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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爭議凸顯出,傳統電視的意涵及疆界在定義及涵括串流影視上的力有未逮;

亦即,儘管串流影音確實作為電視閱聽人的收視替代,但能否順理類屬/成為「電 視」的範疇,卻不無疑問。進一步言,從UGC 影視到串流媒體,新科技不若以 往成就為電視的「邊沿」,其間顯然一條由「剪線潮」剪出的虛線——對於閱聽 人而言,往後這些收視行為是如何被塑造與定義,其間的脈絡又如何成立——就 收視行為的轉換,在於傳統電視與新媒體之間,產生了某種程度的聯繫與斷裂。

關於這條虛線,誠如彭芸(2015,頁 43)概言,從文化意涵、節目類型來看,

無線電、有線電及衛星電視屬於傳統電視範疇,其單向而不論隨選與否,觀眾都 認為自己在「看電視」,直到網際網路的互動性加入,「使用螢幕」便取代了「看 電視」;該閱聽轉變亦得指認為一種世代差異,長輩習慣「看電視」,年輕族群則 是「隨時隨地」看「節目」、找「內容」。

為了闡明這條虛線的可能意涵,將焦點置於「轉換」的形構過程,即需進入 閱聽人的視野。究竟,哪些「電視的」,哪些「非(過去)電視的」,顯然不單一 取決於媒介的科技框架;而是,對於閱聽人而言,認知某觀影行為是否落於「看 電視」的範疇,取決於廣泛收視經驗中建構的主體理解。

第二節、閱聽人與電視

一、深入日常的「老電視」

他們並不期望電視觀眾像在電影院一樣不被打斷,電視節目基本進入一 個不具吸引力的環境(家裏),透過不具吸引力的媒介(電視)播放出 來(Davis & Baran, 1981/蘇蘅譯,1993,頁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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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限縮至往昔的電視範疇,所謂觀看的經驗模式與行動內涵,始終處於轉 變當中,而有別於最早開始的面貌。1950 年代末期,尚屬新品的電視進入家庭,

人們同觀看電視如欣賞電影那般投入,通常關燈且幾乎不交談;直至1980 年代 中期,觀眾才「放牧式」瀏覽頻道,建立起漫無目的、隨機的觀看習慣(Wu, 2017

/黃庭敏譯,2018,頁 277)。儘管如此,無能否認,至今,當我們試圖描述「觀 看電視」的行為圖像,已能確認出某些大致底定的輪廓、特徵及意義。

作為大眾媒體時代的代表,電視恆常以「家戶/家庭」(household/family)

為收視單位的設定,緊密鑲嵌於大眾的日常生活中,成為閱聽人研究共同指認的 關鍵脈絡(Morley, 1992╱馮建三譯,1995,頁 307-309;Abercrombie, 1996/陳 芸芸譯,2000,頁 17-18、165;Fiske & Hartley, 2003, pp. 85-86);研究者基於「室 內」接收的電視經驗,連結並推展出閱聽人的「日常意涵」。比方,出於分類閱 聽人的經驗模型,Abercrombie 與 Longhurst(1998a, p. 70)提到,室內生活型態

(pattern of life)成為電視節目的編排依據,這些節目由此落實為人們生活裏某 個「時間帶」(time band)部分;反之亦然,家戶節奏(rhythms)圍繞著電視節 目來組織,如此訂定出用餐時間、就寢時間及外出時間等。

若與相關媒體類型比較。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 1988)藉由提出「媒 體律」(laws of media)的分析模型,系統性論證個別媒介的閱聽特徵及內涵;以 電視為例,「增強了眼睛的多重感受,以眼為手(觸覺)為耳(聽覺),淘汰掉收 音機、電影及觀點,重拾隱蔽的神秘魔力(occult),轉化為內外交換的內在行程

(pp. 158-159)。」他形容觀看電視「用耳同用眼」,主張電視應為「聽覺」媒介。

Abercrombie 與 Longhurst 亦在電視的內容層面提出相似論據。他們觀察,電 視實是透過「對話」(talk)對閱聽人產生效果,「他們是用『聽』(listening)的,

僅在有趣之事出現時給予完整的注意力。」如此,電視內容中的對話與閱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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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相互映照與交流,觀眾甚至將劇中角色的表現作為日常行為的參照;或 也因此,電影是導演的,電視則是編劇的(Abercrombie & Longhurst, 1998b, pp.

109-110)。

比照兩種主要的影視觀看模式,不同於電影觀眾(spectator)待在固定位置 上專注於超大螢幕,電視觀眾(viewer)得以自由活動地看向相當小的圖像

(Murphy, 2011, p. 93)。Murphy(2011, pp. 94-98)點出電視經驗中兩個特徵:一 是在內容上,「現場性」(liveness)作為其核心範疇,相較電影敘事的封閉、罐裝

(canned),電視是一種自發性、沒有腳本的媒介,重複著那些商業上成功的風 格、類型與格式的節目策略;有些理論家甚至不視電視為媒介,而是形式(mode)

或文化流動(cultural flow)。另則是在時間性(temporality)上,以生活中彈性、

無所不在的日常存在,電視成為公共空間與可視性(visualities)的環境(ambient)

成分,形同白噪音那般的日常生活背景;並得藉其「重播」(rerun)的經驗本質,

填充於心不在焉的觀眾的時間與空間,構成一種情境節目(ambient programming)。 綜上,從媒介性質到內容形式,電視經驗已可粗分出三個層次,媒介使用的 物理位置(居家接收形式)、媒介內容的機制效果(對話與反映、節目排程、重 播機制等)以及閱聽行為的模式與品質(心不在焉與聽覺性質),所謂「日常意 涵」遂能打造並強化於其中,並且建構出時間性、環境性等媒介意涵。

二、「新」電視

vs.

「後」電視

(以引號註明的)「新媒體」與新媒體兩個術語的不同在於,今日「新媒 體」都可以算作新媒體,相對而言,在 1984 年電視可以算作一種新媒 體,卻不會符合當前所定義的「新媒體」(Logan, 2016, p.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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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flix 重新挖掘已喪失的注意力寶庫,但並非是被網路或有線電視分割、

且游移不定的那種注意力,而是更深、更持久的注意力(Wu, 2017/黃 庭敏譯,2018,頁 497)。

早於2013 年,Netflix 即聘請人類學家 McCracken 調查,發現有七成以上使 用者傾向「一次看完二至六集電視劇,甚至一次看完整季」;人們會規劃自己的 時間,於數週內沉浸在不同的集數、戲劇中(Wu, 2017/黃庭敏譯,2018,頁 498); 應此,Netflix 的平台介面內建適宜行動裝置的「搶先看」功能10,並且以「一次 看完(binge-watching)」模式上架整季影片(黃亞琪,2018 年 11 月 14 日)。除 此,有別於一般電視劇的敘事形式,Netflix 推出由 18 段 6-17 分鐘長短不一短片 所組成的動畫《愛x 死 x 機器人》(Love, Death & Robots),以及可按觀眾選擇以 導出五種結局的互動式影片《黑鏡:潘達斯奈基》(Black Mirror: Bandersnatch); 前者讓觀眾可在通勤時間內消化,後者讓觀眾觀看並且「參與」(Hen Hao,2019 年4 月 6 日)。

在「新媒體」加持下,影視平台介面功能逐漸適應於各類行動裝置的整體環 境,並且進一步影響內容(影片本身、片單編排等)的格式邏輯,甚至回頭調整 傳播端的發行模式(播放、推薦機制等);換言之,從「個人化編排」、「自建清 單」到「參與式觀看」,閱聽人的能動性獲得了某程度的加強,並在行動中開啟 了各種協商可能。這實證了Logan(2016)對於「新媒體」的解釋,通常是指互 動性、雙向傳播、具備電腦形式的數位媒體,而許多「新媒體」其實是舊媒體結

10 「搶先看」以投影片形式顯示,觀眾可點選播放或加入清單;每部「搶先看」長度約三十

秒,以直向模式播放,無需變換手機方向即可觀賞(黃亞琪,2018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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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了電腦芯片與硬體驅動器——「新媒體」允許其使用者更多的參與,不再只是 普遍的資訊接收者,而是作為內容與資訊的主動生產者。

所以,這是「新」電視嗎?Wolff(2015, pp. 91-100)以「unRevolution」為 題駁議,「Netflix 並未將數位帶到電視上,而是很顯然地,Netflix 是將電視節目、

價值及行為——像是被動觀看(passive watching)——帶到了迄今為止的互動性、

電腦相關的螢幕上。」他認為,串流媒體不過是將電視帶到網路上,不僅幾乎與 數位媒體的傳統無關,還與電視那種老派、被動、敘事型娛樂庶幾近乎。倘若要 在他的論點下,探詢串流媒體是否仍屬電視的範疇,唯恐會是一個不適格的提問

——「串流」科技架起了電視踏入網路世界的橋樑,又或者,其實是電視為了在 網路時代存活而成功換上的新面孔(過去它只能以「內容」的名分流竄於盜版平 台)——那麼,關於串流媒體屬於電視的範疇與否,真正的問題應是,從前的那 個電視,正式脫離實體電視機的拘束、並且更新上酷炫名字的「串流」影視,這 個轉變,在於電視敘事、電視經驗等所帶出的落差,可不可以,像過往那樣,構 成電視的邊沿呢?

此外,串流媒體只是網路影視的一部分。其他伴隨著數位科技、網路頻寬進 展,內容格式全然原生於網路空間的影片,自帶UGC 屬性,散見於早期 YouTube、

多種遊戲實況平台,乃至於社群媒體鑲嵌短片、直播功能,以及近期短影片App 等,有著與前述串流媒體截然不同的身世。它們逕自開發出無涉於電視產業的影 片,但同電視那般索取著觀眾的視線,「受訪者每天都花 1-2 個小時上網看短影 音11」。就它們而言,是否屬於電視的範疇的提問,會是針對現今「匯流」環境下,

「納入」與否的提問;可能的回答取徑在於,這些起源於社群意義、展演性質、

11 參照《數位時代》(2018 年 6 月 26 日)〈短影音當道,五大網感元素吸眼球〉一文。資料來 源: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9601/yahoo-tv-video-tik-t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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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生產等的影視觀看,如何與「電視經驗」交手。

對閱聽人而言,「觀看的地平線」無疑收合了上述兩種脈絡,並與往昔的電 視經驗維繫或逕生了連結。

三、小結

為了掌握閱聽人新興收視脈絡,進一步勘查了網路影視的面貌,辨識出兩種 身家分野;因此,當我們試圖詢問何者屬於電視範疇與否,應是兩種意義向度的 回答。特別的是,回首電視的閱聽人研究中,當時強調深刻於日常生活的經驗本 質,相關結論諸如可以自由移動地觀看、缺乏封閉的敘事結構、媒介的生活情境 意涵等分析,竟然更像是對於當前的影視脈絡,提前寫好的致詞。

只不過,這些說詞與今指認的事實卻有所出入。如過去的「自由移動」並不 包括媒介本體的移動,或者通勤中的觀看者;又如僅管UGC 影片主打淺薄短小,

惟那些不仰賴廣告的串流影片,藉由高畫質且隨選的輸送形式,不乏長時且精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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