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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報用語定義及說明如下:

(一)作業基金:係指政府為提供財物或勞務之目的,通常以收 取價款方式收回其成本,供循環運用,而不以營利為目的 之業權型基金。

(二)營運活動之現金流量:係指影響營運餘絀之收益及費損產 生之相關現金流入及流出。但不包括投資及融資活動餘絀 產生之現金流量。

(三)資本及相關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係指資本資產之取得

(或建造、改良及擴充)、出售以及相關融資活動產生之現 金流入及流出。但不包括已列入投資活動之長期證券投資 產生之現金流量。

(四)非資本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係指非資本資產之融資交易 產生之現金流入及流出。

(五)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係指證券之投資及處分、投資收益、

貸款及收回之本金與利息等活動產生之現金流入及流出。

(六)直接法編製之現金流量表:本法所編現金流量表中,營運

活動之現金流量表達,係直接列示當期各項營運活動產生 之現金流入與流出項目。

(七)間接法編製之現金流量表:本法所編現金流量表中,營運 活動之現金流量表達,係從收入、費用及基金淨資產變動 表中之營運餘絀,調整不影響當期現金之餘絀項目、與營 運餘絀有關之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項目之變動金額等而得,

以求算出營運活動產生之淨現金流入或流出。

參、會計準則

三、作業基金以經濟資源流量為衡量焦點,採用權責發生基礎為會計 基礎。

四、作業基金之年度基本財務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各表及附註:

(一)淨資產表(或平衡表)。

(二)收入、費用及基金淨資產變動表。

(三)現金流量表。

五、作業基金之淨資產表,在報導基金特定日期之財務狀況,其內容 包括資產、負債及淨資產三項。

資產項目中,對受暫時或永久限制用途,致無法支應一般業務所 需者,應設置限制用途資產及相關科目記載之。

負債項目中,依法律或契約規定,必須以限制用途資產 償還者,應設置限制用途負債及相關科目記載之。

淨資產項下,應分為投資於資本資產(扣除相關負債)之淨資產、

限制用途之淨資產及未限制用途之淨資產。

限制用途資產扣除限制用途負債後之餘額,應列入淨資產項下之 限制用途淨資產科目。限制用途淨資產,並應於限制解除時重分 類列入未限制用途之淨資產項下。

六、作業基金之收入、費用及基金淨資產變動表,在報導基金特定期 間之營運結果及淨資產之變動情形,其內容依序為營運收入、營 運費用以及二者互抵後之營運餘絀;其次為營運外收入及費損、

特殊及非常項目等,以及根據以上項目計算而得之本期餘絀,

再與其他影響基金淨資產之項目加減計算產生本期淨資產變動數 最後,將本期淨資產變動數與期初淨資產加減計算產生期末淨 資產。

七、作業基金之現金流量表,在報導基金特定期間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之流入及流出情形,其內容應表達來自營運活動、資本及相關融 資活動、非資本融資活動、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作業基金之現金流量表,應採直接法報導營運活動之現金流量,

並同時揭露間接法下營運餘絀與營運活動淨現金流量之調整情形。

但過渡期間得先採間接法報導。

八、作業基金財務報表之附註,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重要資訊:

(一)因配合法律、契約或政府會計公報規定,與民營事業適用 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符者。

(二)主要資本資產內容,對折舊性資本資產與非折舊性資本資 產應分別說明,並揭露其於本期變動之資訊。

(三)長期負債變動內容,並揭露長期負債一年內到期之部分。

(四)其他重大會計政策或重要資訊。

九、作業基金之會計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公報及其他政 府會計公報相關規定處理。政府法律或會計公報未規定者,則採 用民營事業適用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處理。

肆、附 則

十、本公報由行政院主計處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以處會 字第0九六000七五八0號函發布。

附錄:中英文名詞對照

作業基金:operation fund

營運活動之現金流量:cash flows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資本及相關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ash flows from capital and related financing activities

非資本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ash flows from noncapital financing activities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ash flows from investing activities

本公報不適用於非重要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