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回顧
第一節 雙反之探討
(Anti Dumping Duty)與大陸所稱「雙反」中的反傾銷稅相同,
但文件也指出平衡稅(Countervailing Duty)與大陸所稱「雙反」
中的反補貼稅(Countervailing Duty),雖然中文名稱不同,但英 文相同,定義也相同。起源於 1920-1930 年代全球經濟恐慌,各 國紛紛提高關稅以保護本國產業,導致全球貿易量銳減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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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後因美國生產過剩追求國際市場逐主張自由貿易,除與各 國商談關稅減讓外並於貿易協定內訂定防衛條款。接著 GATT 第 十九條及烏拉圭回合談判釐清救濟措施應遵行的調查認定程序 及多邊監督機制,加上 WTO 第六條及防衛委員會等國際監督機 構共同運作。
德國廠商SolarWorld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再度向美國政府提 出對中國大陸與台灣製矽晶太陽光電產品進行反補貼與反傾銷 調查,兩岸廠商渡過揣測不安的 2014 年上半年。2014 年 7 月 25 日美國商務部正式公告對反傾銷調查之初判結果,中國大陸 廠商稅率在 26.33%~165.04%之間,比 2012 年第一次雙反的稅率 更高;台灣廠商也被課以 20.86%~35.89%之反傾銷稅率,高於業 界原本預期。
表 2、“雙反”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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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014 年第二次雙反–反傾銷稅率初判
2014 年第二次雙反相關重要時程如下:2013 年 12 月 31 日德 國 SolarWorld 透過美國子公司 SolarWorld USA 向美國國際貿易委 員會(ITC)與商務部(DOC)提出申請並立案。ITC 透過回收問卷和舉行 聽會,2014 年 2 月 14 日認定台灣與大陸太陽能產品輸美已對美國 太陽能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後續由商務部(DOC)啟動調查。6 月 2 日 DOC 宣布中國大陸反補貼稅率初判。7 月 24 日 DOC 宣布中國 大陸和台灣反傾銷稅率初判,將針對察廠商啟動進一步實地查核。
未來進程預計 12 月 1 日 DOC 宣佈終判,2015 年 1 月 29 日 ITC 宣 布終判,2015 年 2 月 5 日正式發布命令。
“雙反”稅率超出預期,兩岸廠商輸出美國受阻
本次雙反調查對象為大陸與台灣之矽晶型太陽能電池與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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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晶圓之廠商也被列入範圍內。在全球矽晶模組七成集中於兩 岸地區生產的情況下,重要廠商幾乎難以倖免。觀察中國大陸 一線模組廠商,在第二次雙反中稅率均比第一次調升,其中委 外代工為主的昱輝(Renesola)更從零稅率增加至 85.7%,顯示 美國欲徹底防堵「避稅漏洞」之決心。
表 4、中國大陸主要模組廠商兩次雙反稅率比較
大陸與台灣雙雙在反傾銷稅初判中被課以超出預期之稅率,
短期內產品輸美價格一定將被拉高,形成一定的貿易障礙,使 得進軍美國之路更形艱辛。許多原本仰賴台灣電池以向美出口 之大陸廠商開始暫緩拉貨,美國系統商例如SunEdison等仰賴海 外代工夥伴之企業也尋求韓國廠商合作,以分散判決造成之價 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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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14 年中國大陸太陽光電內需目標分佈式(Distributed System)系統進展不如預期,又面臨雙反大幅阻礙美國市場商機,‧
(Competitive Strategy),到 1985 年競爭優勢(Competitive Advantage)–在策略訂定后,如何創造可以持續的超級執行表現 以保有優勢。1990 年更把企業、產業在全球的競爭中連結國家 政府角色,借助各種形式資源,總體表現國競爭優勢(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由於網際網路的發達興起,
資訊數位化快速透明流通,國際間國與國之間競爭形式質變成 為了某種程度的合作。在競爭與合作模糊界線中,尋求供應鏈,
價值網各種多元角色是否有可能在競爭與合作之間透過新的思 維產生新生的價值及潛藏的利益,而不必是 Value-Cost Trade off,
例如 2000 年 David Boret, Joseph Matrtha, Kirk Kramer 價值網(找 出潛藏在競爭當中仍有的利益),2005 年 W.Chem Kim, Ren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