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電動機車相關文獻
一、 電動機車定義
市面上以電能為動力的二輪型交通工具分為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兩種 交通工具外型相似度極高,消費者若不特別注意,則會難以辨別如圖,2-1。
圖 2-1 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外觀圖 資料來源: 經濟部工業局,2013。
電動機車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記載之詞彙為電動機器腳踏車,由電 池提供電力,驅動控制器控制馬達,再經由傳動系統驅動行駛的機車;因此電 動機車是以電能為能源,利用充電裝置儲存電能於蓄電池,透過控制系統以馬 達及傳動系統達到推動車輛之目的(劉文海,2009)。電動自行車也是以相同的 方式推動車輛,而區別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是以時速作為主要要素,時速 限制 25 公里以下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機車依馬力不同可分為大型重型、普通重 型、普通輕型及小型輕型,而電動自行車可分為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 車;前者完全以電能行駛,後者則需腳踏再輔以電動方式行駛 (劉文海,
2009;郭郁文,2013)。如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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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hp
白底黑
字 可 普通
輕型
1.34hp<馬力<5hp 或時 速大於 45 公里
綠底黑
字 可
小型 輕型
<1000W 且時速小於 45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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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台灣歷年推動電動機車一覽表
時間 單位 事件內容
1992 年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1. 四期電動機車發展計畫
2. 整合國內各廠商,組成電動機車關鍵零 組件技術發展同盟
1993 年 行政院 電動機車計畫列為重點發展產業 1995 年 工研院機械所 完成雛型電動機車 ECI 型
1998 年 行政院 列為國家科技發展重點計畫,適用相關稅 賦優惠辦法,並成立 50 處維修點
1999 年 環保署 推行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
2000 年 環保署 規定 2000 年時機車銷售量的 2%必須為電 動機車
2002 年 環保署 停止補助購買電動機車,電動機車推廣計 畫結束
2008 年 行政院
推廣可抽換電池電動機車
通過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規劃補助購 買使用電動機車,刺激消費
2009 年 行政院 核定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 2009 年 經濟部工業局 通過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
補助購買抽取式離電池電動機車
2011 年 經濟部工業局
公告電動機車能源補充類別、規格補助認 定基準
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補助作業流程 2011 年 環保署 訂定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2014 年 經濟部工業局
核定「智慧電動車輛產業發展策略與 行動方案」,開發高性能、關鍵組件國產 化、創新營運模式及將離島旅遊租賃納為 電動機車推動主軸,協助產業精進。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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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環保署推動時期,環保署在 1995 年,改善國內空氣品質目標下,運用空 氣污染防制基金以補助購買電動機車者,雖然補助對象為消費者,但實際上採 車價內扣模式,補助款是於審查通過撥發給廠商,因此消費者對於政府補助之 感受相對不直接(尤浚達、林炳明,2012)。1998 年環保署通過「發展電動機車 行動計畫」,在「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會議中決定由環保署協調財政部將 目前 8.5%之電動機車貨物稅調降 4%,以三管齊下方式,籌建一般充電站、快 速充電站與電池交換站,並選定某些地點作為電動機車之試辦地區,也規定 2000 年時電動機車銷售量需達該年機車數量的 2%,促使機車製造廠商更積極 研發電動機車,帶動電動機車之快速發展(陳欣得、陳君杰,1999)。除了國內 各大機車廠研發電動機車,部分非機車業者也加入,使機車市場競爭相當激 烈;為了達到電動機車之經濟規模,國內三陽、山葉、台鈴、摩特動力、偉士 伯等及多家汽機車零配件廠商,集資新台幣 2 億元,共組「策盟」公司,藉助 工研院的研發能力,再由「策盟」公司量產上市(林秋豐、陳立文、蕭耀榮、曾 全佑,1999)。從 1998 年至 2002 年共投入經費 17 億 5,000 萬元,補助了 26,808 位消費者購買電動機車;但雖有高額補助,國內電動機車需求量仍停滯不前,
主要是電動機車性能與充電環境無法滿足消費者需求:
1.電動機車重量多在 100kg 以上(等同於 125cc 燃油機車之重量),對於女性者使 用上太過笨重,降低機車實用性。
2.電池續航力不佳。國內電動機車大多使用鉛酸電池,蓄電量有限,鉛酸電池 以外的鎳氫電池及鋰電池等因價格過高,故未具實用性。
3.充費時間一次需花 6 到 8 小時充電。
4.充電場所設置環境不完善,電動機車充電便利性不高。
5.故障率高和維修體系不健全等因素。
因此,環保署的電動機車補助方案停止補助乃,因多年來技術無法突破,銷售 量與預期落差很大(蕭代基,2006)。
2008 年,行政院推廣可抽換電池電動機車四年達 10 萬輛。經濟部工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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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過去環保署推動成效不佳的原因,規劃改採抽取式鋰電池為主要動力來 源,以解決過去成效不佳的問題,並於 2009 年訂定「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 畫」,規劃透過補助消費者購置、獎勵廠商擴大量產規模,並補助廠商設置充 電設施,更將推動目標上調至四年 16 萬輛內銷及 3.65 萬輛外銷(尤浚達、林炳 明,2012)。這些由經濟部工業局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辦公室處理。
為確保電動機車符合性能與安全要求,經濟部於 2009 年訂「TES 測試規 範」,包含 35 個測試項目,2011 年已協助標檢局轉為 13 項 CNS 國家標準(如 圖 2-2),包含整車 8 項、鋰電池 3 項、充電系統 2 項(經濟部工業局,2015)。
圖 2-2 經濟部 TES 電動機車測試規範轉換為國家標準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2015。
三、 台灣電動機車目前狀況
經由政府審查合格,成為符合 TES 電動機車的產品,可享有政府補助優惠 措施。目前經濟部工業局通過 TES 審查之車廠有下列幾家:(1)光陽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2)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見發先 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台灣山葉機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6)東庚企業股份有 限公司;(7)必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睿能創意股份有限公司;(9)益通動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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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股份有限公司;(10)易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同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2)綠鑽股份有限公司;(13)美家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4)山王公業有限公 司;(15)陽光電摩有限公司;(16)冠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17)其易電動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共有 17 家車廠及 46 種車款。截至 2016 年 6 月,有關前 8 大銷售車廠車款,市佔率最高者為睿能創意股份有限公司,該車款約佔 50.56%(經濟部工業局,2016),如表 2-5。
表 2-5 銷售前 8 大車款一覽表
車廠型式 型式 電池容量 市佔率
睿能 GRS6B2 重型 30Ah 50.56%
中華 EM198 小型輕型 10Ah 12.66%
中華 EM1A6 輕型 2x10Ah 8.23%
見發 CC-999 輕型 2X11Ah 5.20%
中華 EM3A6 輕型 20Ah 4.77%
中華 EM3AR 輕型 20Ah 3.51%
山葉 EF06 小型輕型 12Ah 3.28%
光陽 EA10FC 輕型 20Ah 3.08%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電動機車產業網,2016。
為了完善使用電動機車的使用環境,建立一般充電站、快速充電站、智慧 型充電站及人工電池交換站等 4 種能源補充方式,至 2013 年底已於全國設置 2,349 座,如圖 2-3。一般充電站提供簡易的充電,20AH 電池 2 個小時可充 滿;智慧型充電站整合悠遊卡付費與監控管理,提供 110 伏特交流電插座,悠 遊卡付費每次充電扣 10 元;電池交換站以人工充電櫃提供電池交換服務或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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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各交換點;快速充電站提供快速充電服務,20AH 電池 30 分鐘可充滿 80%,
如表 2-6。
表 2-6 能源補充方式一覽表
一般充電站 智慧型充電站
電池交換站 快速充電站
資料來源: 經濟部工業局,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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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 能源補充設施分布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2015。
為了落實節能減碳政策及帶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行政院環保署及經濟部 工業局補助消費者購買電動機車,如表 2-7 至表 2-8 所示。除此之外各縣市政 府環保局也提供額外補助。除了新購電動機車可得補助之外,也可淘汰二行程 機車並新購電動機車與淘汰二行程機車,這兩種方式也可得補助。而環保署對 於二行程機車之定義為:指於中華民國 92 年 12 月 31(含)前出廠,並於補助期 間內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動車輛回收商回收車體或向公路監理機關完成報 廢,及其回收或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有機車排氣定期或不定期檢驗紀錄之二 行程機車者。
環保署對於補助電動機車之定義為:由經濟部認可之國內合格電動機車製造 商所生產並取得合格產品認可之重型、輕型或小型輕型等級電動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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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01 至 105.12.31 新購電動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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