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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高血壓偵測、評估及治療之準則

第一項 高血壓之定義與評估

高血壓之定義為收縮壓超過 140 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 90 毫米 汞柱,或者是正接受降血壓藥物治療。表2 之 1 乃美國 JNC VII 報告(參 考本頁末之註解*)於 2003 年針對 18 歲以上成年人的高血壓定義與分 級,前提必需是沒有服用降血壓藥物及沒有急性病症之病患。此定義 與分級的判斷準則是根據病患被初次篩檢為高血壓後,再測量第二次 或多次血壓之血壓平均值。

高血壓之偵測、治療與控制情形並不理想,全世界皆然。以美國為例,

美國是全球高血壓控最好的國家,從1980 年至 2000 年,二十年來,

高血壓之偵側率與治療率有明顯上升,但有效控制率卻僅達 34% (見 表2-2) 。台灣地區高血壓之偵測率、治療率與有效控制率,依性別區 分,男性分別是43%、31 %、15%,女性稍高於男性分別是 53%、45

%、22%。(潘文涵,2001)

一旦高血壓之診斷確定後,應對病患作一個整體評估包括(一)病患是 否合併其他主要心血管危險因子與影響預後之病症(表 2-3),(二)是否 有可治療之潛在續發性高血壓病因(表 2-4),(三) 是否合併有標的器官 損傷(表 2-5)。

* The JNC VII Report : The seventh report of the Joint National Committee on Prevention, Detection,

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of high blood pressure

依據美國JNC VII 報告建議病患身體檢查應包括正確測量血壓,測量 兩側上下肢血壓,檢查眼底,測量BMI,用聽診器檢查頸動脈、腎動 脈與股動脈是否有血管雜音,觸診甲狀腺,詳細檢查心、肺與腹部,

注意是否有腎腫大、腎腫瘤或不正常主動脈搏動,觸診下肢脈搏並查 看是否有水腫,最後完成神經功能檢查。在開始治療高血壓以前,應 作之例行檢驗包括心電圖、尿液分析、血糖、血容積、血清鉀、血清 肌酸肝、血鈣及血脂肪分析。最理想之狀況是加上尿液白蛋白分析。

第二項 高血壓之治療

預防與治療高血壓之目的是為了降低心血管疾病與腎臟病之罹

病率與死亡率。大部份高血壓患者,尤其是50 歲以上之病患,當其收 縮壓達到治療目標時,其舒張壓早已達到治療目標,因此治療焦點應 集中於收縮壓之控制。一般而言,血壓控制之目標為收縮壓低於 140 毫米汞柱,舒張壓低於90 毫米汞柱,但當患者合併有糖尿病或慢性腎 臟病時,血壓則必需控制在130/80 毫米汞柱以下。

高血壓治療之方式包括生活型態之改變與藥物治療。有許多大型臨床 試驗證明,生活型態之改變可有效預防與降低血壓,加強降壓藥物之 療效,進而減少心血管疾病之發生率與死亡率。表2-6 顯示各種生活 型態之改變方式及其降低收縮壓之效果。當改變生活型態也不足以控

美國JNC VII 報告所建議之高血壓治療之流程。

高血壓治療之方式包括生活型態之改變與藥物治療。有許多大型 臨床試驗證明,生活型態之改變可有效預防與降低血壓,加強降壓藥 物之療效,進而減少心血管疾病之發生率與死亡率。表2-6 顯示各種 生活型態之改變方式及其降低收縮壓之效果。當改變生活型態也不足 以控制血壓時,就必須加入藥物治療來達成控制血壓之目標。圖 2-1 顯示美國JNC VII 報告所建議之高血壓治療之流程。

降血壓藥物依照其作用機轉不同大略可區分為八大類: (一)利尿 劑(diuretics), 又可細分成 Thiazide diuretics, loop diuretics 及留鉀利尿 劑三種。(二)乙型接授器阻斷劑(beta-blockers),又可依接受器選擇性 細分為選擇性與非選擇性beta-1 接授器阻斷劑兩種以及是否同時具有 內源性交感神經活性兩種。(三)鈣離子通道阻斷劑(Calciumchannel blockers, CCB),包括 dihydropyridines 及 non-dihydropyridines 兩類,

其中 dihydropyridines 這類藥學名字尾都含有”dipine” 。(四)血管張力 素轉換脢抑制劑(Angiotensin converting enzyme inhibitors, ACEI),這 類 藥 學 名 字 尾 都 含 有 ”pril” 。 ( 五 ) 血 管 張 力 素 接 受 器 阻 斷 劑 (Angiotensin-receptor blocker, ARB),又稱為”sartan”類,因這類藥學名 字尾都含有”sartan”。(六) 甲型接授器阻斷劑(alpha-blockers),又可依 接受器選擇性細分為選擇性與非選擇性 alpha-1 接授器阻斷劑兩種。

(七) 直接血管擴張劑。(八) 其他中樞神經阻斷劑。美國 JNC VII 報告 建議以上述前五大類作為第一線藥物選擇,歐洲高血壓學會則將甲型 阻斷劑納入,建議以上述前六大類作為第一線藥物選擇,而第七、八 類降壓藥物則已退居第三、四線用藥,幾已不用。 由於乙型接授器阻 斷劑單獨使用於治療高血壓,對心血管疾病罹病率與死亡率之預防效 果不彰,且容易誘發新生糖尿病。因此英國NIC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linical Excellence) 最近於 2006 年發表之高血壓藥物治療 指引,建議將乙型接授器阻斷劑從第一線剔除,只保留 ACEI, ARB, CCB 及利尿劑為第一線用藥,乙型接授器阻斷劑退居第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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