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共分三大部份;第一部份中華職棒聯盟之背景;第二部份為「黑鷹事件」
始末;第三部分為「黑鷹事件」之影響。
一、中華職業棒球聯盟背景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Chinese Professional Baseball League/CPBL,簡稱中華 職棒、中華職棒)是中華民國(台灣)成立最早、也是目前唯一的職業棒球聯盟。
前身是 1989 年「中華職業棒球聯盟」,由當時兄弟大飯店董事長洪騰勝創辦,創始 球隊為味全龍、三商虎、兄弟象和統一獅,使用的場地為「台北、新竹、台中、台 南、高雄」,現今比賽的場地仍較偏向都市巡迴的模式。1990 年 3 月 17 日中華職棒 開幕戰開打,正式宣告進入職棒元年。1996 年「台灣大聯盟」成立,1997 年 2 月 28 日台灣大聯盟開幕戰揭幕,進入兩聯盟並存競爭的時代。
2003 年 1 月 23 日「台灣大聯盟」與「中華職業棒球聯盟」兩聯盟合併,始稱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球季從 1990 年開始,稱為「職棒元年」,2011 年則稱作
「職棒二十二年」,與一般紀年方式不同。目前則有 4 隊,分別為兄弟象、統一 7-ELEVEN 獅、興農牛和 Lamigo 桃猿(維基百科)。
職業運動的成立與出現為業餘運動發展的極致,職業運動的形成與發展,是高 度開發社會與經濟繁榮國家必然的現象與產物,在歐、美以及日本等經濟高度發展 的國家,職業運動相關產業是一個不容小覷的市場,其對國家經濟的發展與提昇,
提供相當程度與比例的利益與貢獻。職業運動在台灣的發展歷史並不久遠,台灣職 棒運動自1989年發展以來,便迅速受到全國民眾的熱愛和歡迎,亦帶起了一股運動 風潮,顯見職業運動也確為一值得開發與經營的市場,我國職棒運動初期歷經兄弟 象、味全龍、三商虎及統一獅四隊草創時期的發展後,1992年我國中華成棒代表隊
在巴塞隆納奧運榮拿下銀牌,又引發更大一波的棒運熱潮,這些銀牌好手返國後紛 紛投入職棒,中國時報吸納了擁有廖敏雄、王光熙、古國謙等奧運好手成立了時報 鷹,俊國建設則吸納了黃忠義、張耀騰、張文宗等人成立了俊國熊,隨後時報鷹和 俊國熊在職棒四年加入中華職棒,中華職棒也從四隊交戰進入了六隊開打的蓬勃發 展時期。
二、「黑鷹事件」始末
「黑鷹事件」為中華職棒大聯盟成立22年來首宗職棒假球案,林瑞嵩(1997)
曾針對職棒的相關法律進行研究提到:我國職棒的放水事件肇始於民國85年(職棒 七年)6月11日,因味全龍隊總教練徐生明受到黑道威脅,要求司法單位保護,而將 整個事件浮出檯面,接著在85年8月2日,兄弟象隊球員陳義信、洪一中、李文傳、
陳逸松、吳復連等五人,遭黑道挾持,更進一步證實黑道介入職業棒球運動,之後 球員在黑道的威脅與利誘下,在比賽中放水,被檢調單位調查與約談,更引起國內 球迷之譁然。
86年1月28日,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社會文教組的一批調查員,趕抵屏東縣內 埔鄉時報鷹隊的集訓營,把正在練球的兩名投手郭建成、卓琨原以及三壘手古勝吉 帶到高雄,借用調查局南機組的偵訊室對他們三人展開偵訊工作。郭建成最早被突 破心防,隨即被解送回台北市調查處繼續偵訊。卓琨原、古勝吉兩人在第二天上午 也被押回台北。他們三人在偵訊告一段落後,又被移送到台北地檢署,由黃柏齡檢 察官複訊。訊畢,三人都被收押禁見。
86年1月31日,調查局再度出擊。這一次被約談的對象是時報鷹隊的張正憲,
以及剛剛從時報鷹跳槽到和信鯨的楊章鑫。同樣的,他們也被收押禁見。
86年2月12日,調查局展開第三度約談行動,統一獅隊的鄭百勝、郭進興以及 由統一獅轉檯到和信鯨的江泰權都被約談到案。他們三人的命運依舊,也被收押禁 見。
短短半個月,檢調單位就收押了八名球員。從這些球員的背景分析,時報鷹、
統一獅這兩隊,都涉及打放水球的行為。球迷們大為錯愕,心情更是沈痛,很多人 都在問,是不是這六支球隊都有問題?職棒的基業好像在一夕之間,就要崩頹了(范 立達,2003)。
「黑鷹事件」在法院纏訟八年多,2004年12月31日高等法院於下午4時許宣判,
32名被告中的23名球員,包括時報鷹隊郭建成、卓琨原、統一獅隊江泰權、郭尚豪、
鄭百勝等22人,均依詐欺取財罪判處一年十月至七月不等徒刑,均較一審輕,並都 宣告緩刑,僅蔡明宏改判無罪;全案宣告確定(台灣棒球維基館,2004)。
表 2-1 「黑鷹事件」涉案球員二審終結判定之刑期表
姓名 刑期
郭建成 處有期徒刑一年十月,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卓琨原 處有期徒刑一年八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古勝吉 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
張正憲 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 楊章鑫 處有期徒刑一年二月,緩刑三年 陳慶國 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王光熙 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廖敏雄 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曾貴章 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李聰富 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陳執信 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黃裕登 處有期徒刑十月,緩刑二年 曾政雄 處有期徒刑十月,緩刑二年 陳耿佑 處有期徒刑十月,緩刑二年 謝奇勳 處有期徒刑十月,緩刑二年 邱啟成 處有期徒刑十月,緩刑二年 吳俊賢 處有期徒刑七月,緩刑二年 褚志遠 處有期徒刑七月,緩刑二年 黃俊傑 處有期徒刑七月,緩刑二年 江泰權 處有期徒刑七月,緩刑三年 鄭百勝 處有期徒刑七月,緩刑三年 郭尚豪 處有期徒刑七月,緩刑三年 資料來源:台灣日報
三、「黑鷹事件」之影響
「黑鷹事件」發生後,我國的職棒運動自此陷入黑金與賭博的疑雲之中(高興 桂,2001)。直到時報鷹球員被收押及交保候傳以來,中華職棒聯盟的清晰健康形 象走入谷底,球團不但賠錢,甚至球迷也嚴重流失;球員賭博、放水事件,不僅職 棒球團運轉困難,至今仍嚴重影響職棒的發展,而如何找回流失的球迷,成為職棒 聯盟當前努力的方向與目標。職棒球員身為公眾人物,舉手投足都足以成為球迷或 青少年之偶像,而球迷喜歡購買球員卡、職棒帽或球團的附屬商品,或多或少與職 棒球團或球員的形象有關,但球員的行為,則破壞了職棒運動的形象,職棒賭博案 對於職棒形象的傷害,使球迷失去對職棒的認同,雖然導致時報鷹隊後來走上停賽、
解散之路,但對職棒清新健康的形象卻受到影響(林瑞嵩,1998),也使得觀眾不 再相信比賽的公平性,進場觀眾人數銳減,施致平(1998)也曾針對中華職棒聯盟 的後援會球迷進行研究,發現職棒賭博案是導致觀眾人數減少的最主要原因。
第參章 研究方法
本章敘述本研究的計畫與實施方式,共分為五節:第一節說明研究架構;第二 節敘述研究流程;第三節說明研究對象;第四節說明研究工具;第五節說明資料分 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