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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鷹事件球員自覺之分析

運動目標取向理論將人們之運動成就動機分為兩大取向,一為工作取向(task orientation),另一為自我取向(ego orientation)。然而在運動動機與身體的成就活動 間,自覺能力則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為此不同取向者,在不同的自覺能力下,

為證明其高能力或掩飾其低能力,而有不同的努力程度(exert effort)、工作選擇(task choice)、運動表現(performance)及持續參與(persistence)(Nicholls,1989﹔Duda 1988)。而在「黑鷹事件」涉案球員中不論其起初運動成就動機為工作取向或自我取 向,在其內在價值信仰和外在社會控制機制崩解後,在職棒場上的努力程度、工作 選擇、運動表現及持續參與方面,都選擇了傾向天平的另一邊的放水行為,而在這 樣的動機選擇中,球員對於偏差行為及其所帶來的影響的自覺能力為何?研究者試 著從訪談中依一、「黑鷹事件」球員對偏差行為的自覺,二、「黑鷹事件」球員對自 身資產價值的自覺兩方面探討之。

一、「黑鷹事件」球員對偏差行為的自覺分析

透過前述「黑鷹事件」偏差行為類型及成因的訪談資料探討後,可以發現「黑 鷹事件」球員涉入放水主要的路徑有二,一是球員生活紀律不佳,出入不良場所,

結識黑道份子,喝花酒、賭博,欠下債務後因金錢需求,和黑道份子合謀放水賺取 利益。二是因同儕情誼或因對球團薪資結構不平等待遇心生不滿,答應配合放水,

但一進入放水系統,便受制於同儕及黑道壓力,其後便再難回頭。而無論其涉入路 徑為何?球員對於放水行為的自覺,對放水行為「可見度」之認知和對法律嚴重性 的認知,都有探討的必要,茲分述如下:

(一)「黑鷹事件」球員放水行為自覺探討

從「黑鷹事件」球員訪談中分析,大部份的球員在放水之前都自覺這是一個錯 誤的行為,因為它牽扯到一個欺騙的行為,在大部份「黑鷹事件」球員仍保有傳統 道德感中,是很明確的一個錯誤動作。但由於個人不當利益的需求,或是對於棒球 專業技術的的把握度,覺得放水就像「拿起手機打電話」一樣的自然而然,這樣對 放水錯誤的自覺,道德感的掙扎,很容易就在球員中立化技巧下,「這是為了義氣」、

「大家都做了」、「做一次和做十次都一樣」的勸說下瓦解了。

A43:有啊,這是不對的,這欺騙大眾啊,這是不對的,我們說實在的,做為一個選手 我們是要把好的一面給大眾看,因為人家是買票進來的,我們應該表現你最好的一 面給大家看,結果你是一個欺騙的行為,這是真的不對的,(是違背良心去做的)

真的不對,但是為什麼去做,是因為個人行為,當然做錯事都是個人行為,但是如 果有一個東西有很大的誘惑在那,我相信他是不會的,你如果薪資結構差不多差不 多,我相信那些選手不會去碰,如果真的去碰那真的要他去撞去自殺算了,因為畢 竟你做一個選手嘛你是應該把你最好的一面呈現給大家,而不是盲目良心去做這些 事情,這是真的不對的,大錯特錯。

I45:是錯誤的。

I46:非常錯誤的示範,因為整個價值觀,因為變成我們長大成人的時候,我們都會學會 到什麼教育去,朋友挺我們,我們挺朋友這樣子,你真的有困難你說出來沒關係,

能幫到忙的事情我就儘量去幫,那變成說他幫忙的方式是錯誤的時候,就是說那是 我吃飯的傢伙呀!我比較熟悉呀!我要看自己如果我真的幫你的時候,無條件去幫 你的時候我儘量會去幫,變成說這個東西如果非常熟悉的東西我可以去以亂當真就 對了啦!是這樣啦!

I47:就變成我這個東西,我很習慣性的我就拿手機,拿起來要打電話,結果我知道說我 要打給你的時候,我可以打給別人呀!

I48:對!因為棒球是我專長的東西呀!我想幹嘛就幹嘛!

I49:因為,總歸一句話也是義氣這兩個字啦!因為裡面也曾經有球員說你做一次、做十

次還不是同樣有做,就冠上這個名字呀!你何不輕鬆一點、想開一點,就一樣共同 一起參與啦!

I50:對呀!要解散大家一起解散呀!大家沒工作呀!

I51:我有說過但是沒辦法呀!腳踩進去了抽不起來了。

但也有部份球員會採取一些不同的中立化技巧,有的以球團的不公對待做為放 水合理化的說詞,有的則以本身剛剛傷癒歸隊,本來就投不好,來做為放水行為合 理性的籍口,並不會考量到更廣大球迷的損失。

C19:若重來嗎?若是一樣像當年公司那樣對待我,我不覺得有錯。真的,但是相挺的部 份我覺得我挺錯人我會後悔,但是若以球團公司領隊對我的方式,我覺得我沒有錯。

L21:那時我沒有去想這個。

L22:那時是球員 A 來找我,但是那時的說法是,因為我的手剛好,就叫我不必太出力 投,輕鬆投就好,那時也不知道什麼叫你可以讓幾分,都不懂,就學長說什麼,沒 關係,叫我輕鬆投就好,也沒想到這叫做放水。

球員對於放水行為嚴重性的認知不足,其實聯盟和球團的教育過程也該負責,

在「黑鷹事件」之前,球員對於放水行為的嚴重性認知不足,可以從大部份的球員,

對於1921 年美國職棒黑襪事件和 1969 年日本黑霧事件放水之嚴重性一無所知可看 出端倪。有些球員甚至是在事件要爆發前,經由黑道組頭的告知,才了解到放水行 為的嚴重性。

B31:沒有聽過,那是後來媒體陸陸續續的報導,才知道這些事件。之前對這事都沒有 概念。

F21:是有聽說過,可是我們不曉得說是嚴重性有到這樣子啦!

(二)「黑鷹事件」球員對放水「可見度」認知分析:

謝高橋(1982)認為在探討偏差行為問題時,偏差行為的可見度如何? 是檢 驗偏差行為的要項之一。中華職棒發生五波假球案,檢調司法單位在進行調查時,

如何判別球員放水之「可見度」,一直是最大的難題之一。棒球選手依其本身狀況的 好壞,球場上之失誤究竟是狀況不佳還是放水為之,可供確定的界限並不明顯,球 員如何運用這道灰色地帶以行不法,是職棒放水事件中如何糾舉的最大重點。「黑鷹 事件」在法院纏訟近八年,最終法院以球員自白佐以棒球專業人士觀看放水比賽錄 影帶之証詞,進行放水球員之判刑。依訪談所得,「黑鷹事件」球員大多認為放水行

為的可見度具有判別度,但需建立在糾舉人員對於球員技術的熟悉度、外界賭盤讓 分的不正常反應及外界賭盤的風聲傳聞等多方位檢驗下。

A49:其實放水看得出來看不出來,看得出來是因為我們有風聲,知道這一隊有什麼人 在弄,知道一些不尋常的失誤還有不尋常的大量失分,我們不得不懷疑,如果沒有 這NEWS,說真的你根本不知道他們在放水,說真的,我是選手啊我可能這個彈跳 在接的時候,節奏是很自然的,故意性的是看得出來的,(你是說如果我設定自己要 放水可以很自然的做出來?)可以說沒辦法,沒那麼好做,卡卡的啦,絕對卡卡的,

會讓你覺得怪怪,只是懷疑,如果你有聽到風聲,透過黑道的管道,其實黑道的管 道有時候來自真實面,很靈通,很多的消息是他們來,因為大家雖然派系不同,但 是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有線民),白的有線民黑的也有線民,黑的是叫抓耙子,但是 他也有這種人,有安插人在裡頭,所以六隊都有那是聽到風聲,啊真的要放,真的 會卡卡的。

B39:可能從各方的金額來判斷,如果本來都是下五萬一下子變成五十萬,就大約知道。

(就是不正常下注?)對對,也可以從讓分的分數看出來,什麼人在弄那一隊的看得出 來。

B40:可以從電腦開什麼盤,比賽的狀況,球員投手比如說他的球速,原本 140 變成 120,

130,他的控球,比賽時電視上看他的眼神,這些去做分析,或是說平常有三成打 擊率,為什麼這場連續三打席他打不出外野?都打不好,本來要高的打相好球打,

為什麼都打到壞球?投手原來控球很好的為什麼都投挖地瓜的球?或是很離譜的,像 那一天高XX 也投了一顆很離譜的,捕手全接不到差了四五個球。

B42:就眼神在那邊掃來去,偷看一下李瑞麟,看有沒有被發現?有沒有要換我下來。通 常,你說要保持多麼鎮靜是騙人的,自己通常會有一些不安的眼神會跑出來,雖然 是很爽,但是還是會有些不安,會有種邪眼不太安定的那種眼神,不會太自然。

我 43:包括你現在看其它選手在放都看得出來?

B43:多少都看得出來,當然還包括他投的球路,比如說剛剛這個多力,就會用他那顆 高角度的變化球,慢的,讓人打全壘打,當然他的表情是沒什麼變化,那如果表情 沒什麼變化我們就看他的球路。因為球是在投手的手上,他就是運用各重角度來讓 打者打出全壘打,包括那個風神也是一樣,用那個高角度的曲球讓對方打全壘打也 是一樣。所以說放水的嫌疑,投手的控球,原本他所有的速度,和表情的判斷,可

以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知道他有沒有放水。

F24:以技術面來說的話,會感覺說怎麼差那麼多,可是不會想到說,哎!他是不是有,

這樣子,只是說技術,比如說我講的技術面就是說在打擊方面,昨天才打好好的呀!

那今天落差怎麼差那麼多?

F25:因為如果說我這樣講啦!如果說像我所了解的就是說,我這樣子做比喻,就是球員 I,哎!他打那場球打的漂亮,為什麼怎麼前一場打的特別好,這一場怎麼打的就是 還站著看,或是揮棒落空,我是所說的這些技術面啦!可是在外面如果說外面說你

F25:因為如果說我這樣講啦!如果說像我所了解的就是說,我這樣子做比喻,就是球員 I,哎!他打那場球打的漂亮,為什麼怎麼前一場打的特別好,這一場怎麼打的就是 還站著看,或是揮棒落空,我是所說的這些技術面啦!可是在外面如果說外面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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