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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經貿發展的學術研究與論述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探討

第五節 金門經貿發展的學術研究與論述

本研究蒐集 2001 年「小三通政策」開始實施以後 12 篇有關於金門未 來定位及經貿發展的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並臚列其 SWOT 模式加以比較 分析,以尋求提升金門競爭優勢的各種基礎資源及核心能力。

一、《金馬經貿特區之可行性探討》

郭勵誠、崔小茹(2001)在該篇論文中指出「金馬兩岸經貿營運特區」

不僅是境外轉運中心的擴大,更是與大陸各地直接「小三通」的試點。

由於兩岸一直未能重開談判,而國統綱領所規劃的中程階段,必須要 以兩岸對等及尊重為前提,亦即中共要承認我方的地位,並採取對等談 判,因此,在尚未進入中程之前,現階段應先擴大境外轉運中心功能並發 展兩岸經貿特區,未來再逐步評估「大三通」之可能性。由於經貿特區的 規劃具有階段性考量,若一旦從「小三通」進入「大三通」,離島或本島 的經貿特區該如何定位,是否還有存在的價值,現在應及早加以評估。

其實,未來經貿特區似可朝自由貿易區的概念規劃:

(一)首先,特區內的人員、資金及貨物進出在不危及國家安全的原則下應 儘量鬆綁,以突破兩岸現階段三通之限制;

(二)其次,未來特區內的貨物可以享有轉運免稅優惠;

(三)一旦特區形成自由貿易區,還可以做為未來政府與其他國家自由貿易 區簽訂貿易協定的基礎;

(四)自由貿易區的設立將可紓緩台灣廠商出走大陸的壓力;最重要的是,

未來特區扮演的功能不僅是兩岸三通的替代方案,更能為未來大三通營 造商機。

不過,「金馬經貿營運特區」的設立,未來是否會造成金馬內地(大

陸)化,使金馬脫離台灣經濟圈,或是成為走私合法化管道的邊界貿易性 質,都必須事先加以考量。兩人建議在規劃未來經貿特區的設立時,必須 先行解決小三通後出現的上述問題,可以預見朝向自由貿易區概念的經貿 特區首先必須突破現有法令的限制,擁有更多的自主權,或是取得當局更 多的授權,才可能達到構想的目標。「金馬經貿營運特區」果真可以獲得 相當程度的授權,屆時可能便與「金馬特別行政區」的層級相去不遠矣。

二、《金門設立特別行政區可行性之評估》

李金振(2002)在研考會委託研究的報告中提出以下建議:

金門特別行政區之定位,關係到台灣大陸政策之調整,若大陸政策未 做調整,金門特別行政區之構想將無法確切實行,縱然增修法令,屆時亦 必窒礙難行。

金門應朝經濟特區模式規劃,先成為兩岸貨品交流中心,免稅購物天 堂,依金門地區實際的需要立法。經濟區域並非國家之行政區域,只要不 違背憲法法律位階規定,應授權由經濟地區所需要之法規制定,先由金門 試行經濟特區模式,台灣若不在正視此問題,鬆綁台灣離島建設條例租稅 優惠相關規定,提升台灣競爭力機會可能一次又一次稍縱即逝,屆時金門 等離島地區非但沒有建設,進而影響台灣本島之全球競爭力。

由於我國政府政策之搖擺不定,立法修法速度太慢,行政與司法之對 立牴觸易造成特別行政區執行窒礙難行。倘特別行政區因修法層次太廣,

無法順利實行,建議由自由貿易區模式暫先取代特別行政區。兩岸應透過 更多對話,進行貿易協商與經濟合作,共同逐年依比例消弭關稅與非關稅 之貿易障礙,實現以金門為自由貿易區。輔以 WTO 之架構,就農業產品、

酒類產品、能源、貿易、數量配額限制、汽車工業、服務業、原產地証明、

財務服務、投資、智慧財產、文化、關稅、政府採購、人民進出、進出口 限制、貿易標準、進口救濟、爭端解決機構及政府補貼與傾銷共同商定,

逐一對話談判達成經濟合作,以利兩岸產業垂直水平分工整合,提升我國 全球競爭力。若能順利進行金門自由貿易區之對談,逐漸擴及地區,再以 經濟實體循次進化至兩岸多區「關稅同盟(Custom Union)」、兩岸多區「共 同市場(Common Market)」、兩岸多區「經濟共同體(Economic Community)」

至兩岸多區「經濟同盟(Economic Union)」。最後經濟互利互補後,在談 政治整合問題。

三、《金門港投資開發可行性之研究》

熊兆周(2002)指出,金門今日可充任兩岸經濟「前哨」,配合全球 運籌中心(Global Logistics)理念,金門有良好地理區位—居華東南之中 位,可成為國際供應鏈之重要環節。

金門港與跨海橋聯合建設成國際港、加工出口區及自由貿易區,將使 投資開發發揮乘數效果。整合商流、物流、資訊流透過供應鏈管理達到即 時交貨於服務鄰近客戶之優勢,金門港可發展為華東南之全球運籌中心。

金門港可配合離島免稅精神及建設經費十年 300 億款項逐年建設,將金門 港與跨海橋連接,向西由小金門連接廈門、海滄,發展境外加工出口區及 自由貿易區;向東金門島發展國家公園、旅遊、海洋漁牧事業,可將島內 聯合開發效益及區域外部投資效益提升。

金門發展自由貿易區之規劃理念,除基於以上自由貿易區之構想外,

時效的考慮是另一主要理由,台灣地區在面對即將加入 WTO 及加速推動 大小三通的關鍵時刻,金門擁有絕佳的區位優勢,先行試辦不但可以累積 經驗,對於經濟轉型困難的金門地區經濟發展更有立竿見影之效益。

從都市國際化的角度來分析,由於全球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區域內 各國間的經貿關係將透過世界都市網的聯絡而更為活絡。而從區位條件來 看,金門港位居西太平洋環帶的中央,以客貨運輸的成本分析,金門港的 優越條件,可以在客貨輪上扮演「轉運中心」的角色。將來若能配合機場 的擴建或與廈門機場與海陸上交通的建設,如金廈跨海橋經由海陸空運輸 條件的大整合,將可創造新局面。

四、《由經貿角度探討小三通及金馬發展兩岸經貿和平特區之研究》

林上根(2002)主張建立金馬地區成為「兩岸經貿和平實驗特區」,

對台灣本島而言,可以整個金馬視為「境內關外」、「經貿特區」、「自由貿 易」之特區,不再等同於國內的一個縣份,則與台灣本島客貨之運輸流通,

也不再是國內一個縣與另一個縣份之任意流通,變成「完全開放,有效管 理」之制度。目前人貨中轉問題迎刃而解,整個小三通格局可以大大開放。

金馬產業最大需求還是在通商,通航只不過是通商之必要過程,小三 通之效益不彰,最大之癥結乃在於小三通與台灣通商不通,台灣拚經濟目 前最迫切的要務是兩岸經貿,讓金馬成為「兩岸和平實驗特區」,通商地 位比港澳更為便捷,通商之路活絡起來,金馬經貿發展自然無可限量,其 落實經貿通商應走之方向應是:

(一)金馬與廈門、福州形成自由經貿區與共同生活圈。

(二)金馬經濟特區:整個金馬均視為經貿特區,比照加工出口區、科學 園區,甚至比中共招商更優惠,資金給予融通協助,產品物料給予無障礙 通關環境,更可使與廈門加工區結盟作為兩岸貨品加工生產中繼。

(三)金馬地區灘頭市集貨物流專區:建立健全貨物檢疫、驗放、通關之 管理體系,設立「金馬地區灘頭市集貨物流專區」為首要工作,提供一個

無障礙之通關環境,包括免稅、免檢疫、免通關,物流開大門走大路,金 馬馬上成為自由貿易天堂,且能落實「市場式」檢驗檢疫機制,防制疫病 進入金馬,遠比現況地下小額貿易,未經正式通關且又逃避檢驗檢疫機 制,物流管控得宜,又不懼私運流回台灣,「金馬特區」自然形成。

(四)金馬各島興建商業街形象商圈:金馬地區成為「經貿特區」,由商 業司補助經費興建商業街、形象商圈,得享自由貿易、除所得稅外所有 經貿活動利益均免稅、進口免稅、銷售免稅,設廠享有特別優惠,低利 融資調度,產品免稅自由行銷台灣大陸全球,金馬購物天堂、金廈共同 生活圈共同形成,更可運用廈門現有基礎,碼頭港口聯盟,提升經貿互 動將可快速與港澳競爭。

五、《兩岸關係中金門產業發展規劃研究—設置兩岸貨品交易中心、加工 產業區規劃》

中華經濟研究院(2002)對金門縣政府提出研究建議:

市場腹地大小是產業發展的基本條件,廈門與福建地區緊鄰著金門地 區,在大陸改革開放的政策支持下,產業快速發展,產業結構與金門的產 業特徵具有互補性。譬如,金門發展加工產業所需的農工原料,可由福建 廈門供應,當然,金門民眾每日所需的生鮮蔬果,禽畜肉類,甚至水資源 都可以從對岸進口。尤其,閩東南地帶,北起福州,南迄漳州,面積廣大 的沿海狹長地帶,是福建地區經濟發展最快,城市最密集,對外開放程度 最高,消費能力強,對外交通又發達,是金門產業發展中絕佳的市場腹地。

金門與閩、廈兩地的商品貿易,依「互市貿易」精神,目的在結合觀 光業和貿易業,使台灣地區民眾前往金門地區觀光購物的誘因增加。政府 應賦予金門地區獨特的權利可以免稅進口大陸的商品,且進口數量不限,

但敏感商品以「特殊表列」方式加以排除。針對農林水產品,因涉及檢疫 的問題,必須訂定特別的貿易規範;自中國大陸進料加工之產品,回銷台 灣或銷售至台灣以外地區,應以「原產地」原則規範之,為在不衝擊島內 相關產業或產品生產前提下,建議採較寬鬆的原產地規範,例如附加價值

但敏感商品以「特殊表列」方式加以排除。針對農林水產品,因涉及檢疫 的問題,必須訂定特別的貿易規範;自中國大陸進料加工之產品,回銷台 灣或銷售至台灣以外地區,應以「原產地」原則規範之,為在不衝擊島內 相關產業或產品生產前提下,建議採較寬鬆的原產地規範,例如附加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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