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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性別與BMI對發展遲緩兒童動作品質之影響

第五章 討論

第三節 不同性別與BMI對發展遲緩兒童動作品質之影響

研究者從基本資料中選取性別與 BMI 進行分析,因此研究者先透 過多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性別以及BMI 之間是否有交互作用,統計結 果發現皆沒有交互作用的結果,所以研究者將性別與 BMI 分開來探討。

壹、性別之差異

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性別並不會影響粗大動作的動作品質,此結果與 先前研究結果相符,先前的研究提及正常發展兒童的性別差異在學齡前 並不明顯(Catenassi et al., 2007),通常到了青春期才有顯著的差異。以生 理發展來看,兒童的肌肉力量會隨著年齡增加而增加,青春期前的男生 與女生的肌肉力量的差異不明顯(廖華芳,2006),另一個國內研究針對 6 到 18 歲的兒童進行體適能檢測,結果發現要到 12 歲,男生肌肉力量 才會顯著的大於女生(林貴福,1993);因此學齡前兒童的性別差異並不 明顯。

先前有研究探討 3 到 5 歲澳洲兒童在 MABC 上的表現,發現在有 些題項仍有些的性別差異,例如串珠子是女生比男生快、描花邊是女生 的錯誤比男生少、滾球則是男生優於女生等,此研究推論出女生的精細 動作能力可能會優於男生,男生的球類技巧則會較優於女生,而後續的 討論中也有提及可能是社會因素所造成的性別差異(Livesey, Coleman,

& Piek, 2006)。此研究結果與本研究結果相似,本研究分析 PGMQ 各試 題後發現有些試題仍然有性別的差異,尤其以物品傳接能力的試題較多 如雙手接球與打擊靜止的球都是男生優於女生的現象,但因為PGMQ 本身沒有施測精細動作之題項,所以並無法看出女生精細動作會優於男 生之結果。研究者認為會造成這種現象可能與後天的文化刺激和社會的

刻板印象有關,因為在社會印象中,女生通常都會進行精細動作的遊 戲,而多數的男生則會進行傳接球或打棒球的活動;此外,研究者也發 現本研究的發展遲緩兒童在六歲的女生人數過少,容易因個體本身的變 異性大而無法實際反應出六歲發展遲緩兒童女生的動作能力,上述的因 素都有可能造成些許的性別差異。

貳、BMI 之差異

不同 BMI 組別會影響移位能力與整體的動作品質之結果。以 PGMQ 的平均分數來看,過重與肥胖組的動作品質較佳,普通組次之而過輕組 較差。此結果與研究者預期過重與肥胖組的動作品質較差的推測有所出 入。先前研究探討4 歲到 6 歲正常發展兒童的 BMI 與粗大動作的品質 之關係,結果 BMI 與 TGMDII 分測驗僅有低度的相關且未達統計之顯 著(Catenassi et al., 2007);另一個研究則是香港的研究者探討 6 到 18 歲 共444 名輕度智能障礙的兒童在 BMI、體適能與動作能力之關係,體適 能主要量測肌耐力、肌力、柔軟度、心肺耐力以及皮脂厚度,而動作的 評估主要使用TGMDII,結果發現過重的輕度智能障礙的兒童動作品質 較差但與正常兒童之間的差異不大,且BMI 與動作品質之間未達顯著 的相關,反而是 BMI 與體適能之間的相關性大(Frey & Chow, 2006),由 上述文獻皆提及過重的兒童與較差的動作能力的相關較低,反觀本研究 之結果也有相似的結論。

因此,不同 BMI 組別對於發展遲緩兒童粗大動作的動作品質影響 的雖有達顯著性不高,但平均分數卻有過重與肥胖組優於其他兩組結 果,研究者推測三組的人數差異較大,是否會因個體本身的變異性而無 法更確實的呈現三組間的差異,此外,這三組的遲緩程度不一致且遲緩 類型不同,因此,無法排除不同遲緩程度與類型是否對動作能力有影響。

參、總結

整體來說,性別以及 BMI 對發展遲緩兒童的動作品質之影響與先 前的研究相似,不過之前的研究大多以正常發展兒童為探討的族群,但 本研究族群為發展遲緩兒童,不同的遲緩類型與遲緩程度也可能會對粗 大動作的動作品質產生影響,因此,後續建議能探討各類型發展遲緩兒 童的動作品質與性別和BMI 的關係,進而更明確的驗證性別與 BMI 對 發展遲緩兒童粗大動作之動作品質的影響。

第四節 各發展領域與發展遲緩兒童動作品質之關係

探討各個發展領域與發展遲緩兒童粗大動作之動作品質的關係,透 過CDIIT-DT 的結果去分組討論,包含各分測驗與 PGMQ 之相關、不同 遲緩程度對PGMQ 之影響、以及不同遲緩類型對 PGMQ 之影響。

本研究結果發現,CDIIT-DT 分測驗與 PGMQ 之間皆有相關性,但 與社會分測驗則只有低相關且顯著性不大;換言之,認知、語言、動作 以及自理與粗大動作的動作品質有顯著的相關。本研究發現,動作包括 粗大動作以及精細動作對於發展遲緩兒童的動作品質是有相關性,且不 同的遲緩程度也會顯著的影響整體粗大動作之動作品質,因此,動作的 介入除了粗大動作外,精細動作也是很重要。

先前有研究探討 7 到 8 歲認知發展遲緩兒童的認知、感覺與動作整 合的能力,研究中使用BOTMP 和 PDMSII 來評估動作能力、VMI (Developmental test of visual motor integration)來瞭解視知覺和動作計畫 之能力、TSIF(Test of sensory integration function)來瞭解區別感覺失常的 兒童、以及魏式智力測驗來瞭解認知的發展,研究結果發現認知發展遲 緩的兒童整體的粗大動作能力皆顯著的低於正常發展的兒童,主要是因 為認知發展遲緩的兒童容易有感覺解讀以及感覺整合的異常(Wuang et al., 2008),此外,有研究發現認知能力與視動協調的能力、工作記憶的 能力、以及動作的流暢度有關連(Wassenberg, Feron, Kessels, Hendriksen, Kalff, Kroes, Hurks, Beeren, & Vles, 2005),所以容易造成認知發展遲緩 的兒童在整體的動作能力較差;本研究雖然沒有詳細去探討認知發展遲 緩兒童為什麼會有動作能力較差的原因,但仍有指出認知發展遲緩的兒 童會有較差的動作品質之結論與先前研究結果相符。

另外,本研究CDIIT-DT 的語言分測驗與 PGMQ 也有高度的相關,

但不同的遲緩程度僅顯著的影響平衡能力,與先前的研究結果相似。先 前有研究主要探討5 歲的發展性語言障礙兒童的動作能力,結果發現這 類型的兒童精細動作與正常發展兒童沒有太大的差異,不過在粗大動作 的表現如垂直向上跳、大腿伸直肌的最大肌肉等長收縮之力量等都低於 正常發展之兒童(Müürsepp, et. al., 2009);另一個研究則使用 MABC 來 探討125 名 6 到 9 歲發展性語言障礙之兒童的動作能力,結果發現這類 型的兒童通常伴隨著較差的粗大動作之動作能力,尤其是平衡能力較 差,其次為物品傳接能力,此研究在後續的討論有提及大腦構造所顯示 出的語言與動作之關係,發現左側基底核為掌管語言能力的一環,而基 底核本身是掌控平衡能力以及動作協調重要的一環,因為中樞與週邊神 經的影響造成語言發展遲緩的兒童也會有較差的平衡能力以及物品操 作能力(Visscher, Houwen, Scherder, Moolenaar, & Hartman, 2007)。本研 究雖然也沒有深入去研究語言與動作之間的關係,但研究結果能突顯出 語言與動作品質之是有相關的,特別是在平衡能力的部分。

本研究結果發現,自理分測驗與動作能力有中度的相關而社會分測 驗則僅有低度的相關。有研究探討以目標為導向的方式來改善腦性麻痺 兒童的動作能力,結果發現腦性麻痺的兒童透過粗大動作的改善能提升 自我照顧的能力(Sorsdahl, Moe-Nilssen, Kaale, Rieber, & Strand, 2010),

由此可知,兒童透過良好的動作能力會有良好的自理能力,許多生活自 理的經驗也是讓兒童動作練習的機會,因此,動作能力與自理能力間是 有相關性,與本研究反映出不同自理能力的遲緩是會顯著的影響粗大動 作的動作品質之結果相符。

另外,社會分測驗的結果與先前的研究結果較不一致,先前有研究

發現情緒問題、行為問題或廣泛性發展問題的兒童有較差的動作能力而 容易造成有較低的自感的動作能力(self-perceived motor competence),因 此影響參與練習動作的機會、玩樂或甚至是改善他們動作能力的機會 (Emck et al., 2009);另一個研究透過文蘭適應行為量表以及學校功能量 表來探討影響學齡前發展遲緩兒童的活動與參與之因素,結果發現動作 能力較差的兒童也會有較差的適應行為以及學校功能,此外參與和兒童 動作能力之間有高度的相關性,也代表兒童透過動作能力來進行學校活 動與學校參與,此外透過與同儕、與環境的互動也能增進動作之能力 (Leung et al., 2011);但本研究結果則是社會分測驗與動作品質相關性 低,不同社會能力的遲緩程度並不會影響發展遲緩兒童的粗大動作之動 作品質,研究者推測可能是因為CDIIT-DT 在社會分測驗是家長填答的 問題,裡面許多的問題屬於學校生活及與同儕互動的表現,例如:與同 學發生衝突時候,會找人解決、或是在學校是不是有比較好的朋友等,

在家長填答的過程中,有些家長曾反應針對這些問題並不清楚而可能影 響填答分數。

最後,研究者將發展遲緩兒童根據發展領域的遲緩數量分成單一 領域、兩個領域以及三個領域的發展遲緩,結果發現有越多發展領域有 遲緩的兒童則有較差的動作品質,此結果與研究者的預期相同。不過此 結果無法詳細的推估各類型發展遲的兒童之動作品質,理想的方式應該 是分成各類型發展遲緩兒童之PGMQ 的結果進行分析,然而本研究有 些遲緩類型如認知、語言、動作與語言、動作與認知以及認知與動作發 展遲緩的類型人數小於5,因此若使用無母數分析的克-瓦二氏單因子等

最後,研究者將發展遲緩兒童根據發展領域的遲緩數量分成單一 領域、兩個領域以及三個領域的發展遲緩,結果發現有越多發展領域有 遲緩的兒童則有較差的動作品質,此結果與研究者的預期相同。不過此 結果無法詳細的推估各類型發展遲的兒童之動作品質,理想的方式應該 是分成各類型發展遲緩兒童之PGMQ 的結果進行分析,然而本研究有 些遲緩類型如認知、語言、動作與語言、動作與認知以及認知與動作發 展遲緩的類型人數小於5,因此若使用無母數分析的克-瓦二氏單因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