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發現與討論
第二節 不同背景變項與教養風格資料化結果
為了解背景變項是否影響母親教養風格,本節依背景變項的不同,以問卷中基 本資料:(1)幼兒年齡、(2)幼兒性別、(3)母親年齡、(4)教育程度、(5)家庭 年收入、(6)家庭型態、(7)成人同住、(8)照顧時數、(9)在外工時、(10)懂事 年齡、(11)家中排行、(12)族群等變項,以區辨分析考驗整體變項對母親教養風 格是否達顯著性差異,因為教養型態不是連續性變項而是一種分類變項,所以 SPSS10.0 的統計套裝軟體進行區辨分析(discriminate analysis)探討人口統計資料 中有哪些變項對母親的教養型態有較大的區辨性(李宗文,2003)。然後再以卡方檢 定(chi-square test)的統計方法考驗不同背景變項對母親教養風格是否存有差異性。
一、影響母親教養風格的背景因素
在問卷的基本資料中所列的變項包括:(1)幼兒年齡、(2)幼兒性別、(3)
母親年齡、(4)教育程度、(5)家庭年收入、(6)家庭型態、(7)成人同住、(8)
照顧時數、(9)在外工時、(10)懂事年齡、(11)家中排行、(12)族群等,為顧 及表格呈現的整體性將以上述的編碼代表變項的名稱,例如:(1),表示幼兒年齡、
(2),表示幼兒性別,以此類推。
(一)整體背景變項對母親教養風格區辨分析
整體背景變項對母親教養風格進行區辨分析,Wilks' Lambda 值、卡方、自由 度、顯著性摘要表,列於表4-2-1。
表4-2-1
Wilks' Lambda 值表
函數檢定 Wilks' Lambda 值 卡方 自由度 顯著性 1 到 3 0.731616 339.0626 36 .000***
2 到 3 0.961922 42.12162 22 .006**
3 0.984726 16.7007 10 .081
由表4-2-1 得知,函數檢定中函數 1 與函數 2 發現結果達顯著性差異,並依 各變項結構矩陣結果進行區辨分析。
表4-2-2
各變項結構矩陣表 背景變項 函數
1 2 3 教育程度 .686* .381 .268 家庭年收 .352* .144 .273 母親年齡 .278* -.052 .045 在外工時 -.218* .202 .202 族群 -.523 .549* .352 懂事年齡 -.166 -.492* .079 家庭型態 .196 .284* -.138 照顧時數 .208 -.209* -.111 家中排行 .030 .203 -.553*
家中成人數 .060 .308 -.459*
幼兒性別 .146 .023 .331*
幼兒年齡 .045 .113 .155*
表4-2-3
各教養風格中心的函數表 集群分析 函數
1 2 3
拒絕疏忽型 -1.39966 -.71995 .277871 威權型 -1.72741 .271651 -.02383 寬大嬌寵型 .361069 .117146 .232602 權威開明型 .141928 -.0281 -.06804
由表 4-2-2 各變項結構矩陣可以看出,函數 1 中背景變項「教育程度」、「家 庭年收」、「母親年齡」、「在外工時」有強的區辨能力。由表4-2-3 各教養風格 中心的函數得知函數1 的「權威開明型」與「寬大嬌寵型」和「威權型」與「拒 絕疏忽型」有區辨性,「權威開明型」與「寬大嬌寵型」皆為「高反應」的教養風 格;「威權型」與「拒絕疏忽型」皆為「低反應」的教養風格。所以從函數1 的區 辨分析的結果可以推論背景變項「教育程度」、「家庭年收」、「母親年齡」、
「在外工時」可以區辨母親對於「反應」因素的高低,且由於教育程度、家庭年 收入以及母親年齡和函數1 皆為正相關,所以教育程度愈高、家庭年收入愈高、
母親年齡愈大,則母親教養風格較偏向於寬大嬌寵型和權威開明型,即「高反應」
教養型態;而在外工時和函數1 為負相關,所以在外工時愈高,則母親教養風格 較偏向於拒絕疏忽型和威權型,即「低反應」教養型態。
由表 4-2-2 各變項結構矩陣以及表 4-2-3 各教養風格中心的函數表得知,函數 2 中背景變項「族群」、「懂事年齡」、「家庭型態」、「照顧時數」可能對拒絕 疏忽型的區辨性是比較強的。
二、不同變項幼兒的母親教養風格之差異
本研究之幼兒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年齡。為探討幼兒背景變項不同,母親 採用的教養風格是否有顯著差異,以卡方檢定統計方法來進行檢定。
(一)不同幼兒年齡的母親,其教養風格無顯著差異
表4-2-4 呈現不同「幼兒年齡」的母親所採用教養風格的人數與百分比。由表 中結果得知:母親對於不同「幼兒年齡」採用的教養風格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x2=1.432,p >.05)。表示母親對幼兒所採用的教養風格,並不會因為「幼兒年 齡」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表4-2-4
幼兒年齡與母親教養風格卡方檢定次數分配表
教養風格 總和
權威開明 寬大嬌寵 威權 拒絕疏忽 幼兒年齡 四足歲 個數 355 83 38 16 492
總和的 % 45.3 41.7 47.5 50.0 45.0 五足歲 個數 428 116 42 16 602 總和的 % 54.7 58.3 52.5 50.0 55.0 總和 個數 783 199 80 32 1094 總和的 % 71.6 18..2 7.3 2.9 100.0 χ²=1.432 p>.05
(二)不同幼兒性別的母親,其教養風格具有顯著差異
由表4-2-5 得知,不同「幼兒性別」的母親其教養風格在卡方檢定分析發現 結果達顯著差異(x2=9.150,p <.05),且可統整出下列二項結果:
1.在幼兒性別為「女生」,母親較常採用「寬大嬌寵型」的教養風格,較少採用「威 權型」的教養風格。
2.幼兒性別為「男生」,母親較常採用「威權型」的教養風格,較少採用「寬大嬌 寵型」的教養風格。由此可知,母親對女孩的教養態度有較多的寬容,對於男孩 則較為嚴格。
表4-2-5
幼兒性別與母親教養風格卡方檢定次數分配表
教養風格 總和
權威開明 寬大嬌寵 威權 拒絕疏忽 幼兒性別 男生 個數 391 86 50 18 545
總和的 % 49.9 43.2 62.5 56.3 49.8 標準化殘差 .1
-2.1* 2.4*
.7女生 個數 392 113 30 14 549 總和的 % 50.1 56.8 37.5 43.8 50.2 標準化殘差 -.1
2.1* -2.4*
-.7總和 個數 783 199 80 32 1094 總和的 % 71.6 18..2 7.3 2.9 100.0 χ²=9.150* p<.05
*p<.05(以校正後標準化殘差之絕對值 1.96 作為.05 顯著水準的臨界值)
(三) 小結
綜合上述資料,在利用卡方檢定(chi-square test)母親對不同變項(包括性別、
年齡)幼兒的教養風格進行分析後,首先,發現不同性別的幼兒與母親的教養風 格確實存有顯著差異,此結果與簡志娟(1996)、鍾鳳嬌(1997)結果相同,符合 研究假設1-1:母親對於不同性別的幼兒,其教養風格有顯著差異。簡志娟(1996)
研究指出,雖然現代社會已逐漸趨向兩性平等,但是一般而言,仍存在著中國傳 統「男主外、女主內」,意即男性對家庭仍要擔負起大部分的責任,必須比女性 剛強、有責任感,因此這樣的期待便會反映在教養男孩的方式是較為嚴格的;而 對女孩有較多的保護與寬容。而鍾鳳嬌(1997)的研究結果恰好相反,顯示出父 母對女兒有較高的要求,對兒子付出較多的情感。其次,在不同年齡的幼兒變項 並不會影響母親的教養風格,此結果有別於一些研究(簡志娟,1996;鍾鳳嬌,
1997;李宗文,2003),也無法驗證研究假設 1-2:母親對於不同年齡的幼兒,其 教養風格有顯著差異。推究其原因,可能是本研究對象為幼稚園中班和大班幼兒,
其年齡差距僅僅一歲,因此中、大班的幼兒與母親教養行為的預期無顯著的影響,
母親對於中、大班之幼兒在要求以及回應的管教態度上是平等看待、不分軒輊的。
而其他研究結果達顯著差異之研究對象,其年齡層差距較大,不同的身心發展階 段有明顯不同的發展任務,在生活上或學習上必須要達到的目標也就不同,因此 母親比較容易顯現出不同的管教態度。
三、不同變項的母親其教養風格之差異
本研究之母親背景變項包括:母親年齡、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家庭型態、
成人同住、照顧時數、在外工時、懂事年齡、家中排行、族群。為探討母親背景 變項不同,母親採用的教養風格是否有顯著差異,以卡方檢定統計方法來進行檢 定。
(一)不同年齡的母親,其教養風格具有顯著差異
表4-2-6 呈現「不同年齡」的母親,所採用教養風格的人數與百分比。由表 中結果得知,母親的年齡不同採用的教養風格達顯著差異(χ²=46.032,p<.001),
且可統整出下列二項結果:
1.在母親年齡為「21~30 歲」,母親較常採用「威權型」和「拒絕疏忽型」的教養 風格,較少採用「權威開明型」的教養風格。
2.在母親年齡為「31~40 歲」,較常採用「權威開明型」的教養風格,較少採用「威 權型」和「拒絕疏忽型」的教養風格。
表4-2-6
不同母親年齡與其教養風格卡方檢定次數分配表
教養風格 總和
權威開明 寬大嬌寵 威權 拒絕疏忽 母親年齡 21~30 歲 個數 105 26 31 11 173
總和的 % 13.4 13.1 38.8 34.4 15.8 標準化殘差
-3.5***
-1.25.8*** 2.9**
31~40 歲 個數 555 135 40 16 746 總和的 % 70.9 67.8 50.0 50 68.2 標準化殘差
3.0**
-.1-3.6*** -2.2*
41~50 歲 個數 123 38 9 5 175 總和的 % 15.7 19.1 11.3 15.6 16.0 標準化殘差 -.4 1.3 -1.2 -.1
總和 個數 783 199 80 32 1094 總和的 % 71.6 18..2 7.3 2.9 100.0 χ²=46.032*** p<.001
*p<.05 **p<.01 ***p<.001(以校正後標準化殘差之絕對值 1.96 作為.05 顯著水準的臨界值,
2.58 為.01 的臨界值,3.30 為.001 的臨界值)
此結果與陳富美(2002)、鍾鳳嬌(1997)結果相同,認為教養方式與母親的 年齡有顯著差異。年紀在「31~40 歲」的母親比年紀「21~30 歲」的母親較少使用 威權型和拒絕疏忽型的教養,推究其原因,可能是年紀在「31~40 歲」的母親其生 活歷練較年紀「21~30 歲」的母親多,在社會經驗與育兒教養的訊息接收也較年紀 輕的母親豐富,在對自我以及孩子的了解與情緒控制方面也較為傾向接納、圓融,
因此教養風格愈偏向權威開明型。
(二)不同教育程度的母親,其教養風格有顯著差異
表4-2-7 呈現不同「教育程度」的母親,所採用教養風格的人數與百分比。
由表中結果得知,母親的教育程度不同採用的教養風格達顯著差異(χ²=201.529,
p<.001),且可統整出下列三項結果:
1.在母親教育程度為「國小」和「國中」,母親較常採用「威權型」和「拒絕疏忽 型」的教養風格,較少採用「權威開明型」和「寬大嬌寵型」的教養風格。
2.在母親教育程度為「高中職」,母親較常採用「權威開明型」。
3.在母親教育程度為「大學大專」,母親較常採用「寬大嬌寵型」的教養風格,較 少採用「威權型」和「拒絕疏忽型」的教養風格。
表4-2-7
不同教育程度母親與其教養風格卡方檢定次數分配表
教養風格 總和
權威開明 寬大嬌寵 威權 拒絕疏忽 教育程度 小學以下 個數 18 2 12 9 41
總和的 % 2.3 1.0 15 28.1 3.7 標準化殘差
-4.0*** -2.3* 5.5*** 7.4***
國中 個數 80 10 33 9 132
總和的 % 10.2 5.0 41.3 28.1 12.1 標準化殘差
-3.0** -3.4*** 8.3*** 2.8**
高中職 個數 351 73 26 9 459 總和的 % 44.8 36.7 32.5 28.1 42.0 標準化殘差
3.1**
-1.7 -1.8 -1.6大學大專 個數 314 109 9 4 436 總和的 % 40.1 54.8 11.3 12.5 39.9 標準化殘差 .3
4.8*** -5.4*** -3.2**
研究所 個數 20 5 0 1 26 總和的 % 2.6 2.5 0 3.1 2.4 標準化殘差 0.6 .1 -1.4 .3
總和 個數 783 199 80 32 1094 總和的 % 71.6 18..2 7.3 2.9 100.0 χ²=201.529*** p<.001
*p<.05 **p<.01 ***p<.001(以校正後標準化殘差之絕對值 1.96 作為.05 顯著水準的臨界值,
2.58 為.01 的臨界值,3.30 為.001 的臨界值)
此結果與吳承珊(2000)、陳若琳(2002)、陳富美(2002)、莊雪芬(2004)
結果相同,認為不同教育程度的母親,其教養方式會有所不同。本研究顯示母親 教育程度在「國中」以下的母親,其教養風格傾向威權型與拒絕疏忽型,較少採 用寬大嬌寵型和權威開明型的教養行為;而教育程度在「高中」和「大學大專」, 母親的教養風格較傾向權威開明型和寬大嬌寵型,比較是「以幼兒為中心」平行 互動的管教態度。
(三)不同家庭年收入,母親教養風格有顯著差異
表4-2-8 呈現不同「家庭年收入」的母親,所採用教養風格的人數與百分比。
由表中結果得知,不同家庭年收入母親所採用的教養風格達顯著差異(χ²=
61.872,p<.001),且可統整出下列四項結果:
1.在家庭年收入「300000 以下」,母親較常採用「威權型」和「拒絕疏忽型」,較 少採用「寬大嬌寵型」的教養風格。
2.在家庭年收入「600001~1200000」,母親較常採用「寬大嬌寵型」,較少採用「威 權型」和「拒絕疏忽型」的教養風格。
3.在家庭年收入「1200001~1800000」,母親較少採用「威權型」的教養風格。
4.在家庭年收入「25000001 以上」,母親較常採用「拒絕疏忽型」的教養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