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不孕婦女的特殊處境
不孕婦女在我國傳統的觀念之下,其處境特別不堪,因為社會及規範 讓她們承受生子的期待,也被賦予莫名的評價。以下將就中國人的傳統生 育觀、社會的母職觀及不孕婦女的污名探討不孕婦女的特殊處境。
壹、中國人的傳統生育觀
中國人有著相當深厚的家庭觀念;親子關係、家庭倫常在中國人的社 會中有著根深蒂固的社會期許。文學大師錢穆曾經說過「中國家庭之終極 目的,是父母、子女永恆聯屬,使人生綿延不絕,短生命融入於長生命,
家庭傳襲,幾乎是中國人的安慰。」因此不管是為了傳遞家族姓氏,繼承 祖產;子女,尤其是兒子,是父母老年時的指望,所以才會有「不孝有三,
無後為大」的古訓,沒有子女的人,輕者領養別人的子女以繼承宗祧,重 者則將妻子以「七出」之條,逐出家門以另娶能生育的人,古時婆婆挑選 媳婦也視其能否生育為先決條件,生兒育女是促成及維持婚姻的原因,也 是很強韌的護牆,所以在婚禮喜宴上,中國人常祝福新人「早生貴子」(李 從業、張昇平、陳嘉琦,1997)。
在傳統社會裡,只有在社會所認可的婚姻所組成的家庭才能合法的生 育子女。社會經由對性行為的嚴格控制,把生育責任放在家庭裡,社會也 因此發展出一套社會規範和制度來鼓勵夫妻生育。社會通常給予有子女的 夫妻相當正面的評價與酬賞,無子女的夫妻在大眾的眼光裡是不正常的,
所以一個理想的家庭圖像必須建立在子孫滿堂的基礎上,無生育子女的夫 妻就是斷根、絕種與不孝(蔡文輝,1998)。在不孕治療的過程中,不孕症 在傳統下被冠以「不孝」的罪名,讓週遭的每一個人合法的議論,而形成 不孕症的議論系統,陌生人可以議論家族,家族可以責難公婆,公婆也可 以責難與要求媳婦,在這樣的互動之下,只會使不孕夫妻更失面子,更退
縮與孤單(楊麗齡,2001)。
此外,中國人對於「顏面」也非常敏感,使面子成為中國人保護自我 的甲冑。在中國人的自我系統中,人是「被人看的」。在「被人看」的感 覺中,中國人小心的壓抑著自我,由於顏面的存在,使中國人把他人的議 論認為是一股巨大而無法抵抗的壓制系統,怕說錯話、怕權威、怕自己不 符合社會期望(余德慧,1992)。因此,人們常有意無意的提醒無子女的 夫妻,應該準備懷孕,並未考慮夫妻兩人感情問題、婚姻美滿與否;生育 子女以傳宗接代才是要務,長輩如果未見媳婦肚子隆起,便施加壓力於夫 妻雙方或是妻子一方,到處問醫求神,希望能早日符合中國人傳統的生育 觀。所以,當ㄧ對夫妻不能達成生子的傳宗接代的目的時,可能會覺得顏 面無光,對不起父母、宗祠,因而產生很深的內疚及自責,而最好的辦法 就是接受不孕症的治療,希望藉此順利得子以挽回失去的家族面子,並藉 此掩飾過去不孕的歷史,也呼應朱瑞玲(1989)指出:挽回面子的措施之 一即是「自我防禦」,即努力掩飾已發生的事,甚至必要時可全盤否認。
不過在湯素月(2004)的研究結論中發現,上一代如果不具強烈的傳統 生育觀念,比較不會採取強烈而直接方式強迫媳婦生育。同時也發現受高 等教育的年輕一代沒有傳統生育觀念,雖然仍存有傳統孝道觀念,認為自 己應要與父母同住,要奉養及照顧父母,但是自己老年生活要靠自己,不 必靠兒女,年輕時的理財規劃非常重要。養兒育女是為了個人生命的延續 和傳承、婚姻的調和,還有感情的寄託。
在中國傳統生育觀的影響之下,懷孕生子似乎是女性的天職,女性理 所當然應該成為母親並且扮演母職的角色。所以,當夫妻一再嘗試懷孕卻 失敗時,最先被關注的是女性的身體;這位將來要成為母親的人,準備懷 孕的母體究竟存有什麼原因而無法懷孕?一連串的侵入性檢查,確定不孕 原因之後,伴隨而來的治療將帶領女性完成最深層也最強烈渴望的階段目 標,如此看待女人等同生殖的價值觀讓許多不孕夫妻對於生殖治療趨之若
鶩,也更深植傳統的生育觀。而無法順利懷孕的過程中,不孕婦女默默承 受社會及旁人諸多的檢視,也承受許多評價,以下就社會的母職觀點進一 步探討不孕婦女的處境。
貳、社會的母職觀
不孕婦女存在於社會之中,理所當然被社會體制所宰制,以下將探討 幾個社會學觀點來看母職,探討母職與不孕婦女的關係。
一、家庭意識型態(family ideology)
Glenn(1994)比喻「意識型態」(ideology)就像濾鏡一般,會過濾、
扭曲我們的經驗和理解;一種具有主控力量的意識形態會呈現主控地位團 體的觀點,主控的意識型態會合法化這種宰制的情況,並且使既有的秩序 顯得自然(引自蕭蘋、李佳燕,2002)。對於母職的觀點,家庭意識型態 認為:男人應當是家庭的供養者,女人則是依賴的妻子,男女結婚後就應 當有個小孩(何穎怡譯,2000)。這種被塑造出來的家庭意識型態,強化 現存性別認同的意義,形塑女性家庭主婦與妻子角色,並且宣稱這樣的生 活方式能讓女人感到滿足,於是女性生活方式的選擇變的很少。因此,女 性受到家庭意識型態影響,常將家務與母職的責任自攬其身(姜漢儀,
2004;鄒金鳳,2001)。此種意識型態對照台灣傳統社會觀念不謀而合,
而並沒有隨著經濟變遷,婦女就業比例增加而改變,絕大部分的婦女仍舊 在工作之外操持家務、照顧小孩。不孕婦女受此意識型態荼毒,認為自己 無法生養小孩,善盡母職則是不正常,連帶認為家庭也是不正常的。
二、母職的社會意涵
Plaza 將母親角色定義為一個必須負有照顧、養育、服務與安撫孩童 等相關的責任的社會角色。依此定義,母職是執行上述相關任務而產生的 一連串普遍被社會所認同的行為、規範與意識型態,進而發展出一套獨特 的邏輯,與社會中各介面持續互動以維持彼此運作的社會制度與機制(張
瀞文,1997)。蔡麗玲(1998)認為「母職」(motherhood or mothering)
是只做為母親的實際行為,及其衍生出的社會性印象中做為母親或代理母 親所應從事的事務。邱育芳(1996)認為母職是社會建構的一組活動和關 係,包括撫育和照顧,而且也是一種程序、是主要的傳遞媒介,使人們形 成他們的認同及學習社會位置。廣義來說,意涵了女性做為母親一切的過 程,包括:懷孕、哺乳等母職的事務及做為一種社會身分的指稱角色。由 此可知,母職是一種社會角色,而且包含一系列與母親身分相關且被社會 認同和期望的行為。然而,母職可以再區分成兩種不同卻相關連的社會行 動:1.生物性的母職:包括以子宮孕育子女並滿足其生物上的需求,如營 養、溫暖、居住等基本需求;2.社會性母職:包括一切社會化行為,使其 行為、意識型態等能符合社會的規範與期待(張瀞文,1997)。
不孕婦女因無法完成生物性母職的社會期待,連帶也喪失社會性母職的機 會。
鄒金鳳(2001)以質性研究探討六對母女,十二位女性的生命故事。
她發現:台灣的社會環境文化脈絡之下,社會加諸於女性的約束力仍是不 容忽視的。由母女關係看性別角色與認知結構,傳統性別規範仍然持續影 響著台灣社會的女性,因著傳統與現代的轉換、不同的生命經驗及身處的 不同處境,使得母親在性別認知上也產生了不同的變化,進而也影響女兒 在性別認知上形成轉變。母親角色內涵產生質變的同時也顛覆原有父權體 制的力量。所以身為傳統規範的傳遞者與教化者並不是母親的原罪,而是 整個社會賦予女性的框架使然,「母職」這個父權社會下的文化設計才是 禍首,其實母親角色與母女關係具有了重新建構性別角色與意義的可能。
母女關係的研究顯示,「母女連帶是女性情誼的最初形式,因而具有反父 權的潛力」(張娟芬,1991)。由此可知,不孕婦女在失落於母職的同時,
可能也要面對自己與母親關係的檢視與考驗。除此之外,不孕事實對於母 職的觀點與實踐也可能會產生影響。
從姜漢儀(2004)的質性研究中所得結論可知:現代未婚的高學歷女 性對於母職的觀點是動態的且矛盾的,夾雜於傳統與轉變之間。其矛盾情 結在於:1.極度渴望自己的事業和成就,卻認定家庭領域重於工作;2.認 為女性應該擺脫母親角色束縛,卻處處受限於母職天賦的迷思;3.認為兩 性都應參與育兒工作,卻認定母親應比父親分擔較多的照顧工作,因為母 親是個比較不可或缺的角色。此研究也發現:母職的觀點來自女性本身的 經驗、母親與社會的影響,以及父權對母職的束縛等因素在其中產生作 用。「母職」是社會建構的結果,但也具有鬆動的空間。現代女性的母職觀 不僅源自母親,也深受周圍環境的影響。高學歷的未婚女性,雖然仍在某 些觀點上順應父權價值,卻也擁有突破其限制的潛力。
不孕婦女深受傳統生育觀及母職觀的影響之下,其特殊處境一直深受
挑戰,而社會所衍生的諸多貶抑的觀點及價值,也常讓不孕婦女面對不孕 失落的過程心靈更受煎熬,以下將討論女性不孕的污名。
參、女性不孕的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