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地安人的麂皮靴》文本中莎兒的母親全黑森和菲比的母親溫特巴頓太 太,兩人的女性主體在父權的話語實踐中被產生、被建構,生活在父權控制、壓 抑的陰霾下,這兩位女性的人格與自我分離,主體被撕裂而不健全,父權的話語 阻礙兩位女性的人格完整、主體獨立。全黑森與溫特巴頓太太在婚姻生活中,兩 人的主體逐漸消失鬱鬱寡歡的過著傀儡般的生活,兩人雖住不同城市、不同生活 背景,兩個不認識的女人卻在某個時間不約而同選擇離家出走去追尋自我。女人 一旦結婚,身份頓時轉換成妻子、媳婦、母親,而不再是某某小姐,這種轉換,
不只是身分的轉變,還兼含生活習慣的巨大變革、人際關係的差異、價值觀念的 衝突、……等等的點點滴滴大大小小的變異。如果先生與夫家是和善的人家,女 人的命運似乎較順遂;如果遇到的先生與夫家是傳統父權觀念極重的人家,注定 了女人顛顛簸簸的命運。女人只能是油麻菜籽命,落到哪裡,就生到哪裡嗎?
語言是我們的自我感、我們的主體性被建構(constructed)處所。主體性不 是出生即具有的、不是遺傳決定的,而是由社會產生形成的。主體性是在一個整 體系列的話語實踐中被產生的、被建構成的。語言是社會組織之事實的、可能的 形式,同時也是這些形式可能的社會與政治結果被定義和被爭駁的處所,更是對 權力鬥爭的持續場域。對後結構主義而言,主體性既不是統一的,亦不是固定的,
化主體性為一個不斷分裂與衝突的場域。依造傅柯的理論,話語建構主體也是爭 駁的處所,全黑森、溫特巴頓太太在父權話語所面臨的困境,似乎仍有轉環的契 機。
本章援引傅柯話語、主體與權力理論深入探究文本中的少女與老婦如何利用 話語爭駁回女性的主體性,分析文本中的少女與老婦如何抵抗父權話語的控制與 壓抑,維護女性主體的完整。第一節探討文本中的少女的話語為主,第二節探討 文本中的老婦的話語為主。藉由女性話語的分析,期使女性能透視出如何利用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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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使女性生命不受父權話語的壓迫,女性活得更獨立更耀眼更加豐富。
第一節 少女的話語
父權的話語建構知識,並且它構成了存在於這些知識及它們相互關係之內的 社會實踐、主體性的形式和權力關係。權力的實施透過法律實踐,最終父權的話 語成了被遵從的法律。法律不僅僅是父權熟練使用的武器,而且是父權的表現形 式,也被一般社會普遍接受。話語具有權力與權威,為了要產生社會效用,一個 話語必須至少是處於流通狀態的。話語流通的過程當中,產生了抵抗的可能社會 效用;藉此過程,特定話語成為權力的機器與效用:「話語傳播並產生權力;話 語加強鞏固著權力,但亦破壞並揭發權力,使它脆弱,而得以阻撓它。同樣地,
沉默與隱密是權力的庇護所,它們緊繫、固定著它的禁制,但它們亦鬆弛了它的 管轄,並供應了相對地不尋常、隱晦、模糊的容忍的領域」。在個別主體的層次 上對宰制的抵抗,乃是生產他途的知識形式的第一階段。而在這種他途形式已經 存在的地方,這種抵抗能夠贏得個人勝利,使他們轉向這些他途話語,並逐漸地 增加它們的社會權力(維登 131)。
倒置的話語(reverse discourse)對於它意圖顛覆的那個話語的權力,具有重 要的意涵。作為挑戰意義與權力的第一階段,它促使了新的、抵抗性話語的生產。
話語並不存在於權力與無權力之間的簡單「對立」(bipolar)關係中。它們乃是
「策略的成分或集團,在力的關係的領域中運作著」(維登 130)。
這些「力的關係」是在特定社會中採取特殊形式的權力關係,經由階級、種 族、性別、宗教及年齡的關係組織而成。力的關係的領域包括了社會機構;它們 是「主體性與社會關係應如何被構成,以及社會控制應如何行使」的話語衝突的 場域。這種衝突對於個人是如何被構成為主體並作為主體而被控管,具有重要之 意涵(維登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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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我說
維登認為「話語是社會組織的事實的、可能的形式以及這些形式可能的社會 與政治結果被定義和被爭駁之處。而它亦是我們的自我感、我們的主體性被建構 之處。」( 25)。個人的主體性將透過話語來呈現,此外,個體也同時透過爭駁、
反抗的話語所透露出的意涵來定位自我的主體。
菲比:「聽我說!」
菲比說話的口氣有時像極了大人。每次她說「聽我說」,那副模樣十足像 大人在對小孩子說話。(38)
菲比向莎兒述說和家人去州展覽會玩時父親被猜中年齡之事,菲比一共說了 三次「聽我說」(38-40)。菲比在英文課堂上作「潘朵拉的盒子」神話報告被同 學干擾時,也說了四次「聽我說」(197-202)。菲比的母親溫特巴頓太太在和先 生說話時沒有獲得先生的回應,只是單向的聽從先生的話語,任憑先生將男性的 話語灌注在自己的身上,讓自己的主體被先生的話語所操控。菲比父親對於母親 的話語冷漠回應,阻斷溫特巴頓太太的發言權,菲比父母親兩人的話語是處於一 種不平等的關係。人際關係可以說是一種權力平衡的關係,當彼此之間相互地位 的不平等時,就促成一方的權力大於另外一方。不平衡的權力關係會趨使權力大 者自覺或不自覺地運用他的權力(李美枝 111)。擁有發言權的一方擁有較多的 權力,從菲比的父親阻斷菲比母親的發言來看,兩人發言的權力掌握在菲比父親 身上。權力的表現形式之一是從屬、服從的關係,菲比的母親較常表現出順從父 親、受父親壓抑,女性的主體隱而不顯。菲比母親的生活看似美滿如意,內心裡 卻充滿苦悶抑鬱。不平等的性別意識觀將形塑出的是不平等的話語與主體,可 惜,菲比的母親未能意識透過自我發聲的過程,來找尋女性的主體性。
說話時有說話者與聽話者的差別,說話者是話語的主動者,聽話者是話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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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反應者。語話在說話者與聽話者之間不停的往返,說話者較能表述自己的想 法,聽話者聽的較多表述自己的想法較少,說話者的表述的內容明顯多於聽話者 的表述的內容。說話的話語是吾人建構自己的一種方式,說話者能夠藉由自己的 話語主動的建構自己,聽話者藉由別人的話語被動的建構出可能不太真實的自 己。菲比的話語表現明顯與母親不同,菲比說話時的「聽我說」,不單單只是希 望被聽見,還希望被重視,更表達出自我的所思所感,在話語言說的過程中也不 斷釐清思緒及感受,進而建構自己的自我概念與主體意識。話語為特定利益存在 的權力之運作,主體性與意識是在話語中被建構產生,並且是鬥爭與潛在性改變 的一個場域或抵抗的機會。話語代表了政治利益,並且是不斷的為地位與權力而 競爭。權力的這個戰役場域即是個人主體性的戰役場域,它是個人在其中是一個 活躍的、但非自主的主角的一場戰役(維登 47)。菲比「聽我說」的話語行為,
主導自己所思所想所感,使女性的話語潛在產生抵抗父權話語、改變父權話語的 機會,形成女性的話語知識與權力,並建立女性的主體,有破壞父權話語的操控 作用。在話語往來主體性被建構的權力戰場上,菲比「聽我說」的行為採取主動 說話的地位,將話語權從男性手中爭取回來。
而女性主義的後結構主義必須將注意力完全集中於社會與機構,以探討每日 生活的權力關係。話語意義是在社會機構與實踐之內被產生的,在其中,被這些 機構所形塑的個人乃是改變的代理人(agent),而非它的主人(author),而這改 變要不是為霸權利益服務,就是挑戰現存的權力關係(維登 29-30)。說話表述 自己看法的人通常握有話語進行的主導權,可以建構別人。菲比的「聽我說」是 一種爭取話語主導權的形式,菲比想處於能夠說出自己想法的主導地位,想要自 己建構自己,是自己的主人;不想處於聽的位置,不想讓自己成為傳統父權社會 裡女性是無發言權、聽話的一方、被建構的一方、不想成為男性話語的代理人。
二、討厭英文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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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我們學習語言之前便已存在於法律、政治體系、教會、學校、家庭、教 育制度和媒體等社會機構與社會實踐中的特定話語,經由表意的過程建構「我」, 言說的主體實則依賴早已存在的話語位置,且被迫採取話語所設置的立場(巴克 234)。主體性由主體位置所構成,個人從認同的主體位置構成對自身的感知,根 據特定的方式來理解世界及解讀我們的經驗,因此是社會與文化的產物,一種話 語(discourse)的結果,經常遭遇衝突、矛盾、處於過程中並不斷改變(維登 39)。 雖然言說的主體實則依賴早已存在於法律、政治體系、教會、學校、家庭、教育 制度和媒體等社會機構與社會實踐的話語中,但是在這些機構話語被實踐的過程 中,仍有機會產生話語的質變,女性仍可發出自己內心的聲音,建構女性自己的 主體性。
屹立在「我」和「我自己」背後的女性,不僅以主體的身份否決了以往作為
「物」的身份,而且儼然以說話者的身份否決著以往被規定的話語他人。女性在
「物」的身份,而且儼然以說話者的身份否決著以往被規定的話語他人。女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