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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業融資決策之扭曲

第三章 歐洲國家兩稅合一之採行

3.1.1 降低企業融資決策之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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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制 (separate entity system) 下產生股利所得租稅負擔過重的情形,個人股東 的股利所得最終稅負決定在個人所得稅稅率的高低,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另外 即在降低對企業融資決策的扭曲影響,以避免因租稅影響投資及企業藉保留盈 餘來規避股東稅負的誘因,促進資源合理分配。

3.1.1 降低企業融資決策之扭曲

企業籌措財源的方式,主要來源為募集新股或舉債,但兩種方式在公司所

得稅負效果並不相同,若來自舉債所產生的利息費用可在計算公司之所得時扣 除,但以募集新股方式則無利息費用可扣除之問題,此時所獲配的股利,即面 臨在公司階段及個人階段被重複課稅之問題,故企業可能選擇藉由舉債融資 (debt financing) 而非發行新股方式取得資金,或藉由盈餘保留方式來避免重複 課稅,造成融資決策的扭曲。

贊成兩稅合一的學者提出了傳統觀點,主張重複課稅造成的扭曲嚴重影響 投資,所以兩稅合一有降低企業資金成本 (cost of capital) 的作用,有因此刺激 投資的效果。但有些學者對此看法反持質疑的態度,認為傳統觀點誇大了公司 稅的扭曲,兩稅合一是非但沒對投資有所助益,反而造成政府稅收的嚴重損失,

形成公司稅「新、舊觀點」的差異。Jorgenson (1963) 及後續學者,大都採用新 古典模型 (neoclassical model),提出了資本使用者成本 (user cost of capital) 的概 念,其最大的不同在於,資金成本指在某特定期間使用資本資源所應支付的代 價,即基於機會成本的概念,專指每投資一元於金融資產時,至少應得的報酬 率 (required rate return) 3。資本使用者成本指製造過程中所有資本的成本,除包 括資金成本外,也包括廠商在製造過程中,資產所產生的折舊 (Auerbach,1983)。

      

3 在新古典投資理論的 I.Fisher 的兩期基本分析模型中,假設不確定性和租稅皆不存在,而且資本市 場是完全市場,公司經理人和其所有者合而為一,資金成本等於市場利率,亦即所有者的時間偏好 率 (Time Preference R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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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資本使用者成本除考慮金融投資成本,亦考慮實質投資成本,即折舊、資本 與勞務的相對價格在內,而租稅政策會影響資金成本,資本使用者成本也會改 變,故以資本使用者成本作為考慮兩稅合一制度對公司實質投資的影響。4

在 Jorgenson之後的研究文獻,大都採新古典投資函數模型研究租稅政策 的影響,如King (1974a,b) 及Auerbach (1979),但模型的目標函數和限制式設定 的不同,則會推導出不同的資本使用者成本。在公司追求稅後極大的淨收入的 折現總和,會求出由購買資本財的利息支出、每單位折舊費用和資本利得所組 成的資本使用者成本 (Jorgenson,1963),資本使用者成本可定義為使一投資計 畫獲利,給定投資所需資金融資方式,該項投資計畫所必須賺取的最低稅前報 酬率。對於公司追求價值極大化下,在完全的資本市場沒有財務的限制情形下,

公司的使用者成本決定了投資的水準,而在不考慮通貨膨脹和假設沒有不確定 性下,追求股利的折現值總和極大化,資本使用者成本會等於市場利率。5

如前所述,在不考慮通貨膨脹和假設沒有不確定性下,追求股利的折現值 總和極大化,資本使用者成本會等於市場利率,若將資金投資在債券市場依市 場利率賺取利息,而所投資賺取的利潤全部發放給出資股東,那麼在不考慮租 稅因素的情況下,每一元的使用者成本,為使該項投資獲利,至少必須賺取的 最低稅前報酬,即為賺取市場利率的報酬率,以數學等式表示如下等式 (1):

π = Pc = i (1) 其中 π = 稅前報酬

Pc = 資本使用者成本 i = 市場利率

      

4 請參見林韋妤 (1999) ;楊珮瑜 (2001)。

5 請參見林韋妤 (1999) ;楊珮瑜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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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納入所得稅因素,公司有利潤時需課公司所得稅,當公司將稅後利潤 分配予個人股東時,個人因取得公司分配之利潤,須再課個人的利潤所得稅,

則前述的稅前報酬 π ,課了公司所得稅之稅後報酬為 π 1 ,稅後利潤在 分配予股東再課了個人利潤所得稅後,投資報酬只剩 π 1 1 ;另投 資者如果將資金投資於債券市場依市場利率賺取利息所得,該投資者取得之利 息所得須課個人之利息所得之所得稅,前述的投資報酬率i課了利息所得稅後的 稅後報酬為 i 1 ,則因考慮了所得稅因素後,投資計畫需賺取的最低報 酬,由等式 (1) 改寫為等式(2):

π 1 1 1 (2) 其中π=稅前報酬

i =市場利率

=公司利潤適用的公司所得稅稅率

=公司利潤分配時個人股東的利潤所得稅稅率 =個人利息所得適用的稅率

前述等式(2)經整理為等式(3):

π = i (3)

當個人利息所得的所得稅稅率 等於公司所分配之利潤的所得稅稅率 情況下,則前述等式(3)則可改寫為等式(4):

π = (4)

從前述資本使用者成本的等式(4)可推知,若以發行新股的融資方式來進行 投資,即面臨公司階段因營業利潤需課所得稅,個人階段因取得公司分配利潤 之所得需再課個人所得,即產生了重複課稅的問題;另外若對公司的投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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