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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清貧思想、制慾式貧窮與貧窮污名的關係

窮人的清貧生涯是一種具有道德信念意涵的生活風格,也由於它符合於救濟 關係裡對救濟身份的道德要求,因而也可以說它是受救濟者污名身份調適的一種 方式。不過,還有一種在形式上類似,但在內涵上卻極為不同的清貧思想的提倡。

清貧思想主要是對於物質文明造成過度消費與浪費、以及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覺的 貪婪、奢侈之慾望傾向的反省:「物品橫溢,什麼都買得到,方便又舒服,並不 會讓生活富裕又幸福。其實,我們活在其間並不能感到幸福,甚至人性已在物品 的過剩中被窒息了」(中野孝次,1995: 219)。消費生活的富裕,精神生活卻十 分貧瘠,因而主張「知足,雖貧亦可稱為富;有財而欲多,則可稱為貧」(ibid., p.208)。李永熾更明確地表示:

「清貧思想」裡有著濃厚的求道概念,外界的一切紛擾並不能打亂清貧實踐 者的內心,他們仍舊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來生活。…清貧不是貧窮,而是一種 自覺的選擇,環保觀念的生活形態。(李永熾,1995:239-242;我的強調)

Simmel 在其《貨幣哲學》一書中也談到極為類似的社會類型,他稱為「制 慾式貧窮」(ascetic poverty),即「把貧窮視為積極價值的現象,及把貧窮自身當 作令人滿足的生活目的」(Simmel, 1990:251)。儘管這種制慾式貧窮往往與宗教 的規約有關,但Simmel 卻是從貨幣本身的特性來探討這種貧窮的類型,而不是 簡單地歸因為是一種清貧生活方式的選擇。他認為只有在貨幣成為貨品流通的中 介物時,貨幣(在心理上)將會從交換手段便成為追求的目的本身:

作為事物價值的表達 和等價物,同時也作 為一種純粹的手段和 中性的

(indifferent)過渡階段,貨幣象徵了一個既定的事實––––我們為之努力和體驗 到的價值最終都表明只是手段和暫存實體。…它由生活中最理想的(sublimated)

工具轉變為生活中大多數人最理想的目的。(ibid., p.236)

貨幣之所以能夠在心理上由手段提升為目的,有其存有論的基礎,即個人對 於滿足欲望的達成手段與目標之間存在著一種微妙的心理轉化。儘管在邏輯上,

已實現了的目標本身像是完成使命般地揭示了一種終極目的概念,但心理層面上 並非如此:

每一個已經實現之點,在實際上都被我們體驗為通向最後階段的一個轉換階 段(transitional stage)––––在感性層面(the realm of the senses),是因為這些可 實現的點總是處於不斷的流動變化當中,而每一個實現的愉悅都緊隨著一個新的 需求;在觀念層面(the realm of the ideal),則是因為經驗實在(empirical reality)

永遠也無法完全滿足要求。總地來說,被我們稱作終極目的(ultimate purpose)

之物似乎是漂浮於目的論序列(teleological sequence)之上的…。問題並不在於 終極目的是否能夠達到,而是終極目的所表現的形式是否可能被賦予任何內容。

(ibid., p.235)

在下一個欲望形成與滿足之前,任何物質滿足的目的都只是一種暫時而非終 極的目的。行動和滿足,形成了無限的序列,我們卻武斷地將某個(或每個)環 節當作是終極目的;而對這個終極目的來說,前面的都只是手段而已。換言之,

我們具有一種絕對終極目的觀念,但實際上卻是相對性的。在此一緊張關係中,

貨幣則由於它具有絕對的對等性,可作為各相異事物的公約數,而成為一種最為 完美與純粹的絕對手段(因為它只是一種中介,從來沒有自己的目的);在心理 意義上,當我們回到手段與目的所構成的無限目的論序列中,貨幣作為絕對手段 因而也作為無數目地序列的整合點。因此,貪婪與吝嗇正是貨幣成為終極目的的 極致展現。

藉此,Simmel 也解釋了許多宗教教義提倡制慾及清貧生活的理由。宗教的 終極目的是上帝,是心靈的提升;而貨幣卻是最為世俗性的交換作用(任何東西 都可以用貨幣買到),其心理上的終極目的性也就成為具誘惑性的象徵。所以,

制慾式貧窮的意義便在於:

當靈魂救贖被看做是終極目的時,貧困就同時會被許多教義解釋為一種積極 的、不可或缺的手段,這種手段超越了自己的地位而獲得尊貴的價值,其自身就 是重要和有效的。(ibid., p.252)

相對於金錢的危險與誘惑,貧困在此是做為一種道德理想而出現,並已失去 了它的制慾本質:「[貧困的]負擔從抱有向上志向的靈魂中移除了,就好像是從 貧困自身中被除掉一樣,根本無須那種明確地要求貧困的意志」(ibid., p.252;我 的補充)。

清貧思想所倡導的清貧生活與Simmel 的制慾式貧窮的差別在於:前者來自 於對過度物質享樂的反動而提倡清心寡欲;後者是拒絕金錢作為一種世俗誘惑而 主張制慾貧困。除此之外,兩者可以說是異形同質的。首先,Simmel 認為制慾 式貧窮只有在以貨幣做為流通規範的經濟特定社會階段,才會以其純粹和特殊的 方式表現出來;這一點和清貧思想所反思的消費社會是不謀而合的。此外,兩者 都具有宗教意味,拒絕貪婪,以心靈提升為終極目的,而某種程度視貧窮為積極 的手段;他們也因而都是主動選擇貧窮為可接受的生活方式。

我在無尾巷所發現並稱為的「窮人的清貧生涯」,即使那些居民已經長期習 於此生活形態,我們仍無法說她們的生活是來自於自覺選擇的(儘管她們所信仰 的宗教到後來卻可能令她們可以有所超越與提升),否則就無須去接受社會救濟 了。這是窮人的清貧生活與清貧思想、制慾式貧窮兩者的最大差別。不過,三者 做為一種生活方式的結果卻是極為類似的,因為宗教信仰或道德信念都是在使他

(她)們轉化貧窮的意義,讓貧窮的生活得以以清貧生活的心態來維持。對於清 貧思想與制慾式貧窮而言,貧窮從手段轉變為目的本身;而對於窮人的清貧生涯 來說,貧窮處境則在宗教情操中有了意義轉化的可能:貧窮在某個層面上似乎成 為邁向清貧的一種手段。

長期恆定的虔誠信仰與節儉生活,兩者在無尾巷裡的廖婆婆與孫奶奶的救濟 者污名生涯上具有親近性,以及雙重的作用。前一節提到,救濟關係包含了對受 救濟身份與形象的辨識、道德要求與期待,而節儉生活正是符合這種要求與期 待;虔誠的信仰除了讓節儉生活獲得一種道德信念的支持,更進一步讓貧窮困苦 的能夠轉化為清貧與修練,使自己更能夠在生活中找到超脫困境負擔的依歸。換 言之,窮人的道德生涯既是「回應」了外界的道德期待,也允諾了自我心靈的修 練與提升。尤其是宗教信仰的作用––––它一方面可能採取因果論的解釋,將貧窮

者的現世生活視為一種「業障」的報償,而以宿命的方式詮釋生存處境;另一方 面則又以「無貪、無嗔、無癡」的理想期許信仰者不斷自我超克世俗欲求,以達 到「自在」的境界––––對於貧窮信奉者的生命觀的滲入,可能使他們會採取宿命 的觀點而更加鞏固了自身的階級情境83。在聚落的日常生活中,她們的習癖、生 活作息、嗜好、參與的活動也因而與其他居民較為不同,增加了鄰里關係的差異 性。如果以她們為無尾巷裡貧窮者的一種極端範型,那麼另一個極端:沒有虔誠 信仰、鮮少節儉制慾、不受救濟、生活處境更差、卻更受到污名的歹貨工,他們 對道德生涯是十分不同的,而且在缺少了制慾信念與宗教信仰的情形下,當他們 面對自己既有的習癖時,似乎僅能依靠「自我維持」的強度在其社會位置的邊緣 沈浮。

5. 信任距離––––隱含的鄰里秩序

有兩種因素潛在地影響了無尾巷居民的互動關係:一般社會的價值觀以及居 民之間的社會差異;這兩者當然是相互影響的。其實,Bourdieu 的習癖概念已經 包含了這兩因素。Bourdeiu 則以「習癖」的概念更確切指出身份情境的結構性因 素。因為習癖是一種行為者的心智結構,它在日常生活所賴以分類的認知圖式是 與大社會的分類相符應的,因而可以說是「被結構出來的結構」。這些內在的分 類判準一方面提供了行為者對自身位置的感知,也同時在他人互動的辨識過程 中,去「感知他人的位置」並進行分類,因此它又是「具有結構作用的結構」。 位於位置的感知以及分類結構的作用,在具體的鄰里生活中則是以極微妙的方式 透露出來。細微的習癖差異(亦即社會位置的落差)即使令互動的兩造難以忍受,

但當互動場址是在住宅鄰里而非他短暫停留的空間時,Goffman 式的前台操演就 時常在鄰里中發生。我之所以稱此鄰里關係為「信任距離」,是因為它不僅居於 安全、忍受度等理由要去迴避、降低鄰人貼近的可能,也必須試圖以各種方式(直 接探詢基本資料、察言觀色、或旁敲側擊地探聽)獲得足以令自己瞭解安全或危 機程度的訊息。因此,最後所形成的鄰里關係的深淺遠近,是在得以信任彼此的 條件所保持的角色距離。如同Goffman 所言:

任何一種情境定義都具有明顯的道德特質(moral character)。…社會組織的 原則是,每一位具有某些社會特質的個體都有一種道德權利,希望別人尊重他,

並以某種合適的方式來對待他。與這一原則相適應的第二個原則是:每一位明確 或不明確地表示他具有某種社會特質的個體,在實踐中都應當做到言行一致,表 裡如一。因此,當一位個體對情境做出某種定義,並根據這一定義明確或不明確

並以某種合適的方式來對待他。與這一原則相適應的第二個原則是:每一位明確 或不明確地表示他具有某種社會特質的個體,在實踐中都應當做到言行一致,表 裡如一。因此,當一位個體對情境做出某種定義,並根據這一定義明確或不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