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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tle 的目的論解釋

在文檔中 Davidson論行動的理由和原因 (頁 16-19)

第二章 理論背景

第二節 Aristotle 的目的論解釋

前面所提到的 Davidson 的這種觀點即是一種「行動的因果理論」。行 動的因果理論大致的主張是:

一個行動者 S 的任何行為上的事件 A 是一個行動,若且唯若 S 的 A 行 動是以正確的方式所引起,且能因果地被解釋,藉由一些適當的非行 動的心理物件,而且這些心理物件所構成 S 對於 A 的理由16

Davidson 認為「行動的因果理論」的觀點十分古老,而且它也是一種 常識上的觀點。它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至 Aristotle。17他對於行動的觀點,

我們可以從《論靈魂》(De anima)、《論動物行動》(De motu animalium)和

《尼各馬可倫理學》(Nicomachean Ethics)當中梳理出來。

16 Jesús H. Aguilar and Andrei A. Buckareff, Causing Human Actions: New Perspectives on the

Causal Theory of Action, p.1.

17 雖然 Davidson 的觀點是認為「行動的因果理論」的觀點十分古老,而且它也是一種常

識上的觀點。但從一些現代的文獻來看,不見得可以像 Davidson 的觀點那樣如此肯 定。Aristotle 是否為行動的因果理論的源頭,其實也仍有爭議。

Aristotle 對行動的起源的陳述如下:

一個行動的起源(它的動力因,而不是目的因)是選擇,選擇的起源 是另一個欲望和目的考慮的 (goal-directed) 推理18

而他也認為「選擇」是一種欲望。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他對選擇的描 述如下:

選擇的對象是經過我們自己的力量考慮過後的欲望,選擇會是在我們 自己考慮的能力中所能及的欲望;因為當我們已經達到了作為考慮結 果的判斷,我們的欲望與考慮會是一致的19

Aristotle 認為出於意願的行動的起因是在行動者之內20,因為他認為行動的 發動者是選擇,而選擇又是出於欲望和實踐推理。實踐推理就是在做出行動 之前的考慮。只有欲望(選擇)或是只有實踐推理都不能作為一個行動的充 分動機,兩者結合才可成為行動的動機。接下來將對這點稍做說明。

首先關於只有實踐理性管理動機。Aristotle 認為雖然實踐理性涉及到

「避免或追求某事物」,它也不「直接命令」行動。21因為有的時候一個人

18 Nicomachean Ethics, 1139a31-34.

19 Nicomachean Ethics, 1113a10-11.

20 Aristotle 將行動區分為兩 種:「出於意願的行動」和「被強迫或者是出於無知的行

動」,見 Nicomachean Ethics, 1109b 和 1111a21-24。本文在討論 Aristotle 的部分所提到 的運動是「出於意願的行動」。

21 《論靈魂》,432b30。

的行動能力是以感覺和欲望為基礎,而不是這樣的理性判斷22。一個不自制

對象是起點,是因為它引起最初的欲望。說它是終點是因為當它達成時行動 已完成。

從這些地方我們可以看出,Aristotle 認為欲望和實踐推理是行動的源 泉,而且因為實踐推理是為了某個目的而做出的計算,所以欲望即是行動的 最初源泉,也是行動的動力因。所以在 Aristotle 的觀點當中,理由之所以就 是原因,是為了目的性的考慮。我們可以看出 Aristotle 的觀點是一種目的論 的。雖然如此,但根本上它也是一個因果的描述,如果沿著行動的因果理論 的圖像來看,在 Aristotle 的行動理論中,行動者的欲望也產生了因果作用。

雖然行動的因果理論作為一個行動的專有理論的標題要到 1960 年代,但是 在某一程度 Aristotle 有一個行動的因果理論。

我們可以把他的行動理論寫成這樣:

(1) 一個行動者 S 欲望著一些目的,且相信藉由行動 A 他就能滿足自 己對那目的的欲望;

(2) 這產生一個去做 A 的欲望;

(3) S 隨後的行動 A 的產生來源是 S 要做 A 的欲望。

如此可以看出他的行動理論所顯現出來的就是行動的因果理論的圖像,也因 此我們才說行動的因果理論的源頭可以推溯回到 Aristotle。

在文檔中 Davidson論行動的理由和原因 (頁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