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理論背景
第三節 Wittgenstein 對理由與原因之區別
從 Aristotle 以來的觀點,由於受到 Wittgenstein 的影響而有所改變。在 這一節當中我將探討 Wittgenstein 的理論。
Wittgenstein 對理由與原因這兩者的區分與「遵守規則」(following a rule)
有關。而遵守規則是「語言遊戲」(language game) 中一個不可缺的條件。
語言遊戲是 Wittgenstein 後期的哲學思想。在《哲學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中他把語言活動和遊戲相比,他把這種語言活動稱為「語言遊 戲」。28這種比喻十分貼切,因為一般遊戲和語言遊戲兩者當中有一個相似 的地方,即是「遵守規則」。我們在進行任何一種遊戲時,都有一定的規則 要遵守,Wittgenstein 以下棋為例子,「一種遊戲就在於依據特定的規則在 一個表層上挪動對象……」29。如果不按照規則進行,遊戲無法進行下去。
而語言遊戲也不例外,一樣得要遵守規則。如果沒有遵守規則,語言的陳述 就沒有意義,如此一來語言活動便無法展開。
Wittgenstein 的觀點認為理由(或者是動機)必須與原因區分開來。規 則是我們用來描述行動的理由,但行動本身的原因並非是出自於規則。在遵 守規則的情形中,行動的原因可能往往出自某個具體的、特殊的目的,但行 動的理由卻一定是遵守了某個或某些規則。舉個例子來說:
讓我們假設一名火車司機看到一個紅色信號閃爍,他使火車停了下 來。在回應這個問題:「你為什麼停下來?」,他的回答或許是:
「因為那有個『停!』的信號」30。
在這個例子中有一個規則:「當一個紅色信號在閃爍時,這是『停!』的信 號,火車必須停止下來」。當我們問司機「你為什麼停下來?」時,這個火 車司機提出的回答是「因為那有個『停!』的信號」,司機說出他停下來的
28 《哲學研究》,§7。
29 《哲學研究》,§3。
30 The Voices of Wittgenstein. The Vienna Circle. p111.
理 由 便 是 按 照 了 這 個 規 則 , 使 得 他 的 行 動 符 合 一 個 常 見 的 圖 像 。 在 Wittgenstein 看來,我們用於描述行動的理由不可能是其他的東西,而只能 是規則;我們在描述行動時是把規則作為解釋這個行動的理由。了解理由就 可以在規則中抓住這個行動的要領31。
此外,Wittgenstein 也認為一個人當然可以提出理由來說明自己的行 動,然而一個人對自己的行動具有這樣的原因所做出的這個命題陳述只是一 個假設32。他說:
對於原因,某人可能說自己並不知道,只能對原因做出猜測。另一方 面,如果談論到動機時,人們則往往說:「我當然知道為什麼我這樣 做」33。
理由是行動者根據自己對行動的了解所提出的一個陳述,但事情發生的真正 的原因,行動者不一定能夠知道。在停止火車這個例子當中,原因可能是這 樣的:這個司機可能已經習慣於用這樣的方式對紅色信號做出反應,或是說 在司機的神經系統裡的連結途徑發展出一個以反射的方式,這個行動是透過 這個反射的刺激伴隨而來的,而這些司機不會知道。因此,原因不需要被司 機所知道,但是理由是司機對這件事的陳述,所以他知道。所以理由跟原因 是不同的。
由於受到了 Wittgenstein 對理由和原因的區分影響,「理由即為原因」
這觀點在哲學中也就變得不被重視。但 Davidson 在〈行動、理由和原因〉
31 'Actions, Reasons, and Causes', p. 10.
32 The Blue and Brown Books, p15.
33 The Blue and Brown Books, p15.
中,對 Wittgenstein 這種觀點做出了回應。Davidson 指出,我們根據規則給 出理由來解釋一個行動,也重新描述了行動,使得行動符合一個常見的圖 像。但是我們不能因為理由描述的是事件的結果,而不是事件的原因,以及 原因和結果是不同的兩件事就說理由不是原因。但我們也往往根據原因來描 述事件。
Davidson 的〈行動、理由和原因〉是復興這個古老觀點的第一個主要 來源。在本文接下來的章節中將討論 Davidson 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