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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F 全球競爭力年報評估指標

二、 文獻探討

2.5 WEF 全球競爭力年報

2.5.1 WEF 全球競爭力年報評估指標

「2007-2008年全球競爭力年報」中競爭力指標分為兩部份,係由J.D. Sachs及 J.W. McArthur兩位學者所提出之衡量方法,第一部份為全球競爭力指標﹙The 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 GCI),為彙總有助於一國中長期經濟成長的因素所 作之評比;第二部分為企業競爭力指標(The Business Competitiveness Index, BCI﹚,主要以個體企業的觀點,來分析目前的產業營運環境及生產競爭力,以作 為GCI論述補充,兩者通常可以交互印證,反應國家之競爭力。

GCI將指標區分為大指標、中指標、小細項指標等三類,大指標為「基本需要

(basic requirement)」、「效率增強(efficiency enhancer)」與「創新因素(innovation factor)」等。「基本需要」指標項下又包含「制度」、「基礎建設」、「總體經 濟」、「衛生與初等教育」等四項中指標;「效率增強」指標項下又包含「高等 教育與訓練」、「商品市場效率」、「勞工市場效率」、「技術整備度」、「金

融市場成熟度」、「市場大小」等六項中指標;「創新與成熟度」指標項下又包

2.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 8

3.總體經濟﹙macroeconomic stability﹚ 5 4.衛生與基礎教育﹙health and primary education﹚ 10 二、效率提升 1.高等教育與訓練﹙hig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8

2.商品市場效率﹙goods market efficiency﹚ 15 3.勞工市場效率﹙labor market efficiency﹚ 10 4.金融市場成熟度﹙financial market sophistication﹚ 9 5.技術整備﹙technological readiness﹚ 8

6.市場大小﹙market size﹚ 2

三、創新與成熟度 1.企業純熟度﹙business sophistication﹚ 9

2.創新﹙innovation﹚ 7

大指標 中指標 小指標數目

「公司營運與策略」指標項下,依低收入所得國家、中收入所得國家、高收 階主管意見調查」(Executive Opinion Survey),以各國企業經理人為調查對象,

進一步瞭解該國的總體經濟面發展情形及一國之企業環境,該調查結果已成為

度、賽普勒斯、麻爾他、克羅埃西亞共和國、俄國、巴拿馬、模里西斯、哈薩克、

哥斯大黎加、摩洛哥、希臘、亞塞拜然、薩爾瓦多、越南、哥倫比亞、斯里蘭卡、

菲律賓、巴西、烏克蘭、羅馬尼亞、烏拉圭、波紮那、埃及、牙買加、保加利亞、

敘利亞、阿爾及利亞、芒特尼格羅共和國、宏都拉斯、千里達托貝哥、阿根廷、

秘魯、瓜地馬拉、利比亞、那米比亞、喬治亞州、塞爾維亞、巴基斯坦、亞美尼 亞、馬其頓、奈及利亞、多明尼加共和國、摩爾達維亞、委內瑞拉、肯亞、塞內 加爾、蒙古、甘比亞、厄瓜多爾、坦尚尼亞、玻利維亞、波士尼亞、孟加拉共和 國、貝南、阿爾巴尼亞、柬埔寨、尼加拉瓜、布基那法索國、蘇利南莫河、尼泊 爾、馬利、喀麥隆、塔卲克、馬達加斯加、卲爾卲斯共和國、烏干達、巴拉圭、

尚比亞、衣索比亞、賴索托、茅利塔尼亞、蓋亞那、帝汶島、莫三比克、辛巴威、

蒲隆地、查德、斯洛伐克共和國、馬拉威、迦納、科特德瓦共和國、汶萊等。

2.5.3 WEF 競爭力評估模式之演進

WEF之研究團隊將成長競爭力用於描述總體經濟面的生產力,其為對動態或 未來成長性的描述;將商業競爭力描述個體經濟面的生產力,是屬國家生產力的 靜態或是經濟發展層次的描述。藉著這兩個指標來描繪國家的生產力,闡釋各個 國家競爭力的優劣狀況。

GCR之「成長競爭力指標(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及「當前競爭力 指標(Current Competitiveness Index)」分別由Jeffrey D. Sachs及Porter教授領導團 隊進行分析,發現運用原先之分類與層別方式無法準確描述目前競爭的態勢與現 況,造成排名優先的國家之表現與認知有所差距,因此2004年貣WEF聘請哥倫比 亞大學的經濟系教授薩拉-伊-馬丁(Xavier Sala-i-Martin)與哈佛大學的Elsa V.

Artadi 教授,發展另一個新的全球競爭力指標(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Index)

作為輔助的參考。因此引進新的「全球競爭力」指標,建立一套涵蓋範圍更廣、

評比內容更完整的競爭力衡量架構﹙WEF, 2004﹚。

歷年之全球競爭力報告對於描述「國家競爭力」的方式,經歷五次重大的改 版(2000、2001、2003、2006、2008),將層別架構改變,並加入符合時代意義

的指標,給予適當之權重,說明國家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各階段之國家競爭 力分析架構及模式如表2-8所示。

1996年 2000年 2001年 2006 年 2007年 2008年

2.5.4 科技競爭力與經濟成長之內涵特質

全球競爭力報告之建立,強調WEF著重於經濟成長之分類過程,但並未確切 指出其關聯性,本研究觀察可將指標區分為制度、市場、技術等三構面,互為趨 動力之關聯;BCI指標為評比產業面,但是否能觀察出企業創新經濟成長的作用,

令人深思;評比對象若由低收入國家逐漸提升成為高收入國家,其成長過程之經 驗亦無法從評比指標中了解;此外,一國無法從WEF之評比內容直接了解其可學 習之模範國等,上述原因造成只能由指標排名得知國家自身之優劣勢為何,無法 加快國家之經濟成長。

而WEF所建構之創新與成熟度指標,可將其歸類於M-I-T架構中之技術構面,

相互作用下,其餘兩構面可保護並擴張技術面之成熟度,提升於GCR中之排名,

進而提升經濟成長。

2.6 M-I-T理論架構

影響競爭力之因素眾多,除了Poter(1999)、Sala-i-Martin(2004)等學者所 提出之論述外,Cheng(2005)於國際科技管理期刊提出M-I-T理論,以市場、技 術、制度等三大構面用來分析競爭力及影響因素。不同於Porter所提出之鑽石理 論,只利用三大構面來表達整體國家生產力,市場理論架構如下圖所示,並分述 相關內容及相互依存的意義。

圖2-7 M-I-T理論架構圖

(一)市場

市場

(Market)

制度

(Institution)

技術

(Technology)

市場類型相當多樣化,包含商品市場、產品市場、金融市場等,市場 上存在供給與需求,在成長與發展的過程中,推動著社會分工和商品經濟。

市場通過資訊回饋,直接影響著人們生產什麼、生產多少、以及上市時間、

產品銷售狀況等,以此實現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各自的經濟利益,

固市場之存在極為重要。

(二)制度

制度是一種決策或行為規則,這些規則涉及社會、政治、經濟行為。

制度的產生,可藉由政府、企業及個人來訂定,用以約束人類的互動行為,

最終在追求全體福利和效用最大化利益的個人行為,它提供相互影響的框 架,建立了一種經濟秩序的合作與競爭關係。

由於制度不斷的改革,現代化社會的來臨歷經工業革命及產業革命,

經濟效益大幅提升,發現採取計劃經濟制度的國家或地區,其經濟和社會 發展程度均遠超過採取市場經濟制度的國家或地區,並有持續擴大的發展 趨勢,可知制度對一國之重要性。

(三)技術

科學技術在生產力發展和經濟增長過程中扮演一重要的角色,如果一 國能夠在關鍵的科技領域處於國際領先水準,則會成為經濟可持續發展的 一個重要支撐。

技術不斷進步,在科技領域的發展下,人才培育也是一重要課題,創 新的思維造就新技術的產生,因此技術構面的衡量亦涵蓋了產生技術之中 所帶來的所有經濟活動。

M-I-T架構中,市場、技術、制度等三大構面為相互依存且相互支持。技術商 品化後得以於市場呈現,而市場需求驅使技術不斷創新;制度使市場交易更加透 明化,有利於形成公帄有序的交易環境,而制度也利用市場反應不斷調整,使經 濟活動能加速進行;制度保護技術創新成果,進而促進科技創新成果的運用等,

三構面之相輔相成能加快經濟成長,增加每人GDP,進而提升國家競爭力。三者 關係詳細說明如下所述:

(一)制度與市場

制度強化市場,透過制度可得到更多的資訊,使人們能充分了解市場 風險及營運狀況,進而能理性投資及交易;亦可透過嚴格的制度,強化優 勝淘汰的機制,保持市場的整體素質。反之,制度亦可藉由市場反應加以 修改,降低交易成本,以促進經濟成長,可知市場與制度存在重要的關聯 性。

舉例而言,智慧財產權制度具有促進科技創新成果商品化和市場化的 作用,依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的規定,無論個人或企業在申請智慧財產權 後,能將其創新成果轉化為市場成果或具有潛在市場前景,才能促進經濟 成長,提升人類經濟、科技之發展。而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強的企業,

往往是科技創新能力強並能夠充分運用智慧財產權制度的企業。

(二)市場與技術

市場需求是產業發展的動力。知識經濟的快速發展,使得高技術創新 研究與產業化的時間縮短、速度加快,加入WTO之後,技術創新若無法以 市場需求為導向,則其社會和經濟價值將無法得以實現。因此,必頇以市 場需求為導向來衡量技術創新活動,將所帶來之生產力作為重要構面來檢 驗技術成果所產生的價值。

科學技術的產出,必頇經過市場化、社會化和企業化的過程,才能真 正形成社會生產力,可知技術與市場存在重要的關聯性。

(三)制度與技術

技術發展依賴於特定的制度發展框架,無論是科學發展還是技術發 明,都有著特定的制度結構支撐,若無提供有效激勵科技創新制度,使人 才成長缺乏充分有效的激勵制度環境;若制度阻礙著科技產業化和市場化

的發展,則會造成經濟活動停滯不前,可發現制度與技術間存在著重要的 關聯性。

舉例來說,智慧財產權制度是激勵科技創新的基本制度,而科技創新 的目的,為推動一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對於國家而言,智慧財產權制度 促進創新成果轉化應用的重要政策工具。此外,利用智慧財產權制度保護 科技創新成果,有利於形成公帄有序的市場環境,進而促進科技創新成果 的運用。

理論架構如上所述,後續APO出版創新架構與策略報告書將運用相關理論做 實證研究,建立一動態創新模型架構。

2.7

創新架構與策略(Innovation Framework and Strategies: An

APO Perspective)

APO所出版的創新架構與策略報告書中,指出選對模範國可以加快國家之學

APO所出版的創新架構與策略報告書中,指出選對模範國可以加快國家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