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要點
97 年 3 月 5 日第 50 次校教評會議通過
一、「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依據「國立高
雄大學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辦法」訂定。
二、本院各系(所)擬新聘教師及辦理教師升等時,送審人著作應送校外教授或相當教授等級之學
者專家評審,外審審查人數三人。系(所)是否辦理著作外審作業,由各系(所)自訂之。
三、本院應成立「著作審查作業小組」辦理外審委員提名作業,小組成員由本院院教評委員推舉
各系所委員五人(含召集人)組成,院長為召集人。
四、外審委員之名單由系(所)提出,並參考教育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中央研究院專家人
才資料庫,建立各類專長外審委員資料庫,提供著作審查作業小組參考,外審委員資料庫
應每二年更新一次。
五、著作審查作業小組依據所建立外審委員資料庫,提薦至少九名外審委員名單,供召集人圈選
另送審教師得提出至多三位外審委員迴避名單。
六、外審委員應排除下列人選:
(一)與送審教師具論文指導師生關係。
(二)與送審教師有學術研究等密切關係者。
(三)送審教師之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
(四)與送審教師在同一學校服務者。
(五)依其他法規應予迴避者。
七、外審委員之保密規定如下:
(一)外審委員名單對送審教師應完全保密。
(二)外審委員送回之資料,應加以整理,外審委員應以代號辨別之,確保外審委員之姓名
及所屬單位不至外洩。
八、參照本校「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格式訂定「本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如附表)。
九、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送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
(甲表)
表格甲:
(理工醫農等類科)
系 所 姓名
送審
等級
□ 教 授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講 師
代表著作名稱
※ 本案及格底線分數為
70 分。
※評分參考標準:1. 極力推薦:86 分以上。
2. 推薦:75 分以上、85 分以下。
3. 勉予推薦:65 分以上、74 分以下。
4. 不予推薦:64 分以下。
評定分數在95 分以上、50 分以下者,請敘明具體理由。
代 表 著 作 評 分 項 目 及 標 準 五年內或前一等級
至本次申請等級時
個人學術與專業之
整體成就 總 分
項目 研究主題 研究方法及能力 學術及實務貢獻
教 授
5% 10% 35% 50%
副 教 授
10% 20% 30% 40%
助 理 教 授
20% 25% 25% 30%
講 師
25% 30% 25% 20%
得 分
審查人簽章 審畢日期 年 月 日
※審查評定基準: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著作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著作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論文水準之著作並有獨立研究之能力者。
4. 講師:應有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附註:1.『5 年內或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時個人學術與專業之整體成就』包含代表作。
2.本案送審等級若為講師或助理教授者,為本校自行審查之案件,已毋須報部複審,其
審查意見與結果將作為學校評審送審人研究成果之最終依據。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
(乙表)
表格乙:(理工醫農等類科)
系 所 姓名 送審
等級
□ 教 授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講 師
代 表 著 作 名 稱
審查意見:(本頁於送審人不通過時提供其參考,審查意見務請具體明確,可以條列方式敘述,並儘
量以電腦打字,審查意見內容勿少於三百字為原則,並勾選優缺點欄位及總評欄。)
優 點 缺 點
□內容充實見解創新
□所獲結論具學術價值
□所獲結論具實用價值
□研究能力佳
□取材豐富組織嚴謹
□五年內研究成果優良
其他:
□無特殊創見
□學術性不高
□實用價值不高
□無獨立研究能力
□五年內研究成績差
□研究方法及理論基礎均弱
□不符合該類科學術論文寫作格式
□析論欠深入
□內容不完整
□違反學術倫理
□著作有抄襲之嫌(請於審查意見欄指出具體事實)
其他:
總 評
※ 本案及格底線分數為 70 分。
本人評定本案為
□
及格。
□
不及格。
□
不受理,其理由為:
□1.屬以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他人著作而成之編著送審之情
形(如翻譯、教材研製或編著等)
□2.屬學位論文或其一部份且無一定程度之創新。
□3.其他: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
(甲表)
表格甲:(人文社會類科)
系 所 姓名
送審
等級
□ 教 授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講 師
代表 著作 名
稱
※ 本案及格底線分數為
70 分。
※評分參考標準:1. 極力推薦:86 分以上。
2. 推薦:75 分以上、85 分以下。
3. 勉予推薦:65 分以上、74 分以下。
4. 不予推薦:64 分以下。
評定分數在 95 分以上、50 分以下者,請敘明具體理由。
代 表 著 作 評 分 項 目 及 標 準 五年內或前一
等級至本次申
請等級時個人
學術與專業之
整體成就
總 分
項目 研究主題 文字與結構
研究方法及參
考資料 學術或應用價值
教 授
10% 5% 20% 25% 40%
副 教 授
10% 10% 25% 20% 35%
助 理 教 授
10% 15% 25% 20% 30%
講 師
10% 20% 35% 15% 20%
得 分
審查人簽章 審畢日期 年 月 日
※審查評定基準: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著作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著作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論文水準之著作並有獨立研究之能力者。
4. 講師:應有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附註:1.『5 年內或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時個人學術與專業之整體成就』包含代表作。
2.本案送審等級若為講師或助理教授者,為本校自行審查之案件,已毋須報部複審,其
審查意見與結果將作為學校評審送審人研究成果之最終依據。
※聯絡電話:07-5919311 或 5919313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
(乙表)
表格乙:(人文社會等類科)
系 所 姓名
送審
等級
□ 教 授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講 師
代 表 著 作 名 稱
審查意見:(本頁於送審人不通過時提供其參考,審查意見務請具體明確,可以條列方式敘述,並儘
量以電腦打字,審查意見內容勿少於三百字為原則,並勾選優缺點欄位及總評欄。)
優 點 缺 點
□內容充實見解創新
□所獲結論具學術價值
□所獲結論具實用價值
□研究能力佳
□取材豐富組織嚴謹
□五年內研究成果優良
其他:
□無特殊創見
□學術性不高
□實用價值不高
□無獨立研究能力
□五年內研究成績差
□研究方法及理論基礎均弱
□不符合該類科學術論文寫作格式
□析論欠深入
□內容不完整
□違反學術倫理
□著作有抄襲之嫌(請於審查意見欄指出具體事實)
其他:
總 評
※ 本案及格底線分數為 70 分。
本人評定本案為
□
及格。
□
不及格。
□
不受理,其理由為:
□1.屬以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他人著作而成之編著送審之情
形(如翻譯、教材研製或編著等)
□2.屬學位論文或其一部份且無一定程度之創新。
□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