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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教師 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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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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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要點

97 年 3 月 5 日第 50 次校教評會議通過 一、「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依據「國立高 雄大學教師資格審查著作外審作業辦法」訂定。 二、本院各系(所)擬新聘教師及辦理教師升等時,送審人著作應送校外教授或相當教授等級之學 者專家評審,外審審查人數三人。系(所)是否辦理著作外審作業,由各系(所)自訂之。 三、本院應成立「著作審查作業小組」辦理外審委員提名作業,小組成員由本院院教評委員推舉 各系所委員五人(含召集人)組成,院長為召集人。 四、外審委員之名單由系(所)提出,並參考教育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中央研究院專家人 才資料庫,建立各類專長外審委員資料庫,提供著作審查作業小組參考,外審委員資料庫 應每二年更新一次。 五、著作審查作業小組依據所建立外審委員資料庫,提薦至少九名外審委員名單,供召集人圈選 另送審教師得提出至多三位外審委員迴避名單。 六、外審委員應排除下列人選: (一)與送審教師具論文指導師生關係。 (二)與送審教師有學術研究等密切關係者。 (三)送審教師之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 (四)與送審教師在同一學校服務者。 (五)依其他法規應予迴避者。 七、外審委員之保密規定如下: (一)外審委員名單對送審教師應完全保密。 (二)外審委員送回之資料,應加以整理,外審委員應以代號辨別之,確保外審委員之姓名 及所屬單位不至外洩。 八、參照本校「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格式訂定「本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如附表)。 九、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送經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2)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

(甲表)

 表格甲:

(理工醫農等類科)

系 所 姓名 送審 等級 □ 教  授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講  師 代表著作名稱 ※ 本案及格底線分數為 70 分。 ※評分參考標準:1. 極力推薦:86 分以上。 2. 推薦:75 分以上、85 分以下。 3. 勉予推薦:65 分以上、74 分以下。 4. 不予推薦:64 分以下。 評定分數在95 分以上、50 分以下者,請敘明具體理由。 代 表 著 作 評 分 項 目 及 標 準 五年內或前一等級 至本次申請等級時 個人學術與專業之 整體成就 總 分 項目 研究主題 研究方法及能力 學術及實務貢獻 教 授 5% 10% 35% 50% 副 教 授 10% 20% 30% 40% 助 理 教 授 20% 25% 25% 30% 講 師 25% 30% 25% 20% 得 分 審查人簽章 審畢日期   年   月   日 ※審查評定基準: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著作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著作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論文水準之著作並有獨立研究之能力者。 4. 講師:應有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附註:1.『5 年內或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時個人學術與專業之整體成就』包含代表作。 2.本案送審等級若為講師或助理教授者,為本校自行審查之案件,已毋須報部複審,其 審查意見與結果將作為學校評審送審人研究成果之最終依據。

(3)
(4)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

(乙表)

表格乙:(理工醫農等類科)     

系 所 姓名 送審 等級 □ 教  授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講  師 代 表 著 作 名 稱 審查意見:(本頁於送審人不通過時提供其參考,審查意見務請具體明確,可以條列方式敘述,並儘 量以電腦打字,審查意見內容勿少於三百字為原則,並勾選優缺點欄位及總評欄。) 優         點 缺        點 □內容充實見解創新 □所獲結論具學術價值 □所獲結論具實用價值 □研究能力佳 □取材豐富組織嚴謹 □五年內研究成果優良 其他: □無特殊創見 □學術性不高 □實用價值不高 □無獨立研究能力 □五年內研究成績差 □研究方法及理論基礎均弱 □不符合該類科學術論文寫作格式 □析論欠深入 □內容不完整 □違反學術倫理 □著作有抄襲之嫌(請於審查意見欄指出具體事實) 其他: 總 評 ※ 本案及格底線分數為 70 分。 本人評定本案為

及格。

不及格。

不受理,其理由為: □1.屬以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他人著作而成之編著送審之情 形(如翻譯、教材研製或編著等) □2.屬學位論文或其一部份且無一定程度之創新。 □3.其他:

(5)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

(甲表)

 表格甲:(人文社會類科)

系 所 姓名 送審 等級 □ 教  授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講  師 代表 著作 名 稱 ※ 本案及格底線分數為 70 分。 ※評分參考標準:1. 極力推薦:86 分以上。 2. 推薦:75 分以上、85 分以下。 3. 勉予推薦:65 分以上、74 分以下。 4. 不予推薦:64 分以下。 評定分數在 95 分以上、50 分以下者,請敘明具體理由。 代 表 著 作 評 分 項 目 及 標 準 五年內或前一 等級至本次申 請等級時個人 學術與專業之 整體成就 總 分 項目 研究主題 文字與結構 研究方法及參 考資料 學術或應用價值 教 授 10% 5% 20% 25% 40% 副 教 授 10% 10% 25% 20% 35% 助 理 教 授 10% 15% 25% 20% 30% 講 師 10% 20% 35% 15% 20% 得 分 審查人簽章 審畢日期    年   月   日 ※審查評定基準:1. 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獨特及持續性著作並有重要具體之貢獻者。 2. 副教授:應在該學術領域內有持續性著作並有具體之貢獻者。 3. 助理教授:應有相當於博士論文水準之著作並有獨立研究之能力者。 4. 講師:應有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附註:1.『5 年內或前一等級至本次申請等級時個人學術與專業之整體成就』包含代表作。 2.本案送審等級若為講師或助理教授者,為本校自行審查之案件,已毋須報部複審,其 審查意見與結果將作為學校評審送審人研究成果之最終依據。 ※聯絡電話:07-5919311 或 5919313

(6)

國立高雄大學管理學院教師著作審查意見表

(乙表)

表格乙:(人文社會等類科)     

系 所 姓名 送審 等級 □ 教  授 □ 副 教 授 □ 助理教授 □ 講  師 代 表 著 作 名 稱 審查意見:(本頁於送審人不通過時提供其參考,審查意見務請具體明確,可以條列方式敘述,並儘 量以電腦打字,審查意見內容勿少於三百字為原則,並勾選優缺點欄位及總評欄。) 優         點 缺        點 □內容充實見解創新 □所獲結論具學術價值 □所獲結論具實用價值 □研究能力佳 □取材豐富組織嚴謹 □五年內研究成果優良 其他: □無特殊創見 □學術性不高 □實用價值不高 □無獨立研究能力 □五年內研究成績差 □研究方法及理論基礎均弱 □不符合該類科學術論文寫作格式 □析論欠深入 □內容不完整 □違反學術倫理 □著作有抄襲之嫌(請於審查意見欄指出具體事實) 其他: 總 評 ※ 本案及格底線分數為 70 分。 本人評定本案為

及格。

不及格。

不受理,其理由為: □1.屬以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他人著作而成之編著送審之情 形(如翻譯、教材研製或編著等) □2.屬學位論文或其一部份且無一定程度之創新。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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