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计算机绘图基础 - 万水书苑-出版资源网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计算机绘图基础 - 万水书苑-出版资源网"

Copied!
2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在实际工程设计过程中, 要绘制较复杂的图形, 还必须借助于图形编辑命令。 用 AutoCAD  绘制某一工程图时,一般可以用多种方法实现。例如,绘制直线的平行线时,既可以用 COPY  (复制)命令得到,也可以用 OFFSET(偏移)命令实现。本章将详细介绍图形编辑以及夹点 的使用方法。 

4.1 编辑对象的方法

在 AutoCAD 中,用户可以使用【修改】菜单或【修改】工具栏中的多种编辑命令对图形 进行编辑,也可以使用夹点工具对图形进行简单的编辑。  1.使用修改菜单 【修改】菜单用于编辑图形,从而创建复杂的图形对象。如图 4­1 所示的【修改】菜单中 包含 AutoCAD 中大部分的编辑命令,通过选择该菜单中的命令或子命令,可以完成对图形的 编辑。 图 4­1  【修改】菜单  2.使用修改工具栏  AutoCAD 2011 有【修改】和【修改 II】两个修改工具栏,每个工具按钮都与【修改】菜 单中相应的绘图命令相对应,单击即可执行相应的修改操作。

(2)

3.使用夹点 选中对象时,对象上将显示出若干个小方框,这些小方框用来标记被选中对象的夹点, 即夹点就是对象上的控制点。使用夹点功能进行图形编辑详见 4.6 节。 

4.2 对象选择

当启动 AutoCAD 的某一编辑命令或其他某些命令后, AutoCAD 通常会提示 “选择对象: ” , 即要求用户选择要进行操作的对象, 同时把十字光标改为称之为拾取框的小方框形状, 此时用 户即可选择对应的操作对象。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对象选择方式。  4.2.1 对象的选择方式 从第  2  章介绍删除命令时可知,将拾取框移至需要编辑的对象上单击,即可选中对象, 同时被选中的对象呈虚线显示。利用拾取框一次只能选中一个实体对象,在复杂的图形中,往 往需要同时选择多个实体对象进行编辑。AutoCAD  2011 共提供了 19 种对象的选择方式。在 “选择对象:”提示下输入“?” ,系统将显示: 需要点或窗口(W)/上一个(L)/窗交(C)/框(BOX)/全部(ALL)/栏选(F)/圈围(WP)/圏交(CP)/编组(G)/添 加(A)/删除(R)/多个(M)/前一个(P)/放弃(U)/自动(AU)/单个(SI)/子对象(SU)/对象(O): 注意:在不同的修改命令的“选择对象:”提示下输入“?” ,系统提示会有所不同。 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选择对象的方式。  1.指点方式 点选是最简单的一种选择方式,此方式一次仅能选择一个对象。在命令行“选择对象: ” 的提示下,系统自动进入点选模式,此时光标指针切换为矩形选择框状,将“拾取框”放在对 象的边沿上单击,即可选择该图形,被选择的图形对象以虚线显示。  2.窗口方式(W) 窗口选择是一种常用的选择方式,使用此方式可以一次选择多个对象。在命令行 “选择 对象: ”的提示下从左向右拉出一矩形选择框,此选择框即为窗口选择框,选择框以实线显示, 内部以浅蓝色填充。当指定选择框的对角点后,所有完全位于框内的对象都能被选中。  3.窗交方式(C) 窗交选择也可以一次选择多个对象。在命令行“选择对象: ”提示下从右向左拉出一矩形 选择框,此选择框即为窗交选择框,选择框以虚线显示,内部以绿色填充。当指定选择框的对 角点后,所有与选择框相交和完全位于选择框内的对象能被选择。  4.全部方式(ALL) 选取除了冻结层及关闭层以外的所有对象,即图面上的所有对象。  5.栏选方式(F) 指定一个多段折线,选取所有与该折线相交的对象实体。  6.圈围方式(WP) 由一系列点所确定的不规则多边形窗口内的目标均被选中。  7.删除方式(R) 可以移去已选目标中的任一个或多个对象。

(3)

8.添加方式(A) 在删除方式下,输入 A,按【Enter】键,然后提示“选择对象:” ,即返回到添加方式。  9.放弃方式 选 U 则取消最后进行的目标选择操作,用户可以连续地使用 U 选项。 注意:在图形之间距离较近、相交或重叠的对象,直接选择某一对象会很困难,可采取 在这些对象间循环切换,即按住  Ctrl  键,尽可能接近选择对象处选择一点重复单击,直至切 换到要选择的对象为止。  4.2.2 快速选择 当需要选择具有某些共同特性的对象时,可以用快速选择命令(QSELECT  命令),即根 据对象的图层、线型、颜色和图案填充等特性,以类型来选择对象。此功能可以大大提高在绘 制复杂图形时批量选择或修改对象的工作效率。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工具】→【快速选择】 命令格式:QSELECT  ※ 命令执行过程 启动上述命令后,系统弹出如图 4­2 所示的“快速选择”对话框,用户可以根据属性,一 次性地选择图中所有具有该属性的实体对象。 “快速选择”对话框中各选项功能如下: 图 4­2  “快速选择”对话框 (1) “应用到”下拉列表框:确定是否在整个作图区应用选择过滤器。 (2) “对象类型”下拉列表框:允许保留多少恢复信息。 (3) “特性”列表框:确定过滤器的实体属性。 (4) “运算符”下拉列表框:控制过滤器值的范围。 (5) “值”下拉列表框:确定过滤器的属性值。 (6) “如何应用”选项组:确定选择符合过滤条件的实体还是不符合过滤条件的实体。 (7) “附加到当前选择集”复选框:确定当前的选择设置是否保存在“快速选择”对话 框中。

(4)

注意:单击鼠标右键,在快捷菜单中选择“快速选择…”命令,也能弹出“快速选择” 对话框。  4.2.3 设置对象选择模式 在【选项】对话框的【选择集】选项卡中,可以设置对象选择模式以及其他相关选项。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工具】→【选项】→【选择集】选项卡 命令格式:OPTIONS  ※ 命令执行过程 启动上述命令后,弹出“选项”对话框,选择如图 4­3 所示的“选择集”选项卡,可以设 置拾取框和夹点的大小。 图 4­3  “选择集”选项卡 使用拾取框选择方式,必须注意两点: (1)不要把选择对象的光标指在多个实体的交汇点上。 (2)如果被选实体为加宽线型,则将选择对象的光标移到加宽线的边界上。  4.2.4 建立与修改对象编组 对象编组指已命名的对象选择集。与未命名的选择集不同,编组是随图形保存的。一个 对象可以作为多个编组的成员。 ※ 命令启动方式 命令格式:Group(快捷命令:G 或­G)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1】将如图  4­4(a)所示的圆和多边形组成“边框” ,将中间若干条直线组成“五

(5)

角星” ,然后删除“边框”编组中的对象,如图 4­4(b)所示。 (a)原图 (b)删除“边框”编组后的图形 图 4­4  对象编组示例 (1)建立编组。 启动对象编组命令后,系统弹出如图 4­5(a)所示的“对象编组”对话框。 在“编组名”文本框输入“边框” ,然后单击【新建】按钮,系统隐藏对话框并提示在绘 图区进行选取,点取圆,再点取多边形,回车结束选择。返回“对象编组”对话框,单击【确 定】按钮,退出“编组”对话框。完成建立“边框”组。 同理,建立“五角线”组,如图 4­5(b)所示。 (a) (b) 图 4­5  “对象编组”对话框 (2)利用编组删除对象。 单击修改工具栏的【删除】按钮,点取圆或多边形中的任意一个,相当于选择了“边框” 编组,回车结束命令,结果如图 4­4(b)所示。 ※ 命令选项 在“修改编组”选项组中,可以用【删除】、【添加】、【重命名】、【重排】、【说明】、【分 解】和【可选择的】按钮来修改对象选择集。只有从编组列表框中选取某一对象选择集后, “修 改编组”选项组中的各个按钮才以正常亮度显示,才可以对它们进行操作。

(6)

4.3 图形的复制

4.3.1 复制图形 通常使用【复制】命令创建结构相同,位置不同的图形。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复制】 工具栏:【修改】→【复制】 命令行:COPY(快捷命令:CP 或 CO)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2】复制图 4­6(a)所示的小圆,修改后结果如图 4­6(b)所示。 (a)原图 (b)复制后的结果 图 4­6  复制操作 启动复制命令后,系统提示: 选择对象:  (拾取小圆) 选择对象:  按【Enter】或【Space】键(结束选择)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捕捉圆心 A)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捕捉交点 B) 指定第二个点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捕捉交点 C) 指定第二个点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捕捉交点 D) 指定第二个点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捕捉交点 E) 指定第二个点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按【Enter】键(结束命令) 确定复制对象位置有以下两种方法: (1)指定源点和目标点:系统按这两点的距离和方向来复制对象,如图 4­6 所示。 (2)按源点和目标点的相对坐标复制对象:即以第一个点的坐标分量作为复制对象的位 移量,如图 4­7 所示。 启动复制命令后,系统提示: 选择对象:  找到  3  个 (拾取包括中心线在内的圆)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 (结束对象选择)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30,­10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按【Enter】键(选择“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选项) 复制结果如图 4­7(b)所示。

(7)

(a)原图 (b)复制后的结果 图 4­7  按相对坐标复制对象 提示:用户可以用“X,Y”的方式指定对象沿  X、Y  轴复制的距离,也可以用“距离<角 度”的方式指定复制对象的距离和方向。  4.3.2 镜像复制图形 将选择的对象沿着指定的两点所构成的镜像线进行对称复制。此命令通常用于创建一些 结构对称的图形。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镜像】 工具栏:【修改】→【镜像】 命令格式:MIRROR(快捷命令:MI)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3】使用镜像命令,将图 4­8(a)修改为(b)、(c)所示图形。 (a)选择源对象 (b)不删除源对象 (c)删除源对象 图 4­8  镜像操作 启动镜像命令后,系统提示: 选择对象:  指定对角点:  找到  6  个 (“窗交”选择左边图形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结束对象选择)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捕捉垂直中心线上的一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捕捉垂直中心线上另一点) 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N>:(按【Enter】键,接受默认选项,即保留原对象) 修改结果如图 4­8(b)所示。若选择删除源对象,结果如图 4­8(c)所示。 提示:MIRROR 命令除了可镜像图形,还可以镜像文本。系统变量 MIRRTEXT 用于控制 文字对象的镜像特性。MIRRTEXT 值等于 1 为不可读镜像,等于 0 为可读镜像。  4.3.3 偏移复制图形 将选择的图线按照一定的距离或通过指定的点,进行偏移复制,可以创建同尺寸或同形 状的复合对象。图 4­9 给出了将实体对象分别向左右两侧或内外侧偏移后形成的图形。

(8)

(a)直线 (b)圆弧 (c)圆 (d)多边形 (e)椭圆 (f)多段线(g)样条曲线 图 4­9  偏移效果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偏移】 工具栏:【修改】→【偏移】 命令格式:OFFSET(快捷命令:O)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4】如图 4­10(a)所示,过 A 点作直线的平行线,然后作圆的同心圆,使新建圆 的半径比原图小 10,如图 4­10(b)所示。 (a)原图 (b)偏移后结果 图 4­10  偏移操作 启动偏移命令后,系统提示: 命令:OFFSET  当前设置:  删除源=否 图层=源  OFFSETGAPTYPE=0  指定偏移距离或  [通过(T)/删除(E)/图层(L)] <通过>: t(选择“通过”选项)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拾取直线) 指定通过点或  [退出(E)/多个(M)/放弃(U)] <退出>:  (捕捉点 A)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按【Enter】键(结束命令) 命令:OFFSET  当前设置:  删除源=否 图层=源  OFFSETGAPTYPE=0  指定偏移距离或  [通过(T)/删除(E)/图层(L)] <通过>:  10(输入偏移距离)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拾取圆) 指定要偏移的那一侧上的点,或  [退出(E)/多个(M)/放弃(U)] <退出>:(单击圆内任一点 B)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按【Enter】键(结束)  4.3.4 阵列复制图形 阵列是一种用于创建规则图形结构的复制命令,它可以创建均匀分布结构或同心结构的 复合图形。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阵列】 工具栏:【修改】→【阵列】 命令格式:ARRAY(快捷命令:AR)

(9)

※ 命令执行过程  1.创建矩形阵列 【例 4­5】如图 4­11(a)所示,使用阵列命令将其修改为图 4­11(b)所示的图形。 (a)阵列对象 (b)阵列结果 图 4­11  创建矩形阵列 (1)启动阵列命令后, 系统弹出如图 4­12 所示的“阵列”对话框。 在该对话框中选取 【矩 形阵列】单选按钮。 图 4­12  “阵列”对话框 (2)单击右上方的【选择对象】按钮,将系统切换到绘图界面,选择要阵列的对象 A, 系统再次切换到【阵列】对话框。 (3)在【行数】文本框中输入矩形阵列的行数,在【列数】文本框中输入列数。 (4)在【行偏移】文本框中输入行间距,在【列偏移】文本框中输入列间距。行偏移(间 距)为正时向上排列,为负时向下排列;列偏移(间距)为正时向右排列,为负时向左排列。 (5)在【阵列角度】文本框中输入矩形阵列的旋转角度,逆时针为正,顺时针为负。 (6)单击【预览】按钮,可在绘图区域预览阵列效果。 (7)单击【确定】按钮,阵列结果如图 4­11(b)的上侧所示。 (8)再沿倾斜方向创建对象  B  的矩形阵列,阵列参数为行数“2” 、列数“3” 、行间 距“16” 、列间距“22”及阵列角度“30” ,阵列结果如图 4­11(b)的下侧所示。

(10)

2.创建环形阵列 【例 4­6】如图 4­13(a)所示,使用阵列命令将其修改为图 4­13(b)所示的图形。 (a)阵列对象 (b)阵列时旋转对象 (c)阵列时不旋转对象 图 4­13  创建环形阵列 (1)启动阵列命令后,系统弹出【阵列】对话框,选取【环形阵列】单选按钮,如图 4­14  所示。 图 4­14  “环形阵列”对话框 (2)单击【选择对象】按钮,选择要阵列的对象。 (3)单击【拾取中心点】按钮,用鼠标在绘图窗口拾取中心点。 (4)使用【方法】下拉列表框选择创建环形阵列的方法,然后在【项目总数】 、 【填充角 度】文本框中输入数值。 (5)如果阵列的同时沿阵列方向旋转对象,可在该对话框的底部选择【复制时旋转项目】 复选框。图 4­13(b)、(c)表示了两种环形阵列效果的差别。 (6)单击【预览】按钮,可在绘图区域预览阵列效果。 (7)单击【确定】按钮。 

4.4 图形的移动

4.4.1 平移图形 平移图形是指在指定方向上按指定距离移动图形对象到新的位置上。平移后图形的位置

(11)

发生了改变,但其方向和大小并不改变。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移动】 工具栏:【修改】→【移动】 命令格式:MOVE(快捷命令:MO)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7】如图 4­15(a)所示,将洗脸盆移到卫生间适当位置,移动后结果如图 4­15(b) 所示。 (a)移动前 (b)移动后结果 图 4­15  移动操作 启动移动命令后,系统提示: 选择对象:  (选择平移对象为洗脸盆)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 指定基点或位移:  (给出基点,如图 4­15(a)所示) 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  <用第一点作位移>:(给出位移量的终点,如图 4­15(b)所示)  4.4.2 旋转图形 旋转图形是将指定的对象绕指定点(称其为基点)旋转指定的角度。在旋转图形对象时, 输入的角度为正值时,系统将按逆时针方向旋转;输入的角度为负值时,按顺时针方向旋转。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旋转】 工具栏:【修改】→【旋转】 命令格式:ROTATE(快捷命令:RO)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8】如图 4­16(a)所示,使用旋转命令将其修改为图 4­16(b)所示的图形。 (a)源对象 (b)旋转后图形 (c)选择“复制”选项旋转图形 图 4­16  旋转操作

(12)

启动旋转命令后,系统提示: 命令: _rotate 

UCS  当前的正角方向:    ANGDIR=逆时针  ANGBASE=0  选择对象:  指定对角点:  找到  6  个 (选旋转的实体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 指定基点:  (捕捉旋转基点 A) 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 <0>:  ­60  (给转角) 绘图结果如图 4­16(b)所示。 ※ 命令选项 用户可有以下三种选择: (1)给转角。可直接给出角度值,也可用光标给出一点,此时的角度为光标到转动中心的 连线与水平线构成的角度,如图 4­17 所示。角度为正时逆时针旋转,角度为负时顺时针旋转。 (2)转角复制(C)。选择“复制(C)”选项,将以转角复制对象,如图 4­16(c)所示。 (3)参照方式。选择“参照(R)”选项,将以参照方式旋转对象,需要依次指定参照方向 的角度值和相对于参照方向的角度值,如图 4­18 所示。选择 R 项后,系统提示: 指定参照角  <默认值>:(指定参照角度 16) 指定新角度:  (指定新角度 54) 图 4­17  给转角方式旋转示例 图 4­18  参考方式旋转示例  4.4.3 缩放图形 缩放是指将选定的图形对象按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使用此命令可以创建形状相同、大小 不同的图形结构。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缩放】 工具栏:【修改】→【缩放】 命令格式:SCALE(快捷命令:SC)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9】如图 4­19(a)所示,使用缩放命令将其修改为图 4­19(b)所示的图形。 启动缩放命令后,系统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圆) 选择对象:  【Enter】 (结束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  (捕捉圆心 O)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1.5  (输入比例因子) ※ 命令选项 用户有三种选择:

(13)

(1)直接进行缩放。该选项为默认项,直接输入一比例系数,若比例系数大于  1,则图 形放大;若比例系数大于 0 且小于 1 时,则图形缩小。 (a)源对象 (b)比例因子为 1.5  (c)选择“复制(C)”选项(d)选择“参照(R)”选项 图 4­19  缩放操作 (2)图形缩放复制。将所选对象按缩放后的效果复制。选择选项 C,结果如图 4­19(c) 所示。 (3)按参考方式进行缩放。将所选对象按参考的方式缩放。根据参照长度与新长度的值 自动计算比例因子(比例因子=新长度值/参照长度值) ,然后进行缩放,结果如图 4­19(d)所 示。选择该项 R 后,系统提示: 指定参照长度  <默认值>:(给参考长度值或捕捉第一点 O、第二点 A) 指定新长度:  (输入新的长度值或捕捉第一点 O、第二点 B)  4.4.4 拉伸图形 拉伸图形是指将图形对象按不等比缩放,进而改变对象的尺寸或形状。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拉伸】 工具栏:【修改】→【拉伸】 命令格式:STRETCH(快捷命令:S)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10】如图 4­20(a)所示,使用拉伸命令将其修改为图 4­20(b)所示的图形。 (a)源对象 (b)拉伸后的图形 图 4­20  拉伸操作 启动拉伸命令后,系统提示: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  选择对象:

(14)

指定对角点:  找到  7  个选择对象:  (用交叉窗口选择目标,如图 4­20(a)所示)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 指定基点或位移:(在屏幕上单击) 指定位移的第二个点或  <用第一个点作位移>:10  (在极轴 90°追踪线上输入拉伸长度) 结果得到如图 4­20(b)所示的图形。  4.4.5 拉长图形 拉长对象是指修改线段或者圆弧的长度。在拉长过程中,不仅可以改变线对象的长度, 还可以修改弧对象的角度。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拉长】 命令格式:LENGTHEN(快捷命令:LEN)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11】如图 4­21(a)所示,使用拉长命令将其修改为图 4­21(c)所示的图形。 (a)拉长之前 (b)分别选择 4 次 (a)拉长之后 图 4­21  拉长操作 启动拉长命令后,系统提示: 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de  输入长度增量或  [角度(A)] <0.0000>: 10  选择对象或[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如图 4­21(b)所示,分别选择 A、B、C、D 处)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 ※ 命令选项 (1)增量(DE):以指定的增量修改对象的长度。 (2)百分数(P):以总长的百分比的形式改变圆弧或直线的长度。 (3)全部(T):通过输入直线或圆弧的新长度来改变长度。 (4)动态(DY):通过拖动鼠标可以动态地改变圆弧或直线的端点位置,即改变长度。 

4.5 图形的修改

4.5.1 修剪图形 修剪图形用于修剪掉图形对象上指定的部分。用作为剪切边的对象修剪指定的被剪边对 象,即将被修剪对象沿修剪边界(即剪切边)断开,并删除位于剪切边一侧或位于两条剪切边 之间的部分。 拾取框

(15)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修剪】 工具栏:【修改】→【修剪】 命令格式:TRIM(或 TR)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12】如图 4­22(a)所示,使用修剪命令将其修改为图 4­22(b)所示的图形。 (a)源对象 (b)修剪后的图形 图 4­22  修剪操作 启动修剪命令后,系统提示: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找到  1  个 (单击(a)图上面直线上任意一点 A 拾取直线) 选择对象:  找到  1  个,总计  2  个 (单击下面直线上任意一点 B 拾取直线)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在两直线之间的大圆右侧单击任意一点 C)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在两直线之间的小圆左侧单击任意一点 D)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按【Enter】键 ※ 命令选项 (1)栏选(F):以栏选方式确定被修剪对象。 (2)窗交(C):将与选择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作为被修剪对象。 (3)投影(P):确定执行修剪操作的空间。 (4)边(E):  确定剪切边的隐含延伸模式。选择“边(E)”项后,系统提示: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  [延伸(E)/不延伸(N)] <默认值>:  “延伸(E)”项是按延伸的方式剪切,如果剪切边不与需剪切的实体相交,系统会假定将 剪切边延伸,而后对实体进行剪切; “不延伸(N)”项是按边的实际相交情况修剪。如果被剪边 与剪边没有相交,则不进行剪切。 (5)删除(R):删除指定的对象。 (6)放弃(U):取消上一次操作。 注意:选择“全部选择”选项或用“窗口”或“窗交”方式一次选择多个对象作为修剪 边,可以明显提高修剪效率,尤其对修剪边和修剪对象密集的区域,使用该方法非常方便。  4.5.2 打断 从指定的点处将对象分成两部分,或删除对象上指定的两点之间的部分。

(16)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打断】 工具栏:【修改】→【打断】 工具栏:【修改】→【打断于点】 命令格式:BREAK(或 BR)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13】如图 4­23(a)所示,使用打断命令将其修改为图 4­23(b)所示的图形。 (a)打断 (b)打断后的图形 图 4­23  打断操作 启动打断命令后,系统提示: 命令:_break  选择对象:(单击上面大圆)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f  (重新指定第一个断点) 指定第一个打断点:  (捕捉点 A)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捕捉点 B) 命令:  按【Enter】键 (重复执行打断命令)  _break  选择对象:(单击下面小圆)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f  (重新指定第一个断点) 指定第一个打断点:  (捕捉点 D)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捕捉点 C) 命令:  按【Enter】键 (重复执行打断命令)  _break  选择对象:  (在定位线上欲打断处单击点 E)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在超出定位线右方处单击点 F) ※ 命令选项 (1)第一点(F):重新定义删除部分的第一个端点。 (2)打断于点:在【修改】工具栏中选择【打断于点】图标,可以将对象在一点处断开 成两个对象,即打断对象,它是从“打断”命令中派生出来的。执行该命令时,需要选择欲被 打断的对象,然后指定打断点,即可从该点打断对象。  4.5.3 延伸图形 将指定的图形对象延伸到指定边界。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延伸】

(17)

工具栏:【修改】→【延伸】 命令格式:EXTEND(或 EX)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14】如图 4­24 所示,将一直线延伸到圆的两边上。 启动延伸命令后,系统提示: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找到 1 个(选取圆作为边界边) 选择对象:  (按【Enter】键结束选择) (如图 4­24(a)所示)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选择直线上端)(如图 4­24(b)所示)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继续选择直线上端)(如图 4­24(c)所示)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按【Enter】键结束选择) ※ 命令选项 (1)投影(P):确定执行延伸的空间。 (2)边(E):确定当前延伸的方式。选择该项,系统 提示: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  [延伸(E)/不延伸(N)] <默认值>:  其中“延伸(E)”是按实体延长的方式延伸。如果实 体延伸后不与边界线相交, 则系统会假设延伸边界先延伸 而后对实体进行延伸。 “不延伸(N)”项是按边的实际情况 进行延伸。如果实体延伸后不与边界相交,则不对实体进 行延伸,如图 4­25 所示。 (a)延伸之前 (b)不扩展延伸 (c)扩展延伸 图 4­25  延伸命令的边方式  4.5.4 图形倒角 在两条直线之间创建倒角。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倒角】 工具栏:【修改】→【倒角】 命令格式:CHAMFER(或 CHA)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15】绘出如图 4­26(a)所示的轴的倒角,尺寸为 1×1。 启动倒角命令后,系统提示: (a) (b) (c) 图 4­24  延伸操作

(18)

命令: _chamfer  (“修剪”模式)  当前倒角距离  1 = 0.0000,距离  2 = 0.000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d(选择倒角 距离) 指定第一个倒角距离  <0.0000>: 1 指定第二个倒角距离  <2.0000>:  1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选择第一条直线) 选择第二条直线,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直线:  (选择第二条直线) 倒完一个角后,再重复调用倒角命令,直接倒第二个角,直到倒完全部的倒角,再绘出 必要的线段,结果如图 4­26(b)所示。 (a)原图 (b)倒角后的图形 图 4­26  倒角操作 ※ 命令选项 (1)倒角:在点取处进行倒角。在某一条线上选取倒角点,系统提示: 选择第二条直线:  在相邻的另一条线上选取倒角点。如果倒角距离太大、倒角角度无效、直线平行或直线发散, 无法倒角时,系统会提示相关的“距离太大” 、 “角度无效” 、 “直线平行” 、 “直线发散”等信息。 (2)二维多段线进行倒角:对完整的二维多段线进行倒角。选择“多段线(P)”项,系统 提示: 选择二维多段线:  (给出需倒角的多段线) (3)给定一倒角距离和角度大小倒角:通过一倒角的距离和角度大小来确定倒角。选择 “角度(A)”项,系统提示: 指定第一条直线的倒角长度  <默认值>:  (给一倒角距离) 指定第一条直线的倒角角度  <默认值>:  (给倒角的角度大小,如图 4­27(c)所示) (4)确定倒角是否修剪:确定倒角时是否对相应的倒角边进行修剪。选择“修剪(T)”项, 系统提示: 输入修剪模式选项  [修剪(T)/不修剪(N)] <默认值>:  图 4­27(d)为倒角后不修剪的效果。 (a)原图 (b)给定两倒角距离 (c)给定倒角距离和角度 (b)不修剪模式 图 4­27  倒角效果

(19)

4.5.5 图形圆角 对指定的两个实体按指定的半径倒圆角。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圆角】 工具栏:【修改】→【圆角】 命令格式:FILLET  ※ 命令执行过程 【例 4­16】将图 4­28(a)所示的图形倒圆角,圆角半径为 5。 (a)原图 (b)倒圆角后的图形 图 4­28  倒圆角操作 启动圆角命令后,系统提示: 命令: _fillet  当前设置:  模式  =  修剪,半径  = 0.000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r  指定圆角半径  <0.0000>: 5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p(矩形的每个顶点都倒角) 选择二维多段线:(选择矩形)  4  条直线已被圆角 结果如图 4­28(b)所示。 ※ 命令选项 倒角实体所取点不同,倒角后的效果也不同。如果倒角距离太大、倒角角度无效、直线 平行或直线发散,无法倒角时,系统会提示“半径太大” 、 “角度无效” 、 “直线平行”或“直线 发散”等信息。  4.5.6 分解图形 对于矩形、块等由多个对象编组成的组合对象,如果需要对单个成员进行编辑,就需要 先将它分解开。 ※ 命令启动方式 下拉菜单:【修改】→【分解】 工具栏:【修改】→【分解】 命令格式:EXPLODE  ※ 命令执行过程 选取相应菜单、工具栏图标或输入 EXPLODE 后,系统提示: 选择对象:

(20)

选择需要分解的对象后按【Enter】键,即可分解图形并结束该命令。 注意:使用分解命令分解对象时,请慎用,分解操作不可逆。 

4.6 利用夹点功能编辑图形

夹点(又称为特征点)指在图形对象上显示出的一些实心小方框。当在“命令: ”提示下 直接选择对象后, 在对象的各关键点处就会显示夹点。 用户可以通过拖动这些夹点的方式方便 地进行拉伸、移动、旋转、缩放以及镜像等编辑操作。AutoCAD 对夹点的规定如表 4­1 所示。 表 4­1  “夹点”的规定 对象类型 夹点的位置 线段 两端点和中点 多段线 直线段的两端点、圆弧段的中点和两端点 样条曲线 拟合点和控制点 射线 起始点和射线上的一个点 构造线 控制点和线上邻近两点 圆弧 两端点和中点 圆 各象限点和圆心 椭圆 各象限点和中心点 椭圆弧 端点、中点和中心点 尺寸 尺寸线端点和尺寸界线的起始点、尺寸文字的中心点 当进入夹点编辑模式后,此时所单击的夹点以“红色”亮显,单击右键,可打开夹点编 辑菜单,如图 4­29 所示。用户可以在夹点快捷菜单中选择一 种夹点模式或在当前模式下可用的任意选项。此夹点菜单中 共有两类夹点命令。 第一类夹点命令为一级修改菜单,包括【移动】、【旋 转】、【缩放】、【镜像】、【拉伸】命令,这些命令是平级的, 可以通过单击菜单中的各修改命令进行编辑。 第二类夹点命令为二级选项菜单,如【基点】、【复制】、 【参照】、【放弃】等,但这些选项菜单在选择一级修改命令 的前提下才能使用。 另外,当进入夹点编辑模式后,可以通过在命令行输入 夹点命令及选项,应用夹点编辑图形。如果连续按【Enter】 键,系统在【移动】、【旋转】、【缩放】、【镜像】、【拉伸】这 五种命令中循环执行,以选择相应的夹点命令。 注意:在使用夹点进行移动、旋转和镜像等操作时,在 命令行输入 C,可以在进行编辑操作时复制图形。 ※ 实例 【例 4­17】利用夹点旋转控制命令,在进行操作时复制图形,如图 4­30 所示。 图 4­29  “夹点”功能右键菜单

(21)

在“命令: ”状态下,选择椭圆使其显示夹点,再选择椭圆中心作为基点,操作如下:  **  拉伸  **  指定拉伸点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退出(X)]:  按【Enter】键  **  移动  **  指定移动点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退出(X)]:  **  旋转  **  指定旋转角度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参照(R)/退出(X)]: c  **  旋转  (多重) **  指定旋转角度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参照(R)/退出(X)]:  (给角度)  **  旋转  (多重) **  指定旋转角度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参照(R)/退出(X)]:  (给角度)  **  旋转  (多重) **  指定旋转角度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参照(R)/退出(X)]:  (给角度)  **  旋转  (多重) **  指定旋转角度或  [基点(B)/复制(C)/放弃(U)/参照(R)/退出(X)]: X  (a)旋转复制之前 (b)旋转复制之后 图 4­30  “旋转”控制命令示例

实验与操作

实验 1:绘制如图 4­31 所示的图形。 操作提示: (1)绘外圆。 (2)可在外圆上绘一条水平辅助线,始点、终点在圆的左右象限点上,再四等分辅助线, 绘圆弧和两个小图。 (3)进行图案填充。 实验 2:绘制如图 4­32 所示的图标。 图 4­31  实验 1 绘制的图形 图 4­32  实验 2 绘制的图形

(22)

操作提示: (1)新建一个文件,用矩形(RECTANG)命令绘制出正方形外框。 (2)用圆(CIRCLE)命令绘制出一正圆,再用偏移(OFFSET)命令绘制出另一同心圆, 用图案填充命令对同心圆进行填充。 (3)用多段线(PLINE)命令加镜像(MIRROR)命令绘制出中间部分,最后用图案填 充(BHATCH)命令对“工”形图标进行填充。 实验 3:绘制如图 4­33(d)所示的槽钢截面图。 (a) (b) (c) (d) 图 4­33  实验 3 绘制的槽钢截面图 操作提示: (1)绘制槽钢外框(多段线 PLINE 命令,槽钢宽 30,高 35),如图 4­33(a)所示。 (2)绘制槽钢外框(偏移 OFFSET 命令),如图 4­33(b)所示。 (3)连线,如图 4­33(c)所示。 (4)倒圆角(FILLET 命令,半径 5),如图 4­33(d)所示。 实验 4:绘制如图 4­34 所示的图形。 操作提示: (1)绘外圆。 (2)利用“定数等分”命令绘六等分点,并旋转到规定位置。 (3)绘直线,并进行修剪。 (4)利用“圆弧”的“起点、端点、方向”命令绘圆弧,利用镜像、阵列命令复制其他 圆弧。 实验 5:绘制如图 4­35 所示的菱形平面图。 图 4­34  实验 4 绘制的图形 图 4­35  实验 5 绘制的菱形平面图 操作提示: (1)绘制一个三角形(LINE 命令),如图 4­36(a)所示。

(23)

(2)对三角形的斜边进行偏移(OFFSET 命令),如图 4­36(b)所示。 (3)对偏移的线进行修剪(TRIM 命令),如图 4­36(c)所示。 (4)利用特性工具栏对四条斜边进行相应的线型修改(PROPERTIES  命令),如图  4­36  (d)所示。 (5)对四分之一三角形进行镜像编辑(MIRROR 命令),如图 4­36(e)所示。 (6)对二分之一三角形进行镜像编辑(MIRROR 命令),如图 4­36(f)所示。 (a) (b) (c) (d) (e) (f) 图 4­36  菱形平面图绘制步骤

思考与练习

一、填空题  1.阵列命令的阵列方式有________和________两种。  2.在 AutoCAD 中对图形进行倒角,主要有________和________两种类型。  3.AutoCAD 提供了夹点拉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5 种点编辑功能。 二、判断题  1.使用 COPY 命令复制对象,只会改变原对象的位置,不会改变原对象的形状。 ( )  2.在偏移弧形对象时,可以绘制出与原对象具有同心结构的形体。 ( )  3.在矩形阵列对象时,若行间距为负值,则新对象添加在原对象的上方。 ( )  4.在环形阵列对象时,可以设定任意角度的包含角。 ( )  5.在选择夹点时,若按住【Ctrl】键,再单击要选中的夹点,可连续选中多个夹点。 ( ) 三、上机题 (以下题目未注尺寸图形由读者自行确定尺寸)  1.绘制如图 4­37 所示的图形。 (a) (b) (c) (d) 图 4­37  上机题 1 示例

(24)

2.绘制如图 4­38 所示的图形。  3.绘制如图 4­39 所示的图形。 图 4­38  上机题 2 示例 图 4­39  上机题 3 示例  4.绘制如图 4­40 所示的图形。  5.绘制如图 4­41 所示的图形。 图 4­40  上机题 4 示例 图 4­41  上机题 5 示例  6.绘制如图 4­42 所示的图形。  7.绘制如图 4­43 所示的图形。 图 4­42  上机题 6 示例 图 4­43  上机题 7 示例  8.绘制如图 4­44 所示的图形。  9.绘制如图 4­45 所示的三菱平面图。  10.  绘制如图 4­46 所示的运动场平面图。  11.  绘制如图 4­47 所示的卡圈图。

(25)

图 4­44  上机题 8 示例 图 4­45  上机题 9 示例 图 4­46  上机题 10 示例 图 4­47  上机题 11 示例  12.绘制如图 4­48 所示的沙发。 图 4­48  上机题 12 示例  13.绘制如图 4­49 所示的窗格。  14.绘制如图 4­50 所示的木门立面图。

(26)

图 4­49  上机题 13 示例 图 4­50  上机题 14 示例  15.绘制如图 4­51 所示的简化标题栏。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上堂。 (拈主丈) 乾非上。坤非下。 (畫一畫) 一畫先天。包含八卦。推窮爻象。凶吉不 分。說盡繫辭。疑難未解。 (卓一下) 吉凶分。 (卓一下) 疑難解。

從思維的基本成分方面對數學思維進行分類, 有數學形象思維; 數學邏輯思維; 數學直覺 思維三大類。 在認識數學規律、 解決數學問題的過程中,

在這一節裡會提到,即使沒辦法解得實際的解函數,我們也 可以利用方程式藉由圖形(方向場)或者數值上的計算(歐拉法) 來得到逼近的解。..

第六章

一、 重积分计算的基本方法 二、重积分计算的基本技巧 三、重积分的应用.. 重积分的

[r]

在前面幾節中要證明一個 integral domain 是一個 unique factorization domain, 我們都去證明這個 integral domain 中的 irreducible elements 和 prime elements 是

推理論證 批判思辨 探究能力-問題解決 分析與發現 4-3 分析文本、數據等資料以解決問題 探究能力-問題解決 分析與發現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