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歷史中的臺澎金馬 第一節 大航海時代~清治 一、在漁場與航道上的澎湖 閩南漁民的漁場、漢人居住 軍事考量,設置巡檢司 海禁政策,「墟澎」
宋
元
明
澎湖成為日本、中國沿海 走私貿易據點 壓制反明勢力 防範倭寇 十六世紀中葉,明朝加強對澎湖的管理 臺灣成為走私商人和海盜的聚集地 鄭和航海圖中的平湖嶼 --澎湖群島 *荷蘭人的選擇尋找東亞貿易理想據點
→臺灣海峽是東南亞與東北亞 海路交通要道 →與中國、日本交通便利澎湖成為荷蘭
首要目標
1604年:占領澎湖,被沈有容 諭退 1622年:再次占領澎湖並建城 1624年:經由海商李旦斡旋後 轉至大員(臺南安平) 1二、鄭氏來臺 (一)背景:抗清事業陷入困境 1.原以金門、廈門為根據地 1659年,北伐南京失敗軍力受損 清朝頒布「海禁令」與「遷界令」 ,加以封鎖決定另闢抗清基地
清廷將沿海人民遷往內地,
稱為「遷界」
2.進攻臺灣 1661年,由金門料羅灣出發,先將澎湖納入統治 1662年,荷蘭投降,撤出臺灣荷蘭人向鄭成功投降
3(二)建置政制 1.改稱: 赤崁附近一帶改為東都明京 臺灣改為東都(鄭經時改為「東寧」) 熱蘭遮城(今安平古堡) 改為安平鎮 普羅民遮城(今赤崁樓) 改為承天府
今日的台南市中心
2.新增: 承天府以北天興縣(鄭經時稱「天興州」) 承天府以南萬年縣(鄭經時稱「萬年州」) 澎湖安撫司(因人口稀少,故不設縣) 南、北路安撫司(鄭經時增設,主管原住民事務) 3.行政中心:鄭成功仍在廈門(奉永曆(桂王)正朔,政由己出) 鄭經完全移至臺灣(建國東寧,別立乾坤) 5(三)與清帝國的對抗 1.談判交涉
七次和談,立場差距甚大,談判不成功
仿朝鮮納貢不薙髮
保有中國大陸沿海的
經濟利益及據點
臺
灣
獨
立
,
可
為
清
朝
藩
屬
徹底投降
(登岸、請降)
奉清正朔可保
既有地盤
臺
灣
成
為
清
朝
領
土
鄭經方面
清朝方面
2.三藩之亂 時間:1673年 鄭經聲援: 目的:控制華南沿海貿易 結果:作戰失利,1680年退守 臺灣,翌年逝世 影響: 鄭氏政權: A.軍力大損 B.失去中國大陸沿海據點 清帝國:消除內憂,全力對付鄭氏政權 耿精忠 尚之信 吳三桂清初三藩的勢力範圍
73.鄭克塽降清 長子 次子 1681年逝世
任監國→東寧政變被殺
繼王位→馮錫範操控
鄭經
鄭克
鄭克塽
臧
土1683年
施琅攻臺
鄭克塽
清帝國攻打臺灣
澎湖海戰
降清
結束鄭氏
在臺統治
繼
承
紛
爭
三、清帝國治臺 (一)棄留之議 1.棄臺主張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
不得無所損。
反對官員反對理由:耗費大量人力、物力
建議方案:遷漢人移民回中國大陸
納入
版圖
9施 琅
1.為東南海防要地,防外力入據
2.臺灣土地肥沃、物產豐富
3.移駐原有官兵,不增加財政負擔
1684年(清康熙23年)
臺灣納入版圖
成清帝國邊陲
2.留臺主張:施琅建議 (二)地方邊陲的治理 1.清廷的想法 排除敵對力量進入臺灣 不信任居臺人民 2.結果限制了臺灣的發展清朝的消極治臺政策
11(三)頻繁的民變 1.背景 欠缺士紳維持社會秩序 地方行政控制力不足
福建省
臺灣府 (知府) 鳳山縣 (知縣) 臺灣縣 (知縣) 諸羅縣 (知縣)人力配置不足
重心置於
臺灣南部
大甲到淡水僅配置 一百二十名駐防部隊 吏治敗壞 消極治理行政工作不上軌道 天高皇帝遠 官員編制不足例:朱一貴事件(1721)前,諸羅、鳳山知縣
不到縣治上任,在府城辦公
臺灣地處邊陲,監察考核鬆散
1.給予胥吏差役(基層行政人員)需索空間
2.素質不佳
132.三大民變 朱一貴事件 時間:1721年(康熙60年) 起因:臺灣知府王珍苛政 過程:攻陷臺灣府城,稱王自立 敗因:閩客內鬨 清廷檢討統治機制: A.調整行政區劃增設彰化縣、淡水廳 B.懲治逃至澎湖的官員 C.厲行「封山」避免亂黨逃入山區 頭戴明朝帽,身穿清朝衣,五月稱永和,六月還康熙 林爽文事件 時間:1786年(乾隆51年) 起因:官府查緝天地會,林爽文受牽連 平定: A.泉州、客籍義民協助官府抵抗漳州籍的林爽文 B.諸羅縣民堅守城池,乾隆皇帝將諸羅縣改名為嘉義縣 嘉其忠義 影響:清廷決定積極在臺灣以堅固的建材改建城池 林爽文事件時,新竹新埔客家居 民組織義民軍,保衛自己的家 鄉。事後,鄉民撿集死難骨骸共 15
戴潮春事件 時間:1862年(同治元年) 起因:官府查緝八卦會黨戴怕受牽連 結果:清廷與地方鄉勇合力清剿平定霧峰林文察、 竹塹林占梅 意義: 臺灣歷時最長(三年)的民變 清廷首次以臺勇平定臺灣的民變 霧峰林家趁勢擴張,成為臺灣 中部大家族
戴潮春案功牌
(四)行政區劃的調整 1.一府三縣一府四縣二廳 朱一貴事件 增設淡水廳、彰化縣 原隸屬臺灣縣的澎湖地位 重要改設澎湖廳◎考量關鍵、次序:
1.國防與治安
2.地方開發程度與財政收入(是否開墾?人口數?)
172.一府四縣二廳一府四縣三廳 原因: 乾隆晚期吳沙入墾蛤仔難 (蘭陽平原) 嘉慶年間海盜侵擾 結果: 1810年蛤仔難改名噶瑪蘭 1812年增設噶瑪蘭廳 3.十九世紀下半葉 外國勢力進入臺灣,進一步增設調整 (五)積極治臺 1.沈葆楨推動 來臺:1874~1875年牡丹社事件,以欽差大臣身分來臺 改革內容: 建議廢止「渡臺禁令」 推動「開山撫番」 調整行政區劃 A.北部發展日盛臺北府 B.牡丹社事件恆春縣 C.加強後山、內山治理 卑南廳、埔里社廳 19
展開洋務新政 採煤礦:於基隆以新式機器採煤 交通:購買新式輪船,航行臺灣、福建之間 新式砲臺:安平(億載金城)、旗後 位於臺南安平的億載金城 位於高雄旗津的旗後砲臺 2.丁日昌接續 來臺:1876年以福建巡撫身分來臺 改革內容: 整頓吏治 招徠廣東潮、汕人民移墾 架電報線府城 旗後(高雄)、府城 安平 農礦及財政(補充) A.推廣經濟作物茶葉、咖啡 B.籌劃開採石油 在沈葆楨建議下,福建巡撫 每年冬、春二季移往臺灣 21
3.劉銘傳來臺 背景:清法戰爭 1883年,清、法因越南問題爆發戰爭 1884年,法軍藉口購煤進入基隆,清廷派劉銘傳來臺 督辦軍務 戰事發展 A.劉銘傳來臺後,以基隆、淡水為防衛重點 B.法軍進攻淡水遭抵抗下令封鎖臺灣海峽,轉占澎湖 C.1885年法將孤拔病死雙方簽訂和約 劉銘傳的施政措施 臺灣建省 A.1885年臺灣建省 B.1888年臺灣與福建正式分治 擴充行政區劃設臺南府、臺灣府 、臺北府及臺東直隸州 推動土地改革:增加臺灣稅收 A.清賦:清丈不公,引發民變,如 施九緞事件 B.廢除大租戶:造成反彈,改以「減四留六」收場
劉銘傳為首任福建臺灣巡撫
23官府
大租戶
小租戶
佃農
正供 大租 小租官府
大租戶
小租戶
佃農
原大租 60% 小租 原大租 40%Before
After
大租戶保留原來的六成大租,其餘四成由小租戶繳交賦稅給 政府 劉銘傳的洋務新政 交通方面: A.興建基隆到新竹的鐵路 B.架設電報線(包含兩岸間的海底電纜) C.創辦新式郵政 軍事方面:設機器局、自製槍砲 教育方面:設新式學堂、電報學堂 大規模開採基隆煤礦 設立臺北城內電燈與自來水(補充) 1888年,劉銘傳點亮了臺北城第㇐盞路燈 25• 第一任巡撫劉銘傳完成基隆臺北(大稻埕)段 • 第二任巡撫邵友濂完成臺北新竹段 • 日治時期1908年延伸至高雄,1921年延伸至屏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