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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七年級生於不同類型的求解題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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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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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七年級生於不同類型的求解題的反應

鍾恂恂

國立中山大學 教育研究所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建 構 反 應 題 中 , 面 對 不 同 任 務 類 型 時 七 年 級 生 解 題 時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有 何 不 同 。 本 研 究 以 高 雄 市 某 公 立 國 中 的 兩 班 七 年 級 學 生 為 樣 本 , 先 對 兩 班 的 所 有 學 生 進 行 紙 筆 調 查 , 紙 筆 調 查 包 含 了 兩 個 部 分 : 建 構 反 應 試 題 的 測 驗 部 分 、 針 對 每 一 個 題 目 的 自 評 部 分 , 調 查 後 再 從 兩 班 各 抽 出 一 位 學 生 進 行 個 別 訪 談 , 以 確 認 影 響 學 生 自 評 背 後 的 原 因 。 本 研 究 先 針 對 建 構 反 應 題 中 的 任 務 類 型 作 分 類 , 再 從 Quantitative Understanding: Amplifying Student Achievement and Reasoning 計 畫中 的 認 知 評量 工 具 選 出 不 同 任 務 類 型 的 題 目 作 為 我 們 的 研 究 工 具 , 並 依 照 既 定 的 評 分 方 式 進 行 評 分 。 從 通 過 的 學 生 群 當 中 檢 視 他 們 自 我 效 能 的 分 布 , 輔 以 兩 位 學 生 的 訪 談 結 果 歸 納 出 對 學 生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有 具 影 響 力 的 因 素 為 何 , 從 自 我 評 量 和 訪 談 的 結 果 皆 顯 示 出 兩 種 不 同 的 任 務 類 型 左 右 了 學 生 的 對 自 己 解 題 時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 本 研 究 除 了 提 供 一 個 分 類 建 構 反 應 題 的 方 式 可 供 往 後 建 構 反 應 題 相 關 的 研 究 時 使 用 , 亦 建 議 教 學 時 也 應 增 加 使 用 「 求 部 分 解 」 類 型 題 目 的 機 會 。 關 鍵 字 :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 建 構 反 應 、 任 務 類 型

壹、前言

我 國 的 國 中 教 育 會 考(以 下 簡 稱 會 考 ) 數 學 科 不 僅 僅 在 選 擇 題 上 計 分 , 從 2015 年 開 始 非 選 擇 題(建 構 反 應 題 )也 加 進 了 計 分 範 圍 。 負 責 會 考 試 務 的 單 位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心 理 與 教 育 測 驗 發 展 中 心(以 下 簡 稱 心 測 中 心 ,2015)所 釋 出 的 歷 屆 考 題 中 ,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建 構 反 應 試 題 不 只 在 情 境 上 的 設 計 很 多 元 , 其 實 連 問 題 的 任 務 類 型 也 有 不 同 的 可 能 。 除 了 學 習 成 就 測 驗 中 所 常 見 的 求 所 有 解 類 型 的 任 務 之 外 , 在 2014 年 的 會 考 當 中 還 出 現 了 要 讓 受 試 者 提 出 理 由 並 判 斷 對 錯 的 偵 錯 類 型 的 任 務 。 不 像 選 擇 題 , 建 構 反 應 題 的 任 務 型 態 有 較 多 可 能 , 面 對 不 同 題 目 所 描 述 的 任 務 內 容 , 受 試 者 除 了 需 要 對 題 目 有 正 確 的 理 解 外 , 也 需 要 在 作 答 的 內 容 中 使 用 正 確 的 數 學 語 言 充 分 表 達 出 可 以 支 持 自 己 結 論 的 理 由 。 由 於 建 構 反 應 試 題 成 為 每 一 位 國 中 生 在 九 年 級 參 加 會 考 時 都 會 遇 到 的 問 題 , 加 上 試 題 的 任 務 類 型 變 化 可 以 很 多 , 如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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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有 解 類 型 、 偵 錯 類 型 等 , 所 以 每 一 位 國 中 生 對 於 不 同 類 型 的 任 務 的 作 答 是 值 得 我 們 去 考 察 的 。 學 生 於 建 構 反 應 題 作 答 後 , 評 分 者 往 往 只 能 針 對 該 題 的 評 分 指 引 來 進 行 給 分 , 而 學 生 與 家 長 們 便 可 以 透 過 評 分 規 準 對 於 每 一 個 分 數 所 做 的 描 述 , 進 而 瞭 解 自 己 的 能 力 表 現 為 何 。 但 是 僅 靠 著 學 生 的 作 答 我 們 只 能 依 據 學 生 所 表 達 出 的 結 果 來 推 測 出 學 生 所 使 用 的 解 題 策 略 等 資 訊 , 對 於 學 生 作 答 表 現 的 背 後 想 法 則 較 不 易 進 一 步 釐 清 。 由 於 情 意 領 域 在 數 學 教 育 中 的 議 題 已 經 有 許 多 學 者 致 力 在 其 中 的 研 究 , 並 有 研 究(Schoenfeld, 1985;Silver, 1985) 也 指 出 其 與 數 學 解 題 間 的 相 關 性 , 例 如 , 一 個 可 解 的 問 題 在 短 時 間 內 是 可 以 解 出 來 的 信 念 下 , 會 造 成 的 是 當 學 生 無 法 在 十 分 鐘 內 解 題 的 話 則 會 放 棄 該 題 的 解 題 。 回 到 我 國 的 會 考,2015 年 會 考 時在 建 構 反 應試 題 的 作 答 部 分 有 約 30%的 空白 卷 (中 央通 訊 社, 2015) , 因 為 有 太 多 學 生 放 棄 了 解 題 , 所 以 會 對 學 生 解 題 動 機 產 生 影 響 的 信 念 來 源 也 是 我 們 所 應 當 注 意 的 。 從 解 題 動 機 上 面 影 響 學 生 解 題 結 果 的 有 「 信 念 」 , 那 麼 還 有 什 麼 會 影 響 解 題 的 結 果 ? 從 Pólya(1945)所 提 出 的 解 題 四 步 驟 : 弄 清 問 題 、 擬 定 計 畫 、 實 現 計 畫 、 回 顧 , 可 以 看 出 「 計 畫 」 對 解 題 結 果 的 影 響 性 。 針 對 文 字 題 的 解 題 過 程 ,Mayer (1987)所 提 出 的 四 個 過 程 為 : 問 題 轉 譯 、 問 題 整 合 、 解 題 計 畫 與 監 控 、 問 題 執 行 , 從 這 可 以 看 出 與 Pólya 的 所提 出 的「 計 畫」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類 似 的 是 「 解 題 計 畫 」 。 再 比 照 心 測 中 心 所 公 告 的 評 分 規 準(國 立 臺 灣 心 理 與 教 育 測 驗 研 究 發 展 中 心,2015), 可 以 知 道 當 中 所 用 的 「 策 略 」 一 詞 , 則 其 在 解 題 題 當 中 的 角 色 與 上 述 的 「 計 畫 」 、 「 解 題 計 畫 」 相 當 。Schoenfeld (1985)在 討 論 解 題 者 挑 戰 數 學 解 題 成 功 與 否 的 變 因 時,除 了「 信 念 」還 提 及 了「 解 題 策 略(又 稱 作 捷 思)」 對 解題 的 影 響 性。 盡 管 會 考 數 學 科 建 構 反 應 試 題 所 測 驗 的 範 圍 皆 不 會 超 出 九 年 級 生 在 國 中 所 學 過 的 範 圍 , 但 建 構 反 應 試 題 的 任 務 類 型 可 以 多 變 化 , 所 以 在 數 學 知 識 基 礎 上 學 生 都 會 有 具 備 可 以 解 所 有 出 現 在 會 考 中 的 問 題 的 數 學 知 識 , 但 是 不 一 定 學 生 都 有 適 切 的 解 題 策 略 可 以 進 行 解 題 , 為 了 盡 早 提 供 國 中 教 師 們 往 後 教 學 時 的 參 考 資 訊 , 本 研 究 針 對 學 生 在 七 年 級 時 所 具 備 的 信 念 以 及 解 題 表 現 作 探 討 。 由 於 建 構 反 應 試 題 任 務 類 型 的 彈 性 較 大 , 在 有 限 的 篇 幅 下 依 此 目 的 在 本 研 究 先 要 探 討 的 問 題 為 學 生 面 對 解 決 兩 種 不 同 任 務 類 型 的 問 題 時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有 什 麼 差 異 。

貳、文獻探討

依 據 本 研 究 所 要 探 討 的 重 點 : 建 構 反 應 題 、 信 念 , 針 對 以 上 二 者 在 本 研 究 中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作 以 下 的 介 紹 。

一、建構反應題

和 我 國 的 國 中 教 育 會 考 數 學 科 一 樣 , 在 許 多 的 大 型 測 驗 當 中 都 會 使 用 到 建 構 反 應 題 , 例 如 : 美 國 教 育 進 展 評 量(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 Progress,以下 簡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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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EP) 、 國 際 數 學 與 科 學 成 就 趨 勢 研 究 (Trends in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and Science Study, 以 下 簡 稱 TIMSS)、 國 際 學 生 評 量 計 畫(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 以 下 簡 稱 PISA)、 QUASAR 認 知 評 量 (Quantitative Understanding: Amplifying Student Achievement and Reasoning Cognitive Assessment Instrument, 以 下 簡 稱 QCAI)。

不 同 於NAEP、TIMSS 和 PISA,QCAI 和 會 考 在 建 構 反 應 題 的 配 分 上 都 是 固 定 的 (Dossey, Mullis & Jones, 1993; Nsidorf, Binkley, Gattis&Nohara, 2006),而 且 他 們 對 於 每 一 題 所 訂 定 的 評 分 指 引 都 是 依 據 該 測 驗 單 位 所 制 定 的 固 定 評 分 規 準 , 不 僅 每 一 題 的 信 效 度 都 相 當 的 高 , 連 評 分 指 引 的 產 出 都 有 經 過 相 當 嚴 謹 的 過 程(Parke, Lane, Silver, & Magone, 2003)。儘 管 分 數 為 固 定 的 , 這 並 不 代 表 每 一 個 試 題 所 測 驗 的 任 務 種 類 或 知 識 層 次 都 相 同 。 由 於 配 分 只 有2 種 等 級(即為 只 有 1 分和 0 分 兩種 選 擇)的建 構 反 應 題,通 常 為 不需 看 過 程 只從 答 案 判 斷 給 分 的 題 目 , 所 以 我 們 從 配 分 方 式 大 於 三 等 級 的 題 目 來 看 建 構 反 應 題 有 哪 些 曾 出 現 的 任 務 類 型 , 而 配 分 方 式 大 於 等 於 三 等 級 的 :QCAI (5 等 級)、 會 考 (4 等 級)和 NAEP 中 部 分 5 等 級 的題 目 。 這 些 建 構 反 應 的 題 目 除 了 可 以 用 Pólya (1945) 的 方 式 將 之 分 類 為 求 解 題 (Problem to solve) 與 求 證 題 (Problem to prove)兩 類 之 外,本 研 究 再 從 Pólya (1945) 的 所 介 紹 的 求 解 題 、 求 證 題 兩 種 題 型 , 依 據 已 出 現 過 的 任 務 進 而 從 中 再 細 分 出 任 務 類 型 。 (一 ) 求 證 題:最 終 說 明 某 個 清 晰 陳 述 的 判 斷 成 立 還 是 不 成 立 , 並 且 須 通 過 證 明 該 推 斷 成 立 或 不 成 立 來 作 出 最 終 的 回 答(Pólya, 1945)。 依 據 任 務 最 終 所 要 求 的 作 答 類 型 , 研 究 者 又 將 求 證 題 分 成 偵 錯 類 型 、 直 證 類 型 。 1-1. 偵 錯 類 型 : 判 斷題 目 敘 述 是否 有 誤 , 或 是 從 已 知 敘 述 中 有 誤 的 題 目 找 出 錯 誤 , 並 需 要 提 出 足 以 支 持 自 己 判 斷 的 理 由 , 而 反 證 法 則 是 常 見 用 於 此 類 型 問 題 的 作 法 之 一 。 1-2. 直 證 類 型 : 題 目 有 提 供 條 件 以 及 結 論 , 不 需 要 偵 錯 , 僅 需 要 利 用 條 件 推 論 出 目 標 結 論 。 (二 )求 解 題:以 嘗 試 去 發 現、得 到、獲 取 、 產 生 , 或 者 構 造 所 想 像 去 得 到 問 題 的 未 知 數 (Pólya, 1945)。依 任務 的 要 求 的 作 答 類 型 , 研 究 者 又 將 求 解 題 區 分 出 求 部 分 解 、 求 所 有 解 兩 種 題 型 。 2-1. 求 部 分 解 類 型:從 題 目 條 件中 求 出 合 乎 目 標 狀 態 的 解 。 2-2. 求 所 有 解 類 型:從 題 目 條 件中 求 出 合 乎 目 標 狀 態 的 所 有 解 , 所 以 必 須 要 呈 現 答 案 即 為 所 有 解 的 求 解 過 程 , 依 據 題 目 中 所 有 解 的 個 數 又 可 以 再 分 為 唯 一 解 類 型 與 多 解 類 型 的 題 目 。 雖 然 會 考 執 行 至 今 只 有 三 次 , 但 以 上 四 種 任 務 類 型 , 會 考 數 學 科 的 非 選 擇 題 當 中 都 出 現 過 。 例 如 ,103 年 的 非 選擇 題 第 一 題 中 就 包 含 了 偵 錯 類 型 的 小 題 與 求 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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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建 構反 應 問 題 的分 類 解 類 型 的 小 題 、102 年非 選 擇 題 第一 題 與 104 年 非 選擇 題 第 一 題皆 為 求 所 有解 類 型 的 題 目 、102 年 到 104 年 的 非 選 擇題 第 二 題 則 皆 為 直 證 題 。 雖 然 偵 錯 類 型 與 求 部 分 解 類 型 的 題 目 在 會 考 中 所 占 的 比 例 看 似 非 常 少 , 又 被 當 成 小 題 合 併 在 一 題 當 中 , 但 是 在 QCAI 與 NAEP 題 目 的 類 型 中卻 不 難 常 常 看 到 這 樣 類 型 的 題 目,例 如,Parke、 Lane、 Silver 和 Magone (2003) 中所 用 到 的 QCAI 的 題 目 、 Kenney 和 Silver (1997) 中 所 用 到 的NAEP 的 題 目 。

二、信念

對 於 學 生 的 數 學 成 就 與 情 意 領 域 因 素 間 的 關 係 , 其 實 也 不 乏 有 許 多 專 家 投 入 在 其 中 的 研 究 , 例 如 , 林 碧 珍(2012)曾 喚 起 我 們 從 TIMSS 的 結 果 去 觀 察 情 意 因 素 在 數 學 成 就 上 的 影 響 。 在 研 究 情 意 領 域 的 相 關 研 究 當 中 ,Mandler (1984) 提出 了 在數 學 教 育 中 分 析 情 意 領 域 時 的 三 個 重 要 的 要 素:信 念、態 度、情 緒。從 Mcleod (1992) 的 觀 點 來 釐 清 情 意 領 域 中 的 三 個 要 素 的 不 同,Mcleod 舉 出例 子:關 於解 題 的 信 心是 屬 於 信 念 要 素 中 的 變 數 之 一、喜 歡/不 喜歡 解 題 的 傾 向 則 是 屬 於 態 度 要 素 中 的 變 數 之 一 、 在 解 非 常 規 的 問 題 時 所 產 生 愉 悅 感 受 則 是 屬 於 情 緒 要 素 中 的 變 數 之 一 , 但 是 情 緒 的 產 物 是 相 對 短 暫 的 。 Reyes (1984)對 情意 變 數 的 研究 中,從 多 篇 研 究 (Fennema & Sheman, 1977; Fennema & Sheman, 1978; Armstrong, 1980)指 出 了 中 學 生 信 心 與 數 學 成 就 間 有 正 相 關 性 , 且 是 相 對 於 其 他 情 意 變 數 強 烈 , 其 結 果 也 顯 示 出 對 於 中 學 生 的 研 究 裡 的 信 心 與 數 學 成 就 間 的 相 關 係 數 皆 高 過 0.40。綜 合 Mcleod(1992)的 觀點 來 解 讀 的 話,則 正 好 與Schoenfeld(1985)的論 點 相符 合 : 信 念 是 影 響 解 題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而 建 構 反 應 問 題 偵 錯 類 型 直 證 類 型 求 部 分 解 類 型 求 所 有 解 類 型 (唯 一解 、 多 解) Pólya (1945) 所 作 的 問 題 分 類 本 研 究 下 的 任 務 分 類 求 証 題 求 解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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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念 當 中 的 信 心 又 與 數 學 成 就 間 呈 現 正 相 關 性 。 關 於 信 念,還 有 Bandura (1977, 1986) 提 出 的 自 我 效 能 (self-efficacy) 以 及 自 我 概 念(self-concept)的理 論,Bandura 特 別強 調 了 兩 者 的 差 異 是 在 於 一 般 與 特 定 下 的 自 我 能 力 判 斷 。 例 如 , 出 現 在 自 我 概 念 的 問 卷 的 問 題 就 會 是 較 全 面 的 判 斷:「 你 是 位 優 秀 的 數 學 學 生 嗎 ? 」;相 對 於 自 我 概 念,自 我 效 能 的 問 卷 的 問 題 就 會 是 較 針 對 特 定 的 能 力 作 判 斷:「 你 可 以 解 決 這 個 特 定 的 問 題 嗎 ? 」。在 Reyes (1984)研 究信 心 與 數 學成 就 時 也 使 用 自 我 概 念 一 詞 , 並 且 當 中 的 學 習 數 學 的 信 心 與 特 定 於 數 學 科 的 自 我 概 念 兩 詞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是 相 通 用 的。Pajares 與 Miller (1994)也 依 據 Bandura (1977, 1986) 對 自 我 效 能 和 自 我 概 念 所 作 的 詮 釋 , 也 用 特 定 性 的 有 無 將 自 我 效 能 和 自 我 概 念 作 區 隔 , 並 針 對 自 我 效 能 和 自 我 概 念 對 於 數 學 解 題 表 現 作 了 研 究 , 結 果 顯 示 了 對 於 解 題 表 現 自 我 效 能 比 自 我 概 念 更 具 影 響 力 。 因 此 , 研 究 者 在 本 研 究 中 所 要 調 查 的 信 念 為 學 生 於 解 決 特 定 問 題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 雖 與 解 題 的 信 心 是 相 近 的 , 但 要 注 意 與 與 Reyes (1984)的 自 我 概 念 作 區 隔 以 避 免 一 般 的 自 我 概 念 用 詞 混 淆 。 再 拉 回 到 解 題 的 信 念 , 值 得 我 們 注 意 的 是 Schoenfeld (1985)曾 提出 一 個 常 見於 學 生 解 數 學 問 題 時 的 典 型 信 念 : 若 學 生 認 為 它 是 一 個 可 解 的 問 題,則 在10 分 鐘 以內 可 以 解 答 出 來 ; 若 解 題 時 間 若 超 過 10 分 鐘 , 則 會 放 棄 繼 續 解 題 。 換 句 話 說 , 這 解 題 信 念 也 就 可 能 降 低 了 學 生 對 某 些 較 耗 時 解 題 類 型 題 目 的 作 答 動 機 , 如 較 不 熟 悉 的 情 境 問 題 , 或 較 不 熟 悉 的 任 務 類 型 都 有 可 能 。 此 外 , 調 查 學 生 對 每 一 題 的 自 我 效 能 亦 是 重 要 的 , 以 本 研 究 的 目 標 來 說 , 所 要 調 查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是 關 於 學 生 對 於 自 己 能 否 完 成 某 一 特 定 問 題 的 信 念 。 本 研 究 中 所 針 對 解 題 者 探 討 的 「 自 我 效 能 」 是 解 題 者 在 特 定 單 元 下 的 數 學 解 題 能 力 判 斷 , 根 據Bandura (1977, 1986)對 自我 效 能 與 自我 概 念 所 做 的 詮 釋,本 研 究 中 的「 自 我 效 能 」 是 屬 於 處 理 較 特 定 情 境 下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 本 研 究 選 擇 以 此 作 為 我 們 考 量 的 信 念,也 是 因 為 Pajares et al. (1994)的 研 究結 果 顯 示 了 對 於 數 學 解 題 自 我 效 能 比 自 我 概 念 的 影 響 更 甚 。 自 我 效 能 測 量 的 工 具 中 的 測 量 內 容 , 會 因 所 關 注 領 域 有 所 不 同 。Bandura 在 1990 發 表了 一 份多 向 度 的 自我 量 表,每 個 分 量 表 題 數 在4-11 之 間。若 所探 討 的 領域 較 一 般 則 是 有 常 見 的 有 一 般 性 自 我 效 能 量 表(例如 黃 毓 華、鄭 英 耀,1996),若 是只 針 對 特 定 學 科 學 習 則 也 是 有 , 例 如 針 對 國 中 生 理 化 學 習 所 發 展 的 自 我 效 能 量 表(翁 敏 庭 ,2000) 。 常 用 的 測 量 方 法 有 Likert 五 等 選 項 量 表,或 是「 非 常 同 不 同 意-大致 不 同 意- 有 點 不 同 意 - 有 一 點 同 意 - 大 致 同 意- 非 常 同 意 」 的 六 等 選 項 量 表 ( 例 如 Bandura,1990; 梁 茂 森,1999)。Charles 與 Lester 與 O’Daffer (1987)提 出的 數 種 評 量 方 式 中 , 訪 談 學 生 以 及 學 生 的 自 我 評 量 兩 種 方 式 可 以 有 助 我 們 得 到 信 念 方 面 的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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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 。 雖 然 訪 談 可 以 讓 我 們 得 到 更 多 更 深 入 的 資 訊 , 但 是 這 方 式 是 非 常 的 耗 時 ; 反 之 使 用 自 評 的 話 , 則 是 可 以 讓 我 們 一 次 處 理 大 量 資 訊 , 並 從 中 得 到 學 生 可 能 的 信 念 。 此 外 , 在 研 究 自 我 效 能 的 工 具 中 也 是 會 用 到 類 似 的 方 式 , 例 如 , 要 求 學 生 對 自 己 可 以 解 決 特 定 數 學 問 題 的 信 心 進 行 評 分 (Hackett & Betz, 1989)。

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

高 雄 市 某 公 立 國 中 的 兩 班 七 年 級 生 , 皆 為 一 般 班 級 。 學 生 與 導 師 間 的 關 係 非 常 良 好,每 班 各28 人,導 師 們對於 班 上 每 位 學 生 的 狀 況 都 有 掌 握 。 此 外 , 由 於 師 生 關 係 相 當 良 好 , 所 以 在 施 測 時 由 導 師 請 學 生 配 合 的 事 項 學 生 近 乎 全 都 配 合 了 , 也 因 此 學 生 都 非 常 認 真 看 待 我 們 的 所 施 測 的 問 題 , 並 且 作 答 的 態 度 是 認 真 的 。

二、研究程序

依 據 先 前 使 用 過 QCAI 題 目施 測 的 結 果 (Leung & Wu, 2009), 研究 者 再 次 對題 目 研 究 的 難 度 進 行 探 討 , 由 此 決 定 各 題 的 難 度 順 序 , 並 依 難 度 排 序 施 測 問 題 。 接 著 對 從 未 接 觸 過 本 研 究 試 題 的 研 究 對 象 共 56 人 進 行紙 筆 測驗,並 請 所有 學 生 於 作答 後 在 問 卷 區 進 行 圈 選 回 答 。 紙 筆 測 驗 結 束 並 確 認 學 生 都 回 答 完 問 卷 後 , 從 兩 班 的 學 生 當 中 各 選 出 一 位 學 生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訪 談 , 從 當 中 檢 視 學 生 於 紙 筆 作 答 時 的 背 後 想 法 。 從 研 究 程 序 中 依 序 得 到 的 作 答 反 應 、 問 卷 反 應 、 訪 談 結 果 , 進 行 三 角 交 叉 檢 視 進 而 推 論 出 研 究 結 果 。 本 研 究 最 後 只 針 對 施 測 的 問 題 中 選 出 單 元 相 同(因 數 與 倍 數 )的 題 目 作 比 較 , 並 從 題 型 、 與 難 度 探 討 對 學 生 的 影 響 。

三、研究工具

由 於 QCAI 的 評 分 方 式與 會 考 類 似, 皆 依 據 固 定 的 評 分 規 準 制 訂 出 每 一 題 的 評 分 指 引 , 並 依 此 對 每 一 題 作 整 體 性 評 分 (holistic scoring), 所 以在 紙 筆 測 驗中 所 使 用 的 建 構 反 應 試 題 為 來 自 QCAI 的 題 目 (Parke et al., 2003)。 在 此 工 具 中 ,研 究 者 們 將 題 目 翻 譯 後 並 有 依 臺 灣 境 內 的 環 境 對 題 目 情 境 作 些 微 的 調 整 , 評 分 的 工 具 則 採 用 QCAI 對 每 一 題 作 制訂 的 評 分 指引 來 決 定 每 一 分 作 答 的 應 得 分 數 , 若 是 有 無 法 對 應 到 評 分 指 引 的 情 形 , 評 分 者 則 會 依 據 評 分 規 準 來 給 分 。 本 研 究 主 要 為 了 探 討 求 解 題 下 了 求 部 分 解 以 及 求 所 有 解 兩 類 型 的 題 目 , 所 以 每 一 類 型 都 各 至 少 有 3 題 以 測 量 學 生 在 解 該 類 形 問 題 時 的 自 我 效 能 , 因 此 共 使 用 了 七 題 求 解 題 。 本 研 究 找 來 了 熟 悉 國 中 數 學 科 測 驗 的 教 師 以 及 研 究 人 員 , 說 明 了 本 研 究 所 分 類 出 的 任 務 類 型 的 定 義 後 , 由 這 些 專 家 將 這 七 個 問 題 在 認 知 範 疇 下 所 屬 的 分 類 以 及 任 務 類 型 勾 選 出 來 且 說 明 勾 選 理 由 。 勾 選 結 果 中 屬 於 求 部 分 解 的 題 目 有 三 題 , 求 所 有 解 的 題 目 有 四 題 , 相 當 平 均 。 雖 然 在 認 知 範 疇 上 的 分 布 在 每 個 專 家 看 來 也 是 相 當 平 均 , 但 是 考 慮 到 在 認 知 範 疇 上 專 家 的 見 解 可 能 會 因 為 所 解 讀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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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測 驗 目 標 單 元 或 是Bloom 新 舊 版 本 的 不 同 而 各 有 不 同 的 角 度 , 雖 然 對 於 各 題 的 認 知 層 次 順 序 大 致 是 一 致 的 。 對 此 , 研 究 者 統 一 讓 諮 詢 專 家 們 依 據 舊 版Bloom 的 認 知 領 域 教 育 目 標 分 類 與 本 研 究 所 提 出 的 任 務 類 型 描 述(也 同 時 告 知 他 們 這 些 題 目 所 測 驗 的 目 標 單 元 為 何),來檢 視 施 測 要用 的 題 目 是 否 符 合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 並 在 決 定 每 一 題 的 認 知 分 類 時 研 究 者 和 諮 詢 的 專 家 們 參 考 了Anderson 和 Krathwohl (2001)對 認 知 的 看 法 輔 以 去 分 析 學 生 在 解 這 兩 題 時 牽 涉 了 什 麼 樣 的 知 識 以 及 認 知 歷 程 。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七 題 在 類 型 向 度 與 認 知 範 疇 所 屬 的 分 類 分 別 如 表1 所 示 。 在 前 述 的 研 究 中 有 指 出 對 於 學 生 的 解 題 表 現 , 自 我 效 能 比 自 我 概 念 可 以 更 具 影 響 力(Pajares et al., 1994), 所 以 本研 究 選 擇 調 查 學 生 的 自 我 效 能 : 針 對 每 一 題 問 學 生 覺 得 自 己 是 否 能 解 決 這 一 題 。 因 此 , 為 了 解 學 生 對 於 各 題 的 解 題 表 現 上 的 信 心 為 何 , 除 了 事 後 訪 談 外 , 本 研 究 還 參 考 了 Charles et al. (1987)和 Hachett et al. (1989) 所 提 出 的 自 評 方 式 , 藉 此 希 望 在 釐 清 學 生 解 題 信 心 的 部 分 的 資 訊 有 幫 助 , 所 以 在 學 生 作 答 完 後 , 會 有 自 評 量 尺 區 讓 學 生 自 行 圈 選 認 為 的 所 能 得 到 的 分 數 , 在 施 測 同 時 也 有 跟 受 測 者 說 明 各 分 數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 例 如 , 若 你 覺 得 你 只 能 答 對 一 半 就 圈 選 一 半 的 分 數 -2 分 ; 若 是你 覺 得 你 完全 答 對 了 就 圈 選 滿 分 -4 分 。

表 1 新 版 Bloom 認 知 領 域 教 育 目標 分 類 系 統 (譯 自 Anderson et al, 2001, p28)

任 務 類 型 認 知 範 疇 知 識 理 解 應 用 分 析 綜 合 評 鑑 偵 錯 直 證 求 部 分 解 1,2 5 求 所 有 解(唯一 解 ) 3,7 6 4 求 所 有 解(多解 ) 圖 2 解 題者 的 自 我 評量 區 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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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研究結果

依 據 題 號 , 將 各 題 的 有 效 卷 數 、 該 題 得 到 滿 分(4 分)的人 數(在 全部 人 數 中 所佔 的 百 分 比)、 自 認該 題 可 以 得到 滿 分(4 分) 的 人 數(在 全 部 人 數 中 所 佔 的 百 分 比 )、 滿 分 且 自 認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滿 分 人 數 中 自 認 有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的 百 分 比),以 上 四個 欄 位 的 結 果 整 理 如 表2。 從 以 上 七 題 比 較 每 一 題 滿 分 人 數 以 及 自 認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 觀 察 到 「 求 部 分 解 」 類 型 的 題 目(第 1、 2、5 題)下 自 認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皆 比 實 際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少,但「 求 所 有 解 」類 型 的 題 目(第 3、4、 6、 7 題 )下 自 認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不 一 定 會 比 實 際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少 , 在 第 3 題 自認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甚 至 是 實 際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的 二 倍 多 。 由 於 各 題 的 難 度 不 一 , 所 以 接 著 從 各 題 的 滿 分 人 數 中 看 其 中 自 認 自 己 可 以 得 到 滿 分 的 學 生 有 多 少 比 例,「 求 所 有 解 」類 型 的 題 目(第 3、4、6、7 題)下 得滿 分 的 學 生 當 中 認 為 自 己 可 以 得 到 滿 分 的 人 數 百 分 比 在 每 一 題 都 達 一 半 以 上 的 百 分 比 , 反 觀 「 求 部 分 解 」 類 型 的 題 目 下 得 滿 分 的 學 生 當 中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認 為 自 己 可 以 得 滿 分 的 題 目 只 有 一 題 。 接 著 研 究 者 挑 出 了 第1 題 與 第 4 題(如 附 錄)來 進 一 步 探討 他 們 得 不同 之 處,這兩 題 處 理 的 數 學 知 識 皆 為 第 一 冊 中 的 單 元 , 依 序 分 別 為 「 最 大 公 因 數 與 最 小 公 倍 數 」 章 節 與 緊 鄰 在 後 的 「 分 數 的 乘 除 與 四 則 運 算 」 章 節(皆 屬 於 「 數 與 量 」 主 題 能 力 ), 而 且 本 研 究 所 諮 詢 的 專 家 們 一 致 認 為 第 4 題 在 認 知 向 度 上 高 於 第1 題(見 表 1),這 兩 題 在 滿 分 人 數 上 的 多 寡 實 際 上 也 和 其 難 度 一 樣 , 第 1 題 高過 第 4 題 ;但 得 到 滿 分的 學 生 們 在 第1 題 只 有 49%認 為 自己 可 以解 決 這 一 題,在 第4 題 則 有 60%的 學 生 認為 自 己 可 以 解 決 這 一 題 , 在 數 據 的 顯 示 上 , 得 到 滿 分 的 學 生 們 在 解 題 時 卻 似 乎 不 這 麼 認 為 自 己 比 較 可 以 解 決 第 1 題 勝 過 第 4 題 。 此 外 , 研 究 者 把 每 位 受 試 的 學 生 對 第 1 題 和 第 4 題 的得 分 低 估 多寡(實 際 得 分- 自 評 得 分)作 成 對樣 本 t 檢 定,發 現 學 生在 第 1 題 低 估 自 己得 分 的 狀 況顯 著 多 於 在第 4 題 低 估的 狀 況 (t=3.093,p < .05)。 表 2 施 測結 果 題 號 有 效 卷 滿 分 自 認 滿 分 滿 分 且 自 認 滿 分 1 56 35 (63%) 20 (36%) 17 (49%) 2 51 18 (35%) 14 (27%) 9 (50%) 3 55 8 (15%) 23 (42%) 4 (50%) 4 54 15 (28%) 13 (24%) 9 (60%) 5 52 40 (77%) 24 (46%) 22 (55%) 6 48 25 (52%) 20 (42%) 13 (52%) 7 51 13 (25%) 19 (37%) 8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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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研 究 為 了 進 一 步 驗 證 上 述 對 第 1 題 和 第4 題 所 呈 現數 據 結 果 所作 的 推 論 ,挑 選 了 兩 位 在 第1 題 得 到 滿 分的 學 生 進 行訪 談 , 有 一 位 是 較 有 自 信 的 學 生 甲 , 針 對 後 面 較 難 的 題 目 也 多 認 為 自 己 能 夠 通 過 拿 到 4 分; 另 一 位 是較 謙 虛 的 學生 乙 , 針 對前 面 較 簡 單 的 題 目 , 即 使 通 過 了 也 多 認 為 自 己 仍 不 能 完 全 達 到 滿 分4 分 。 然而 , 這兩 位 學 生 雖 然 實 際 上 都 通 過 了 第1 題 , 但是 在 自 評 方 面 兩 者 皆 不 認 為 自 己 能 通 過 這 一 題 。 進 一 步 問 他 們 覺 得 自 己 的 答 案 是 否 正 確 時 , 兩 人 皆 認 為 答 案 是 正 確 的 ; 再 進 一 步 問 那 為 什 麼 還 是 認 為 自 己 無 法 通 過 的 原 因 時 , 使 用 代 入 檢 驗 求 解 的 學 生 甲 認 為 自 己 的 所 使 用 的 策 略 的 技 巧 太 低 , 但 這 一 題 又 讓 他 想 不 到 其 他 更 有 技 巧 性 的 策 略 , 所 以 儘 管 有 找 到 了 正 確 的 答 案 , 但 是 在 策 略 的 技 巧 上 讓 他 覺 得 自 己 無 法 在 這 一 題 得 到 滿 分 ; 使 用 求 公 倍 數 的 程 序 知 識 求 解 的 學 生 乙 認 為 這 一 題 的 答 案 很 多 , 但 是 這 一 題 只 要 求 解 題 者 寫 出 兩 組 解 讓 他 覺 得 很 不 放 心 , 所 以 追 問 學 生 乙 在 另 一 題(第 2 題)同 樣 為 求 部 分 解 類 型 的 求 解 題 是 否 可 以 解 決 , 學 生 乙 一 樣 認 為 自 己 無 法 通 過 這 一 題 , 盡 管 實 際 上 那 一 題 的 作 答 也 有 通 過 。 研究者:(指著第 1 題)你覺得你寫在上 面的答案是對的,又為何會覺 得你無法在這題得到滿分? 學生乙:這題有很多答案,只寫兩個覺 得毛毛的。但是又想不到把所 有答案寫出來的方法。 研究者:(指個第 2 題)那麼你覺得你這 裡的答案是對的嗎? 學生乙:(點頭) 研究者:但是你在上面不是圈 4 耶。 學生乙:也是想不到把所有的寫出來的 方法。 圖 3 學 生 乙 在第 1 題 的 作 答 反 應 (應得 4 分 ; 自 認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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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著 , 針 對 第 4 題(三 角 形題)詢 問 了 甲 、 乙 兩 生 的 看 法 , 甲 生 認 為 自 己 在 這 題 的 得 分 可 以 是 滿 分 , 並 表 示 因 為 這 一 題 沒 有 其 他 的 可 能 答 案 , 所 以 才 會 認 為 自 己 可 以 通 過 這 一 題 ; 使 用 代 入 檢 驗 求 解 的 乙 生 則 表 示 , 雖 然 自 己 的 答 案 有 通 過 檢 驗 , 但 是 因 為 沒 有 檢 驗 其 他 可 能 的 答 案 , 所 以 對 自 己 的 解 題 策 略 不 是 很 確 定 , 因 此 不 認 為 自 己 能 通 過 這 一 題 。 圖 4 學 生 甲 在 第 4 題 的 作 答 反 應 (應 得 4 分 ; 自 認 4 分 ) 雖 然 在 Parke et al. (2003) 所附 上 的 作 答 示 例 當 中 , 並 沒 有 看 到 使 用 求 公 倍 數 的 程 序 知 識 來 解 題 的 示 例 , 但 由 於 在 第 1 題 和 第4 題 當 中的 概 念 知 識皆 是 屬 於 本研 究 施 測 學 生 們 已 經 學 習 過 的 單 元 的 知 識 , 所 以 多 數 學 生 在 解 第 1 題 時偏 好 直 接 進入 求 公 倍 數 的 程 序 , 而 第4 題 則 多使 用 分數 列 出 的 算 式 來 檢 驗 求 解 。 雖 然 從 學 生 的 訪 談 當 中 可 以 看 出 兩 位 學 生 對 於 代 入 檢 驗 策 略(學生 甲-第 1 題 、 學 生 乙-第 4 題)的看 法 , 但 是 使 用 代 入 檢 驗 策 略 進 行 兩 題 解 題 的 學 生 仍 不 多 數 , 所 以 在 本 文 中 就 不 針 對 學 生 對 於 代 入 檢 驗 策 略 的 想 法 作 進 一 步 的 討 論 了 。 從 甲 、 乙 兩 生 的 訪 談 結 果 以 及 兩 題 的 通 過 人 數 來 討 論 學 生 在 解 第 1 題 與 第 4 題 時 , 對 自 己 能 否 解 題 的 信 念 上 的 影 響 , 由 於 兩 題 所 對 應 到 的 概 念 知 識 是 相 同 主 題 能 力 下 的 部 分 , 通 過 率 所 呈 現 的 難 度 上 的 高 低 與 認 知 範 疇 下 的 高 低 相 同 , 皆 是 第 4 題 的 難 度 高 於 第1 題 , 但 學 生在 認 為 自 己能 否 解 題 的 程 度 上 卻 又 是 相 反 。 然 而 在 訪 談 時 , 學 生 明 確 地 陳 述 出 了 「 對 於 三 角 形 題 的 解 題 自 信 」比「 對 於 打 工 題 的 解 題 自 信 」 高 的 原 因 在 於 題 目 中 的 任 務 要 求 , 同 時 呼 應 了 紙 筆 測 驗 的 結 果 : 對 於 求 部 分 解 類 型 的 題 目 , 比 較 無 法 認 為 自 己 能 夠 完 全 正 確 作 答 。 另外,自認滿分的百分比遠大過的真正 滿分的百分比的第7 題(求所有解類形),學 生 甲 和 學 生 乙 都 正 好 因 為 過 程 只 有 求 解 的 算式,但是列出算式的理由不夠充分只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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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3 分,但是學生甲正好就是很有信心認為 自己可以在這題得到滿分的學生。 研究者:你可以聊聊你如何在這一題得 到 4 分? 學生甲:這一題用到的是放大的概念 研究者:(指著學生甲所列的除法算式) 那 你 的 這 個 式 子 已 經 有 表 達 到你的概念了嗎? 學生甲:(點頭)用這個算出來的答案是 對的 在 Parke et al. (2003) 的 評分 指 引 當 中 , 也 是 將 使 用 放 大 概 念 的 學 生 作 答 列 為 滿 分 , 也 有 強 調 只 用 除 法 算 式 求 解 的 作 法 當 作 過 程 是 不 充 分 的 , 所 以 只 能 有 3 分 , 而 本 研 究 中 像 學 生 甲 這 樣 的 學 生 就 有 8 人 。 學 生 甲 對 於 概 念 的 使 用 雖 然 是 正 確 的 , 但 是 在 表 達 上 卻 不 與 想 法 同 步 。 由 於 答 案 可 以 簡 單 算 出 唯 一 的 一 組 , 儘 管 表 達 的 過 程 中 有 瑕 疵 , 在 有 列 出 了 算 式 的 前 提 下 使 得 學 生 甲 認 為 自 己 可 以 得 到 滿 分 。 但 第 7 題(主 題 能力 為 「 統 計與 機 率 」)和第 1、4 題(主 題 能力 為 「 數 與量 」)的 所 測驗 到 的 主 題 能 力 並 不 相 同 , 所 以 本 文 中 便 不 再 將 第7 題 與 他們 作 比 較 。

陸、結論

由 於 學 生 對 於 題 目 去 判 斷 能 否 解 題 的 自 信 會 影 響 他 們 自 己 的 堅 持 解 題 動 機 的 強 弱 , 有 所 以 本 研 究 探 討 了 不 同 的 任 務 類 型 與 學 生 解 題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間 的 關 聯 性 。 為 了 進 一 步 調 查 不 同 任 務 類 型 對 學 生 解 題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間 的 影 響 , 本 研 究 把 Pólya (1945) 對 題 目 類 型 所 作 的 區 分 描 述 , 再 進 一 步 針 對 每 一 類 型 的 題 目 的 任 務 內 容 作 區 分 , 因 此 共 得 到 了 四 種 任 務 類 型:偵 錯 類 型、直 證 類 型、求 部 分 解 類 型 、 求 所 有 解 類 型 , 且 每 一 種 任 務 類 型 都 有 在 會 考 數 學 科 非 選 擇 題 中 出 現 過 , 不 僅 如 此 這 四 種 類 型 也 就 囊 括 了 會 考 中 所 有 出 現 過 的 建 構 反 應 題 的 類 型 。 本 研 究 不 僅 分 類 題 目 中 的 任 務 類 型 , 當 中 還 針 對 其 中 兩 種 任 務 類 型 進 行 進 一 步 探 討 學 生 對 於 該 類 型 任 務 的 自 我 效 能 信 念 , 並 得 到 了 值 得 注 意 的 結 果 : 相 對 於 「 求 部 分 解 」 類 型 的 任 務 , 許 多 學 生 對 於 「 求 所 有 解 」 類 型 的 任 務 比 較 有 信 心 , 儘 管 前 者 題 目 的 難 度 較 後 者 題 目 的 難 度 低 。 對 此 , 也 提 醒 我 們 在 調 查 學 生 對 於 解 題 時 的 自 我 效 能 時 可 能 需 要 多 注 意 到 會 影 響 結 果 的 變 因 - 題 目 中 的 任 務 類 型 。 此 外 , 學 生 對 於 自 己 是 否 能 解 特 定 數 學 問 題 的 信 念 會 影 響 學 生 放 棄 解 題 的 與 否 , 所 以 本 研 究 的 對 象 設 定 為 七 年 級 的 學 生 , 也 可 以 讓 教 學 者 有 更 多 的 準 備 時 間 , 好 讓 學 生 有 增 強 自 我 效 能 的 經 驗 等 。 雖 然 在 評 改 求 部 分 解 類 型 的 任 務 中 , 評 分 者 需 要 一 一 去 另 行 確 認 該 生 的 答 案 是 否 正 確 , 無 法 像 求 所 有 解 的 類 型 的 任 務 , 可 以 從 唯 一 的 答 案 組 合 快 速 地 判 斷 每 個 學 生 的 答 案 是 否 正 確 , 但 是 透 過 本 研 究 對 於 任 務 類 型 的 探 討 , 知 道 這 任 務 類 型 的 題 目 也 會 出 現 在 會 考 當 中 , 也 其 實 已 經 出 現 過 在 會 考 當 中 , 所 以 教 學 者 更 需 要 注 意 學 生 對 於 解 不 同 任 務 類 型 題 目 時 的 信 念 上 的 差 異 。 除 了 本 研 究 中 所 提 到 的 兩 種 任 務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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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 往 後 的 研 究 仍 可 繼 續 使 用 本 研 究 中 的 分 類 對 所 有 的 任 務 類 型 的 題 目 有 更 全 盤 的 深 入 探 討 比 較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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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47-266). Hillsdale,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es. 投 稿 日 期 :104 年 07 月 18 日 接 受 日 期 :105 年 02 月 16 日

附錄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的 試 題 第 1 題 宜 真 跟 維 哲 都 在 餐 廳 裡 打 工 。 宜 真 負 責 賣 吃 的 , 一 天 可 以 賺 750 塊 ; 維 哲 負 責 清 潔 桌 面,一 天 可 以 賺 500 塊。已 知 兩個 人 打 工 的天 數 並 不 相同, 但 最 後 賺 到 的 錢 是 一 樣 的 。 (1) 兩 個 人 各 工 作 了 幾 天 ? 請 寫 出 你 是 如 何 得 到 該 答 案 。 [作 答 欄 位 ] 答 : 宜 真 工作 了 天, 維 哲 工 作了 天 。 (2) 這一題不只有一個答案,試著找出另一個答案,並寫出你是如何得到該答案。 [作 答 欄 位 ] 答 : 宜 真 工作 了 天, 維 哲 工 作了 天 。 第 4 題 下 面 有 一 些 一 樣 大 的 三 角 形 ; (1) 要再加幾個黑色三角形,才能使得黑色三角形是全部三角形的 1/ 2? 請 解 釋 你 是 如 何 得 到 該 答 案 。 [作答欄位] 答:再加 個黑色三角形。 (2) 要拿掉幾個黑色三角形,才能使得剩下的三角形中,有 1/ 3是 黑 色 的 ? 請 解 釋 你 是 如 何 得 到 該 答 案 。 [作答欄位] 答:拿掉 個黑色三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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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7

th

Grade Students’ Response to Items of

Different Task Types

Hsun-Hsun Chu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major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aiwanese 7th grade students’ self-efficacy beliefs about the problem-solving performances on constructed-response questions, and to examine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beliefs and the types of the tasks. This research classified the constructed-response questions in terms of task types, and applied two different task types to students from two classes of a public junior high school in Kaohsiung. The constructed-response items applied in this study is selected form Quantitative Understanding: Amplifying Student Achievement and ReasoningCognitive Assessment Instrument. The investigator asked students to solves these constructed-response items and rate their own performances. Additionally, interviews were conducted to further investigate their self-assessment given in the written test. The results from the self-assessment and the interviews indicated that the task types affected students’ self-efficacy beliefs. From the task types classified, this study provided an alternative to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constructed-response items. The investigator also recommended applying more “finding partial solution(s)” type of questions in mathematics classrooms.

數據

圖 1  建 構反 應 問 題 的分 類   解 類 型 的 小 題 、 102 年非 選 擇 題 第一 題 與 104 年 非 選擇 題 第 一 題皆 為 求 所 有解 類 型 的 題 目 、 102 年 到 104 年 的 非 選 擇題 第 二 題 則 皆 為 直 證 題 。 雖 然 偵 錯 類 型 與 求 部 分 解 類 型 的 題 目 在 會 考 中 所 占 的 比 例 看 似 非 常 少 , 又 被 當 成 小 題 合 併 在 一 題 當 中 , 但 是 在 QCAI 與 NAEP 題 目 的 類
表 1  新 版 Bloom 認 知 領 域 教 育 目標 分 類 系 統   (譯 自   Anderson et al, 2001, p2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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