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 灣 教 育 評 論 月 刊,2012,1(12),42-44 中小學校長遴選 主題評論
從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看台灣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
黃耀南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 國立海山高工教師一、前言
自民國89 年起,中小學校長由派 任 制 改為 遴選 制, 改 變 了校 園 的 生 態,有了多元的聲音,基層教師普遍 反應是好的。但仍有人認為原來的派 任制較好,對於學校的穩定性較佳; 但相對地,有更多人覺得目前遴選制 度符合民主程序,相當程度地,代表 校長具有民意基礎,在執行政策時, 更具公信力。 當然也因校園民主化的關係,有 部分校長反應有責無權。事實上,在 校園內,校長仍是最主要的決策者, 只是較以往派任制,以威權的領導, 貫徹其意志的作法,自然無法接受這 樣的改變。也因此,許多校長因不能 適應此一改變,選擇退休。但不能因 此論斷此一制度是不良的,反而要深 思,為何這些校長選擇退休?二、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的實務
經驗
個人自民國90 年,被推選為校長 遴選委員學校教師代表,並多次擔任 教育部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委員,參 與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十多年,對於 校長遴選制度有極深之實務經驗及體 會。 民國94 年,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 怪象百出,有候選人不出席學校舉行 的對談會 ,有人 到校 簽名後一走 了 之,有人在對談時直接推薦另一位候 選人,還有人完全不談治校理念,長 篇大論歌頌該校現任校長;10 個學校 中,有 5 校只有 1 位候選人,另外幾 校由於有人「謙讓」,也形同只有1 位 候選人。也因此,教師組織透過發佈 新聞 稿及召開記 者會 ,抨擊 此一現 象,教育部也極為重視,其後,國立 高中職校長遴選,即極少再發生此種 現象。 以目前教育部辦理之國立高級中 等學校校長遴選制度而言,這十幾年 來,因為校長遴選制度日益公平、公 正、公開,普遍能為學校選到適任的 校長,在日後校務的推動上,一直往 正面的方向發展,也提升了學校的效 能,同時消弭校園內的紛爭,這對於 學校的發展有極為重大之意義。目前 此一制度,普遍受到教師及校長的認 同,雖然仍有一些需要修正之處,不 過大體上是可行的。 尤其是從出缺學校教師代表及家 長代表選舉,遴選委員之教師代表及 家長代表說明會,現任校長辦學績效 考評,辦理校長候選人座談會,召開 校長遴選委員會,乃至教師代表及家 長代表出席遴選委員會報告書格式與 內容(含學校特色、學校發展願景與 現存問題、各校長候選人之特色),皆 已制度化,因此近幾年的爭議極少, 遴選結果亦能得到學校認同。 42臺 灣 教 育 評 論 月 刊,2012,1(12),42-44 中小學校長遴選 主題評論 同時,對於用心辦學的校長,經 常在遴選委員會中上演搶人大戰,即 出缺學校皆希望能遴選此類校長到校 帶領教師辦學,因此,對於此類校長 是極受肯定與尊寵的。相對於有違法 或行為欠當之校長,遴選委員會亦能 秉持校務至上之原則,不同意現任校 長連任。 因為這樣的結果,導致近年來, 國立高中職校長辦學績效普遍都有所 提升。另外,對於有志報考校長者, 尤其是高中職學校主任,因為各校教 師組織已建立綿密的聯繫管道,因此 平 日 其表 現如 何, 普 遍 亦已 有 所 瞭 解。對於積極任事之主任,被遴選為 校長者,亦逐年提高,此一正向循環, 在近幾年特別明顯。
三、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的差異
反 觀 臺 灣 其 他 中 小 學 的 校 長 遴 選,每年媒體皆會報導各縣市政府辦 理中小學校長遴選的爭議事件。以今 年而言,臺中市國中共有21 所出缺學 校,僅有 23 位具校長資格者參與遴 選。但候用校長人數有49 人,卻僅有 18 位參與遴選,明顯是有特定人士在 安 排 ,企圖讓校 長遴 選變成 同 額遴 選 , 使校長遴選 委員 會成為 橡 皮圖 章。另臺南市今年有44 人參加遴選國 小校長,原南縣、市分別有28 人及 16 人,但派任比例約為六成及九成三, 相差逾三成,且前十名中,原南市就 佔了九人,懸殊的差距令人懷疑評核 標準是否一致? 目前公立中小學校長遴選,主要 分由教育部辦理之國立高中職校長遴 選及 縣市政府辦 理之 中小學 校長遴 選。 所依據之法 令皆 為《高 級中學 法》、《職業學校法》及《國民教育法》, 還有依前述法令訂定之《高級中等學 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各 縣市政府自訂相關辦法等。 惟實務運作上差異甚大。雖都成 立遴選委員會,但實質上,各縣市政 府還是掌握主導權,校長人選幾乎在 遴選 前皆已確定 ,遴 選僅是 流於程 序,並未能落實民主選才機制。反觀 教育部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因制度 設計已較為完善,因此爭議自然就少。四、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現存問
題
目前台灣中小學校長遴選制度現 存問題主要有以下九點: (一) 主管機關掌握主導權,易因人為 因素影響遴選結果。 (二) 遴選委員會組成結構行政代表比 例太高。 (三) 沒有類似大學校長回任教師已成 常態制度,回任校長即等同不適 任校長。 (四) 出缺學校可以選舉教師代表、家 長代表參與遴選委員會,但有部 分縣市僅能列席,無法參與表決。 (五) 出缺學校遴選過程參與機會極 少,除國立高中職、臺北市外, 43臺 灣 教 育 評 論 月 刊,2012,1(12),42-44 中小學校長遴選 主題評論 幾乎沒有縣市辦理校長候選人治 校理念說明會,造成認同度不高。 (六) 現任校長績效考評流於形式,未 具體落實,無法有效評核其辦學 績效。 (七) 現任校長轉任他校可填一個志願 即可,容易受到人為操作,造成 同額遴選。 (八) 初試評分標準以資績為重點,對 於久任校長或主任者極為有利, 造成候選人都是熟面孔。 (九) 國中小候用校長制度,因部分縣 市候用校長極少,造成同額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