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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併升格教育行政業務整併初探~~以台南市教育局為例~~/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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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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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合併升格教育行政業務整併初探

~~以台南市教育局為例~~

王立杰 臺南市教育局督學室主任

一、 緣起

99 年 12 月 25 日對台灣地方自治 史是嶄新的一頁,新四都正式成立, 其中高雄市、台南市及台中市都是兩 縣市合併而成立,高雄市是原高雄市 及高雄縣合併、台南市是原台南市及 台南縣合併、台中市是原台中市及台 中縣合併,兩縣市原有的制度、預算 規模、思考模式、文化生態多少都有 差異,如何縮短二者差異,如何調適 二 者 原 有 制 度 , 以 營 造 新 政 府 新 氣 象,是新三都首長刻不容緩的事。 教育一直是地方是首長施政重點 之一,因係關學生受教權的保障,所 以在縣市合併過程中原二縣市政教育 局局(處)如何保障學生受教權?如何 維護校長及教師既有權益?如何讓學 校順利運作?都是值得關心的議題, 個人認為四都升格案中,以台南市最 為特殊,因為新北市是直接改制,教 育 局 並 不 須 要 與 他 縣 市 整 合 什 麼 業 務,高雄市是以原直轄市教育局為架 構,整合上只要再考慮高雄縣需求即 可,至於台中市及台南市則必須整合 原二教育處的業務,但台中市比台南 市在整合上的優勢是原台中市市長胡 志強市長當選新台中市市長,在還沒 就任前就可以掌握合併進度,但台南 市則是在 12 月 25 日新市長、新局長 及各科室主管才就位,也造成合併初 期些問題發生,所以本文擬以台南市 政府教育局為例,探討下列問題: (一) 合併前二教育處是如何協調合併 業務? (二) 合併後初期發生何種問題? (三) 發生問題時,解決策略為何?

二、 合併過程探討

教 育 局 業 務 合 併 , 可 分 為 準 備 期、磨合期、調和期三階段,準備期 是指縣市合併升格前二教育處協調過 程,磨合期是指縣市合併升格之後六 個月教育局運作情形,調和期是指教 育局目前運作情形,現一一說明各期 運作情形: (一) 準備期 98 年 7 月 2 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台 南縣市合併改制計畫,台南縣市確定 合併升格後,原台南縣市二位縣市長 要求各局處開始協商合併後法規及組 織相關事宜,以利無縫接軌,故原台 南縣市兩處教育處於 98 年 7 月 23 日 假原台南縣公誠國小召開第 1 次協調 會議,會中重大決議如下: 1. 為利整合進度,協調會原則上每 月底召開 1 次,由雙方處長、科 長共同與會,並由雙方處長輪流 主持。 2. (二)相關各科細節業務之協商整 合,可由各科逕行電話或另擇期 進行細節討論,如遇無法整合事 項則提交協調會進行討論。 之後至 99 年 12 月 25 日縣市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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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計召開 10 次協調會(如表一) 表一 臺南縣市合併升格前教育處協調會開會一覽表 項目 日期 重大討論事項 第 1 次協調會 98 年 7 月 23 日 1. 協調會模式及時間 2. 各業務協商方式 第 2 次協調會 98 年 9 月 3 日 1. 升格後的教育局組織編制 2. 升格後同校名如何處理 3. 教師介聘及教師超額處理 4. 校長遴選及甄選問題 第 3 次協調會 98 年 10 月 22 日 1. 幼童專用的使用年限問題 2. 教育局升格後上班地點問題 3. 學生學籍系統整合問題 第 4 次協調會 98 年 11 月 30 日 1. 各科業務整合表格(經費) 2. 有關補助教師營養午餐費用 3. 99 年各類研習開放名額供對方教師參加 第 5 次協調會 99 年 1 月 6 日 1. 清查自治法規及行政法規 2. 校車管理辦法 第 6 次協調會 99 年 2 月 25 日 1. 南瀛科學教育館及兒童科學教育中心合 併案 2. 100 年全國原住民運動會選拔及報名事 宜 第 7 次協調會 99 年 4 月 8 日 1. 100 年全國中等運動會舉辦模式 2. 有關國中畢業週是否調整 第 8 次協調會 99 年 6 月 3 日 1. 教育局二級機關組織及員額 2. 教育部統合視導如何因應 第 9 次協調會 99 年 9 月 3 日 1. 100 年全國中等運動會舉辦模式 2. 各鄉公所體育公園歸屬問題 第 10 次協調會 99 年 11 月 22 日 1. 辦理校長甄選事宜 2. 教網中心合併 因為二縣市合併升格是台灣地 方自治史頭一遭,兩處教育處也是第 1 次協調合併業務,從表一分析十次 會議內容比較沒有系統性,不過協商 內容可以分為下列: (一) 新 教 育 局 組 織 架 構 及 員 額 配 置:兩教育處參考台北市教育局及高 雄市教育局組織架構和台南縣市需 求,規劃八科五室,即高中教育科、 國中教育科、國小教育科、幼兒教育 科、特殊教育科、社會教育科、體育 保健科、工程營繕及財務管理科、督 學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 風室。 (二) 兩縣市自治法規及行政法規合 併:經整理須要整合修正法規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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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種法規,原縣市政府規定須於 99 年 3 月完成合併,事實上每次協調會 都由各科報告法規整併進度,90%的 法規雙方都取得共識,但部份法規無 法草擬,主要因素是在經費或政策不 明 1. 經費問題:因原台南市教育經費 比台南縣充足,所以在學生的補 助 及 教 師 的 福 利 遠 比 台 南 縣 好,縣市合併之後水平必須拉成 一致,所以協調時均以「從優原 則」考量,例如幼稚園員額編 制,台南市每班平均為 2 名,但 台南縣為 1.5 名。再如台南市有 補助教師營養午餐指導費,但台 南縣則無,如以從優則預算經費 大幅提高,主辦科長私下都會懷 疑新市府有這麼經費可以籌編 嗎? 2. 政策不明:因不知新市長是誰, 所以涉及校長及教師權益的問 題,當雙方協調沒有共識時,無 法有明確指示,就以校長遴選制 度為例,原台南市校長遴選委員 會有 9 位委員中有 2 位浮動委 員,即學校委員 1 位家長代表 1 位教師會代表,是否取消浮動委 員制度?遴選計分方式,在現任 校 長 部 份 是 採 考 績 及 校 務 評 鑑 ? 考 績 及 校 務 評 鑑 所 占 比 例?候用校長成績採計方式等 等?雙方均認為由新市長決定 為宜。 (三) 新教育局附屬機關的組織架構 及員額配置:主要是針對家庭教育中 心、南瀛科學教育館及體育處等機構 組織架構及員額配置加以合併。 (四) 合併初期必須馬上參與全國事 務之準備工作:協調過程中除處理合 併的問題外,也必須協調在合併初期 因教育部或體委會辦理全國業務事 前的準備業務,例如全國中等運動會 選手如何選拔,教育部統合視導如何 準備的問題等。 (二) 磨合期: 99 年 12 月 25 日縣市合併當日, 大台南市市民正享受升格喜悅時,教 育局卻面臨合併後的問題,雖然合併 前有十次之協調會,90%的法規有共 識,但法令一旦公布後,馬上就有雜 音出現,甚至上了媒體,造成市長及 教育局局長困擾,也打擊教育局同仁 的士氣,問題出現在那裡,現分析如 下: 1. 主管全部是新的組合:前面已陳 述過台南市在合併過程中是最 困難的,因新市長賴清德在 11 月 27 日當選後至就職前,無法 像高雄市陳菊市長及台中市胡 志強市長可以儘快掌握新政府 資源,所以各局(處)長任命之 後,也只能在私下運作,在教育 局方面賴市長任命靜宜大學退 休 教 授 鄭 邦 鎮 教 授 為 教 育 局 長,之前鄭局長曾任 2 年台灣文 學館長,一般認為其經歷與教育 行政較無淵源,雖原 2 位處長被 任命為副長局長,其目的是襄助 鄭局長,可能是處於磨合階段, 所以業務溝通及協調方面難免 有不順暢情形發生,另新任命的 科長都是具有科長或督學的經 歷,惟 6 科科長其中僅有 2 位是 承辦之前業務,大部份是新接業 務,對於業務的熟悉度比較缺乏 且業務擴及原台南縣市業務。 2. (二)員額編制的問題:教育局的 組織構因員額數的問題,合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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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規劃 8 科 5 室,但在合併前 1 週才確定高中教育科併入國中 教育科改稱中等教育科,工程營 繕及財產管理科併入秘書室,變 成 6 科 5 室,總員額為 100 名, 此 員 額 係 五 都 中 最 少 的 ( 如 表 二)。再分析中小教科員額僅有 23 位,就以國小教育科編制 10 人(1 位科長、2 位股長、7 位科 員要處理 209 所國小有關教訓輔 及總務業務,確實有人力不足現 象。 表二 100 年度五都教育局員額編制 比較一覽表 3. 同仁就地安置的問題:賴市長就 任為讓公務員安心,避免離家服 務,採取就地安置原則,因合併 前二處教育處的共識是特殊教 育科、幼兒教育科、社會教育 科、體育保健科等四科是配置在 民 治 中 心 ( 原 台 南 縣 政 府 所 在 地),其餘 2 科 5 室配置在永華 中心(原台南市政府所在地),如 此縱向切割業務,除造成市民或 學校接洽業務不便外,最重要是 原所有業務承辦人員都必須重 新學習新業務,導致合併後無法 馬上熟悉業務,如原台南縣承辦 教訓輔業務人員因就地安置,導 致不是配置在永華中心中等教 育科或國小教育科辦理教訓輔 業務,而留在民治中心辦理幼兒 教育或其他教育業務。 4. 雙行政中心的問題:因永華中心 辦公廳舍不足,且不讓外界有原 台南縣被邊緣化,賴市長採取雙 行政中心政策,但永華中心至民 治中心距離至少 1 小時,事實 上,在公文處理流程及對於市民 服務確實有影響。 5. 業務未歸零思考:因就地安置問 題,原台南縣承辦人員大部份留 在民治中心,原台南市承辦人員 留在永華中心,連二位副局長都 一樣留在原縣市督導原團隊,如 此在辦理業務時常發生以原來 縣市模式思考,如教科書補助原 台南市補助是以審定本為主,非 審定不補助,但台南縣不論審定 本或非審定一律補助,因中小教 科承辦人員都屬原台南市教育 處人員,所以公文一下去就造成 原台南縣學校反彈,再如教師聘 約、常態編班、師鐸獎等等。另 外各科室業務的歸屬,也因未歸 零思考造成科室的爭執及影響 公文的流程,例如民間團體辦理 的研習,之前原台南市是依業務 性質不同由相關業務科承辦,原 台南縣則一律由教學與課程發 展科承辦,所以類似公文來時就 會發生科與科之間為了該誰承 辦起了衝突。 學校期待落空:縣市合併之後, 原台南縣教師希望各項福利措施可 以比照原台南市,例如教師授課時 數、教師兼行政的編制、教師進修補 助費、幼稚園的員額編制等等,目前 部份都可以滿足教師需求,但教師兼 行政的編制(國小比較如表三),因經 費問題目前無法滿足學校需求,雖學 校瞭解市府的困境,但總不希望合併 後仍是一國兩制。 直轄市名 稱 100 年教育局員額編 新北市 278 人 台北市 254 人 高雄市 161 人 台中市 129 人 台南市 1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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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台南縣與台南縣教師兼行政職務組織一覽表 班級數 台南縣 班級數 台南市 12 班以下 2 主任、2 組長 12 班以下 2 主任、2 組長 13 班-24 班 3 主任、4 組長 13 班-18 班 4 主任、7 組長 19 班-24 班 4 主任、8 組長 25 班-29 班 4 主任、4 組長 25 班-36 班 4 主任、12 組長 30 班-36 班 4 主任、5 組長 37 班以上 4 主任、13 組長 37 班-59 班 4 主任、7 組長 60 班以上 4 主任、13 組長 6. 工程沒有專業人員把關:原二處 教育處是屬縣市府一級單位,有 關工程業務尚可由工務單位協 助,但現在教育局是市府一級機 關,其他一級機關是不會再協助 的,另原本教育局要成立工程營 繕及財產管理科專門負責學校 工程方面,但礙於員額編制,將 該科併入秘書室,只有 3 位工程 專才如何應付 272 所學校工程, 這也是目前教育局工程落後主 要原因。 (三) 調和期: 教育局為解決上述問題,其策略 (一) 組成工作小組:各科室推動重大 業務時,事前一定要邀請原台南市或 台南縣學校校長或是第一線主任或 組長,完成共識後才正式推動或公 布。 (二) 舉辦公聽會:有關政策或法規的 訂定之前,都必須邀請學校代表、家 長團體、教師代表參與,一方面聽聽 不同團體的意見,一方面讓主辦科也 瞭解原台南縣市私差異為何,以便做 出符合學校需求的決策。 (三) 督學蒐集學校的意見:駐區督學 除至學校視導外,也肩負宣導教育政 策及瞭解各校需求,並將各校的需求 及意見,彙整交各科室參考。 (四) 局長不定期與校長座談:局長不 定期邀集各區校長座談,以瞭解校長 對教育政策的看法或是辦學的困擾 等等,有關學校的建議或意見要求秘 書室列管追蹤。 (五) 建置公文上線簽核機制:利用線 上簽核方式解決雙行政中心公文流 程的問題。 (六) 爭取增加員額:利用幼托整合及 101 年國立高中職納入台南市政府的 機會爭取增加員額,以充實人力 (七) 經過 10 月的磨合及上述的策 略,整個教育局運作漸進佳境,當然 還有進步的空間。

三、 結語

二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是台 灣有史以來第一次,沒有任何資料可 以遵循,一切都是由教育局人員自行 摸索,檢討整個合併過程最主要問題 是出在合併前的協調工作,經查十次 協調會議大部份是由兩處教育處科 長級以上人員參加,未納入承辦人、 學校代表、教師會代表及家長團體家 長,造成合併升格後才發現缺乏基層 聲音,所公布的法規不符合學校需求, 也導致合併後初期發生一些困擾,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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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教育人員及學校之間的磨合找 出問題所在,並採取補救措施,至今 己漸漸上軌道了。 不過目前台南市政府教育局還 有一個挑戰就是國立高中職預定於 101 年 8 月 1 日納入台南市,為避免 發生上述合併升格時的缺失,建議一 定要成立小組並納入高中職校長,甚 至各處主任及教師代表,以免爾後所 訂出的法規或政策,不符合高中職的 需求。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公、私立中小學校長參加,並以校長年資

二、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5 月 25 日中市教體字第 109004364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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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鳳山就業服務站、岡山就業服務站、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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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新民國中 三、 協辦單位:臺北海洋科技大學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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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單位)審核申請表 地政機關(單位)初步審核應用地政資訊查詢/A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