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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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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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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博士論文.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 之探究 The relations among Original-family supports, family power,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指導教授:唐先梅博士 周麗端博士. 研 究 生:李青芬. 中華民國一○三年六月.

(2) 謝 我駛著帆船前進 但在. 誌. 途中偶爾風平浪靜 有時波濤洶湧. 我呼求時 你們就應允我、鼓勵我、使我心裡有能力. 詩篇 138 篇 3 節 內容 讓我感動莫名 平靜時 你們默默陪伴 浪大時 開啟方舟 讓我有所依靠 讓我相信 我是蒙福的 謝 謝 恩師 梅姐(唐先梅 老師) 一路走來的傾聽、支持與鼓勵。不管是生 活或課業上的問題,您總是用我聽得懂的方式來啟發我、鼓勵我。10 多年來(從碩士到博士),幸好有您耐心的傾聽、實際的導引,開啟我 的智慧;讓我知道做研究是有趣、同時也是我最喜歡做的事! 媽咪 無條件的付出與關愛。您總是默默傾聽並打理我的生活起居, 讓我生活無後顧之憂。 ~~只要有「梅姐與媽咪」在的地方,小花 就會覺得很安心、很自在。 在師大唸書的日子幸有 周麗端老師、黃馨慧老師、歐貴英老師、林 秀芬老師、系圖雙雪姐妹花(瑞雪、玉雪)、系辦怡伶老師、昭宇老師、 怡如老師總是給小花打氣與協助,讓小花充滿溫暖。 當然 家人、同事、親友的默默支持~ 亦是鼓勵 小花 前進的動力。 謝謝你們。你們都是成就 『小花號帆船』無畏風雨 揚帆往前的力量。 最後,願把這份論文獻給我 已在彼岸的父親。 謝謝爸爸 從小養育 我,並鼓勵我 做個自在喜捨、勇於追求夢想的人。. Ha Na Lee 103.7.

(3)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之探究 摘. 要. 本研究架構是建構在資源交換論、規範資源論的基礎之上,主要 目的是欲了解身處華人文化脈絡下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家庭權力與婚 姻滿意度間的關係。本研究主要是採用「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 (Taiwan Social Change Survey)第六期第二次家庭組問卷」中的資料 來對相關變項進行分析。在研究對象的選取方面,限制婚姻狀況為「已 婚有偶」;且受訪者或配偶原生家庭父母,其中至少有一人是健在者; 同時受試者與其配偶至少一方原生家庭有提供一項資源者,始為研究 對象再進行後續的統計分析,故本研究最後採計有效分析樣本為 632 份。 本研究的主要發現:(1)雖然家庭權力直接影響婚姻滿意度,但有 影響力的家庭權力面向因性別而不同,女性是受到夫妻相對資源所影 響;男性則是受到原生家庭所影響。(2)原生家庭資源挹注乃扮演著 調節夫妻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關係間的角色。(3)原生家庭資源所 扮演的調節效果是具有性別差異的。對女性而言,原生家庭資源是可 以調節家務分工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然而對男性而言,原生家庭 資源所調節的是家庭決策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最後,(4)對女性 而言,家庭決策所代表的並不是婚姻權力的展現,而是額外的經濟責 任與擔負,因此握有家中的家庭決策權並無助於女性婚姻滿意度的提 升。. 關鍵詞:家庭權力、婚姻滿意度、原生家庭資源挹注.

(4) The relations among original-family supports, family power,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understand the relations among Original-family supports, family power,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under Chinese cultural context. The framework of this study is based on resource exchange theory and normative resource theory. The research data are mainly sourced from the 2011 and 2012 second family questionnaire survey published on the 6th issue of "Taiwan Social Change Survey". The subjects are restricted to the currently married, at least one of each of the couple's parents is still alive, and one of their parents has provided resource for them.. A total number of 632 people. are selected in this study. The findings are: (1) women’s and men’s marital satisfaction are directly affected by different power dimensions, women are affected by the couple’s relative resources; men are affected by the supports from original families. (2) The original family resources make moderating effect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amily power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3) The original family resources have different moderating effects between genders. For women, the original family resources can moderate the relations between housework division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while for men, the resources can moderate the relations between decision making and marital satisfaction.. Finally, (4) family decision-making for. women may represent extra economic responsibilities instead of the marital power, so increasing the women’s decision-making will not create more marital satisfaction for them.. Key word:family power, marital satisfaction, original family supports.

(5)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之探究 目 第一章. 錄. 緒 論 .......................................................................................6. 第一節 研究動機 ...................................................................................6 第二節 研究目的 .................................................................................12 第三節 名詞釋義 .................................................................................1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15. 第一節. 婚姻滿意度..........................................................................15. 第二節. 家庭權力..............................................................................20. 第三節.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31. 第三章. 研究方法 .................................................................................39.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39 壹、研究架構....................................................................................39 貳、研究假設....................................................................................42 第二節 資料來源................................................................................43 壹、資料來源....................................................................................43 貳、次級資料分析............................................................................43 參、研究變項之操作型定義 ...........................................................50 第三節 研究對象 .................................................................................55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59. 第一節 家庭權力、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婚姻滿意度之情形 .......59 第二節 影響婚姻滿意度的原因分析................................................66 壹、置中平減....................................................................................66 貳、相關分析....................................................................................67 1.

(6) 參、影響婚姻滿意度的效果分析 ...................................................70 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77. 第一節 討 論 ........................................................................................77 第二節 研究建議 .................................................................................87 參考文獻...................................................................................................93. 2.

(7) 表. 錄. 表 3-3- 1 樣本特質分析 ...........................................................................58 表 4-1- 1 基本資料分析(家庭權力、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婚姻滿意度) ............................................................................................................65 表 4-2- 1 各變項間之相關係數矩陣(男性) ............................................68 表 4-2- 2 各變項間之相關係數矩陣(女性) ............................................69 表 4-2- 3 各變項與婚姻滿意度之多元迴歸摘要表 ..............................72 表 5-1-1 女性受訪者配偶的工作狀況與家庭決策之交叉分析 ...........86. 3.

(8) 圖. 錄. 圖 3-1- 1 架構圖 .......................................................................................41 圖 4-2-1 男性原生家庭相對買屋/做生意協助對家庭決策與婚姻滿意 度之調節效果....................................................................................73 圖 4-2-2 受訪者原生家庭的相對所費提供對於家務分工與婚姻滿意度 之調節效果(女性).............................................................................75 圖 4-2-3 受訪者原生家庭的相對買屋/做生意協助對於家務分工與婚 姻滿意度之調節效果(女性).............................................................76. 4.

(9) 附. 錄. 附錄 1 本研究使用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第六期第二次家庭組之問 卷內容..............................................................................................115. 5.

(10) 第一章 緒. 論. 本研究擬就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之間的關 係加以探討,以下將分別就本研究的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名詞釋義 進行說明。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壹、華人社會中原生家庭的角色不應被忽略 文化的課題在許多社會科學研究中一再被提到,不只是空間與時 間的實質差異,更是價值觀與行為準則的不同依歸。相對於西方社 會,華人更重視家族主義,強調「家族為重,個人為輕」脈絡的運作 下(陳若琳,2010;陸洛、陳欣宏,2002;楊國樞,1993),家庭成員 間彼此擁有強烈的歸屬感以及緊密的生活互助與連結(Pimentel, 2000; 周玉慧、黃宗堅、謝雨生,2004;葉明華、楊國樞,1997)。因此在 華人社會中,家族間關係向來是生活中不可忽視的一環,尤其每段婚 姻的開始,象徵著姻親關係的成形(孔祥明,1999)。更代表著婚姻關 係也將受到家庭結構及姻親關係的直接或間接影響(孔祥明,1999; 吳明燁、伊慶春,2003;李青芬、唐先梅,2013;張思嘉、周玉慧、 黃宗堅,2008)。 不同於西方社會強調以「個人主義思維」做為婚姻與家庭經營的 立基。身處華人社會的台灣,對於家的概念乃建構於重視家庭中成員 相互依存、共生依附的家族主義氛圍中(利翠珊、陳富美,2002;利 翠珊,2007),因此原生家庭父母對於已婚子女家庭生活的支援或介 入比起西方家庭更為緊密(Pimentel, 2000)。同時在華人社會中代間支 持的關係是雙向而非單向的;不只是成年子女對老年父母的照顧,隨 著平均壽命的延長,已婚成年子女接受原生家庭父母金錢、勞務等協 助的狀況是頗為常見的(周玉慧等人,2004)。尤當擁有資源較多的老 6.

(11) 年父母,對已婚成年子女在家庭清潔、子女照顧、食物備製、心理支 持等方面的協助頻率與意願也會相對提高(Beaton, Norris, & Pratt, 2003; Fox, 2009; 陳若琳,2010)。 婚姻關係的維繫與經營是無法脫離文化脈絡而獨立運行的(張思 嘉,1999)。尤當身處在著重家人間緊密連結的華人社會,原生家庭 基於家族的一體感與安全感(葉明華、楊國樞,1997),所提供的各項 協助乃是牽動婚姻關係的關鍵,也反映出在華人的婚姻關係中,婚姻 品質的良窳乃是夫妻子系統與子女或父母等其他子系統交互影響的 結果(Klein & White, 1996; 吳明燁、伊慶春,2003)。因此,本研究也 將原生家庭資源挹注的概念放入討論,期待以宏觀的文化視野對影響 婚姻滿意度的因素做進一步的討論與理解。. 貳、性別因素在文化與婚姻中扮演重要角色 國內外對於影響婚姻滿意度的討論頗為多元,其研究結果雖有所 不同,但可以確定的是在個人特質中的「性別」,乃是左右婚姻滿意 度的重要因素。(Karney & Bradbury, 1995; Mauno & Kinnunen, 1999; 田安里、黃財尉、楊素圓,2006;吳明燁、伊慶春,2003;周麗端, 2001;林秀慧,2004;徐安琪,2000)。其中,多數研究均指出,男 性的婚姻滿意度高於女性(Vaillant & Vaillant, 1993; 周麗端,2001;劉 虹君、黃郁婷,2008)。而上述結果,事實上代表著性別不單只是變 項的表徵,更是文化所賦予的意義。也因此個體在文化規範的形塑 下,不同性別在行為與家庭關係的責任上會被賦予不同的期待(Zuo, 2009);如在傳統「男主外,女主內」氛圍的教化下,家中男女分工 不對稱的情況,並未隨著女性教育程度提升、職場的投入而有所改 善;尤其女性在婚後得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的蠟燭兩頭燒情況,更是 7.

(12) 使其婚姻滿意度明顯低於男性的主要原因之一(Pimentel, 2000; Zipp, Prohaska, & Bemiller, 2004)。 而文化規範對於不同性別的期待,勢必也會牽動原生家庭的價值 觀與代間互動的態度,以及夫妻在婚姻關係中角色行為的差異(張思 嘉,2001),進而影響婚姻滿意度(Zuo, 2009)。然而,原生家庭資源挹 注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關係間究竟扮演著什麼角色?李青芬、唐 先梅 (2009)發現:娘家父母來提供子女托育照顧與家務協助可減輕 子代的家務壓力並提升女兒在婚姻關係中的權力及婚姻滿意度。而陳 若琳 (2010)也指出:娘家父母提供女兒家務協助,其主要是為了減 輕女兒女婿的家務負擔,提升女兒的婚姻幸福感。反觀由夫方父母提 供資源協助,確實也是可以減輕職業婦女在家務上的重擔(賈浩妃、 陳秉華,1999),但由於傳統規範對於「媳婦」的要求,致使夫家所 提供的協助,不僅無法增加妻子在家中的權力,反倒會增加妻子的心 理壓力,進而降低夫妻的婚姻與生活品質(孔祥明,1999;利翠珊, 2002;林津如,2007;賈浩妃、陳秉華,1999)。 由此可知,華人社會中原生家庭資源似乎無法單純的被視為是增 加夫妻個人的資源。尤對正處於傳統與現代交錯台灣社會(陳玉華、 伊慶春、呂玉瑕,2000),雖然華人社會在傳統父系社會的規範下, 夫方父母往往有較大的權力干涉夫妻的家庭事務,但兩性平權的概念 在許多的年輕夫妻家庭早已建立(李青芬、唐先梅,2013),因此雙方 原生家庭父母所提供的資源對夫妻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間的影響,將 有可能是在文化脈絡下相對比較的結果,所以本研究認為:在華人社 會中原生家庭資源挹注亦是扮演著左右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關係 間的重要的角色;而夫妻雙方原生家庭所提供的相對資源將會因文化 規範的影響,對夫或妻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的關係上,產生不同的 8.

(13) 調節效果。因此,本研究將試圖分別從男性及女性受訪者的視角,對 雙方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夫妻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所扮演的角 色進行檢視,以期對「性別因素」在文化與夫妻婚姻互動間的關係有 更深層的理解。. 參、婚姻滿意長期是研究者關心的議題 婚姻是種文化意像的呈現,打自雙方的結合到進入婚姻後的互動 與經營,每個儀式、過程與環節均離不開文化所潛藏的價值思維與規 範。因此,檢視文化是如何左右婚姻的品質,常成為婚姻研究所關注 的議題(董秀珠、楊連謙,2004)。雖然目前許多台灣家庭乃處於保留 了部分傳統「父子軸」的家庭特徵以及吸取一些現代「夫妻軸」家庭 特徵的「混合性家庭」形態(楊國樞,1992) 。但身處華人社會,文化 規範對於進入婚姻的男女仍有不同的期待與影響力,也因此傳統父系 思想仍是影響夫妻互動與婚姻關係的要素(高旭繁、陸洛,2006)。 換言之,在受傳統規範的影響下,夫妻之間的互動關係,多半乃 循著以父子軸為支配婚姻與家庭運作的模式(高旭繁、陸洛,2006)。 依此,儘管在華人社會中雖然強調親屬網絡乃是提供社會支援及維繫 婚姻的中樞,但事實上不論是來自親屬間的互助或是支持,仍是依著 父系親疏關係由內往外推展,因此男性往往才是資源的獲利者以及家 中權力的掌握者(朱瑞玲、章英華,2001)。即父系社會強調單向強勢 的權力關係,使夫妻間的資源交換並不是平等互惠的,而受限於規範 致使資源與權力分配的不均乃會影響婚姻滿意度(朱瑞玲、劉蓉果、 王為蒨,2005)。然而「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雖然來自親屬網絡所 造成的資源與權力分配的不均,有可能會對婚姻滿意度造成負面的影 響,但也有研究發現來自原生家庭父母所提供經濟、家務協助與精神 9.

(14) 支持將有助於夫妻婚姻品質的提升(李青芬、唐先梅,2008b;謝雨生、 周玉慧,2012)。 尤其,美滿的婚姻生活是維繫家庭關係的基礎(藍采風,1996)。 好的婚姻關係除可提升夫妻的親密互動,亦有助於家庭氣氛的維繫與 親子關係的經營,也就是說家庭幸福感乃奠基於美好的婚姻關係之上 (陸洛,1998) 。也因此,婚姻滿意度長期以來一直是家庭領域所關注 的焦點(田安里等人,2006)。近期更受到正向心理學的影響,使婚姻 中的快樂、福祉、滿意再次受到重視(Seligman & Csidszentmihalyi, 2000; Veenhoven, 1994; 田安里等人,2006),而這也是促使研究者欲 重新思考此一滿意度的研究主題。 早期心理學家們多從悲傷、痛苦等負面的視角來探索人類的情緒 與心理活動。直到 1980 年代以後,心理學家們發現營造正向力量及 思考環境,並有系統地運用正向特質與資源,除了有助於人類潛能的 發揮,亦能有效的處理人們在日常生活上所面臨的各種問題。由於正 向心理學概念的運用,有助於個體發掘及轉化屬於自己內在的正向心 理能量(如:內在動機、特質、情緒與能量等),以對抗生活中的逆境 與困難,進而提升其生活福祉。因此,探究韌性、幽默、樂觀等人類 正 向 特 質 對 個 體 生 心 理 及 生 活 影 響 的 正 向 心 理 學 觀 點 ( Positive Psychology)乃開始廣大的受到重視(Snyder, 2000)。 不僅是心理學門,其他許多領域也都開始從此觀點來探討不同的 議題。家庭學門也同樣受到正向觀點的影響,Glenn (1991)指出:人 在生命歷程中會不斷的追求屬於自己的快樂與滿足,其中來自婚姻的 滿足乃是不可或缺的要項。此外,Fowers (1990)曾提到:透過整體性 的婚姻滿意評估,不單是協助夫妻有系統的理出問題,其最主要乃是 希望讓夫妻了解在婚姻關係中還是有令人滿意的層面,所以婚姻生活 10.

(15) 是充滿希望的。也因此本研究將試圖從華人文化的視野,注入原生家 庭資源挹注的元素來檢視其和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以期 對影響夫妻婚姻生活中舒適與快樂感覺的因素有深入的理解。. 11.

(16)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綜合上述研究動機,綜合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的研究目的有四: 1. 了解台灣社會已婚夫妻之「家庭權力」 、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及 「婚姻滿意度」的情形。 2. 探討「家庭權力」對「婚姻滿意度」的影響情形。 3. 探討「家庭權力」對「婚姻滿意度」的影響中,「原生家庭資源 挹注」之調節效果,是否因性別而有所不同。. 12.

(17)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乃採用「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Taiwan Social Change Survey)第六期第二次家庭組問卷」(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2012) 的相關題項作為資料分析的來源。因此在說明重要的名詞時,除了在 研究中的定義外,也說明操作時的變項內容。. 壹、家庭權力 (family power) 家庭權力乃是指「在婚姻的互動過程中,夫妻中的一方以本身的 意志或偏好去影響另外一半的能力」(Komter,1991;Warner, Lee, & Lee, 1986; Mirowsky, 1985)。由於家務分工情形與家庭決策常被視為是測 量家庭權力的主要指標(McDonald, 1980;伊慶春、蔡瑤玲,1989)。 本研究所稱之「家庭權力」,也將從家務分工、家庭決策等二個面向, 來了解及分析受訪者及其配偶在家中的權力關係。茲將分述如下:. 一、家務分工 (division of housework) 本研究所稱之家務分工,乃指受訪者在家中相對於其配偶家務參 與的情形。本研究家務分工之測量,乃指過去一年內受訪者及其配偶 常做的家事,包括:準備晚飯、洗衣服、打掃家裡等三個項目分別進 行加總後再相減(受訪者做三家務總和減去配偶做三家務總和);當在 「家務分工」的變項中所得的分數越高,表示受訪者在家中相對參與 的家務工作也越多;分數越低,則表示受訪者在家中相對參與的家務 工作越少。. 二、家庭決策 (family decision making) 「家庭決策」乃指個體在面對家庭的各種決策時,貫徹自己的意 志去影響配偶的能力(Safilios-Rothschild, 1970)。本研究在測量家庭決 13.

(18) 策乃是以買高價位的家庭用品是傾向於由誰(受訪者或配偶)做決定 的頻率來進行分析;當在「家庭決策」變項所得的分數越高,則表示 受訪者的家庭決策力越高;分數越低,則表示其配偶的家庭決策力越 高。. 貳、婚姻滿意度 (marital satisfaction) 婚姻滿意度是指個體對於自己婚姻狀況的整體滿意程度 (Hawkins, 1968; Olson & McCubbin, 1983)。本研究在測量婚姻滿意度 是以「受訪者對於自己婚姻生活狀況的整體滿意程度」的題項進行分 析,當受訪者在「婚姻滿意度」變項所得的分數越高,表示其婚姻滿 意度越高;分數越低,則表示其婚姻滿意度也越低。. 參、原生家庭資源挹注 (resources provided by original family)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乃是指:受訪者及其配偶雙方原生家庭提供在 家務或金錢等方面的協助。本研究測量「原生家庭資源挹注」,乃包 括:原生家庭的相對所費提供(受訪者父母給所費減去配偶父母給所 費)、原生家庭的相對家務協助(受訪者父母幫忙做家務減去配偶父母 幫忙做家務)、原生家庭的相對買屋/做生意費用協助(受訪者父母提供 買屋/做生意費用減去配偶父母提供買屋/做生意費用)等三個面向。當 在「原生家庭資源挹注」變項所得分數越高,表示受訪者原生家庭在 該面向的資源挹注程度越高;分數越低,則表示配偶原生家庭在該面 向的資源挹注程度越高。. 14.

(1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根據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本章擬就國內外之相關資料進行文獻 探討。首先第一節 婚姻滿意度,除將先就婚姻滿意度的意涵進行說 明外,接著就影響婚姻滿意度的因素(包括本研究的控制變項)進行說 明。第二節 家庭權力,將先就家庭權力的意涵進行說明外,接著將 就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加以說明。第三節 原生家庭資源 挹注,除將先就「原生家庭資源挹注」的內涵進行說明外,並試圖從 華人文化的角度來檢視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本研究模型中可能產生 的影響。. 第一節 婚姻滿意度 在本節中將就婚姻滿意度的意涵,以及影響婚姻滿意度的因素等 進行說明。. 壹、婚姻滿意度的意涵 滿意度(satisfaction)最早源自於拉丁文”satis”及”facere”兩個字的 組合;”satis”為「足夠」的意思;而”facere”為「做」的意思。早期 Price (1972)曾對組織的滿意度下定義,他認為社會裡的成員對其組織 會產生一種情意導向(affection direction),而積極的情意導向即為滿 意,消極的情意導向則為不滿意。Martin (1988)指出滿意是個人的經 驗期望與其所感受到該經驗的實際結果之間的一致性,當所感受到的 等於或超出所期望的,便覺得滿意;反之則不滿意。而心理學辭典中 對於滿意度的定義有二;一為個體動機(包括生理的或心理的)促動下 的行為,在達到所追求目標時產生的一種心理狀態;另一個定義則是 指個體慾望實現時的一種心理感受(張春興,1989)。所以,滿意度可 15.

(20) 說是一種個體的主觀感覺,是個體之生、心理對期望實現與否的一種 主觀感受,且認為滿意度乃視反應實得結果與知覺應得結果的差距來 決定,若差距越大,其滿意度越低,反之則滿意度越高(Westbrook, 1980)。 社會關係的建立與維繫對人類有深遠的影響,其中婚姻關係更是 一種特殊形式且為長期的社會關係,其不僅規範關係中個人的責任與 義務,也是提供個人社會經濟資源與生活意義的主要來源(蕭英玲、 黃芳銘,2010)。同時回應到社會發展的層次,高品質的婚姻生活可 以降低婚姻壓力,給社會帶來穩定(Hahlweg, Markman, Thurmaier, Engl, & Eckert, 1998; 田安里等人,2006),致使婚姻品質相關的測量 與研究向來頗受關注。其中有關婚姻滿意度的定義很多,Hawkins (1968) 認為婚姻滿意度是在婚姻生活中,覺知配偶所給予自己快樂 與否的連續性感受。Olson 與 McCubbin (1983)、蔡文輝(1989) 、沈 瓊桃(2002)則視婚姻滿意度為個人對於達成整體婚姻需求與期望所 做的主觀評估。雖然對婚姻滿意度的看法,學者們所關注的重點並不 完 全 相 同 , 但 大 致 而 言 , 許 多 研 究 者 都 認 為 婚 姻 滿 意 度 (marital satisfaction)乃是指個體對整體婚姻關係的連續主觀感受(Burr, 1973; Hawkins, 1968; Olson & McCubbin, 1983; 田安里等人,2006;林秀 慧,2004;蔡文輝,1989;簡文吟、伊慶春,2003)。 事實上,婚姻滿意度至今仍是最常被選用做為依變項來分析婚姻 關係的指標(Burr, 1973; Spanier & Lewis, 1980)。而長期以來學術界對 婚姻滿意的許多著力,使得測量婚姻滿意度的量表相當多,Glenn (1990)將這些眾多的測量歸納為兩類,一為強調從多個向度來評估 婚姻關係品質的「多重向度量表」;另一則是強調以受試者對整體婚 姻關係中的主觀感受,作為評估標準的「主觀感受量表」。前者雖可 16.

(21) 對夫妻婚姻關係進行客觀且多面向的評估,但其所測量的內容概念, 可能會在不同分量表中重複出現,因此容易產生概念混淆的現象 (Glenn, 1990)。而後者則是強調對受訪者在整體婚姻關係做主觀的評 估,具有易於說明、較高的內部一致性。因此自 1980 年代以後廣泛 的被使用(Schumm et al., 1986; Schumm, Bollman, & Jurich, 1997)。也 因此,本研究擬採受試者對於整體婚姻關係中的主觀感受作為評估的 原則,並視婚姻滿意度為個體對於自己婚姻生活的整體滿意程度。. 貳、影響婚姻滿意度的因素 影響婚姻滿意度的因素的因素頗為多元,茲將分就相關影響因素 以及本研究的控制變項進行說明。 一、影響婚姻滿意度因素之探討 過去研究發現:夫妻的互動以及婚姻經營所處的文化脈絡,都是 較被常提出做為影響婚姻滿意度討論的焦點(Glenn, 1990; Bradbury, Fincham, & Beach, 2000; 蕭英玲,2012)。首先是夫妻的互動方面,主 要乃多從交換論的觀點出發,並從夫妻的個人特質(如:性別、就業 狀況等) (Botwin, Buss , & Shackel Ford, 1997)或夫妻關係(如:權力、 公平感等,透過夫妻互動所形成的關係特質)(Crawford, Houts , Huston, & George, 2002; Schneewind & Gerhard, 2002)等個體心理反應的層次 來檢視其與婚姻品質間的關係(吳明燁、伊慶春,2003)。 另在婚姻經營所處的文化脈絡方面,有研究認為影響婚姻滿意度 的因素除了來自於夫妻互動外,夫妻與原生家庭之間的互動,亦是影 響夫妻婚姻品質的關鍵(吳明燁、伊慶春,2003;張思嘉,2001) 。尤 其過去強調以「父子」軸為中心的華人社會,雖受西方個人主義影響 使其對於婚姻關係的經營已有逐漸朝向「夫妻」軸邁進的趨勢,但實 17.

(22) 際婚姻關係的經營維繫與品質的良窳卻仍受到雙方原生家庭的影響 (利翠珊,2005)。由此可知,個體對於婚姻關係的感受除應將其心 理層次的反應所帶來的影響納入討論外,另也應該將夫妻所身處的家 庭與社會脈絡亦納入考量,如此方有助於窺探影響華人社會婚姻滿意 度因素的全貌(吳明燁、伊慶春,2003)。因此本研究將同時融入夫妻 互動(家庭權力)以及婚姻經營所處的文化脈絡(華人原生家庭資源挹 注)等因素,試圖以更宏觀的視野來對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家庭權力 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進行檢視。. 二、其他影響婚姻滿意度的因素-控制變項 由於本研究所關注的焦點為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家庭權力與婚姻 滿意度間關係之討論。陳如前面所述,夫妻的個人特質亦是會對婚姻 滿意度造成影響;為避免其他影響婚姻滿意度因素的干擾,因而將幾 項重要的因素視為控制變項。像是性別角色態度,國內外相關研究均 指出:夫妻的性別角色態度與婚姻滿意度間確實存在有相關性 (Greensten, 1996; Ko, 2012; Lye & Biblarz, 1993; 田安里等人, 2006;林秀慧,2004)。其主要是因為性別角色態度乃是牽動夫妻家 務分工與決策協商的要素(Scanzoni & Szinovacz,1980; Kingsbury & Scanzoni,1989; Xu & Lai, 2004),當夫妻性別角色態度差異愈大,發 生衝突的可能性也越高,進而會降低其婚姻滿意度。此外,Voydanoff 與 Donnelly (1999)研究發現,身處較為平權的家庭或文化脈絡,因性 別角色態度較為現代化,使夫妻擁有較為平等的家庭決策權,亦有助 於婚姻滿意度的提升。 受教育年數(Schooling)也是常被用來探討影響婚姻滿意度的變 項(Spanier & Lewis, 1980; 張思嘉,1999),並認為受教育的年數 18.

(23) (Schooling)對婚姻滿意度是具有直接影響力(沈瓊桃,2002)。當個體 的教育程度或社經地位較高時,較會運用資源與方法去解決或調適婚 姻生活所面臨的困境與難題,致使教育程度或社經地位較高者對婚姻 關係也較為滿意(張思嘉,2009;蕭英玲、黃芳銘,2010)。 另外,受訪者工作狀況和對夫妻婚姻滿意度也具有相關性(吳明 燁、伊慶春,2003)。相較於家庭主婦,職業婦女因工作而能取得較 多的資源與較高的家庭權力,將有助於其婚姻滿意度的提升(Michael, 1970; Yount, 2005)。而工作的不穩定性或失業則會對家庭帶來經濟壓 力,進而導致夫妻間關係的緊張,因而影響到婚姻滿意度(Broman, Hamilton, & Hoffman, 1990)。 總結來說,影響婚姻滿意度的因素頗為多元,其中性別角色、受 教育年數、受訪者工作狀況等變項都會對婚姻滿意度造成影響。故本 研究在進行分析時,將視上述變項為控制變項,使其不至於造成統計 結果分析時主要變項間解釋之偏頗。. 19.

(24) 第二節 家庭權力 本研究的自變項為「家庭權力」,本節除將先就家庭權力的意 涵進行說明外,接著是探討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首先 將先就本研究所運用社會交換理論之相關理論觀點及其在家庭研 究的運用外;接著再從交換論觀點思考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 運用,其中將分別從:資源交換論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的運 用、規範資源論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的運用等加以說明。. 壹、家庭權力的意涵 家庭權力(family power) 乃是指「在婚姻的互動過程中,夫妻中 的一方以本身的意志或偏好去影響另外一半的能力」(Hesse-Biber & Williamson, 1984; Komter, 1991; Mirowsky, 1985; Warner et al., 1986; 伊慶春,2001)。由於夫妻間的權力關係乃是影響婚姻品質的關鍵指 標(Ridley, 2004) ;因此家庭權力相關議題的討論向來是婚姻與家庭 研究中頗受關注的議題(伊慶春,2001)。而許多學者認為「家庭權力 結構」與「家庭決策權」、「家庭權力」、「影響力」等乃具有相同 的意涵,故常互換使用於研究中(Safilios-Rothschild, 1970)。 在家庭權力的運作方面,學者們多半同意,夫妻權力的研究應具 備 基 礎 (base) 、 歷 程 (process) 與 結 果 (outcome) 等 面 向 的 探 討 (Safilios-Roschild, 1970; McDonald, 1980 )。換言之,以資源作為權力 的基礎 ,控制衝突或協調紛爭為權力的過程,決策結果及家務分工 的方式為權力之結果,乃被視為家庭權力運作的三大要素( Cromwell & Olson, 1975; McDonald, 1980; Mirowsky, 1985; 伊慶春、蔡瑤玲, 1989; 伊慶春,2001)。 首先,夫妻權力的基礎乃意指權力的來源,其包括:經濟資源、 文化規範、情感的依賴程度等。而Blood 與 Wolfe (1960)所提出的資 20.

(25) 源交換理論也認為,夫妻中擁有較多資源的一方,相對的也擁有較多 的權力,其中經濟收入、教育程度、社經地位、對配偶另的情感依賴 等,均可被視為是夫妻關係中具有價值的資源(Emerson, 1962; McDonald, 1980; Steil, 1997; 伊慶春、蔡瑤玲,1989)。在Blood 與 Wolfe (1960)的概念中,文化的因素尚未被包含在其中,但在Rodman (1967)在跨文化的研究下則提出了「文化脈絡下的資源理論」(theory of resources in cultural context),他認為夫妻權力的平衡受到資源與 文化兩個因素的交互作用影響。也因此當身處在較為傳統的文化脈絡 下,儘管妻子擁有較多的社經資源,也無法避免家中由丈夫握有較大 權力的事實(董秀珠、楊連謙、林萬億,2004)。而Blanton, Stuart 與 Van den Eijnden (2001)也認為影響權力高低的策略選擇,會受到文化 的影響,使得權力與策略間的運作,可能會因性別而產生不同的效果。 除了資源、文化及情感等三面向,夫妻權力的概念更加入了歷程 的觀點,其認為權力乃是透過不斷協商與再協商的動態歷程 (Dominelli & Gollins, 1997),因此夫妻權力運作過程,可透由夫妻 相互的影響與回應來進行了解(Steil, 1997)。 最後,夫妻權力的結果乃是指誰握有家中相關事物的最後決定權 或控制權。尤其在 Blood 與 Wolfe (1960)提出家務分配、家庭決策模 式所反映出的是家中權力運作的結果。也就是在婚姻關係的互動過程 中,擁有較多資源者,將較有決策權力在家務分配做較少家務量,此 觀點也開啟了後續研究乃多採用「家務分工」 、 「家庭決策」等變項做 為測量家庭權力的指標(Adams & Robert, 1986; Sassler & Miller, 2010; Steil, 1997; 盧惠芬,2005)。由此可知,在婚姻關係的互動過程中, 「權 力」對於夫妻關係的維繫,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Shu, Zhu, & Zhang, 2012; 張燕滿,2009)。 21.

(26) 由於本研究乃關注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家庭權力對婚姻滿意度 間所扮演的角色,主要聚焦的是原生家庭與夫妻在互動過程中,權力 基礎與實際結果的展現,並透過相關理論觀點來探討其可能之影響因 素,故著力點乃在於權力的「基礎」以及「結果」層面。因此,本研 究將以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做為權力來源的「基礎」;並結合家庭權力 的結果層面,即試圖從:家務分工、家庭決策等二個面向,來了解受 訪者及其配偶在家中的權力關係。. 貳、理論觀點-社會交換理論及其在家庭研究的運用 源起於美國1950年代末的社會交換理論,創始者為哈佛大學的 Homans教授,而哥倫比亞大學的Blau、華盛頓大學的Emerson、Thibaut 與Kelley等亦是社會交換理論的代表性人物(蔡文輝,1989)。社會交 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在社會學理論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 位,並與結構功能論、衝突理論、符號互動論等統稱為社會學的四大 流派(蔡文輝,2002)。 社會交換理論起源於人類學、經濟學、行為心理學(陳秉璋, 1985)。人類學家 Malinowski (1922)在針對托比安島民(Trobriand islanders)進行研究時發現島上庫拉圈(Kula Ring)的贈禮儀式乃兼具 交換以及友誼維繫等功能。而Mauss (1954)重新對Malinowski的研究 進行詮釋,並認為贈禮本身乃具有義務和利益的意涵,亦呼應了 Malinowski (1922)互換、互恵,是社會整合的基礎的看法(陳秉璋, 1985)。 此外,社會交換理論也採用了許多經濟學的假設來探討人類的社 會行為,如:1)人類是理性的,且是最大利益的追求者;2)當個體所 擁有的某種物質越多,則其對它的需求也會隨之降低;3)物品的價格 22.

(27) 視供需狀況而定;4)壟斷下的物品價格將高於自由竸爭下的價格(陳 秉璋,1985)。 然而行為心理學對社會交換理論的影響最為深遠,交換理論借用 行為主義中增強作用、報酬、懲罰等概念,並認為人類是追求酬賞 (reward)的個體,即人類會追求採取以最少懲罰( punishment)且產 生最大酬賞的方案。其中「酬賞」可滿足個體的需求,而「懲罰」則 會迫使個體付出成本以避免痛苦;當酬賞與懲罰有所調整時,個體的 行為也會隨之有所改變 (蔡文輝,1989)。 此外,社會交換理論主要是建立在「行為主義」與「經濟學」之 上,且認為社會關係是透過一連串資源交換的結果。在社會交換理論 對關係的假設方面,認為: 1. 社會交換的特質是相互依存的(interdependence),獲得利益者,通 常也是利益提供者。 2. 現存關係的經驗會引導繼起的交換:即一個人所做過的一切行為 中,若某一特定行為時常得到酬賞,那麼該行為會重複出現。 3. 社會交換受制於互惠規範:當交換是單向時,交換模式會停止。 4. 社會交換受制於公平規範:當交換不公平時,交換模式會停止。 5. 互動關係的變動或穩定,是依據關係中參與者的吸引與依賴的結 果 (Sabatelli & Shehan, 1993)。. 雖然社會交換理論在 1950 末到 1960 初,已成為社會學及社會心 理學的主流研究架構。但直到 1960 末及 1970 初,在 Edwards (1969) 與 Broderick (1971)等學者關注當時研究中交換理論的核心角色以及 提供家庭研究做為進一步的理論發展後,社會交換理論才被家庭領域 有系統的運用(McDonald, 1980; Sabatelli & Shehan, 1993)。Blood 與 23.

(28) Wolfe 於 1960 初期利用交換論的概念所提出的資源交換論(resource exchange theory),來分析夫妻婚姻關係中家庭決策與權力分配等議 題。 到了1970年代,資源論在針對一些重要元素的調整並試圖與交換 論的架構連結而發展出不同過去的發現。即Rodman於1972提出了規 範是可以調節資源與權力間的關係,進而發展出文化脈絡下的資源 論。而Burr (1973)針對Rodman的研究進一步的發現:資源和意識形態 對夫妻權力互動的影響,只存在於轉型期社會中。且當只有身處平權 的社會,夫妻的資源與婚姻權力間的關係會呈現正相關。而這種將互 惠的規範與分配正義會影響家庭交換的概念注入文化視角的發現,乃 促 使 資 源 論 的 發 展 朝 向 更 精 緻 化 邁 進 (Cromwell & Olson, 1975; Sabatelli & Shehan, 1993)。 1970 年代末期,交換論架構在家庭研究使用已頗為廣泛(Sabatelli & Shehan, 1993)。而其他在 1970 年代運用交換論的架構於家庭研究 的 討 論 還 包 括 : Scanzoni (1972) 所 提 出 的 性 別 協 議 「 Sexual Bargaining」,其主要是關注討價還價對於婚姻品質與穩定的衝擊; Safilios-Rothschild (1976) 相對的愛與需要理論(theory of relative love and need)乃是結合交換論的概念來談親密關係中的依賴和覺知;另外 Scanzoni (1979)企圖從決策結果到決策歷程(吸引力、協調、溝通)來 重新定義婚姻權力(Sabatelli & Shehan, 1993)。 到了1980年代初期,McDooald (1981)認為社會交換理論的架構 可有效的解釋擇偶及關係的形成歷程。此外在這個階段,使用社會交 換理論的架構來探討婚姻穩定與代間關係的頻率也開始增加,尤其在 老年父母與其子女間互動的討論,在使用社會交換架構的頻率上更為 頻繁(Mutran & Reitzes, 1984; Shehan & Dwyer, 1989)。另外,社會交 24.

(29) 換 架 構 亦 常 出 現 在 諸 如 生 育 決 定 (White & Kim, 1987) 、 離 婚 (Thompson & Spanier, 1983)、女性的工作角色與其滿意度(Shehan, 1984)等議題的討論(Sabatelli & Shehan, 1993)。而社會交換理論的架 構能在家庭研究中被普遍的運用,其主要是因為該理論架構能夠廣泛 的解釋社會和人際關係,而這些都是家庭領域學者覺得重要的議題 (Sabatelli & Shehan, 1993)。 參、從交換論觀點思考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運用 家庭社會學家與婚姻心理學家自 1970 年代起,相繼運用社會交 換理論的概念來檢視親密關係中個體因素對家庭權力、婚姻滿意度的 影響(Sabatelli & Shehan, 1993; 吳明燁、伊慶春,2003)。其中,酬賞、 成本、評估結果及比較水準等,乃是社會交換理論中常被用來解釋家 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的概念(Mirowsky,1985; Taylor, Peplan, & Sears, 1997)。社會交換論強調以個人資源的絕對程度,而非以資源之間的 相對意義來作為解釋夫妻權力與婚姻關係間成本和報酬的交換結果 (Rodman, 1972 ; Rank, 1982;伊慶春、高淑貴,1986 )。在維繫關係 的過程中,個體先要付出成本,之後再從雙方互動過程中獲得酬賞。 而在關係互動過程中,個體評估得到的結果是酬賞多於成本,並超過 個體的期待時,則會有助於個體的家庭權力及其婚姻滿意度的提升。 反觀,當個體評估在關係中其所付出的成本多於酬賞,且這個結果並 未符合個體的期待時,則個體在家中的權力、婚姻滿意度乃會隨之降 低(Rank, 1982; Safilios-Rothschild, 1976; Taylor et al., 1997)。 事實上,夫妻間的互動是一種互惠的過程(林松齡,1997),當婚 姻關係中雙方可提供有價值的資源(如:實物、金錢、社經地位、時 間、尊重、理解、讚美、順從等),以滿足彼此的需求時;則彼此會 因所得到報酬價值大於必須付出的成本,進而有助於家庭權力與婚姻 25.

(30) 關係的提升(Steil, 1997; 勾學玲,2008)。反觀,當夫妻間的一方可提 供交換的資源很少或者所提供的資源並不能滿足另一方的需求時,則 得不到相應報酬的一方,其夫妻間的相互吸引力會相對減弱,進而會 降低其在家中的決策力與婚姻滿意度(Sabatelli & Shehan, 1993; 伊慶 春,2001)。由此可知,夫妻彼此在交換中所得到酬賞的數量與家庭 權力及婚姻滿意度間乃存在著顯著的相關性(Sabatelli & Shehan, 1993; Thibaut & Kelley, 1959; 勾學玲,2008;伊慶春、高淑貴,1986)。 此外,運用交換論相關概念所發展出的資源交換論(Blood & Wolfe, 1960)、以及規範資源論(Burr, 1973)等觀點亦是較常被用來探 討夫妻權力與婚姻關係的基礎,茲將分就其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 的運用進行說明。. 一、資源交換論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的運用 除了從酬賞、成本、評估結果及比較水準等交換概念來解釋婚姻 滿意度外,由於權力關係是認識家庭運作和婚姻關係的基礎(Jory, 2003)。也因此,夫妻權力(marital power)與婚姻品質間的討論亦值得 關注。儘管國內外相關研究的結果不盡相同,但相關文獻也發現:家 庭權力的分配確實會影響夫妻的婚姻品質,其主要是因為家庭中的權 力分配將影響夫妻在婚姻中所扮演的角色,進而影響婚姻滿意度。 其中,Blood 與 Wolfe 於 1960 所提出的資源交換論(resource exchange theory)認為:家中權力的取決,與個體在婚姻關係中所擁有 的相對資源有關,當個體所擁有的相對經濟資源與情感資源越多,將 有助於個體在關係中的權力和決策的提升,進而提升其婚姻滿意度 (Blood & Wolfe, 1960; Walker & Thompson, 1984) 。 由於本研究將以「家務分工」 、 「家庭決策」做為測量家庭權力的 26.

(31) 指標,因此針對該兩個變項從資源交換論的觀點來說明。 首先在家務分工與婚姻滿意度之相關研究方面,隨著婦女投入職 場漸趨頻繁,家務分工相關議題的討論亦開始受到關注(張思嘉, 2006)。過去研究說明家務分工乃是直接或間接影響夫妻的婚姻滿意 度的要素(Perry-Jenkins & Ann, 1990;Suitor, 1991; 唐先梅,1999)。 其中資源交換論認為:在家庭的互動關係中,夫妻的權力關係並非是 取決於傳統的父權文化(patriarchy) ,而是決定於配偶雙方擁有的「相 對資源」(Blood & Wolfe, 1960)。而這裡所指的資源可分為實質性資 源,例如:年齡、收入、工作的狀況等(伊慶春、蔡瑤玲,1989;伊 慶春,2001);或者是非實質性資源,如:人際技巧;教育程度等(唐 先梅,2001a)。其中相對擁有較多資源者,其在家中所擁有的協商籌 碼也相對提升,因而可減少家務參與進而提升其婚姻滿意度(Blood & Wolfe, 1960; O'Meara & Campbell, 2011; Xu & Lai, 2004; 李青芬、唐 先梅,2008a)。反觀,當個體相對所擁有的資源越少,在婚姻關係中 所握有的權力也較低,家務參與的頻率與數量也隨之增加,因而相對 也會降低其對婚姻滿意的看法(Loving, Heffner, Kiecolt-Glaser, Glaser, & Malarkey, 2004)。 而本研究也立基在資源交換論的觀點,同時也認為家庭權力可反 應在夫妻家務參與的相對性;也就是當受訪者的家務參與頻率比配偶 少,代表其在家中所擁有的相對權力越高,其婚姻滿意度也越高。. 另從資源交換論來談家庭決策對婚姻滿意度的影響方面,過去相 關研究多半認為家庭決策乃是影響婚姻滿意度的重要自變項(Blood & Wolfe, 1960; Burr, 1973; Kulik, 2009; 陳建良,2004;盧惠芬, 2005)。而根據資源交換論觀點:夫妻掌握家庭決策力的關鍵,與其 27.

(32) 雙方所擁有的相對資源有關;即相對擁有較多資源者的一方,在夫婦 關 係 中 可 擁 有 較 多 的 家 庭 決 策 權 (Zvonkovic, Schmiege, & Hall, 1994)。故女性的家庭決策力,往往隨著女性投入職場後,因和男性 同樣的能夠提供家庭所需資源,而有逐步提升的趨勢(陳玉華等人, 2000)。 從資源交換觀點,夫妻相對資源會影響家庭決策參與的模式及家 庭運作,進而影響其婚姻滿意度(Gray-Little, 1982)。但國內的研究也 發現,儘管夫妻所擁有的相對資源確實是影響夫妻家庭決策的因素, 但當夫妻對家庭決策的看法愈趨一致,將有助於雙方婚姻滿意度的提 升(陳玉華等人,2000)。另也有研究發現:儘管男性擁有的相對資 源多於女性,並握有家中較多的家庭決策權時,其婚姻滿意度並未因 而提高;反觀,此時若有妻子分擔較多的家庭決策權,反而將有助於 夫妻雙方婚姻滿意度的提升。其主要是因為:丈夫自覺在外工作繁 重,若還得身兼家庭事物的參與會增進其心理壓力使其婚姻滿意度降 低。此時若妻子願意協助分擔家庭決策時,相對的可以減少丈夫的心 理壓力,並有助於其婚姻滿意度的提升。而妻子則可透過參與家庭決 策的過程,增加其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Gray-Little, 1982; 黃馨慧, 2000)。 由上可知,雖然相關研究對於家庭決策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持 有不同的看法,但不可否認的是夫妻所擁有的相對資源確實是影響其 家庭決策與婚姻滿意度間的要素。也因此,本研究也將立基於資源交 換論的視角,並認為家庭權力是建構在夫妻家庭決策參與的相對性; 也因此當受訪者在家中相對家庭決策力多於配偶時,代表其在家中所 擁有的權力越高,其婚姻滿意度也越高。. 28.

(33) 二、規範資源論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的運用 不同於相對資源論強調婚姻權力取決於工具導向的看法(Zuo, 2009); 「規範資源論」(normative resource theory)乃是 Rodman (1967) 比較 60 年代不同國家在資源論的研究結果所提出。其將資源交換論 置於文化脈絡之中,且認為夫妻權力的被賦予即是一種「資源」與「文 化」交互作用的結果 (董秀珠、楊連謙,2004)。即夫妻資源(如: 職業、地位、教育程度、原生家庭資源)對於家庭內婚姻權力(Zuo, 2009; 呂玉瑕、伊慶春,2005;賴淑娟,2011)與婚姻品質(Pimentel, 2000; Ridley, 2004; Steil,1997; Xu & Lai, 2004)的影響,乃隨著不同社會文化 脈絡而有所差異。 而 Burr (1973)乃根據前述 Rodman 的論點,認為「規範資源論」 仍有其修改的空間,即其主張以相對資源換取婚姻權力的模式,只適 用於視男女平權為規範的地方,另影響平權觀念最重要的因素則為教 育。同時 Burr 也認為,文化規範乃左右著人類生活的型態與態度, 而所謂文化規範,並不僅以國家或社會為界,而是指當個體身處社會 中不同的階層、族群或環境,所擁有的社會價值與態度,才是影響夫 妻相對資源與其婚姻權力的要素。即規範資源論乃是從文化脈絡的視 角來解釋資源論,並認為文化規範與社會價值觀,才是影響夫妻權力 與婚姻品質的關鍵。 換言之,規範資源論認為: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乃是 受到夫妻所擁有的相對資源及其因身處不同文化脈絡而被賦予不同 角色期待交互作用下所產生的影響(Gray-Little, 1982; Rodman, 1967; 謝雨生、周玉慧,2012)。當處在較為現代的文化脈絡下,平權婚姻 的模式較容易被世人所接受,而享有較為平權婚姻關係與家務分工的 夫妻,其婚姻滿意度也相對較高(Pimentel, 2000; Ridley, 2004; Steil, 29.

(34) 1997; Xu & Lai, 2004),但當家務分工與家庭決策分配不公平時,夫 妻婚姻滿意度也隨之顯著的下降(Kulik, 2009; Wilcox & Nock, 2006)。 對於仍處於傳統父系文化氛圍下的台灣社會,由於男性被賦予傳 宗接代的家族重要使命(楊國樞、余安邦、葉明華,1992);使其不 論所擁有的相對資源(如社經地位等)是否多於配偶,在華人文化下, 男性往往在家中所擁有的相對權力是高於女性,且在家中家務的相對 參與量亦少於配偶,故其婚姻滿意度也相對較高(田安里等人,2006; 伊慶春、蔡瑤玲,1989;伊慶春、高淑貴,1986;朱瑞玲、劉蓉果、 王為蒨,2005)。反觀女性,傳統上被期望是負責照顧家庭的角色(董 秀珠、楊連謙,2004);也因此在規範的限制下,往往忽略女性經濟 資源的提供,並視女性的工作所得僅為補貼家用。因此不論整個社會 或家庭都不認為女性在工作上的表現會比男性出色(Thompson & Walker,. 1989),如此以文化中的角色來定位女性的地位,使許多女. 性即使有全職工作,在家中的相對的家務參與量仍會多於配偶,且在 家中所擁有的權力也仍比配偶低,婚姻滿意度也相對較男性低(田安 里等人,2006;朱瑞玲等人,2005)。 由此可知,個體將因文化所賦予不同的性別角色,進而影響家庭 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因此,在探討相關議題時,亦應將因性 別差異納入考量及討論。. 30.

(35) 第三節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 本研究的調節變項為「原生家庭資源挹注」,本節除將就「原生 家庭資源挹注」的內涵進行說明外,並試圖從華人文化的角度來檢視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本研究模型中可能產生的影響;也就是從原生家 庭資源挹注對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關係之影響、「原生家庭資源挹 注」在調節「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時所產生的性別差異等進 行說明。. 壹、原生家庭資源挹注的意涵 資源乃是個體透過日常生活中的人際互動,所得到「愛」、「地 位」 、 「訊息」 、 「金錢」 、 「物品」及「服務」等有助於達成不同的生活 與工作所需的資產(Goldsmith, 1996)。而所謂的家庭資源乃是指家庭 成員藉由其所擁有的物質、金錢、地位等資源,進而與所處環境做有 效 的 傳 遞 與 交 換 , 以 期 達 成 家 庭 生 活 品 質 的 資 源 稱 之 (Rettig & Leichtentritt, 1999)。即家庭資源不僅只存在於家庭內,也可能存在於 家庭之外,如學校、社區等。此外,家庭資源不僅是家中成員的資源 總和,其還包括:家人間的支持等互動性資源等(唐先梅,2005)。由 此可知,家庭資源的使用除了與家人互動有關,同時也會影響家庭成 員的發展需求(林如萍,2005)。 而 Acitelli 與 Antonucci (1994)以及周玉慧與謝雨生 (2009)都曾提 到個體會透過彼此資源的相互交換,以滿足及維持其生活功能的運 作,因此個體既是社會支持的提供者,亦是社會支持的接受者。只是 國內外對於社會支持的關注多半聚焦於支持的提供度與接受度的均 衡或互惠(Acitelli & Antonucci, 1994; Antonucci & Akiyama, 1987; Willigen & Drentea, 2001; 周玉慧、謝雨生,2009),而較少就接受來 31.

(36) 自雙方原生家庭資源的種類及程度對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 係進行討論。此外,陸洛 (1995)認為探討資源支持或挹注時,「度 量」雖然重要,但「種類」和「來源」也不能輕忽。其中,社會關係 可視為個體獲得資源支持與挹注的來源,主要包括「朋友」、「愛情 或婚姻」、「工作」、「親子」以及「親屬」等五種。另在資源支持 與挹注的「種類」方面,雙薪家庭較常尋求的資源支持與挹注包括: 情緒(同理、關懷、愛、信任)、工具性(直接提供協助)、資訊(提供所 需 的 資 訊 ) 等 支 持 (Hildingssonab, Tingvallc, & Rubertssonc, 2008; Willigen & Drentea, 2001)。由此可知,社會支持乃指當個體為維持生 活功能的運作,由親友、鄰里等所提供之情緒性、工具性、資訊性的 支持。 雖然社會支持有許多面向;其中,父母乃是個體接觸最早且較具 影響力的支持來源(Branje, Van Aken, & Van Lieshout, 2002; House, 1981)。在非正式資源支持中,子女與父母的代間交換是一個終生且 持續性的互惠過程(Cicirelli, 1989; Veevers & Mitchell, 1998);即父母 與子女的關係並不會因子女離家而結束,相反的有許多子女在離家後 仍不斷的接受來自父母於情緒、經濟或家務協助等方面的支持 (Beaton et al., 2003; 唐先梅,2012)。 換言之,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亦存在著社會支持求與給的歷程 (周玉慧等人,2004;葉明華、楊國樞,1997 )。尤當隨著家有子女雙 薪家庭的增加,且當伴侶所提供支持是有限時,則更突顯出婦女對於 其他外援資源介入予以協助的需求(Hildingssonab et al., 2008)。同時也 說明了,鄰里、親友所提供工具性、情緒性等支持是可調節及抒解夫 妻因家務分工不公與家務苦惱所衍生的家務壓力及挑戰(Ames, Brosi, & Damiano-Teixeira, 2006; Hildingssonab et al., 2008; Milkie, 2011)。因 32.

(37) 此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可視為當夫妻在需要的狀況下,由其原生家庭成 員提供包括:情感性的鼓勵或支持、建議或勸告、資訊的傳遞,或有 形的經濟援助與支持(Caplan, 1974)。而本研究所稱之原生家庭資源挹 注乃指已婚夫妻為因應其家庭的需求,獲得來自雙方原生家庭在家務 或經濟協助等支持的相對性程度。. 貳、華人社會中原生家庭資源挹注所帶來的影響 儘管過去西方社會運用資源交換論以及規範資源論來探討家庭 互動關係中夫妻的婚姻關係多半有得到顯著的結果(Craig & Mullan, 2010; Gornick & Meyers, 2009; Pimentel, 2000; Kulik, 2009; Wilcox & Nock, 2006);只是過去研究也發現,華人社會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亦 存在著社會支持求與給的歷程(周玉慧等人,2004;葉明華、楊國樞, 1997 )。即隨著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平均餘命延長,成年子女與老 年父母代間的協助情況也相對增加,致使代間價值觀、代間支持及其 影響因素的討論已成為近期家庭社會學所關注的焦點。尤其在傳統華 人社會,老人照顧向來是家庭成員的責任,因此若以老年父母與成年 子女為研究對象時,不同人口特質與子代在提供父母包括:工具性 (如:勞務、照顧)、財務性(如:給生活費、金錢支助)以及情感性 (如:關心、傾聽)等代間支持模式乃常成為討論的主軸(伊慶春、 章英華,2008;葉光輝,2009)。 而在代間支持與婚姻品質的討論方面,過去研究較多關注在夫妻 婚姻滿意度將如何或者是否會受提供親代支持或照顧所影響。尤其隨 著大型資料庫的使用,致使成年子女照顧老年父母及其對婚姻品質影 響等的討論更是普遍(Zarit, Lee, & Kim, 2008; 謝美娥,2000,2001)。 但過去也有研究發現,來自原生家庭父母所給予生活上的支持更 33.

(38) 是 維 持 夫 妻 家 庭 穩 定 與 持 久 的 重 要 關 鍵 (Craig, & Mullan, 2010; Gornick & Meyers, 2009; Treas & Shampa, 2004)。因此對於強調家人關 係緊密的臺灣社會而言,除依循過去研究關注夫妻個人特質或雙方互 動的關係層次( relationship level )外,並應結合與其他家庭次系統互動 (黃宗堅、葉光輝、謝雨生,2004),方能從動態、歷程、多元複合等 觀點來檢視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對夫妻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所帶 來的改變與影響。 換言之,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確實有可能會受到原生 家庭所影響(Willigen & Drentea, 2001; 孔祥明,2006;吉國秀,2007; 李青芬、唐先梅,2008b)。只是對於強調婚姻是兩個家族結合的華人 社會(高旭繁、陸洛,2006;蕭英玲,2012),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夫 妻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所扮演的角色,究竟僅只是以雙方家庭資 源的相對性為考量?或是受文化脈絡中與資源所共同呈現的意涵影 響?實有探討的必要性,因此茲將就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家庭權力與 婚姻滿意度關係間所扮演的角色、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調節家庭權力 與婚姻滿意度時所產生的性別差異等進行說明。. 一、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關係間所扮演的角 色 婚姻是歷經兩個原生家庭系統的改變及婚姻次系統的創立所組 成,故夫妻與其原生家庭間的依存與互動,乃是左右夫妻婚姻穩定與 品質好壞的重要因素(孔祥明,1999;周玉慧、謝雨生,2009)。在台 灣,因深受家族主義氛圍的影響,致使原生家庭成員間緊密的組織資 源提供已成為代間支持與互動中不可或缺的要項 (Pimentel, 2000; 利翠珊、陳富美,2002;利翠珊,2007)。尤其在台灣,擁有較多資 34.

(39) 源的老年父母,提供已婚成年子女財物的支援、家務協助、子女托育、 心理支持、決策建議與情感面等亦非少見(Beaton et al., 2003; Bucx, Van Wel, & Knijn , 2012; Fox, 2009; 利翠珊、陳富美,2004;葉光輝, 2009)。而原生家庭父母提供的實際支持也會對於已婚成年子女在因 應生活與家務壓力的減輕有實質的助益(Beaton et al., 2003; 李青芬、 唐先梅,2008b) 。 雖然過去研究較少從分別來自夫妻雙方原生家庭的資源挹注在 家務分工與婚姻滿意間所產生之影響進行討論(Beaton et al., 2003; Clarke, Preston, Raksin, & Bengtson, 1999)。但有研究發現:原本夫妻 因擔負繁重的家務參與量與家務壓力,而導致婚姻品質下降的情況, 會在有來自於原生家庭提供金錢、勞務、情緒性等協助後,而使其家 務壓力有所舒緩,進而有助於婚姻關係的提升(Ames et al., 2006; Bird, 1999; Hildingssonab et al., 2008; Willigen & Drentea, 2001; 李青芬、唐 先梅,2008a)。由此可知,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家務分工與婚姻滿意 度間仍可能扮演著調節的角色。 本研究也立基在資源交換論的觀點,除了在家庭權力上從受訪者 與其配偶的相對性來思考,來自雙方原生家庭資源的挹注,也從相對 資源的角度來分析,並認為原生家庭資源的相對提供,將可以有效的 調節家務分工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也就是當家務參與相對多於配 偶的一方,將因差距越大,婚姻品質越低。但當自己原生家庭資源提 供多於配偶,將因資源的獲得,權力的增加,而使原本下降的婚姻滿 意度得以緩和。因此,本研究認為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家務分工對婚 姻滿意度的關係上,是具有干擾效果的。. 此外,資源交換論認為家庭決策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也和夫妻 35.

(40) 彼此間所擁有的相對資源有關(Blood & Wolfe, 1960)。當原生家庭資 源的提供亦被視為是個人在家庭中的資源時,也就不難了解原生家庭 的支持與介入是影響家庭決策與婚姻關係間不可忽略的要素(Bolak, 1995; Oropesa, 1997)。同時夫妻在家中握有較多家庭決策權的一方, 其擁有較高婚姻滿意度的情況,將因原生家庭在家務或金錢等資源提 供後,使其在家中的家庭決策力能更為提升,同時也使其對婚姻關係 更為滿意(Blood & Wolfe, 1960; 陳若琳,2010)。因此,本研究認為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家庭決策對婚姻滿意度的關係上,可能具有干擾 效果。. 二、「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調節「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 時所產生的性別差異 過去研究對於「性別」的討論,多半將其區分為「生理性別」 (sex) 與「社會性別」(gender)。前者指的是男性或女性在生理上的差異, 其強調的是個體與生俱來的生物性特徵,屬於生物學的範疇(晏涵 文,2002);後者則認為性別乃是社會建構下的產物,意指社會對男 性與女性在社會行為與性格特質上所賦予的意義與評價,而個體所反 映出的性別表現乃是身處社會脈絡下的社會現象與文化事實,具有心 理學、社會學雙層意義。(Measor & Sikes, 1993; 林芳玫、張晉芬, 1999;陳皎眉、王叢桂、孫蒨如,2002;劉秀娟,1998)。符號互動 論也認為社會文化是決定性別角色形成的重要因素,即個體自出生起 即會透過社會化及內化的過程習得屬於自己的性別角色樣貌(Brym & Lei, 2007; Macionis, 1997; 葉肅科,2011)以及社會所期待的性別 角色規範(Luepton, 1984; 黃宗堅等人,2004;陳素秋,2004) 。且當 男性或女性一旦做出違反社會所賦予的性別角色行為或期待時,將會 36.

(41) 受到來自眾人輿論的壓力(唐文慧、李惠茹,2004;陳皎眉等人,2002) 。 自工業革命以來,經濟結構的改變,「男主外,女主內」分工模 式,乃成了時空背景下的普世價值(Bernard, 1981)。尤對向來強調 以父系「家族」為單位傳統華人社會,儘管隨著社會結構的變遷,強 調以父系為主的優勢特徵雖有些許衰退的趨勢,但傳統依循角色分工 的特徵卻仍依舊維持相當的影響力(葉光輝、黃宗堅、邱雅沂,2006)。 也因此,回應到當今的台灣社會,由於男性仍被視為是家中家計的主 要的擔負者,致使男性在婚姻關係中仍握有較多的權力且處於優勢地 位(田安里等人,2006;黃馨慧,2000),反觀儘管女性婚後仍是全職 的工作者,但因受限於社會對於女性照顧家庭的角色要求與期待,使 得女性於婚後,除了仍得家務一肩扛外,還得面對許多來自婚姻生活 的配合與適應 (呂玉瑕、伊慶春,2005;唐先梅,1996;高旭繁、陸 洛,2006)。 本研究在家庭權力的操作上包含著以女性角色為主的家務工 作,及以男性角色為主的家庭經濟決策。另在原生家庭資源的提供方 面,也同時包含著女性特質的家務工作,以及屬於男性責任的經濟概 念。也因此本研究認為僅從相對資源來看原生家庭的資源提供,是不 能真正反應華人社會的特質。反觀規範資源的觀念乃具有相當的影響 力。有研究發現:原本妻子因繁重的相對家務參與量及家務壓力,而 導致婚姻品質下降的情況,會在因父系規範賦予夫家要求「媳婦」的 合理性,以及夫方原生家庭藉由金錢或料理家務等協助而強勢干預媳 婦家庭生活的作為,迫使夫家對於媳婦在家務與金錢等方面所提供的 協助,反倒會增加女性的心理壓力,進而降低其婚姻品質(Willson, Shuey, & Elder, 2003; 孔祥明,1999;林津如,2007;賈浩妃、陳秉 華,1999)。但對丈夫而言,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故「原生家庭資 37.

(42) 源挹注」在調節「家務分工」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時,可能會 因性別而有差異。本研究立基在規範資源論的觀點,同時也認為在「家 務分工」對「婚姻滿意度」的影響中,「原生家庭資源挹注」之干擾 效果,將因性別而有所不同,也就是女性做家務工作,可能會視是自 己的本分,故當來自於配偶原生家庭相對資源越多,因而壓力可能越 大,而導致婚姻品質下降的情況。因此,本研究將進一步了解雙方原 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家庭分工對婚姻滿意度的關係上,是否具有性別差 異的干擾效果進行驗證分析。. 而「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調節「家庭決策」與「婚姻滿意度」 時所產生的性別差異方面,過去有研究認為身處傳統性別分工的模式 下,夫妻對家庭決策力看法愈相似,將有助於雙方婚姻滿意度的提 升,但仍以丈夫為主要家庭決策者的婚姻滿意度最高(Gray-Little, 1982)。這可能是丈夫為主要家庭決策者是符合個人及社會的期望, 也因此當原生家庭經濟資源的提供是其配偶方高於丈夫本人時,角色 的期望受到衝擊,其壓力則可能增加(董秀珠、楊連謙,2004)。 近期有研究發現,傳統婚姻體制中的父系結構對於當代家庭決策 與婚姻關係確實造成了些許的衝突(劉惠琴,1996)。其中主要的原因 不外乎與傳統性別角色間的不一致性有關。故以資源換取家庭決策權 的作用仍得視個體所處的文化脈絡而定,即文化規範對於不同性別的 期待,勢必也會牽動夫妻的家庭決策力,進而影響婚姻滿意度(Zuo, 2009)。因此本研究認為在「家庭決策」對「婚姻滿意度」的影響中,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之干擾效果,將因性別而有所不同。. 38.

(43)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是採次級資料的分析方式,作為資料分析的來源。因此,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將就本研究架構與假設加以陳述;第二節 資料來源,將針對本研究的資料來源、次級資料分析(包括:選擇次 級資料庫作為檢驗研究議題的原因、本研究運用次級資料庫可能會遭 遇的困難及因應策略)以及研究變項之操作型定義加以說明;接著在 第三節 研究對象,將就本研究所分析的樣本特徵,以描述性統計的 方式進行介紹。.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假設. 本研究針對所提出之問題與假設進行相關變項的檢驗與分析;茲 將分就研究架構及研究假設進行說明。. 壹、研究架構 本研究在透過資源理論及相關文獻的探討,提出的研究架構如圖 3-1-1,主要探討「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 度」間所扮演的角色。. 一、自變項(Independent Variable)- - 家庭權力 本研究的自變項為家庭權力,其中家庭權力架構乃是從家務分 工、家庭決策等二個概念來呈現勞務與經濟面的權力內涵。而本研究 所指的家務分工乃包括:受訪者與配偶在過去一年家務分工的相對頻 率。而本研究所指的家庭決策乃是指受訪者與配偶在買高價位的家庭 用品的決策能力。. 39.

(44) 二、依變項(Dependent Variable)- -婚姻滿意度 本研究之依變項為婚姻滿意度。本研究所指的婚姻滿意度泛指受 訪者對於自己婚姻狀況的整體主觀滿意程度。. 三、調節變項(Moderator Variable)-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 本研究之調節變項為原生家庭資源挹注。而本研究所稱的原生家 庭資源挹注,依其來源與類型再區分為:原生家庭的相對所費提供、 原生家庭的相對家務協助、原生家庭的相對買屋/做生意費用協助等 三個面向。. 四、控制變項(Control Variable)- -個人背景 本研究之調節變項為受訪者的個人背景變項,乃分別包括:性別 角色態度、受教育年數、受訪者工作狀況等變項。. 40.

(45)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 原生家庭的相對所費提供 原生家庭的相對家務協助 原生家庭的相對買屋/做生意費用 協助. 婚 姻 滿 意 度. 控制變項. 家庭權力 1.家務分工 2.家庭決策. 性別角色態度 受教育年數 受訪者工作狀況 性. 圖 3-1- 1 架構圖 41. 別.

(46) 貳、研究假設 假設 1:在當代臺灣社會,男性的家庭權力會高於女性;來自男性原 生家庭的資源挹注會高於女性原生家庭的資源挹注;男性的 婚姻滿意度會高於女性的婚姻滿意度。. 假設 2:在控制個人背景變項之下, 「家庭權力」會對「婚姻滿意度」 產生顯著影響。當個人在家中所擁有的相對權力越高,則其 婚姻滿意度也越高。 假設 2-1:在控制個人背景變項之下, 「家務分工」會對「婚姻滿意 度」產生顯著影響。當受訪者在家中所做的相對家務量 越多,代表其在家中的相對權力越低,則其婚姻滿意度 也越低。. 假設 2-2:在控制個人背景變項之下, 「家庭決策」會對「婚姻滿意 度」產生顯著影響。當受訪者在家中所擁有的家庭決策 權越多,代表其在家中的相對權力越大,則其婚姻滿意 度也越高。. 假設 3:在控制個人背景變項之下, 「原生家庭資源挹注」在調節「家 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時,會因性別而有差異。. 42.

(47) 第二節. 資料來源. 茲將分就本研究的資料來源、次級資料分析、以及本研究變項之 操作型定義進行說明。. 壹、資料來源 本研究擬運用「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Taiwan Social Change Survey)第六期第二次家庭組問卷」資料,就目前國內原生家庭資源 挹注、家庭權力與婚姻滿意度間的關係進行分析。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是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人文社會 科學發展處在1983年推動,由社會科學界研究人員規劃執行。該調查 計劃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在於持續收集可供研究分析的資料,以供學術 界及一般大眾瞭解台灣社會近年來的變遷趨勢(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 究所,2012)。因此其研究設計除具有精緻的理論基礎,並立基在華 人的經驗上,且能適時突顯出台灣本土的特殊性。. 貳、次級資料分析 本研究乃運用次級資料作為資料搜集及檢驗研究假設的工具,茲 將分就本研究選擇次級資料庫作為檢驗研究議題的原因、本研究運用 次級資料庫可能會遭遇的困難及因應策略等分述如下。. 一、選擇次級資料庫作為檢驗研究議題的原因 茲將就本研究選擇「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Taiwan Social Change Survey)第六期第二次家庭組問卷」作為檢驗研究議題的原因 說明如下: (一)問卷設計與調查嚴謹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是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人文社會 43.

(48) 科學發展處在 1983 年推動,由社會科學界研究人員規劃執行。該調 查計劃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在於持續收集可供研究分析的資料,以供學 術界進行有關社會變遷之研究分析(章英華、杜素豪、廖培珊,2012)。 也由於該計畫是國家大型調查,因此在調查資料庫的規劃、設計、建 置、維護,乃需要特定人才長期投入,方可在方法論、誤差和正確性、 時效性等研究設計方面維持一定的水準。因此每次調查的抽樣與調查 實務皆由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轄下的調查研究專題中 心,組織了包括:召集人、邀集學界同仁參與調查問卷的設計與討論、 在問卷調查過程為期使訪談順利所進行督導訓練及訪員訓練、實地調 查訪問、資料檢誤、整理與建檔等後續問卷調查之管理業務等專責人 員以團隊方式負責執行。另該計畫近年來亦開始積極參與規劃國際合 作,並憑藉多年來的經驗與調查成果,開始將重要而原創的研究議題 與問項推展到 ISSP 等國際社會調查學界(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 所,2012)。 此外,「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在抽樣程序與研究對象方面, 乃是以台灣地區年滿 18 歲及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為研究母體,並以 台灣地區戶籍資料檔為抽樣名冊(sampling frame),利用分層等機 率三階段抽樣法(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PPS)抽出受訪對象, 故使其擁有取樣範圍廣、具代表性及良好的測量品質等特點。而截至 2006 年底,該計畫也已經公開釋出37份問卷資料檔,使用這些資料 檔發表的論文數量持續增加中,至2012年底為止已有一千二百多篇, 可見該資料庫在學術界乃具有一定的水準與能見度,且廣泛的被學術 界使用(傅仰止、張晉芬,2007)。. 4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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