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教學計畫書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 課程大綱:
課程名稱:(中文) 民商法概要 II
課程名稱:(英文) Cival law & commerce affairs 授課班級 建處3-1 授課教師:姚瑞媚 學分數 2 部定/校定 校定 必修/選修 選修 課程目標: 讓同學認識我國現行民法與商事法的立法原則及其內容,並熟悉民法與商事法在商業經營 活動的運用,進而培養之法守法的精神。 評量方式:作業、考試、口試、上課態度 多元評量原則:1. 期中考 30%、2. 期末考 30%、3. 平時作業(作業、口語評量、小考)30%、4. 學習態度10%、5. 老師可依學生個別差異調整以上各評量比例。 教科書:民商法概要II ( 龍騰) 課程大綱 分配時數 備註 單元主題 內容綱要 講授 示範 習作 其他 票據 1. 票據的基本概念. 2. 票據的法律關係 3. 票據行為 4. 票據的瑕疵 5. 票據權利的取得、行使與保全、 票據抗辯 6. 票據的喪失與補救 7. 票據時效 8. 利益償還請求權 5 1 匯票 1. 背書 2. 承兌 3. 參加承兌 4. 票據保證 5. 追索權 5 2 本票 1. 本票的見票 2. 本票的強制執行 4 2 支票 1. 支票的提示 2. 支票的付款與拒絶 3. 支票的拒 證書與支票的追索絶 權 6 2
教學進度表 週 次 日 期 教 學 進 度 作 業 內 容 備註 預定 時數 章節內容 起訖頁 數 隨堂作業 課外作業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