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校友
校長
序
北醫人,北醫大珍貴的資產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臺北醫學大學本著「百年樹人」的使命,為培育對社會有貢獻的醫學專業人才而創
校。五十年來,北醫從台北東區一隅蛻變為大台北地區最大的醫療體系之一。
北醫大能有今日跨足一校三院所四機構的嶄新局面,實為所有北醫人共同努力的成果。北醫大持續成長茁
壯,無不感謝各時期北醫人勞心勞力、篳路藍縷,辛勤開拓、經營之路,因為這許多人、許多事、許多物,北醫
人有所經歷、有所歷練,成為傑出北醫人所獨有的特質,爾今,不乏各行各業頂尖領導人。
北醫大從無到有、聚沙成塔、積水成河,除了所屬醫學大學、醫療體系持續不斷進步之外,並開枝散葉,
北醫人分佈全球。這許多的北醫人,在台灣社會、甚而世界各地敬業樂業,各司所長、各盡其位,他們努力付
出、貢獻良多,開啟北醫人一頁頁傳奇故事與亙古佳話。
北醫人自早在克難的環境學習,早已習得隨機應變的本事,因為學校資源有限,反倒讓歷屆的北醫人擁有
開放的學風,不被狹隘的醫學觀點所框架,造就日後各行各界優秀的人才。也因此,從
92學年度開始,針對個人
專長、成就、精神領域受到肯定,更為社會有所貢獻者,遴選歷屆傑出校友北醫人,頒發傑出校友獎,以期成為
校友楷模,提攜與輔導新進學子,將北醫人優秀學養與文化特質永續傳承。
2010年北醫大歡慶五十週年創校之際,專訪並記錄歷屆各領域傑出校友,其中包括企業經營有成趙宇天、
林元清、李祖德、阮仲洲校友,醫學研究領域有所專研的蔡芳洋、張文昌、湯銘哲、蔡錦華校友,以及致力於公
共服務的黃勝雄、李良雄、陳時中、劉啟群校友等人的故事,集結出版《傑出校友風雲錄》專書,註記傑出校友
北醫人在什麼樣的因緣際會成為北醫大新鮮人?他們學習在北醫、畢業於北醫後的點點滴滴,如何下定決心、立
定目標、努力不懈、積極奮鬥,掙出屬於個人的一片天。
2010年北醫大整體發展目標訂定為「追求研究、教學及醫療的深度」,從研究、教學、醫療服務以及爭取
國際排名著手,像是進入頂尖研究中心、強化產學中心、讓國內外院士級人才常駐本校,落實品德教育、轉譯醫
學教育、增加國際認證導向課程、選定國際標竿且深度的學習,期許作到醫療科別領先全國、廣邀領域頂尖人
才、以符合綜合大學指標、進入世界五百大為目標。諸如總總,北醫大感謝傑出校友們的回饋與服務奉獻,不論
是有形的資金贊助、教學服務,無形的精神支持、醫學領域研究的躍進與刺激等等,大家共同挹注心力,共同努
力,讓北醫大更茁壯、希望相隨!
臺北醫學大學校長
編輯手記 / 傑出校友的遴選發端
編輯
手記
北醫創校五十年來,已培育超過三萬名畢業校友,他們在醫療領域,甚至政商各界,都有豐碩的成果。從
校園中的年輕學子,轉變為可以提攜輔導後進的校友楷模,人,正是支撐北醫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北醫對國內
外最大的貢獻。
為了彰顯這些校友的傑出成就,北醫自
92學年開始,設立傑出校友的獎項,至今已有十五位得獎人,分別
在學術、企業經營及公共服務等領域有卓越的表現,他們是北醫產出品質保證,也是「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最
佳的示範。
值此五十周年校慶,我們特別企劃出版這本《傑出校友風雲錄》,訪談傑出校友得獎人,企盼透過他們的
經驗分享,建立起校友楷模,成為學子的典範。
總編輯
傑出校友的
遴選發端
本校第一筆巨額的百萬美金捐款,產生於民國
88年,當時學校正計畫興建北醫建校以來最大的建築──醫
學綜合大樓,經藥學系校友、師長及當時的胡俊弘校長,向經營美國華生大藥廠的趙宇天校友(藥四)勸募,趙
宇天校友瞭解母校需求後,慨然允諾捐獻美金壹佰萬元,遂成為本校創校以後第一筆驚人的巨額捐款。
趙宇天校友事業有成,捐獻母校,象徵北醫人飲水思源的傳統美德,是傑出校友的典範,胡校長乃倡表揚
傑出校友。
93年4月27日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初審會議通過。目前的傑出校友遴選辦法與程序如下:
1. 遴選作業統一由執行秘書對外發言,負責公佈決選程序及結果等,必要時始由主任委員對外補充。參與本次作
業的委員及工作人員,對參與遴選的候選人名單及委員發言內容一律不得私自對外透露。委員得透露候選人總
人數及得獎人姓名與事蹟,與得獎評語。
2. 每年一月公告候選人條件,公開徵求期間為期三個月,候選人應繳交臺北醫學大學XX年傑出校友推薦表暨相
關資料,送校友中心辦理。
3. 委員若為候選人應立即迴避參與遴選作業。
4. 收件截止日後,召開初審會議,審議決選程序及原則。承辦單位報告收件狀況,提報各候選人資料,由委員提
議是否補件。
5. 初審會議委員決定資料審查形式,並於每類投票中,採不記名多票式圈選,選出各類前三分之一高票者參與決審。
6. 決選程序,依領域個別進行,各領域需宣讀候選人之推薦資料,並經委員審視。每一委員需提出評論,並記錄
之;必要時舉行辯論,經公開討論後,由主席裁示投票。
7. 決選必須遴選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出席,投票一律採不記名方式進行。決審採每委員每類一票制,委員得不投
票,得獎人之票數需獲得絕對多數,若未獲絕對多數,該類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