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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航前途,是十分輝煌的。 從民國四十八年出長臺航以來,這位老資格的專 家,覺得在這擅長的九年零五天董事長任內,有兩件 事情,是值得他自己引以為慰的,第一件是在蓋航九 年零五天巾,偉管其他航業公司不幸海難頻仍,可是 臺航公司從未發生海難,不論船員、旅客未有一人死 亡三逼出汪辜航全體上下努力的結果。第二件則是促成 了辜澎航線、強迫性的旅客意外保險的立法以及實施 ,使臺澎這條危險航線上的臺航旅客,可以獲得最高 十萬元的保除賠償,而這一保險的質施,到了現在, 仍然有許多旅客不知道,可是在購買船票時,公司已 給旅客買了保臉,一且不幸發生海 e難 9 便有賠償了。 說到這一段事,這位老教授便與轍勃勃,他認為 這是海事上一件大事,因為在危險的航線上發生海難 ,在未位改「海商法 L 以前,對於船公司及蒙難家屬 都是一和無法彌補的損失,為了保障公司與旅客的安 全,必頭要實施保障,而且這一保險是強迫性保險, 可不是一件容易的卒,要達成這種強迫保險,首先要 有法律根攘 9 因此,在民國五十一年七月廿五日,立 法院終於在航業界的要求下,通過增訂海商法第一二 一條,這條條文如下 •• 「旅客於實施意外保險之特家 航線及地區,均應投保意外險,保險金額載入船票, 視同契約?其保險費包括於票價內,並以保險金額為 損害賠償之最高額,前項特家航線地區及保險金額由 交通部訂家之。 L 以後便有了法律依攘。由於畫航公A
ii 持 i!ii 4 •• ‘ 司負責了高雄馬公家期客運的責任,而馬高航線是一 條危險航道,還於民間五十三年七月一日,呈詰交通 部核准,指定高馬線為特定航線,實施旅客意外險, 保險金額定為臺幣十萬元,保險費在票價內扣除,不 增加旅客的額外負擔,並巳於五十三月二月一日開始 實施。 王洸並且指出,在承保保險公司方面,也有相當 的周折,最初是拾詢臺灣人壽保險公司,每人保險費 單程為臺幣十四元,寸金航以 H 前該線票價大多數只四 十元,無力負擔,不得巴,與美商亞美保險公司( 〉白白的。但口 H旦叩門口已 MO 口已叮口已叩門司已芯片凹的 CG ﹒)高 詢,其保險費每人每次為美金五分,合毫幣二元,保 費低廉,華航師與其簽約,辦理至 A寸 9 尚未發生任何 一次賠償,到第二次緝約時,該公司更自動降低為每 次畫幣二兀九角。教授認為,由此可見,在保險業務 及推廣方面,我們的保時公司是應如何改進了。 當然,這位海學大師最令人稱逅的?還是閒創了 近代航運學學術土的研究工作,除了四十五本巨著外 ,對於海事法銳的創制,最多建樹。據統計 9 在我國 的海事法姐中,如海商法、船抽法、船的登記法、引 永注等重要法典,或由主(奉命起草,或由其建議位正 ,於完成立法程序後,至今仍在施行,奠家了我國航 政之建制,使理論與實際能融為一鹽,同時,這四十 五本著作,使大學交通管理系與航運管理系主要課程 之教材,全部完成。他本人並在國立政大、成大、海 - 22 一-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