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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的「金玉良姻」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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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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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的「金玉良姻」重探

歐麗娟

國立臺灣大學 中國文學系 教授

摘要

由於《紅樓夢》伊始便嘹亮奏出「金玉良姻」的主旋律,一般在二元對立的思考架構 下乃視之為木石情盟的壓迫者,與「金」有關的人物也隨之淪為罪惡因子。唯經過仔細檢視 與通盤考察,本文發現:「金玉良姻」是對結局的預言,不是敘事的現實;是源於命運的超 現實神諭,並非來自世俗社會的人謀安排,更不構成改變情節發展主軸的動力。超越結果論 的蒙蔽與誤導,從客觀的統計結果可見,小說中「金玉良姻」被提到的次數、延續情況、當 事者的心態、尤其是輿論涵蓋面,都遠不如「木石姻緣」,在在指向寶、黛的聯姻才是故事 鋪陳的主軸,而此一結果極有助於對包括薛姨媽、薛寶釵、賈寶玉等相關人物的正確定位; 至於〈慈姨媽愛語慰痴顰〉、「待選」、「金項圈」、「紅麝串」、「柳絮詞」、《紅樓夢 曲•終身誤》等諸多情節的意義,也隨之重新獲得釐清,實則寶釵才是寶玉「祿蠹說」的真 正同道,顯示小說家對人情世事之複雜幽微的洞澈之深。 關鍵詞:金玉良姻、《紅樓夢》、賈寶玉、薛姨媽、薛寶釵 通訊作者:歐麗娟,E-mail: lcou@ntu.edu.tw 收稿日期:收稿日期:2016/06/12;修正日期:2016/08/15;接受日期:2016/09/20。 doi: 10.6210/JNTNULL.2016.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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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敘事中的輿論涵蓋面

由於《紅樓夢》伊始便嘹亮奏出的「金玉良姻」主旋律(見第五回),在與黛玉眼淚 殤逝的楚楚哀音並列之下,幾乎被定調為一種殘害忠良的惡勢力,於「現實/理想」、「人 為/自然」、「謀略/純真」、「世俗社會/靈性自我」的二元架構下,凡屬「金玉良姻」 的相關人等也都被打上負面烙印,在獵巫(witch-hunt)般的心理下遂行道德審判與論非定 罪。1 但若客觀地檢驗有關黛玉婚戀的全部情節,可以發現,真正表示支持金玉良姻並付諸 行動的人,只有宮中的元妃,最明顯、最重要的一次,即表現在賜禮的落差上(第二十八 回)。一般人感受到作者強烈預告的「金玉良姻」,也因此都注意到元妃於端午節賜禮時所 透露的暗示,卻忽略這只是作者敘事中的一個面相而已,是在整體結構上對於「結局」的安 排,屬於蓋棺定論式的讖說,只不過在「命運暗示」的手法下形成魅影般的預言;但在到達 這個終極「結局」之前,情節的發展卻可以有各式各樣的情況,而這些情況未必是朝向這個 結局的直線趨近,反倒可以是意外的果實。就小說中對寶玉的婚姻描述,以賈府人員各方所 反映出來的實際心態而言,在寶玉的婚配對象上,都只有林黛玉為不二人選。甚且從客觀 的統計結果來看,「金玉良姻」被提到的次數、延續情況、當事者的態度、尤其是輿論涵蓋 面,都遠不如「木石姻緣」。 由於黛玉具備了各種主、客觀的優點,包括貴宦出身的家世背景、秀異出眾的天賦、絕 色非凡的美貌以及自幼良好的正統教育,再加上賈母愛屋及烏的加倍移情,因此到了賈府依 親之後深受長輩寵愛,甚至進一步被視為寶二奶奶的主要人選。 寶、黛的聯姻可能性極高,書中對此多所暗示,諸如:第二十五回王熙鳳以當家理事者 的身分,當眾對黛玉開了林黛玉這樣的玩笑:「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還不給我們家作 媳婦?」同時指寶玉道:「你瞧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 點還玷辱了誰呢?」2其中,「吃茶」反映了清代的婚俗: 婚禮行聘,以茶葉為幣,滿漢之俗皆然,且非正室不用。近日八旗納聘雖不用茶, 而必曰下茶,存其名也。上自朝廷燕享,下至接見賓客,皆先之以茶,品在酒醴之 1包括:認定薛姨媽與王夫人合謀,以虛情假意陷害黛玉;薛寶釵一心想當寶二奶奶,取媚長輩、籠絡 四方,其志趣與寶玉對立悖反,互斥不容,等等。相關論述多至不可勝數,可參劉春燕。〈20世紀薛寶釵研 究綜述〉,《河南教育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期(2003):47-54;甘豔。《近五十年來釵黛形 象研究及反思》(碩士論文,華中師範大學,2006)。 2【清】曹雪芹、高鶚,馮其庸等校注:《紅樓夢校注》(臺北市:里仁書局,1995),25回,397。 以下所引文本,皆出自此書,僅隨文標示回數,不再一一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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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3 如果不是上級長輩心意所趨已經顯朗,擅於揣摩上意、謹守分寸大體的王熙鳳絕不敢如此露 出形跡,拿寶玉的終身大事亂開玩笑,因而此回脂硯齋更批道: 二玉事在賈府上下諸人,即看書人、批書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書中常常每每道 及,豈其不然,嘆嘆。4 果然,信定二玉為一段好夫妻的賈府上下諸人中,還包括興兒認為寶玉的對象「將來准是林 姑娘定了的,……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准的了」(第六十六回);又 瀟湘館的婆子們敦促薛姨媽「到閑了時和老太太一商議,姨太太竟做媒保成這門親事是千妥 萬妥的」,連薛姨媽也斷言「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第五十七回),可見府中 上下的眾望所歸。參照續書第八十二回所描寫,一位從薛姨媽處來送蜜餞荔枝的婆子道: 「怨不得我們太太說這林姑娘和你們寶二爺是一對兒,原來真是天仙似的。」又襲人見香菱 受欺於正室,物傷其類,至黛玉處探口氣,原因即是思及「自己終身本不是寶玉的正配,原 是偏房,……只怕娶了一個利害的,自己便是尤二姐香菱的後身。素來看著賈母王夫人光景 及鳳姐兒往往露出話來,自然是黛玉無疑了。」由此可見,襲人心中也認知黛玉會是寶玉的 正室,在在屬於前八十回的一貫延續。 客觀而言,在賈府生活中,二玉姻緣「書中常常每每道及」的次數,與金玉良姻並不相 上下,並且在許多方面都更勝一籌: 一、道及二玉姻緣的時間涵蓋面自始至終,從第二十五回到第六十六回;提到金玉良 姻之處,卻都集中於前半部,見諸第二十八回、第二十九回、第三十二回、第三十四回、 第三十六回,此外,第八回鶯兒只轉述了一半,並且只涉及金而未有玉,更沒有牽連「姻 緣」,其實應該不算。 二、道及二玉姻緣的一干人等遍見於上上下下,來自各方,包括鳳姐、薛姨媽、婆子、 興兒,以及給予這些人此一判斷根據的賈母,甚至還有續書中的襲人、王夫人,形成了全面 性的、具有客觀基礎的現實輿論。 金玉良姻之說則不然,一次是鶯兒轉述了一半、一次是寶玉夢中所言,但全部都屬於兩 種類型:一種是表達或轉述和尚的交代,也因此皆出自薛家成員之口,包括轉述此一神諭的 薛姨媽;另一種則是源於黛玉的心魔,在不放心的情況下放大了神諭的陰影,造成自己糾纏 3【清】福格:〈茶〉,《聽雨叢談》(北京市:中華書局,1959),卷8,151。 4甲戌本夾批,【清】脂硯齋等評,陳慶浩(編著):《新編石頭記脂硯齋評語輯校》,增訂本(臺北 市:聯經出版公司,1986),25回,488。以下所引脂批,皆出自此書,僅隨文標示回數,不再一一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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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已的執念,以致念茲在茲,不斷以此自苦並折磨寶玉,這便占了書中提到金玉良姻的一半 次數。因此,提到金玉良姻的人具有身分上的局限性,以及心理上的主觀性。 三、更何況,早期因為和尚有如神諭般的交代,以致把金玉良姻放在心上的薛姨媽,後 來也轉向支持黛玉,請見下文;連續書者都把握到這一點而朝此一方向撰作,於是薛家成員 也從轉述神諭改為撮合二玉,送荔枝的婆子就是薛姨媽之外的另一個例子。 整體以觀之,在前八十回中,「金玉良姻」只不過是一個對未來的抽象預言,並不是敘 事過程中現實情況的客觀反映,以致「金玉良姻」作為一個要素,所發揮的功能是「情節內 容的調劑」而非「情節進展的推動」,亦即豐富了單一的、個別的情節表現,但並沒有改變 整體情節的發展方向,在到達這個終極「結局」之前,故事的編織不僅未曾朝向這個結局直 線趨近,甚至逆折其道,反倒都是以二玉姻緣為主軸。上述的統計清楚證明了「金玉良姻」 的現實意義,主要是在黛玉的心理、二玉的情感試煉上,並且於第三十六回以後便不再出現 這個神諭,因此,就情節發展而言並不具備制約、影響的動力。換句話說,「木石姻緣」是 實,「金玉良姻」是虛;「木石姻緣」是主,「金玉良姻」是賓;「木石姻緣」是現在式, 「金玉良姻」是未來式;「木石姻緣」始終如一,「金玉良姻」則半途而廢。這是釐清文本 事實後的真相。 而「二玉姻緣」的形成來自於長輩們的開放性,其中尤以薛姨媽的心態、做法最堪注 意,必須重新探究。

貳、長輩們的開放性

前引續書第八十二回自薛姨媽處來送荔枝的婆子說道:「怨不得我們太太說這林姑娘和 你們寶二爺是一對兒。」這並非續作的離題敗筆,反倒是如實繼承的一體延伸。但歷來讀者 總是因為薛姨媽兩度表示「金玉良姻」,包括: • 薛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 婚姻」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第二十八回) • 薛蟠……也因正在氣頭上,未曾想話之輕重,便說道:「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鬧, 我早知道你的心了。從先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見寶 玉有那勞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動護著他。」(第三十四回) 因而直覺地認定薛姨媽在此一圖謀下,必然敵視黛玉為競爭對手,暗中離間陷害,也以虛情 假意為籠絡的手段,且寶釵也是母親的共謀者。但事實卻是大相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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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薛姨媽兩度表示的「金玉良姻」,乃是出於和尚的指示。這位禿頭和尚既能夠提 供人間所無的海上方,對寶釵那「憑你什麼名醫仙藥,從不見一點兒效」(第七回)的病症 發揮療效,自然獲得了如天神般令人信服的權威,以致薛家對他言聽計從,第八回清楚說明 了「金玉良姻」正是出於和尚的神諭。當時寶釵賞鑑通靈寶玉(此際距其初至賈府頗有一段 時日,而黛玉早在剛來到賈府的第一晚便好奇詢問,理應第二天即已看過),玉上刻有「莫 失莫忘,仙壽恒昌」這兩句「癩僧所鐫的篆文」,鶯兒聽了,感到恰恰與金鎖上鏨的「不離 不棄,芳齡永繼」是一對,於是寶玉央求也要賞鑑寶釵的金鎖: 寶釵被纏不過,因說道:「也是個人給了兩句吉利話兒,所以鏨上了,叫天天帶著; 不然,沉甸甸的有什麼趣兒。」……寶玉看了,也念了兩遍,又念自己的兩遍,因笑 問:「姊姊這八個字倒真與我的是一對。」鶯兒笑道:「是個癩頭和尚送的,他說必 須鏨在金器上……」寶釵不待說完,便嗔他不去倒茶,一面又問寶玉從那裏來。 由此清楚可見,通靈玉的「莫失莫忘,仙壽恒昌」是「癩僧所鐫的篆文」,金鎖上「不離不 棄,芳齡永繼」的吉利話,也「是個癩頭和尚送的,他說必須鏨在金器上」,還「叫天天帶 著」,足證寶釵不愛花兒粉兒的卻願意戴著金鎖,全然是受命之下的不得不然;而薛姨媽 所謂「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同樣是出於和尚的叮囑,由第 三十六回寶玉在夢中喊罵說:「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是金玉姻緣,我偏說是木石姻 緣!」更證明如此。這位先知般的癩頭和尚如同月下老人一般,居間支配了兩人的姻緣,分 別給了「正是一對」的天意,薛姨媽只不過是遵從和尚的指示而已,之所以透露給薛蟠,是 因為喪夫從子、長兄如父的倫理模式,女兒的終身大事須由寡母長兄主持之故。 當然,從薛姨媽也向王夫人透露此一神諭的作為,其心中未嘗沒有考慮到寶玉的意識, 然則傳統婚姻既是父母之命,連黛玉對木石情盟的擔憂,都包括「所悲者,父母早逝,雖 有銘心刻骨之言,無人為我主張」(第三十二回),則即使薛姨媽有此一考量,又何罪之 有?何況這還只是一種考慮,固然姊妹之間閒談涉及兒女之事,晚輩寶玉也聽說了「金玉良 姻」,但彼此並沒有說定之類的積極作為;再加上隨著時間的演變,薛姨媽因為疼惜黛玉而 改變主意,不但是大有可能,事實也正是如此。再則,王夫人、薛姨媽姊妹並沒有陰謀促成 金玉良姻的痕跡,相反地,薛姨媽後來還表現出保護並促成二玉情緣的用心,第五十七回 〈慈姨媽愛語慰痴顰〉這一段情節中蘊含了豐富的意義,卻被讀者或者忽略、或者誤解,必 須仔細推敲。 當紫鵑為了測試寶玉真心,謊稱黛玉不久就要被接回蘇州,遠離賈府,而且註定不可挽 回時,寶玉衡情度理,認知到此一結果誠屬必然,於是在極痛巨悲之下登時發起狂病,失魂 落魄,如同半死,從而怡紅院陷入愁雲慘霧,眾人皆哭,立刻通報賈母、王夫人。襲人趕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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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瀟湘館找來肇事者紫鵑,不料寶玉一見便噯呀一聲哭了出來,恢復神智,大家方都放下心 來,細問才知是紫鵑說「要回蘇州去」一句玩笑話引出來的,賈母流淚道:「我當有什麼要 緊大事,原來是這句頑話。」又向紫鵑道:「你這孩子素日最是個伶俐聰敏的,你又知道他 有個呆根子,平白的哄他作什麼?」此時,薛姨媽緊接著說了一番關鍵話語,勸道: 寶玉本來心實,可巧林姑娘又是從小兒來的,他姊妹兩個一處長了這麼大,比別的姊 妹更不同。這會子熱剌剌的說一個去,別說他是個實心的傻孩子,便是冷心腸的大人 也要傷心。這並不是什麼大病,老太太和姨太太只管萬安,吃一兩劑藥就好了。 這段話的至關重要,在於寶、黛雙方所表現的生死以之的強烈反應,最容易被懷疑到男女之 間的私情密戀,而這卻是當時詩禮簪纓之族所深惡痛絕的「淫濫」,一種形同不貞的道德出 軌,5攸關「性命臉面」(見第七十四回王夫人對園中撿著繡春囊之事所言),足以使當事 人身敗名裂。參照第九十七回寫黛玉一聽二寶聯姻便忽焉致病,賈母即起了疑竇,明說道: 「孩子們從小兒在一處兒頑,好些是有的。如今大了懂的人事,就該要分別些,才是做女孩 兒的本分,我才心裏疼他。若是他心裏有別的想頭,成了什麼人了呢!……咱們這種人家, 別的事自然沒有的,這心病也是斷斷有不得的。」可見續書雖然筆調刻露一無蘊藉,缺乏美 感,卻是把握到此一禮教精神的。 據此而言,當寶玉從失魂迷痴中甦醒,眾人才剛剛從緊張擔憂中回復理性,還沒有餘 心查考寶玉的過度反應有違常情之際,薛姨媽以其尊長的權威身分進行認知引導,於第一時 間就將這段「非常情」的事由定調為青梅竹馬的「深厚友情」所致,等於是在大家還沒有機 會產生懷疑之前,就把所有的思緒引導到正常合理的方向,免除了寶、黛之戀的一場重大危 機,也為兩人提供了絕佳的安全掩護。試看當事人林黛玉在事後的反應,便足以明白這一 點: 黛玉不時遣雪雁來探消息,這邊事務盡知,自己心中暗嘆。幸喜眾人都知寶玉原有些 呆氣,自幼是他二人親密,如今紫鵑之戲語亦是常情,寶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 別事去。 所謂「幸喜眾人……不疑到別事去」的「別事」也者,即男女之間的私情祕戀,正清楚表示 5第一回曹雪芹藉石頭所批判的「佳人才子等書,則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終不能不涉於淫濫」,其 中的「淫濫」便是指媒聘之前就已發生的男女私情,是違背禮教的心靈不貞,比今天專指色欲的用法更為嚴 格,不可以常識理解。詳參歐麗娟。〈論《紅樓夢》的「佳人觀」─對「才子佳人敘事」之超越及其意 義〉,《文與哲》,24期(2014):1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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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黛玉對於大家沒有懷疑到兩人的私情,充滿慶幸;而令大家不加懷疑的「自幼是他二人親 密,如今紫鵑之戲語亦是常情」的詮釋,豈不正是薛姨媽一開始所採取的定調方向?換句話 說,大家很可能發生的懷疑念頭在還沒有進入大腦意識之前,就被薛姨媽的一番話杜絕,詮 釋權乃被「青梅竹馬」的正當感情所獨占,於是根本地解除了災難的警報。必須說,無論是 出於刻意的策略運用,還是來自善意的自然流露,薛姨媽在第一時間用來解釋情由的一番話 語,確確實實發揮了護衛寶、黛二人的絕大效果;6再加上隨後到瀟湘館的探視說親一節,整 回的描述在在如實吻合回目中對薛姨媽之「慈」、「愛」、「慰」的扼要定評。7 最關鍵的是,薛姨媽始終沒有動用到「父母之命」強度關山,既未曾說定二寶親事,更 拒絕將黛玉配給兒子薛蟠,以免糟蹋了黛玉,反倒提議為二玉說親: 薛姨媽……又向寶釵道:「連邢女兒我還怕你哥哥遭塌了他,所以給你兄弟說了。別 說這孩子,我也斷不肯給他。前兒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說給寶玉,偏生又有了人家, 不然倒是一門好親。前兒我說定了邢女兒,老太太還取笑說:『我原要說他的人,誰 知他的人沒到手,倒被他說了我們的一個去了。』雖是頑話,細想來倒有些意思。我 想寶琴雖有了人家,我雖沒人可給,難道一句話也不說。我想著,你寶兄弟老太太那 樣疼他,他又生的那樣,若要外頭說去,斷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與他,豈不 四角俱全?」……婆子們因也笑道:「姨太太雖是頑話,卻倒也不差呢。到閑了時和 老太太一商議,姨太太竟做媒保成這門親事,是千妥萬妥的。」薛姨媽道:「我一出 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 從為邢岫烟說親於薛蝌、拒絕將黛玉說給薛蟠這兩件事,就足以證明薛姨媽雖然溺愛薛蟠, 卻並非不明是非、一味護短的昏庸之輩,因此完全不願意為了「素習行止浮奢」(第五十七 回)、「氣質剛硬,舉止驕奢」(第七十九回)的兒子而蹧蹋別人家的好女兒,因此「斷不 肯」將黛玉說給薛蟠為妻,保護黛玉的用心至深。 最值得思考的是,薛姨媽若真有自私心腸與陰險城府,欲排除黛玉以免妨礙二寶的「金 玉良姻」,大可早早利用她與王夫人的姊妹關係,以及「父母之命」的至高權力,直接為薛 6 歐麗娟。《大觀紅樓(母神卷)》(臺北市: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5),第5章〈王夫人論〉,296-302。 7清代姚燮《讀紅樓夢綱領》云:「紅樓之製題,如曰俊襲人,俏平兒,痴女兒(小紅也),情哥哥 (寶玉也),冷郎君(湘蓮也),勇晴雯,敏探春,賢寶釵,慧紫鵑,慈姨媽,獃香菱,酣湘雲,幽淑女 (黛玉也),浪蕩子(賈璉也),情小妹(尤三姐),苦尤娘(尤二姐),酸鳳姐,癡丫頭(傻大姐),懦 小姐(迎春),苦絳珠(黛),病神瑛之類,皆能因事立宜,如錫美諡。」參見一粟(編)。《紅樓夢資料 彙編》(北京市:中華書局,2008),卷3,171。因而,與〈慧紫鵑情辭試忙玉〉並列的〈慈姨媽愛語慰痴 顰〉就不應該獨獨例外,「慈」、「愛」既是由衷之情,「慰」亦是真心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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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向賈母求親於黛玉,豈非更是直截了當?而且在父母之命的合法強制下更能確保無虞,何 必拐彎抹角地捨近求遠,收攬一個完全沒有自主能力的少女的心?「虛情」之舉既全無實 用,還必須承擔夜長夢多的變數干擾,真正的陰謀家當不屑為之,讀者也不應降低小說人物 的智力,以為大家出身的薛姨媽會愚蠢至此,連最簡單的做法都設想不到。既非愚不可及, 只能說是無意為之。 至於在這個過程中,賈母對寶釵的讚美與寶琴的中途插入,乃是小說家高妙至極的神 來之筆。第三十五回賈母道:「提起姊妹,不是我當著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萬真,從我們 家四個女孩兒算起,都不如寶丫頭。」王夫人也證實道:「老太太時常背地裏和我說寶丫頭 好,這倒不是假話。」這意味著賈母和元妃一樣,都是理性客觀之人,即使情感上偏向黛 玉、齡官這一類的性情中人,卻並不盲目偏私,而給予寶釵應得的更高評價,表現出清明的 認識力,乃是曹雪芹用以展現賈母的睿智與胸襟。 當第五十回賈母對初來乍到的寶琴驚豔不已,很快地便對薛姨媽隱隱透露求配之意,這 是小說家用以呈現人心之奧妙本來就是彈性的、會變動的,當新的特殊狀況出現、也帶來強 烈的衝擊時,當下即產生不同的考慮,這完全合乎正常的人性事理;其次,賈府的倫理關係 並非絕對而單一,固然賈府極重孝道,所以賈母具有無上權威,但她並不是一個霸道獨裁的 長輩,往往適時尊重當家者的意志,而子女的婚姻本是以父母之命為主,第七十九回賈赦作 主將迎春許給孫家時,「亦曾回明賈母」,賈母雖不同意卻也沒有反對,原因就是「他是親 父主張,何必出頭多事」,正是一絕佳例示。所以這些晚輩的婚姻,便一直在各種遷就之下 沒有底定,也因此存在更多的彈性空間,變化的可能性就大為提升。換言之,小說家是在呈 現一種連當事人都未必能預料的複雜性,既不是意指賈母變心、為下文二寶成婚做鋪墊;也 不是用來暗示王夫人和薛姨媽,她不看好薛寶釵。陰謀論之類的理解恐怕是附會之說。

參、寶釵部分

若進一步參照第三十七回寶釵所寫〈詠白海棠〉一詩,作為抒情主體以主觀角度的自我 表白,其中更以冰雪自喻其清潔貞正之心性情操,具有個人寫照的自傳意義,所謂: 珍重芳姿晝掩門,自攜手甕灌苔盆。胭脂洗出秋階影,冰雪招來露砌魂。 淡極始知花更豔,愁多焉得玉無痕。欲償白帝憑清潔,不語婷婷日又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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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胭脂洗出秋階影,冰雪招來露砌痕」、「淡極始知花更艷」與「欲償白帝憑清潔」的詩 句,更可見其間一以貫之的精神契合,猶如脂批所云: • 全是自寫身分,諷刺時事,只以品行為先,才技為末。纖巧流蕩之詞,綺靡穠豔之 語,一洗皆盡,非不能也,屑而不為也。 • 看他清潔自厲,終不肯作一輕浮語。 • 好極,高情巨眼能幾人哉! 恰恰呼應了第五回《紅樓夢曲•終身誤》中「山中高士晶瑩雪」的曲文。尤其是這種「清潔 自厲」的精神自然外顯為從實守分、甘於恬淡,不屑於討好家長權貴,只依禮而為、不失大 體的言行,故對「纖巧流蕩之詞,綺靡穠豔之語」的「屑而不為」,也同樣表現在元妃省親 時奉命所作的應制詩上。當時不僅「安心今夜大展奇才」的人是林黛玉,而不是薛寶釵,就 作品表現而言,脂硯齋更指出: 末二首是應制詩,余謂寶、林此作未見長,何也?蓋後文別有驚人之句也,在寶卿有 生不屑為此,在黛卿實不足一為。(第十八回夾批) 對於薛、林二人之手筆都非頌聖之佳作,脂硯齋給了不同的解釋:黛玉是能力不足,想做也 做不到;寶釵則是游刃有餘,卻不屑為之。因此必須說,實際上真正不藉機以應制詩討好皇 妃的人,是寶釵而不是黛玉,恰恰與一般讀者的成見相反。

一、紅麝串、金項圈

從情理邏輯而言,連可以當面討好皇妃的應制詩,寶釵都是「有生不屑為此」,則背 後所為,又更何須故作姿態?則在人物論述中常見的,將寶釵腕戴麝香串的做法視為逢迎皇 妃之舉,就顯得不合情理;最多的是視之為希慕金玉良姻的表徵,更屬粗疏已極。細究第 二十八回〈薛寶釵羞籠紅麝串〉的文本所述,元妃所賜之端午節禮項目,乃是:寶玉的是上 等宮扇兩柄、紅麝香珠二串、鳳尾羅二端、芙蓉簟一領,其他人的則如襲人所言:「老太太 的多著一個香如意,一個瑪瑙枕。太太、老爺、姨太太的只多著一個如意。你的同寶姑娘的 一樣。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單有扇子同數珠兒,別人都沒了。大奶奶、二奶 奶他兩個是每人兩匹紗、兩匹羅、兩個香袋、兩個錠子藥。」茲不論李紈、鳳姐等年輕媳婦 另有安排,府中人是依倫理輩分而有等差之別,可列表1以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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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元妃端午賜禮品項 成員 禮品項目 賈母 一個瑪瑙枕 一個香如意 鳳尾羅二端 芙蓉簟一領 上等宮扇兩柄 紅麝香珠二串 賈政、王夫人 薛姨媽 一個香如意 鳳尾羅二端 芙蓉簟一領 上等宮扇兩柄 紅麝香珠二串 賈寶玉 薛寶釵 鳳尾羅二端 芙蓉簟一領 上等宮扇兩柄 紅麝香珠二串 林黛玉 眾姊妹 上等宮扇兩柄 紅麝香珠二串 從這個表格中,清楚可見倫理輩分是最重要的依據,至於玉字輩的同一代中又區分出差 異,則是以「家族繼承人」的身分作為標準,眾姊妹將來必屬他姓,則寶釵之與寶玉同級, 便等於是「寶二奶奶」的指派。毋怪乎寶玉疑惑道:「這是怎麼個原故?怎麼林姑娘的倒不 同我的一樣,倒是寶姐姐的同我一樣!別是傳錯了罷?」而敏感的黛玉更領略到其中深意, 道:「我沒這麼大福禁受,比不得寶姑娘,什麼金什麼玉的,我們不過是草木之人!」於是 又掀起二玉之間的一段風波。 其中,黛玉被降為姊妹等級,而寶釵被提升為寶玉一級的差序旨意固然十分明確,但考 察兩個等級的異同,二寶所多出者乃是「鳳尾羅二端、芙蓉簟一領」,其餘與眾姐妹相同者 則是「宮扇兩柄、紅麝香珠二串」,此即襲人所說「只單有扇子同數珠兒」的意思。可見寶 釵左腕上所籠戴的紅麝串子並不是用以區隔釵、黛之別的重要物件,反而正是等同彼此的共 同條件所在。如此一來,將寶釵之籠戴紅麝串視為希慕金玉良姻的表示,便是缺乏證據力的 說法。 既然迥非承蒙欽點之沾沾心理的外顯,而寶釵本性又是如此之不慕容飾,所謂「從來 不愛這些花兒粉兒」(第七回),日常生活中也「從頭至腳可有這些富麗閑妝」(第五十七 回),則其所以特意籠戴紅麝串的原因,便只是對貴妃賜禮的一種禮貌性表示。正如對元妃 無甚新奇的燈謎詩,寶釵會刻意做出「口中少不得稱讚,只說難猜,故意尋思,其實一見就 猜著了」(第二十二回)的反應,這對尊重君臣之倫、謹守人際儀節的性格而言,都是順理 成章的自然表現。 至於寶釵頸掛金項圈的道理亦有異曲同工之處。金項圈是癩頭和尚「給了兩句吉利話 兒,所以鏨上了,叫天天戴著;不然,沉甸甸的有什麼趣兒」,脂硯齋就此說道: 一句罵死天下濃粧艷飾富貴中之脂妖粉怪。(第八回批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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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感無趣,卻又依囑佩掛身上,乃因癩頭和尚所給的冷香丸,是唯一能對其群醫束手無策的 無名喘嗽之症生效的「海上方」,既已確實展示了神通妙驗之超凡能力,其所給予的「兩句 吉利話兒」也因之獲得某種權威性,讓薛寶釵在感到「沉甸甸的有什麼趣兒」之餘,願意對 其「叫天天戴著」的囑咐奉行如儀。則紅麝串、金項圈的佩戴,都從文本中獲得了比追求金 玉良姻更合理的解釋,亦足以提供〈臨江仙〉一詞非關攀附的佐證。 最後,可以補充說明的是,第三十五回寶玉央請鶯兒打絡子一段,往往也被附會為寶釵 「金玉」之心的流露,該描述如下: 寶釵笑道:「這有什麼趣兒,倒不如打個絡子把玉絡上呢。」一句話提醒了寶玉,便 拍手笑道:「倒是姐姐說得是,我就忘了。只是配個什麼顏色才好?」寶釵道:「若 用雜色斷然使不得,大紅又犯了色,黃的又不起眼,黑的又過暗。等我想個法兒:把 那金線拿來,配着黑珠兒線,一根一根的拈上,打成絡子,這才好看。」寶玉聽說, 喜之不盡,一叠聲便叫襲人來取金線。 仔細檢驗,用以絡玉的是金線,而不是金鎖,根本與金玉良姻的組合無關;何況金線是要 「配着黑珠兒線,一根一根的拈上,打成絡子」,黑、金交織,也非單一純色,「金」字更 被削減,無以單獨成配,至此已可見此一主張乃是雙重的以偏概全。再看寶玉的反應,他先 是拍手笑道「倒是姐姐說得是」,極其贊同以絡子籠玉的提議;聽了寶釵的配色之後,更 「喜之不盡,一叠聲便叫襲人來取金線」,若是以同樣的邏輯,豈非應該說寶玉也非常嚮往 金玉良姻?就此即足以顯示,這段情節只是家常歲月裡的一幕生活切片,主要乃用以呈現精 緻優美的配色美學,若強以之證明寶釵暗藏企慕金玉良姻之心,實屬穿鑿已極。

二、〈臨江仙〉

歷來紅學家常把〈臨江仙〉一詞中的「好風頻借力,送我上青雲」說成是寶釵內心企望 「金玉良姻」的象徵,8已有學者正確地指出,金玉姻緣乃是四大家族內部聯姻,中表成親, 門當戶對,根本談不上高攀;再說憑薛寶釵的門第財勢、人品才貌,即使金娃不配玉郎也不 失為其他王孫公子的夫人,所以金玉姻緣在薛寶釵心目中不可能是「送我上青雲」的憑藉,9 此說甚是。但該文推論此闋詞與〈和螃蟹詠〉一樣,都屬於絕妙的諷刺詞,是曹雪芹借題發 揮,寄託其傷時罵世之感慨,這也並不契合該作的情調與意義。 8諸如:鄧小軍。〈薛寶釵《柳絮詞》出處〉,《紅樓夢學刊》,1輯(1981):138;林方直。〈借 來詩境入傳奇〉,載於《首屆國際紅樓夢研討會論文集》,周榮縱(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83),259-260。 9畢華珠。〈《紅樓夢》中薛寶釵《柳絮詞》的借鑒〉,《紅樓夢學刊》,2輯(1989):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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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對這兩句的正確把握,應該包括以下幾個重點,其一,單單就「好風頻借 力,送我上青雲」這兩句的出處,其實還可以追溯到比宋代侯蒙〈臨江仙•詠風箏〉更早的 詩歌源頭,即中唐李賀的〈春懷引〉,其詩云: 芳蹊密影成花洞,柳結濃煙花帶重。……阿侯繫錦覓周郎,憑仗東風好相送。10 所謂「憑仗東風好相送」,乃以東風為攀升傳遠的媒介,以「好相送」解釋風中飄飛的行動 意涵,一反零落無依的悲感而充滿溫馨、期待的正面情致,將向下飄零沉墜的淪落頹靡轉而 為向上昂揚提升的攀高追尋,正是薛寶釵在眾人一片喪敗之音中,力求翻轉而寫出「好風頻 借力,送我上青雲」的脫胎之處。而從整體來看,〈春懷引〉的穠麗纏綿與寶釵〈臨江仙• 詠柳絮〉的瀟灑豁達雖有調性之別,卻都是歌詠柳絮,也同樣具備了詩情畫意,充滿對生命 展望的明朗氛圍,迥然有別於侯蒙〈臨江仙•詠風箏〉的平板刻露、尖直外顯而有失含蓄, 應該才是寶釵〈臨江仙〉真正的血脈所自。11 其次,更應該指出的是,風吹柳絮所送之「青雲」,並不必然就是富貴榮達的同義詞, 在古典文獻中其含意之豐富多元,可以指:青色的雲、高空的雲(亦借指高空)、高官顯 爵、遠大的抱負和志向、隱居,甚至比喻黑髮,12必須視情況而定。從這些用法中,已可見 同一個詞彙竟可以用在截然相反的地方,連類所及,由之延伸組構的「青雲士」、「青雲 客」、「青雲梯」等詞語,也都各自產生了兩種對立的用法,諸如:南朝山水大家謝靈運曾 有「託身青雲上,棲巖挹飛泉」之樂與「惜無同懷客,共登青雲梯」之嘆,13唐詩中則有高 適〈同顏六少府旅宦秋中之作〉的「逸氣舊來凌燕雀,高才何得混妍媸。跡留黃綬人多歎, 心在青雲世莫知」、李白〈夢遊天姥吟留別〉的「腳著謝公屐,身登青雲梯」、杜甫〈北 征〉的「青雲動高興,幽事亦可悅」與〈寄從孫崇簡〉的「牧豎樵童亦無賴,莫令斬斷青雲 梯」等,14都與貴顯榮達無關;而「青雲梯」一語,雖可以比喻謀取高位的途徑,但於上述 詩句中卻是指高峻入雲的山路,引申為高蹈出世、乃至羽化登仙的象徵,在在指向一種超脫 濁世紛擾而飄然世外之逍遙清暢的境界。由此可見,「青雲」一詞的意義完全要依上下文而 定,現代人直覺地以自己唯一熟悉的高官顯貴加以解釋,未免張冠李戴之誤。 再者,以「好風頻借力,送我上青雲」坐實寶釵熱中權貴的罪名,還包括進京選秀女。 但是,所謂「選秀女」,是一種為皇室後宮提供年輕女性,作為指婚對象(妃嬪)和服務人 10【清】康熙(敕編):《全唐詩》(北京市:中華書局,1989),卷394,4439。 11歐麗娟。《詩論紅樓夢》(臺北市:里仁書局,2001),410。 12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上海市: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3),冊11,542。 13兩聯分別出自〈登石門最高頂〉、〈還舊園作見顏范二中書詩〉,見逯欽立(輯校)。《先秦漢魏晉 南北朝詩》(臺北市:木鐸出版社,1983),〈宋詩〉卷2,1166;卷3,1174。 14四段引註分見【清】康熙(敕編):《全唐詩》,卷214,2234;卷174,1780;卷217,2276;卷 222,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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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宮女)的選拔制度,滿清時代所選的秀女都是來自旗人,「八旗所有官員兵丁乃至閒散 之女,須一律參加閱選,如未經閱選便私行聘嫁,該管各官上自都統、參領、佐領,下至本 人父母族長,都要治罪。」15而隨著外八旗與內三旗(即歸屬於內務府的上三旗包衣)的兩 個不同系統,滿清的選秀女制度也分成兩種管道,按《國朝宮史》所言: 凡三年一次引選八旗秀女,由戶部奏請日期。屆日,於神武門外豫備,宮殿監率各該 處首領太監關防,以次引看畢,引出。……凡一年一次引選內務府所屬秀女,屆期, 由總管內務府奏請日期,奉旨後,知會宮殿監。宮殿監奏請引看之例同。16 明確可見兩者分屬不同的系統,彼此互不相干。然而,除閱選的頻率不同外,兩個管道所選 出的秀女也有不同的用途,這才是最大的差別,學者對此有進一步的說明:「其一,八旗 滿、蒙、漢軍正身女子,年滿十三歲至十七歲者,每三年一次參見驗選,選中者,入宮為皇 帝嬪妃或備王公貴族指婚之選,驗選前,不准私相聘嫁。其二,內務府三旗佐領、內管領 下女子,年滿十三歲亦選秀女,選中者,留作宮女,餘令父母擇配。可見,同樣是選『秀 女』,八旗女子和內務府女子中選後的境遇卻大相徑庭。內務府女子被選入宮,多充當雜 役,滿二十五歲才能遣派出宮。17為皇室無償服役十餘年,按當時標準,出宮時已是十足的 『大齡青年』,談婚論嫁談何容易?內務府女子不樂入選,乃人之常情。」18 從這兩種差別來說,元春的「選入宮作女史」,並不是八旗系統的為皇帝嬪妃或備王 公貴族指婚之選,再參照寶釵的情況就更加清楚,第四回寫到薛家「現領內府帑銀行商」、 「是皇商」,顯示與內務府關係密切,19且寶釵之所以來到賈府,便是因為: 15定宜莊。《滿族的婦女生活與婚姻制度研究》(北京市: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第5章〈八旗制 度與旗人婚姻〉,226。 16【清】鄂爾泰、張廷玉等(編纂):《國朝宮史》(北京市: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卷8〈典禮 四〉,「選看秀女」,149。 17本文補註:所謂:「凡選宮女,於內府三旗佐領內管領下,女子年十三以上,造冊送府,奏交宮殿 監督領侍等引見,入選者留宮,餘令其父母擇配。其留宮之女,至二十五歲遣還擇配。」【清】允祹等奉敕 撰:《欽定大清會典》,《文津閣四庫全書》(北京市:商務印書館,2006),卷87,冊620冊,215。 18詳參劉小萌。《清代北京旗人社會》(北京市: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第6章〈旗人的世 家〉,535-536。 19「行商」是專指廣州的十三行而言,這些「行商」在廣州專作國際貿易,故又稱「洋行」。其中有 一兩個「行商」是由「內務府員中出領其事」,因為與皇帝有關,後來就被稱為「皇商」,也就是Hosea B. Morse (1855-1934) 所稱的The Emperor’s Merchants,見Hosea B. Morse. 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 1635-1834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26)。皇商雖只一、二人,但

在十三行中勢力最大,「歐西對華之全部貿易遂操縱於此種『皇商』一二人手」,見梁嘉彬。《廣東十三行 考》(廣州市: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72。另可參趙岡、陳鍾毅。《紅樓夢新探》(北京市:文化藝術 出版社,1991),162-163;羅三洋。〈西風東漸話紅樓─曹雪芹筆下的清朝早期對外貿易〉,《曹雪芹 研究》,5輯(2013):161-171。感謝審查人提供羅三洋一文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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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今上崇詩尚禮,徵採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選妃嬪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 親名達部,以備選為公主、郡主入學陪侍,充為才人、贊善之職。 這段話可以說是元春入宮的進一步補充,可見元春與寶釵的入宮是在「聘選妃嬪外」的另一 個不同的管道與功能,屬於內務府包衣三旗的選秀女系統,並不是作為皇子王公的指婚,而 較偏向宮女性質。如此一來,元春封妃的際遇可能是歷史紀錄中,由內務府三旗所選出的秀 女晉升為妃嬪的少數例子,如學者所指出:「有清一代,內務府三旗女子通過選『秀女』晉 身嬪妃者代不乏人,其母家一躍而為皇室戚畹,父兄子弟多躋身樞要。」20但也可能是融合 了外八旗與內三旗這兩種管道的虛構,無論何者,都說明那是非常態的罕見特例,並非人力 所能爭取。 尤其是,所謂的「凡仕宦名家之女,皆親名達部」,清楚指出這是所有相關家庭都必須 遵守的義務,違逆不得,並非個人意志所能選擇決定,則寶釵的入京待選只不過是遵行朝廷 規定的義務而已,如何能說是存有追求飛黃騰達的雄心壯志?何況,這段情節乃是清代八旗 制度下「選秀女」的反映,被用來做為寶釵來到賈府以發展敘事的方便法門,爾後完全沒有 再加以延續,也一無追求飛黃騰達的跡象,如何能坐實為論?足證讀者應該先瞭解基本的歷 史知識,以免以今律古,錯失正確理解人物的性格真髓。 值得注意的是,此後整部小說完全不再觸及選秀女的相關情節,不僅薛寶釵如此,所有 的少女皆然,呈現出敘事時間上的一致性,因此也沒有寶釵落選與否的問題。至於其他的貴 族千金如黛玉、湘雲等都未見這段際遇,一方面是寶釵於未婚之眾姝中年齡最長,第二十二 回提到「薛大妹妹今年十五歲」,則其來到賈府之時約略十三歲,符合選秀女的年齡底線, 因此最宜於早早運用此一制度;當時其他的少女們年紀尚幼不符規定,爾後小說家又全盤放 棄此一範疇,自當無涉。其次,異姓諸釵各有其來到賈府的合理原因,如黛玉之長期依親、 湘雲之不定期暫住、寶琴之進京發嫁……等等,而薛府舉家來到北京,也須給予適當情由, 「選秀女」乃成為合理化寶釵遷住賈府的方便法門。既然後續皆不再關涉選秀女的元素,則 猶如書中各閥閱大家往往混合了八旗世爵、內務府等特徵,21更顯示出小說家善用其出入於 寫實與虛構的創作特權,不拘拘於現實規範,就此而言,讀者也應謹守文本內容就事論事, 20劉小萌,《清代北京旗人社會》,第6章〈旗人的世家〉,543。 21如賈府始祖賈源、賈演因軍功被封為一等公,屬於八旗世爵的系統,因為內務府成員是沒有爵位的; 而元春的「選入宮作女史」,則又符合內三旗的特徵。再如王家的第一代先祖為都太尉統制縣伯王公(見第 四回),為掌握最高軍權的將官,其第二代也就是王熙鳳的祖父,據王熙鳳所言:「那時我爺爺單管各國進 貢朝賀的事,凡有的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活。粵、閩、滇、浙所有的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第 十六回)則王家應該也是薛家之類壟斷進口商品貿易的「行商」、「皇商」,這又關涉於內務府系統。復觀 史家的第一代先祖為保齡侯尚書令史公(見第四回),第二代即賈母史太君,但到了第三代的史鼐,卻依然 還是擔任第一代史公的保齡侯,見第四十九回「保齡侯史鼐又遷委了外省大員」,並沒有反映隨代降等承襲 的現象。如此種種,皆為小說家時有幻設虛構、不求寫實一致之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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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增字解經。 回到寶釵的〈臨江仙〉仔細重讀,首兩句的「白玉堂前春解舞,東風捲得均勻」就已經 將柳絮的空間位置給予正面定調,以致湘雲率先讚美:「好一個『東風卷得均勻』!這一句 就出人之上了。」接著「幾曾隨逝水,豈必委芳塵」更是以反詰語氣抗阻沉淪墜落的向度, 再透過「萬縷千絲終不改,任他隨聚隨分」的堅定穩住此一人間高度,為進一步的超越提供 良好的基點,與「歷看炎涼,知看甘苦,雖離別亦能自安」(第七回脂批)的貞定之心一以 貫之,甚至 帶有「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22的屹立不拔;最後便是「好風頻借 力,送我上青雲」的向上飛升,反向改變了飄隨逝水、委墮芳塵的下墜命運。由此顯示「青 雲」是掙脫塵俗牽纏、超越地心引力的天空至高點,恰恰對立於「隨逝水」、「委芳塵」之 匍伏糾葛,兼具了詩學上、命運上大膽的雙重突破,因此才能勝過黛玉的纏綿悲戚與湘雲的 情致嫵媚而奪魁。 第三,最重要的是,寶釵〈臨江仙〉的創作宗旨乃是「翻案」,一開始她就有意扭轉 諸釵的哀惋手筆,在眾人讚美寶琴的〈西江月〉之後,隨即便聲稱:「終不免過於喪敗。 我想,柳絮原是一件輕薄無根無絆的東西,然依我的主意,偏要把他說好了,才不落套。 所以我謅了一首來,未必合你們的意思。」以傳統詩學的概念而言,這便是一種「翻案」 的作法,如袁枚所云:「詩貴翻案。神仙,美稱也,而昔人曰:『丈夫生命薄,不幸作神 仙。』楊花,飄蕩物也,而昔人云:『我比楊花更飄蕩,楊花只有一春忙。』……皆所謂更 進一層也。」23就在「偏要把他說好了,才不落套」的用心之下,藉由翻案法特有的「反其 意而用之」24的操作模式,對詩讖所模塑的悲劇命運進行逆向推演,展露的正是一種「死中 求活」25,以陽光驅散遍佈四周之悲霧的積極與樂觀,比起袁枚所舉的「我比楊花更飄蕩, 楊花只有一春忙」更為難得。而眾人評讚寶釵此篇時,一致拍案叫絕,公認「果然翻得好力 氣,自然是這首為尊」,不僅是對其成功翻案之詩學技巧的極大推崇,更毋寧可以視之為對 悲霧中乍現之陽光所抱持的高度肯定。26

三、唯一的傷心

在寶釵方面,固然從和尚的叮囑已知「金玉良姻」之天命,現實中也確有一個寶玉符合 22【清】鄭燮,卞孝萱、卞岐(編):〈竹石〉,《鄭板橋全集》,增補本(南京市:鳳凰出版社, 2012),卷11,357。 23【清】袁枚:《隨園詩話》(臺北市:漢京文化事業公司,1984),卷2,53。 24宋代嚴有翼《藝苑雌黃》云:「直用其事,人皆能之;反其意而用之者,非識學素高,超越尋常拘 攣之見,不規規然蹈襲前人陳迹者,何以臻此。」參見【宋】王直芳等,郭紹虞輯:《宋詩話輯佚》(北京 市:中華書局,1987),567。 25【清】吳景旭:《歷代詩話》,《四庫全書》(臺北市: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卷52,冊1483, 502。 26詳參歐麗娟,《詩論紅樓夢》,第6章第2節〈「翻案」─絕處逢生的策略〉,30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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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件,但也正因為如此,寶釵反倒刻意保持距離,以免落入嫌疑。第二十七回寫道: 一直往瀟湘館來。……忽然抬頭見寶玉進去了,寶釵便站住低頭想了想:寶玉和林黛 玉是從小兒一處長大,他兄妹間多有不避嫌疑之處,嘲笑喜怒無常;況且林黛玉素習 猜忌,好弄小性兒的。此刻自己也跟了進去,一則寶玉不便,二則黛玉嫌疑。罷了, 倒是回來的妙。想畢抽身回來。 又第二十八回說得更清楚: 寶釵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 姻」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昨兒見了元春所賜的東西,獨他與寶玉一樣,心裏越發 沒意思起來。幸虧寶玉被一個黛玉纏綿住了,心心念念只記掛著黛玉,並不理論這 事。 可見單單只是自己避嫌還不夠,寶釵心中不僅對元妃別有用意的賜禮感到「越發沒意思起 來」,更慶幸有一個黛玉可以讓寶玉轉移心思,淡化金玉良姻的魅影,比起黛玉內心思慮著 「既有金玉之論,亦該你我有之,則又何必來一寶釵哉!所悲者,父母早逝,雖有銘心刻骨 之言,無人為我主張」(第三十二回),可見真正追求「金玉之論」的人其實是黛玉,27只 因二玉之間情愛明朗,所以一般讀者依現代的婚戀觀覺得合情合理而已。而寶釵之所以戴上 元妃所賜端午節禮中的麝香串,也只是對長輩表示感謝的應有禮貌,屬於大家閨秀的良好教 養,已如前述。也因此,寶釵唯一的一次哭泣,即發生在有關婚戀之話題上。 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回中,寶釵被狗急跳牆而口不擇言的薛蟠歪派對寶玉有私情祕戀之 心,單單所謂:「從先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見寶玉有那勞什 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動護著他。」這幾句今天看來無關緊要的話語,便引發了薛家空前的風 波,足以導致當場寶釵氣怔而哭、薛姨媽氣得亂戰、薛蟠極力賠罪彌補,其中必有深層的重 大原因。一般以「知妹莫若兄」認定寶釵是被薛蟠道出心事,才會惱羞成怒,但這種常識性 的說法包含了幾個錯誤:一則是忽略了個體差異,以致濫用「知妹莫若兄」的原則,蓋世間 不瞭解手足的情況所在多有,必須一一檢視,本不可一概而論,何況薛蟠粗心莽撞、大而化 之,哪裡能夠瞭解體察寶釵的深厚幽細?二則是錯認情緒表現而囫圇吞棗,沒有精細區辨寶 釵的反應並不符合所謂的「惱羞成怒」,寶釵既不羞也未怒,而是遭到冤屈的氣苦與受傷的 27這恰恰對反於一般所認為的「寶釵在解決婚姻,黛玉在進行戀愛;寶釵把握著現實,黛玉沉酣於意 境」,參見王昆侖(太愚)。〈紅樓夢人物論〉,載於《紅樓夢藝術論》,王國維等(臺北市:里仁書局, 199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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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痛。這些錯誤都源於缺乏傳統禮教的價值觀,因此泛泛看待寶釵的反應,於是謬以千里。 首先,從薛蟠的這番話是「見寶釵說的話句句有理,難以駁正,比母親的話反難回答, 因此便要設法拿話堵回他去,就無人敢攔自己的話了;也因正在氣頭上,未曾想話之輕重」 的情急之言,以致帶有一種為求勝利不擇手段的殺傷力,可見其言說內容屬於「失於輕重」 的過分表達,並不是對客觀事實的反映,缺乏推論上的證據力。果然,僅僅這幾句話竟足以 導致當場寶釵氣怔而哭、薛姨媽氣得亂戰,而且延續到第二天,其嚴重性誠然非同小可: 把個寶釵氣怔了,拉著薛姨媽哭道:「媽媽你聽,哥哥說的是什麼話!」薛蟠見妹子 哭了,便知自己冒撞了,……這裏薛姨媽氣得亂戰,一面又勸寶釵道:「你素日知那 孽障說話沒道理,明兒我教他給你陪不是。」寶釵滿心委屈氣忿,待要怎樣,又怕他 母親不安,少不得含淚別了母親,各自回來,到房裏整哭了一夜。次日早起來,也無 心梳洗,胡亂整理整理,便出來瞧母親。……一面在他母親身旁坐了,由不得哭將起 來。薛姨媽見他一哭,自己撐不住,也就哭了一場,一面又勸他:「我的兒,你別委 曲了,你等我處分他。你要有個好歹,我指望那一個來!」 此一幾近家破人亡(所謂「有個好歹」)、長達兩天之久的喧擾萬狀,在在顯示其指控之嚴 厲程度與殺傷力道的非比尋常,絕不可能只是一般性的「被揭發心病」的惱羞成怒而已;以 之作為寶釵祕戀寶玉、追求金玉良姻的證據,更是失之粗略。 試看薛姨媽不僅氣得亂戰,立即以「那孽障說話沒道理」對寶釵加以勸慰,後來還責罵 薛蟠「昨兒晚上你說的那話就應該的不成?當真是你發昏了!」並且一再表示要處分薛蟠、 要他給妹妹陪不是,一反平素溺愛兒子的慈母常態;而寶釵不僅當場滿心委屈氣忿,含淚回 到房中後仍整整哭了一夜,次早起來也無心梳洗,去望候薛姨媽時,母女更又哭成一團,薛 姨媽所勸說的「你要有個好歹,我指望那一個來」,其嚴重性幾乎是攸關生死,可見此事絕 非泛泛。因此,薛蟠事後才會滿懷內疚地百般道歉求饒,並極力賠罪彌補: 連忙跑了過來,對著寶釵,左一個揖,右一個揖,只說:「好妹妹,恕我這一次罷! 原是我昨兒吃了酒,回來的晚了,路上撞客著了,來家未醒,不知胡說了什麼,連我 自己也不知道,怨不得你生氣。」寶釵原是掩面哭的,聽如此說,由不得又好笑了, 遂抬頭向地下啐了一口,說道:「你不用做這些像生兒。我知道你的心裏多嫌著我們 娘兒兩個,是要變著法兒叫我們離了你,你就心淨了。」薛蟠聽說,連忙笑道:「妹 妹這話從那裏說起來的,這樣我連立足之地都沒了。妹妹從來不是這樣多心說歪話的 人。」薛姨媽忙又接著道:「你就只會聽見你妹妹的歪話,難道昨兒晚上你說的那話 就應該的不成?當真是你發昏了!」(第三十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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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寶釵「從來不是這樣多心說歪話的人」,這唯一一次的「多心說歪話」,以及唯一一 次的「向地下啐了一口」,再加上唯一一次的徹夜哭泣,直如林黛玉的附身,其罕見程度可 謂空前絕後,足見薛蟠不知輕重的意氣之說具有多麼嚴重的殺傷力。而薛蟠不僅自承撞客胡 說並極力賠罪,甚至藉此「發昏」之舉發誓痛改前非,宣誓道: 「我若再和他們一處逛,妹妹聽見了只管啐我,再叫我畜生,不是人,如何?何苦 來,為我一個人,娘兒兩個天天操心!媽為我生氣還有可恕,若只管叫妹妹為我操 心,我更不是人了。如今父親沒了,我不能多孝順媽多疼妹妹,反教娘生氣妹妹煩 惱,真連個畜生也不如了。」口裏說著,眼睛裏禁不起也滾下淚來。 一個自幼「性情奢侈,言語傲慢」(第四回)、「天不怕地不怕」(第三十四回)的霸王, 竟如此之深自懺悔立誓改過,若非罪重孽深,實不足以至此。毋怪乎薛蟠接著更極力彌補過 失,又要幫妹妹炸一炸金項圈,又道:「妹妹如今也該添補些衣裳了。要什麼顏色花樣,告 訴我。」由其補過之力,便反證其傷害之重。 整體看來,從薛蟠事先的口不擇言、事後的滿懷內疚,寶釵的委屈氣忿、傷痛哭泣,薛 姨媽的氣極亂戰、陪哭一場,並懲處薛蟠、勸慰寶釵,在在顯示了那幾句話其實涉及了嚴重 的道德問題,有可能造成「好歹」,以致不斷被稱為「說的是什麼話」、「說話沒道理」, 是「發昏」、「撞客」之下「冒撞」的「胡說」,薛蟠自己更淪為一個該受「處分」的「孽 障」,吻合第三十四回回目〈錯裏錯以錯勸哥哥〉中再三強調的「錯」。 因而必須說,寶釵如此之嚴重受創,固然一方面是受到真正的冤枉,以致感到萬分委 屈,這是從人情之常可以理解的層面;但此外還有一個現代人所不能理解、卻更為嚴重的層 面,即薛蟠所言包含了婦德有虧的莫大罪名,「私心」之說猶如「不貞」的重大道德犯罪, 以致母女二人錯愕之餘或痛哭或震怒,薛蟠也痛定思痛、誓言悔改。這便反映了小說中,凡 教養良好的未婚少女都以「自擇自媒」之私情祕戀為莫大罪愆的心態,呼應了第一回石頭所 批判的「私訂偷盟」,也是《紅樓夢》石頭言說中才子佳人「終不能不涉於淫濫」的真正意 旨。28據此,毋寧更證明了「金玉良姻」確屬寶釵心中由衷避開的禁忌,與行為上的「總遠 著寶玉」一以貫之。 薛蟠的說詞既缺乏證據力,屬於回目上再三強調的「錯」,與薛蟠同樣性格浮躁、瞻前 不顧後的晴雯,所發生的一段情節也提供了類似的訊息。第二十六回描述道: 誰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沒好氣,忽見寶釵來了,那晴雯正把氣移在寶釵身上,正 28詳參歐麗娟,〈論《紅樓夢》的「佳人觀」─對「才子佳人敘事」之超越及其意義〉,11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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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內抱怨說:「有事沒事跑了來坐著,叫我們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覺!」 不少讀者以晴雯的抱怨作為寶釵表面撇清、實則刻意貼近寶玉的證詞,但卻完全忽略了證人 的性格及其證詞的可信度。很明顯地,晴雯正在氣惱中以致遷怒旁人,正是脂硯齋所批評 的:「晴雯素昔浮躁多氣之人」、「晴雯遷怒係常事耳」(第二十六回),於是剛好接連來 到怡紅院的寶釵、黛玉便成為無辜的出氣筒,黛玉更直接被拒於門外。氣惱時說話往往言過 其實,尤其晴雯素以「掐尖要強」、「夾槍帶棒」(第三十一回)為特徵,遷怒時言語之誇 大尖銳自是當然。果不其然,從黛玉隨後也來怡紅院,途中「剛到了沁芳橋,只見各色水禽 都在池中浴水,也認不出名色來,但見一個個文彩炫耀,好看異常,因而站住看了一會。再 往怡紅院來」,可見時候尚早、天色光明,才可見水禽浴水、羽色炫耀的情景,否則不必等 到夜幕低垂,只要天色漸暗,鳥禽便已紛紛歸巢,連鳥跡都消失無蹤,又豈能得見其羽毛色 彩!由此足證晴雯的說詞全屬誇大不實,「叫我們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覺」固然是信口開合的 過分之說,「有事沒事跑了來坐著」更是添油加醋,不足以作為寶釵行為的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人也以續書所編寫的調包計批評寶釵居心不良,這樣的意見同樣是 粗略已極,後四十回既非曹雪芹之手筆,如何能以相同的證據力混為一談?更疏忽的是,即 使不考慮續作是否一致的問題,單就續書所寫的內容,也完全看不出這一點。第九十五回描 述道: 因薛姨媽那日應了寶玉的親事,回去便告訴了寶釵。薛姨媽還說:「雖是你姨媽說 了,我還沒有應準,說等你哥哥回來再定。你願意不願意?」寶釵反正色的對母親 道:「媽媽這話說錯了。女孩兒家的事情是父母做主的。如今我父親沒了,媽媽應該 做主的;再不然,問哥哥;怎麼問起我來?」所以薛姨媽更愛惜他,說他雖是從小嬌 養慣的,卻也生來的貞靜,因此,在他面前,反不提起寶玉了。寶釵自從聽此一說, 把「寶玉」兩個字自然更不提起了。 其中清楚呈現寶釵完全沒有介入聯姻過程,理由便在於謹守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的女教規範,即使薛姨媽直接詢問都不願表達意見,並將決定權移交給長兄如父的薛蟠。因 此,即使其內心對調包計的置辦方式過於荒謬失禮有所埋怨,也同樣沒有作任何表示,第 九十八回指出:「寶釵也明知其事,心裏只怨母親辦得糊塗,事已至此,不肯多言。」由此 可見,只要客觀閱讀這段文本,其實續書還是準確把握到寶釵的思想依據與性格特質,與前 八十回一以貫之。若是以此醜詆寶釵,便屬「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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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寶玉方面

至於身為當事人的寶玉方面,情況則比較有趣,而且令人意外。事實是,以其博施愛眾 的性格,固然對黛玉情有獨鍾,卻也沒有因此排除其他女性的美與愛,在許多的豔遇當下, 寶玉都是一心一命全在眼前的美人身上,諸如:「只見迎頭二丫頭懷裏抱著他小兄弟,同著 幾個小女孩子說笑而來。寶玉恨不得下車跟了他去」(第十五回)、「此時一心總為金釧兒 感傷,恨不得此時也身亡命殞,跟了金釧兒去」(第三十三回),那時又何嘗有黛玉的身 影?更關鍵的是,在寶玉挨打後臥床養傷,與寶釵、鶯兒這一對主僕之間分別有一番互動對 話,最能呈現出寶玉對寶釵的欣賞備至。先是第三十四回描寫道: 寶釵見他睜開眼說話,不像先時,心中也寬慰了好些,便點頭嘆道:「早聽人一句 話,也不至今日。別說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們看著,心裏也疼。」剛說了半 句,又忙咽住,自悔說的話急了,不覺的就紅了臉,低下頭來。寶玉聽得這話如此親 切稠密,大有深意,忽見他又咽住不往下說,紅了臉,低下頭只管弄衣帶,那一種嬌 羞怯怯,非可形容得出者,不覺心中大暢,將疼痛早丟在九霄雲外。 足見猶如其重像甄寶玉般,「急疼之時,只叫『姊姊』『妹妹』字樣,……便果覺不疼了, 遂得了秘法:每疼痛之極,便連叫姊妹起來了」(第二回),寶釵也是寶玉的止痛劑之一。 接著第三十五回又記述道: 寶玉笑道:「我常常和襲人說,明兒不知那一個有福的消受你們主子奴才兩個呢!」 鶯兒笑道:「你還不知道我們姑娘有幾樣世人都沒有的好處呢,模樣兒還在次。」寶 玉見鶯兒嬌憨婉轉,語笑如痴,早不勝其情了,那更提起寶釵來!便問他道:「好 處在那裏?好姐姐,細細告訴我聽。」鶯兒笑道:「我告訴你,你可不許又告訴他 去。」寶玉笑道:「這個自然的。」 也因此,寶玉固然曾在夢中喊罵:「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是金玉姻緣,我偏說是木 石姻緣!」(第三十六回)但這是在金玉姻緣、木石姻緣並存時,對兩者的取捨中產生的, 不等於寶玉是針對金玉良姻所作的否定。何況比起此一單例,其實寶玉更在意識層面上明顯 流露過對「金玉良姻」的嚮往,第二十八回說道: (寶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來,再看看寶釵形容,只見臉若銀盆,眼似水杏,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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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點而紅,眉不畫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種嫵媚風流,不覺就呆了。 「金玉一事」正是與寶釵這位嫵媚風流之女性的結合,而且寶玉是在金玉良姻的引導下自覺 地「看見」寶釵的獨特之美,並為之癡迷忘我,評點家王希廉便評道:「寶玉見寶釵肌容, 發獃獃看,是鍾情,亦是意淫。」29以致連黛玉都早就察覺到:「我很知道你心裏有『妹 妹』。但只是見了『姐姐』,就把『妹妹』忘了。」就此而言,如何能夠說寶釵是寶玉的對 立面?又豈能說寶玉是徹底反對金玉良姻? 並且,小說與脂批中對寶釵的評價都是正面的肯定,對於金玉良姻也並無抨擊,第五回 《紅樓夢曲•終身誤》雖然是以寶釵為主體的題稱,內容卻是從寶玉的角度談他與寶釵、黛 玉的關係,只要客觀檢視,便可以釐清很多斷章取義所造成的誤解: (終身誤)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終不忘, 世外仙姝寂寞林。嘆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 其中,即使因為對黛玉念念不忘的深情而導致「意難平」,但「難平」的是無法與黛玉長相 廝守的缺憾,卻不是對寶釵本身不滿,甚至也沒有對金玉良姻不滿。就寶釵本身而言,曲中 說她是「山中高士晶瑩雪」,典出明朝高啟〈梅花〉詩:「瓊姿只合在瑤臺,誰向江南處處 栽。雪滿山中高士臥,月明林下美人來。寒依疏影蕭蕭竹,春掩殘香漠漠苔。自去何郎無好 詠,東風悉寂幾回來。」其中的「雪滿山中高士臥」一句即為此處所本,乃是對不慕榮利、 超然世外之隱者的讚美,所謂「因雪想高士,因花想美人」30,恰可作為對寶釵完美性格的 總結。 其次,即使是兩人的金玉良姻,二寶的結合也並不是無情的空殼,而是彼此有著深度的 欣賞以及長期累積的深厚情誼為基礎。就深度的欣賞而言,第二十回寫寶玉之所以形成少女 崇拜心理,乃是身邊的姊妹所塑造的: 因他自幼姊妹叢中長大,親姊妹有元春、探春,伯叔的有迎春、惜春,親戚中又有史 湘雲、林黛玉、薛寶釵等諸人。他便料定,原來天生人為萬物之靈,凡山川日月之精 秀,只鍾於女兒,鬚眉男子不過是些渣滓濁沫而已。因有這個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 都看成混沌濁物,可有可無。 29【清】王希廉:《紅樓夢》,28回評,參【清】張新之等,馮其庸纂校訂定,陳其欣助纂:《八家評 批紅樓夢》(北京市:文化藝術出版社,1991),662。 30【清】張潮,王名稱校:《幽夢影》(臺北市:漢京文化事業公司,19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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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釵就是建構此一神聖殿堂的支柱之一,何況不僅是深度的欣賞以及深厚的情誼,二寶之間 其實也共有相同一致的價值觀,並非一般所以為的南轅北轍。試看寶玉視讀書功名之流為 「祿蠹」(第十九回)與「國賊祿鬼」(第三十六回),歷來被視為驚世駭俗之論,卻竟與 寶釵的「蘭言」如出一轍: 男人們讀書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讀書的好,……男人們讀書明理,輔國治民,這便好 了。只是如今並不聽見有這樣的人,讀了書倒更壞了。這是書誤了他,可惜他也把書 遭塌了。(第四十二回) 所謂「如今並不聽見有這樣的人」,豈不等於完全抹煞世上所有的讀書人,認為沒有一個具 備了「明理」、「輔國治民」的理想?此一橫掃天下讀書人的批判,其凌厲猛烈的力道又何 亞於寶玉?那些「讀了書倒更壞了」、「把書遭塌了」的讀書人,豈不正是寶玉所定名的 「祿蠹」與「國賊祿鬼」?以致第三十八回寶釵〈螃蟹詠〉中「眼前道路無經緯,皮裏春秋 空黑黃」等句,被眾人評為「諷刺世人太毒了些」,寶玉更讚歎道:「寫得痛快!」最見兩 人之契合。則寶釵對世人俗儒的鄙薄切中其弊,尤甚於黛玉純然出於自我意識的「孤高自 許,目無下塵」(第五回),就此以觀之,寶釵比起黛玉來,實際上要更接近寶玉得多,是 寶玉在反對主流時真正的同道。只是寶釵還具有高度的理性與清明的現實感,瞭解到世道的 真相並不等於就要自絕於外,像寶玉如此之焚書訕謗不僅過於犬儒(cynic),並且也對家族 太不負責任,因此仍會提醒寶玉仕途經濟的必要;由此所造成的不合現象固然難以避免,但 若一味片面地強調、誇大二人的分歧,便會流於以偏概全。 並且寶玉愛之深也痛之切,一旦事與願違、灰心失望,那對女兒的偏愛便走向另一個極 端而變成偏激。試看當寶玉憤慨起來,一反常態地抹煞眾女兒的存在時,藉由莊子所抒發的 言論乃是: 焚花散麝,而閨閣始人含其勸矣;戕寶釵之仙姿,灰黛玉之靈竅,喪減情意,而閨閣 之美惡始相類矣。彼含其勸,則無參商之虞矣;戕其仙姿,無戀愛之心矣;灰其靈 竅,無才思之情矣。彼釵、玉、花、麝者,皆張其羅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纏陷天下者 也。(第二十一回) 焚、散、戕、灰,四個毀滅性的動詞乍看之下令人怵目驚心,但毀滅的力道正來自於珍愛的 強度,所謂反言見意也。「釵、玉、花、麝」中固然以寶釵、黛玉為佼佼者,然而寶釵更是 這座萬神殿中的仙后,相較於黛玉以「靈竅」引起「才思之情」,從「戕其仙姿,無戀愛之 心矣」,足見寶釵之美確實引起了寶玉的「戀愛之心」。如此一來,這段解悟之詞簡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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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洩漏了寶玉的潛意識中,被木石前盟所壓抑的愛的告白! 此一感情形態不同於木石情緣「既熟慣,則更覺親密;既親密,則不免一時有求全之 毀,不虞之隙」(第五回)的直接、親近、強烈,表面上平淡客氣、稍有距離,卻是深水靜 流、寧靜致遠,如脂硯齋所說: 奇文。寫得釵玉二人形景較諸人皆近,何也。寶玉心,凡女子前不論貴賤皆親密之 至,豈於寶釵前反生遠心哉。蓋寶釵之行止,端肅恭嚴,不可輕犯,寶玉欲近之而恐 一時有瀆,故不敢狎犯也。寶釵待下愚尚且和平親密,何及於兄弟前有遠心哉。蓋寶 玉之形景已泥於閨閣,近之則恐不遜,反成遠離之端也。故二人之遠,實相近之至 也。至顰兒於寶玉實近之至矣,卻遠之至也。 釵與玉遠中近,顰與玉近中遠,是要緊兩大船(股),不可粗心看過。(第二十一回 夾批) 這種「遠中近」、「近中遠」的道理,近似於「親狎生侮慢」、「距離生美感」之義,猶如 印度詩人泰戈爾(Rabindranath Tagore, 1861-1941)所說: 過分接近可能會導致毀滅;保持些許距離反而能擁有它。31 也因此,兩人的關係才能維持長久,直到婚後還談心話舊,脂硯齋說道: 凡寶玉寶釵正閑相遇時,非黛玉來,即湘雲來,是恐曳漏文章之精華也。若不如此, 則寶玉久坐忘情,必被寶卿見棄,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有何趣味哉。 (第二十回評語) 可見兩人不僅有舊情,這份舊情還延續到婚後,成為夫妻相處談心的基礎。更進一步來看, 寶玉甚且還曾艷羨將來迎娶寶釵的人,向鶯兒說道:「我常常和襲人說,明兒不知那一個有 福的消受你們主子奴才兩個呢。」則金玉良姻讓寶玉獲得這位「齊眉舉案」的賢妻,他自己 正是那一個有福消受的人! 至於「美中不足今方信」一句,實際上仍肯定寶釵是美的、金玉良姻是美的,否則不 可能用上此一成語;其中的「不足」固然是指不能與至愛的黛玉成親,也就是「意難平」之 31拉賓德拉納••泰戈爾(Rabindranath Tagore)。《漂鳥集》,陳琳秀譯(臺北市:崇文館,2005), 197則,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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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卻完全不是否定與寶釵的結縭,與上下文意脈一致。整闋〈終身誤〉便是由「欣賞寶 釵、不反對金玉良姻」與「深愛黛玉、執著木石前盟」這兩個意念不斷反覆構成的,其間的 對應關係如下: 美 — 金玉良姻 — 齊眉舉案 — 山中高士晶瑩雪 足 — 木石前盟 —  意平  — 世外仙姝寂寞林 因而所感到「不足」、「意難平」者,是「木石前盟」的辜負與「世外仙姝寂寞林」的錯 失,並不是對寶釵的否定與金玉良姻的反對。這不僅是文字訓詁上的正確解讀,參照曹雪芹 在第一回中連續提供兩個同樣用法的例證,更足以說明「不足」的缺憾並未否定「美」的價 值,首先是僧、道二仙師對凡心已熾、渴望入世的石頭提醒道: 善哉,善哉!那紅塵中有卻有些樂事,但不能永遠依恃;況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 磨」八個字緊相連屬,瞬息間則又樂極悲生,人非物換,究竟是到頭一夢,萬境歸 空,倒不如不去的好。 統觀寶玉的前身今世,「美中不足」的「美」,正是「得入紅塵,在那富貴場中、溫柔鄉裏 受享幾年」的絕妙好事,因此對滿足此一入世願望的兩位仙師感恩戴德;「不足」者則是此 一美事不得久長永享的短暫,因此感嘆如夢幻泡影,而生長於賈府中的那十幾年,確確實實 為一段至美至樂的大好人生。接著小說家又描述道: 這甄士隱稟性恬淡,不以功名為念,每日只以觀花修竹、酌酒吟詩為樂,倒是神仙一 流人品。只是一件不足:如今年已半百,膝下無兒,只有一女,乳名喚作英蓮,年方 三歲。 不僅士隱的生活、心境都是美好自足的,唯一的女兒也是天使般的可愛,深受疼惜:「士隱 見女兒越發生得粉妝玉琢,乖覺可喜,便伸手接來,抱在懷內,逗他頑耍一回。」舐犢情 深,如在目前。後來這個掌上明珠失蹤不見,為父者甚至悲傷到活不下去:「夫妻二人,半 世只生此女,一旦失落,豈不思想,因此晝夜啼哭,幾乎不曾尋死。看看的一月,士隱先就 得了一病;當時封氏孺人也因思女構疾,日日請醫療治。」由此可知,甄士隱僅有的「一件 不足」是沒有兒子,是女兒英蓮的性別,卻絕不是英蓮本身。 從上述的解讀參照,已然清楚顯示,不僅編劇的曹雪芹,連當事人的寶玉都是肯定寶 釵的,也並未在本質上反對金玉良姻;只是因寶玉心中先進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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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不間疏,先不僭後」(第二十回寶玉對黛玉所作的剖白),於是只好對後來的「山中高 士晶瑩雪」致歉,這才是「金玉良姻」與「木石前盟」產生輕重之別而有所取捨的原因。

伍、結語

總結而言,經過仔細檢視與通盤考察,本文發現:「金玉良姻」是對結局的預言,不 是敘事的現實;是源於命運的超現實神諭,並非來自世俗社會的人謀安排,更不構成改變情 節發展主軸的動力。超越結果論的蒙蔽與誤導,清楚可見寶、黛的聯姻才是故事所鋪陳的主 軸,而此一結果極有助於對相關人等的正確定位。事實上,不僅傳達神諭的薛姨媽本身對金 玉良姻的立場有所轉變,從一開始接受和尚的指示到主動促成二玉姻緣,寶釵更是以傳統大 家閨秀的婦德教養,而始終迴避金玉之論,「待選」、「金項圈」、「紅麝串」、「柳絮 詞」等等情節的負面意義,乃源於讀者的成見遂致曲解;最值得注意的是,相較於黛玉,寶 釵其實才是寶玉「祿蠹說」的真正同道,只是應對方式有所不同,雙方內蘊「遠中近」的特 殊關聯。小說家對人情世事之複雜幽微的洞澈之深,益發驚人。 關於金玉良姻的落實,目前已有較合理的說法,亦即:第七十五回賈府的世交甄家已 「犯了罪,現今抄沒家私,調取進京治罪」,雙方既往來密切又收受必須抄沒充公之物件, 勢必連坐同罪,因此八十回之後不久也面臨抄家,寶玉與族中父長一併拘禁於獄神廟考問, 黛玉病勢沉重又掛慮寶玉,乃香消玉殞;寶玉釋放回來後已人去樓空,瀟湘館一片「落葉蕭 蕭,寒烟漠漠」(第二十六回脂硯齋夾批),接著才在情理兼備的「痴理觀」32之下,心平 氣和地接受寶釵為妻,二人在貧困中扶持相守。但因寶玉接連受創已深,領悟世間「到頭一 夢,萬境歸空」之理,終究「懸崖撒手」,飄然出家遠去。而這時,寶玉留給了寶釵更大的 終身缺憾,深受辜負者是最無辜的寶釵。 總而言之,黛玉始終都是真正的寶二奶奶人選,最後心事虛化的悲劇是世事無常、造 化弄人所致,並非人謀不臧的結果。王國維曾睿智地指出:「悲劇之中又有三種之別:第一 種之悲劇,由極惡之人,極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構之者。第二種,由于盲目之運命者。第三種 之悲劇,由於劇中之人物之位置及關係,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質,與意外之變故 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彼等明知其害,交施之而交受之,各 加以力而各不任其咎。此種悲劇,其感人賢於前二者遠甚,……若《紅樓夢》則正第三種之 悲劇也。」33此一「三種悲劇說」廓清了認知觀念,大大有助於正確地把握事務的本質,唯 32歐麗娟。〈論《紅樓夢》中「情理兼備」而「兩盡其道」之「痴理」觀〉,《臺大中文學報》,35期 (2011):157-204。 33 王國維。〈紅樓夢評論〉,載於《紅樓夢藝術論》,王國維等(臺北市:里仁書局,1994),14-15。

數據

表 1 元妃端午賜禮品項 成員 禮品項目 賈母 一個瑪瑙枕 一個香如意 鳳尾羅二端 芙蓉簟一領 上等宮扇兩柄紅麝香珠二串 賈政、王夫人 薛姨媽 一個香如意 鳳尾羅二端芙蓉簟一領 上等宮扇兩柄紅麝香珠二串 賈寶玉 薛寶釵 鳳尾羅二端芙蓉簟一領 上等宮扇兩柄紅麝香珠二串 林黛玉 眾姊妹 上等宮扇兩柄紅麝香珠二串 從這個表格中,清楚可見倫理輩分是最重要的依據,至於玉字輩的同一代中又區分出差 異,則是以「家族繼承人」的身分作為標準,眾姊妹將來必屬他姓,則寶釵之與寶玉同級, 便等於是「寶二奶奶」的指派。毋怪乎寶玉疑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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