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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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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義氣」─清代秘密會

黨與《投名狀》、《艋舺》

蘇俊隆

* 「義氣」這是直到現在都是大眾耳熟能詳的一個辭彙,尤其經常會 和結拜兄弟、黑社會等團體聯想在一起,也因此造成評價不一、甚至是 負面大於正面的情形。一般人談到這種兄弟義氣大多是又佩服又畏懼,佩 服的是這些人可以為了幫助兄弟義無反顧,可以信守對兄弟的承諾到此生 之完結,這都是一般人無法做到的地步;畏懼的是這些人可以為了兄弟利 益毫無顧忌的傷害他人,可以打著義氣的旗號無視國家法律而橫行霸道於 社會,這也是一般人無法、也不敢做到的地步。無論觀點如何,這種義氣 對一般人來說是帶有神祕性質的,不是同路人很難理解箇中滋味。其實, 這種存在於特定團體內的義氣有它自身的特色,而這種特色的產生經常又 是源自於這些團體的需要,因此,只有深入認識這些結拜團體或是黑社會 組織才能明白屬於他們的義氣是什麼,並且了解其所扮演的角色,而這從 來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本文是從近年來兩部膾炙人口的兄弟電影《投名 狀》、《艋舺》獲得啟發,在清宮檔案以及會黨文獻等史料的幫助下,以 清代秘密會黨為範疇,嘗試從歷史研究的視野針對兄弟義氣所作的探討, 期能對屬於這群特殊份子的「義氣」有更清楚的了解。 關鍵詞:義氣、清代、秘密會黨、結拜兄弟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現服教育替代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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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叫好又叫座的「兄弟義氣」電影

近年來,在眾多膾炙人口的電影當中有不少以異姓兄弟金蘭 結義為題材的作品,其中尤以《投名狀》以及最近的《艋舺》最是 引人注意,由此而出的探討及對社會的影響也最深最廣,不僅許多 電影裡的情節讓人印象深刻,連帶著當中的某些臺詞也成為一般人 朗朗上口的流行用語,例如《投名狀》裡的「什麼都是假的,只有 兄弟是真的」、「搶錢、搶糧、搶娘們」、「大哥是對的」;《艋 舺》裡的「五根手指才能握成一個拳頭」、「意義是什麼,我只知 道義氣」、「我混的不是黑道,混的是友情、混的是義氣」。 上述這兩部電影的成功,很大的因素當然是歸功於精彩的劇 本、努力的工作人員以及有著精湛演技的演員們,而題材本身的具 備可看性和可塑性更是不在話下。除此之外,這兩部電影還都擁有 濃濃的歷史味,《投名狀》描述的是一群生活在太平天國反清時期 兵荒馬亂的群眾,為了生存彼此結拜起來,從盜賊變成官兵,從兄 弟互助互信轉變成因利益而互相殘殺;《艋舺》則是以八零年代生 活在艋舺地區的五位少年為主要描述對象,從校園發展到地方,從 單純的肝膽相照到與地方角頭勢力扯上關聯。能選擇清楚且令人感 興趣的歷史背景、環境為後盾,再搭配良好的劇本、堅強的工作團 隊以及實力派的演員都是這兩部電影之所以能叫好又叫座的關鍵, 並且很成功的從這些兄弟身上詮釋了「義氣」,所謂的成功並不是 說「義氣」真的就是如此,而是指這兩部電影很確實的將他們所認 知的兄弟義氣傳達給觀眾。電影屬於大眾文化的一環,本就具有教 化的作用,如果是以某段歷史背景或是特定歷史環境為重要輔助的 電影更要面對真實性如何的問題,除了螢光幕前打打殺殺的畫面以 及炫麗的聲光效果,電影是否具備思想主張、文化價值以及歷史教 化功能更是重要。以《投名狀》、《艋舺》這兩部電影來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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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間的「義氣」是什麼?這種「義氣」對個人對社會有何影響? 堅持「義氣」與違背「義氣」的結果又是什麼?這幾點是主導者想 嘗試作出解答或是提出看法的幾個議題。事實上,異姓兄弟金蘭結 義的戲碼在歷史上早已存在許久,有些更是進一步的發展成具備一 定結構與內容的會黨組織,而「義氣」也一直都是這類團體賴以運 作的核心信念,本文擬從歷史研究的角度出發,以清代秘密會黨為 範疇,探究屬於這些會黨兄弟間的「義氣」,除了可以和電影相對 照之外,期能對兄弟間的「義氣」能有一番了解。

二、「不問是非、只論敵我」─限於小團體的兄弟義氣

清代秘密社會,可依生態環境、組織形態、思想信仰及社會 功能的不同分為兩大範疇,分別為秘密宗教以及秘密會黨,其中, 秘密會黨是由下層社會的異姓結拜發展而來的多元性秘密組織,會 黨的倡立主要是繼承民間金蘭結義的傳統,擬家族血緣制的兄弟關 係,並以盟誓規章維持平行的兄弟關係。1清代的秘密會黨為數眾 多,會黨名目更是令人眼花撩亂,劉子揚根據第一歷史檔案館所藏 從雍正朝至宣統朝的檔案,發現光是明確寫有名目的會黨就多達百 餘個。2有些學者,例如蕭一山以及陶成章等人,認為這些會黨雖然 名稱各異,但其實都是天地會的別稱。3基本上,這種說法不夠精 確,若真的從起源、組織、結構、內容等層面作分析,可以發現有 許多會黨和天地會有著明顯的不同,這也是為何越到後面的會黨研 究分的越詳細,不再僅以「天地會」當作「秘密會黨」的全部,除 1 莊吉發,《清代秘密會黨史研究》(臺灣:文史哲出版社,民83),頁1-2。 2 劉子揚,《會黨史研究》(上海:學林出版社,1987),頁311。 3 蕭一山,〈天地會源流考〉,《近代秘密社會史料》(長沙:岳簏書社, 1986),頁4;陶成章,〈教會源流考〉,收錄於羅爾綱編《天地會文獻錄》, (上海:正中書局,1947),頁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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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主以天地會系統、哥老會系統之外,像是小刀會這等有特別歷史 定位的會黨也成為研究的重點之ㄧ。 不過不可否認的是,天地會在清代秘密會黨中確實是最具代表 性的團體之一,有關天地會的起源,雖然迄今為止尚無定論,4 根據清朝官方檔案的紀錄,至遲可以追溯到清朝乾隆年間,而乾隆 晚期在臺灣發生的林爽文事件更是讓天地會開始廣為人知的重要關 鍵,這種團體所求的就是一種兄弟間的「義氣」!根據檔案紀錄, 林爽文在被清朝官方捕獲之後,審訊時就曾說過;「眾人因為我講 義氣,所以推我作大哥。」至於這義氣要怎麼講?我們可以從嚴烟 這個人的供詞看到一些端倪,他除了是把天地會帶入臺灣的關鍵 人物以外,促使林爽文加入天地會的也是他,在供詞裡,嚴烟說: 「要入這會的緣故,原為有婚姻喪葬事情,可以資助錢財;與人打 架,可以相幫出力;若遇搶劫,一聞同教暗號,便不相犯;將來傳 教與人,又可得人酬謝。」5嚴烟供詞裡的這些事情,會黨兄弟能否 確實做到所憑藉的就端看是否講「義氣」,而強調「互助」、「利 己利人」則是兄弟「義氣」所具備的功能,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 要求。 乍看之下,這種要求似乎並沒有多大困難,實際上,不管是 在清代天地會還是現在所謂的黑社會,他們所崇尚的「義氣」絕大 部分只成立於內部「兄弟」之間,屬於一種小團體的義氣,「利己 利人」的那個「人」大多僅限於「自己人」,任何事情都無關是非 4 有 關 天 地 會 起 源 時 間 的 問 題 , 大 致 可 分 為 四 種 主 張 , 分 別 為 康 熙 十 三 年 (1674)、雍正十二年(1734)、乾隆二十六年(1761)以及乾隆三十二年 (1767),會有這些差別主要是運用史料的差異,前兩種主張主要依據的是天地 會內部流傳出來的秘密文件,後兩種則是憑藉官書以及兩岸近年以來相繼開放、 整理出來的清宮檔案。詳細內容可參閱秦寶琦《清前期天地會研究》(北京:中 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8),頁7-102。 5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主編,《天地會》(一)(北京:中國人民 大學出版社,1983),頁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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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錯,而端看敵我。這種「不問是非、只論敵我」的義氣也就是造 成一般人之所以會對兄弟會黨組織如此懼怕的主因,但也是這種義 氣才能讓兄弟團體、會黨組織得以達成各種目的。例如《投名狀》 裡的那群人,最原始的目的是為了求生存,手段可以從「搶錢、 搶糧、搶娘們」到攻城掠地,身分是盜賊或是官兵又有何差,重點 在於能生存下去;同樣的,《艋舺》裡面的五人太子幫也可以從原 本單純的相互照應發展成群眾鬥毆、爭奪地方勢力。對於這些人而 言,所作所為是否違反法律、破壞社會秩序或是傷及他人完全不是 他們考慮的重點,導引他們行為的準則是「利」與「義」,只要結 了兄弟拜了帖、喝了血酒發了誓,就要能無視是非曲直而對於保 護、追求兄弟間共同的利益保有絕對的態度,對這類人來說,這就 是「講義氣」! 這種「不問是非、只論敵我」、「義利」相綁的義氣在清代秘 密會黨也是明顯可見,互助依舊是當然的前提,也是最初的目的, 但其發展是極為多元的,可以是僅要免於受人欺侮、可以是要斂財 騙錢、可以是要搶劫勒索、也可以是要聚眾起事,無論合法非法、 無論是公開還是秘密進行,只要合乎共同利益,都必須為了自己兄 弟義無反顧。總地來說,清代秘密會黨所強調的「義氣」信念以及 「利益」兩者間的關係可以分作兩層次來看:從消極層面來看,他 們的「講義氣」就是要眾兄弟至少做到不危害會黨以及會內人員的 利益,這也是何以盟誓時候要強調不得出賣兄弟、不得洩漏機密而 講究忠信的原因,對內只允許有「利」,不得有「害」;而從積極 層面來說,就是確定自己能憑著講求「義氣」信念而得到「利」, 免於被外人或是自己人欺侮只不過是最基本的。只有真的做到「不 問是非、只論敵我」,並且以兄弟利益為唯一目標,才有可能「有 福同享、有難同當」,而這也是這種兄弟「義氣」所標榜的信念。 研究清代秘密會黨頗有成果的秦寶琦,在其著作當中就有一段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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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此種重視彼此互助的小團體義氣,對像為晚清哥老會,書中如 是說: 哥老會也如同其他幫會那樣,奉行小團體主義,一切以 幫會的利益為轉移。……為了「利」,哥老會竭力宣揚 「義」,所以宣揚「義」正是為了「利」。正如一位哥 老會中人所說:『袍哥(哥老會成員)講義氣,只是對袍哥 兄弟而言。如果袍哥與沒有嗨袍哥的"空子(非哥老會)" 發生糾紛,袍哥只能袒護袍哥,壓抑空子,也不管對方 有理無理。……袍哥內部講的江湖義氣是,有錢有勢的 大爺,對一般經濟困難的兄弟夥,經常施以小恩小惠,出 手越大方越漂亮。遇上外地袍哥闖了禍,跑來避風頭,要 盡量掩護營救,出錢出力。對一般過往的袍哥客夥,招待 應酬,慷慨大方。遇有困難危險事情,挺身負責,不推託 畏縮。』龍頭大爺們平時對一般會眾既施以小恩小惠,那 麼,大爺們遇到危險,一般會眾自然要捨命相救,以此作 為報償。甚至出面頂頭背禍,滾案受刑,抓生替死,報仇 拼命。6 或許讀者們會問,這種天地會內「不問是非、只論敵我」的 「義氣」有無例外的時候,根據歷史相關紀錄是有的,但是很可惜 並沒有持續多久。咸豐三年(1853)的小刀會可以在初期成功的 佔領上海,主要就在於能將僅限於會黨內部運作的「義氣」發展 至外,不僅愛自己也愛別人,要會黨兄弟們「不取民間一物,也不 得奸民間一女。...不聽號令者斬,姦淫婦女者斬,擄掠財物者斬, 偷盜豬狗者斬。」7但是當小刀會取得上海統治權之後,情況為之 6 秦寶琦,《中國地下社會 第二卷:晚清秘密社會卷》(北京:學苑出版社, 2005),頁282。 7 〈小刀會起義軍告示〉,載於《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彙編》(上海:上海人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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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變,由於不再需要百姓的擁護與支持,因此會黨開始回到只愛自 己和兄弟的原則上,只要不損害會黨與自身的利益,對外無論是偷 竊、搶劫、殺人越貨、走私販毒、綁架勒贖,對他們來說本來就都 屬「正常」之事。8清代天地會就是依據這種僅限於小團體的「義 氣」來維繫內部的團結,強調「遇事互相幫助」固然在反抗強暴欺 侮時能發揮積極的效用,可是,當會內兄弟與非會內之人發生矛盾 和衝突時,會內人為了「義氣」往往不問是非曲直對會內兄弟一律 加以擁護,以致發展為恃強凌弱的地步。9

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兄弟「義氣」的難以違背

對於之前所闡述那種僅限於結義兄弟、秘密會黨中「不問是 非,只論敵我」的義氣,看倌們或許會產生以下疑問,當他們在行 非法之事時,難道他們真的不怕受到法律的制裁嗎?當他們的行為 傷及他人時,難道他們不會受到自己良心的譴責嗎?他們的回答, 套一句電影情節常看到的臺詞,很可能會告訴你這八個字:「人在 江湖,身不由己。」有些人或許會認為這只不過是種藉口,是他 們用來逃避責任博取同情的口號,確實,有些會黨成員完全是出 於自願甚至是有所圖謀的成立、加入天地會這種地下組織,根本不 會有「身不由己」這回事;但是相對的,對某些成員來說,「人在 江湖,身不由己」這句話或許真的能體現他們的無奈與沒得選擇, 造成「身不由己」的因素可以有許多,但終歸到底就是為了要活下 去。就以清代在臺灣秘密會黨來說好了,那些會員的「身不由己」 來自於離開家鄉到臺灣的孤寂心情,也來自於經濟上的困阨,為了 版社,1958),頁4-5。 8 秦寶琦,《中國地下社會 第二卷:晚清秘密社會卷》,頁201。 9 秦寶琦,《清前期天地會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8),頁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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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自己的安全及生活得到保障,在當時天高皇帝遠的情況下,他們 只好選擇加入以兄弟結拜義氣為紐帶所形成的會黨組織,至於加入 之後的所作所為是否合法、是否會讓自己走上絕路,這些或許已不 是他們加入的當下所能考慮到的問題。10如果說強調互助、團結的 兄弟義氣是促使這些會員加入會黨「身不由己」積極因素,那麼, 強調加入之後僅限於自己人的「義氣」所具備之威嚇性與強迫性則 是讓這些人想離開但是「身不由己」的重要消極關鍵。 為了保證「不問是非、只論敵我」的義氣被確實遵守,會黨組 織採取了許多手段。例如在電影《艋舺》當中,五人太子幫的成立 是藉著結拜而行,過程裡每人在祖師廟裡割破手指滴血到碗裡然後 共飲,之後發誓如有不義就不得好死,這種行徑就是所謂的「歃血 盟誓」,是一種利用民眾對民間信仰與神秘儀式的崇拜畏懼心理來 達到約束力的方式。而在清代,歃血盟誓更早早就被清朝統治者視 為非法,而且已和異姓兄弟結拜扯上關係,在順治十八年(1661)即 有「凡歃血盟誓焚表結拜兄者,著即正法」的律例條文。在林爽文 事件之後,由於天地會逐漸為人所知,連帶著在律例上針對性的取 締審判條例也越加繁雜,「歃血盟誓」儀式一方面成為清朝官員取 締會黨的重要判別基準,另一方面它也確實成為清代天地會的重要 象徵儀式。11歃血盟誓會如此重要,除了它擁有聚眾的效果之外, 它還能轉變參與者的身分,並且具有預防背信棄義的功能,所以清 代統治者才會認為有歃血盟誓的場合絕對不簡單,從破獲的眾多會 黨案件來看,似乎也確實是如此。清代秘密會黨進行歃血盟誓,除 了是用以證明兄弟結拜關係的成立之外,更重要的用意是在於以對 10 有關清代秘密會黨的籍貫分布、職業細目以及入會因素的探討,可參考筆者碩 論《清代秘密會黨的盟誓文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歷史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8),頁67-78。 11 關於異姓結拜、歃血盟誓、結會樹黨在清代律例中的情況,可參考莊吉發《清代 秘密會黨史研究》,頁24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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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靈的發誓詛咒預防「不義」,在嘉慶元年(1796),為了替兄報 仇而結天地會的施蘭,在盟誓時後就曾拜天立誓,言明不可走漏風 聲,如有背心,必遭殺戮;12道光二十七年(1847)謝嗣封立天地 會改變名目而成的關帝會時,在關帝面前發誓「有忠有義,無得欺 兄騙弟,如有欺騙,立見消亡」。13有關歃血盟誓儀式在清代天地 會或是像是在艋舺太子幫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功用,其實非常值得研 究,不過為了避免偏離主題,本文先略舉會黨文件中有關歃血的詩 詞如下: 〈插血詩〉 手執銀針向手中,將來取出血鮮紅。 眾言巽姓同竭力,勝過同胞骨肉親。14 〈飲血酒詩〉 此夕會盟天下合,四海招集盡姓洪。 金針取血同盟誓,兄弟齊心合和同。 〈先鋒十六底詩〉之第九-十二 銀針插指鮮紅血,新丁飲過亭榮華。 忠言直進乾坤內,火坑跳出太平沙。15 另外,宋軍在〈早期天地會結盟儀式及其象徵意義〉一文中對 歃血的敘述也頗能說明會黨特色,其文如下: 所謂歃血,即與盟者各飲牲血一口,用以表示信用。人們 認為歃血後若背盟,則勢必遭到神禍。天地會成員共飲雞 12 《天地會》(六),頁48-51,嘉慶元年二月二十六日,福建水師提督哈當阿奏 摺錄副。 13 《軍機處檔‧月摺包》,第079825號,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江西巡撫吳 文鎔奏摺錄副。 14 羅爾綱編,《天地會文獻錄》頁15。 15 以上兩首皆來自蕭一山編《近代祕密社會史料》,(長沙:岳麓出版社,1986), 頁299、頁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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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酒歃血立誓,其涵義重在 發誓嚴守組織秘密。而割指歃 血者,除上述內涵外,尚有結拜異姓兄弟之意。每個人的 血滴入酒中,同飲入腹,即形成了準血緣關係,維繫了兄 弟情義。16 這種同喝血酒或是在神前發誓詛咒的儀式,主要是想利用人們 對神祕儀式的迷信以及對神靈的崇拜畏懼心理來加深「義氣」的份 量、強化其約束力,雖然有一定的效用但絕對不是萬能,一來會黨 兄弟當中可能有人根本不信神靈這套,二來這種口頭上的詛咒大多 過於抽象沒有立即性的效果,在這種情況下的歃血盟誓儀式坦白說 也就失去了效用。為了不讓會黨兄弟間的「義氣」變成只是口頭承 諾,逐漸的,在結義的當下開始會出現某些不可抹滅的證據,以防 「不義」。 例如電影《投名狀》裡,主要結拜的三人雖然也歃血盟誓,但 在此之外,為了表明彼此為了兄弟義無反顧的心志,他們還必須在 各人面前殺一陌生無辜之人,由於殺人是絕對的死罪,此一行為等 於斷了自己的後路,也等於有把柄在兄弟手中,此種行為除了可以 彰顯決心以外,也可以藉此獲得兄弟的信任。這種用殺人表示「投 名狀」成立的方式當然是屬於比較激烈的手段,根據清宮檔案以及 會內文件,秘密會黨似乎並無這種紀錄,不過比較溫和的方式倒是 不少。例如將原僅口頭、抽象的結義盟辭誓言以具體文字記錄下來 就是一種方法,成為一種盟單誓詞、一種契約,由於結拜、聚眾本 就觸法,這種留下文字的方式同樣是以形成「共犯」的方法來強迫 會黨兄弟們必須講義氣,雖然盟單誓詞的內容五花八門、可長可 16 宋軍,〈早期天地會結盟儀式及其象徵意義〉,《清史研究》,17:1(北京, 1995.3),頁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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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但大多很確實的將「義氣」信念灌輸其中。(可參見『附錄一 天地會盟書誓詞』) 除了以歃血、盟單誓詞來強化「義氣」,更甚者,清代秘密 會黨在不斷發展演進的情況下,還逐漸產生用來規範內部成員的 「法」,其中對於什麼是講義氣的行為、什麼是不講義氣的下場都 有清楚的描述以及具體的懲處,最著名的非「天地會三十六誓」莫 屬。(參見『附錄二 天地會三十六誓』)在這些「法」裡面,天地會 所講的義氣全是以「自己人」為範圍,在每條誓詞開頭都註明「自 入洪門之後」,要求的事也是五花八門,重點在於無論是非對錯都 要以幫助會內兄弟為唯一選擇,若有不講義氣者就會遭受懲罰。懲 罰不僅僅是來自於神靈給予的殘酷詛咒,會內也可對此等不義之人 執行各種輕重不一的懲處,從挨棍到萬刀分屍不等。這種兼具神罰 與法效的「三十六誓」,可以讓會內兄弟們在心理與生理上都遭受 到來自遵守「義氣」的壓力,一方面能提高他們對會黨組織的向心 力,另一方面也能減低受到背叛的風險。從這些專屬於天地會的地 下法律當中,讀者們或許可以更能體會什麼叫做「人在江湖、身不 由己」的感覺。

四、義氣的代價

還記得不久之前新聞有報導,對於《艋舺》這部電影,有些當 地人士擔心戲內的黑社會色彩與暴力鬥毆等畫面會對地方產生不好 的影響,怕外界會誤以為艋舺歷史充滿衝突;而電影導演則認為, 《艋舺》除了是一部呈現八零年代艋舺地區的歷史風情與地方文化 的電影之外,也具有教化的效果。但是不可否認的,雖然主張「混 的不是黑道,混的是友情、混的是義氣」,電影最後的結局卻是以 兄弟自相殘殺而終結,《投名狀》的結局也不外如是,兄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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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又再一次和悲情共鳴。縱然如此,如果可以回到過去,當面臨 國家法律無法保障他們、社會容納不下他們,而且生活環境不如己 意的情況下,就算明知道最後可能只有不幸福的結局等著他們,這 些人還是很可能再次選擇因「義氣」而結合。 「義氣」之所以令這些人意醉神迷,是因為它可以填補這些人 的需要,可以讓原本孤單勢薄的個人及群體彼此結合起來,成為針 對共同利益打拼奮鬥的兄弟團體,小說裡的水滸英雄、桃園三結義 是這樣,歷史研究當中的清代天地會是這樣,電影裡的艋舺太子幫 何嘗不是如此;「義氣」之所以令這些人身不由己,是因為它「不 問是非、只論敵我」,它在這些結義兄弟身上套上各種包袱和枷 鎖,是恩義、情義,也可以是威迫、強逼;「義氣」之所以令他人 避之唯恐不及而且和黑社會難以撇清關係,是因為它可以讓原本的 被害者搖身一變成為加害者,群眾力量的聚集壯大了膽子,讓這些 人得以從下層社會的邊緣開始反彈,採取非法、反社會的方式追求 快速的利益,置國家法律、社會秩序及他人生命財產於腦後。 在閱讀過本文之後,應當要存有一種認知,所謂的兄弟結拜、 秘密會黨、黑社會以及義氣並不能畫上等號,會黨以及現代所謂的 黑社會之所以大多以兄弟結拜為紐帶而形成,是因為這樣子所產生 的義氣信念有助於組織的運作及團結,但不代表義氣是讓這些組織 為非作歹、傷天害理的動因,實際上是這些組織利用了這種兄弟義 氣。這也是何以原本在順治年間規定「凡歃血盟誓焚表結拜兄者, 著即正法」的律例條文,當進行到了清代晚期,單純的結拜行為和 以歃血為重要儀式的結會樹黨行為在刑責上有了明顯的差距,前者 越來越輕,後者則是越來越重。17所以說,因為崇尚義氣、謀生存 17 楊文耀,《清代民間異姓結拜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歷史研究 所碩士論文,2004),頁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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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結拜起來是一回事,有許多人確實是情有可原、身不由己,但如 果是加入把義氣作為圖利、聚眾手段的團體組織則又是另一回事, 對於他們來說,既是因「義氣」而加入,但也會因為「義氣」而無 法脫身。「義氣」不是秘密會黨或是黑社會才獨有,但在這些特殊 組織當中,「義氣」確實是讓許多人「身不由己」、「身敗名裂」 的關鍵。 最後,如果要問我,存在於會黨組織的「義氣」到底是什麼? 我會說,這種「義氣」就像是許願池,每個人對「義氣」都可以有 不同的請求,相信它可以幫你實現願望,只是這願望的能否實現還 必須仰賴同時許願的那些「換帖」兄弟。為了實現願望,許願的人 必須付出代價,而這代價往往遠超過你願望所該對價的限度,例如 ―生命。更大的問題在於,有時候就算你為了「義氣」付出代價, 願望也不一定會被實現。就像《艋舺》裡面的最後一幕,主角終於 看到他所嚮往的櫻花綻放,但他殊不知這櫻花其實是由兄弟之血噴 灑幻化而成,而且是以他自己及其兄弟生命的結束作為"血櫻花" 飄落畫面的陪襯,以某方面來說,他確實做到了「講義氣」,但 是,他心中渴望的願望真的實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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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天地會盟書誓詞

〈一、林爽文天地會之盟單誓詞〉

后土尊神為證,香主○○等處備○○○○金銀、香燭、清茶、 荐 (盒)、高錢等色,奉獻祝告于○○○○○等。今因廣東省風 花亭、高溪庵、馬溪廟明主傳宗,今夜插(歃)血拜盟,結為同胞 兄弟,永無二心。今將同盟姓名開列於左(按:原件下面空缺): 本原異姓締結,同洪生不共父,義勝同胞共乳,似管、鮑之忠, 劉、關、張為義,汝○○○○○○○○視同一家。今夜傳教汝手路 密約,上不傳父母,○○○○○○,如有漏泄根機,含血噴天,同 (全)家滅亡。自今既盟之後,前有私仇挾恨,盡瀉於江海之中, 更加和好。有善相勸,有過相規,緩急楓(相)濟,犯(患)難 相扶。我等兄弟須當循規守法,不可借勢冒為,恃強欺弱,橫兇作 歹,故違誓約。自作自當,不得累眾人。若不忠義……。(按:虛 綿下殘) 資料來源:蔡少卿,《中國近代會黨史研究》,(北京:新華 書局出版社,1987),頁407〈附錄之天地會盟書誓詞〉。

〈二、盧盛海天地會之盟單誓詞〉

自古稱忠義兼全,未有過於關聖帝君者也。溯其桃園結義以 來,兄弟不啻同胞,患難相顧,疾病相扶,芳名耿耿,至今不棄, 似等仰尊帝忠義,竊勞名聚會。天地神明五谷帝主韓朋、日月星光 財帛星君韓福、玉皇上帝司命五帝鄭田、觀音佛母五雷神將李昌國 四位大將軍,上天神母二劍神將玄天上帝福德龍神關天成、李色 弟、方大洪、張元通,林永招五房大哥,迦藍菩薩三十六名天罡 將,五顯大帝七十二名地煞星,岳王爺爺鹽米二將軍,本坊福德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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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萬提喜大哥,後五房大哥,暨歷代大哥,傳鐵鼻大哥,傳黃清大 哥,傳盧盛海,傳曾昌漢大哥,傳邱琮沅大哥,傳周達濱大哥,傳 兄弟劉梅占、何周德。即夜在於ㄙ處招集聚會,眾姓兄弟花名於 左。今據濱等非敢以邪慝為心,忘(妄)生異志,願同心同力,凡 持身處世,不敢有負神恩,忘背恩義。自盟之後,兄弟情同骨肉, 勝似同胞,吉凶則彼此相應,貴賤則甘苦同情,是非則神靈默祐, 愈久愈昌,不敢口吐詩句,自言不敢以大壓小,以強欺弱,不敢謀 騙兄弟財產、好淫義嫂,不敢臨身退縮,借公挾私。不照狀書施 行,諸神共誅。如依此盟,天神共降,富貴綿綿,福壽祿全,子孫 昌盛,奕世書香,伏望神祇鑒察。順天年月日。 資料來源:蔡少卿,《中國近代會黨史研究》,(北京:新 華書局出版社,1987),頁408〈附錄之天地會首領盧盛海等結拜盟 誓單〉;《天地會》第六冊,頁304~305,嘉慶十一年十二月十六 日,〈江西巡撫先福奏周達濱改天地會為三點會摺〉,附一「劉梅 占所存洪布花帖抄件」。

〈三、顏亞貴天地會之盟單誓詞(名目為《桃園歌》)〉

天地否,奉六合,復明去清。伏以天地開張,萬事吉昌。是 夜本月在於○○處○○村○○社下居住香主弟子○○,攜帶眾信弟 子天地結拜。請到明朝先鋒,請到劉關張三位在桃園結義。和合而 順天,結為忠義,永無更改,齊心協力,奪回真主江山。今有本處 來賓縣南○○里○○村眾信弟子,誠心辦齊五色果酒,三牲禮物, 在於靈神案下焚香禱告。敬請皇天后土,山川社稷,過往天神, 日月三光,風雲雷雨,眾位天神,值日功曹;敬請劉關張三位大 將軍,周倉、關平二位大將軍;請到甘肅省太平府太平縣瑞溪社如 來佛祖,白面金身,又請鬼谷先生,千里眼、順風耳;又請南無大 慈大悲,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長眉觀世音,救苦救難,斬紅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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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變化無窮;請到橋頭土地、福德正神;請到廣東惠州府石城縣 丁山腳下上房始祖洪啟勝,長房蔡德忠,二房祖方大洪,三房祖吳 天成,四房祖吳德帝,五房祖李色開;請到本處山神土地,地脈龍 神,外至兄弟萬萬千千百百,十三省俱是一體。當天結拜,即是同 胞骨肉,永無更改,一父所生,一母所養。父不得傳子,子不得傳 父,兄不傳弟,弟不傳兄,夫妻面前不可說,不可路(露)出根 機。如有路(露)出根機者,刀下死,劍下亡,死男絕女永不昌, 或雷打火燒七孔流血。不得自心肥己,不得吞騙兄弟,不得賭注。 兄弟父母,即是自己父母,兄弟妻子,如我嫂子相稱。結拜之後, 須要寄得妻,托得子,且不分你我。手捉(足)相持(待),前時 仇不得記會在心。兄弟有難,須要拔刀相助,不得臨陣退縮。不可 得罪兄弟父母,若有得罪兄弟父母者,重責四十板。不得以大押 (壓)小,不得以力為強。神靈鑒察,兄弟需要忠心義氣,有福同 享,有官同做,子孫世享榮華,福有悠歸。 資料來源:蔡少卿,《中國近代會黨史研究》,(北京:中華 書局出版社,1987),頁409〈附錄之顏亞貴所藏桃園歌〉;《天地 會》第七冊,頁214~215,嘉慶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廣西巡 撫恩長奏審擬顏亞貴以《桃園歌》邀人拜會案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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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天地會三十六誓

誓約 前內容(約定) 後內容(違背約定的後果設置) 第一誓 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以 忠 孝 為 先 , 不 可 傷 礙 父 母。 倘有不法之人敢傷礙父母者, 百日內死在五湖,骨沉海底而 亡,查出打百零八棍。 第二誓 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不 得恃強凌弱,爭親佔戚。 自古道,天子犯法,與庶 民同罪。 若有不法之人敢侵占親戚者, 死 在 五 內 崩 裂 而 亡 。 查 出 打 七十二棍。 第三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得同場賭錢過注。莫得 看兄弟錢多眼熱。 如若不法之人通外食內,過注 輸贏者,死在萬刀之下而亡。 查出打百零八棍。 第四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闖 出 事 來 , 有 官 差 來 捉 拿,需當打救兄弟出關, 不得阻擋。 如有不法之人不肯救兄弟出關 以及阻擋者,五雷打死拖屍而 亡。查出打百零八棍。 第五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貪圖意外錢銀,引食 花紅透過人來掠兄弟。 若有不法之人領食引官差捉拿 洪家兄弟者,死在刀箭之下而 亡。查出洗身。 第六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恣辱洪門內之妻女, 不 可 拐 帶 兄 弟 之 婢 僕 人 口。 若 有 不 法 之 人 姦 淫 兄 弟 之 妻 子、拐帶婢僕人口者,死在江 洋蟲蛇食肉而亡。查出洗身。 第七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越份思想,做香主登 臺。五祖法律,五年為先 鋒,十年做香主。 若有不法之人私開圩場,未至 年期做香主、先鋒者,死在五 路分屍而亡。查出去順風。 第八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相爭妓女美僮。兄有 兄份,弟有弟份,不得混 亂通姦。 如有不正之人相爭妓女少女, 混亂姦淫兄弟者,死在吐血而 亡。查出洗身。 第九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到來相探,須以禮相待, 有粥食粥,有飯食飯,不 可棄嫌無菜。 如有不正之人棄嫌兄弟,傳說 於人,臭自己弟兄名聲者,死 在萬刀之下而亡。查出打十八 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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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謀害木立斗世香主。 作 戰 不 可 自 專 , 開 門 出 入。 如有不法之人引猛風來捉香主 先生,害眾兄弟者,出門蛇咬 虎傷而亡。查出洗身。 第十一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不可紙筆亂言傷礙兄弟。 若有不正之人,紙筆亂言傷礙 弄散婚姻生理美事者,百日內 死在千刀萬仞之下而亡。查出 打七十二棍。 第十二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與自己同胞親戚爭鬥,只 可勸解,不可幫助親戚打 兄弟。 如有不法之人扶助親戚打洪門 兄弟者,死在五雷打死,沉江 釘海而亡。查出打百零八棍。 第十三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犯法逃到爾家中,需要打 救出關過路。 如有不法之人見兄弟犯難不肯 相 救 , 不 應 承 兄 弟 者 , 死 在 亂刀分屍而亡。查出打百零八 棍。 第十四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拐騙兄弟錢銀物件。 如有不法之人設騙兄弟錢銀衣 服物件不還者,死在萬刀碎剁 之下。虎咬蛇吞而亡,身首不 得周全。查出去順風。 第十五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如有紅白吉凶以及百年送 終之事,倘家貧無費,須 通知眾兄弟相贈。 如有不法之人不肯出錢相贈兄 弟者,死在吐血而亡。查出打 三十六棍。 第十六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有亡故以後,有妻子欲改 嫁 , 若 是 我 洪 門 內 之 兄 弟,不可承娶。 如有不法之人承娶亡兄故弟之 妻者,死在五雷打死,火燒而 亡。查出去順風一雙逐出。 第十七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看守方田禾物件,不得竊 盜。 如 有 不 法 相 爭 地 方 , 私 下 竊 取,以及通外人來搶奪者,死 在萬刀之下,五路分屍而亡。 查出去順風。 第十八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未嘗結拜之時,即有殺父 兄 之 仇 , 今 既 入 洪 門 之 內,即是同胞手足一般。 如有不法之人紀念前仇舊怨不 改卻者,死在江洋大海,身首 不得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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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犯難到爾家中取借路費, 需當出力相贈。倘或家中 無,便如衣服亦可持一半 件與他當質做路費。 如不法之人不肯出者,死在街 頭 路 尾 而 亡 。 查 出 打 三 十 六 棍。 第二十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今晚結拜回家,不可私下 借賣本底。洪門律法,父 不傳子,子不告父,兄不 教弟,弟無教兄。 如有不法之人私傳、私借、私 賣、私教者,蛇傷虎咬而亡。 查出洗身。 第二十一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外 出 有 寄 託 銀 信 物 件 回 家,到處之日,須即速交 還兄弟之父母妻子收入。 如有不法之人私下抽換物件, 沉沒銀信者,死在洋海之中, 骨肉四散而亡。查出去順風。 第二十二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冒名假說兄弟有兇喪 急 難 之 事 , 借 名 題 派 錢 銀。 如有不法之人假冒、題派洪門 兄弟錢銀者,死在萬刀之下, 五路分屍而亡。查出去順風。 第二十三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有借過兄弟之銀錢衣服物 件,有借當還。 如 有 不 法 之 人 借 後 不 思 清 還 者 , 死 在 自 吊 而 亡 。 查 出 打 二十一棍。 第二十四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得思想人多倚勢惹禍, 橫行亂作,欺負軟弱,狹 人不願。 如有不法之人不思自己營生立 業,橫行亂作者,死在刀藥而 亡。查出打三十六棍。 第二十五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若被外人富強大族欺負, 務 要 通 知 眾 兄 弟 出 力 報 仇。 如有不法之人見兄弟被人欺負 不肯出力相救者,死在婦人之 手而亡。查出打十八棍。 第二十六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向兄弟回說大話,花 言巧語,說三道四,搬弄 是非,致使兄弟不和。 如有不法之人搬弄兄弟者,死 在亂刀分屍而亡。查出打百零 八重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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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凡兩京十三省過州府,四 海之內,皆兄弟也。到爾 家中,須當以禮相待。 如有不法之人不識兄弟者,一 月日內,死在七孔流血而亡。 查出打七十二棍。 第二十八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不可三五成群鬧事,連累 眾 人 。 自 古 道 , 士 農 工 商,各執一件。俟至反清 復 明 之 日 , 方 可 施 展 英 雄。 如有不法者,死在五臟崩爛而 亡。查出打三十六棍。 第二十九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有兩京十三省的書札到來 招兵,須當即速通知大哥 先生、四大頭目。 如有不法沉埋十三省洪門往來 書信者,死在亂刀碎剁分屍而 亡。查出打百零八棍。 第三十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若 知 有 人 先 前 嘗 做 過 引 線 , 引 官 差 執 掠 洪 門 兄 弟,今欲來洪門,當通知 眾兄弟掠來取治。 如有不法之人私做情放走者, 死在五路分屍而亡。查出打百 零八棍,去順風。 第三十一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外出生理,路途遙遠,不 知家中之事,倘有妻子與 人通姦,須當通知兄弟捉 拿。 如有不法之人見其事私做情, 雷打火燒而亡。查出打百零八 棍。 第三十二誓 殘缺 第三十三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須知忠孝為先,不得忤逆 父母、仇恨兄弟。 如有不法之人聽順妻妾之言, 忤逆父母,怨恨兄弟者。死在 萬刀分屍,萬箭穿心而亡。查 出打七十二棍。 第三十四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今晚結拜回家,須當立志 忠義,天地鬼神皆知。 如有不法之人,假心假訴,自 悔盟誓,私下在神廟壇前改願 者,雷打火燒分屍碎骨而亡。 查出去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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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當忠信仁義為本。寄妻託 子,當效古人桃園結義、 韓朋李昌國故事。 如有不法之人奸心反骨,有頭 無尾者,死在七孔流血瞎盲而 亡。查出洗身。 第三十六誓 自入洪門之後,洪家兄弟 今 晚 當 天 盟 誓 , 神 佛 共 知,天地鑒察。自五祖開 基起義,有此三十六誓為 律法,須當順聽尊依。 如有不法之人假心表訴,他日 做出不仁不義之事者,死在萬 刀分屍,永不超生人輪。 資料來源:蕭一山,《近代秘密社會史料》,(長沙:岳麓書社,1986)。18 (責任編輯:林益德 校對:許翔曦、劉世珣) 18 迄今為止,見得到的天地會三十六誓存在著眾多版本,內容雖不盡相同,但所強 調者無不在於「義氣」兩字,附錄二所用版本是附有罰則的三十六誓,在蕭一山 《近代秘密社會史料》當中還收有其他兩種版本,一種附有序,另一種則附有 詩,詳情可參見蕭一山《近代秘密社會史料》,頁217-231;另外在朱琳《洪門 志》中,也寫有天地會三十六誓,來源應是咸豐之後的天地會系統,內容上並無 附加仗棍罰則。但其之後還寫有民國以來所寫的誓詞,頗具研究價值,可參見朱 琳《洪門志》,(臺北:古亭書屋,民64),頁27-34。而日人平山周在《中國 秘密社會史》一書當中所引三十六誓與朱琳所用並無二致,來源應是相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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