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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素及其譯作《七本頭》(Ci Ben Deo)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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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素及其譯作《七本頭》

(Ci Ben Deo)研究

黃麗君

摘要

和 素 是 清 代 著 名 的 滿 、 漢 文 翻 譯 家 , 存 世 的 作 品 種 類 多 元 。 本 文 據 其 代 表 譯 作 《 七 本 頭 》, 比 對 傳 記 、 自 序 與 相 關 檔 案 , 擬 先 考 訂 和 素 的 生 平細 節 , 分 析 其 翻 譯 經 驗 與 理 念 如 何 受 到 康 熙 皇 帝 與 父 親 阿 什 坦 兩 方 面 的 影 響 , 藉 以 呈 現 清 初 滿 、 漢 文 化 的 交 融 匯 通 之 處 , 以 及 皇 權 和 內 務 府 包 衣 之 間 的 互 動 情 況 。 另 外 , 透 過 《 七 本 頭 》 文 本 與 出 版 形 式 的 比 較 研 究 , 亦 欲 闡 明 和 素 的 重 要 性 不 僅 於 翻 譯 文 名 的 廣 泛 流 傳 , 其 譯 作 在 道 德 教 化 層 面 、 語 言 表 述 與 知 識 傳 遞 的 多 重 意 義 , 在 清 代 的 旗 人 社 會 產 生 深 遠 的 實 際 影 響。 關鍵詞:和 素 、 七 本 頭 、 康 熙 皇 帝 、 內 務 府 包 衣 、 滿 文 翻 譯 家 ∗ 中山大學歷史系(珠海)特聘副研究員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第 58 期 2017 年 12 月,頁 91-150 DOI:10.6243/BHR.201712_(5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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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出身於內務府的和素,在清初即以滿、漢文兼長的語言 能力 與翻譯盛名成為清人傳述的典範。傳教士巴多明(Dominicus Parrenin, 1665-1741)神 父 在 一 封 書 信 就 曾 提 及 , 和 素 是 帝 國 (

l’empire

) 之 中以翻譯著稱的人士,也是教導皇子韃靼語(

tartare

)與漢語的老 師。他先後主持過《資治通鑑綱目》的翻譯,也是《清文鑑》這 部韃靼語詞典的主要作者,為一位通曉滿、漢二種文字的傑出滿 洲人 物。1《嘯 亭雜 錄》 亦言 :「 有戶 曹 郎中 和素 者, 翻譯 絕精 , 其翻《西廂記》、《金瓶梅》諸書,疏櫛字句,咸中綮肯,人皆爭 誦焉。 」2直至清 末 民初, 徐 珂1869-1928仍載 述:「 京師 琉璃廠 書肆有滿文之《金瓶梅》,人名旁注漢字,蓋為內務府刻本,戶部 郎中和泰所譯者也。此書而外,尚有《西廂記》。蓋國初雖有翻書 房之設,此或當時在事諸人以遊戲出之,未必奉勅也。」3徐珂所 言的「和泰」實為「和素」的誤寫,但從上述記述可以注意到, 和 素 翻 譯 文 名 流 傳 時 間 的 跨 度 頗 廣 , 自 清 初 以 降 , 均 有 相 關 紀 錄,而且譯作涵蓋的性質多元,包括:小說、儒家典籍和滿文字 書等文類,顯示譯者在語言能力之外的專業知識多元、豐富的面 向。 和素在清代身負翻譯盛名,學界對他的專題研究卻不多見。4

1 巴多明提及和素的書信內容出處為Arthur W. Hummel, 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1644-1912) (Washington: U.S. Govt. Print. Off., 1943), p. 281.此書有中譯本, 參見美.恆慕義(Arthur William Hummel)編,《清代名人傳略》(西寧:青海人 民出版社,1990),上冊,〈和素〉,頁663。撰寫和素條目的作者Walter Fuchs指 出 這 封 信 寫 於1740年 , 也 就 是 乾 隆 五 年 。 同 樣 的 紀 錄 也 收 在 法 . 杜 赫 德 ( Jean-Baptiste Du Halde) 編 , 朱 靜 等 譯 , 《 耶 穌 會 士 中 國 書 簡 集 : 中 國 回 憶 錄 》 ( 鄭 州:大象出版社,2005),卷4,〈耶穌會士巴多明神父致同一耶穌會杜赫德神父 的 信 〉 , 頁219。 不 過 中 譯 本 的 《 清 代 名 人 傳 略 》 翻 譯 得 有 些 模 糊 , 例 如 將 「 帝 國 」 譯 為 「 清 代 」 , 容 易 讓 文 義 產 生 誤 會 ; 《 耶 穌 會 士 中 國 書 簡 集 》 的 中 文 翻 譯 更 為 簡 單 , 並 犯 了 嚴 重 的 錯 誤 將 「Ho-son」 譯 為 和 珅 , 故 本 文 的 引 文 主 要 是 參 考 《清代名人傳略》中譯本的自譯文。 2 清.昭槤,《嘯亭續錄》(北京:中華書局,1980),卷1,〈翻書房〉,頁397 3 清.徐珂,《清稗類鈔》(北京:中華書局,1984),〈文學類〉,頁4031 4 就 筆 者 管 見 , 僅 有 張 雅 晶 援 引 墓 誌 銘 述 其 生 平 , 但 該 文 幾 乎 沒 有 引 用 檔 案 或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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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好奇的是,和素的聲名既然在清代廣為人知,其作品對滿、 漢 文 化 的 交 流 產 生 什 麼 樣 的 作 用 ? 並 在 旗 人 社 群 中 造 成 哪 些 影 響?其次,和素在從事滿、漢文翻譯時,秉持著什麼樣的理念? 與同 樣 擅 長翻 譯 的 父親 阿 什 坦( ?-1683)是 否有 所異 同 ? 除了 父 親 之外,和素身為上三旗包衣的身分,基於為皇帝家主當差服役的 身分義務,仕宦過程與翻譯經驗無疑受到皇權意志的直接左右。 因此,康熙皇帝( 1654-1722, 1662-1722 在 位 )與和素之間的互動情況 如何透過他的譯作來呈現?上述面向,是筆者希望透過和素及其 譯作的分析、研究,嘗試回應的幾個問題。 然而,在和素留下的諸多作品之中,本文選擇以《七本頭》(ci ben deo)為分析文本,主要是基於兩點考量:第一,過去探討清 初滿洲文學的研究者雖多從昭槤、徐珂之說,認為和素是《金瓶 梅》、《西廂記》或《三國志》的滿文譯者,5但清初的滿文小說多 數不繫名,6加上版本複雜,7很難判定哪些作品實經和素之手。 材 料 對 勘 。 參 見 張 雅 晶 , 〈 清 代 完 顏 和 素 事 蹟 考 〉 , 收 入 趙 志 強 主 編 , 《 滿 學 論 叢第一輯》(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2011),頁254-264。 5 德.嵇穆(Martin Gimm) ,〈論《御製古文淵鑒》〉,收入閻崇年,《滿學研究 第 三 輯 》 ( 北 京 : 民 族 出 版 社 ,1996) , 頁204-224; 元 . 王 実 甫 著 , 清 . 和 素 満 文 訳 , 日 . 徳 野 伊 勅 日 文 訳 , 《 満 文 西 廂 記 : 満 族 文 化 の 偉 大 な 硏 究 家 金 啟 孮 先 生 に 捧 げ ま す 》 ( 北 九 州 : 北 九 州 中 国 書 店 ,1996) ; 日 . 寺 村 政 男 , 〈 満 洲 旗 人 によ る近 世漢 語の 翻訳 の実 態— 金瓶梅 と西 廂記 を中 心に 〉, 《中 国語 学 》, 241( 東 京 都 ,1994.10) , 頁39-48; 季 永 海 , 〈 滿 文 本 《 金 瓶 梅 》 及 其 序 言 〉 , 《民族文學研究》,2007:4(北京,2007.12),頁65-67;劉厚生,〈滿文本《金 瓶 梅 序 》 今 譯 〉 , 《 滿 語 研 究 》 ,1989:2( 哈 爾 濱 ,1989.6) , 頁50-57; 黃 潤 華,〈滿文官刻圖書述論〉,《文獻》,1996:4(北京,1996.12),頁178-201。 6 以 滿 文 小 說 《 金 瓶 梅 》 為 例 , 作 者 就 有 和 素 、 徐 元 夢 或 者 是 康 熙 皇 帝 、 乾 隆 皇 帝 的兄弟等說法,參見德.馬丁.吉姆(Martin Gimm) ,定宜莊譯,〈漢文小說和 短篇故事的滿文譯本〉,收入克勞婷.蘇爾夢編著,《中國傳統小說在亞洲》(北 京:國際文化出版社,1989),頁146。譯者是乾隆皇帝兄弟的說法可參見德.Paul

Georg von Möllendorff, “Essay on Manchu Literature,”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24 (1889), p. 42. 但康熙皇帝兄弟說為黃潤華所否 定 , 參 見 黃 潤 華 , 〈 略 論 滿 文 譯 本 《 金 瓶 梅 》 〉 , 收 入 徐 朔 方 、 劉 輝 , 《 金 瓶 梅 論集》(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6),頁210。 7 《 滿 漢 合 璧 西 廂 記 》 有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1706) 刊 本 、 四 十 七 年 (1708) 寄 暢 齋 刻 本 , 四 十 九 年 (1710) 刻 本 、 四 十 九 年 (1710) 文 盛 堂 刻 本 、 乾 隆 三 十 年 (1765) 抄 本 、 嘉 慶 元 年 (1796) 抄 本 , 還 有 不 記 年 份 的 抄 本 。 參 見 富 麗 , 《 世 界滿文文獻目錄(初編)》(北京:中國民族古文字研究會,1983),頁48;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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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 是 如 此 , 和 素 是 諸 多 滿 文 小 說 譯 者 之 說 , 本 身 就 饒 富 意 涵。因為和素的父親阿什坦在清初亦以翻譯文名著稱,「順治初, 翻譯《大學》、《中庸》、《孝經》諸書,刊行之,以教旗人,皆出 其手 」, 甚 至得 到康 熙皇 帝「 我朝 之大 儒」 的稱 譽。8阿什 坦的 翻 譯理念明顯偏向教化目的,因此在順治朝時,他也曾上奏請禁翻 譯小說,認為「近見滿洲譯書內多有小說穢言,非惟無益,恐流 行 漸 染 , 則 人 心 易 致 於 邪 慝 」; 主 張 「 凡 關 聖 賢 義 理 古 今 治 亂 之 書,仍許翻譯,此外雜書穢書,概為禁飭,不許翻譯。此亦助揚 教化 ,長 養人 才之 一端 也」。9事實 上, 清初 官方 的確 對於 翻譯 小 說 多加 申 禁 。例 如 : 康熙 二 十 六年( 1687), 刑 科 給事 中 劉 楷再 請 禁淫詞小說時,康熙皇帝不但「應如所請」,還指出「淫詞小說, 人所樂觀,實能敗壞風俗,蠱惑人心。朕見樂觀小說者,多不成 材 , 是 不 惟 無 益 , 而 且 有 害 」, 故 加 以 禁 止 。10至 康 熙 五 十 三 年 ( 1714), 皇 帝再 度 以 「正 人 心 ,厚 風 俗 」的 理 由 ,下 諭 查 禁坊 市 間的小說淫詞,規定一旦查獲,將書板跟書籍一併銷毀,刻印者 也必須同受懲罰。11在這樣的政策風氣之下,《金瓶梅》與《西廂 記》等「淫詞小說」的譯者不敢輕易署名,亦是可想而知。但也 是礙於這一層的限制,我們既無法判定這些小說的真實譯者,也 很難藉由相關文類探討和素的翻譯理念。 第 二 , 和 素 在 康 熙 朝 雖 然 長 年 行 走 於 翻 書 房 、 武 英 殿 等 機 市 民 族 古 籍 整 理 出 版 規 劃 小 組 辦 公 室 滿 文 編 輯 部 編 , 《 北 京 地 區 滿 文 圖 書 總 目 》 ( 瀋 陽 : 遼 寧 民 族 出 版 社 , 2008) , 頁385-6; 黃 潤 華 、 屈 六 生 , 《 全 國 滿 文 圖 書 資料 聯合目錄》( 北京:書目文 獻出版社, 1991), 頁143。 乾隆三十年 抄本目 前 典藏於美國國會圖書館,可透過網站檢索。 8 清.陳康祺,《郎潛紀聞》(北京:中華書局,1984),卷 3,〈聖祖稱完顏給諫 為大儒〉,頁362。關於阿什坦的翻譯成就,亦可參見黃麗君,〈我朝之大儒也— 清 初 滿 漢 文 翻 譯 家 完 顏 阿 什 坦 仕 宦 生 平 考 〉 , 收 入 李 其 霖 主 編 , 《 宮 廷 與 海 洋 》 (臺北:淡江大學出版社,2017),頁91-117。 9 清 . 鄂 爾 泰 等 編 , 《 八 旗 通 志 初 集 》 ( 長 春 : 東 北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 , 1989) , 卷 137,〈儒林傳下.阿什坦傳〉,頁5329。 10 清 . 馬 齊 等 奉 敕 修 , 《 大 清 聖 祖 仁 皇 帝 實 錄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85) , 卷 129,頁385,康熙二十六年二月甲子條。 11 清.馬齊等奉敕修,《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 258,頁552,康熙五十三年四月 乙亥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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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甚至多次主持官方的典籍編譯事務。但考慮到官方典籍是集 體修纂的結果,皇帝個人意志的干預亦深,也是我們很難藉由相 關作品來探討和素翻譯特色的原因。但相較之下,《七本頭》首尾 完整,版本眾多,書末具體留下和素的落款、署名與序跋,是較 適宜於分析其翻譯理念的文本。 過去已有一些研究者關注過《七本頭》這部作品,其中 以崔 鶴根的討論最為完整。崔氏根據東洋文庫與天理大學的兩種日藏 本,介紹《七本頭》中每一部作品的性質、內容,並進一步考察 這些著作的成書時間、背景,並轉譯部分的滿文為羅馬字。12可惜 崔氏的文章錯誤不少,而且限於篇幅問題,未將《七本頭》全數 轉譯。尤其是和素的序、跋文字多被忽略不論,故透過崔氏的研 究仍不足以探索和素翻譯理念之處。此外,定宜莊則介紹過《黃 石公素書》、《潘氏總論》、《菜根譚》與《醒世要言》四部作品, 指出四書旨在通俗教化,經由和素的譯介,處世之道可以簡單易 懂的形式流傳於清初的旗人社群,比起艱澀生硬的儒家典籍影響 更為深遠。13另有一些研究者較為關注其中某部作品,例如:趙志 忠對勘《菜根譚》的滿、漢文本,注意到滿文本內容較為簡略, 因此道光朝出現較為詳盡的補譯本。14張兆平則據故宮典藏的《菜 根譚》,從落款鈐印指出和素並非該書譯者,僅是一名審校者。15 其中,由於《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是涉及康熙初年曆獄之爭的 重要材料,引起科學史研究者的較多關注。王揚宗曾比對和素翻 譯的滿漢合璧本與漢文本,考訂康熙皇帝撰寫此書的目的。可惜 12 崔 鶴 根 雖 然 參 考 日 本 東 洋 文 庫 與 天 理 大 學 圖 書 館 藏 本 的 《 七 本 頭 》 , 但 由 於 該 文 沒 有 具 體 說 明 其 所 援 引 的 版 本 , 所 以 本 文 暫 以 「 日 藏 本 」 稱 之 。 參 見 韓 . 崔 鶴 根 , 〈 滿 文文獻 「 ci ben deo」 ( 七 本 頭) 에 對 해서〉, 《 알타이語學 論 考 : 文獻 과文法》(首爾:民俗苑,1992),頁38-60。 13 定 宜 莊 , 〈 滿 族 士 大 夫 群 體 的 產 生 與 發 展 : 以 清 代 內 務 府 完 顏 世 家 為 例 〉 , 收 入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 歷 史 研 究 所 清 史 研 究 室 編 , 《 清 史 論 叢 : 商 鴻 逵 先 生 百 年 誕 辰 紀 念專集》(北京:中華書局,2007),頁313-314。 14 趙 志 忠 , 〈 滿 文 《 菜 根 談 》 小 議 〉 , 《 滿 族 研 究 》 , 1996:3( 瀋 陽 , 1996.9) , 頁90。 15 張 兆 平 , 〈 《 滿 漢 合 璧 菜 根 譚 》 考 辨 〉 , 《 滿 語 研 究 》, 2014 : 2 ( 哈 爾 濱 , 2014.12),頁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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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滿漢合璧本的《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書末有一段和素親 寫的滿文識語,研究者多無法直接解讀,崔鶴根亦無轉譯,成為 我們理解該事件一塊失落的拼圖。16因此,韓琦討論《御製三角形 推算法論》的成書時間時,只能援引《潘氏總論》在康熙四十六 年( 1707)刊刻的說法,也影響祝平一對於《御製三角形論》寫作 時間的看法,但此說顯然有誤。17 雖然《七本頭》系列作品多存於海外,幸受惠於電子資 源的 開放,筆者先後蒐集中國科學院(後簡稱「中科院本」)、德國柏 林國家圖書館藏本(後簡稱「柏林國圖本」)以及中央民族大學圖 書 館 藏 的 兩 種 《 七 本 頭 》( 後 簡 稱 「 民 大 本 」, 分 成 a 、 b 兩 種 版 本),與崔鶴根援引的日藏本互勘。文中所徵引的單行本,則分藏 於中國民族大學(後簡稱「民大本 c」)18、國立故宮博物院(後簡 稱「國立故宮本」)、早稻田大學(後簡稱「早大本」,亦有兩種不 同版本)等處。透過上述的文本分析,本文擬從幾個面向來考察 和素及《七本頭》這部作品:首先,將先搭配和素的傳記資料、 檔案以及《七本頭》中的序跋文字,考訂其生平細節,探討《七 本 頭 》 諸 作 的 成 書 緣 由 、 確 切 時 間 等 創 作 背 景 、 和 素 的 翻 譯 經 驗,及其理念如何受到康熙皇帝與父親阿什坦的影響。其次,回 歸文本本身,對照《七本頭》的各種版本與出版形式。透過對勘 比較,瞭解《七本頭》的再版與流傳情況。最後,則擬逐一分析 《七本頭》各文本的內容與性質,探求和素譯作在旗人文化圈的 影響範疇,並以此作為觀察清代滿、漢文化的交流匯通。 16 王 揚 宗 , 〈 康 熙 、 梅 文 鼎 與 「 西 學 中 源 」 說 再 商 榷 〉 , 《 中 華 科 技 史 學 會 會 刊》,10(臺北,2006.12),頁59-63。 17 韓 琦 , 〈 白 晉 的 《 易 經 》 研 究 和 康 熙 時 代 的 「 西 學 中 源 」 說 〉 , 《 漢 學 研 究 》 , 16:1( 臺 北 , 1998.6) , 頁 187; 祝 平 一 ,〈 伏 讀 聖 裁 — 《 曆 算 疑 問 補 》 與 〈 三 角形推算法論〉〉,《新史學》16:1(臺北,2005.3),頁 74。 18 中央民族大學共藏有三個版本的《七本頭》,其中一函七冊本為本文所說的民大本 a,一函八冊本為民大本 b,一函二冊本為民大本 c。其中民大本 a的《醒世要言》有 「 福 克 司 」 的 滿 漢 文 小 印 , 以 及 「 雨 讀 齋 藏 」 的 鈐 印 , 可 知 此 原 為 德 國 漢 學 家 Walter Fuchs 所藏。民大本 b為清人韜菴所批閱,該函之所以有八冊,是除了《七 本 頭 》 原 有 的 作 品 之 外 , 還 另 夾 入 《 補 翻 菜 根 談 》(niyeceme ubaliyambuha ts’ai gen tan bithe)一書,關於民大本b的版本問題,後文將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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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翻譯家學與仕宦經歷

和 素( Hesu ), 完 顏 氏 , 字 純 德 , 又 字 存 齋 , 內 務 府 鑲 黃 旗 人。有關其生卒年,崔鶴根與《清代名人傳略》「和素」條目的作 者 Walter Fuchs 均將他出生定於順治九年(1652);至於卒年,定宜 莊則認為他有可能活到雍正末年。19但據北京故宮博物院藏的和素 畫像軸(圖 1),其自題言:「四十有五,年尚未老,緬想從前,過 多功少,爾形方健,盡可自好,無忝所生,敬奉斯道。康熙三十 四 年仲 冬 書 。和 素 自 題。 」 康 熙三 十 四 年( 1695), 和素 既 為 四十 五 歲, 往 前 推算 , 他 應當 生 於 順治 八 年( 1651)。 卒年 的 部 分, 據 鄭虎文(1714-1784)所寫的墓誌銘:「公於康熙五十一年,予告歸, 越 六 年 卒 , 春 秋 六 十 有 七 。 」20得 見 其 應 當 卒 於 康 熙 五 十 六 年 (1717)。 19 美 . 恆 慕 義 編 , 《 清 代 名 人 傳 略 》 , 頁 663; 韓 . 崔 鶴 根 , 〈 滿 文 文 獻 「 ci ben deo」(七本 頭)에對해서〉,頁 40。位 於目前北京海淀上莊的〈關帝廟碑〉記載 「內閣學士和素施廟身地一段」,由於此碑為雍正十二(1734)年刻 ,故定宜莊以 為 和 素 可 能 活 到 雍 正 末 年 。 但 這 樣 的 推 斷 或 有 商 榷 之 處 , 因 為 此 廟 「 肇 自 康 熙 四 十 四 年 開 山 建 立 」 , 所 以 和 素 的 施 地 也 有 可 能 是 在 生 前 從 事 。 相 關 材 料 與 討 論 , 見 北 京 圖 書 館 藏 金 石 組 編 , 《 北 京 圖 書 館 藏 中 國 歷 代 石 刻 拓 本 匯 編 》 ( 鄭 州 : 中 州 古籍 出版 社, 1990) , 第 68 冊 , 頁143-144; 定 宜莊, 〈 滿 族士 大夫群體 的產 生 與發展:以清代內務府完顏世家為例〉,頁307。 20 清 . 鄭 虎 文 , 〈 代 履 親 王 作 內 閣 侍 讀 學 士 完 顏 公 和 墓 誌 銘 〉 , 收 入 錢 儀 吉 編 , 《碑傳集》(北京:中華書局,1993),卷52,頁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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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 和素像軸 資料來源:佚名,《和素像軸》,北京故宮博物院網站,https://goo.gl/N2t29m。 和素是清初翻譯大家阿什坦的次子,家學淵源讓他自幼 嫺熟 滿、漢兩種語言。《七本頭》中的《潘氏總論》與《黃石公素書》 即為阿什坦的示子教材。《潘氏總論》是阿什坦譯自元人潘榮《資 治通鑒總要通論》的作品。根據和素的說法,阿什坦認為該譯本 的漢文文旨適中合致,清文詞句曲折極達,故要求其子「誦習講 讀」。21阿什坦所譯的《潘氏總論》後由和素重編,再收入《七本 頭》之中。《黃石公素書》則是清初翻譯家達海(1595-1632)巴克什的 譯作,和素在《七本頭》版的《黃石公素書》跋文提到,父親阿什坦 曾以《素書》教導過他們,認為該書「言詞果 斷,意義 深細,道 德 等文字可得而相應於漢文。由於適恰,故使學者定說且效法,斷 不可改變。汝者以此為模範學之」。接著和素自言:「今據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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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 傳 抄 之 文 字 錯 誤 處 甚 多 , 故 照 合 於 漢 文 以 整 理 , 究 明 後 使 抄 寫,特意刊刻。想起先人的教導而傷心,見(達海)巴克什的優 秀而驚歎,將此記錄於末尾」。22阿什坦以此書教子,和素也長期 保留該作,至康熙四十三年(1704)八月方照合漢文訂正錯誤,再 度出版,並收入《七本頭》中。由此得見,和素學養受到父親阿 什坦的刻意培養,無論編譯《潘氏總論》或《黃石公素書》,均受 到父親的直接影響。 和素的文字能力來自乃父有意識的教導,擅長兩種語言 的家 學 淵 源 , 讓 他 在 康 熙 十 一 年( 1672)便 「 以 部 院 筆 帖 式 起 家 」, 時 年方二十。清初奏章文移多以滿文書寫,需要大批能夠掌握滿、 漢兩種語言的傳譯人員。但當時粗通文墨者不多,23和素能「以部 院筆帖式起家」,與其流暢掌握滿漢語言能力有關。雖然我們不清 楚和素任職的「部院」屬於哪個單位,但他出身上三旗包衣,基 於為皇帝家主當差服役的義務,推斷和素在內務府擔任筆帖式一 職的可能性較大,並非外朝的「部院」體系。 22 清.和素編譯,《黃石公素書》,(收入《七本頭八種》,康熙四十三年〔1704 本 , 北 京 : 中 國 科 學 院 圖 書 館 藏 ) , 頁34b-35b。 關 於 該 跋 文 的 滿 文 轉 寫 如 下 : 「mini nenehe niyalma bisire fonde alahangge, su šu bithe serengge, musei gurun dahai

baksi, Mukden de fukjin bithe ubaliyambume deribure fonde ubaliyambuhangge. gisun kense lasha gūnin šumin narhūn, doro erdemu i jergi hergen be nikan bithe de teisulebume bahangge, lak seme acanara jakade, tacire urse gemu toktoho gisun obufi alhūdame ainaha seme hala ci ojorokū ohobi. suwe erebe durun obufi taci seme hendumbihe. te tuwaci ulan ulan i sarkiyahai hergen tašarabuhangge umesi labdu. uttu ofi nikan bithe de acabume dasatafi getukeleme sarkiyabufi cohome folobuha nenehe niyalmai tacibuha be gūninafi mujilen efujembime, baksi i manga be tuwafi ferguweme, erebe uncehen de arafi ejehe. narhūn hergen wei ubaliyambuhangge be sarakū tusa gese ofi suwaliyame folobuha. elhe taifin i dehi ilaci aniya jakūn biyai sain inenggi, Hesu gingguleme ejehe.」漢譯原 文如下:「我的先人在世時所告之語:『所謂素書,為 吾 國 之 大 海 巴 克 什 於 盛 京 時 , 初 譯 書 時 一 開 始 所 譯 者 。 ( 該 書 ) 言 詞 果 斷 , 意 義 深 細 。 道 德 等 文 可 得 而 相 應 於 漢 書 。 由 於 適 恰 , 故 使 學 者 定 說 且 效 法 , 斷 不 可 改 變 。 汝 者 以 此 為 模 範 , 學 之 。 』 今 據 觀 , 相 衍 傳 抄 之 文 字 錯 誤 處 甚 多 , 故 照 合 於 漢 書 而 整 理 , 究 明 後 使 抄 寫 , 特 意 刊 刻 。 想 起 先 人 的 教 導 而 傷 心 , 而 見 巴 克 什 之 優 秀 而 驚 嘆 , 將 此 記 錄 於 末 尾 。 不 知 細 文 為 誰 之 翻 譯 , 因 益 同 , 故 合 而 刊 刻 。 康 熙四十三年八月吉日,和素謹記。」 23 陳 文 石 , 〈 清 代 的 筆 帖 式 〉 , 收 入 陳 文 石 , 《 明 清 政 治 社 會 史 論 》 ( 臺 北 : 臺 灣 學生書局,1991),頁60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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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 任 筆 帖 式 後 不 久 , 和 素 便 「 稍 遷 至 內 府 員 外 郎 , 主 幣 帛 庫」,可知他的下一個任職單位是內務府廣儲司,主管銀庫。墓誌 銘 提 到 和 素 擔 任 銀 庫 員 外 郎 後 , 因 「 庫 故 財 賦 地 , 時 國 家 法 簡 易,官吏乾沒無度。公受任,一無所染,立鉤考法,迄今行之, 吏不能為奸」。24清初制度未備,存在諸多的舞弊空間可想而知。 從制度沿革來看,廣儲司直至康熙十五年( 1676)才題准「凡四庫 舊存、新收、現用、實剩,各項錢糧,每年終造冊奏銷」。25在此 之前,廣儲司的庫藏數額均未造冊管理,官員侵吞中飽的空間甚 大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雖 然 鄭 虎 文 在 墓 誌 銘 描 述 和 素 在 銀 庫 任 事 「一無所染」,但康熙皇帝卻曾說過和素與李國屏、趙昌等內務府 包衣「俱係名富,眾人皆知」。26因此和素在「一無所染」的情況 下如何成為「名富」?墓誌銘對於和素的描述是否有溢美之處? 或許值得我們考慮。 在廣儲司員外郎之後,和素升任內務府上駟院郎中。上 駟院 「分掌廏牧之事」,負責牧養御用馬匹。27和素任上駟院郎中時, 據說表現「稱職」,頗得康熙皇帝嘉許。約在同時,皇帝開始考慮 皇子師傅的人選,有人推薦和素,「謂公嚴重」,和素自此開始負 責皇子教育的工作。康熙三十五年( 1696)正月,康熙皇帝下詔親 征噶爾丹(1644-1697)時,和素一度「誓以死報,故請從」,但康熙 皇帝不准,認為「皇子國本也,事大。汝立功事小」,要求他繼續 擔 任皇 子 教 師一 職 。 直至 康 熙 四十 九 年( 1710), 和素 因 事 罷斥 , 後於 康 熙 五十 年( 1711)起 復 ,「仍 充 皇 子師 」,28可 見其 擔 任 皇子 師傅的時間至少二十年以上。 和素擔任皇子師傅,除了本身「嚴重」的態度之外,實 際上 24 清.鄭虎文,〈代履親王作內閣侍讀學士完顏公和墓誌銘〉,頁1509。 25 清.伊桑阿等撰,《大清會典(康熙朝)》(收入《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 73輯,第729冊,臺北:文海出版社,1992),卷149,〈內務府一〉,頁7241。 26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編 譯 , 《 康 熙 朝 滿 文 硃 批 奏 摺 全 譯 》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 1996 ) , 頁 985 , 〈 內 務 府 奏 請 將 委 校 對 劉 文 林 等 併 入 派 差 內 分 份 銀 摺〉,康熙五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7 清.伊桑阿等撰,《大清會典(康熙朝)》,卷154,〈內務府六〉,頁7393。 28 清.鄭虎文,〈代履親王作內閣侍讀學士完顏公和墓誌銘〉,頁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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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與其兼擅滿、漢文的語言能力有關。康熙五十一年( 1712)和素 在奏摺裡提到:「奴才近五十歲,蒙上養育鴻恩,又蒙教授滿、漢 書,感戴不盡。」29可見他負責的皇子教育即以教授滿、漢語言為 主。而在康熙皇帝諸子中,較為確定的是履親王允裪(即皇十二子 , 1685-1763)是和素的學生,因此和素有一篇記載生平的墓誌銘即鄭 虎文代替履親王所撰,該文也以履親王的口吻稱他為「余師也」。 不過,墓誌銘提到和素卒時,「諸皇子咸會吊其孤祭焉」;也提及 其出入宮廷禁闥四十年,遇到「諸皇子」時,「侃侃不少寬假,諸 皇子咸敬愛之,偶語及公,必稱為夫子而不名」。30可見和素教導 過的皇子應當不止一人。值得一提的是,清代皇子就讀於上書房 時多延聘翰林為師。31和素雖非身列翰林院,卻可能因與諸翰林一 同擔任皇子侍讀的工作時,彼此交遊,互相熟識。康熙朝著名的 翰 林 張 英( 1637-1708)、 勵 杜 訥( 1637-1708)都 曾 在 和 素 的 畫 像 軸 上 題名,即為一證。和素的後人麟慶( 1791-1846)也追述過,康熙皇 帝南巡至蘇州虎丘時,曾在千頃雲軒賜饌,並題〈虎丘望山後〉 詩贈和素,詩云:「試劍仍存石,生公尚有臺,愛觀山後景,錯落 野間開。」32二月,聖駕初抵淮安,張英前往接駕後同往蘇州。借 這次南巡的機會,和素與已休致歸鄉的張英再度見面,張英在皇 帝的御賜詩後再度跋贈,而這幅作品則一直收藏在家族宗祠。直 到麟慶時,仍「幸得瞻仰天藻龍章」。33 和 素 雖 出 身 內 務 府 包 衣 , 以 筆 帖 式 起 家 , 長 年 擔 任 皇 子 師 傅,並在隨聖祖南巡時一路「和詩稱旨」,都顯示其深厚的知識學 養,不僅是兼通兩種語言而已。墓誌銘裡提到他「博涉古今,不 29 中 國第 一歷 史檔 案館 編譯 ,《 康熙 朝滿 文硃 批奏 摺全 譯》 , 頁782,〈 武英 殿總 監 造和素奏明前摺妄奏緣由摺〉,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初九日。 30 清.鄭虎文,〈代履親王作內閣侍讀學士完顏公和墓誌銘〉,頁1508-1509。 31 邸永君,《清代翰林院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頁131。 32 參 見 清 . 清 聖 祖 御 製 , 《 清 世 祖 聖 祖 御 製 詩 文 . 清 聖 祖 御 製 詩 二 集 》( 收 入 《 故 宮珍本叢刊》,第542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卷1,〈虎丘望山後〉,頁 124。 33 清.麟慶,《鴻雪因緣圖記》(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第 1集,〈虎邱 述德〉,頁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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屑為章句之學,嘗承旨作制藝,援筆輒就,情詞斐然」。和素之所 以 會 「 承 旨 作 制 藝 」, 與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1706)四 月 初 的 庶 吉 士 散 館考試有關。按照規定,庶吉士入館讀書三年後,必須通過散館 考試,方能除授官職。但在這場考試裡,聖祖發現庶吉士們「教 習 日 久 , 今 加 考 試 , 滿 、 漢 書 俱 未 精 通 」, 因 此 掌 院 學 士 揆 敘 ( 1674-1717 )被 責 以 「 督 課 不 嚴 , 交 都 察 院 議 處 」。34關 於 這 個 事 件,和素在《性理一則》的跋文亦有所描述。這段為滿文,筆者 漢譯如下: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四 月 初 一 日 , 考 試 翰 林 院 三 年 期 滿 庶 吉 士 時 , 拿 出 此 一 則 《 性 理 》 文 章 , 使 命 翻 譯 之 。 本 日 , 傳 諭 李玉:「也讓和素、法海翻譯。」和素我才翻譯到一半,皇 上 卻 早 已 立 刻 完 成 , 派 遣 人 來 詢 問 完 畢 了 沒 ? 我 才 急 忙 翻 譯,完成奏覽之後,李玉拿出皇上翻譯之書,說:「讓和素 幫 我 看 。 」 因 而 ( 奴 才 ) 跪 著 恭 敬 地 閱 看 :「( 皇 上 之 譯 文 ) 深 得 漢 文 深 意 , 語 調 曲 折 無 有 不 盡 者 。 若 比 較 奴 才 我 的 譯 文 , 就 如 同 把 魚 眼 陪 襯 在 明 珠 旁 , 把 石 頭 和 美 玉 放 在 同 一 處 , 均 凸 顯 出 來 奴 才 我 的 翻 譯 錯 誤 笨 拙 之 處 。 」 我 這 樣驚奇地對李玉說道。上奏後,有旨:「將譯文給皇太子、 大學士閱後,留中。」35 34 清 . 馬 齊等 奉敕 修 , 《大 清聖 祖 仁 皇帝 實錄 》,卷225, 頁259, 康 熙 四 十 五年 四 月癸巳條。 35 清 . 和 素 編 譯 , 《 性 理 一 則 》 ( 收 入 《 七 本 頭 八 種 》 , 康 熙 四 十 六 年 〔1707 本 ,北京 :中國 科學院 圖書館 藏), 頁2b-4b。 滿 文轉寫 如下: 「elhe taifin i dehi

sunjaci aniya duin biya ice de, bithei yamun i ilan aniya jaluka šu gi ši se be simnere de, ere emu meyen i sing li bithe be tucibufi ubaliyambubuha. ineku inenggi li ioi ulame hese wasimbuhangge erebe Hesu, Fahai inu ubaliyambukini sehe, Hesu bi teni ubaliyambume dulin bahara onggolo dele aifini uthai wacihiyafi, niyalma takūrafi wajiha akū be fonjinjiha, ekšeme ubaliyambume wacihinafi tuwabume wesimbuhe manggi, Li ioi dele ubaliyambuha bithe be tucibufi Hesu mimbe tuwa sehe, niyakūrafi gingguleme kimcime tuwaci, nikan bithei šumin gūnin be umesi baha bime gisun mudan i koco wai be akūmbuhakūngge akū aha mini ubaliyambuha bithe be duibuleci uthai nimaha yasa be genggiyen tana de adabuha, u fu wehe be sain gu i emu bade sindaha gese, aha mini ubaliyambuhangge tašaraha moco be gemu bultakūn tucinji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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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素所翻譯的《性理》一則,原為張載(1020-1077)《正蒙.參 兩篇》的一小段落。由於《正蒙》後被收錄進胡廣( 1369-1418)編 著的《性理大全》,36和素方以「性理一則」來冠稱此文。雖然和 素 自 承 在 這 次 的 隨 堂 考 試 中 翻 譯 有 所 失 誤 , 但 仍 得 到 皇 帝 的 盛 讚。因此,墓誌銘裡中提及這一段經歷,曾言:「仁廟顧侍從曰: 『和非甲科而能文,理明故耳。』嗟賞者久之,然公終不以此自 多,亦不復更作也。」37殆非虛言。 和素雖因絕佳的語言能力得到皇帝的讚賞,但在康熙四 十九 年五月,也曾犯錯而遭嚴責。墓誌銘對此的記載非常隱諱,僅簡 單以「俄被旨坐免,數日復起」帶過。38比對《實錄》、奏摺等記 載,可知和素獲罪緣由與不當保舉喀爾楚渾( 1628-1651)擔任書房 員外郎一事有關。喀爾楚渾任職的「書房」即「內翻書房」(

dorgi

bithe ubaliyambure boo

),為宮內負責翻譯經史、御論、講章、御

製詩文、起居注等書籍作品的單位。39當時和素與常書都任職於翻 書房,40並與喀爾楚渾同為內務府包衣,41或因此故,才會出面保 舉他。但康熙皇帝認為喀爾楚渾並無勞績,認定此次保舉「必有 夤緣情弊」。因此除了革斥喀爾楚渾及其族人外,也嚴斥「和素為 人,亦極庸劣,學問雖優,其他皆無足觀也」,42故將他罷黜。但 ferguweme Li ioi de hendufi.wesimbuhe, hese ubaliyambuha bithe be Hūwang taidzi aliha bithei dasa de tuwabufi dolo bibuhe.」

36 明 . 胡 廣 奉 敕 撰 , 《 性 理 大 全 》 ( 收 入 《 景 印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 第710冊 , 臺 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卷5,〈正蒙一〉,頁21a-21b。 37 清.鄭虎文,〈代履親王作內閣侍讀學士完顏公和墓誌銘〉,頁1509 38 清.鄭虎文,〈代履親王作內閣侍讀學士完顏公和墓誌銘〉,頁1509 39 趙 志 強 , 〈 論 清 代 的 內 翻 書 房 〉,《 清 史 研 究 》,19922( 北 京 ,1992.6) ,頁 22-23、頁26。 40 和 素 任 職 翻 書 房 的 紀 錄 , 參 見 清 . 昭 槤 , 《 嘯 亭 續 錄 》 , 卷1, 〈 翻 書 房 〉 , 頁 396-397。 在 武 英 殿 經 常 與 和 素 共 事 的 常 書 也 是 翻 書 房的 負 責 人 , 見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案 館編譯,《康 熙朝滿文硃批 奏摺全譯》,頁785,〈武 英殿總監造和 素等奏 核 對《性理奧》篇子摺〉,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十五日。 41 清.馬齊等奉敕修,《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42,頁406,康熙四十九年五月 己巳條。 42 清.馬齊等奉敕修,《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42,頁406,康熙四十九年五月 己巳條。相關紀錄參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 頁673,〈內閣侍讀學士和素等奏為謝罪摺〉,康熙四十九年五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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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不久,和素旋於來年起復,乃因康熙皇帝發現「內閣翻譯通 本 , 事 甚 緊 要 。 如 一 、 二 語 不 符 漢 文 , 則 於 事 之 輕 重 , 大 有 關 係 」, 而 「 在 內 廷 行 走 之 和 素 、 徐 元 夢( 1655-1714 ),雖 係 革 職 之 員。見今學翻譯者,無能過之。將和素、徐元夢補授額外侍讀學 士,翻改本章」。43 康熙五十年和素起復後,便接任其兄赫世亨武英殿總監 造一 職,負責主持朝中大型官書的編譯事務。武英殿是內務府下的單 位 ,設 置 於 康熙 十 九 年( 1680), 初名 為 武 英殿 造 辦 處, 除 了 負責 書籍的修繕刻印外,也兼有備辦其他宮廷製作用項的功能。44但必 須說明的是,和素任職武英殿的同時卻未完全脫離翻書房。在康 熙五十年四月,和素與張常住一同署名交付給杭州織造孫文成的 一份奏摺裡,署名官銜是「總監造管翻書房內閣侍讀學士兼牛彔 章京」,45可見和素當時是以武英殿總監造的身分來兼管翻書房。 這或許是因為清初編纂大型官書多為「跨單位」合作,同時進行 數部作品,業務量龐大,非武英殿得以獨立支持之故。和素在坐 罪起復之後接任武英殿總監造一職,除了接替兄長赫世亨身後所 遺留的工作外,他的語言能力,先前與諸翰林的交遊,在翻書房 的任職經歷,以及自身在滿文書籍翻譯編輯的豐富經驗,想必都 列入康熙皇帝的考量之中。 任職武英殿期間,和素先後主持《佩文韻府》、《性理奧》等 官書的纂修。有趣的是,和素雖以滿、漢文翻譯能力見長,早期 也 曾 銜 命 翻 譯 《 資 治 通 鑑 綱 目 》。 但 他 在 任 職 武 英 殿 總 監 造 一 職 時,卻經常因翻譯錯誤遭皇帝斥責。康熙五十一年四月底,和素 與常書開始主持《性理奧》的翻譯,依次進呈給皇帝欽閱確認。 43 清.馬齊等奉敕修,《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245,頁433,康熙五十年三月庚 寅條。 44 赫 世 亨 擔 任 武 英 殿 總 監 造 期 間 , 曾 經 協 助 養 心 殿 處 理 造 辦 用 項 , 參 見 遼 寧 社 會 科 學 院 歷 史 研 究 所 、 大 連 市 圖 書 館 文 獻 研 究 室 、 遼 寧 省 民 族 研 究 所 歷 史 研 究 室 編 , 《清代內閣大庫散佚滿文檔案選編》(天 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頁 254, 康熙四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條;同書,頁258,康熙四十七年十月初六日條。 4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758, 〈杭州織造孫 文成奏報監生王增奇之父等從杭州回京城摺〉,康熙五十年十二月初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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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後,聖祖就針對滿文譯漢時「纂」、「顛撲」、「截」等字的譯 法提出異議,並御批訂正。和素在奏摺裡回覆:「奴才恭聞主子聖 訓,似已得了救命草,豁然開朗,不勝歡忭。」沒想到反遭康熙 皇帝斥責:「和素,爾言得了救命草之語甚討厭,現為何又用?」46 和素為此再度上奏說明,但皇帝仍然不放過他,要求再把「救命 草」原委交代清楚,而且將訓斥的硃批「曉諭眾人知之」。47受此 嚴斥,和素惶恐的再度進摺請求寬宥,皇帝還追問「眾人並未閱 看之處未奏」,48要求確實將訓斥硃批揭示眾人之前,以此警告羞 辱眾人任意胡來的翻譯心態。 在滿文硃批奏摺中,經常可以見到康熙皇帝對待和素既 嚴斥 兼 又 戲 謔 的 態 度 , 呈 現 彼 此 之 間 家 人 、 主 僕 關 係 的 親 密 感 。 例 如:康熙五十二年( 1713),和素等人翻譯《御製詩》「短鬢」一詞 時,皇帝認為「短鬢」的應指「人有年紀,鬢髮半白」的情況, 卻被眾人誤譯為「鬢髮脫落」,因而嘲笑和素與李國屏「如此則爾 等自己及爾祖母俱脫光耳,著將此必給書房人等看」,自然帶有羞 辱 的 意 思 。 為 此 , 和 素 還 得 向 皇 帝 回 報 :「 眾 人 閱 畢 , 既 氣 且 笑 曰:此二公年老意衰矣!鬢髮半白何以譯為脫落?觀爾等鬢角不 過白的白,半白的半白,並未脫落,抑或二公之祖母鬢角皆禿, 故 如 此 譯 釋 也 ! 」 雖 是 如 此 , 皇 帝 連 二 人 祖 母 也 一 併 開 進 玩 笑 裡,詢問:「爾二老之祖母鬢髮不知都脫光歟?」但和素等還是得 認真回覆:「奴才伏思,奴才知祖母年老臉皺,徒賣俏麗,對於我 之顛三倒四,伊亦著實絕望。……依奴才似此老狀,藉故躲避, 此即不求寬諒而受寬諒之策,決不明求以失男綱也!據實謹奏, 若蒙皇上憐恤,乞請不必給眾人傳閱。」49康熙皇帝事必躬親,讓 46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780-781,〈武英殿總 監造和素等奏改正《性理奧》譯文錯誤處摺〉,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初六日。 47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782, 〈武英殿總監 造和素奏明前摺妄奏緣由摺〉,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初九日。 48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783, 〈武英殿總監 造和素奏請寬宥摺〉,康熙五十一年五月十二日。 49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92, 〈武英殿總監 奏和素等奏報誤釋短鬢一詞緣由摺〉,康熙五十二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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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素與翻書房諸員必須謹慎為之。並隨著工作日久,武英殿諸人 逐漸熟悉皇帝的用字習慣與思維,《性理奧》的編譯到中後期,開 始得到皇帝的肯定。50康熙五十三年,皇帝也不吝讚美眾人,曰: 「 所 譯 之 書 每 次 來 , 皆 逐 字 詳 究 。 因 所 譯 漸 佳 , 故 改 正 之 處 甚 少,有甚難之處,此書譯者已漸入門,可嘉。」51 值得說明的是,和素接任武英殿總監造一職,除了負責 書籍 編纂之外,也接替其兄赫世亨管理西洋人的工作,此則涉及中國 禮 儀 之 爭 的 後 續 發 展 。52所 謂 的 「 中 國 禮 儀 之 爭 」( 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係指 天 主 教傳 入 中 國後 , 其 教義 與 中 國人 祭 孔 、 祭 祖 、 祭 天 禮 儀 產 生 的 衝 突 。 明 末 利 瑪 竇(Matteo Ricci, 1552-1610)入華時,採取調和辦法,尊重中國禮儀,允許教徒祭祀。之 後來華的耶穌會士,也大多遵循「利瑪竇規矩」。但利瑪竇的作法 並非毫無爭議,也曾引起教士內部討論,尤其在其他修會勢力進 入中國後,並非每個修會都能接受利瑪竇的作法,特別是牽涉到 修會間彼此的競爭關係時,禮儀問題便成為傳教士彼此攻擊的一 種手段。 禮儀之爭的議題雖從明末就已經存在,但事件的激化, 則從 康熙三十二年(1693)福建宗座代牧顏璫(Charles Maigrot, 1652-1730, 或 譯 為 「 閻 當 」)發佈七項禁令開始。顏璫不認同利瑪竇的作法,要 求中國教徒不可使用「天」、「上帝」等稱呼,也不能舉行祭孔、 敬祖的禮儀。53康熙四十三年,顏璫的七項禁令得到教宗格勒門十

一世(Pope Clement XI, 1649-1721)的追認,引發國內天主教徒及其他

50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63, 〈康熙帝諭將 歌詠避暑山莊記等翻譯帶來〉,康熙五十二年閏五月二十二日。 51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954,〈武英殿總監造 和素等奏對完《性理奧》卷第五節第二十四等摺〉,康熙五十三年六月初九日。 52 陳 國 棟 , 〈 武 英 殿 總 監 造 赫 世 亨 — 活 躍 於 「 禮 儀 之 爭 」 事 件 中 的 一 位 內 務 府 人 物〉,《故宮學術季刊》,30:1(臺北,2012.3),頁87-134。

53 關於顏璫的研究,可參考Claudia Von Collani. “Charles Maigrot’s Role in 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in David E. Mungello edited, 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Its History and Meaning (Nettetal: Steyler Verlag, 1994), pp. 149-184.禁令的詳細內容可 參 考 Antonio Sisto Rosso, Apostolic Legations to China of the Eighteenth Century (South Pasadena: P.D. and Ione Perkins, 1948), pp. 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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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教士的不安,54也挑戰康熙皇帝的皇權,危及傳教士在中國的事 業 。 為 了 協 調 禮 儀 問 題 與 教 務 糾 紛 , 教 廷 遣 多 羅(Charles-Thomas Maillard De Tournon, 1668-1710)為 特 使 來 華 。 使 團 於 康 熙 四 十 一 年 (1702)從 羅 馬 出 發 , 康 熙 四 十 四 年(1705)抵 達 澳 門 、 廣 州 後 北 上,多羅則於該年的十一月十六日首度與康熙皇帝在北京見面。 在京期間,多羅雖然不曾與皇帝實際討論禮儀問題,但康熙皇帝 卻知悉教廷態度,為了維護皇權,要求傳教士必須遵照「利瑪竇 規矩」,向內務府領過永居票才能繼續在中國活動。多羅得知皇帝 命令,離京之後於南京正式發布教宗禁令,使得這場禮儀之爭陷 入僵局。 在這場論爭中,清廷也採取主動策略,兩次遣使赴歐, 向教 廷說明中國禮儀問題。康熙四十五年,薄賢士(Antoine de Beanvollier, 1656-1708)、 龍 安 國(Antonius de Burros, 1664-1708)先 奉 皇 帝 之 命 出 使 ; 四 十 六 年 , 艾 若 瑟(Joseph-Antoine Provana, 1662-1760)、 陸 若 瑟 (Raymond-Joseph Arxo, 1659-1711)再度奉 詔 出洋。 但 兩個使 團 出洋 之 後 , 卻 讓 皇 帝 等 候 將 近 十 年 而 無 回 音 。 康 熙 五 十 五 年(1716)之 後,皇帝採取更積極的手段,讓所有來華回洋的傳教士、商人、 俄羅斯來人帶著「紅票」,分水、陸兩路將訊息帶回歐洲,終於再 度 聯 絡 上 羅 馬 教 廷 , 而 有 康 熙 五 十 九 年(1720)嘉 樂(Carolus Mezzabarba, 1682-1741)特使再度來華。55 54 顏 璫 禁 令 發 布 之 後 , 便 與 福 建 當 地 的 天 主 教 徒 產 生 衝 突 , 相 關 討 論 參 見 吳 旻 、 韓 琦 , 〈 禮 儀 之 爭 與 中 國 天 主 教 徒 : 以 福 建 教 徒 和 顏 璫 的 衝 突 為 例 〉 , 《 歷 史 研 究 》,2004:6( 北 京 , 2004.12),頁 83-91。 此 外 , 當 時 其 他 在 中 國 的 傳 教 士 如 閔 明 我 、 徐 日 昇 、 安 多 、 張 誠 等 , 也 在 康 熙 三 十 九 年 聯 合 起 草 一 篇 文 書 , 聲 明 他 們 對 祭 天 、 祭 祖 、 祭 孔 等 禮 儀 問 題 的 理 解 , 並 請 赫 世 亨 協 助 翻 譯 成 滿 文 , 轉 呈 給 皇 帝 。 相 關 文 書 的 討 論 參 見 羅 麗 達 , 〈 一 篇 有 關 康 熙 朝 耶 穌 會 士 禮 儀 之 爭 的 滿 文 文 獻 — 兼 及 耶 穌 會 士 的 宣 言 書 《 Brevis Realtio》 〉 , 《 歷 史 檔 案 》 , 1994:1 (北京,1994.3),頁94-97。 55 關於禮儀之爭的討論,可以參見安雙成,〈禮儀之爭與康熙皇帝(上)〉,《歷史 檔 案 》 , 2007:1( 北 京 , 2007.3) , 頁 74-80; 安 雙 成 , 〈 禮 儀 之 爭 與 康 熙 皇 帝 (下)〉,《歷史檔案》,2007:2(北 京,2007.6),頁 32-41; 馮明珠,〈堅持 與容忍—檔案中所見康熙皇帝對中梵關係生變的因應〉,收入天主教輔仁大學歷 史學系編,《中梵外交關係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天主教輔仁大學歷 史學系,2002),頁 145-182;方豪,《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 清代篇》(收入周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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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素接任武英殿總監造一職時,皇帝每年都在打聽從西 洋回 來的消息,故每至夏季西洋船期屆至之際,聖祖便會在奏摺上詢 問和素「聽得什麼西洋消息」?56康熙五十年時,皇帝在六月、七 月 各 詢 問 一 次 , 和 素 也 兩 次 向 在 京 的 西 洋 人 蘇 霖(Joseph Suarez, 1656-1736)、 吉 利 安(Bernard-Kilian Stumpf, 1655-1720)打 聽 , 卻 沒 有 得 到任何回音。57八月,康熙皇帝仍不死心,詢問是否有西洋書信? 仍 未得 到 回 報。58事 隔 一年 , 在 康熙 五 十 一年1712六 月 中 旬 西 洋 船 期 屆 至 之 時 , 聖 祖 又 問 和 素 :「 此 間 可 得 西 洋 人 之 訊 乎 ? 若 得,勿稍壓。」經詢問過蘇霖、吉利安後,和素回報的消息卻再 度讓皇帝失望。59但內務府只是皇帝的資訊管道之一,除此之外, 處於第一線位置的兩廣總督與廣東巡撫,也會利用奏摺隨時向皇 帝奏 告 西 洋人 訊 息 。同 年 七 月, 兩 廣 總督 趙 宏 燦(?-1717)派 遣家 人遞送奏摺至京時,便轉奏五月二十一日西洋大船已抵達澳門的 訊息,但前述和素卻在六月告知皇帝並無消息,這樣的訊息落差 讓皇帝對蘇霖、吉利安等人產生疑心,曰:「觀此可知,伊等早已 得訊隱匿矣。」60經廣東巡撫滿丕調查,這次西洋來船,只有寄來

給閔明我(Philippus Maria Grimaldi, 1639-1712)、蘇霖的家信,「此外再

無文書」。61康熙皇帝感到失望,一度追究起蘇霖、閔明我妄報訊 富 ,《 清代名人 傳記叢 刊》,臺北 :明文書 局, 1985),〈多 羅〉、〈 嘉樂 〉, 頁 313-342; 馮 明 珠 , 〈 紅 票 : 一 封 康 熙 皇 帝 寄 給 羅 馬 教 皇 的 信 〉 , 收 入 馮 明 珠 主 編,《盛清社會與揚州研究》(臺北:遠流出版社,2011),頁347-370。 56 中 國 第 一 歷 史檔 案 館 編 譯 ,《 康 熙 朝 滿 文硃 批 奏 摺 全 譯》,頁 735-736,〈 武 英 殿 總監造和素奏報西洋人消息摺〉,康熙五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57 中 國第 一歷 史檔 案館 編譯 ,《 康熙 朝滿 文硃 批奏 摺全 譯》 , 頁741,〈 武英 殿總 監 造和素奏報西洋人消息摺〉,康熙五十年七月二十日。 58 中 國第 一歷 史檔 案館 編譯 ,《 康熙 朝滿 文硃 批奏 摺全 譯》 , 頁742,〈 武英 殿總 監 造和素進書摺〉,康熙五十年八月初五日。 59 中 國 第一 歷史檔 案 館編 譯,《 康 熙朝 滿文硃 批 奏摺 全譯》 , 頁797,〈 武 英殿 總監 造 和 素 等 奏 《 錦 繡 萬 花 谷 》 一 部 裝 完 摺 〉 ,康 熙 五 十 一 年 六 月 十 五 日 ; 同 書 , 頁 798,〈武英殿總監造和素等奏聞打聽西洋人之訊情形摺〉,康熙五十一年六月二 十一日。 60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02,〈武英殿總監 造和素等奏繕《御選唐詩》底子十五篇摺〉,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初四日;同書,頁 804,〈武英殿總監造和素等奏報西洋人消息摺〉,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初十日。 61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04,〈廣東巡撫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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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罪責;62但到八月時,也不得不承認「看來西洋人終究未得消 息是實」。63不過在九月初,蘇霖、吉里安往告和素、李國屏,五 月份來自西洋大船的信中提及的歐洲回應。信裡提到,艾若瑟已 經回到羅馬見到教皇,但「教化王聞艾若瑟所告之言,又因閱多 羅信內之言與艾約瑟所告之言不同」,皇帝因此體悟到「故倘多羅 所寄之信之言是實,則教內之人難於推行中國禮教」的情況。64 即便得知艾若瑟已經順利返回歐洲見到教皇,但康熙皇帝仍 等待奉使出洋的傳教士回國,取得教廷正式的回覆。甚至在康熙 五十二年正月,康熙皇帝又遣趙昌轉交信件給廣東巡撫滿丕的姪 子,託他將信件帶至廣東、澳門後,再讓返回歐洲的船隻將信件 帶往西洋。65到了康熙五十二年六月,船期屆至之時,康熙皇帝也 多次詢問和素與在京西洋人:「廣東得西洋之訊乎?」「廣東有何 消息乎?」卻一直沒有得到回應。66在此之後,滿文奏摺有一段時 間的空白,不再見到皇帝詢問西洋人訊息。康熙五十五年後,皇 帝發出紅票,水陸並進,讓所有西洋人都帶著訊息回到歐洲,終 於再度聯絡上教廷,但和素很有可能已經沒有辦法參與這一段事 情了。 從已刊的滿文奏摺來看,和素晚年時身體並不太好。康 熙五 十一年八月,和素生了一場大病,「一到吃飯之時,身子即發燒, 丕奏聞察看虎頭門及澳門情形摺〉,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十二日。 62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12,〈武英殿總監 造和素等奏聞閔明我閱硃批情形摺〉,康熙五十一年八月初四日。 63 中 國 第 一 歷 史檔 案 館 編 譯 ,《 康 熙 朝 滿 文硃 批 奏 摺 全 譯》,頁 817-818,〈 武 英 殿 總監造和素等奏繕《御選唐詩》底子十七篇摺〉,康熙五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64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18,〈武英殿總監 造和素等奏聞西洋人消息摺〉,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二日。 6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42,〈廣東巡撫滿 丕奏咨行西洋信函已交付帶往摺〉,康熙五十二年元月初十日。 66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68,〈康熙帝諭召 西洋人計算《數表根源》來由〉,康熙五十二年六月初五日;同書,頁 869,〈武 英 殿 總 監 造 和 素 等 奏 召 西 洋 人 推 算 《 數 表 根 源 》 來 由 摺 〉, 康 熙 五 十 二 年 六 月 初 八日;同書,頁 870,〈和素等奏西洋人吉里安稟告翻譯《數表根源》緣由摺〉, 康 熙 五 十 二 年 六 月 十 一 日 ; 同 書 , 頁 878 ,〈 武 英 殿 總 監 造 和 素 等 奏 西 洋 人 已 將 數 表算完翻譯摺〉,康熙五十二年六月十七日;同書,頁 881,〈武英殿總監造和素 等奏已譯《數表問答》八篇摺〉,康熙五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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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發暗,視物模糊不清」,還為此向皇帝索取藥方。67之後,皇 帝也會在奏摺的硃批裡,詢問和素或常書「爾等如何?二個老頭 如何?」68但至康熙五十三年七月,和素的身體狀況顯然惡化,他 向皇帝透露「奴才因舌僵硬,言語不清,口流涎水,且加腳疼等 病」等健康訊息,這場病後來似乎痊癒,但身體仍然虛弱。69和素 雖然繼續負責修書事務,但在康熙五十四年( 1715)二月初二日, 是和素最後一次以武英殿總監造的名義上呈奏摺。二月底,刊刻 《周易折中》一書的奏摺僅由李國屏單獨具奏,皇帝硃批寫道: 「知道了,著將和素上緊帶來後行文。」70當時皇帝巡遊至畿甸, 要求李國屏將和素帶到他身邊。但後續的情況為何?由於檔案的 闕如不得而知。不過和素的姪兒留保在康熙五十六年時因翻譯書 籍 待 在 北 京 , 留 在 伯 父 和 素 身 邊 「 侍 疾 」, 提 及 「 是 年 伯 父 乃 見 背」,71得見和素最後因病亡故,時年六十七歲。

三、《七本頭》的版本問題

康熙五十年的仕途起復,是和素翻譯事業的分水嶺。在 此之 前,和素除了在康熙三十年( 1691)參與過《資治通鑑綱目》的修 纂之外,多以個人之力從事翻譯著述。《七本頭》一系列作品的出 版、落款時間集中在康熙四十三至四十八年( 1709)之間,是和素 擔任皇子師傅、內閣侍讀學士這段時期的作品。 從字面上來看,《七本頭》似乎是指和素七部作品的合集。72 67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816,〈武英殿總監 造和素奏請因病每報繕一摺摺〉,康熙五十一年八月十六日。 68 中 國 第 一 歷 史 檔 案 館 編 譯 ,《 康 熙 朝 滿 文 硃 批 奏 摺 全 譯 》,頁 883 ,〈 武 英 殿 總 監 造和素等奏對完《性理奧》卷第三第十二摺〉,康熙五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69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964,〈武英殿總監 造和素奏請前往湯泉治病摺〉,康熙五十三年七月十九日。 70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譯,《康熙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頁 998,〈李國屏奏刻 完《周易折中》卷一〈序卦〉四篇摺〉,康熙五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71 清.留保,《完顏氏文存》(清寫本,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善本室藏),卷下, 〈先伯父母恩育錄〉,頁16a。 72 許 多 圖 書 目 錄 皆 持 此 說 , 例 如 : 東 洋 文 庫 的 目 錄 即 將 該 館 收 藏 的 《 滿 漢 合 璧 七 本 頭 》 譯 為 「 seven books in both Manchu and Chinese 」 , 即 以 「 七 本 」 為 數 , 見 Nicholas Poppe, Leon Hurvitz, Hidehiro Okada, Catalogue of the Manchu-Mong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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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究竟包括哪幾本書?學者卻有不同的說法。筆者就目前蒐集的 幾種版本,對照分析如下:

據中國國家圖書館《七本頭》的藏本圖版判斷,《七本頭》各 部作品的滿、漢文題名分別為:

(一)《御製三角形論文章一篇性理一則》(

han i araha ilan hošonggo

arbun i badarambume bodoro argai leolen

wen jang emu meyen

sing li emu meyen

)。

(二)《醒世要言》(

jalan de ulhibure oyonggo gisun i bithe

)。 (三)《滿漢潘氏總論》(

manju nikan pan ši i šošohon i leolen i

bithe

)。

( 四 )《 滿 漢 合 璧 孝 經 》(

manju nikan hergen kamciha hiyoo ging

bithe

(五)《黃石公素書》(

huang ši gung ni su šu bithe

(六)《滿漢合璧菜根譚》(

manju nikan hergen kamciha ts’ai gen tan

bithe

圖 錄 只 有 六 部 作 品 , 未 及 七 冊 之 數 。 黃 潤 華 認 為 《 性 理 一 則》可以獨立成書,故六書再加上從「(一)」獨立出來的《性理一

則》,恰為七本。73但崔鶴根卻對「七本」之數持不同的觀點。崔

氏所徵引的日藏本,不見《孝經》,反而多出《父母唯其疾之憂》 (

ama eme damu nimerahū seme jobošombi

), 是 以 崔 氏 將 《 菜 根

譚》的上、下兩卷各計為一本,仍為七本。74 《七本頭》版本差異的癥結有二:第一,《性理一則》是否單 獨成冊?第二,《孝經》與《父母唯其疾之憂》是否並存於《七本 頭》中?就筆者所寓目的中科院藏本來看,《御製三角形論文章一 篇性理一則》包括:《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性理一則》和《父

section of the Tokyo Bunko (Tokyo: The Tokyo Bunko & The Univ. of Washington Press, 1964), p. 275. 遼寧 省 圖 書館 認 為 《 七 本頭 》「 是 書 係彙 編 書 , 收 七種 書 」, 參 見盧 秀麗、閻向東編,《遼寧省圖書館滿文古籍圖書綜錄》(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 2002),頁539。

73 黃潤華編,《國家圖書館藏滿文文獻圖錄》(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0), 頁1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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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唯其疾之憂》三部作品,其中的《文章一篇》,即《父母唯其疾 之憂》。而《七本頭》中的《孝經》另外獨立成冊,再加上《菜根 譚》的上、下兩卷(冊),是以和素此作之所以冠稱「七本頭」, 乃因一函之中共有「七本」書之故,但實際上卻包括八種不同的 作品,因此中科院圖書館以「七本頭八種」為名著錄,是較正確 而不引人誤解的說法。 為了便於後文討論,筆者先將《七本頭》諸作的相關資 料製 表如下: 表 1 《七本頭》諸作出版資料 書名 作者/編者與譯者 出版形式 出版時間 御製三角形論 清聖祖著,和素譯 滿漢合璧體 跋文為滿文 康 熙 四 十 三 年 (1704) 性理一則 張載著,和素譯 滿漢合璧體 跋文為滿文 康 熙 四 十 五 年 (1706)四月 父母唯其疾之憂 章日炌著,和素譯 滿漢合璧體 不明 醒世要言 呂得勝、呂坤、張氏 等著,和素譯 滿文 不明 潘氏總論 潘榮著,阿什坦譯, 和素輯 滿漢合璧體 康 熙 四 十 六 年 (1707)三月 孝經 作者不明,和素譯 滿漢合璧體 跋文為滿文 康 熙 四 十 七 年 (1708)十二月 黃石公素書 黃 石 公 著 , 張 商 英 註,達海譯,和素輯 滿漢合璧體 張商英註為滿文小字 跋文為滿文 康 熙 四 十 三 年 (1704)八月 菜根譚 洪 應 明 著 , 辛 太 敬 譯,和素校訂 滿漢合璧體 跋文為滿文 康 熙 四 十 七 年 (1708)正月 從上表可見,《七本頭》所包括的八部作品來自不同的作者與 文本,和素或是文本的翻譯者,或是擔任校訂、編輯者的角色。 因此圖書目錄多將《七本頭》列為「叢部」之屬,75意指八種作品 75 盧秀麗、閻向東編,《遼寧省圖書館滿文古籍圖書綜錄》,頁 539;楊豐陌、張本 義 主 編 , 《 大 連 圖 書 館 藏 少 數 民 族 古 籍 圖 書 綜 錄 》 ( 瀋 陽 : 遼 寧 民 族 出 版 社 , 2006),頁5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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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各自獨立的著作,總匯於《七本頭》之中,非指《七本頭》為 和素的個人文集。76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版本的《七本頭》,書籍題名、出版形式 與內容差異極大。版本的複雜面貌,正可說明系列作品在清代曾 經 多 次 再 版 , 具 有 一 定 的 閱 讀 市 場 。 首 先 , 就 題 名 來 看 ,《 七 本 頭》合刻本的書名或有「滿漢」題名,部分則無。例如:美國哈 佛 大 學 典 藏 兩 種 不 同 版 本 的 《 七 本 頭 》, 其 中 之 一 的 《 黃 石 公 素 書》、《潘氏總論》、《菜根譚》與《孝經》的題名即有「滿漢」兩 字,另外一個版本的書名則無。77就筆者寓目的其他版本也有類似 情況,例如:前述的中國國圖本書名亦題有「滿漢」,但柏林國圖 本的書冊封面則無。 其次,《七本頭》出版形式的差異度亦大。除了上述八種合刻 本之外,國立故宮博物院還藏有《孝經》、《黃石公素書》與《潘 氏總論》的三書合刊本,題名為《合璧孝經素書潘氏總論》。其中 的 《 孝 經 》 與 《 潘 氏 總 論 》 為 雍 正 五 年( 1727)的 武 英 殿 本 ,《 黃 石公素書》則是康熙四十三年的殿本,從版本形成時間來看,國 立故宮的三書合刻本應當是雍正五年之後才被重新刊印。此外, 中央民族大學圖書館則藏有《潘氏總論》與《黃石公素書》的二 書 合 刻 本 , 書 名 均 以 滿 文 著 錄 , 又 是 與 其 他 版 本 不 同 的 出 版 形 式。除了二卷本、三卷本之外,《七本頭》中部分著作也有以單行 本的形式出版,例如:早稻田大學就藏有兩種單行本的《御製三 角形推算法論》,該書同樣收有《性理一則》、《文章一篇》。但早 稻 田 大 學 所 藏 版 本 之 一 的 《 御 製 三 角 形 推 算 法 論文 章 一篇 性 理 一 則》內容與中科院、柏林國圖本相同,篇目次序卻不一樣,可以 得見這是不同時間刊刻印行的本子。78 76 依 照 圖 書 館 學 的 分 類 , 叢 書 是 「 匯 集 多 種 單 本 著 作 成 為 一 套 」 的 作 品 , 還 分 成 普 通 叢 書 與 類 別 叢 書 。 普 通 叢 書 的 內 容 涉 及 各 個 門 類 , 類 別 叢 書 則 全 套 圍 繞 一 個 中 心議題。叢書的分類、種類與形式的討論,參見吳雪珍、張念洪主編,《圖書館學 辭典》(北京:海天出版社,1989),頁19。 77 哈佛大學圖書館兩種版本《七本頭》的著錄號,分別是:009510945、009671446。 78 早稻田大學藏有兩個版本的《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登錄號:イ 1601116 的書名 即為《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小倉文庫滿漢合璧本,東京:早稻田大學藏),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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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不同版本的《七本頭》,收錄內容也有出入。例如:國 立故宮三卷合刻本藏的《黃石公素書》內文與柏林國圖本相同, 卻 少 了 和 素 翻 譯 的 張 商 英 序 文 。79中 央 民 大 藏 兩 個 版 本 的 《 七 本 頭》中,版本 a 的《滿漢合璧菜根譚》上、下卷僅著錄篇名,但版 本 b的《菜根譚》卻在篇名之下著錄涵蓋的段落數。其版本的差異 之處可詳見「圖 2」。 書內容與編排順序均與中科院本、柏林國圖本一致;登錄號:ニ 0500410 書名題名 為《御製三角形論》(海津豐舊藏滿漢合璧本,東京:早稻田大學藏),內容次序 為:《性理一則》、《父母唯其疾之憂》與《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編排方式與 其 他 版 本 差 異 甚 大 。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 兩 本 書 的 封 面 、 顏 色 、 版 型 也 極 為 不 同 , 顯 然是不同時期的出版作品。 79 秦 . 黃 石 公 撰 , 宋 . 張 商 英 注 , 清 . 達 海 譯 , 《 黃 石 公 素 書 》 ( 康 熙 四 十 三 年 〔1704〕武英殿本,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藏),系統號:00000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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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中央民族大學藏《七本頭.菜根譚》版本比較 說明:圖 2 上為民大本 a,下為民大本 b。版本 b 的「脩省」下有「二十七段」,在不同篇 章均有註明段數,是版本 a 所無。除此之外,版本 a、b 版式皆相同,由此可推知版 本 b 為在版本 a 基礎上重刊之作。 資料來源:明.洪應明撰,清.和素譯,《滿漢合璧菜根譚》,滿漢合璧本,北京:中央民 族大學圖書館藏版本a。 明.洪應明撰,清.和素譯,《菜根譚》,滿漢合璧本,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圖 書館藏版本 b。 《七本頭》版本差異最大者,莫過於《潘氏總論》一書 。比 對中央民大收藏的兩個版本,具體可見和素再版該書時,曾經修 改其父阿什坦的序文。民大本 a 的《潘氏總論》中阿什坦的原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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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 第 以 余 之 淺 近 菲 薄 而 繹 是 書 , 恐 于 陽 節 微 旨 奧 義 , 多 有 乖 謬」。而民大本 b 的《潘氏總論》是和素重編本,序言的後文則被 改為「規模逐句測,綴以漢文,付之欹劂,以公於篤好私書者」。 接著,序言的話鋒又一轉,開始以和素本身的口吻回憶:「嗟乎! 我先人數十年前,翻之書。今適裨於讀。聖主御製《綱目》者, 是豈偶然哉?是豈偶然哉?故不勝慶幸,而敬為之一新云爾。」 書末則以「康熙四十六年丁亥春三月吉旦供奉,皇子(侍)讀領 翻書處武備院員外郎男和素拜手謹序於後」作結。80 中央民大本 b的《潘氏總論》序言內容與中科院本、柏林國圖 本相同,民大本 a 則與故宮本的序言內容一樣。但在此之外,崔鶴 根所見的日藏本和素序文卻比民大本 b、中科院、柏林國圖本多出 兩個段落。崔氏並未援引和素的滿、漢文原文,而是以韓文直譯 該序文,茲將該段落譯回中文轉引如下,供研究者比對: 以 前 我 的 先 人 恒 常 教 訓 , 說 我 的 翻 譯 諸 書 中 , 此 陽 節 《 潘 氏 通 鑒 總 論 》 在 清 文 詞 句 上 曲 折 極 達 。 漢 文 的 文 旨 適 中 、 合 致 , 你 們 應 當 知 道 , 要 誦 習 講 讀 。 現 在 國 家 文 教 蔚 然 發 興,政治越來越隆盛,皇上親自翻譯《朱子綱目》,頌行內 外,家誦戶習。《總論》上從三代以來,至宋朝末,論斷古 代 的 由 來 。 話 語 簡 素 , 但 意 思 細 密 。 發 明 綱 目 書 的 本 質 是 非 常 切 要 。 因 此 誦 讀 者 頗 多 , 以 單 只 次 例 , 繼 續 謄 錄 的 時 候 , 有 錯 謬 的 地 方 。 故 依 照 原 稿 校 正 , 而 且 為 了 讓 讀 者 容 易 對 閱 , 模 仿 五 經 旁 注 板 刻 的 樣 式 , 側 書 漢 文 在 一 邊 。 與

80 滿文轉寫如下:「damu tacihangge micihiyan sahangge eberi, Yang jiyei i gūnin narhūn

jorgan somishūn be dahame acanahakū ba hergen sindame foloho durun be dursuleme, nikan bithe be inu emu ergide ashabume arafi. ere bithe be buyeme tuwara urse de uheleme daksisa de afabufi jolobuha. ai, mini nenehe niyalma ududu juwan aniya onggolo ubaliyambuha bithe, te lak seme enduringge ejen i beye araha g’ang mu bithe be tuwara urse de ser seme tusa ohongge ere foihori semeo ere foihori semeo. tuttu urgunjeme wajirakū, gingguleme dasame emkeri icemlehe. elhe taifin i dehi ningguci aniya fulahūn ulgiyan ilan biyai sain inenggi. agesa i bithe tacire baita de takūrabure bithei booi da faksi jurgan i isilakū hafan jui Hesu dorolome amala ejeme sioi araha.」 參見元.潘榮,清.和素編譯,《潘氏總論》(收入《七本頭八種》,康熙四十六 年〔1707〕本,北京: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頁2b-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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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讀 此 書 的 人 共 之 , 給 匠 人 板 刻 。 嗟 呼 , 我 的 先 人 在 數 十 年 前 翻 譯 的 書 籍 , 現 正 適 中 , 聖 主 讓 閱 讀 御 製 綱 目 書 者 細 小 地 裨 益 , 這 件 事 情 怎 麼 會 是 偶 然 呢 , 這 麼 會 可 謂 是 偶 然 呢。故不禁慶幸,恭敬再次更新。81 引文中關於阿什坦對和素諸子的教訓,以及康熙皇帝親 自翻 譯《朱子綱目》的兩個段落(即加底線部分),是崔鶴根援引的日 藏本所獨有。後半部始與民大本 b、中科院本、柏林國圖本重複。 由此看來,版本間的差異不僅存在於題名不同,和素的自序與內 容恐怕也有不少出入,值得研究者留意。 比較上述版本題名、內容的差異之處,或可推知《七本 頭》 在清代不但流傳甚廣,並經多次刻印。黃潤華認為,和素因長年 在宮廷行走,加上《七本頭》收有「御製」著作,書脊兩端均有 黃綾裝幀,推斷為官刻本,甚至是內府刻本。82但本文認為官刻一 說尚待商榷,原因有二:第一,柏林國圖本並非黃綾裝幀,而是 藍皮線裝書。民大本 a 書皮色近牛皮紙,民大本 b 則書名俱有署名 「韜菴」的手書筆跡,疑似私人裝幀。此外,早稻田大學《御製 三角形推算法論》的兩種藏本封面、題名也各自不同。不但顯示 各種版本間的差異,也呈現出《七本頭》版本複雜的程度。 第二,中科院本《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醒世要言》的滿 文存在許多錯刻或字母不清的情況。(參見「圖 3」)若將同樣的篇 目比對其他版本,得見柏林國圖本版型、內容與中科院本一致, 均屬品質較差的刻本。但早稻田大學小倉文庫本的滿文字牙則清 楚許多,可以用於勘對前述版本的錯誤。若《七本頭》均係內府 官刻,品質不應出現這樣的落差。因此,可以推測《七本頭》在 清代應當也有坊刻本的印行,得以在民間有廣泛的流傳向度,但 同時也難以避免品質不一的問題。

81 韓.崔鶴根,〈滿文文獻「ci ben deo」(七本頭)에對해서〉,頁51。 82 黃潤華,〈滿文官刻圖書述論〉,頁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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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中科院版(左)與早大本(右)比較 說明:左版可以清楚看到圈選出來的滿文字字形均有錯誤,比對右版的滿文則是正確的字 型。 資料來源:清.清聖祖撰,和素譯,(收入《七本頭八種》,《御製三角形論》,北京:中國 科學院圖書館藏),頁10b。 清.清聖祖撰,清.和素譯,《御製三角形推算法論》(小倉文庫本,東京:早 稻田大學藏),頁10b。 《七本頭》在清代流傳的實際情況,或可透過民大本 b的考論 具體 得 見 。民 大 本 b《 七本 頭 》存 有 一 位「 韜 菴 」逐 冊 批 閱的 痕 跡 , 每 一 書 封 面 俱 有 他 的 手 書 , 並 題 寫 「 珍 」 或 「 珍 讀 」 的 字 樣,推測此本為其私藏。而且書籍的閱讀痕跡來看,韜菴甚喜此 書,多次反覆閱讀《七本頭》諸作。例如:《黃石公素書》一書就 有「嘉慶元年丙辰韜菴敬閱一次」的紀錄。同於該年,韜菴也曾 「薰沐敬讀」《孝經》一書。83另在《黃石公素書》張商英的序言 後,亦有他再題「道光七年三月韜菴復閱於自在艸堂」,84得見他 83 清.和素輯,《孝經》(收入《七本頭》,滿漢合璧本,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圖書 館藏版本 b),頁 21a。 84 清 ‧ 和 素 輯 ,《黃 石 公 素 書 》(收 入 《 七 本 頭 》,滿 漢 合 璧 本 , 北 京: 中 央 民 族 大 學圖書館藏版本 b),頁8b、頁35b。

數據

圖 1  和素像軸  資料來源:佚名,《和素像軸》,北京故宮博物院網站, https://goo.gl/N2t29m 。 和素是清初翻譯大家阿什坦的次子,家學淵源讓他自幼 嫺熟 滿、漢兩種語言。《七本頭》中的《潘氏總論》與《黃石公素書》 即為阿什坦的示子教材。《潘氏總論》是阿什坦譯自元人潘榮《資 治通鑒總要通論》的作品。根據和素的說法,阿什坦認為該譯本 的漢文文旨適中合致,清文詞句曲折極達,故要求其子「誦習講 讀」。 21 阿什坦所譯的《潘氏總論》後由和素重編,再收入《七本 頭》之中。《黃石公素書》則是清初
圖 2  中央民族大學藏《七本頭.菜根譚》版本比較  說明:圖 2 上為民大本 a,下為民大本 b。版本 b 的「脩省」下有「二十七段」,在不同篇 章均有註明段數,是版本 a 所無。除此之外,版本 a、b 版式皆相同,由此可推知版 本 b 為在版本 a 基礎上重刊之作。  資料來源:明.洪應明撰,清.和素譯,《滿漢合璧菜根譚》,滿漢合璧本,北京:中央民 族大學圖書館藏版本a。  明.洪應明撰,清.和素譯,《菜根譚》,滿漢合璧本,北京:中央民族大學圖 書館藏版本 b。  《七本頭》版本差異最大者,莫過於《潘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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