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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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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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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研究

內 政 部建 築研 究 所 委 託研 究 報告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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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GRB 編號) 105301070000G0010

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研究

受 委 託 者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研 究 主 持 人 : 吳可久 協 同 主 持 人 : 宋立垚 研 究 員 : 王瑄 研 究 助 理 : 林承毅 研 究 期 程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至 105 年 12 月 研 究 經 費 : 新臺幣 90 萬元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研究報告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本報告內容及建議,純屬研究小組意見,不代表本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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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表次 ... III 圖次 ... VII 摘要 ... XI 第一章 緒 論 ... 1 研究緣起與背景 ... 1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過程 ... 10 第二節 第二章 文獻分析 ... 15 各國設計規範及編法 ... 15 第一節 台灣廣場、開放空間通用化設計指標規範需求 ... 25 第二節 小結 ... 38 第三節 第三章 通用指標設計規範課題研析 ... 39 現況調查 ... 39 第一節 訪談及焦點團體 ... 126 第二節 問卷設計與量測 ... 134 第三節 設計原則之撰寫課題及理念及呈現方式 ... 148 第四節 第四章 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規範(原則) ... 154 條文立意 ... 154 第一節 條文內容 ... 156 第二節 小結 ... 183 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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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84 結論 ... 184 第一節 建議 ... 193 第二節 未來研究建議 ... 195 第三節 附錄一 期初、期中、期末審查會議意見回應表 ... 197 附錄二 歷次工作會議紀錄 ... 205 附錄三 第一次專家會議議程與內容 ... 208 附錄四 第二次專家會議議程與內容 ... 215 附錄五 第三次專家會議議程與內容 ... 223 附錄六 期中、期末審查會議紀錄 ... 231 附錄七 問卷調查之問卷內容 ... 238 參考書目 ...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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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次

表 2-1 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參考指引(依內容分類) ... 27 表 2-2 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參考指引 (依屬性分類) ... 28 表 2-3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標示系統 ... 29 表 2-4 鐵路通用設計標誌設計原則 ... 30 表 2-5 牌誌材質顏色對比 ... 31 表 2-6 方向指標系統分類 ... 32 表 2-7 標示基本要素設計原則 ... 33 表 2-8 解說牌版面材質種類及特性對照表 ... 36 表 2-9 解說牌面板材質種類及特性對照表(續) ... 37 表 3-1 公園名稱及類型表 ... 40 表 3-2 青年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46 表 3-3 青年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47 表 3-4 青年公園-標誌 ... 48 表 3-5 大安森林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51 表 3-6 大安森林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52 表 3-7 大安森林公園-其他標誌 ... 53 表 3-8 林森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56 表 3-9 林森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57 表 3-10 林森公園-其他標誌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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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1 中和八二三紀念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61 表 3-12 中和八二三紀念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62 表 3-13 中和八二三紀念公園-其他標誌 ... 63 表 3-14 永和仁愛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66 表 3-15 永和仁愛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67 表 3-16 永和仁愛公園-其他標誌 ... 68 表 3-17 臺中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71 表 3-18 臺中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72 表 3-19 臺中公園-其他標誌 ... 73 表 3-20 臺中秋紅谷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76 表 3-21 臺中秋紅谷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77 表 3-22 臺中秋紅谷公園-其他標誌 ... 78 表 3-23 臺中文修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81 表 3-24 臺中文修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82 表 3-25 臺中文修公園-其他標誌 ... 83 表 3-26 高雄中央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86 表 3-27 高雄中央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87 表 3-28 高雄中央公園-其他標誌 ... 88 表 3-29 高雄衛武營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91 表 3-30 高雄衛武營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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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1 高雄衛武營公園-其他標誌 ... 93 表 3-32 高雄仁愛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96 表 3-33 高雄仁愛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97 表 3-34 高雄仁愛公園-其他標誌 ... 98 表 3-35 臺南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101 表 3-36 臺南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102 表 3-37 臺南公園-其他標誌 ... 103 表 3-38 臺南都會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106 表 3-39 臺南都會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107 表 3-40 臺南都會公園-其他標誌 ... 108 表 3-41 肯辛頓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111 表 3-42 肯辛頓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112 表 3-43 肯辛頓公園-其他標誌 ... 113 表 3-44 攝政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116 表 3-45 攝政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117 表 3-46 攝政公園-其他標誌 ... 118 表 3-47 海德公園-無障礙出入口與通路的標誌 ... 121 表 3-48 海德公園-使用區域與設施的標誌 ... 122 表 3-49 海德公園-其他標誌 ... 123 表 3-50 第一次專家會議出席名單表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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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1 第二次專家會議出席名單表 ... 127 表 3-52 第三次專家會議出席名單表 ... 128 表 3-53 年齡、身心障礙類別交叉表 ... 135 表 3-54 受測者的特質之性別與年齡層表 ... 136 表 3-55 受測者之教育與居住地區統計表 ... 137 表 3-56 受測者之行動能力調查表 ... 138 表 3-57 標誌使用習慣調查 ... 140 表 3-58 公園廣場內設置標誌之想法調查表 ...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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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次

圖 1-1 Inclusive design toolkits simulator software for the disabled ... 6

圖 1-2 研究流程圖 ... 13

圖 2-1 Legible London Yellow Book A prototype wayfinding system for London 封面 ... 15

圖 2-2 針對多元使用者的通用(包容性)設計 ... 16

圖 2-3 Queensland Health Wayfinding Design Guidelines 封面 ... 17

圖 2-4 尋路系統之四面向 ... 19

圖 2-5 Wayfinding Strategy Report- Legible Sydney 封面 ... 20

圖 2-6 Legible Sydney 規劃項目 ... 21

圖 2-7 Inclusive design toolkit 封面 ... 22

圖 3-1 青年公園位置圖 ... 41 圖 3-2 青年公園平面圖 ... 42 圖 3-3 青年公園內部圖之一 ... 43 圖 3-4 青年公園內部圖之二 ... 43 圖 3-5 大安森林公園位置圖 ... 49 圖 3-6 大安森林公園平面圖 ... 50 圖 3-7 林森公園位置圖 ... 54 圖 3-8 林森公園平面圖 ... 55 圖 3-9 新北八二三公園位置圖 ... 59 圖 3-10 八二三紀念公園平面圖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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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1 永和仁愛公園位置圖 ... 64 圖 3-12 永和仁愛公園平面圖 ... 65 圖 3-13 臺中都會公園位置圖 ... 69 圖 3-14 臺中都會公園平面圖 ... 70 圖 3-15 臺中秋紅谷公園位置圖 ... 74 圖 3-16 臺中秋紅谷公園平面圖 ... 75 圖 3-17 臺中文修公園位置圖 ... 79 圖 3-18 臺中文修公園平面圖 ... 80 圖 3-19 高雄中央公園位置圖 ... 84 圖 3-20 高雄中央公園平面圖 ... 85 圖 3-21 高雄衛武營公園位置圖 ... 89 圖 3-22 高雄衛武營公園平面圖 ... 90 圖 3-23 高雄仁愛公園位置圖 ... 94 圖 3-24 高雄仁愛公園平面圖 ... 95 圖 3-25 臺南公園位置圖 ... 99 圖 3-26 臺南公園平面圖 ... 100 圖 3-27 臺南都會公園位置圖 ... 104 圖 3-28 臺南都會公園平面圖 ... 105 圖 3-29 肯辛頓公園位置圖 ... 109 圖 3-30 肯辛頓公園平面圖 ...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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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31 攝政公園位置圖 ... 114 圖 3-32 攝政公園平面圖 ... 115 圖 3-33 海德公園位置圖 ... 119 圖 3-34 海德公園平面圖 ... 120 圖 4-1 識別性 ... 158 圖 4-2 指向性 ... 158 圖 4-3 定位性 ... 159 圖 4-4 管制(說明)性 ... 159 圖 4-5 無障礙設施設備標誌應設置於出入口與通路 ... 165 圖 4-6 活動場所主要出入口標誌 ... 166 圖 4-7 主要出入口標誌設計解說 ... 167 圖 4-8 無障礙設施設備標誌地圖高度優良案例 ... 168 圖 4-9 無障礙設施設備標誌地圖高度需改進案例 ... 168 圖 4-9 無障礙通路標誌設計解說 ... 170 圖 4-10 小心突出物示意圖 ... 170 圖 4-11 禁止汽車、機車或自行車通行或停放示意圖 ... 170 圖 4-12 注意陡坡度示意圖 ... 171 圖 4-13 小心障礙物示意圖 ... 172 圖 4-14 通道無防護緣示意圖 ... 172 圖 4-15 無障礙通路方向指引示意圖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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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6 無障礙通路指向性標誌低於 75 公分 ... 173

圖 4-17 無障礙通路地面畫設管制性標誌 ... 173

圖 4-18 可觸摸辨識的標示板(左:坐式、右:蹲式) ... 174

圖 4-19 緊急求助鈴燈桿有編號方便識別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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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關鍵字: 通用設計、公共場所、指標規劃 一、 研究緣起 公園、綠地及廣場等活動場所是國人從事日常休閒生活的重要場所。過去公園、廣 場之指標設計與訊息提供多以一般民眾為目標客群,然而國內正邁入高齡少子化時代, 隨著高齡者人數逐年升高,高齡者因身體機能、認知能力等退化因素,以至於為大眾所 設計之文字型態的空間指標與場域之訊息傳遞,將無法滿足高齡者與無法辨識文字之視 覺障礙者。而只有聲音為主的語音指示對於聽覺障礙者又形同虛設。在文字、認知、聲 音、其他導引等設計與設置與否等多方因素下,伴隨著國人高齡化、平權意識的提高, 過去較為被忽視的高齡者、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之使用需求安全及可及性應當被重 視,另本部營建署近期頒布實施之《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雖 有要求設置可供無障礙者使用之地圖、告示牌、解說牌及標誌等,惟其規定未有詳細之 規格與設置說明,因此具通用化特性之無障礙指標設計研究將是本研究之重點。 二、 研究方法與過程 (1) 蒐集國內外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有關文獻、案例與內容。 (2) 針對國內高齡者、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等於活動場所尋路與資訊接收之能力 需求調查。 (3) 就通用設計觀點,提出適合高齡者、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等之活動場所無障 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規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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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發現 (一) 設計規範(原則)之適用前提、範圍及製作課題 設計規範(原則)草稿之基本理念涵蓋: 1.蒐集文獻檢討設計規範(原則)之重要理念 經由調查各國文獻及蒐集案例資料,因應各國國情不同。研究者著重蒐集影響各 國及本國無障礙環境建構時之重要考慮因素及重要概念,而藉由專家會議時討論可能 反映於台灣之影響,舉例來說,加拿大有針對道路難易度等級、道路最窄尺寸、斜坡 坡度,設置標誌以利使用者判斷通路是否適合自己。對於標誌如何設計?是否只對於坡 度多(較)大之無障礙通路,且如何反應於地圖及指標系統。 觸摸地圖之比例、位置,如何因應地點及尺度不同,而設置平面觸摸立體圖於小 範圍空間,例如:如廁所,大型觸摸式立體圖於大範圍空間前,例如:主要出入口, 均曾廣泛的討論,然而考慮社會國情之使用限制,與法規要求一體適用與各地方資源 及執行不一,對於無法有定論之課題,均列入參考資料,留待後續專業及法規人員檢 討。本研究蒐集各國法規,經過研究,以英國倫敦尋路系統、澳洲昆士蘭指標系統、 澳洲雪梨指標系統、英國包容性設計工具包、日本通用化公園相關法令之資料較為適 用檢討,並以上述者為檢討重點資料,其餘各國資料為輔。國內則針對內政部主管法 規、其他機構(含交通、長照、地方機關)資料、國家標準及建材,本研究逐條文檢 討國內之現況及可能適用方式,納入本研究草案。 2.案例調查及規範課題 國內外之案例調查,主要選定台北、台中、台南、高雄等都會區之三大層級公園 (都會型、社區型、鄰里型公園),主要針對區位條件、基地大小、基地型態來選擇案 例。國外案例選定英國倫敦市內的主要三大公園。 經由案例分析重點如下:(1)公園因為不同障礙使用者使用方式及行為之差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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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點會對標示的機能有不同需求,舉例來說,在入口區,大部分人需要了解公園 內之設施,以研判使用不同設施之機會,但在內部區域則是需要了解是否有管制性之 舉措,從而需要文字性標示牌來說明限制使用;(2)無障礙通路尚需要設置指向性標誌, 並配合地面標線來指引,因此標誌設置之位置需要考慮不同能力使用者之能力限制來 規劃設置,例如降低標誌高度供輪椅使用者觀看,以地面連續標線來引導視障者;(3) 開放空間中,如何界由定位性標誌來確定使用者區位,尤其當高齡者,因突發性因素 需要緊急救援時,如何結合公園設施顯眼的定位標誌,有其必要;(4)對於簡單使用機 能(如廁所標誌)的識別方式,可以儘量採用國際慣用圖型,避免文字造成兒童或外 籍旅客無法識別應用;(5)因應公園之自然環境,對於標誌之整體色彩計劃,仍應有系 統性配合環境規畫的想法,不可以凌亂或欠缺統一感;(6)公園之管理維護相當重要, 涉及安全管理及禁止規定,仍應明確清楚;(7)英國公園將標誌設置於地面上,可以提 醒行走與低頭之民眾注意前方道路狀況;(8)海德公園地圖圖示的整體高度約為 170 公 分(中心高度約 110 公分),較台灣的標誌低,適合各類身高使用者與輪椅使用者查閱; (9)英國案例中,說明性標誌採國際慣用圖示,簡化文字認知之困擾,適合各國各年齡 層民眾與輪椅使用者辨識。 3.專家訪談部分 台灣人口趨向快速老化,基於東亞社經情況,高齡者仍以受家庭照顧為主要養護 方式,至於機構養護仍屬少數。因此在宅老化及在地老化理念下,將原有生活環境塑 造成為終身住宅、友善社區極為重要。專家訪談,重點有二:(1)不同類別使用者能力 之對指標之應用統合;(2)針對不同地點之功能,而設置相對應的各類型指標及應用。 專家會議討論聚焦於: (1)無障礙指標設計準則之內容檢討 (2)優先需求考量使用者與使用者能力之特性討論 (3)「主要出入口」、「無障礙通路」、「使用區域」之標誌設置條文內容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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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結論除針對本設計規範(草稿)之名稱、定位釐清,尚針對在地老化與建構 高齡者良好生活,要從身心障礙者服務拓展到通用化服務或高齡者服務。為能協助地 方機構,仍須有規劃原則來協助實際設計、施工者了解設置標誌後邊潛藏之理念;地 點功能不同,需要特別規定;各類使用者有差異而須有特定條文輔助規劃;以及相關 法條頒布適用補充事項。 (二) 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參考基準 本研究經由以上 347 位受測者所得之使用特性、使用需求看法的分析結果看出, 對於不同受測者在使用無障礙設施設備標誌方面是否符合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的需 求看法中可歸納出以下「使用者特性」、「公園相關場所標誌使用習慣調查」、「公園廣 場內設置標誌之想法調查」三大部分。 1.使用者特性 (1)使用者中男性有 170 人,女性有 177 人,其中身心障礙者為 229 人,且以肢體障礙 者為最多為 83 人。 (2)160 位填答者為 55 歲以下之身心障礙者;109 位填答者為 55 歲以上民眾且其中 69 位同時為身心障礙者。 (3)使用者中教育程度大學/專科為主(55.0%),居住地區以北北基宜為主(92.5%)。 2.使用者對公園相關場所標誌使用習慣調查。 (1) 大多受測者最希望取得公園相關資訊的方式為現場看指示牌。 (2)大部分受測者最常於鄰里∕社區公園、全市∕都會型公園使用標誌。 (3)尋路方式以當場查看標誌、詢問路人為主。 (4)大部分受測者在查看公園平面圖、利用現場標誌來尋路,會優先確認目前方位。 (5)大多受測者查看路上標誌的主要原因為確認目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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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戶外地圖應標示至少以指示牌所在位置為圓點中心步行 5 分鐘以內範圍。 (7)多數受測者最常用的標誌類型為指向性標誌。 3.公園廣場內設置標誌之想法調查 (1)大多受測者在安全性上,認為「運用國際慣用之無障礙符號於識別性標誌與說明管 制性標誌來提供聽障者識別」、「聽障者利用優勢的視覺來尋路時,對指向性標誌、定 位性標誌應採用統一、易懂之符號說明,以供其快速無混淆的辨別」、「我認為應該在 危險地點(如湖畔)提供識別標誌或觸動型發聲裝置,以利及時提醒(不同障別)使用者」 應為非常同意需要設置之項目,除此之外,「在幅員廣大之公園為方便高齡者迅速識 別方位及觸發緊急求救鈴,應配合環境設施來設置相關指向及定位標誌,以利救援」 亦為同意設置之項目。 (2)考量公平性,多數受測者對於「我認為公園內標誌應能明白標示無障礙設施設備的 位置」為非常同意、「公園內應針對不同使用者的需求與能力,來設置無障礙設施設 備標誌」為同意。 (3)考量不同障礙別的易使用性,多數受測者非常同意「觀看標誌的高度及牌面傾斜方 式,應適合輪椅上的使用者觀看」,亦同意「考慮弱視者,可在廁所外牆採用大型、 高色彩反差圖像來增進識別」、「無障礙設施的標誌字體應依照活動場所使用情形(使 用頻率、觀看方向及速度),來設置不同大小的字體,方便使用者來識別」、「在公園、 廣場出入口附近之地圖應標示無障礙停車區位及位置、及禁止一般汽車、機車或自行 車通行或停放之說明」 (三) 《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原則(草稿)》 本研究針對立法用意-為保障行人安全,提供全民良善的利用公共開放空間,從 無障礙環境進展到通用化共享生活場所,並配合本部營建署所頒布實施之《內政部主 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針對都市公園、綠地及廣場,規劃設置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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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牌、解說牌及標誌等,來輔助所有民眾便利的利用公共設施,設定相關法條計分 五個主要段落。 1.明確適用場域範圍、使用者及能力、指標類別 本草案適用於都市中公園、綠地及廣場,並考量高齡者、視覺障礙者(視障者)、 聽覺障礙者(聽障者)、行動輔具使用者(行動不便者)、兒童、外籍遊客之行動、知 覺、認知能力,來設置識別性、指向性、定位性、管制(說明)性標誌。第一條(法 源及適用範圍);第二條(使用者及能力);第三條(指標類別)。 2.明訂〈指標〉規劃原則 為輔助各地方機關能掌握〈草案〉核心理念來設置〈指標〉,避免分岐理解、錯 置誤用,且方便管理、明確導引,說明規劃原則來確保掌握正確資訊以利整體施作。 第四條(設計原則)說明指標設計應具備統一性、通用性、永續性、識別性。 3.針對場所之機能說明不同地點之〈標誌〉設置要點 因應使用者在各種不同機能之地點如主要出入口、無障礙通路、使用區域,會有 不同之〈指標〉使用需求,而分別說明標誌設置地點通則及各地點特別規定。第五條 (標誌之設置地點)以能提供資訊讓使用者建構比對心中的地圖來參考尋路、提示警 告、禁止事項;第六條(主要出入口之標誌設置)說明主要出入口設置標誌之規定; 第七條(無障礙通路之標誌設置)說明無障礙通路設置標誌之規定;第八條(使用區 域之標誌設置)說明各類使用區域設置標誌之規定。 4.〈指標〉之文字及色彩之細部規定 依照活動場所使用情形、國家標準說明文字及色彩之細部參考。第九條(標誌文 字)說明標誌之文字內容,依照活動場所使用情形(使用頻率、觀看方向及速度), 設置不同的字體與文字大小;第十條(標誌顏色)說明標誌的構造、功能、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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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量不同使用者之能力來設計〈標誌〉 針對高齡者安全使用、視障者定向指引、聽障者多重輔助等使用需求重點,設定 相關規定。第十一條(高齡者特別規定);第十二條(視障者特別規定);第十三條(聽 障者特別規定)均為針對特殊社群之需求設定相關輔助。 (四) 後續值得檢討之課題 一、依使用者之能力分級及分類之標準及檢討標誌設計之適用。 二、無障礙通路之組成要素含出入口、通道、標示之定義及分級方式及對應標誌設計 樣態之檢討。 三、公園中一般公共廁所與其他類型(親子、高齡)廁所標示設計圖樣檢討。 四、公園資訊服務、資訊系統及標示系統整合模式檢討。 五、公園標誌設計、配置空間、採光及識別行為整合平面圖樣檢討。 六、發展《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規範(草稿)》設計檢核表(check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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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研究建議 建議一 提供《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訂定及修訂法規參考:立即可行建 議 主辦機關: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規範(草稿)》主要針對營建署已經公布施行《內 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中相關條文進行補述。隨台灣邁入高齡化社 會,對於高齡者、身心障礙者等使用公共地區自主移動無障礙環境,作為改善台灣無障礙 環境之建構,及回應高齡化社會挑戰。然而,公園廣場因腹地廣大,使用者遇緊急事故較 不易描述所在位置。如何將現有的公園有效的分區,以及求助鈴該如何有效的設置,以達 到各年齡層與種障礙別之使用者於緊急情況時皆可順利使用已達成求助之目的。不同法規 後續仍應有整合性、系統性之各類無障礙環境法規互相配合制定。因此可提供主管機關- 內政部營建署進行整體檢討上述法規及修訂法規參考,釐清從建築技術規則、設計規範、 設計標準、設置基準、執行辦法、參考圖例以及相關學理依據,融合高齡者使用需求,及 在地老化理念,整合在地健康照護系統及建構無障礙都市空間。 建議二 提供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公園、綠地、開放空間及活動場所等相關法規參考:立 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 直轄市、縣(市)政府 協辦機關: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本設計規範(原則)主要針對都市空間中公園、綠地、開放空間,整合說明所擬條文 訂定之意義精神,提出詳細圖例、實際案例照片及蒐集相關手冊彙整,供專業人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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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及民眾等設計規劃參考。本研究已經專家會議初步審視內涵,後續當由相關政府單位

參核審訂。本《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標誌設計規範(草稿)》當可由建築研究所提供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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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Keywords: Universal Design, public space, signage planning

Park, green land, and plaza are urban open space for general public to recreate their daily

living activities. In past, methodology of Information planning, Signage design in park and

plaza were focused on to supply minimum messages for general public. However, Taiwan has

been in an aging society which is increasing number of aged people. Because of the elderly are losing their mobile and recognize capabilities, they can’t easily recognize the signage designed for general public. The blind and deaf people also can’t use the signage designed for general

public. Facing many different requirements for establishing a barrier-free, equitable-using

urban environment, Taiwan needs to research Signage design at public spaces for the elderly, blind and deaf people. Research contents included of:

1. Collecting literatures, cases of barrier-free signage design for public spaces.

2. Need assessments of way-finding behaviors and information reception capabilities of the

elderly, blind, and deaf persons in public spaces.

3. Based on Universal Design perspective, to suggest a signage design guideline for the elderly, blind, and deaf people in public spaces (parks, green-lands, plaza, and urban open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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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研究緣起與背景

第一節

研究緣起

壹、

人口老化所衍生之改善都市無障礙環境、提供適當的食衣住行育樂等服務是全球已 發展國家、發展中國家所共同面對之重要課題。公園、綠地及廣場等活動場所是國人從 事日常休閒生活的重要場所。台灣過去在公園、廣場之設施設置著重滿足一般人基本需 求,對於使用者所需要之個人行動及認知能力的要求水準較高,例如指標設計與訊息提 供多以一般民眾為目標客群,而無法在地圖之視線高度上滿足坐輪椅者,且無法提供適 當的標誌文字大小來讓視覺逐漸弱化老花之高齡者識別。因應國內正邁入高齡少子化時 代,隨著高齡者人數逐年升高,高齡者因身體機能、認知能力等退化因素,以至於為大 眾所設計之文字型態的空間指標與場域之訊息傳遞,將無法滿足高齡者與無法辨識文字 之視覺障礙者。而只有聲音為主的語音指示對於聽覺障礙者又形同虛設。在文字、認知、 聲音、其他導引等設計與設置與否等多方因素下,伴隨著國人高齡化、平權意識的提高, 過去較為被忽視的高齡者、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之使用需求安全及可及性應當被重 視。另內政部營建署近期頒布實施之《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 雖有要求設置可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地圖、告示牌、解說牌及標誌等,惟其規定未有詳 細之規格與設置說明,因此具通用化特性之無障礙指標設計研究將是本研究之重點。 研究上述問題牽涉三個方面,一是需要了解國內外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 計之一般情況,對於高齡者、視障者(含弱視)及聽障者等所產生使用上有困難處。二 是針對國內高齡者、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等於活動場所尋路與資訊接收之能力需求 調查,來釐清不同使用者能力之差異,及其所需之指標為何。三是就通用設計觀點,以

(28)

無障礙法規為低限,提出適合高齡者、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等之活動場所無障礙設 施設備指標設計規劃建議。 本研究範圍因此有三個限制,一是著重都市中公園、綠地及廣場等日常活動場所之 調查,不涉及文化古蹟遺產(特殊法規限制)、國家公園(體能及使用目的差異)等育樂 場所。二是著重高齡者、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使用公園、綠地及廣場(戶外空間) 時之困難情況,以及相對應所需求之能力;尤其針對可供獨立自主使用需求觀點下,對 於各類型使用者的尋路行為困難,及相對所需資訊及處理資訊時之行動、知覺、認知能 力來進行調查;本研究不涉及封閉室內或建築空間中緊急之處置行為。三是在通用設計 觀點下,尋求共通性之解答;對於地圖、指標、指示等不同功能,在 Kevin Lynch 提示都 市空間架構(通道、邊緣、區域、節點、地標)中,分別檢討不同使用者之需求程度及 利用方式,從而設定適當的建議;本研究著重在不同使用前提下,提供規劃者及設計人 員參考建議,並非法規上之強制規定。

研究目的

貳、

1. 蒐集國內外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有關案例 15 則以上。 2. 針對國內活動場所指標問題現況調查、參考國內外文獻並彙整高齡者、聽覺障礙者、 視覺障礙者專家及團體建議,研提具體可行之改善對策。 3. 規劃訪談高齡者、聽覺障礙者及視覺障礙者,瞭解使用者特性,並彙整無障礙指標 規劃所應注意之細節,以提供各主管單位改善辦理之參考。 4. 提出高齡者、聽覺障礙者、視覺障礙者之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之建議。 作為相關單位推動全人環境安全建置及研訂推動策略之依據。

(29)

本研究計畫之重要性

參、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從「全人關懷建築科技計畫」衍伸「全人關懷生活環境科技計畫」, 針對台灣無障礙環境之建構,由點到面提出全盤性、系統性之整合研究。而內政部營建 署亦依據相關研究結果,於 101 年底頒布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0 章 無障礙建築物及《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並於 102 年實施。過去因為局部改善無 障礙環境空間,而無法串連各個無障礙環境所產生「可及性」、「使用性」等障礙,將大 幅改善。然而無障礙環境整體生活環境之建構,尚存有許多問題。 以本案來說,公園、綠地及廣場等活動場所係全民生活環境之基礎公共服務設施, 政府各級機關現正積極全面體檢改善所轄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休閒農場、文化園區、 文化景點、風景特定區、觀光遊憩景點及公園綠地等範圍內無障礙設施與服務水準,並 依本部營建署現行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都市公園綠地各主要出入口無障礙設施設置原則》、《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 設備設計標準》作為無障礙環境檢驗及改善之參考。惟上述法規對都市公共空間中各類 型之廣場、開放空間及公園綠地等戶外活動範圍,僅為一般性之規定,對要求設置可供 身心障礙者使用之地圖、告示牌、解說牌及標誌等,其規定未有詳細之規格與設置說明。 造成地方政府單位實際執行時,不容易統合釋義而有偏差,以至於因通用化設施及設備 的不完善,使得高齡者、視障者、聽障者及行動不便者無法安全、安心的使用。為落實 提升台灣都市無障礙環境整體建構,針對社會演進,人文科技方向及內涵逐漸演進,除 無障礙環境建構,亦趨往生活科技-通用設計理念。藉由「通用化建築規劃設計」將可 以整合通用化居住環境與外部公共無障礙環境,促使「通用化設計」之理念能完整表述, 教育一般民眾需求與認知,提昇通用化環境需求水準,並方便規劃者與設計人員能夠掌 握通用設計理念,而能設計出良好、適當的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並聚焦確認「通 用化設計」之實踐範圍,從而真正落實台灣都市無障礙環境整體建構。

(30)

國內外有關本案之研究情況

肆、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相關研究眾多。舉近期其中要者如: 1.「高齡者安全安心生活環境之規劃」(靳燕齡,2013)陳述高齡社會福祉生活環境規劃 之未來研究計畫分佈及定位,並指出高齡者生命階段環境規劃設計、高齡者照顧環境規劃及 設計、特殊身體障礙者行為模式、心理認知障礙者行為模式、先進國家身心無障礙環境法令 趨勢、高齡者生活空間與輔具應用等為未來研究計畫之面向。 2.「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解說彙編」(吳可久、宋立垚,2014)針對 102 年新修 正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提出相關應用解說手冊,以前述設計規範為基礎,彙整 說明各條文訂定之意義精神,提出詳細圖例、實際案例照片及蒐集相關解釋法令彙整,供專 業人員、政府機關及民眾等設計規劃參考,尤其考量全人及通用化精神,亦於附錄提供較佳 之設計案例,期在法令強制之基礎上,引導業界及民間自發性之提昇,增進整體生活品質。 3.「廣場及開放空間通用化設計規範」(吳可久、宋立垚,2015)著眼廣場及開放空間、 公園綠地係全民生活環境之基礎公共服務設施。政府各級機關現正積極全面體檢改善所轄各 類型公園及觀光遊憩景點及公園綠地等範圍內無障礙設施與服務水準。並依內政部營建署「都 市公園綠地各主要出入口無障礙設施設置原則」及相關無障礙法規作為無障礙環境檢驗及改 善之參考,惟各類型之廣場、開放空間及公園綠地等戶外活動範圍,當時尚無通用化設計規 範。為增進各項設施之可及性、使用性,能貼心便利的滿足民眾的休憩需求,研究探究都市 廣場、開放空間及公園綠地使用問題,與研提設計規範及改善建議。 4.「通用化公園規劃設計手冊」(吳可久、宋立垚,2011)則考慮國內目前公園在規劃 設計時,多未考慮行動不便者之需求及高齡者使用之安全性。且配合「在地老化」、「終身住 宅」等高齡者社區照護等理念之適用,針對不同類別使用者行為及需求,而檢討鄰里公園及 大型社區或都會公園之規劃設計,而研訂規劃設計手冊,提出整體之規劃設計原則外及各項 設施,並利用圖說照片提供較為清楚明確之細部作法,提供業界及政府機關等相關人員作為

(31)

參考。 5.「老人視覺與建築空間標示系統之研究-以醫院建築為例」(王順治、陳柏宗,2015) 中主要針對台灣北、中、南三所大型醫院中高齡使用者在醫院中的尋路行為及指標之輔助方 式,並以 30 位(6 男 24 女)進行問卷量測受試者對於醫院室內標示系統之滿意度(含位置 明顯、標示形式、整體顏色、周圍照明、字體清楚、圖字大小、顏色搭配、本身照明、內容 意義、標示功能),並提出老人視覺與建築空間標示系統規劃原則。 6.「視障者空間認知與無障礙環境之研究」(鄭元良、楊詩弘,2015)之研究著眼檢討現 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中,對於視覺障礙者之引導設施規定多趨向於原則性、及 概略性說明及設計補充規定。因此調查視障者及高齡者視覺產生障礙後之實際處境及行動不 便之情況,以及透過鈴聲、觸摸等感測設施,來提升其對於空間之認知,以及建構相關之無 障礙環境,並據以提出初步之法規檢討及建議。 國外研究除日本法規相近似可以檢討應用,英國尚發展能力指標可檢討。 7.日本「都市公園移動便利化規定」。日本為促進高齡、身心障礙者等之移動便利化相關 法(平成 18 年法律第 91 號)第 13 條第 1 項中-必須符合主管機關所制定對公園管理者-於 特定公園實施設施物新設、増設或改建時、該特定公園設施,為達成移動便利化所必須設置 之特定公園設施物規定;根據該規定對於相關設施進行檢討。主要針對都市公園之出入口或 停車場與主要公園設施間道路所構成之園路或者廣場、半開放廣場、休息處、復健用運動設 施、戶外劇場、戶外音樂堂、停車場、廁所、飲水台、洗手台、管理辦公室、標誌設施等。

8.英國「Inclusive Design Toolkits」是由英國劍橋大學針對各種障別之使用者,在使用都 市空間時所產生之障礙與所需求能力,分別設立指標及計算方式。其中針對聽障者不同場所

(32)

圖 1-1 Inclusive design toolkits simulator software for the disabled

(資料來源:截取自 http://www.inclusivedesigntoolkit.com,2016)

其中針對不同能力之視覺障礙者(青光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色盲、近景模糊、遠景

(33)

重要文獻

伍、

1. 公共開放空間、綠地設施滿意度及使用需求調查

都市公共開放空間為每一個人所共享,每個人均可公平休閒(leisure activities)使用開

放空間,然而在不同社會特質(social characteristics)如地域(Floyd et al. 2008)、文化(Ö zgüner,

2011)、種族(Byrne ,2012)、社群(Lo & Jim ,2010)、性別(Krenichyn ,2006)、年齡 (Brajsă-Zčganec et al., 2010)、世代交替(Kemperman & Timmermans, 2006)、可及性 (Kaczynski et al., 2009)、行動性(Schipperijn et al., 2010a),對於都市公共開放空間之使用 需求、使用方式均有影響。了解這些差異,將有利於公共開放空間建設之合理決策與平 衡發展。臺灣之公園設施使用滿意度之研究,計有李素馨、李瑋琪(2004)調查民眾對臺中 市公園綠地的需求及滿意度;侯錦雄、姚靜婉(1997)研究市民休閒生活態度與公園使用滿 意度之相關性;侯錦雄(1999),調查臺北市、臺中市、彰化市居民對公園使用滿意度與其 維護管理意願;林晏州、陳惠美(1999)以使用後評估調查高雄都會公園,陳宏斌、曾仕偉、 李美靜、呂至平(2003)調查馬公市居民使用鄰里公園滿意度;廖河信(2003)調查遊客對都 市公園休憩設施使用滿意度研究;曾思瑜、蕭郁芬(2005)以臺南市康寧園安養中心為例調

查自費安養設施中高齡者休閒行為活動領域;Huang & Tsai (2003)調查臺灣高齡者之休閒

旅行行為;余俊佐(2003)以高雄仁愛公園為例來建構高齡者使用公園設施滿意度。潘靜儀 (2008)以台北市前山公園為案例,調查高齡者對公園設施之使用狀態。羅惠齡(2008)以天 母地區使用者為例調查中高齡者對公園設施使用需求及環境偏好。然而尚未有針對臺灣 北、中、南區域,整合性調查一般人在通用設計觀點下,對高齡者及一般使用社群於都 市中廣場、綠地、公園等公共開放空間中通用化設施-尤其是有關指標設計及回應之使用 需求及看法差異。

(34)

2. 高齡者活躍老化、步行環境、視障者尋路行為與標示系統

台灣即將邁入高齡社會,高齡者居家健康與在地老化需要藉由改善生活設施,提升

其生活品質。過去研究顯示居家環境會影響高齡者身心狀況(Wahl et al., 2009),因而長期

照護醫學研究向來著重以居家環境做為個人照護之重要評估因子(Day, 2008)。Liu &

Lapane (2009)調查高齡者因改善居住環境而能降低體能衰退風險(risk of physical function

decline)。近年研究更從改善住宅擴展至可居住社區與在地老化,American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 (2003)指出可居住社區具有可負擔的合適住宅,可支援之社區特質及服務, 以及合適的通達方案選項,來促使高齡者能獨立及參與公民及社會生活,且休閒及文化

(recreation and culture)活動及提供公共開放空間及戶外運動場所(Parks and Other Outdoor

Exercise),能促使高齡者活躍老化。許多研究指出不同都市設施之利用及空間可及性, 可以增強高齡者社會參與活躍老化(Vine et al., 2012)。Sugiyama & Thompson(2008) 進一

步說明高齡者步行有益健康,其中娛樂步行(walking for recreation)主導因子為開放空間愉

悅性(pleasantness of open space)及無干擾事物(lack of nuisance),而交通步行(walking for

transport)主導因子為良好路徑及通達開放空間(good paths to reach open space)及開放空間 之良好設施(good facilities in open space)。配合高齡者 Thompson(2012)敘述 21 世紀未來公

共開放空間之發展方向,將是面對高齡化之挑戰與滿足需求。 對於尋路行為與標示系統之研究多趨向於視障者與交通環境標示系統。有李源讚 (2014)視障者定向行動引導輔具之使用評估、杜明叡(2009)視障者行動觸覺地圖與導航訊 息設計研究、游淑娟(2013)視障者運用迴聲知覺空間佈局之尋路經驗研究、黃耀榮(2010) 建築物視障者引導概念與引導設施設計之適用性探討。尚未有針對整合高齡者、視障者、 聽障者之尋路行為導引及標示系統之整合研究。

(35)

3. 通用設計、包容性設計相關設計參考

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的理念並不是尋求標準解答,而是找出所有人可以接受的

共識解,也就是在尋求一個基準的人機介面設計(平台)可供使用者調適使用、設計參

與及持續演化。通用設計早期強調 Accessible design、Adaptable design、Lifespan design,

近年因應高齡化轉往多元化、包容性的 Inclusive design、Design for all。在歐美常以無障

礙法規滿足行動不便者「最低限無障礙環境」需求,在非強制性之設計指引中導入通用

設計理念,藉由設計專業以問題導向設計方式來協助使用者,針對多元社群(尤其高齡

者)、多種使用行為之需求,而尋求共識解答及使用品質之提升。對於公共開放空間之通

用設計指南有 David Bonnett Associates (2013) 之 Inclusive urban design-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著墨規劃師、都市設計師、景園建築師來創造無障礙、可及的公 共環境。可供參考之法規則有 BS 5489-1:2013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design of road

lighting-lighting of roads and public amenity areas (BSI, 2013), BS 8501:2002, Graphical

symbols and signs-Public information symbols (BSI, 2002), Guidance on information

requirements and validation (Department for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UK, 2010),

Inclusive mobility: A guide to best practice on access to pedestrian and transport infrastructure,

P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 2002). 標示系統參考指南有 The sign design guide: A guide to inclusive signage, SDS/RNIB, (Barker & Fraser,2004), the colour, light and contrast manual:

Design and managing inclusive built environments (Bright & Cook, 2010). Universal Design

and Barrier -Free Access: Guidelines for Persons with Hearing Loss(Canadian Hard of Hearing Association,2008)加拿大聽障協會尚有通用化聽障手冊。上述研究均可供本研究進一步探 索通用設計在高齡者、視障者、聽障者於標示系統及指標設計上之應用。

(36)

研究方法與過程

第二節

研究採用之方法

壹、

針對問題之解決,釐清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之課題可適用研究方法包 括文獻檔案研究、調查訪談、焦點團體;在釐清問題後並進一步探討相關設施通用設計 參考建議可包括專家諮詢、研究會議、問卷調查分析等,研究方法說明如下: 1. 文獻檔案研究:研究國內外、活動場所之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之既有參考文獻、 調查資料、法規議題、案例建材等,加以分析、整理,以利設定研究主題之內容。 2. 調查訪談:依研究主題設定之範圍與架構內容,選定英國及台灣北、中、南地區之公 園,進行現況硬體調查及訪談,以量化統計調查數據、質化分析口語論述,整理問題產 生的原因、就通用設計觀點發現問題與現況不同年齡階層民眾對標示系統的需要,以徹 底瞭解目前各類型使用者特質。 3. 焦點團體:依研究範圍的問題發現,召集焦點團體,進行資料收集與指標開發,其邀 請參加對象包括:設計專業、官員、學者、專家、民眾等。 4. 專家諮詢:召集設計專業、官員、專家、學者舉辦會議,商討擬定活動場所無障礙設 施設備指標設計之設計指南(原則)。 5. 問卷調查分析:調查專業、官員、學者、專家、使用民眾對於當前活動場所無障礙設 施設備指標設計之看法,以及身心障礙者之需求整合。並蒐集意見後擬定相關設計準則 (原則),進行問卷設計及前測,修正問卷,以及進行正式的問卷量測。 6. 研究會議:定期召開研究小組會議,以交換研究發現、資料流通、資訊整合與議題統 整。研究期程中,向委託單位舉行研究成果的期中報告。結案前,向委託單位舉行研究 成果的期末報告。

(37)

研究採用方法之原因

貳、

本研究針對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之建議設計規範(原則),分成「問題」 及「回應」兩部分,因應問題之提出以質化分析深入探討,除藉由文獻分析以獲得他人 研究之概況,及了解研究之主要範疇,後續針對現行無障礙法規與身心障礙者的需求、 想法進行訪談,其結果除藉由訪談了解使用者真正需求,並透過與焦點團體之討論來整 合課題、發展評估指標。相關調查訪談、焦點團體、測繪對象之代表性,將著重「全人 與通用精神之理念」,對具重要性之標的,進行研究。至於使用者部份,將以視障者、聽 障者、高齡者與一般使用者相較下之特殊能力行為需求來進行分析,以協助全盤性考量 使用者特質。在「回應」部分,藉由專家諮詢、研究會議擬定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 指標設計之建議設計指南內容。

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參、

1. 本研究案期程有限,在問題分析面,主要以文獻分析、專家焦點團體進行研究,並以 質化研究、發現問題為重點,遭遇之困難為問題界定涵蓋面向較為有限。 2. 問卷分析法進行量化研究,主要分為國內北、中、南地區之公園、綠地、廣場現場民 眾為主,取樣較為受限,當以配額抽樣為主。 3. 本研究將派員實地訪談調查進行,為使調查順利進行,必要時委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公函寄送至受訪單位,再由研究小組派員至受查案例訪查。另藉由研究人員赴英國參加 會議,觀察公園綠地之標示系統使用。

重要儀器之配合使用情形

肆、

本研究未利用到大型重要儀器。

(38)

研究步驟

伍、

本研究定位為技術推廣,將以研究結果的實用性與可行性,提供活動場所無障礙設 施設備指標設計研究。其研究步驟如下: 1. 依據研究動機與目的,擬定研究目標與內涵。 2. 相關文獻檔案研究,涵蓋:無障礙設計、通用設計、國內外相關的研究文獻資料、法 律規定議題,以及不同使用者規劃設計理念。 3. 確定研究範圍與架構。 4. 了解公園綠地廣場中所產生使用上的問題,執行案例調查、訪談、初步問卷量測及分 析。 5. 進行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課題分析,將初步研究成果向委託單位作期中 報告、修正。 6. 研擬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指南之功能格式,舉辦焦點團體。 7. 擬定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指南內容,舉辦專家諮詢會議及問卷量測及分 析。 8. 製作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指標設計指南(原則)。 9. 研究成果期末報告與修正。 10.完成研究報告。 (註:流程圖請見下頁)

(39)

圖 1-2 研究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不同使用者 人因能力診斷 通用化指標設計 相關文獻檔案 研究動機 確定研究範圍與架構 了解使用者需求、 空間現況與問題 調查訪談、焦點 初步問卷設計 焦點、問卷 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 備指標設計課題分析 設計規範(原則)內容研擬 修正規範(原則)圖說 製作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 備指標設計規範(原則) 公園綠地廣場 研究文獻資料 擬定研究目標與內涵 完成研究報告 通用化指標設計 及法規規定 研究目的 專家諮詢會議 初步研究成果 期中報告與修正 研究成果期末 報告與修正

(40)
(41)

第二章 文獻分析

各國設計規範及編法

第一節

英國倫敦尋路系統

壹、

一、 手冊名稱:

Legible London Yellow Book: A prototype wayfinding system for London

二、 手冊介紹:

本手冊為英國倫敦交通局所發行,主要目地為因應西元 2012 年倫敦奧運與帕運,

以及倫敦平時大量的觀光人潮,藉由通用(包容性)設計的尋路系統導入,以振興倫

敦西區(West End)購物商圈。此專案於西元 2009 年起,於牛津街(Oxford Street)、攝政

街(Regent Street)、龐德街(Bond Street),簡稱:ORB,開始導入,並期許於西元 2015

年後能成為世界最友善的步行城市(the most walking-friendly cities in the world)。

圖 2-1

Legible London Yellow Book A prototype wayfinding system for London 封面

(資料來源:Legible London Yellow Book:A prototype wayfinding system

for London, 2007)

(42)

三、 手冊背景與選擇研究原因: 此手冊將倫敦街道指標系統、地標、大眾運輸系統,例如:地鐵(Tube station)、公 車站牌(Bus Shelter),以及政府交通旅遊資訊網站做結合。並考量到多元化族群的使用 性,除了傳統的方向性指標設計外,並結合通用(包容)設計的理念(圖 2-2),於導 入適合的資訊以便使用者可以快速的建立心理地圖(mental map),例如:適合使用者閱 讀的高度設計、提供視覺障礙者的資訊推播服務、可利用手機撥打或網路連線的資訊 廣播服務、地圖上標示出對比適宜的配色設計、適合輪椅使用者使用的路線、標示出 階梯的位置、於地圖上標示出 15 分鐘步行可達的範圍資訊地圖:包含大眾運輸位置、 地標、公共廁所。對於辨識地圖文字困難者,則於地圖中將重要地標採3D圖示繪製, 以利使用者辨識方向。

圖 2-2 針對多元使用者的通用(包容性)設計

(資料來源:Legible London Yellow Book a prototype wayfinding system for

London, 2007)

(43)

除上述之外,本研究參考此手冊之主因,考量此手冊所涵蓋之設計採用了多項新 型態的指標設計方式與導入通用(包容性)設計概念,歐美人因尺度雖與亞洲人種略 為不同,但此手冊標榜其指標可及性的設計將不分種族、年齡、文化皆可使用,因此 仍具研究參考之價值。

澳洲昆士蘭指標系統

貳、

一、 手冊名稱:

Queensland Health Wayfinding Design Guidelines

圖 2-3 Queensland Health Wayfinding Design Guidelines 封面

(資料來源:Queensland Health Wayfinding Design Guidelines, 2010)

(44)

二、 手冊介紹: 此手冊為澳洲昆士蘭州政府於 2010 年時發行,此手冊針對昆士蘭州的衛生服務單 位提供尋路系統的設計參考,尋路系統能協助使用者在空間中順利抵達目的地,此手 冊從各種面向進行建議,包含:印刷品與文字資訊、建築空間設計元素、固定式標誌、 現有標的物、人跟人的互動關係。 三、 手冊背景與選擇研究原因: 衛生服務單位例如醫院、醫療中心的空間規劃都十分複雜,不只是單棟建築物內 的通路引導,社區型的大型的醫療中心更牽涉到建築物到建築物間的指引,以及醫療 中心到外部運輸系統的連結方式與通路引導。因為衛生服務單位通路間的高複雜度, 此手冊提供的通路引導指標會以更全面跟完整的角度去考量與規劃,雖然澳洲人跟亞 洲人的身體尺度可能有些許差異,但此手冊所考量的使用者是針對所有可能進入醫療 中心的人員,包含來自不同國家的病人、參訪者、工作人員,所以手冊所建議的設計 尺度仍具有研究參考價值。此手冊在尋路系統的設計上不僅針對指標進行設計建議, 整體的系統規劃從空間環境的建置、先備知識的提供、指引標誌系統、工作人員的訓 練,四大類別全面的考量(圖 2-4),四個要素相互配合才能建置出完整的尋路系統。

(45)

圖 2-4 尋路系統之四面向

(46)

澳洲雪梨指標系統

參、

一、 手冊名稱:

Legible Sydney-Wayfinding Strategy Report

圖 2-5 Wayfinding Strategy Report- Legible Sydney 封面

(資料來源:Legible Sydney-Wayfinding Strategy Report, 2012)

二、 手冊介紹:

此手冊為澳洲雪梨市街道指引設計的規劃策略報告,雪梨為澳洲人口最多也最密

(47)

世界都市。雪梨預計在 2030 年規劃成「適合行人和自行車的都市」,並預計創造出綠 色的網路系統,因此在尋路系統的規劃上會以更長遠、永續的方向作為考量。 三、 手冊背景與選擇研究原因: 雪梨是一個全球化的都市,有來自各地的旅客,雪梨在規劃尋路系統時,從各個 面相考量可能需要尋路系統的使用者,包含參觀者、旅客、商業旅客、國際學生、在 地的居民等等,雪梨市的目標長遠且明確,在設計上不僅考慮到通用設計,更結合了 綠色與永續性-自行車交通網路的規劃,雪梨市的前瞻性值得效法與學習,因此在研 究上特此納入參考。「Legible Sydney」是一項尋路系統的完整計畫,從策略目標、使 用者、尋路系統、環境層級進行考量(圖 2-6),藉由提供一致的資訊來提升交通運輸 系統、公共衛生、經濟、旅遊與整體環境,因此可參考此手冊,得知尋路系統不僅在 交通環境上的助益,更能觸及其他面向,提昇整體的環境。

圖 2-6 Legible Sydney 規劃項目

(48)

英國包容性設計工具包

肆、

一、 手冊名稱:

Inclusive design toolkit

圖 2-7 Inclusive design toolkit 封面

(資料來源:截取自 http://www.inclusivedesigntoolkit.com,2016)

二、 手冊介紹:

此包容性設計工具包由劍橋大學工程設計中心開發,由英國電信資助。此手冊分

(49)

design)、為什麼需要包容性設計、以及如何著手為主軸。除了上述內容外,並包含包 容性設計輔助工具與使用者能力介紹。包容性設計輔助工具以互動式網頁的設計來呈 現,包括視力和聽力損傷類比程式、劍橋類比眼鏡和排除性計算工具;而使用者能力 介紹則以視覺、聽覺、思維、溝通、移動、伸展、靈巧性等,來助於讀者更能了解包 容性設計以及助於衡量使用者的能力。 三、 手冊背景與選擇研究原因: 本手冊值得參考之主因在於,該包容性設計工具包所記載之使用者能力(Inclusive

design toolkit: User capabilities)含括:視覺、聽覺、思維、溝通、移動、伸展、靈巧 性等這七項能力為設計主要參考指南。藉由此使用者能力指南的介紹,可讓設計者了 解當使用者欲使用某件產品,會需要具備何種能力,例如:視覺,藉由顏色、明暗度 來辨識物件、以區分不同的表面或表面細節的能力。聽覺,從環境聲中區分特定的音 調或語言,並能分辨聲音來源方向的能力。思維,處理資訊,聚焦、存儲和恢復記憶, 選擇合適的反應或行動的能力。溝通,理解其他人,向他人表達自己的能力(綜合了 視覺、聽覺和思維能力)。移動,行走、彎腰、上下臺階,以及站立、坐下、跪下之間 切換姿勢的能力。伸展,伸出一條或兩條手臂到身體前方、頭頂或身後的能力。靈巧 性,一隻手或雙手靈巧地用手指撿起、提著、握住或擠壓物體的能力。 因無障礙指標設計涉及感知、思考與行動,因此本手冊之使用者能力指南將有助 於本案之研究且具參考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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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通用化公園發展及相關法令彙整

伍、

一、 法規名稱: 促進高齡、身心障礙者等之移動便利化相關法(平成 26 年法律第 69 号) 二、 法規介紹: 此法規為制定都市公園中之特定公園設施相關事項,對於都市公園移動便利化(無 障礙化)之規定,相關的設施包括出入口、半開放廣場、戶外音樂廳、停車場、廁所、 飲水台、管理辦公室、告示牌、標識等,針對設施的出入口、通路、構造等訂定相關 事項法規,以合乎無障礙使用規定,最初修訂時間為平成 18 年法律第 91 號,最後一 次修訂時間為平成 26 年法律第 69 號。 三、 法規背景與選擇研究原因: 此法規針對無障礙的告示牌與標誌有訂定相關事項,其法規所訂定的相關事項包 含: (1)須符合高齢者與身心障礙者使用高度與距離之設置方式。(2)須考量高齢者與身 心障礙者容易瞭解內容的表示方法。(3)於公園出入口位置須標示公園設配置圖,提供 高齢者與身心障礙者能於公園內便利的移動。

(51)

台灣廣場、開放空間通用化設計指標規範需求

第二節

內政部主管法規

壹、

在台灣目前有關通用化設計指標規範的相關法規中,對於特殊需求使用者在「身心 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條中規定「各項新建公共建築物、活動場所及公共交通工 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未符合規定者,不得核 發建築執照或對外開放使用。」因此,為了建構無障礙的生活環境內政部於 104 年 10 月 22 日發布「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針對都市計畫內的公園、綠 地、廣場及國家公園等活動場所中之出入口、通路、使用區域與建築及設施、標示等設 施設備作規範,而在第 7 條中提到「活動場所之主要出入口與無障礙通路周邊設置之地 圖、告示牌、解說牌及標誌,應適合輪椅及輔具使用者靠近閱讀,牌面傾斜角度、字體 及顏色應可清晰辨識,並得配合設置凸紋、點字或語音等設施設備。」已指出在指標設 計中需注意並了解對於身心障礙者或其他特殊需求使用者在使用其設施設備時,應設置 與設計給予不同使用者都能使用的設施,尤其在指標上的地圖應標示供輪椅及輔具使用 者使用之主要出入口、無障礙通路路線圖及其他無障礙設施設備項目。

其他機構 含交通、長照、地方機關

貳、

目前現行法規中,與本研究較為相關者為交通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其中第二章(標誌)第十條為標誌之分類及其作用,其內容將標誌分為警告標誌、禁制 標誌、指示標誌、輔助標誌等四項並說明分別作用;第十一條為標誌之顏色使用原則, 並將顏色的使用分為紅色表示禁止或警告、黃色表示警告、橙色表示施工養護或交通受 阻之警告、藍色表示遵行或公共服務設施之指示、綠色表示地名、路線、方向及里程等 之行車指示、棕色表示觀光與文化設施之指示、黑色用於標誌之圖案或文字,白色用於 標誌之底色、圖案或文字等八項;第十二條為標誌之體形,包括正等邊三角形用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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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標誌、菱形用於一般施工標誌、圓形用於一般禁制標誌。方形用於輔助標誌之「安 全方向導引」標誌、禁制標誌之「車道遵行方向」、「單行道」及「車道專行車輛」標誌、 一般指示標誌及輔助標誌之告示牌等十項。 在其他機構方面,「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所編著的「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 參考指引」對於國內公共標示的符碼設計進行定義與說明,並對後續的設計原則訂定相 關指引。公共標示設計所產生的圖像視覺元素,目前在國內並無一定的規範,通常標示 系統設計都因個案的不同需求而定。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參考指引之指標設計內容與 本研究相關主要有三部分,公共標示的分類、標示設計之視覺構成要素與設計方針與規 範,其內容如下: 一、公共標示的分類 公共標示的分類上依機能與傳達訊息之內容可分為六大類,分別為 1.識別性 2.引導 性 3.定位性 4.說明性 5.管制性 6.裝飾性,依訊息表述屬性,則可分為四大類,分別為概 念性、建議性、一般性、教育性。(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05) 二、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參考指引對於指標設計之基本元素 標示設計可運用之基本元素,可分為文字、圖案及色彩元素,指標的文字通常以黑 體字型或粗體字型較佳,而為了使指標容易閱讀,文字的編排方式主要有四種類型包括 (1)齊頭齊尾、(2)齊頭不齊尾、(3)不齊頭齊尾、(4)不齊頭不齊尾-對中看齊等;在色彩元 素方面,許多國家有訂定標準的安全色,如黃色代表「注意」,綠色代表「安全」等,因 此本研究未來在訂定相關手冊內容時可參考台灣所規定之顏色使用標準,以符合通用化 之使用方式。圖像之設計須考量統一性(Standardization)、連續性(Consistency)、單純性 (Simplicity)、可視性及可閱讀性(Clear Communication); 三、設計方針與規範 公共環境中的圖像與符碼,主要是為社會大眾訂定一套視覺的生活規範,在設計的

(53)

思考上須符合簡單、易懂、國際通用之圖像或符號語言,使用者能不需透過語言傳達自 訓,進行無障礙的資訊傳遞與行動,因此在提供公共訊息的規範上,必需使大眾產生一 致的行動反應,在公共標示的視覺傳達上,必須優先考量共通性與一致性。

表 2-1 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參考指引(依內容分類)

1.識別性 表示對象物本身的標示,載明對象物名稱,能提供使用者對特定目標 的辨識及認知。 2.引導性 具有將使用者引導至特定目標或方向的標示,多以線條、線標、箭頭 指標等方式呈現。 3.定位性 將環境或建築物中相對關係、整體狀況及相關設備以平面圖或地圖方 式呈現,多出現在空間入口處、交通要衝。 4.說明性 說明事務的主體內容、操作方法、相關規範、活動內容及預告等。 5.管制性 用以提醒、禁止或管理使用行為的規範及準則,具維繫安全及秩序的 機能。 6.裝飾性 修飾或強調環境中的各類元素,並具有外觀美化的功能,如牌樓、壁 飾。

(資料來源: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參考指引,2005、本研究整理、拍攝)

(54)

表 2-2 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參考指引 (依屬性分類)

1.概念性 為了導引資訊,使參觀者能對展覽環境的主題、內容產生蓋括 的了解 2.建議性 提供參觀者該如何參觀的建議,協助參觀者選擇參觀路線。 3.一般性 提供位置確認、方向尋找等與尋路問題相關的導引性資訊。 4.教育性 提供參觀者具有說明性與知識性的資訊。

(資料來源:公共標示常用符碼設計參考指引,2005、本研究整理、拍攝)

內政部營建署在「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中對於人行道上的標示系統列出 8 項 設計因子,包括標誌系統的位置、高度、閱讀距離、照度、維護、材料選擇、無障礙設 施、附屬設施,提出設計須考量的因素與設計建議,與本研究之通用化設計指標規範需 求較相關為標示系統的無障礙設施應針對重要資訊設置點字板,或提供語音服務,其中 標示系統點字板的位置宜設於固定的高度,符合視障者觸摸習慣。

(55)

表 2-3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標示系統

設計因子 設計考量因素 設計建議 標示系統位置 具解說功能之資訊標示應設於相關設 施附近標示系統勿因鄰植栽而形成遮 擋設置於人行道之標示系統,應避開 人行通行淨空。 標示系統面積較大則建議設置於退 縮空間、鄰近公園或廣場內交通標 示附近勿植大型喬木。 標示系統高度 標示系統可採用仰視、平視及俯視角 度,惟重要的資訊宜採視高平視方 面,讓使用者更易於注意。 採平視方式之標示系統建議重要資 訊設於高度 1.4~1.6 公尺範圍。 標示系統前之 閱讀寬度 標示系統前應預留足夠之閱讀寬度。 建議標示系統前留設 1.5 公尺的閱 讀淨空間。 標示系統照度 建議標示系統附近應加強夜間照明, 讓使用者易閱讀。 注意光線亮度與角度,且應避免反 光。 標示系統維護 標示系統設置應擬定定期維護計畫。 地區標示系統應以規格化、模距化 設計為原則。 標示系統材料 選擇 標示系統材料應有較佳的耐候性能。 避免採用附貼式標示,若為附貼式 標示系統應有較佳的黏著性,避免 脫落標示系統上之色彩,應可抗太 陽直射而褪色。 標示系統無障 礙設計 標示系統可針對重要資訊設置點字 板,或提供語音服務。 標示系統點字板的位置宜設於固定 的高度,符合視障者觸摸習慣。 標示系統附屬 設施 建議標示系統可與其他附屬設施整合 設計包括:垃圾箱、燈具、座椅、無 障礙設施等附屬設施可與標示系統主 體一體設計。 標示系統設置附屬設施之使用,儘 量不影響觀看者視線。

(資料來源: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2003、本研究整理)

在「台北市人行路橋及地下道都市設計準則」中針對視覺障礙者之指引訂定相關準 則,其中準則有提到在人行陸橋及地下道的出入口需提供視障者能「感觸環境方向」的 設施包括緊示帶、扶手、止滑帶等無障礙設施,指標系統除了以中英文標示說明外,需 設置「盲人點字板」以供視障者辨識。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的計畫中,與指標設計規範相關之研究主要有「交通場所通用化 設施設計準則」、「通用化公園規劃設計手冊」、「老人視覺與建築空間標示系統之研究-以

(56)

醫院建築為例」與「視障者空間認知與無障礙環境之研究」。 在 104 年的委託研究「交通場所通用化設施設計準則」有提到在各類交通場所中, 一般大眾所使用的視覺指標設備,除了應充分發揮原有機能外,需對各種接收資訊受限 制之旅客如視障者、聽障者、高齡者、輪椅使用者、外國人等具有溝通障礙者,須思考 規劃其視覺指標設備。如視覺障礙者在交通場所的導引服務設備應包含:1.語音、音響導 引 2.導盲設施 3.觸摸式導引地圖 4.點字標示等相關設備,而在視障者使用廁所時,無 法識別出廁所位置、男女廁配置,因此須在廁所出入口附近設置相關設施設備,如語音 導引裝置可供視障者辨識廁所位置,告知視障者場所之空間特性。因此,在內政部主管 活動場所之公共廁所之導引指標可以參考交通場所之規範進行進一步的討論。 在鐵路的指引標示部分,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處有訂定相關的設計準則,標示與標 誌的系統中共包含六部分,「旅客標示系統」、「導引標誌系統」、「站務空間標誌系統」、「列 車運行標誌系統」、「逃生標誌系統」、「月台邊緣警示線(磚)警示標語」,並說明各個系 統應清楚標示相關指標,以提供各類旅客辨識。

表 2-4 鐵路通用設計標誌設計原則

項目 說明 旅客標誌系統 建築物外設置建築物提供之服務設施標示。 以「符碼化」優先「代碼化」次之「雙語化」再次之,為國際化溝 通設計元素之選定順序。 導引標誌系統 依應辨識方向之距離與視覺高度範圍,適當調整標誌高度。 以「符碼化」優先「代碼化」次之「雙語化」再次之,為國際化溝 通設計元素之選定順序。 共構站場或旅次多動線不明空間寬敞易迷失之車站,應設置地面引 導標示。 站務空間標誌系統 清楚標示空間名稱與用途。 列車運行標誌系統 清楚標示列車編號與上下車位置。 逃生標誌系統 清楚並連續標示逃生方向與設施。 月台邊緣警示線 警示標語 離月台邊緣 1 公尺處,設置 10 公分寬之黃色無凸點地磚,緊接設置 30 公分×30 公分之凸點警告磚,顏色配合地坪設計。

(資料來源:

「通用設計」準則,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20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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