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大學機構典藏 China Medical University Repository, Taiwan:Item 310903500/3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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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文摘要 背景與目的: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obstructive sleep apnea syndrome, OSAS)是臨床相當常見的疾病,睡眠時配戴連續陽壓呼吸 器(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apparatus, CPAP)是此類患者的 黃金標準治療法。台灣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持續使用陽壓呼吸器的治 療比例只有 30%,遠低於歐美國家的 60-70%。本研究根據多頻道睡 眠檢查(Polysomnography, PSG)及 CPAP 參數調整檢查(titration)之相 關參數,探討 CPAP 治療初期階段,影響患者接受 CPAP 治療之相關 因素。 方法:收集中部某睡眠醫學中心中度以上(AHI≧15/h)阻塞性睡 眠呼吸中止症病患共 312 名患者進行回朔性分析研究,資料收集期間 為 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之間。醫囑使用 CPAP 前皆完成整夜 PSG 檢查及標準 CPAP 參數調整等兩次檢查,並經過 7 天居家 CPAP 試用期之後,依是否購買 CPAP 繼續接受治療分為繼續使用(n=146) 與不使用(n=166)等二個群組。分析項目包括病患基本資料、二次睡 眠檢查參數及其改善程度(使用 CPAP 前後兩次之參數相減)。資料 分析利用 SPSS 統計分析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及 χ2 test、t-test 及羅吉 斯廻歸等分析。 結果:根據第一次之檢查結果顯示,繼續使用及不使用 CPAP 二 組病患的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睡眠 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睡眠第三期 百分比(stage III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深睡期百分比 (stage III+IV %)、覺醒指數(Arousal index)及血氧飽和度下降指數 (ODI) 、 平 均 血 氧 飽 和 度 、 最 低 血 氧 飽 和 度 皆 有 顯 著 差 異 (t-test,. i.
(3) p<0.05)。根據第二次檢查(CPAP 調整後)的結果顯示,全部睡眠時 間(TST)、睡眠效率、最低血氧飽和度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根據睡眠期結構進行睡眠品質分析的結果發現,繼續使用 CPAP 群組 之第二次檢查比第一次檢查有較大比率的深睡期與較少的睡眠第一 期,而且整體的睡眠品質有明顯改善(χ2 test, p<0.05)。另外,如果同 時考慮所有參數之重要性,CPAP 參數調整前後二次睡眠之平均血氧 飽和度、深睡期百分比、全部睡眠時間之改善程度明顯影響病患之 CPAP 持續使用意願(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p<0.05),而 AHI 則不 具有顯著的差異。此結果和先前的研究結果不同,可能的原因為以前 的研究並未考慮 CPAP titration 所造成之影響。 結論:目前之文獻多以主觀的問卷訪談方式分析影響 OSAS 病患 持續使用 CPAP 之因素,缺乏客觀量化的數據分析。所得到結果也以 無法入睡、不舒服、不方便等知覺障礙因素為主。本研究提供量化的 數據分析,可作為預估病患接受 CPAP 治療的參考。從接受 CPAP 治 療前後之 PSG 參數分析結果顯示進行 CPAP titration 當晚的重要性。 舒適有效的 CPAP 配戴與壓力調整是治療初期影響病患後續接受 CPAP 治療意願的重要因素。. ii.
(4) Abstract. Background: Obstructive sleep apnea syndrome (OSAS) is the most important sleep disorder found in chest and ENT clinics. Continue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CPAP) is deemed as the gold standard treatment for patients with OSAS. Unfortunately, with regards to hours per night of administration and consistency of use, compliance is frequently poor. In Taiwan, the use of CPAP therapy is approximately 30% which is far lower than western countries (60-70%).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vestigate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adoption of CPAP for follow-up treatment of OSAS based on the polysomnography (PSG) analyses of 2 consecutive examinations.. Method and material: Retrospective review of 312 patients diagnosed with moderate and severe OSAS (AHI≧15/H) from Jan 1, 2007 to December 31, 2009. Data obtained from patients who had underwent 2 consecutive sleep studies with an initial PSG study followed by an additional CPAP titration study were analyzed. Polysomnographic data included total sleep time (TST), sleep latency, sleep efficiency, AHI, etc. were collected for analysis. All patients were asked to experience treatments with CPAP for 7 days at home, and then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purchase and use CPAP afterward. Among the 312 patients, 146 of them decide to keep using the CPAP after trial period, while the other 166 patients didn’t intend to accept the CPAP treatment. Inferential analyses, including χ2 test, t-test and logistic regression were used to analyze PSG variables between two groups with SPSS software package. iii.
(5) Result: By comparing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wo groups, the administrated CPAP pressure for patients who were treated with CPAP is significant higher than the patient without being treated with CPAP (p<0.05). With regard to PSG parameters acquired at the first PSG testing, OSAS severity graded with apnea-hypopnea index (AHI), percentages of stage I, III and IV sleeps, arousal index (AI), oxygen desaturation index (ODI), mean SaO2, and min SaO2 are significant different (p<0.05) between two groups. Concerning the 2nd test with CPAP titration, only TST, sleep efficiency, and min SaO2 reach significance (p<0.05). After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mean SaO2, percentage of deep sleeping (stage III & IV) and TST were found to be significant factors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continuous CPAP usage (p<0.05) for patients,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previous studies that BMI, AHI, and ODI were claimed to be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Conclusion: Previous reports focused on subjective questionnaires to investigate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adoption of CPAP for OSAS treatment, which is generally non-objective. In this study, after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of PSG data obtained from two PSG examinations, it was found that sleeping quality of 2nd test with PSG titr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influencing the adoption of CPAP treatment for OSAS patients. Patients with better sleeping quality tend to have great tendency in using CPAP. Future work will focus on investigating the role of economic factor in affecting usage of CPAP for OSAS patients.. iv.
(6) 誌 謝 感謝杭良文醫師的鼓勵,才有這一切的機緣。 有幸再回到學校進修,感謝所有指導我的師長,您們的用心 與付出,讓我獲益良多。也感謝一起學習成長的所有同學們,從 你們身上我學到很多。 特別感謝的是蔡文正所長、戴志展班導師、陳永福教授、杭良文 醫師、林妍如老師、王中儀老師及廖宜岑學長,他們的指導與協助, 讓本論文得以順利完成。 最後要感謝家人的包容與支持,並把這階段性的成就獻給我的主 管杭良文醫師、我的指導教授陳永福博士與我最愛的家人。. v.
(7)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1 一、研究背景與動機…………………………………………...1 二、研究目的……………………………………………….…..5 第二章 文獻探討………………………………………………….….6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14 一、研究流程…………………………………………………..14 二、研究架構…………………………………………………..15 三、研究假設…………………………………………………..16 四、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16 五、研究工具…………………………………………………..17 六、測量方法與研究變項操作型定義………………………..18 七、分析方法…………………………………………………..21 第四章 結果………………………………………………………….22 第五章 討論………………………………………………………….47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50 第七章 研究限制…………………………………………………….52 參考文獻……………………………………………………………53. 附錄一. 愛普沃斯嗜睡量表(ESS)…………………………………..60. vi.
(8) 表目錄. 表 1 病患特性定義……………………………………………………19 表 2 日間精神狀況定義………………………………………………19 表 3 夜間睡眠狀況定義…………………………………………..…..20 表 4 依變項定義…………………………………..………………..…21 表 5 病患特性………………………………………..………….…….22 表 6 繼續使用與不使用陽壓呼吸器之病患特性比較..……………..26 表 7 第一次睡眠檢查參數比較…...…………………………………..29 表 8 第二次睡眠檢查參數比較……………………………………….33 表 9 繼續使用者睡眠檢查參數比較…………………………..……..36 表 10 不使用者睡眠檢查參數比較…………………………………..37 表 11 第一次檢查之睡眠品質分析…………………………………..38 表 12 第二次檢查之睡眠品質分析…………………………………..39 表 13 繼續使用者前後兩次之睡眠品質分析………………………..39 表 14 不使用者前後兩次之睡眠品質分析…………………………..40 表 15 前後兩次各參數改善程度……………………………………..41 表 16 治療前後差異與治療意願……………………………………..45. vii.
(9) 圖目錄. 圖 1 本研究使用之 PSG 設備………………………………………..11 圖 2 研究流程圖……………………………………………………...13 圖 3 研究架構………………………………………………………...14. viii.
(10) 第一章. 緒 論. 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睡眠呼吸障礙(sleep-disordered breathing, SDB)已是成年人口中 常見之疾病,主要症狀為嗜睡、打鼾,嚴重者則為呼吸中止。睡眠呼 吸中止,顧名思義,指的是睡眠過程中呼吸氣流暫時停止的現象。一 般人口中,約有 4%的中年男性與 2%的中年女性患有睡眠呼吸中止 症(sleep apnea syndrome, SAS),其中高達 85%到 90%以上為阻塞性睡 眠呼吸中止症(obstructive sleep apnea syndrome, OSAS),其為睡眠障 礙最常見之臨床診斷。在臨床醫學上,依呼吸氣流降低的程度,可區 分 為 呼 吸 中 止 (apnea) 及 呼 吸 不 足 (hypopnea) 兩 類 。 依 據 AASM 2007(Conrald et al., 2007)標準,所謂 apnea 為睡眠過程中,呼吸氣流 下降 90%以上且持續超過 10 秒,而 hypopnea 為睡眠過程中,呼吸氣 流下降 30%以上且持續超過 10 秒,並伴隨血氧濃度(Oxyhemoglobin saturation)下降超過 4%。近年來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已逐漸受到醫 界的重視,由於睡眠呼吸中止症會引起心臟血管疾病及猝死之危險, 同時過度嗜睡、疲倦等易造成行車交通意外及職場工作災害(Basta, Lin, Pejovic, Sarrigiannidis, Bixler, & Vgontzas, 2008),它潛在影響多數 人的身體健康,已是不容忽視的議題。 在台灣,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是臨床相當常見的疾病,影響 2~4%中年人,估計台灣約有 45 萬人罹患此症,在個人身心健康與生 命財產安全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台灣睡眠醫學學會,2006)。 OSAS 患者可能出現失眠、不易入睡、經常性打鼾、呼吸困難、 夜間頻尿等症狀,日間容易打瞌睡、注意力無法集中、情緒不穩定、 1.
(11) 學習或工作能力下降等,會造成生活品質降低、交通意外事故增加、 健康受損等嚴重後果,加重社會與醫療資源負擔(Hui et al., 2000)。 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主要的病因在於上呼吸道阻塞,所謂呼吸 道包括鼻腔、咽喉(包括口咽及舌咽部)一直延伸到聲帶。一般人的 呼吸道,例如氣管,都有軟骨支撐,但只有後鼻咽到舌咽部分沒有軟 骨,全部由大小不同的肌肉所構成。晚上睡著後,一旦神經肌肉鬆弛 後,這個地方的呼吸道容易塌陷,造成阻塞,引起呼吸停止。當呼吸 停止過久,血中氧氣濃度下降,二氧化碳濃度升高,會刺激大腦皮質, 導致甦醒,於是神經肌肉的張力又重新恢復,病患又可以進行呼吸。 可是當病患又慢慢進入睡眠狀態時,同樣的問題又再度產生,病患整 夜就在睡睡醒醒、缺氧呼吸的狀態中循環,整夜可高達三、四百次呼 吸停止及大腦甦醒的狀態,因此,這些病患永遠覺得睡得不夠。目前 診斷睡眠呼吸中止症的黃金標準為利用睡眠多項生理監測儀 (Polysomnography, PSG),量測單位睡眠小時內,發生呼吸道阻塞 (apnea & hypopnea)的次數,一般以 apnea hypopnea index(AHI)作為診 斷依據。 在治療方面,目前針對睡眠呼吸中止症並無有效藥物可供治療, 因此需依賴介入性的治療方式,包括:睡眠時配戴連續陽壓呼吸器 (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apparatus, CPAP)、進行耳鼻喉科手 術、裝置口腔矯正牙套等,其中陽壓呼吸器是此類患者的黃金標準治 療法(gold standard for treatment)。使用持續性呼吸道陽壓治療是一種 有效的治療方式,並且是對於中度至重度以上的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 症候群患者,最被廣泛使用的治療方法。 非侵入性的陽壓呼吸器治療,對於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是一種 很重要的治療方法,其治療效果可達 95%以上,是阻塞性睡眠呼吸中. 2.
(12) 止症最標準有效的治療方式。對於有阻塞性睡眠呼吸障礙的病人而 言,陽壓呼吸器治療能有效地使病人恢復正常的睡眠及呼吸型態,特 別是中度和重度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或一些呼吸過淺的病人。陽壓 呼吸器的治療原理是當病人睡覺時,在鼻子部位戴上一個很輕的罩 子,由空氣加壓器將空氣加壓打出,經由鼻部的罩子注入鼻腔及喉 部。此種經過加壓的空氣可以使患者的喉部張開,撐開狹窄阻塞的呼 吸道,將空氣送進肺部,改善呼吸困難及呼吸中止情形,減輕缺氧現 象,維持正常的睡眠和呼吸。 目 前 市 面 上 有 多 家 代 理 商 引 進 陽 壓 呼 吸 器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PAP),在功能上都非常簡易且容易操作,可依舒適度不同選 擇鼻罩或全面罩,有些儀器主機經過減音設計,可以抑制馬達噪音干 擾,也有主機外附加溫潮濕瓶,甚或整條呼吸管都有加溫作用,可以 減低空氣氣流太冷、太乾的影響。 依照儀器運轉原理,可以將陽壓呼吸器區分為下列三種類型: 1.CPAP 呼吸器:稱為持續性陽壓呼吸器,此為臨床上最常使用 的類型,壓力一旦設定,在整個睡眠階段壓力恆定,不能自動調節。 2.Auto-PAP 呼吸器:稱為自動型 PAP 呼吸器,又稱智慧調壓型 呼吸機(automatic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Auto-PAP),於 1993 年美國 Berthon-Jones 首先使用在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的病患。它能偵測並 分析患者鼻面罩內或氣管內氣流、壓力及呼吸模式的變化,適時自動 調整壓力的輸出,以排除和防止上呼吸道阻塞。能減少病患的不適 感,以增進病患長期使用之順應性。 3.BiPAP 呼吸器:稱為雙相型陽壓呼吸器(bi-level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 BiPAP),在 1990 年,美國 Sanders 和 Kern 首先利用呼氣與 吸氣的壓力能夠各自調整,治療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的病患。呼氣. 3.
(13) 壓力主要是維持呼氣時的呼吸道開放,吸氣壓力則為防止吸氣時的呼 吸道塌陷;因為 BiPAP 能夠各自調整呼氣與吸氣的壓力而達到治療 效果。 現在巿面上陽壓呼吸器的售價約在數萬元之間,依照不同的機 型、功能、大小及潮濕器之有無而有不同的售價差異。目前全民健康 保險尚不給付,須自費使用;另外,有廠商提供分期付款及出租使用 等方式,吸引病患購買使用陽壓呼吸器。 目前我國全民健保並不給付購買鼻腔陽壓呼吸器的購置費用,如 果經濟上比較有壓力的重度病患,也可以到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尋 求社福經費的補助。 在台灣,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持續使用陽壓呼吸器的治療比例只 有 30%(陳明輝、丁化、何介文、楊建銘,2007) ,遠低於歐美國家 的 60~70% (Verse et al., 2003)。 Engleman 等(2003)的研究顯示一開始就有 5~50%患者會拒絕使 用呼吸器,或是在使用後幾週內就放棄;而一開始接受使用陽壓呼吸 器的患者,在 3 年內會有 12~25%的人放棄使用。 至於患者不使用陽壓呼吸器治療的原因,陳明輝等人的研究顯 示,無法入睡(佔 25.5%中止使用者) 、不舒服(23.5%)、不方便(14.9%) 等知覺障礙因素是不使用陽壓呼吸器的主要原因,遠高於價格考量 (8.5%)。 過去許多的研究多著重於 OSAS 患者的病患衛教、疾病嚴重度、 機器及配件設計等因素與持續使用的相關性,多以主觀的問卷訪談分 析,較缺乏客觀量化的數據分析。因此,本研究從 PSG 及 CPAP 參 數調整檢查(titration)之睡眠檢查相關參數,探討 CPAP 治療初期階 段,影響 OSAS 患者依醫囑接受 CPAP 治療的相關因素。. 4.
(14) 二、研究目的 目前有關睡眠呼吸中止症與使用陽壓呼吸器治療相關的研究結 果主要都來自於歐美先進國家,在亞洲地區,特別是台灣,缺少這類 研究結果。睡眠呼吸中止症與人體生理構造有其相關性,以生理構造 而言,亞洲地區人民下巴通常較短、舌頭較大,鼻部較為塌陷,因此, 一般而言,研究學者均認為亞洲地區人民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的比例 不會低於歐美國家。另外,根據目前研究結果顯示,有些研究之測試 資料過少(Waldhorn, et al., 1990; Pelletier, Rakotonanahary, & Fleury, 2001; Hui, et al., 2001; Amfilochiou et al., 2009; Mulgrew et al., 2010), 或是測試組患病嚴重程度與控制組(無患病)差異過大(Yetkin, Kunter, & Gunen, 2008),造成研究結果的代表性不足。 基於上述的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主要探討睡眠呼吸中止症患 者使用陽壓呼吸器治療意願之影響因素,利用 PSG 之檢查數據分析 作為本研究的主要架構。本研究之達成目標如下: 1. 瞭解影響病患接受 CPAP 治療的客觀原因; 2.瞭解多頻道睡眠檢查(PSG)及 CPAP titration 檢查數據對病患接 受 CPAP 治療意願的相關性; 3.瞭解二次檢查數據前後差距對病患接受 CPAP 治療意願的相關 性。. 5.
(1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一、睡眠與健康 人類的一生中約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在睡眠中度過,透過睡眠讓我 們的身體得到充分的休息,以恢復消耗的體力,並維持身體功能調節 恆定與體內各項激素分泌正常。反之,當睡眠無法滿足身體所需時, 則容易出現疲倦嗜睡、精神不濟、記憶力減退、注意力無法集中、頭 痛或煩躁易怒等現象(Gustafsson, Kritz, & Bogren, 2002),嚴重則影響 身體整體健康而產生疾病。. 二、認識睡眠呼吸中止症 1. 睡眠呼吸中止症之定義 美國睡眠醫學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Sleep Medicine, 1999) 將睡眠呼吸中止症定義為:病人因為不同的因素造成睡眠中常常發生 上呼吸道的阻礙、動脈血液氣體混亂、血氧降低、呼吸費力等情況發 生,直到病人突然覺醒(arousal)後,這些症狀才會中止。 另外,有學者定義「呼吸中止」(Apnea)是指呼吸暫時停止歷時 10秒或10秒以上,溫度感應之氣流振幅較基準振幅減少90%以上,即 可定義為睡眠呼吸中止(Sleep Apnea)。睡眠呼吸中止根據呼吸道氣流 (airflow)與呼吸肌收縮之有無,可分為三大類: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 (Obstructive sleep apnea, OSA)、中樞性睡眠呼吸中止(Central sleep apnea, CSA) 及 混 合 性 睡 眠 呼 吸 中 止 (Mixed Obstructive sleep apnea)(Fang, 2007)。 6.
(16) 第一類型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Obstructive sleep apnea, OSA)與 上呼吸道狹窄有顯著相關性,當病人睡著後,特別是在快速動眼期 (REM)睡眠時,肌肉張力下降,喉部軟組織肌肉放鬆,會造成呼吸道 部份阻塞或變窄,隨之通氣流量下降,導致血液中二氧化碳濃度上升 及氧氣濃度下降的生理變化,這種情況在睡眠中會不斷的重複發生, 直到病人覺醒(arousal)後症狀才會中止。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較常見 於顱顏畸型的病人、口腔異常的病人、耳鼻喉異常的病人、脖子太短 的病人(Bresnitz, Goldberg, & Kosinski, 1994)。其發生的原因大都由於 過多的脂肪組織、肌肉鬆弛、扁桃腺肥大、咽部狹窄、鼻道不適、口 咽部肌肉張力異常等因素,使原已狹窄的氣道關閉而導致氣流阻塞, 影響呼吸氣流的暢通,使氧氣不易進入肺部,而造成呼吸暫時中止的 現象(Behbehani & Yen, 1995; Malhotra & White, 2002)。 第二種類型中樞性睡眠呼吸中止(Central sleep apnea, CSA),與呼 吸調節功能異常有較大的相關,當呼吸控制功能失調,就會造成呼吸 驅動力降低或消失,主要的生理因素常見於腦幹損傷及先天性異常, 例如神經系統疾病、大腦前葉病變(中風、外傷、腦炎)、腦幹病變 (中風、腫瘤)、脊髓病變(頸髓外傷、多發性硬化)、神經-肌肉 病變(膈神經病變、重症肌無力、肌肉萎縮)等疾病之患者(Bresnitz, Goldberg, & Kosinski, 1994; Fang, 2007)。 第 三 種 類 型 為 混 合 性 睡 眠 呼 吸 中 止 (Mixed Obstructive sleep apnea),其為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和中樞性睡眠呼吸中止混合的類型 (Bresnitz et al., 1994)。其中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大約佔睡眠呼吸中 止症之患者總數的80~90% (Flemons, 2002)。睡眠呼吸中止之常見症 狀包括大聲打鼾、感覺嗆到、呼吸暫停、嚴重白天嗜睡、晨間頭痛等 (Aloia et al., 2005; Mokhlesi, Kryger, & Grunstein, 2008)。. 7.
(17) 2.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之危險因子及健康影響 引起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的原因甚多,在歐美國家已有相當多的 研究顯示,包括:中老年、男性、體型肥胖、腰圍粗大、頸圍粗大、 抽菸、賀爾蒙、睡眠品質與環境狀態等患者居多(Flemons, 2002)。由 於睡眠型態會隨著生命階段的轉變而改變,隨著年齡的增長,睡眠的 質與量卻相對減少(Becker & Jamieson, 1992)。同樣地,在睡眠呼吸中 止,最常見於中老年人,年齡越大發生率越高,以 65 歲以上的老年 人的罹患率就大約佔了 62% (Malhotra & White, 2002; Alan et al., 2007)。 另外大部份的研究報告顯示,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的盛行率為 男性大於女性(Basta et al., 2008; Kim & In, 2004)。Kim 與 In (2004) 針對亞洲人之研究報告指出,韓國男性與女性罹患睡眠呼吸障礙的盛 行率分別為27%與16%。 除此之外,亦有研究指出睡眠呼吸中止症之患者因為容易罹患心 血管及腦血管疾病(Marshall et al., 2008; Marin, Carrizo, Vicente, & Agusti, 2005)與出現嚴重白天嗜睡,易提高發生交通意外之風險 (Miliauskas & Sakalauskas, 2003; Pizza, Contardi, Mondini, Trentin, & Cirignotta, 2009),且罹患嚴重睡眠呼吸中止之患者比沒有睡眠呼吸中 止之患者,具有較高罹患心血管疾病之危險因子(Dorasamy, 2004)。 另外,在歐美國家中許多研究都支持睡眠時數減少會伴隨體重增加 (Varana et al., 2005)。 罹患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的患者,除了容易有心血管疾病以 外,同時有較高糖尿病、高血壓、中風等疾病的罹患率(Golbin, Somers, & Caples, 2008),此外亦造成心理疾病與認知缺損,包括:活動力下 降、工作力降低(Omachi, Claman, Blanc, & Eisner, 2009)、生活品質變 8.
(18) 差、憂鬱症等,綜合以上文獻資料,顯示睡眠品質的好壞對身體層面、 心理層面皆有重要的影響。. 三、睡眠品質之相關探討 1. 睡眠品質之定義 許多學者研究對睡眠不良定義指標,Lerner (1982)認為睡眠品質 不良之指標包括:(1)睡眠效率差、(2)醒著時間長、(3)深度睡眠少。 Cohen (1993)則定義:(1)睡眠時間少於 6 小時、(2)睡眠潛伏期(入睡 時間)大於 30 分鐘、(3)夜間醒來次數超過 3 次,以上只要有任何一 項發生即為睡眠品質不良。另外,夜間醒來的時間若佔全部在床時間 5~10%為正常,超過 15%為嚴重睡眠崩解。. 2. 睡眠品質之評估方式: 一般睡眠監測與評估的方式可區分為自我主觀評量、客觀儀器監 測以及睡眠觀察等三類: (一)主觀自我評量:是依據受測者主觀感受作為評估依據,測試 結果容易被受試者主觀感受而影響,導致許多睡眠中的疾病與現象無 法藉由主觀評量結果而得知,一般常用測量睡眠品質之問卷有: A. 匹茲堡睡眠品質量表(Pittsburgh sleep quality index,簡稱 PSQI):該量表是一個廣為臨床應用的睡眠品質與障礙的自填問卷 表。通常以過去一個月為評量期間。該量表共包含:(1)主觀睡眠品 質、(2)入眠期、(3)睡眠期間、(4)睡眠效率、(5)睡眠障礙、(6)用藥情 形、以及(7)日間功能障礙等七種成分,並可根據不同規則加總計分。 本量表發展早期以憂鬱症與其他睡眠障礙(入睡與維持睡眠障礙及日 間多眠障礙)患者為對象,和睡眠良好之健康族群相對照,檢驗其信 9.
(19) 度與效度。研究結果發現,總分大於 5 分以上者其敏感度(sensitivity) 可達 89.6%,特異性(specificity)則達 86.5%,可於睡眠障礙與睡眠良 好健康者間做有效的區辨。總體睡眠品質分數越高,表示總體睡眠品 質越差(Buysse, Reynolds, Monk, Berman, & Kupfer, 1989)。 B. 愛 普 沃 斯 嗜 睡 量 表 (Epworth Sleepiness Scale , 簡 稱 ESS):是針對白天嗜睡病患所設計的自填式量表,原文是 Murray Johns 於 1991 年所發展。量表的內容為針對嗜睡患者最常發生的情況 評估其嚴重程度及嗜睡頻率,量表總共有 8 個題目,內容包括:(1) 坐著閱讀時、(2)看電視時、(3)在公共場合安靜坐著、(4)坐車連續超 過 1 小時、(5)在下午躺著休息時、(6)坐著與人交談時、(7)沒有喝酒 的情況下,在午餐後安靜坐著時、(8)開車中遇到交通問題而停下數 分鐘時。其計分方法採 Likert 式計分法,每題由 0 到 3 分,問卷總分 越高表示嗜睡情形越嚴重,總分以滿分 24 分來表示最差的情況,零 分表示最佳的情況。 C. 維辛哈氏睡眠量表(Verran & Snyder-Halpern Sleep Scale, VSHSS):此量表是由 Verran 與 Snyder-Halpern 於 1987 年共同發展, 量表形態是由 10 公分的水平線之視覺類比測量法,由患者自評昨晚 的睡眠感受,總共 15 項,內容包括睡眠分段情形、睡眠受干擾情形、 睡眠是否有效及是否需要補充睡眠等項目,總分 100 分,分數越高品 質越好。. (二)客觀儀器監測:目前診斷睡眠疾病之標準大多使用整夜多 頻道睡眠檢查(polysomnography, PSG),其檢查方式通常在夜間進行, 由受檢者進入檢查室內進行約 8 小時之多重睡眠記錄檢查,監測病患 睡眠時各項生理狀況,測試內容包括心電圖、腦電圖、眼動圖、肌電. 10.
(20) 圖、鼾聲、睡眠體位、鼻腔-口腔呼吸氣流、胸部與腹部呼吸動作和 血氧飽和度之呼吸監測等項目。圖 1 顯示本研究所使用之 PSG 設備 -Sandman 睡眠診斷系統(Sandman® Sleep Diagnostic Systems),該系統 是目前北美市場的主流產品。. 圖 1 本研究使用之 PSG 設備 引用自 http://www.sandmansleep.com/products/attachments. 除以上針對病患夜間睡眠時各項生理狀況的監測之外,另外還有 檢測白天嗜睡程度及警覺程度之多重入眠時間檢查(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 MSLT)及清醒維持檢查(Maintenance of Wakefulness Test, MWT) (Pizza, Contardi, Mondini, Trentin, & Cirignotta, 2009),協助醫 師診斷病患白天嗜睡原因。. 11.
(21) 睡眠呼吸中止症是臨床相當常見的疾病,在中年男性的發生率為 4%、女性為 2%,並且隨著年紀增加,65 歲以上罹患率會增加 2 至 3 倍(Drazen, 2002; Malhotra & White, 2002; Young et al., 1993)。睡眠呼 吸中止症與多種疾病的發生,例如高血壓、心臟病、中風、憂鬱症等 都有關(Arzt, Young, Finn, Skatrud, & Bradley, 2005; Mazza et al., 2006; Peppard, Young, Palta, & Skatrud, 2000; Tanigawa et al., 2006)。 在病患有關陽壓呼吸器的衛生教育方面,如果用影片衛教、護理 人員電話追蹤、1 至 2 週內及早安排回診等強化衛教(augmented education),僅能增加患者生活品質(quality of life),與持續使用無關 (Hui et al., 2000)。衛教之後以「呼吸中止知識量表」評估教育成效之 研究結果發現增加知識與增加順從性的意願(intention to compliance) 相關(Smith, Lang, Sullivan, & Warren, 2004)。病友團體(patient group) 討論使用呼吸器的感受也可以增加回診率(Jean et al., 2005),另外,病 友小組討論呼吸器的知覺障礙與利益(perceived barrier and benefit), 會增加使用呼吸器的時間(Golay et al., 2006)。 在疾病生理方面,日間嗜睡(daytime sleepness)的嚴重程度與持續 使用成正相關,但是如果曾經接受過手術治療則與持續使用成負相關 (Waldhorn et al., 1990)。呼吸中止指數與缺氧(hypoxia)程度等客觀指 標有助於預測 CPAP 之持續使用行為(Krieger et al., 1996)。男性、日 間嗜睡、肥胖(身體質量指數 BMI>30) 、嚴重呼吸中止(AHI≧31)、 治療壓力低於 12 cmH2O 等因素是持續使用 CPAP 的患者所具有的特 徵(Pelletier, Rakotonanahary, & Fleury, 2001),另外,呼吸中止指數與 持續使用也成正相關(Hui et al., 2001)。 Engleman 等(1996)針對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使用陽壓呼吸器的 情形以及知覺到的好處進行研究,研究結果證實使用陽壓呼吸器之後. 12.
(22) 日間疲倦、嗜睡、專注力、工作效率、駕駛車輛的安全都有顯著的改 善。另外,Popescu, Latham, Allgar, 與 Elliott (2001)認為初始使用陽 壓呼吸器的滿意程度,有助於增加未來持續使用的意願。. 13.
(23)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一、 研究流程(Study Process) 本論文之研究流程如圖 2 所示,首先瞭解針對研究動機與目的之 後,確立研究假說。進行資料的收集,當資料收集完整後,開始進行 資料的整理與統計分析工作,得到了研究結果,並提出研究結論與建 議。. 建立研究架構及假說. 資料收集. 資料整理與統計分析. 提出研究結論與建議. 圖 2 研究流程圖. 14.
(24) 二、研究架構(Conceptual Framework) 本研究主要欲探討影響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是否繼續接受 CPAP 治療的相關因素,本研究架構如圖 3 所示。其中,依變項為是否繼續 接受 CPAP 治療,而自變項則包含三個部分:(1)病患基本資料,包括 性別、年齡、身體質量指數(BMI)、頸圍及腰圍,(2)日間精神狀況(白 天嗜睡程度) ,利用愛普沃斯嗜睡量表(ESS)來進行評估,(3)夜間睡眠 狀況,進行整夜睡眠多項生理檢查,收集多項病患睡眠時生理訊號記 錄與數據。. 病患基本資料 性別 年齡 BMI 頸圍 腰圍. 是否繼續接. 日間精神狀況. 受CPAP治療. 白天嗜睡程度(ESS). (YES/ NO). 夜間睡眠狀況 睡眠時間 睡眠效率 各睡眠期所佔比例 呼吸中止嚴重度 夜間血氧狀況 呼吸器壓力使用情形. 圖 3 研究架構. 15.
(25) 三、研究假設(Research Hypotheses) 有關睡眠呼吸中止症與陽壓呼吸器使用相關議題的探討,以前的 研究多以問卷及電話訪談為主(羅愛翔,2006;陳明輝等,2007;林 天雄,2008) ,或是以單次睡眠多項生理檢查結果來做分析(Krieger et al., 1996; Pelletier, Rakotonanahary, & Fleury, 2001; Hui et al., 2001)。從 先前的研究結果顯示,日間嗜睡(daytime sleepness)嚴重程度與持續使 用成正相關,如果曾經接受過手術治療則與持續使用成負相關 (Waldhorn et al., 1990)。呼吸中止指數與缺氧(hypoxia)程度等客觀指 標有助於預測持續使用行為(Krieger et al., 1996)。男性、日間嗜睡、 肥胖(身體質量指數 BMI>30) 、嚴重呼吸中止(AHI≧31)、治療壓力 低於 12 cmH2O 等因素是持續使用程度佳的患者的特徵(Pelletier et al., 2001)。呼吸中止指數與持續使用成正相關(Hui et al., 2001)。因此, 本研究不只分析單次睡眠多項生理檢查結果,更進一步比較二次睡眠 多項生理檢查(第一次為未使用 CPAP 之標準 PSG 檢查,第二次為 使用 CPAP 調整之 PSG 檢查)結果差異與改善程度,並假設病患在 CPAP titration 當晚(第二次檢查)比第一次 PSG 檢查當晚,有較好 的睡眠品質與檢查結果,則具有較高的意願會繼續使用 CPAP 進行治 療。. 四、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Study Object and Data Source) 根據美國睡眠醫學學會建議一般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中度 (AHI 15-30/h)與重度(AHI >30/h)之病患為需要積極治療之族群,而陽 壓呼吸器為其黃金標準之治療方法。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收集中部某 16.
(26) 睡眠醫學中心中度以上(AHI≧15/h)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病患共 312 名患者進行分析研究,資料收集期間為 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這些病患在醫囑建議使用 CPAP 前皆完成整夜 PSG 檢查及標準 CPAP 參數調整檢查,並且經過 7 天居家 CPAP 試用後,依是否購買 CPAP 繼續接受治療分為繼續使用(n=146)與不使用(n=166)等二組。. 五、研究工具(Research Instrument) 本研究利用 SPSS 15.0 版統計分析軟體進行資料分析。分析項目 包括病患基本資料:性別、年齡、身體質量指數(BMI)、頸圍、腰圍、 ESS 嗜睡程度、呼吸中止症嚴重度與 CPAP 有效治療壓力;二次的睡 眠檢查參數: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全部睡眠時間(total sleep time, TST)、睡眠效率(sleep efficiency)、入眠時間(sleep onset latency)、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睡眠第二期百 分比(stage II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 (stage IV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覺醒指數(Arousal index)及血氧飽和度降低指數(oxygen desaturation index, ODI)、平均血 氧飽和度、最低血氧飽和度;及其配戴 CPAP 治療後改善程度(戴 CPAP 前後之參數相減):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全部睡眠時 間(TST)、睡眠效率(sleep efficiency)、入眠時間(sleep onset latency)、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清醒次數、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睡 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睡眠第三 期百分比(stage III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深睡期百分比 (stage III+IV%)、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覺醒指數(Arousal index)、平均血氧飽和度與最低血氧飽和度。 17.
(27) 六、測量方法(Measurements)與研究變項操作型定義 (Variables) 1. 測量方法:本研究主要測量病患特性與夜間睡眠多項生理檢 查參數,目前診斷睡眠疾病之標準大多使用整夜多頻道睡眠 檢查(PSG),其檢查方式通常在夜間進行,由受檢者進入檢 查室內進行約 8 小時之多重睡眠記錄檢查,監測病患睡眠時 各項生理狀況,測試內容包括心電圖、腦電圖、眼動圖、肌 電圖、鼾聲、睡眠體位、鼻腔-口腔呼吸氣流、胸部與腹部 呼吸動作和血氧飽和度之呼吸監測等項目。利用 PSG 檢測 後,專業睡眠技師利用口鼻呼吸氣流、SpO2 及胸腹呼吸動作 等進行睡眠呼吸事件標示(score),受測者若單位小時內發生 呼吸中止或呼吸不足的次數大於 5 次 (AHI > 5 ),臨床即定 義該受測者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SAS),也由於阻塞性睡眠 呼吸中止症(OSAS)最為常見,因此,一般研究常以患有 OSAS 為主要研究對象。AHI 為 OSAS 嚴重程度的定量指 標,臨床定義 5 ≦ AHI < 15 為輕度患者,15 ≦ AHI < 30 為 中度患者,AHI ≧ 30 為重度患者。. 2. 操作型定義:表 1 說明病患特性各變項之屬性與定義,表 2 說明日間精神狀況變項之屬性與定義,表 3 說明夜間睡眠狀 況各變項之屬性與定義,表 4 說明依變項之屬性與定義。. 18.
(28) 表 1 病患特性 變項名稱. 屬性. 操作型定義. 性別. 類別. 男、女. 年齡. 連續. 民國__年__月出生. 身體質量指數(BMI). 連續. 體重(Kg)/身高(m)2. 頸圍. 連續. 連續變數. 腰圍. 連續. 連續變數. 表 2 日間精神狀況 變項名稱. 屬性. 操作型定義. ESS嗜睡量表. 連續. 共有 8 個題目,採 Likert 式計分法, 由 0 到 3 分,總分 0-24 分. 19.
(29) 表 3 夜間睡眠狀況 變項名稱. 屬性. 操作型定義. 睡眠效率. 連續. 全部睡眠時間 / 全部在床時間 × 100%. 入眠時間. 連續. 由嘗試入睡至睡著所需要的時間. 全部睡眠時間(TST). 連續. 睡眠期間的全部入睡時間.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 連續. 第一期睡眠時間佔全部睡眠時間的百分 比. (stage I %)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 連續. 比. (stage II %) 淺睡期百分比. 連續. 連續. 連續. 連續. 連續. 快速動眼期時間佔全部睡眠時間的百分 比. (stage REM %)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 第三期與第四期睡眠時間佔全部睡眠時 間的百分比. (stage III+IV %)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 第四期睡眠時間佔全部睡眠時間的百分 比. (stage IV %) 深睡期百分比. 第三期睡眠時間佔全部睡眠時間的百分 比. (stage III %)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 第一期與第二期睡眠時間佔全部睡眠時 間的百分比. (stage I+II %)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 第二期睡眠時間佔全部睡眠時間的百分. 連續. 全部睡眠時間每小時呼吸中止與淺呼吸. (AHI). 的次數. 血氧飽和度降低指數(ODI) 連續. 全部睡眠時間每小時血氧飽和度降低的 次數. 平均血氧飽和度. 連續. 全部睡眠時間的平均血氧飽和度. 最低血氧飽和度. 連續. 全部睡眠時間的最低血氧飽和度. 覺醒指數(AI). 連續. 全部睡眠時間每小時覺醒的次數. 醫生建議之 CPAP titration 連續. 陽壓呼吸器有效治療壓力(cmH2O). 壓力. 20.
(30) 表 4 依變項 變項名稱. 屬性. 操作型定義. 繼續接受CPAP治療. 類別. 是、否購買使用陽壓呼吸器. 七、分析方法(Analytical Methods) 本研究之資料統計分析分為描述性統計與推論性統計: 1. 描述性統計 主要以人數、百分比,來描述二組族群之病患特性,另外以平均 值及標準差來描述各樣本之連續或序位變項。. 2. 推論性統計 主要使用之統計分析方法有χ2 test、t-test 與羅吉斯迴歸分析。首 先將所有變數進行變異數同質性檢定,然後使用χ2 test 分析病患性別 變項與睡眠品質於繼續使用與不使用陽壓呼吸器二組族群上是否有 顯著差異,利用 t-test 分析病患特性、PSG 及 CPAP titration 檢查結果 與 CPAP 參數調整前後二次睡眠參數改善程度於繼續使用與不使用陽 壓呼吸器二組族群上是否有顯著差異。t-test 有明顯差異之變項必須 再進行 Spearman’s 相關係數分析,將相關性太高之變數排除。最後 使用羅吉斯迴歸分析來分析 CPAP 參數調整前後二次睡眠參數之改善 程度,找出影響病患是否使用 CPAP 的重要影響因子。. 21.
(31) 第四章 結果(Results) 本章節顯示病患基本資料分析結果、繼續使用與不使用陽壓呼吸 器二組病患之比較、二次睡眠檢查參數以及治療前後差異(改善程度) 與治療意願之分析比較。. 一、 病患基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之總樣本數共計 312 人,基本資料分析如表 5 所示: 表 5 病患特性 樣本基本資料. 類別. 性別. 男 女 合計. 年齡(歲). 21-30 歲 31-40 歲 41-50 歲 51-60 歲 60 歲以上 合計. BMI(kg/m2). 體重過輕: BMI < 18.5 正常範圍: 18.5≦BMI < 24 體重過重: 24≦BMI < 27 輕度肥胖: 27≦BMI < 30 中度肥胖: 30≦BMI < 35 重度肥胖: BMI≧35 合計 22. 樣本數. 百分比(%). 266 46 312. 85.26 14.74 100. 12. 3.85. 44 85 89 82 312. 14.10 27.24 28.53 26.28 100. 2. 0.64. 46. 14.74. 90. 28.85. 78. 25.00. 65. 20.83. 31. 9.94. 312. 100.
(32) 表 5 病患特性 (續) 樣本基本資料. 類別. 樣本數. 百分比(%). 頸圍(cm). 35.0(含)以下. 26 139 127 18 2 312. 8.33 44.55 40.71 5.77 0.64 100. 17 51 134 64 46 312. 5.45 16.35 42.95 20.51 14.74 100. 71. 22.76. 6-10 分 11-15 分 16-20 分 20 分以上 合計. 99 88 44 10 312. 31.73 28.20 14.10 3.21 100. 呼吸中止症嚴重度(AHI). 中度:15.0-30.0(含) 重度:30.0 以上 合計. 82 230 312. 26.28 73.72 100. 持續使用陽壓呼吸器. 是 否 合計. 146 166 312. 46.79 53.21 100. 35.1-40.0 40.1-45.0 45.1-50.0 50.0 以上 合計 腰圍(cm). 80.0(含)以下 80.1-90.0 90.1-100.0 100.1-110.0 110.0 以上 合計. ESS 嗜睡程度. 5 分(含)以下. 1.性別:研究對象樣本數共 312 人,男性較女性多,男性共 266 人, 佔 85.26%;女性 46 人,佔 14.74%。 2.年齡:分為五個層面,21~30 歲有 12 人,佔 3.85%;31~40 歲有 44 人,佔 14.10%;41~50 歲有 85 人,佔 27.24%;51~60 歲有 89 人,. 23.
(33) 佔 28.53%,60 歲以上有 82 人,佔 26.28%,研究對象平均年齡 52.65 歲(±12.76),以中年人口佔多數。 3.身體質量指數(BMI):共分六類, BMI < 18.5 kg/m2 體重過輕者 共 2 人(0.64%),18.5~24 kg/m2 正常範圍者共 46 人(14.74%),24~27 kg/m2 體重過重者共 90 人(28.85%),27~30 kg/m2 輕度肥胖者共 78 人 (25.00%),30~35 kg/m2 中度肥胖者共 65 人(20.83%),35 kg/m2 以上重 度肥胖者 31 人(9.94%),顯示研究對象之身體質量指數(BMI) 平均 28.38 kg/m2 (±4.86),以體重過重者與輕度肥胖者居多。 4.頸圍:平均值 40.195cm(±3.53),其中 35.0(含)以下有 26 人 (8.33%),35.1-40.0 有 139 人(44.55%),40.1-45.0 有 127 人(40.71%), 45.1-50.0 有 18 人(5.77%),50.0 以上有 2 人(0.64%),結果顯示頸圍以 35.1cm 至 45.0cm 者佔多數。 5.腰圍:平均值 98.56cm(±12.45),其中 80.0(含)以下有 17 人 (5.45%),80.1-90.0 有 51 人(16.35%),90.1-100.0 有 134 人(42.95%), 100.1-110.0 有 64 人(20.51%),110.0 以上有 46 人(14.74%),結果顯示 腰圍以 90.1cm 至 100.0cm 者佔多數。 6.ESS 嗜睡程度:平均值 10.14(±5.33),其中 5 分(含)以下有 71 人(22.76%),6-10 分有 99 人(31.73%),11-15 分有 88 人(28.20%),16-20. 24.
(34) 分有 44 人(14.10%),20 分以上有 10 人(3.21%),結果顯示 ESS 嗜睡 程度以得分 6 分至 15 分者佔多數。 7.疾病嚴重度: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平均值 49.69(±24.94), 其中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次數平均每小時 15.0-30.0 次(含 30.0 次) ,屬 於中度睡眠呼吸中止症者有 82 人(26.28%);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次數 平均每小時 30.0 次以上,屬於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者有 230 人(73.72 %),結果顯示本研究對象之 AHI 以 30.0 以上,屬於重度者佔多數。 8.持續使用陽壓呼吸器:其中有持續使用者有 146 人(佔 46.79%), 沒有持續使用者有 166 人(佔 53.21%),以沒有持續使用者人數稍多。. 25.
(35) 二、 繼續使用與不使用陽壓呼吸器之病患特性比較 本研究依病患是否購買陽壓呼吸器繼續接受治療將樣本分為繼 續使用(n=146)與不使用(n=166)二組,二組病患基本資料比較如表 6 所示: 表 6 繼續使用與不使用陽壓呼吸器之病患特性比較 繼續使用者(n=146). 不使用者(n=166). Mean ± SD. Mean ± SD. p值. 127 (87.0). 139 (83.7). 0.421. 平均年齡(歲). 51.49±12.96. 53.67±12.53. 0.132. BMI(kg/m2)*. 29.08±4.90. 27.77±4.76. 0.017. 頸圍(cm). 40.52±3.53. 39.91±3.51. 0.126. 腰圍(cm). 99.94±12.48. 97.34±12.32. 0.066. 10.6±5.51. 9.73±5.16. 0.155. 55.02±25.44. 45.00±23.59. 0.000. 7.90±2.86. 7.05±2.56. 0.006. 變項 性別. 男(%). ESS 嗜睡程度 呼吸中止症嚴重度(AHI)* CPAP 有效治療壓力* * p<0.05. 1. 性別:二組均以男性居多,繼續使用者男性有 127 位(87.0%), 不使用者男性有 139 位(83.7%),結果無顯著差異(χ 2 test, p>0.05)。 2. 年齡:繼續使用者平均年齡是 51.49 歲(±12.96),不使用者平 均年齡是 53.67 歲(±12.53),結果並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26.
(36) 3. 身體質量指數(BMI):繼續使用者平均 BMI 是 29.08 kg/m2 (±4.90),不使用者平均 BMI 是 27.77 kg/m2 (±4.76),結果有顯 著差異(t-test, p<0.05),繼續使用者之平均 BMI 顯著較高。 4. 頸圍:繼續使用者平均頸圍是 40.52 公分(±3.53),不使用者平 均頸圍 39.91 公分(±3.51),結果並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5. 腰圍:繼續使用者平均腰圍是 99.94 公分(±12.48),不使用者 平均腰圍是 97.34 公分(±12.32),結果並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6. ESS 嗜睡程度:繼續使用者平均 ESS 得分是 10.6 分(±5.51), 不使用者平均 ESS 得分是 9.73 分(±5.16),結果並無顯著差異 (t-test, p>0.05)。 7. 呼吸中止症嚴重度:繼續使用者平均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 (AHI) 是 55.02/h (±25.44) , 不 使 用 者 平 均 AHI 是 45.00/h (±23.59),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繼續使用者較嚴重。 8. CPAP 有效治療壓力:平均值 7.45cmH2O (±2.73),繼續使用者. 平均 CPAP 有效治療壓力是 7.90 cmH2O (±2.86),不使用者平 均 CPAP 有效治療壓力是 7.05 cmH2O (±2.56),結果有顯著差 異(t-test, p<0.05)。. 27.
(37) 研究結果發現繼續使用及不使用 CPAP 二組病患的身體質量指數 (BMI) (Pelletier et al., 2001)、呼吸中止症嚴重度(AHI) (Krieger et al., 1996; Pelletier et al.; Hui et al., 2001)及 CPAP 有效治療壓力(Pelletier et al.)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結果和先前的研究一致(Krieger et al.; Pelletier et al.; Hui et al.)。. 28.
(38) 三、 睡眠檢查參數 本研究分析病患二次睡眠檢查參數,其中第一次檢查病患並未使 用陽壓呼吸器,第二次檢查則有配戴陽壓呼吸器進行壓力調整,分別 比較繼續使用者與不使用者二組在二次睡眠檢查中各檢查參數數值 之差異,另外同時比較同組間前後二次檢查數值之變化。第一次未使 用陽壓呼吸器之分析結果如表 7 所示。 表 7 第一次睡眠檢查參數 第一次檢查(CPAP 調整前) 繼續使用者. 不使用者. (n=146). (n=166). 變項. Mean ± SD. Mean ± SD. p值.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 55.02±25.44. 45.00±23.59. 0.000. 全部睡眠時間(TST). 301.51±52.42. 300.22±54.07. 0.832. 睡眠效率. 79.84±14.05. 78.57±14.80. 0.437. 入眠時間. 11.72±13.54. 15.16±21.99. 0.093.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 83.30± 39.30. 74.66±37.54. 0.048.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 44.21±25.16. 38.77±21.79. 0.044.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 38.79±21.50. 41.62±19.17. 0.224.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 83.00±8.64. 80.39±8.88. 0.009.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0.97±2.35. 1.67±3.60. 0.039.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 0.06±0.42. 0.38±1.82. 0.029. 深睡期百分比(stage III+IV %)*. 1.03±2.54. 2.05±4.67. 0.019.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15.97±7.92. 17.56±7.82. 0.075. 覺醒指數(AI)**. 46.15±23.10. 37.64±20.90. 0.001. 血氧飽和度下降指數(ODI)**. 48.83±28.92. 36.76±23.75. 0.000. 平均血氧飽和度**. 91.79±4.80. 93.44±2.68. 0.000. 最低血氧飽和度**. 71.95±11.36. 75.61±10.56. 0.003. ** p<0.01, * p<0.05 29.
(39) 1. 第一次檢查(CPAP 調整前) A.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繼續使用者平均 AHI 是 55.02/h (±25.44),不使用者平均 AHI 是 45.00/h (±23.59), 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B. 全部睡眠時間(TST):繼續使用者平均 TST 是 301.51 分 鐘 (±52.42) , 不 使 用 者 平 均 TST 是 300.22 分 鐘 (±54.07),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C. 睡 眠 效 率 : 繼 續 使 用 者 平 均 睡 眠 效 率 是 79.84% (±14.05),不使用者平均睡眠效率是 78.57% (±14.80),結 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D. 入 眠 時 間 : 繼 續 使 用 者 平 均 入 眠 時 間 是 11.72 分 鐘 (±13.54),不使用者平均入眠時間是 15.16 分鐘(±21.99), 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E.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期發生 次數是 83.30 次(±39.30),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期發生 次數是 74.66 次(±37.54),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F.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 期百分比是 44.21% (±25.16),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期 百 分 比 是 38.77% (±21.79) , 結 果 有 顯 著 差 異 (t-test, p<0.05)。 G.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二期百分比是 38.79% (±21.50),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二 期百分比是 41.62% (±19.17),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H.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繼續使用者平均淺睡期百. 30.
(40) 分比是 83.00% (±8.64),不使用者平均淺睡期百分比是 80.39% (±8.88),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I.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三期百分比是 0.97% (±2.35),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三期 百分比是 1.67% (±3.60),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J.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四期百分比是 0.06% (±0.42),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四期 百分比是 0.38% (±1.82),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K. 深睡期百分比(stage III+IV %):繼續使用者平均深睡期 百分比是 1.03% (±2.54),不使用者平均深睡期百分比是 2.05% (±4.67),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L.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繼續使用者平均快速 動眼期百分比是 15.97% (±7.92),不使用者平均快速動眼 期 百 分 比 是 17.56% (±7.82), 結 果 無 顯 著 差 異 (t-test, p>0.05)。 M. 覺醒指數(AI):繼續使用者平均 AI 是 46.15/h (±23.10), 不使用者平均 AI 是 37.64/h (±20.90),結果有顯著差異 (t-test, p<0.05)。 N. 血氧飽和度下降指數(ODI):繼續使用者平均 ODI 是 48.83/h (±28.92),不使用者平均 ODI 是 36.76/h (±23.75), 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O. 平均血氧飽和度:繼續使用者平均血氧飽和度是 91.79% (±4.80),不使用者平均血氧飽和度是 93.44% (±2.68),結 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P. 最低血氧飽和度:繼續使用者平均最低血氧飽和度是. 31.
(41) 71.95% (±11.36) , 不 使 用 者 平 均 最 低 血 氧 飽 和 度 是 75.61% (±10.56),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研究結果發現繼續使用及不使用 CPAP 二組病患的第一次檢查呼 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Krieger et al., 1996; Pelletier et al., 2001; Hui et al., 2001)、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睡眠第一期百分比、淺睡期百分比、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睡眠第四期百分比、深睡期百分比、覺醒指數、 血氧飽和度下降指數( Krieger et al., 1996)、平均血氧飽和度及最低血 氧飽和度(Krieger et al., 1996)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結果和先前 的研究一致(Krieger et al.; Pelletier et al.; Hui et al.)。. 32.
(42) 第二次有配戴陽壓呼吸器之睡眠檢查參數分析結果如表 8 所示。. 表 8 第二次睡眠檢查參數 第二次檢查(CPAP 調整後) 繼續使用者. 不使用者. (n=146). (n=166). 變項. Mean ± SD. Mean ± SD. p值.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 8.72±7.67. 8.03±7.79. 0.431. 全部睡眠時間(TST)*. 345.95±51.01. 329.94±56.96. 0.010. 睡眠效率*. 84.88±11.28. 81.74±13.36. 0.025. 入眠時間. 10.56±16.31. 12.38±19.44. 0.375.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 46.05±21.23. 46.41±20.21. 0.880.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 19.64±13.41. 22.44±14.32. 0.077.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 54.44±14.77. 53.78±15.13. 0.696.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 74.08±10.31. 76.22±9.29. 0.055.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1.97±4.18. 1.31±3.03. 0.112.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 0.26±1.44. 0.24±1.16. 0.923. 深睡期百分比(stage III+IV %). 2.23±4.81. 1.55±3.78. 0.164.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23.69±9.06. 22.23±8.27. 0.137. 覺醒指數(AI). 15.62±8.64. 16.25±8.83. 0.527. 血氧飽和度下降指數(ODI). 5.95±5.91. 5.61±7.41. 0.660. 平均血氧飽和度. 95.00±2.01. 95.25±1.91. 0.267. 最低血氧飽和度*. 84.74±9.39. 86.66±5.40. 0.030. * p<0.05. 2. 第二次檢查(CPAP 調整後) A.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 :繼續使用者平均 AHI 是 8.72/h (±7.67),不使用者平均 AHI 是 8.03/h(±7.79),結果 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33.
(43) B. 全部睡眠時間(TST):繼續使用者平均 TST 是 345.95 分 鐘 (±51.01) , 不 使 用 者 平 均 TST 是 329.94 分 鐘 (±56.96),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C. 睡 眠 效 率 : 繼 續 使 用 者 平 均 睡 眠 效 率 是 84.88% (±11.28),不使用者平均睡眠效率是 81.74% (±13.36),結 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D. 入 眠 時 間 : 繼 續 使 用 者 平 均 入 眠 時 間 是 10.56 分 鐘 (±16.31),不使用者平均入眠時間是 12.38 分鐘(±19.44), 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E.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期發生 次數是 46.05 次(±21.23),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期發生 次數是 46.41 次(±20.21),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F.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一期百分比是 19.64% (±13.41),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 期百分比是 22.44% (±14.32),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G.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 二期百分比是 54.44% (±14.77),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二 期百分比是 53.78% (±15.13),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H.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繼續使用者平均淺睡期 百分比是 74.08% (±10.31),不使用者平均淺睡期百分比 是 76.22% (±9.29),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I.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 第三期百分比是 1.97% (±4.18),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三. 34.
(44) 期 百 分 比 是 1.31% (±3.03) , 結 果 無 顯 著 差 異 (t-test, p>0.05)。 J.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 第四期百分比是 0.26% (±1.44),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四 期 百 分 比 是 0.24% (±1.16) , 結 果 無 顯 著 差 異 (t-test, p>0.05)。 K. 深睡期百分比(stage III+IV %):繼續使用者平均深睡 期百分比是 2.23% (±4.81),不使用者平均深睡期百分比 是 1.55% (±3.78),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L.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繼續使用者平均快 速動眼期百分比是 23.69% (±9.06),不使用者平均快速動 眼期百分比是 22.23% (±8.27),結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M. 覺醒指數(AI):繼續使用者平均 AI 是 15.62/h (±8.64), 不使用者平均 AI 是 16.25/h (±8.83),結果無顯著差異 (t-test, p>0.05)。 N. 血氧飽和度下降指數(ODI):繼續使用者平均 ODI 是 5.95/h (±5.91),不使用者平均 ODI 是 5.61/h (±7.41),結 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O. 平均血氧飽和度:繼續使用者平均血氧飽和度是 95.00% (±2.01),不使用者平均血氧飽和度是 95.25% (±1.91),結 果無顯著差異(t-test, p>0.05)。 P. 最低血氧飽和度:繼續使用者平均最低血氧飽和度是 84.74% (±9.39),不使用者平均最低血氧飽和度是 86.66% (±5.40),結果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35.
(45) 研究結果發現繼續使用及不使用 CPAP 二組病患的第二次檢查全 部睡眠時間、睡眠效率、最低血氧飽和度有顯著差異(t-test, p<0.05)。 另外,如表 9 與表 10 所示,由同組間比較前後二次檢查數值之 變化,不論是繼續使用者或不使用者,均顯示出陽壓呼吸器對阻塞性 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有明顯治療效果,整體 AHI 數值均有顯著改善 (t-test, p<0.05),證明陽壓呼吸器確實是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的黃金標 準治療法。在疾病嚴重度的改善程度上,繼續使用者平均 AHI 由 55.02/h 降至 8.72/h,不使用者平均 AHI 也由 45.00/h 降至 8.03/h,均 由重度睡眠呼吸中止(AHI>30)改善為接近正常值(AHI<5)。. 表 9 繼續使用者睡眠檢查參數 繼續使用者 第一次檢查. 第二次檢查. 變項. Mean ± SD. Mean ± SD. p值.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 55.02±25.44. 8.72±7.67. 0.000. 全部睡眠時間(TST)**. 301.51±52.42. 345.95±51.01. 0.000. 睡眠效率**. 79.84±14.05. 84.88±11.28. 0.000. 入眠時間. 11.72±13.54. 10.56±16.31. 0.277.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 83.30±39.30. 46.05±21.23. 0.000. 清醒次數**. 45.97±29.46. 27.11±14.06. 0.000.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 83.00±8.64. 74.08±10.31. 0.000. 深睡期百分比(stage III+IV %)**. 1.03±2.54. 2.23±4.81. 0.001.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15.97±7.92. 23.69±9.06. 0.000. 覺醒指數(AI)**. 46.15±23.10. 15.62±8.64. 0.000. 血氧飽和度下降指數(ODI)**. 48.83±28.92. 5.95±5.91. 0.000. 平均血氧飽和度**. 91.79±4.80. 95.00±2.01. 0.000. 最低血氧飽和度**. 71.95±11.36. 84.74±9.39. 0.000. ** p<0.01, * p<0.05 36.
(46) 表 10 不使用者睡眠檢查參數 不使用者 第一次檢查. 第二次檢查. 變項. Mean ± SD. Mean ± SD. p值.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 45.00±23.59. 8.03±7.79. 0.000. 全部睡眠時間(TST)**. 300.22±54.07. 329.94±56.96. 0.000. 睡眠效率**. 78.57±14.80. 81.74±13.36. 0.002. 入眠時間. 15.16±21.99. 12.38±19.44. 0.082.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 74.66±37.54. 46.41±20.21. 0.000. 清醒次數**. 42.01±25.85. 27.75±13.45. 0.000.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 80.39±8.88. 76.22±9.29. 0.000. 深睡期百分比(stage III+IV %). 2.05±4.67. 1.55±3.78. 0.157.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17.56±7.82. 22.23±8.27. 0.000. 覺醒指數(AI)**. 37.64±20.90. 16.25±8.83. 0.000. 血氧飽和度下降指數(ODI)**. 36.76±23.75. 5.61±7.41. 0.000. 平均血氧飽和度**. 93.44±2.68. 95.25±1.91. 0.000. 最低血氧飽和度**. 75.61±10.56. 86.66±5.40. 0.000. ** p<0.01, * p<0.05. 37.
(47) 四、 睡眠品質分析 一般而言,睡眠期分類可分為非快速動眼期與快速動眼期,另外 還有清醒期與動作期,而非快速動眼期又包括睡眠第一期、睡眠第二 期、睡眠第三期與睡眠第四期,通常睡眠第一、二期被稱為淺睡期, 而睡眠第三、四期被稱為深睡期(劉勝義,2004)。若淺睡期減少, 而深睡期增加,表示得到較好的睡眠,睡眠品質有改善。 本研究將各個睡眠期進行分析,包括睡眠第一、二、三、四期之 百分比與快速動眼期之百分比,以χ2 test 分析繼續使用與不使用陽壓 呼吸器二個族群之睡眠品質是否有顯著差異,另外也分析繼續使用 CPAP 之病患調整前後(第一次與第二次檢查)與不使用 CPAP 之病 患調整前後(第一次與第二次檢查)是否有顯著差異。表 11 及表 12 顯示第一次及第二次睡眠品質之分析結果,表中顯示,二個狀況之睡 眠品質皆無明顯的差異(χ2 test, p>0.05)。. 表 11 第一次檢查之睡眠品質分析 第一次檢查(CPAP 調整前) 繼續使用者. 不使用者. 變項. Mean ± SD. Mean ± SD.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 44.21±25.16. 38.77±21.79.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 38.79±21.50. 41.62±19.17.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 0.97±2.35. 1.67±3.60.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 0.06±0.42. 0.38±1.82.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15.97±7.92. 17.56±7.82. 38. p值. >0.05.
(48) 表 12 第二次檢查之睡眠品質分析 第二次檢查(CPAP 調整後) 繼續使用者. 不使用者. 變項. Mean ± SD. Mean ± SD.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 19.64±13.41. 22.44±14.32.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 54.44±14.77. 53.78±15.13.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 1.97±4.18. 1.31±3.03.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 0.26±1.44. 0.24±1.16.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23.69±9.06. 22.23±8.27. p值. >0.05. 另外,由表 13 與表 14 之結果顯示,繼續使用者的第一次檢查與 第二次檢查,其睡眠期結構有明顯差異(χ2 test, p<0.05)。但在不 使用者則無顯著差異(χ2 test, p>0.05),結果顯示 titration 當晚之睡 眠品質確實會影響 CPAP 之使用意願。. 表 13 繼續使用者前後兩次之睡眠品質分析 繼續使用者 第一次檢查. 第二次檢查. (CPAP 調整前) (CPAP 調整後) 變項. Mean ± SD. Mean ± SD.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 44.21±25.16. 19.64±13.41.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 38.79±21.50. 54.44±14.77.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 0.97±2.35. 1.97±4.18.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 0.06±0.42. 0.26±1.44.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15.97±7.92. 23.69±9.06. 39. p值. 0.01.
(49) 表 14 不使用者前後兩次之睡眠品質分析 不使用者 第一次檢查. 第二次檢查. (CPAP 調整前) (CPAP 調整後) 變項. Mean ± SD. Mean ± SD.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 38.77±21.79. 22.44±14.32.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 41.62±19.17. 53.78±15.13.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 1.67±3.60. 1.31±3.03.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 0.38±1.82. 0.24±1.16.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17.56±7.82. 22.23±8.27. p值. 0.138. 40.
(50) 五、 治療前後差異與治療意願 本研究分析配戴陽壓呼吸器檢查當晚各變數之改善程度(戴 CPAP 前後二次檢查參數數值相減) ,表 15 顯示利用 t-test 比較繼續使 用者與不使用者二組間之差異。. 表 15 前後兩次各參數改善程度 改善狀況(戴 CPAP 前後之參數數值相減) 繼續使用者 變項. 不使用者. t-test. %. Mean ± SD.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 -46.30±22.95. -83.6. -36.97±22.09. -80.7 0.000. 全部睡眠時間*. 44.44±61.40. 18.8. 29.72±59.96. 12.7. 0.033. 睡眠效率. 5.04±14.00. 10.1. 3.17±13.26. 6.7. 0.227. 入眠時間. -1.16±12.81. 37.1. -2.78±20.48.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 -37.25±40.59. -33.5. -28.25±37.34 -23.03 0.044. 清醒次數. -18.86± 27.97. -24.9. -14.42±24.25. -16.9 0.135.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 -24.57±24.25. -41.6. -16.33±18.25. -27.9 0.001.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 15.65±17.57. 327.8. 12.16±14.31. 325.9 0.054. 淺睡期百分比**. -8.92±13.06. -9.8. -4.17±10.63. -4.4. 0.000.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 1.01±4.02. 109.0. -0.37±3.73. 4.5. 0.002.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 0.20±1.39. 31.6. -0.14±1.68. 深睡期百分比**. 1.20±4.48. 117.9. -0.50±4.56. 0.4. 0.001.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 7.73±11.45. 121.2. 4.67±9.18. 68.1. 0.010. -30.53±24.40. -57.1. -21.39±20.24. 3.21±3.92. 3.7. 1.80±2.21. 2.0. 0.000. 12.79±11.79. 20.2. 11.05±9.73. 17.6. 0.156. 覺醒指數** 平均血氧飽和度** 最低血氧飽和度 ** p<0.01, * p<0.05. 41. %. p值. Mean ± SD. 107.1 0.409. 137.2 0.058. -46.6 0.000.
(51) 1.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AHI):繼續使用者平均 AHI 改善程度 是減少了 46.30/h (±22.95),不使用者平均 AHI 改善程度是減 少了 36.97/h (±22.09),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且達 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2. 全部睡眠時間(TST):繼續使用者平均 TST 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44.44 分鐘(±61.40),不使用者平均 TST 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29.72 分鐘(±59.96),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且達到 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3. 睡眠效率: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效率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5.04% (±14.00),不使用者平均睡眠效率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3.17% (±13.26),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但未達到統計顯 著水準(t-test, p>0.05)。 4. 入眠時間:繼續使用者平均入眠時間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1.16 分鐘(±12.81),不使用者平均入眠時間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2.78 分鐘(±20.48),結果為不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但未達到統計 顯著水準(t-test, p>0.05)。 5. 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期發生次數改 善程度是減少了 37.25 次 (±40.59),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期 發生次數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28.25 次(±37.34),結果為繼續使 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且達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6. 清醒次數:繼續使用者平均清醒次數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18.86 次(±27.97),不使用者平均清醒次數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14.42 次(±24.25),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但未達到統計 顯著水準(t-test, p>0.05)。 7. 睡眠第一期百分比(stage I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一期百. 42.
(52) 分比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24.57% (±24.25),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一期百分比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16.33% (±18.25),結果為繼續使 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且達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8. 睡眠第二期百分比(stage II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二期百 分比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15.65% (±17.57),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二期百分比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12.16% (±14.31),因睡眠第二期 屬於淺睡期,所以結果為不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但未達到統 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9. 淺睡期百分比(stage I+II %):繼續使用者平均淺睡期百分比 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8.92% (±13.06),不使用者平均淺睡期百分 比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4.17% (±10.63),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 程度較多,且達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10. 睡眠第三期百分比(stage III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三期 百分比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1.01% (±4.02),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三期百分比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0.37% (±3.73),結果為繼續使用 者改善程度較多,且達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11. 睡眠第四期百分比(stage IV %):繼續使用者平均睡眠第四期 百分比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0.20% (±1.39),不使用者平均睡眠第 四期百分比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0.14% (±1.68),結果為繼續使用 者改善程度較多,但未達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12. 深睡期百分比(stage III+IV %):繼續使用者平均深睡期百分 比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1.20% (±4.48),不使用者平均深睡期百分 比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0.50% (±4.56),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程 度較多,且達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13. 快速動眼期百分比(stage REM %):繼續使用者平均快速動眼. 43.
(53) 期百分比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7.73% (±11.45),不使用者平均快 速動眼期百分比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4.67% (±9.18),結果為繼續 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且達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14. 覺醒指數(AI):繼續使用者平均 AI 改善程度是減少了 30.53/h (±24.40) , 不 使 用 者 平 均 AI 改 善 程 度 是 減 少 了 21.39/h (±20.24),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且達到統計顯著 水準(t-test, p<0.05)。 15. 平均血氧飽和度:繼續使用者平均血氧飽和度改善程度是增加. 了 3.21% (±3.92),不使用者平均血氧飽和度改善程度是增加了 1.80% (±2.21),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程度較多,且達到統計 顯著水準(t-test, p<0.05)。 16. 最低血氧飽和度:繼續使用者平均最低血氧飽和度改善程度是. 增加了 12.79% (±11.79),不使用者平均最低血氧飽和度改善程 度是增加了 11.05% (±9.73),結果為繼續使用者改善程度較 多,但未達到統計顯著水準(t-test, p>0.05)。. 針對具有明顯差異之變項做進一步分析,首先,將所有變數進行 Spearman’s 相關係數分析,將相關性太高之變數排除,再以羅吉斯迴 歸分析瞭解影響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繼續使用 CPAP 治療意願之相關 重要變數。 由表 16 顯示羅吉斯迴歸之分析結果,CPAP 參數調整前後二次睡 眠之全部睡眠時間、深睡期百分比、平均血氧飽和度之改善程度明顯 影響 CPAP 之持續使用意願(Logistic regression, p<0.05),但身體質量 指數、CPAP 有效治療壓力、第一次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第二次 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呼吸中止與淺呼吸指數改善程度、睡眠第一 44.
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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