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論文〉 民95年9月 頁69-128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多元社會下政策績效公平衡量
之資訊整合研究
陳正料、汪明生、陳建寧
*《摘要》
國內對公共政策(尤指不良建構政策)結果績效衡量,一般均從政策 對利害關係人所造成影響之公平性進行;採 Adams 公平模式,從單一構 面投入產出報酬率衡量,重視具體、有形資訊,忽略政策多元決定性,以 及固有、潛藏、無形價值因素。因而在缺乏可比較共同判準下,衡量結果 顯得局部與窄化,往往無法為利害關係民眾所接受,衍生諸多對政策績效 結果認知不一致現象。需採取一種全面觀點方法論,將「多元觀點」引進 問題情境,藉以對政策本質(價值)進行界定、解構,進而將政策有形客 觀事實與無形主觀價值整合,始能進行客觀衡量,達到公平目的(Farkas, 1991: 81; Dunn, 2004: 213;詹中原,2002:81)。 本文採取實驗心理學資訊整合理論之公平衡量研究途徑,以心理實驗 探討民眾對登革熱防治政策績效公平衡量問題;從「功能衡量」觀點,以 人際互動的「不公平」感覺建立民眾處理防治政策資訊之認知模式,將政 策潛藏、內在、複雜多元價值有效整合,以簡易線性方法(評分法)具體 投稿日期:95 年 2 月 9 日;接受刊登日期:95 年 9 月 12 日。 * 本文作者陳正料為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博士,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運 管理系兼任助理教授,E-mail: [email protected];汪明生為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 務管理研究所教授;陳建寧為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博士生。呈現成外在可觀察判斷值。衡量結果兼顧防治政策有形與無形、客觀與主 觀、投入與結果資訊,能為多數利害關係民眾接受,達到公平衡量(孫本 初,2000:13;陳正料,2006:3)。 研究發現:民眾關心防治投入無形「努力程度」,較不關心有形經費 多寡,在意防治整體「滿意度」結果,較不在意病例數增減結果。民眾處 理防治結果資訊模式傾向「團體比較」與「顯著規則」,不是「個別比 較」。政策評估常用 Adams 公平模式之代數型式、結果資訊合計假定是 不正確,且比較結構與社會互動實況不符致操作性差,平均模式則較佳。 政策績效公平衡量出現認知效果:對政策少給情境敏感、對多給不敏感、 個別與人際高顯著比較情境常出現不公平感覺、團體與人際低顯著比較情 境有較多公平感覺。社會性效果:政策多給不具社會意涵、重視政策社會 面影響、不重視經濟面影響。最後,本文推導建構政策實務公平衡量九個 簡易標準操作步驟,可供政策分析、管理、溝通與績效公平衡量之參考。 [關鍵詞]:公平衡量、功能衡量、不公平模式、人際顯著、資訊整合理論
壹、導論
一、研究背景
近幾年來台灣南部地區持續發生登革熱(dengue fever)流行,二○○二年夏 季更爆發十四年來最大宗疫情,造成逾五千人感染、出血性病例超過百例與數十人 死亡不幸結果,且有往中北部跳躍傳染之情況(行政院衛生署,2004:32)。各級 政府因而動員大批人物力進行防治來快速降低疫情;惟流行地區民眾則從年年爆發 疫情與親身感受,不斷質疑政府防治成果,因而,引發政府與民眾兩方對防治政策 結果有無績效之判斷爭議(徐爾烈,2002:17;趙黛瑜,2002:17)。 一項公共政策或計畫執行成果如何,端視評估者是持何種衡量觀點與標準而 定;隨著不同人採取立場、判準的差異,對結果評價往往見人見智,衡量公平問題 即會出現。如果無法解決這種政策多元性與多元價值衝突問題,也無一種工具來整 合不同個別價值系統,學者認為對政策結果績效之衡量將無任何意義,也失去政策 評估之目的(Anderson, 1996: 57;詹中原,2002:81;陳正料,2006:6)。二、問題建構與研究目的
學者指出公共政策本質存在多參與者、多目標、多價值及主觀判斷等多元性, 往往形成「不良建構」1 問題型態;如僅以單一構面投入產出值來衡量政策績效, 結果自然在不同涉入者中會產生不一致認知。這種認知來自於各利害關係人對政策 存在資訊模糊與主觀價值判斷衝突,有賴於以系統、科學方式將相關資訊整合,始 能顯現政策結果全盤真實面貌(Farkas and Anderson, 1974: 119)。國內對登革熱防治政策之成果(consequence or outcome)績效衡量,多數從公 衛面流行病學調查方式出發,重視病毒原體研究與消除病媒蚊,防治重心放在「蚊 子」上(丁志音、林怡靜、徐美苓、邢一如,2000:399;陳正料,2006:6)。這 種以單一結果產出(如病媒蚊指數高低)為基礎之衡量,忽略防治潛藏與固有的多 元性,以及除病媒蚊消滅問題外,防治在社區中還存在許多密切社會互動關係亟待 解決,因而無法釐清衡量爭議(洪富峰、何宜綸,2004:55)。 由於缺乏明確可比較基礎,在計算基礎相異且各說各話下,不僅滋生嚴重對立 衝突,更模糊登革熱防治這一重大公共政策之真實成果。顯然地,今日台灣多元社 會中,一種明確且令各利害關係人均能接受、有關公共政策績效公平衡量之基準與 評鑑方式,乃成為解決這類爭論議題之關鍵。
三、整合的公平衡量分析模式
登革熱防治涉及利害關係人眾多,防治「投入」並不限於有形的經費、人力、 物力,尚包含無形的努力程度、配合度、主動清除認知、知識水平與時間等;同樣 地,防治「結果」也不僅指有形的病媒蚊指數或病例減少,也包含無形的生活環境 風險、預防重視程度、環境正義認知、正確防治觀念養成等(汪明生、陳正料, 2004:4)。因此,對屬於「不良建構」的登革熱防治政策績效衡量問題,必須採 取全面(holistic)觀點方法論,將多元觀點引進防治情境,就問題本質界定、解 構、分析,有效整合政策多元資訊始能客觀衡量(孫本初,2002:71)。 1 不良建構(ill-constructured)問題,係指政策具「多決策、多參與者、多重選案、衝突價 值、結果未知性、無法計算可能性」等結構性,顯現「互依、主觀、人為、動態」特 徵,其問題本質是「價值衝突」。不良建構政策問題解決方向需一種「全面」觀點 (total、macro、holistic)之方法論,將「多元觀點」引進問題情境,藉以對政策問題本 質(價值)進行界定、解構、分析與衡量(Dunn, 2004: 418;詹中原,2002:75)公共經濟學者雖提出「公共選擇理論」解析政策衡量問題,但仍無法有效解決 公眾間自利、不信任、多元衡量等價值衝突問題(Anderson, 1986: 61)。想解決這 種價值衝突之不良建構政策問題,須仰賴一種可將多元資訊、事實與價值衝突有效 整合的方法,來解構、分析與整合政策,始能達到客觀與公平衡量(Dunn, 2004: 418;詹中原,2002:75;陳正料、汪明生、陳建寧、王鳳蘭,2006:624)。 有鑒於此,本文即採取這種整合性觀點來探討登革熱防治政策績效之公平衡量 問題,以實驗心理學「資訊整合理論」公平衡量研究方法建構分析模式,就登革熱 主要流行地區(高高屏)民眾為範圍,選定防治利害群體進行心理實驗,蒐集群體 互動下的防治政策資訊,將政策潛藏之多元價值與主觀衡量標準整合。 透過這種政策績效資訊整合過程,在社會互動下找出民眾處理政策資訊模式, 將民眾因看法不一衍生之認知不一致現象釐清;並藉由所建構之公平衡量認知代 數,提供利害關係人一種可接受的客觀評鑑基準,避免官民之間再因評價基準不一 而出現各說各話爭議,協助社會建立互信與永續發展的地區生活圈。
貳、理論與文獻探討
本節回顧國內外有關公共政策績效之公平衡量相關研究,檢視現行研究與資訊 整合理論研究途徑立論基礎、公平衡量界定、詮釋方式、侷限性與差異性所在,作 為本研究建構資訊整合公平衡量分析模式與設計心理實驗之理論基礎。一、衡量與公平衡量
(一)衡量的特徵與問題
「衡量」(measurement)係「就某議題或事件結果(consequence)進行的一 種人際比較過程」(孫本初,2000:11);係「個體一種精確度量感覺與物質判斷 結果」(Hall, 2002: 9);係一種「兼顧事件利害關係人利益的持續性改善過程」 (Flynn, 2003: 31)。精確地說,衡量是所有人類存在的一種基本認知活動,衡量 結果影響個人幸福感與滿足感(Robbins, 1996: 31;陳碧珍,2001:173)。 公共政策因涉及不同機構、組織或群體,具「多重當事人、多元價值、多目標 與主觀判斷」等特性,政策專業事實與關係人主觀價值判斷常因認知多元而相互抵 觸,顯現於社會不同利益或價值衝突上(Dunn, 2004: 312)。之所以如此,乃因多 數人對複雜政策議題結果的判斷,均以單一構面概念來進行,無法解決衡量時出現的多元性與多元價值衝突問題,衡量結果自然在當事人心中產生認知不一致的感覺 (Jane, 2000: 7;陳正料、汪明生等,2006:625)。 隨著科技變革,公共政策衡量環境更趨不確定與多元性,也較昔日困難與重 要,更有賴於對主觀的多元認知提供整合媒介來加以解決(曹俊漢,2001:13;詹 中原,2003:406-410)。學者認為解決之道,在於有效匯集公眾認知體系中專業 知識的認定、簡化、分析與普及化,整合不同價值觀,建構出一套知識系統來衡 量、溝通,如此衡量結果才能為不同關係人所接受,也才能在人際間建立共識,達 到「公平衡量」(Slovic and Lichtenstein, 1971: 657; Anderson, 1996: 41)。
(二)公平衡量之界定
何謂「公平衡量」(fairness measurement)?歸納國內外研究之界定,約可分 為一般性界定與資訊整合理論界定二類(陳正料,2006:38-44),分述如次: 1.一般性之界定 國內研究常見對「公平衡量」的一般性界定,均將分析焦點集中在「公平衡 量」之「公平性」之詮定上,這種「公平」詮定又可再分為二種層面: 學術理論層面之界定意涵:學術文獻上常見對「公平」界定,主要有「平等 (equality)、公正(equity)、正義(justice)、公道(equilibrium, symmetry)」 等,其解讀與內涵均呈現一定程度不同,惟多數均認為「公平」(fairness)可涵 括前述幾種意涵。亦即平等、公正、公道、正義可作為公平之不同構面,因而出現 「平等、公正、公道、正義」之公平概念(汪明生、陳正料,2004:32)。 首先,平等的公平有水平與垂直平等二種,這是「數量」概念。水平平等指的 是初始數量的相等,並不要求後續發展過程如何;初始數量相等即有公平(乃立足 點公平)。垂直平等要求最終結果數量的相等,不要求與注重原來數量狀態如何; 最終數量相等即算公平(乃齊頭式公平)。平等的公平概念用於衡量時,如遇到無 法量化、具體化情況即無法進行比較與判斷,往往出現所謂「真、假公平」的論辯 (Varian, 1990: 72; Griffin, 1996: 113;蔡立輝,2002:97)。 其次,公正的公平概念常發生於人際互動出現紛爭需第三者評斷、仲裁或審判 之解決情況。裁斷結果如雙方或各方均能接受即屬公正;如有一方以上對評斷結果 不滿意且這種狀況經常發生,則有不公正事實存在,即會呈現不公平現象(Evans, 1995: 25)。公正的公平較不易達成,因為在社會人際互動中想要讓全部人滿意是 一件不可能的大工程(Horn, 1995: 125;張保民,1996:65)。最後,公道或正義的公平概念通常具形而上道德觀、追求倫理的平等,這種公 平強調人的主觀認知感覺相似性,關心道德判斷的相同對待情緒(羅正忠,2000: 4)。如果在團體中多數人均感覺受到相同對待,則有公道與正義、明顯有公平; 如果感受到有不相同對待方式,即會出現不公道與不正義,造成各種人際不公平紛 爭(Sandel, 1982: 75)。這種公平概念常用於對環境正義認知之衡量,惟也常因各 人主觀認知感覺的不一致出現紛歧現象(紀駿傑,1998b:32)。 現實生活層面之界定意涵:社會現實生活一般認為事件或政策衡量結果,須在 政治、經濟、社會三方面達到「政治公平、經濟公平、社會公平」之條件。 在「政治」層面上,公平是民眾主要關心焦點,民眾對其個人是否有平等的政 治參與及投票權利判斷,將決定其是否滿意政府施政之關鍵。尤其對政治人物而 言,讓選民有政治公平感覺,更是其吸引群眾、獲得支持與走向權力舞臺之唯一工 具(江明修,1998:71;江炳倫,1999:82)。 在「經濟」層面上,由於資本、自由主義高度流傳,基於自利動機驅使人們不 僅要求在所得分配的基本公平,更追求賺錢機會、遊戲規則、分配機制的「程序公 平」(Friedman, 1962: 17-19; Tobin, 1970: 267)。衡量結果如有不公平存在,往往 會成為推翻政府、爆發革命的直接導火線(Radin, 1998: 310)。 在「社會」層面上,民眾不僅追求社會階層與階級流動的平等,也尋求長期安 全公平生活環境(Sandel, 1982: 21; Ingelhart, 1990: 314)。因此,不僅受教育機 會、司法審判對待要公平,有關社會福利給予更要公平,結果如有不公平則常會出 現社會改革運動(江明修,1997:15-26;李丁讚、范雲,2003:25)。 2.資訊整合理論之界定 資訊整合理論對「公平衡量」界定,係將焦點集中在「公平衡量」之「衡量」 詮釋上,彼等認為公平衡量須「同時衡量」政策或事件之經濟面有形數據與社會面 無形價值結果(Flynn, 2003: 33)。另外,衡量結果須能「兼顧」政策的「客觀事 實」與「主觀價值」,有效整合與比較才能達致公平衡量目的(Farkas, 1991: 88; 陳正料、汪明生,2006)。因此,公平衡量係各利害關係人「均接受」衡量結果之 情況(Kenneth and Jane, 1998: 17;張世賢、陳恆鈞,1997:293)。
據此,資訊整合理論認為符合上述界定意涵者始為「公平衡量」;實驗與認知 心理學的這種「公平衡量」(fairness measurement)定義,將顯現幾項特徵: (1) 公 平 衡 量 係 同 時 考 量 政 策 的 投 入 ( input , 個 人 所 付 出 或 貢 獻 的 ) 與 結 果
(Sayles, 1958: 48; Mellers, 1985: 518;孫本初,2000:15;陳正料,2006: 42)。
(2) 須承認與辨認政策投入及結果「多元決定」事實及「主要影響因子」(多元投 入與多元結果整合)(Homans, 1961: 33;汪明生、陳正料,2004:9)。 (3) 衡量結果的「不公平」或「公平」感覺,係決定於利害關係人在客觀狀態下如
何評估政策的「個別感覺」(乃個別價值整合)(Adams, 1965: 285; Cardy and Dobbins, 1994: 32;丘昌泰,1998:26;汪明生、陳正料,2004:4)。 (4) 公平衡量係以「不公平」作為社會互動之動機來源,利害關係人如有不公平感 覺 , 均 會 渴 望 採 取 數 種 替 代 方 式 來 消 除 這 種 不 公 平 緊張狀態(Farkas and Anderson, 1979: 882;陳正料,2006:161)。 (5) 衡量時出現之不公平「主觀心理認知感覺」,可以「認知代數」來進行描述、 轉換與計算等操作(Anderson, 2004: 292;陳正料、汪明生等,2006:626)。
二、公平衡量的一般研究途徑
(一)一般研究途徑之類別
對「公平衡量」最著名的分析是 Adams 於一九六五年所作的研究,其建構之 「公平模式」常為一般研究者採用,彼等均將重點集中在公平衡量之「公平性」追 求上。回顧國內外研究文獻,這種研究途徑約略可分從經濟面、環境面、倫理面與 行政管理面等來說明(陳正料,2006:46-53),茲彙整如次: 1.經濟面研究:經濟公平(economic equity) 經濟面的研究溯自希臘政治經濟學家 Epicurus,至 19 世紀時,Bentham 以 「量化」方式計算人的「主觀效用」時成型。彼等認為每一項政策結果對每一個關 係人產生的快樂與痛苦都可以「效用」來量化與加減,每一關係人之幸福均「同等 重要且權重相等」;社會幸福可以用痛苦與快樂「總和」表示,總和值愈高表示愈 幸福、也愈公平,這種經濟公平又稱為效率公平(Radin, 1998: 310)。 經濟面研究較易獲得政策結果「具體數字」,故常被經濟學者採用稱為「效用 主義」學派;彼等結合成本效益觀念,以「淨效益」與「淨效用」評鑑政策之績效 (如經濟、財政或租稅政策)。國內研究者也常採用這種單一屬性效用與成本效益 概念來衡量公共政策績效,獲得具體之判斷數據(林森富,1999:24)。 「效用主義」的這種公平衡量偏向「平等」公平之概念,惟其強調「產出對所 有關係人之個人幸福(或效用)總和大小,不重視個人幸福間之分配,只看可加減合計的金錢報酬因素,忽略其他潛藏的無形因子」,因此,其公平性倍受質疑(孫 本初,2001:14)。尤其政策結果對每一個人之幸福或效用程度不易作客觀衡量, 其假設所有人的幸福或效用權重均相等更顯任意,無法解決政策複雜、多元與價值 系統之不一致難題(丘昌泰,2002:42)。 2. 環境面研究:環境正義(environmental justice) 環境面研究常出現在「永續發展」議題上,從政策實施結果對人類社會環境影 響出發,認為環境具社會、政治、經濟、生物與物種性,政策施行後往往有社區土 地公平利用、污染防除、資源平等分享等不正義問題,出現不同程度的「程序、地 理、社會性不正義」現象(Schmitt, 1995: 19; Carr, 1995: 310)。 因而認為公共政策實施,須能確保不同種族、文化、收入、階層者均受公平對 待、免於環境侵害才符合公平,結果始有正義;而要消除已出現的這三種環境不正 義,學者認為可對受害地區、族群、階層分別給予合理賠償與補償,始符合永續發 展目標(李永展、何紀芳,1999:100;紀駿傑,1997:72、1998a:145)。 這類研究亦面臨如同效用理論之難題,即對「正義」之衡量並無明確可接受標 準,不是傾向於普世倫理、社會道德正義概念,就是仍以「單構面」調查作為計算 基準(如種族或所得或傷害分佈情況)。特別是對受害者範圍之界定侷限於鄰近社 區群體之個人補償,忽略物種、人群、地理社區與整體環境互動性。 因而,學者認為這類研究所得之回饋金或補償金計算公式,經常無法獲得廠 商、民眾之認可,往往出現「實質」的社會不公平現象(楊芳玲、汪明生、高明 瑞、吳英明,1993:22;紀駿傑,1998a:148;汪明生、陳碧珍,2003:257)。 3. 倫理面研究:社會公平(social fairness) 這類研究主要針對社會群我關係中人類「不同價值體系」進行衡量,俾獲得一 種「社會公平」,又稱「倫理公平」。由於文化因素影響,社會各社群對同一種政 策實施結果,也因彼此思想、價值系統差異而有不同選擇。這種選擇產生的價值衝 突將造成社會不公平現象,同時也對決策者產生價值選擇困擾(曹俊漢,2001: 8)。這類研究涵蓋現實社會各種道德判斷,如司法公正、科技倫理、陞遷公平、 社會公義、安全福利等(蔡秀娟,1998:31;丘昌泰,2002:42)。 社會公平之衡量具高度倫理與道德性,常作為政治鬥爭與社會運動正當性基 礎,也是當代社會福利與安全提倡者之追求目標,現存主要哲學思想均由此而來。 國內研究多集中在社會福利公平、司法正義、社會安全探討;國外則集中在思想面 倫理價值與社會福利公平(Mitchell, 1992; 80;曹俊漢,2003:14)。
這類研究無可避免遇到一層重大阻礙:即現實社會中很難衡量何種道德判斷較 合理、可信。例如,彼等研究提出的社會福利函數,係針對不同社會偏好排序,不 同之福利函數型態代表不同社會價值或道德判斷;國外部分學者則認為這種排序與 判斷結果仍如效用理論般的主觀與單一,往往流於決策者個人價值尺度或權重勝於 一切的不公平結果(Williams, 1999: 224;陳正料、汪明生等,2006:626)。 4. 行政管理面研究:程序(制度)正義(procedural equity) 這層面之研究係自公共政策的「決定與行政管理流程」來衡量,探討整個政策 的「程序公平」,重視「程序正義」或「遊戲規則的公平」。這種公平概念是由 Nozicks(1988)所提出,認為一種政策改變是否公平,係決定在「資源起始分配 是否公平」與「決定資源轉移之規則是否公平」二項上;如兩者皆公平,則衡量結 果也是公平的(Kettl, 1998: 47; Hatry, 1999: 33)。 此類研究隱含:「如果起始分配合理、程序合乎正義或規則公正,則各人可各 盡其所能、獲得其所應得;反之,如起始分配不合理或規則不公正,則公共政策實 施結果即顯不公平」。顯見其重視一開始的「參與機會公平」,故其公平又稱為 「制度公平」(呂育誠,2002:141-143;湯京平、翁偉達,2005:131)。 目前多數研究集中在「政府管理」與「管理績效」上,探討政府績效、競爭力 與報酬關係、以及不同產業退休制度之差異(許立一,1995:35;謝青宏,2001: 148;施能傑,2004:81);國外則關注在制定計畫時程序與遊戲規則的「初始公 平」,認為其是各種衡量之前提,如符合「程序公平」,則以「單構面」比較值即 可評鑑或衡量政策之結果(Radin, 1998: 314; Hall, 2002: 13)。 惟這類研究普遍被學者認為尚無法釐清政策之程序與實質之函數關係、以及相 對重要性;是否「程序公平」即可推論實質也達到公平?其並無合理標準與解說, 以致無法針對政策之多元結果進行實際評估,衡量亦失去客觀性與共同比較之公平 基礎(孫本初,2000:13;陳正料、汪明生、陳建寧、王鳳蘭,2006)。
(二)一般研究途徑特徵、分析模式與面臨難題
1.共同特徵 綜合分析公平衡量一般研究途後發現,本途徑將呈現幾項共同的方法特徵:首 先,本途徑均從政策的「局部」角度切入觀察(如投入、產出、結果、程序、法 規、品質等),以「單一」構面因子進行數據彙整與衡量(Bisno, 1989: 46)。其 次,本途徑整體研究成果相當程度解釋多元社會中公共政策議題人際互動之複雜與多樣面貌,亦指出社會互動出現衝突類型與問題所在,有助政策評估、衝突管理與 政治溝通之進行(郭昱瑩,2002:7;陳正料,2006:53)。 2.分析模式 公平衡量一般研究途徑所用分析模式或計算工具,主要係以 Adams(1965)所 提出的「公平模式」為基礎(Oa / Ia = Ob / Ib);這個分析模式具有幾項重要方法 特徵(陳正料,2006:54;陳正料、汪明生、陳建寧、王鳳蘭,2006:626): (1) 代數模式所用的 I(投入)與 O(結果)條件是「單一」構面的,且是一種 「主觀價值」,故人言言殊,衡量或判斷結果經常出現「不一致」現象。 (2) 公平模式經常以「貨幣值」來將模式化約成一種「報酬率」,以之計算或判斷 是否達到公平,當「報酬率」相等,即有公平,反之,則是不公平。 (3) 當 I 與 O 不同質時(例如一為無形之美貌程度、一為有形的所得高低),即無 法以此代數模式進行比較與判斷,因而,衡量結果往往形成各自表述現象。 (4) 公平模式包含二種心理衡量過程:「人之內比較」(即 A 這個人的結果與投入 比較;先)與「人際比較」(即 A與B二人之結果與投入比較;後)。 3. 面臨難題 這種途徑常面臨幾種障礙亟待解決:首先,其以局部、單一觀點分析,窄化公 平衡量充當多元社會政策管理與匯集共識工具基礎。其次,從局部獲得資訊來判斷 政策或評估績效,往往無法涵蓋政策與社會互動全部資訊面貌;第三,分析模式心 理比較過程(人之內比較【先】、人際比較【後】),明顯與社會實際互動現況與 習慣不符(人際比較【先】、人之內比較【後】)(陳正料,2006:53)。 因而,一般研究途徑之衡量方式,事實上是無法有效解決衡量時出現的「價值 衝突」問題,有賴引進一種具「全面、整體、整合性」公平衡量方式,來概括政策 之全部資訊,進行真正客觀的衡量與全盤的政策判斷(陳正料等,2006)。
三、公平衡量的資訊整合研究途徑
(一)理論基礎:資訊整合理論
人類面臨「衡量」判斷情境時,常須面對「多元決定」與「個人價值」二個認 知難題。一九六○年代發展的「資訊整合理論」(Information Integration Theory, 簡稱 IIT)係源於 Thurstone 的心理實驗,適用在探討多屬性或多目標判斷情境判斷 者使用之資訊整合模式,以及衡量判斷者主觀上對多個屬性或目標間「相對權重值 與心理值」;經過大量實證研究資料驗證支持後,已確認其在「心理衡量」方面效度(Tversky and Kaheman, 1982: 41; Anderson, 2004: 296;陳碧珍,2001:173)。 在解釋或預測人類思想或行為時,傳統心理學對「刺激(S)-反應(R)」 之探討多數認為反應係由單一刺激所形成。然而 IIT 認為「多重原因」才是基本規 則,亦即人們在面對判斷情境時必須同時考量多個相關刺激屬性,判斷反應係由多 重刺激與反應整合結果,這就是「多元決定論」(陳正料,2006:56)。 IIT 強調衡量的「目的導向性」,認為「衡量是人們對社會的物理值判斷,是 一 種 精 確 度 量 感 覺 與 物 質 判 斷 結 果 」 ,這理論係以「功能衡量」(functional measurement)將資訊整合成代數值比較。整合方法則以「認知代數」概念說明, 有「相加、相乘及平均」模式,認知代數與尺度值均以實驗方式獲得,適合用來探 討判斷者主觀認知之衡量問題(Wang, Fang, and Bowen, 2000: 465)。
IIT 這種功能衡量與資訊整合關係可如圖 1 所示;其中大 S 為物理刺激值,代 表政策方案或標的多個屬性之「客觀值」;小 s 為主觀心理值,代表大 S 在判斷者 心中所形成之「心理尺度值」;小 r 為心理反應值,代表經過判斷者整合多個小 s 資訊後,心中所得對於方案或標的之整體「主觀評價值」或心理判斷值(即反應 值);大 R 是判斷者將心中小 r 值表達成外在可觀察之反應值(分數)。 圖 1 資訊整合之功能衡量關係 資料來源:整理自 Anderson(2004),頁 299、陳正料(2006),頁 60。 S1 S2 S3 s1 s2 s1(Ψ1) s2(Ψ2) s3(Ψ3) r (ρ) R 評估函數 (可觀察刺激) (心理物理定律) 整合函數 (內在過程) (心理定律) 反應函數 (可觀察反應) (心理運動定律) 標的 (goal) 標的 (goal) 標的 (goal)
在這個資訊整合的「功能衡量」關係中,大 S 與小 s 間之關係為一種「評估函 數」,係線性關係;小 s 與小 r 間之關係為一種「整合函數」,係以簡單「認知代 數」來操作;小 r 與大 R 間關係一種「反應函數」,亦屬線性函數關係。上述「評 估函數、反應函數與整合函數」的認知代數模式,均可透過實驗設計所得之因子資 料變異數分析與因子圖形來鑑別、判斷與驗證。
(二)分析方法:不公平分析
IIT 的公平衡量分析方法,係應用 Farkas(1991)等人所建構的「不公平分 析」方法進行;彼等認為政策議題衡量涉及利害關係人「主觀認知」與「價值衝 突」,這些又與關係人「內在心理感覺」相應。因此,想精確衡量與判斷關係人潛 藏之多元價值,使具一致性判斷,必須能將這種「主觀感覺與心理價值」量化與具 體化,整合成一種可比較數值資訊,始能進行客觀比較與公平判斷。 這種「不公平分析」方式,強調以多元社會人際互動時關係人產生之具體「不 公平感覺」作為判斷尺度,將外在刺激物理值形成之主觀心理值以不公平認知代數 整合成心理判斷值,這種主觀評價值可以簡單圖表尺規呈現成外在可觀察反應值 (評分法),可直接進行比較與衡量(Marshall, Kwai-Choi and Sum, 1995: 47)。這種資訊整合公平衡量方式具有幾項重要特性:1. 衡量過程係一種「多屬性 效用」人際比較與社會判斷過程。2. 關注衡量之「不公平」感覺更甚於公平,確 認「不公平」是社會互動常態且最易觀察與判斷。3. 所用衡量方法可將政策多元 議題衝突價值有效整合,具客觀性與全面性。4. 分析模式所用衡量標準與尺度值 相同,可適時建立一致性「評準」。因而,資訊整合理論的公平衡量方法可將公共 政策績效之「有形與無形、客觀事實與主觀價值」資訊有效整合,達到真正「公平 衡量」目的(Neto and Mullet, 1997: 52;陳正料,2006:71-72)。
基本分析模式:Ua=Ia∕(Ia+Ib)-Oa∕(Oa+Ob);模式中的 I(投 入)與 O(結果)條件是多構面主觀價值,「不公平」(Ua)係 A 這人的「相對 投入」超過「相對結果」的一種社會通常感覺,也是多元決定的。當 I 與 O 不同質 時(即屬性不同),仍可進行比較與衡量,且結果誤差在「相對比率」關係作用下 較小;因而,模式可進行多元整合與價值整合,其二個心理衡量過程(人際比較 【先】、不公平比較【後】)較符合社會人際互動順序習慣。因此,衡量或判斷結 果能真實呈現政策績效全貌,為各利害關係人所接受,達到「公平衡量」(汪明 生、陳正料,2004:31;陳正料,2006:72)。
參、研究方法與設計
一、資訊整合之公平衡量基本分析模式建構
公平衡量討論多賦予 Adams 研究中心地位,惟從 Adams 以降儘管他們關注在 「減少不公平」方式上,但多數均將焦點集中在「公平」上,近乎全部忽略不公 平。從社會面來看,公平的描述僅是在不公平連續體上一個理想點,「不公平」比 公平給人心理的感覺更具體、清晰與明顯(Anderson and Farkas, 1975: 589)。
因而,在政策績效議題上,衡量人際「不公平」感覺將較公平容易,也較能將 認知感覺體現與量化比較,故本研究先建構「基本不公平模式」作為分析工具;這 個基本分析模式之建構,係從檢定常用三種公平模式結構與效力開始,並由此轉換 出相對應三種不公平模式,以之設計前置性實驗進行模式適用性檢定。
(一)常見公平三模式之檢定(Adams、Aristotle、Averaging)
一般衡量時常見公平模式有三,其檢定結果經彙整如表 1 所示,彼等衡量所用 之「公平」尺度係以二個人的情況來比較,符號 I 表示一個人的投入,可能是實際 完成、努力、資深、社會地位等;符號 O 表示一個人投入事件後所獲得的最終結 果,可能是工資、工作位置、團隊士氣與地位象徵等。 審視表 1 中之 Adams(1a) 與 Aristotle(1b) 模式,顯示兩者之最主要差別在於 「比較結構」上(人之內比較>人際比較;人際比較>人際結果與投入比較),二 個模式在代數上是等值的。IIT 的「平均模式」(1c)是源於 Aristotle 模式(1b), 故二者比較結構相似,惟在相對比率下其誤差更小;相較之下(1c)模式之比較結 構較佳,不會因不同人之差別而無法進行比較與判斷。表 1 公平衡量常見三種公平模式及檢定結果 模 式 代 數 型 式 模 式 假 設 與 比 較 結 構 模式適用性檢定 Adams (1a) Ia Oa = Ib Ob 1. I 與 O 是單一構面且是一種主觀價 值(二人比較情境)。 2. 可化約成「報酬率」來衡量,報酬 率相等,二者即有即達公平。 3. 公平感覺是個人的與個別的。 4. 心理比較過程:個人之內不比較( 先)、人際比較(後)。 當 I 與 O 不同質時( 即屬性不同),即無 法比較,不是公平衡 量。 心理衡量過程與社會 人際互動實況不符。 Aristotle (1b) Ob Oa = Ib Ia 1. I 與 O 是單一構面且是一種主觀價 值(二人比較情境)。 2. 以「相同屬性」比較條件來衡量( 結果 VS. 結果;投入 VS. 投入), 結果比與投入比相等,二者即有公 平。 3. 心理比較過程:人際比較(先)、 結果與投入比較(後)。 當 I 與 O 不同質時( 即屬性不同),仍可 比較,惟有較大誤差 出現,公平理想狀態 仍難達到。 心理衡量過程符合社 會人際互動實況。 Averaging (1c) Ob Oa Oa + = Ib Ia Ia + 1. I 與 O 是多元構面與多元價值(可 擴張多人比較情境)。 2. 以「相同屬性」比較條件來衡量( 結果 VS. 全部結果;投入 VS. 全部 投入),相對結果比與相對投入比 相等,二者即有公平。。 3. 「人際比較」與「相對結果與相對 投入比較」。 當 I 與 O 不同質時( 即屬性不同),仍可 比較,公平理想狀態 稍可達到。 資料來源:整理自陳正料(2006),頁 77。
(二)從公平模式到不公平模式之轉換與預測
一般公平模式中提到的「公平」陳述是很少能夠獲得的,社會實務中多數情況 是包含或多或少的不公平,因此衡量政策或議題之「不公平」顯得比「公平」調查 更有必要性。上面所列三種公平模式的每一種,可採取二種比間的「差」來轉換成 「不公平模式」,「差」愈大表示議提所顯現「不公平」就愈大。 因而,有關衡量事件「不公平」的一般性規則可界定為:「不公平是這二種比 之間『差』的某種單調函數」;這個函數被假定是線性且可以實證結果評斷。在這 種方式下,三個模式都可轉換成一種不公平模式(顯示如表 2),每一種均伴隨對 相關資料型態區別性預測,而不公平也顯示遵循一種認知性代數邏輯。表 2 公平衡量之不公平三種模式之區別性預測 模式 代 數 型 式 平行圖預測 非平行圖預測 非平行圖形狀 2a Ua= Ib Ob ─ Ia Oa Oa×Ob, Oa×Ib Ia Ob× , Ia×Ib 平行圖(減法規則) Ob Ib× Oa Ia× (除法規則) 扇 形 2b Ua= Ib Ia ─ Ob Oa Oa×Ia, Oa×Ib Ia Ob× , Ob×Ib 平行圖(減法規則) Ib Ia× Ob Oa× (除法規則) 扇 形 2c Ua= Ib Ia Ia + ─Oa Ob Oa + Ia Oa× , Oa×Ib Ia Ob× , Ob×Ib 平行圖(減法規則) Ib Ia× Ob Oa× (平均規則) 圓桶形 資料來源:整理自汪明生、陳正料(2004),頁 26、陳正料(2006),頁 78。 表 2 三種不公平模式內容顯示「衡量對 A 的不公平」是以一種正差(Ua)代 表 , 其 中 2c 模 式 係 源 自 於 IIT 的 平 均 定 理 ; 因 而 , 當 A 的 相 對 投 入 「Ia/(Ia+Ib)」比 A 的相對產出結果「Oa/(Oa+Ob)」大時就會產生正的差 Ua。相較於公平模式,這三種不公平模式在代數上未必等值,在資料的形態上也 作不同預測。 例如,考量「Oa與Ob」這個雙向因子關係,這二變數在模式 2a 中是以減號 分開,與整合理論「加法規則2」符合,經由「平行定理」其因子圖應是一組平行 線。在 2b 模式「Oa與Ob」係以除號分開,符合「除法規則3」,經由「直線扇形 定理」其相應因子圖為一種直線發散扇形。在模式 2c 中「Oa與Ob」則以「相對 比率規則4 」(平均規則)整合,這種相對比率至少在當前的實驗條件下會產生一 種「圓桶形」因子圖(Farkas and Anderson, 1974: 71)。
總計六對變數,每一對均可如前述以「Oa與Ob」的因子圖形方式來鑑別分 2 以二因子三水準判斷情境為例,相加(相減)規則 可顯示為γij=sAij+sBij;Rij=C0+C1 (γij)→Rij=C0+C1(sAij+sBij),其因子圖形可繪成三條對應點之間平形之曲線(詳 細參閱 陳正料,2006:61-66)。 3 以二因子三水準判斷情境為例,除法(相乘)規則 可顯示為γ ij=sAi ×sBj,Rij=C0+C1 (sAi ×sBj ),其因子圖形可繪成直線扇形(同上,註 5)。 4 以二因子三水準判斷情境為例,相對比率規則(即平均規則)可顯示為γ ij=(w0s0+ wAisAi +wBjsBj)/(w0+wAi+wBj),其因子圖形可繪成圓桶形(同上,註 5)。
析;每個模式均就六個雙向因子形態作預測,其中四個圖是預測「平行」,另二個 是預測「非平行」,這二個非平行圖亦列在表 2 內。如所看到 2b 與 2c 模式有相同 二個非平行圖,反應他們有「共同比較結構」,因子圖形的不同正反映其代數結構 之差別。2a 模式如前面所提到有一個不同比較結構,因而它意味著一種「平行」 與「非平行論」不同焦點所在,這些資料因子型態預測在這三種不公平模式之間提 供不同程度效力。
(三)基本不公平分析模式檢定與推導
為了確認源自 IIT 的「不公平分析模式」(2c)在台灣社會是否仍有其適用性 與效度,在此先以二個實驗來進行檢定。一個是利用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管系 進修部學生所作的初始性實驗(正常組),另一個是複製前一實驗以高雄市旗津區 帶小孩來衛生所接受施打疫苗民眾所作的(實驗組),除了受測母體不同外,二組 實驗其餘條件均相似(汪明生、陳正料,2004:29-30)。 1.實驗過程(研究設計、反應尺規、受測者) 受測者接收到的資訊:在某轄區內一齊進行社區噴藥與衛生宣導工作的二個人 (A、B)有關投入與結果資訊,A 是編制人員,B 是擴大就業方案僱用臨時人 員;假設工作的投入與結果資訊均是「單一」構面的,每一個人均有三層次的投入 達成(遠高於平均 H、平均 M、遠低於平均 L)與三層次的結果報酬(NT$250、 $150、$50∕每小時),這些係以一種四向因子圖被設計組合而成。 設計總計有 3×3×3×3(即 81)個刺激組合,每一個組合均以一種指示卡標 示,每一組卡片係以分散亂序提示予每一個受測者;而在指導練習期間,完全依資 訊整合理論實驗設計的嚴謹要求,首先提出 12 個代表性刺激組合與 8 個端點錨。200 160 120 80 40 160 120 80 40 對 B 的 不 公 平
Lo Med Hi Lo Med Hi Lo Med Hi
IA×IB F=24.16 Ib×Oa F=1.94
Ia×Oa F=3.82
Oa×Ob F=16.46 Ia×Ob F=3.32 Ib×Ob F=2.16
B 的結果 B 的結果 B 的結果 B 的投入 A 的結果 A 的結果 L M H H M L L M H H M L L M H H M L 圖 2 顯現在因子資料型態不公平的判斷處理結構(實驗組) 資料來源:民眾組受測者資料(引自汪明生、陳正料,2004:29-30)。 受測者係對這二個人所面對的「不同投入與結果之工作情境」評價其「相對不 公平感覺」,這種判斷係在一個一端標示對 B 不公平與另一端標示對 A 不公平的 200mm 圖表反應尺規(極反應尺規)上作成的。 受測者分兩組進行對照實驗,「民眾組」(實驗組)受測者是隨機抽樣自高市 旗津區於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至十九日期間帶小孩至衛生所接受施打疫苗的 15 位 民眾(抽樣 25 位,其中有 10 位實驗資料檢測無效捨棄)。之所以選擇該地區為實 驗地點,係從衛生署最近五年(一九九九至二○○三年)之登革熱確定病例統計事 實中決定的,因為該地區每年均有二位數以上之登革熱確定病例出現,相對來說實
驗效果將更為顯著(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05)。 民眾組受測者資料:年齡範圍從 18 到 70 歲平均年齡 45 歲,教育程度範圍從 國小到大學,平均是國小。受測者每位均給予津貼 200 元,統一於衛生所衛教宣導 室進行實驗指導與練習;正式施測時完成全程施測者再給予 800 元費用。 正常組受測者係選自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航管系夜間部修商事法 42 位學生 中 15 位(同樣抽樣 25 位,其中有 3 位實驗資料檢測無效捨棄、為進行對照取其中 15 位資料分析),男女都有,施測期間為實驗組隔週(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至 二十六日)。亦統一於課堂上進行實驗指導與練習,全程參加者抵期末應繳讀書報 告一篇成績,全部受測者均係由研究者個別地進行實驗與操作。 2.實驗結果 實驗組實驗結果資料顯示於圖 2,每一窗格顯示一對刺激變數有關因子圖;審 視全部窗格 2a 模式作得極差,其因子圖與模式預測差異大;2b 模式作的相當合 理,惟對不平行型態預測不符。源自 IIT 之 2c 模式則提供圖 2 較完整說明。 正常組受測者資料則繪製顯示於圖 3,個別比較這些資料發現與圖 2 幾乎是同 一種型態;二個左邊窗格顯示「圓桶形」,其餘窗格顯示近乎「平行」。因此,這 二個實驗提供「平均模式」(2c 模式)強有力支持,顯示這個「不公平分析模 式」在台灣社會登革熱防治行為分析上亦有其適用性。另從實驗結果「變異數分 析」來看,這二個實驗圖形全部四個左邊窗格的圓桶形狀是「高顯著」,各別地來 說 F 之平均值 F(4, 60)為 20.31 與 32.31,其餘窗格則顯示「不顯著」互動(林青 山,1992:45-60)。 再從運算效度來看,這裡衡量可能是「唯一單調」(monotone)而不是「真實 線性」(同等間距)反應尺規;惟依賴數字反應的衡量有時是有問題的,總是有一 種模式尺規的取捨,因而理論模式詮釋是決定於「反應尺規」性質(林清山, 1988:34-45)。不公平分析模式有除法與減法二個代數運算,此相應於二個比較 過程,這二個運算之連結行動,比從任一單獨運算所得到的提供較高層級限制。 這裡可將檢驗過的 2c 模式列為「基本分析模式」,以認知代數表示如下: Ua= Ib Ia Ia + ─Oa Ob Oa + (整合的基本分析模式)………(3) Ua意指 A 這個人的不公平感覺,差是取自一種通常相應的不公平(Ua)感 覺正值,其是指相對投入(I)超過相對結果(O)之後果,心理比較過程有二:相 對投入與相對結果之「人際比」、相對投入比與相對結果比之「不公平比較」。
圖 3 顯現在因子資料型態不公平的判斷處理結構(正常組) 資料來源:學生受測者資料(引自汪明生、陳正料,2004:29-30)。
二、研究範圍與資訊整合研究架構
(一)研究範圍之確定
學者 Anderson 與 Butzin(1974: 21-52)從公共政策投入構面將多元投入整合 成二種「有效投入」資訊來衡量政策績效;將有形、量化、經濟性投入,如「預 算、人力、設施、專業技能」等,整合成一種「能力」(ability)資訊;將無形、 品質、社會、心理性投入,如「努力、認真程度、團隊觀念、共識程度、公平認 知」等整合成一種「動機」(motivation)資訊。且發現當「結果」(outcome)固 200 160 120 80 40 160 120 80 40對
B 的 不 公 平Lo Med Hi Lo Med Hi Lo Med Hi IA ×IB F =40.42 Ib × Oa F=1.70 Ia × Oa F =6.66 Oa×Ob F=24.20 Ia×Ob F=1.77 Ib × Ob F =4.65 B 的結果 B 的結果 B 的結果 B 的投入 A 的結果 A 的結果 L M H H M L L M H H M L L M H H M L
定時,政策績效可經由計算這二種有效投入資訊水準而獲得。 學者 Flynn(2003: 151-178)等人,則另從公共政策(計畫)結果構面,將多 元結果資訊整合成四種「有效結果」資訊(四 E):經濟、效率、效果、公平。其 中「經濟與效率」資訊屬於「外顯、具體、量化、有形」結果因子,「效果與公 平」資訊則是屬於「潛藏、抽象、質性、無形」結果因子;以之衡量公共政策施行 績效,發現當政策投入固定時,整體政策績效水準可經由計算結果構面這四種有效 資訊之總體水準而獲得(林文燦,2004:31-32)。 為找出登革熱防治政策主要影響因子,本研究以「專家問卷」來確認、篩選顯 著因素,作為設計實驗基礎(專家問卷參見附錄一)。問卷對象為目前官方主要公 衛政策詢單位:台大公衛學院流病所、公衛系所、衛政管理所、環衛所、高醫大健 康學院公衛系所、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管組)、高雄市政府疾病管制處學者專 家。總計發出開放式問卷 35 份,回收有效問卷 25 份,回收率 71.0%。 彙整問卷資料以重要性百分比累計來看,在防治政策投入構面上分別有:「努 力程度(88.5%)、經費數量(77.0%)、病媒蚊清除件數(42.3%)、檢查次數或 頻率(15.4%)、通報與舉報發放獎金數額(11.5%)」等項。在防治政策之結果 構 面 上 分 別 有 : 「 滿 意 程 度 ( 84.6% ) 、 病 例 數 目 ( 73.1% ) 、 病 媒 蚊 指 數 (30.7%)、民眾配合意願(23.1)、擴散情形(15.4%)」等項。 分析專家回填之資料,顯示在防治投入構面僅「經費數量」與「努力程度」、 在防治結果構面僅「病例數目」與「滿意程度」等四項,有逾半數以上專家認為是 重要的,其餘項目均未達半數專家之認同。因而,就重要性來說,這四項因素可作 為觀察防治政策績效的有效刺激因子,據以設計實驗進行實證研究。 因此,本研究以上述專家問卷為基礎並參照世衛組織通用作法(Williams, 1999: 232; Harris et al., 2001: 8; WHO, 2000: 13),將防治政策投入構面「經費數 目、努力程度」與結果構面「病例數目、滿意程度」視為可觀察刺激變數,應用 IIT 公平衡量研究之實驗與分析方法(不公平分析)來設計防治政策互動情境,俾 進行客觀的資訊整合與分析,有效反應與匯整政策相關資訊。
(二)資訊整合的公平衡量研究架構
本研究假定「登革熱防治政策」存在四項「可觀察刺激變數」:投入構面有 「經費數量多寡」與「努力程度」,結果構面有「病例數目」與「滿意程度」;依 據功能衡量概念,這四項政策「有效構面」因素代表防治政策多屬性「客觀刺激 值」,會在受測者心中相應形成「心理尺度值」,這種「主觀心理值」再經過受測者心理整合過程後,會在受測者心目中獲得有關政策的整體「主觀評價值」。 接著,這種「心理判斷值」可經由簡易圖表尺規將其線性反應、呈現表達成一 種外在「可觀察判斷值」(即評分);在「共同比較基礎」下(即分數)再以「基 本不公平模式」進行認知整合與代數運算,達到公平衡量。這個資訊整合的「公平 衡量」關係與研究架構可顯示如圖 4: (可觀察刺激變數) (主觀的) (默示的) (外顯的) 經費數目(Sii) Ψi(有效投入) 努力程度(Sij) ρ R 病例數目(Sji) (不公平) Ψj(有效結果) 滿意程度(Sjj) 圖 4 登革熱防治政策公平衡量的資訊整合研究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依研究目的與研究範圍整理。
三、研究假設
對「投入」與對「結果」資訊的處理(整合)常見有二種替代方式假設,這二 種方式反映在其「資訊處理」上有根本不同的「比較結構」,也經常呈現明顯不同 「社會結果」(Farkas and Anderson, 1974: 31-37)。(一)基本假設
為了使研究清楚與實驗檢定簡化起見,首先,本研究假設政策的投入是「單 一」構面,而結果是「多元」構面的,且實驗設計情境案例中總是假定「A 這人在 評估函數(V) 整合函數(I) 反應函數(A) 標的 (goal) 標的 (goal) 標的 (goal)結果構面上是『被少給』的(即存在『多給與少給5』現象)」。 其次,有關實驗結果的因子資訊處理與結合規則、分析模式,均被寫成一種 「簡單無權重合計」。在研究中代替「合計」的一種「平均規則」假定是必要的, 惟「權重」一般是必須的,但權重內容不能影響主要整合邏輯或研究結果之判斷。
(二)公共政策績效資訊處理規則假設
有關「登革熱防治政策」績效資訊之處理方式,本研究從人際與社會實際互動 情境中、以及後面的研究設計脈絡中假設如次: 1.「多人比較」資訊處理:團體比較規則與個別比較規則 政策績效衡量一般研究理論多數均侷限於「二個人」之間情境的比較討論;然 而,在政策衡量的多數社會實際互動情境中(例如政策評估或績效衡量),應是包 括須同時與「多數的其他人」來作比較之複雜狀況;如此,這種衡量才符合社會上 真實防治實況,且實驗情境須依此有效地擴張設計。 如同在「團體理論」一般性討論事實,從「二個人」比較到超過「二個人以 上」比較之改變,已在衡量「心理結構」上賦予相當的「質性」改變結果;綜觀社 會實務上之衡量結果,「多人比較」情境所產生之「不公平」衡量或判斷,這裡假 定只存在二種替代性規則:團體比較規則與個別比較規則。 團體比較規則假設:假定二個人以上比較情境中,「其他人」被視為一個「簡 單比較實體」,它可能直覺地被當作一種「團體規範」。在這種規則假設下,「基 本不公平模式」可在一個直進方向通則化產生下列方程式: Ua = Pc Pb Pa Pa + + -Na Nb Nc Na + + ……… (4) 這裡「投入績效比」的價值,只決定於「B 與 C」投入績效「合計」,不管其「個 別」的投入績效如何;有關「病例數目」的比值也維持同樣情形。方程式(4)因 而是決定在「A 與『其他人的團體(即 B 與 C)』之間的一個比較結果」。 個別比較規則假設:這個規則假定「分別」在 A 與 B 之間、A 與 C 之間「個 別性」比較,這個規則係直接類比「不公平整合」規則。以方程式表示為: 5 從二人之投入與結果關係來看,「多給」(overpayment)係指付出投入為全部投入二分 之一,但獲得超過全部結果半數以上之情境,「少給」(underpayment)則指付出投入為 全部投入二分之一,但獲得低於全部結果半數以下之情境(參見陳正料、汪明生等, 2006:630)。Ua=[ Pb Pa Pa + -Na Nb Na + ]+[Pa Pc Pa + -Na Nc Na + ]……(5) 在每一組括號內表示的正好是關於「二個人」的「基本不公平模式」的運作過 程,第一個是「A 與 B」,第二個是「A 與 C」。A 這個人所經驗之「不公平」, 因而是「各別地」相對於 B 與相對於 C 的不公平的「合計數」。 2.「多給-少給」資訊處理:顯著規則與門檻規則 直覺上來看,社會互動中一個被「多給」的人是不會經驗到被「少給」的人一 樣的「不公平感覺」;本研究在一般設計情境下均選擇「假定 A 是被少給」的, 但在探討「多給」不公平的設計中,顯然不能再以前面所考量的處理規則來整合, 這將發生「質性上」的差異。有關「多給與少給」資訊處理,這裡假定只存有常見 的「顯著」規則與「門檻」規則二種替性規則: 顯著規則(salience)假設;擴張「基本不公平模式」處理「多給」與「少 給」問題的一種自然方式,是以一個「平衡模式」開始(Andrews and Valenzi,
1970: 271)。當「對 A 這人少給時」,以「正」的Ua表示,不須作任何改變;當 「對 A 這人多給時」,則以「負」的Ua代表;本研究仿此將一種「多給」因子導 入公式中來減少利害關係人的「不公平」感覺。 想要達到這個目的之一個方法是導入一種「多給顯著權重」(overpayment salience weight),進入「基本不公平模式」;此時可以符號表示如下: W Ua= │Pa/(Pa+Pb)−Na/(Na+Nb)│ ……… (6) 這裡 W 是「顯著權重」,少給時,其 W =1,而多給時,其 W<1。少給時, 這個「顯著模式」可減成「基本不公平模式」;多給時,這二個比率以像前面一樣 的相同方式來計算,但它的「差」絕對值是減成以「多給顯著權重」來表示的。 門檻規則(threshold)假設;擴張「基本不公平模式」處理多給與少給問題 的另一種自然方式是導入一種「失衡因子」;處理「多給」替代方法一般是遵循 Adams(1965: 271)早期一個建議:即「在沒有不公平時有一種『多給門檻』存在 (T)」。因此,假定經由當「不公平」小於「門檻」(T)時設定「多給不公 平」等於「零」,以及假定當「不公平」比門檻大時,則以「減去門檻值」方式來 設定;因而,一種多給「門檻」(T)將能導入「基本不公平模式」中進行運算。 Ua=[Pa/(Pa+Pb)−Na/(Na+Nb)]-T……… (7)
3.「人際顯著」資訊處理:顯著規則 人際互動「不公平」是決定在當事人與「其他人」之比較上,但在這些比較過 程中,「其他人」並非全部是一樣的。當這個「其他人」從事「較相似」任務時是 比他從事「較不相似」任務時更「顯著」(salience)或突出的;而當「其他人」 是屬於「鄰近」的人時是比「離得遠」的人會更「顯著」或突出。 在二個比較的人之間有較多「相似性」(similarities)時,作「不公平」比較 會較為「顯著」或「有差別性」。因而「人際顯著」(interpersonal salience)對於 政策績效衡量研究而言已漸漸成為核心探討領域,除了它的「社會關連性」外,人 際互動之顯著現象在「資訊處理結構」上也是相當重要的。 顯著規則假設:本研究假定當二個人從事「相同」防治任務時或在「同一機關 或部門」服務時,存在人際互動「高顯著」現象;而當二人從事「不同」防治任務 時或在「不同機關或部門」服務時,存在人際互動「低顯著」現象。 因而,「人際顯著」的一種整合規則,可以上面的方程式(6)表示為: W Ua= │Pa/(Pa+Pb)−Na/(Na+Nb)│ ……… (8) 這裡模式本身與前面已有假定(6)相同,然而在這裡的實驗設計中,假定 「A 總是被少給」,「顯著權重 W」是以不同的「人際顯著」(高與低)來操弄。
四、研究設計
(一)變項操作性定義
本研究所設計心理實驗的各變項因子操作性定義,係參照世衛組織(WHO) (2000)、衛生署(2004)、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04、2005)與國內績效 衡量有關研究之設計(高雄市政府研考會,2004;劉坤億,2000:79;陳正料、謝 登全,2006:139),並依研究目的與範圍建構而成,作為本研究各變項操作性定 義之參考基準。 據此,本研究各變項之操作性定義可界定如表 3 所示內容,作為研究實驗設 計、問卷設計與施測之操作依據。表 3 登革熱防治政策績效公平衡量實驗設計變項概念的操作性定義 項 目 操 作 性 定 義 受測者對防治政策整體績效的一種「不公平感覺」 (U) 不公平 顯示對登革熱防治政策有關投入的「經費數量」與「努力程度」、以及有關結 果的「病例數量」與「滿意程度」之「整體不公平」判斷值 防治政策「有形結果」的「病例數目」績效感覺 顯示對登革熱防治政策有形結果的「年感染確定病例數目」之綜合認知評價程 度 高於平均很多 (Hi) 高度結果績效(即累計年感染確定病例數為 0 人) 高於平均(H) 較高結果績效(即累計年感染確定病例數為 1-5 人) 平均(M) 普通結果績效(即累計年感染確定病例數為 6-10 人) 低於平均(L) 較低結果績效(即累計年感染確定病例數為 11-15 人) (N) 病例數目 低於平均很多 (Lo) 低度結果績效(即累計年感染確定病例數為 16 人以上) 防治政策「無形結果」的「滿意程度」績效感覺 顯示對登革熱防治政策無形結果的「心理滿意或不滿意」之綜合認知評價程度 非常滿意(Hi) 高度結果績效(對於防治結果的整體滿意度逾 71﹪以上) 滿意(H) 較高結果績效(對於防治結果的整體滿意度在 61﹪至 70﹪) 普通(M) 普通結果績效(對於防治結果的整體滿意度在 51﹪-60﹪) 不滿意(L) 較低結果績效(對於防治結果的整體滿意度在 41﹪-50﹪) (S) 滿意程度 非常不滿意 (Lo) 低度結果績效(對於防治結果的整體滿意度在 40﹪以下) 防治政策「有形投入」的「經費數量」感覺 顯示登革熱防治政策所投入的「有形因素」(如預算、人力、設施、藥品、專 業技能等)之綜合認知評價程度 高於平均很多 (H) 投入防治有形的「經費數量」非常充裕與充足(年度防治預算 正成長) 平均(M) 投入防治有形的「經費數量」普通(年度防治預算零成長) (M) 經費數量 低於平均很多 (L) 投入防治有形的「經費數量」非常不充裕與不充足(年度防治 預算負成長) 防治政策「無形投入」的「努力程度」感覺 (E) 努力程度 顯示登革熱防治政策所投入的「無形因素」(如熱誠、認真程度、團隊觀念、 共識程度、公平等)之綜合認知評價程度
項 目 操 作 性 定 義 高度努力(H) 投入防治的「努力程度」非常高(即平均每月至少出勤噴藥、 檢查與宣導 5 次以上) 中度努力(M) 投入防治的「努力程度」普通(即平均每月出勤噴藥、檢查與 宣導次數在 2-4 次) 低度努力(L) 投入防治的「努力程度」非常低(即平均每月出勤噴藥、檢查 與宣導次數在 1 次及 0 次) 人際顯著(相似性程度)水準的感覺 防治人員「一齊工作或不在一齊工作」的綜合認知感覺評價程度 高顯著(H) 在「同部門」工作且作「相似」防治工作 (Sal) 顯著性 低顯著(L) 在「不同部門」工作且作「不同」防治工作
(二)實驗設計
本研究以三種設計情境,探討「登革熱防治政策」在社會人際互動時有關績效 的認知資訊,設計情境係從「簡單、二個人」互動情況漸次擴張延伸至「複雜、多 人」情況、以及互動出現「多給與少給」情境、「人際顯著」情境,儘可能作到反 應社會實際防治情況,俾有效蒐集防治政策績效資訊來進行整合與衡量。 第一個實驗設計係有關「超過一個人以上」比較之社會實況,第二個係針對人 際互動時經常出現的結果「多給-少給」失衡情況之實證,探討其社會意涵之所 在;這二個實驗係「連續性設計」,採同樣程序進行、只在設計上有所不同。第三 個實驗設計則是有關出現「多給-少給」失衡時,一種人際互動情境「顯著權衡」 之詮釋性實驗,擬釐清其在「績效衡量」時之心理認知真實情況。 另外,受測者從研究者所接收到的政策資訊是:在現行「登革熱防治政策」下 一般性防治任務中,一齊從事防治工作的二個人(關係群)或三個人(關係群: A、B、C)的「結果」有效構面資訊。案例中假定:「全部的人作得一樣好(亦即 投入一樣)、但給予不同的結果評價(所以有多給與少給情況)」;因此,會在二 或三關係人之間產生「不公平」感覺。受測者的任務是判斷「當 A 拿他自己與 B 比較時,或與 B、C 一齊比較時,他感覺被『不公平對待』之程度」。 1.「多人比較」設計 受測者接收到三件防治結果構面「病例數目」資訊,即給 A、給 B、給 C 的病 例數目;A 的病例數目有三層次(低於平均很多 Lo、低於平均 L、平均 M),B的病例數目也有三層次(低於平均 L、平均 M、高於平均 H),C 的病例數目也有 三層次(平均 M、高於平均 H、高於平均很多 Hi);這種多人比較情境設計係以 一種「三因子設計」組合而成,會形成 27(3×3×3)種刺激組合。 這個情境設計中,假定「A、B、C 三人對於登革熱防治任務均有『同樣的投 入』,但卻獲得『不同』的防治結果(病例數目)」;因此,在結果構面的「病例 數目」資料「互動」型態與「顯著性」,將使在「團體比較」與「個別比較」二個 多人比較情境資訊處理替代性規則之間的「差別性檢定」變為可能。 2.「多給-少給」設計 受測者接收到「關於 A」與「關於 B」二件「結果構面」資訊(病例數目), 在本實驗情境中使用二個 3×3 設計(二因子設計):第一個設計有 A 的病例數目 三個層次(低於平均很多 Lo、低於平均 L、平均 M),與 B 的病例數目三個層次 (平均 M、高於平均 H、高於平均很多 Hi)。第二個設計將結果病例數目倒轉, 有 A 病例數目三層次(M、H、Hi),與 B 病例數目三層次(Lo、L、M)。 從設計情境看第一個設計「A 總是被少給」,因此,在第二個設計中即變成 「A 總是被多給」;這二個設計係以有次序的設定呈現出來;這二個 3×3 設計可 以「連合」來看待,因而將形成一種 2×3×3 設計。在這種「連合看待」情況下, 本研究將「多給-少給」視為影響的「第三個因子」,而從實驗結果所蒐集到的資 料,則可以「顯著權重」與「門檻規則」二種替代性處理規則進行「結果」因子 「互動」分析,尋求在二個規則間獲得一種區別性因子資料型態之實證結果。 3.「人際顯著」設計 受測者接收資訊是透過政府「擴大勞工就業方案」所招聘的短期「登革熱防 治」工作人員 A 與正式的基層醫療防治人員 B 二個人,均從事常見的一般性登革 熱防治工作(如檢查孑孑、宣導、噴藥、清除)。實驗設計情境有 A 的「結果」 構面(病例數目)之三個層次(低於平均很多 Lo、低於平均 L、平均 M),B 的 「結果」構面(病例數目)之三個層次(平均 M、高於平均 H、高於平均很多 Hi),以及「顯著」的二個層次(高顯著 H、低顯著 L)。 這是以一種三因子設計所形成 3×3×2(18)個刺激組合,在本案例中每個受 測者均使用與前二個設計「相同程序」來進行,蒐集到資料則將以前一個實驗設計 中(多給與少給設計),驗證結果所獲得之模式(顯著權重規則或門檻規則)來進 行獨立檢定,以二因子與三因子資料的互動型態來進行實證分析。
(三)反應尺度
在二個前置性實驗中研究發現所用 200mm 反應衡量尺規,其尺度範圍對一般 民眾來說感覺較小,似乎較無法將民眾認知感覺評價轉換為評分適當定位;且所用 的雙極反應尺規,民眾受測者經常會將案例的對 A 或對 B 之認知感覺弄錯,以致 造成蒐集之受測資料無效,經常須重新施測之困擾(汪明生、陳正料,2004)。 有鑒於此,本研究正式實驗時特將衡量反應之評分尺規從 200mm 變成 300mm 尺度。另外,為了簡化操作起見,也將兩極反應尺規在實際操作時改為「一邊標示 對 A 絕對公平、一邊標示對 A 絕對不公平」的單極反應尺規來評分,中央部份沒 有標示的表示對二人均公平。這種單極反應尺規可避免受測民眾認知印象出現「對 象」模糊情況(陳正料,2006:100)。這在方法論上也具重要性,可避免對 A 或 對 B 多給與少給情境出現而導致在兩者間之失衡現象發生。 各實驗的端點錨與實務刺激是在一般 IIT 實驗方式上設定「參考架構」實施 著,每位受測者係在「不同設計」的「不同刺激組合」條件中扮演著;受測者對每 一個刺激組合均係以三個連續性重複進行著,每個刺激組合將以指示卡代表,每組 卡片係以分散亂序提示予每個受測者。整個實驗進行期間,均先提出 12 個代表性 刺激組合與 8 個端點錨來校正評準尺度。(四)受測者與實驗分組
本實驗受測者抽樣母體以二○○○年至二○○五年(五年間),高高屏八個鄉 鎮市區之總確定病例數(750 人)為母數,抽樣 25 人,每 5 人分別加入各組(擬 進行三種情境實驗),剩餘 10 人為預備組。 「民眾組」係以感染組所在行政區為主,從感染組施測當週來衛生所洽公民眾 隨機抽樣 25 人,並通知隔週至衛生所衛教宣導室進行實驗(10 人為預備)。「官 員組」以該八地區所在衛生所與清潔隊,實際進行防治任務公務員為範圍(總數 225 人),從 225 人中抽樣 25 人(10 人為預備),並於民眾組實驗後之隔週進行 實驗。受測者主要係依每一種實驗設計情境分三組進行實驗:感染組(有感染經驗 民眾 5 人);民眾組(與感染組同一社區之一般民眾 5 人);官員組(與感染組同 一市、鄉、區所在之衛生所或清潔隊人員 5 人);三組受測者組成每一種情境設計 之全部受測者(計 15 人),全部三種情境設計受測者總計 45 人,各組每位受測者 分別須進行(27、18、18 種)組合實驗,每種均重複 3 次。 受測者之抽樣係以「感染組」最先,係自高高屏三縣市近年來每年均有登革熱確定案例之「高市旗津、三民、楠梓、苓雅、左營區、高縣鳳山市、大樹鄉、屏東 縣屏東市、新園鄉」等地區確定感染者中選出,因二○○二年大流行之異常情形, 故該年確定病例不計入抽樣。 受測者均由研究者親自指導說明與施測(每位約需 40 分鐘),每位受測者均 發給費用 1000 元(講席費 200+茶水費 800)。每位受測均先通告預約、隔週前來 衛生所衛教宣導室統一接受研究者實驗指導、說明,會後立即個別施測;全部施測 時間均在一個月內完成,以避免時間效果之影響。
五、資訊整合實驗操作程序
在政策資訊整合的認知心理實驗研究中,最主要的需求基本上不是「統計」、 而是一種「小心的實驗過程」與「單一受測者設計」(Farkas, 1991: 91; Anderson, 1996: 79; 2004: 291; Hall, 2002: 13;汪明生,2002:33;2005:17;陳碧珍, 2001:179)。雖然單一「受測者之內設計」(within-subject)與「謹慎實驗過 程」是極耗時的,但其以全部「顯著性」有關檢定來考量一個簡單誤差條件,適可 提供明顯統計簡化,使研究更易進行(陳正料,2006:101)。 資訊整合理論所用實驗程序,係基於上述二種主要需求而建立,經過三十多年 來許多實證研究的反覆操作與修正,已有相當標準化且精確的操作程序,其主要著 重在實驗者所應重視「相關實驗過程」中幾個重要原則層面,本研究「不公平分 析」之認知實驗程序亦依據這些建立下列標準化程序進行精確操作。(一)實驗指引
每位受測者施測之前,首先要閱讀實驗指引,實驗指引是以五項原則製作完 成,以使受測者在最輕鬆狀況下進入本實驗之設計情境,獲得精確資料:1. 簡單 扼要文字說明實驗內容基本觀念,尤其是「不公平」與「登革熱防治」相關概念特 別反覆解釋與闡述。2. 嚴謹說明實驗所使用各主要刺激變項定義,尤其是公平衡 量、投入與結果構面有效因子。3. 嚴謹說明實驗所使用「反應尺度值」定義與評 準,如有所遲疑即停下再次說明。4. 重點觀念一再強調加深受測者印象,尤其是 知識程度較低者需耗較多時間進行。5. 整個實驗指引過程重視實驗者與受測者雙 向的溝通,最後需「測試」受測者的了解程度。(二)訂定端點錨
學 者 發 現 在 使 用 評 量 尺 度 時 可 能 遭 遇「端點效果」干擾,如「高限效果(ceiling effect)」就是一種典型的端點效果,亦即在作答時在靠近尺度端點可能 產生評量值「非線性」現象。所謂「端點錨」(end anchors)是指「比最大實驗刺 激稍大、比最小實驗刺激稍小的二個刺激點」(Anderson, 1983: 513);本實驗設 計中所有使用的實驗刺激,均係介於兩個端點錨之間。 實驗中為控制「端點效果」對受測者評估的不良影響,本研究借助訂定端點錨 技術,防止「端點效果」對受測者判斷時的不良影響。本實驗係使用圖表評量尺度 值,來衡量受測者對「登革熱防治政策績效」的「相對不公平」判斷,係將二個端 點錨置於評量尺度左右兩端,左端代表對 A(或對 B)絕對公平,右端代表對 A (或對 B)絕對不公平,符合台灣一般民眾之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