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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學年度 國防學士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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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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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 學年度

國防學士班招生簡章

編 訂 單 位:教務處註冊組

電 話:(02)33662388 轉 203、222

招生資訊網址:http://www.aca.ntu.edu.tw/recruit.asp 網路報名網址:http://reg.aca.ntu.edu.tw/ndba/

編 印 日 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2)

國立臺灣大學 110 學年度國防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考 生 報 名

◎繳費報名暨上傳審查資料期間:

110 年 3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每日上午 8 時至 9 時系統備份,系統暫時關閉)

◎報名網址:http://reg.aca.ntu.edu.tw/ndba/

◎考生應繳交之審查資料,一律以網路上傳方式分項「上 傳審查資料」後,並完成「確認上傳資料」作業,始完 成報名程序。

◎完成報名作業後,考生即可自行上網查詢是否完成報名 作業。

考生參加學系 第二階段甄試

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 至 110 年 4 月 24 日(星期六)

◎時間、地點請詳各學系規定(簡章第 12~27 頁)

考 生

成 績 查 詢

11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10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止

考 生 申 請 成 績 複 查 考生查詢成績

複 查 結 果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至下午 5 時止

公告錄取名單

110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後

◎開放網路查詢個人成績及錄取結果

◎寄發成績單及正、備取生錄取通知書

正 、 備 取 生 網 路 報 到

110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0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

公告正、備取

生 報 到 結 果

110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

錄 取 生 申 請

放 棄 錄 取

110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一)至 110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

現 場 驗 證

110 年 5 月 22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

備 取 生 遞 補

截 止 日

110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

錄取軍校報到

110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

(3)

招生學系及名額

學系名稱 招生名額 分發軍種

歷史學系 1 陸軍

物理學系 1 陸軍

化學系 1 憲兵

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1 陸軍

大氣科學系 1 陸軍

經濟學系 1 陸軍

土木工程學系 2 陸軍/海軍

機械工程學系 1 資通電軍

化學工程學系 1 陸軍

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1 海軍

農業化學系 1 空軍

動物科學技術學系 1 空軍

農業經濟學系 1 空軍

昆蟲學系 1 海軍

生命科學系 1 陸軍

生化科技學系 1 陸軍

(4)

國防學士班招生網路報名、口試、放榜與線上報到流程

注意:15:30 後至郵局櫃 檯繳款者隔日才會入帳

繳交報名費:

1. 一般生 1,500 元 2. 中低收入戶 600 元

一般ATM轉帳繳款 (繳費後2小時上網確認)

臨櫃(跨行)繳款 (繳費後2小時上網確認)

詳閱並同意本校 網路報名規定?

輸入報名資料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 入戶考生上網填寫 及列印申請書,檢 附相關證明文件傳 真至本校註冊組申 請免繳或減免報名 費。

經審查通過者方得 免繳或減免。(審核 通過者,其繳款帳 號於查詢系統中顯 示)

結束報名 網路ATM轉帳繳款

(繳費後2小時上網確認)

不通過

中低收入戶,依查詢系統提供之繳款帳號 及通行碼,繳交報名費

通過

考生攜帶身分證件,依學系 規定日期參加口試、筆試 學系公告符合口試、筆試考生名單

上網確認繳費結果

本校審核

低收、中 低收入戶

繳費成功 繳費不成功,請確認原

因,並重新繳費。

正、備取生進入網路報到系統 完成報到程序

完成報名

登入本校國防學士班招生報名系統,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審查資料

於招生網站公布正取生報到及 資料與報名資格審查

1. 上傳6個月內2吋正面照片(依規定格式上傳)

2. 依簡章規定繳交之審查資料轉成PDF檔上傳至報名系統 報名資料填妥+所有審查資料完成上傳,按下確認報名鍵

低收、中低收入戶考生 申請報名費免繳或減免 一般生

申請繳款帳號及通行碼

(5)

國立臺灣大學 110 學年度國防學士班招生簡章目錄

壹、總則 ... 1

一、 修業年限 ... 1

二、 報考資格 ... 1

三、 報名方式 ... 3

四、 甄試注意事項... 6

五、 錄取規定 ... 6

六、 成績複查 ... 6

七、 放榜 ... 7

八、 成績單、錄取通知書寄發 ... 7

九、 網路報到(正取生線上報到及備取生線上遞補登記)及現場驗證 ... 7

十、 放棄入學資格... 8

十一、 錄取軍校相關規定... 8

十二、 註冊入學、學雜費及其他規定 ...10

十三、 其他注意事項...10

貳、招生學系 ...12

歷史學系 ... 12

物理學系 ... 13

化學系 ... 14

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 15

大氣科學系 ... 16

經濟學系 ... 17

土木工程學系 ... 18

機械工程學系 ... 19

化學工程學系 ... 20

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 21

農業化學系 ... 22

(6)

動物科學技術學系 ... 23

農業經濟學系 ... 24

昆蟲學系 ... 25

生命科學系 ... 26

生化科技學系 ... 27

【附錄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錄) ...28

【附錄二】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 ...30

【附錄三】指定醫院受理體檢時間參考表 ...32

【附錄四】體檢注意事項說明 ...35

【附錄五】體適能檢測網路護照成績證明(格式) ...36

【附錄六】國立臺灣大學校園地圖 ...37

【附件一】志願書...38

【附件二】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志願參加合約書 ...39

(7)

國立臺灣大學 110 學年度國防學士班招生簡章

壹、總則

一、修業年限:四年。

二、報考資格: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報名資格:

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 或單科型學校)以上之應屆畢業生或已畢業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 學力認定標準」(附錄一)第二條規定資格者。

須參加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且國英數社或國英 數自級分總和須達 52 級分(含)以上,各學系若有嚴於此規定者從其規 定。

(二)國防學士班(以下稱「本班」)特定報名條件如下:

年齡:年滿 17 歲至 22 歲。(民國 88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 國籍: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且無他國國籍者。

(2)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凡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20 年;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6 條第 1 項規定,香港及澳門居 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均計算 至當梯次錄取報到日止)。

(3)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檢附放棄外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 (並附正體中文譯本),始得報考。

(4)經查在臺設籍身分不符前述規定者,於報名階段查覺者,不予受理;

於考試前查覺者,撤銷報名資格;於放榜前查覺者,不納入錄取作業;

於錄取報到後至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前查覺者,撤銷錄取資格或退 訓,於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期間查覺者,依「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 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 24 條第 1 款規定,予以開除學籍;於任官後 查覺者,依相關法規處理。

體格基準:

(1)身高:男性 160 至 195 公分、女性 155 至 185 公分。

(2)身體質量指數(BMI):男性 17 至 31、女性 17 至 26(計算公式為『體 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例:體重 80 公斤、身高 170 公分,

其 BMI 為『80/(1.7)2 =27.7』)。

(3)視力:最佳矯正視力達 0.6 以上,且兩眼配鏡總度數各在六屈光度 (600 度)以內,曾接受眼角膜(雷射)屈光手術 6 個月以上,檢查無後 遺症者,方得報考;應考人於體檢(視力)時不可戴隱形眼鏡(前 1 週 不得佩戴角膜塑型片)。

(4)身體任何部分有刺青(紋身)者為不合格。

(5)各項檢查結果除須符合「體位區分標準」常備役體位外,並須達「大

(8)

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如附錄二)基準以上。

(6)已完成役男徵兵體檢者,體位被判定為替代役或免役確定者,直接判 定為不合格體位;惟「身高」、「身體質量指數(BMI)」、「血色素 濃度」、「扁平足足弓角」及「視力(不含弱視)」等項目,得以 1 年 內之自費體檢表並經複檢符合「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體檢體格 區分表」之基準者,為合格體位。

(7)已完成役男徵兵體檢者,並經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進行「體位勾稽」

作業查核判定為「體位未定」者,列為不合格體位。

體能鑑測:

1 年內(109 年 3 月 4 日後)之教育部「體適能」檢測心肺耐力合格成績。

智力測驗:

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檢測成績達 100 分者(參加檢測請上「國軍 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rdrc.mnd.gov.tw);或曾參加 102 年 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成績達 100 分者;或兵(學)籍資料登錄智力 測驗成績達 100 分者(兵【學】籍表須加蓋申請單位章戳)。

全民國防測驗:

1 年內(109 年 3 月 4 日後)之國軍線上全民國防測驗成績(參加檢測請 上「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rdrc.mnd.gov.tw)。

體檢(自費新臺幣 1,400 元):

(1)體檢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最遲應於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前 取得體檢報告。(未實施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視同報名資格不符)。

※註:一般體檢報告約需 10 個工作天方能取得,請自行酙酌安排體 檢日期。

(2)體檢方式:體檢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 網(網址:http://rdrc.mnd.gov.tw/)登錄預約後,赴指定醫院實施 體檢(如附錄三)。

(3)考生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錄取 報到後因疾病復發致體格不符簡章所訂基準,一律撤銷錄取資格,考 生及其家屬(未成年之法定代理人)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自費體檢表 1 年內有效(109 年 3 月 4 日以後方為有效),另考生如已 辦理其他國軍志願役班隊體檢,應先行至原體檢醫院辦理體檢班隊 名稱修正為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始可報名。

(5)國防部將提供考生基本資料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 稱健保署)進行精神及癲癇疾病病史勾稽事宜;另由健保署提供考生 健康(精神疾病就醫)紀錄,必要時考生應配合完成醫療評估作業,俾 利依簡章所訂基準進行人員甄選之體格查核程序。

(6)未實施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無法完成報名系統;考生體檢經指定醫 院檢查判定為合格者,但經國防部實施複審或醫療評估作業,鑑定為 不符合「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或不配合體格

(9)

審查作業者,不予錄取或撤銷錄取資格。

(7)各體檢醫院受理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如附錄三、四,請詳閱。

針對本班特定報名條件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0800-000-050 國軍人才招 募中心免付費電話。

(三)考生限制條件及相關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犯內亂、外患罪、不能安全駕駛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賭博罪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2 條第 1 項所列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緩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或受觀察、勒 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3)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或受保安處分之裁判 確定而未宣告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但符合少年事件 處理法第 83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4)公、私立大學或軍事、警察校院在校期間曾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曾 遭開除學籍。

(5)現役軍人、曾任軍官人員。

後備役士官兵離營前最後 2 年考績甲等(未辦考績者免)及無品德方面 記過以上之處分(連帶處分者不在此限),可受理報名。

前述各款於報名階段查覺者,不予受理;於口試前查覺者,撤銷報名資 格;於放榜前查覺者,不納入錄取作業;於錄取報到後至接受任官前軍 事教育前查覺者,撤銷錄取資格或退訓,於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期間查 覺者,依「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第 24 條第 1 款 規定,予以開除學籍;於任官後查覺者,依相關法規處理。

(四)其他注意事項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錄取後應依相關規定繳驗學歷證明,未能檢具相關 證明者,取消本校入學之資格。

錄取生應於軍校報到時與國防部簽立「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志願參 加合約書」(附件二),議定雙方之權利義務。

退訓即喪失本校學籍。

入學後不得轉系。

三、報名方式

(一)考生報名前,須先上網取得「繳款帳號」(共 14 碼)及「通行碼」(共 6 碼),取得網址為 http://reg.aca.ntu.edu.tw/ndba/

低收入戶及中收入戶考生欲申請報名費免繳或減免者,無須索取繳款帳號 及通行碼,須寄紙本申請書並經本校審核資格後,低收入戶免繳,中低收 入戶再繳交報名費。

考生至多可申請報考 3 個學系,報考超過 1 個學系以上者,須填寫志願 序,於 110 年 4 月 25 日(星期日)下午 5 時前皆可修改志願序。1 組繳款

(10)

帳號限報考 1 個學系。

(二)將取得之「繳款帳號」以 ATM 轉帳(含網路 ATM)繳費、跨行匯款或臨櫃 繳款等方式繳交報名費。

報名費:新臺幣 1,500 元整。

繳費及報名時間:自 110 年 3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繳費方式

(1)持金融卡以網路 ATM 或至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 ATM 轉帳繳費(華南 銀行代碼:008)。跨行轉帳手續費另由繳款人帳號自動扣繳。

(2)至全國金融機構櫃檯辦理跨行匯款。(每日下午 3 時 30 分前辦理,

收款行:華南銀行臺大分行,解款行代號:0081544,戶名:國立臺 灣大學 429 專戶)

(3)至全國華南商業銀行櫃檯繳款。(每日下午 3 時 30 分前辦理,繳款 單可至 http://reg.aca.ntu.edu.tw/sdbsn/列印)

(4)低收入戶考生申請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申請減免 60%報名費(繳 交 600 元)。

① 請於 110 年 3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至報名系統登錄,列印 並填妥「低收入戶考生免繳報名費申請書」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 60%報名費申請書」。

② 申請書併同各縣市政府發給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文 件內須含考生姓名及身分證號),於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前,

傳真至 (02)2363-8200 臺灣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柯小姐收。

(三)繳交報名費後,即可以個人之「繳款帳號」及「通行碼」登入報名系統網 站。

報名網址:http://reg.aca.ntu.edu.tw/ndba/

(報名系統每日上午 8 時至上午 9 時備份資料不開放)

使用網路 ATM 或自動提款機 ATM 轉帳繳費者約於 2 小時後可上網登入,

但下午 3 時 30 分後至郵局櫃檯繳款者隔日才會入帳。

上網填寫報名資料時,若電腦無法顯示部分文字者,請於報名前至上述 網站列印「造字申請表」,填寫後傳真至 (02)2363-8200 臺灣大學教 務處註冊組柯小姐收。

(四)登入報名網站後,請於 110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完成上傳 所有報名應繳資料,未於前述期限前完成上傳報名資料者,或繳交資料缺 件、不符要求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繳交資料如下: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10 學年度學 科能力測驗之成績單,須符合本校及招生學系訂定之檢定標準。

學歷證明及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1)高中(職)學歷證明

① 已畢業者:請繳交畢業證書掃描檔。

(11)

② 應屆畢業生:繳交在學證明掃描檔(或學生證正、反面,且須加蓋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註冊章;或學生證影本至註冊組蓋章證明)。

(2)高中(職)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照片:請上傳最近 6 個月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為 1.5 英吋寬×2.0 英 吋高之灰階黑白或高階彩色影像;影像寬×高像素不得少於 450×600 pixels;掃描解析度 300~500 dpi,檔案以 JPEG 格式儲存(副檔名 JPG)。 學系規定繳交資料:請依學系規定(簡章第 12~27 頁)繳交。

本班特定報名條件應備證明

(針對本班特定報名條件應備證明有任何疑問,請洽詢 0800-000-050 國 軍人才招募中心免付費電話。)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檢附放棄外 國國籍官方證明文件(並附正體中文譯本)。

(2)體適能檢測證明(如附錄五):限 1 年內(109 年 3 月 4 日後)教育部

「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總評「中等」以上成績,其文件須加蓋檢測 學校章戳或於檢測站檢測者加蓋檢測站章戳。

(3)智力測驗成績證明:國軍智力測驗線上即測即評檢測成績證明,或曾 參加 102 年起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成績證明影本,或兵(學)籍 資料登錄智力測驗成績證明。

(4)全民國防測驗成績證明:限 1 年內(109 年 3 月 4 日後)之成績。

(5)志願書(如附件一):由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簽章後轉成電子檔(pdf 檔) 上傳。

(6)體檢報告:限 1 年內(109 年 3 月 4 日後)。已完成體檢者,檢附體 檢報告證明。

(7)徵兵體檢表:已完成役男徵兵體檢者,須檢附役男徵兵體檢表。

(五)考生上傳之審查資料於確認前皆可重複上傳,亦即考生若欲修改資料內容 時,可將修改後之檔案重新上傳,惟若審查資料一經點選完成「確認上傳 資料」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更換及補送資料,請考生務必 審慎檢視上傳之資料後再行確認。

(六)考生如因未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資格不符或缺件等因素遭取消報名時,所 繳報名費扣除行政費用 300 元後退還餘款,除因前述原因外,報名完成後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申請退費者,請至本校報名網頁申請退費並將「退費申請表」印出後黏貼 繳費證明正本及存簿影本,於 110 年 3 月 19 日(星期五)前(以中華郵 政郵戳為憑)以掛號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 臺灣大學教務處註 冊組柯小姐收」申請退費,經查核無誤於扣除行政費用後退還餘款,逾期 概不受理。(退費收款帳戶如非郵局、玉山銀行、華南銀行者,跨行交易 手續費另由退費金額自動扣繳)

(七)考生應自行登入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結果,若有疑義,請儘速向本校教務處 註冊組聯繫,必要時請提出書面更正;本班特定報名條件另由國防部審查。

(12)

(八)為鼓勵弱勢學生參加本校招生考試,減輕其經濟負擔,強化弱勢協助機制,

特訂定「國立臺灣大學 110 年度弱勢學生入學考試補助計畫」,補助對象 除具中華民國國籍外,並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其補助項目、期程及所需 文件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www.aca.ntu.edu.tw/recruit/admis_profit110.asp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原住民學生。

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專者。

新住民及其子女。

四、甄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考學系甄試項目如有筆試或口試者,請考生自行依本簡章各學系規 定時間上網查詢應試名單。符合應試資格者,應依規定至本校參加筆試或 口試,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二)考生應試時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健保卡、護照、汽機車駕照)

正本以供查驗。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者,不得應試。

五、錄取規定

(一)各項原始分數滿分為 100 分。

(二)學科能力測驗實得分數計算式:(採計總級分 ÷ 採計滿級分) ×100 (三)未符合參加口試、筆試項目資格者,該項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四)口試、筆試缺考或零分,或未符合應試資格者,不予錄取。

(五)各甄選項目及格標準與錄取條件由學系訂定,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最低標準由學系於放榜前提經招生委員會核定,達最低標準者,依其 甄選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至招生名額額滿為止,如考生成績未達錄取最 低標準及相關錄取條件,得不足額錄取。

(七)本項招生不得因同分而增額錄取,故達錄取最低標準之考生如甄選總成績 相同時,則依同分參酌順序依序比較,以決定錄取優先順序,如比較後各 項成績仍同分者,由學系招生委員會於本校招生委員會召開前決定錄取之 先後順序,併同成績資料一併檢附至本校招生委員會。

(八)學系得視需要,於放榜前提經招生委員會同意,訂定備取名額,所列之備 取生應達相關錄取條件,備取生亦不得因同分而增額遞補錄取,其遞補先 後之順序同正取生。

(九)甄選總成績以 100 分為滿分,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計算=(學科能力測驗實得分數 × 佔分比例)+(筆試成績 × 佔分 比例)+(資料審查成績 × 佔分比例)+(口試成績 × 佔分比例)。

(十)本校招生考試之各甄選項目分數及核錄標準分數均計算至小數點後 2 位

(第 3 位四捨五入)。

六、成績複查

(一)一律以網路申請方式辦理;以其他方式申請複查成績,概不受理。

(13)

(二)本校於 110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於網站開放考生查詢各報考 學系之甄試項目成績,考生應於 4 月 29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前提出複 查申請,逾此期限後一律不再受理,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申請。

申請網址:http://reg.aca.ntu.edu.tw/sdbsn/

(三)申請成績複查之考生,請於上述期限至本校網站填寫「國立臺灣大學 110 學年度國防學士班招生成績複查申請書」,點選複查科目,並於確定送出 資料後,列印一份存查。

(四)本校將於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起於上述網址提供考生查 詢成績複查結果。

(五)各筆試科目以複查試卷內有無漏未評閱、與卷面分數是否相符、總計分數 及登錄是否有誤為限。考生不得要求重閱、調閱或影印試卷,亦不得要求 提供參考答案、試卷中各大題(含子題)之評分及其他有關考試資料。審 查及口試項目則檢查計算及登錄成績是否有誤。

(六)考生申請複查以 1 次為限。

(七)於成績複查作業後,本校依各學系招生名額、考生成績與志願序進行分發。

每位考生至多正取一學系,保留該正取志願序前之全部備取,且取消該正 取志願序後之全部正取及備取資格;但若考生所有志願序皆為備取者,則 備取資格將全數保留。

七、放榜

(一)放榜日期:110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

(二)公布方式:於本招生網站公布,提供考生個別查詢。

(三)甄選結果正式公布後,考生應主動查詢,俾於獲知正取(備取)後如期辦 理網路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補救措施。

八、成績單、錄取通知書寄發 :110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

九、網路報到(正取生線上報到及備取生線上遞補登記)及現場驗證

正取生及備取生(含同時具有正備取資格者)均應於 110 年 5 月 13 日(星 期四)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止之時間內辦 理網路報到,請至以下網址登錄:http://reg.aca.ntu.edu.tw/ndba/。

同時具備多學系正備取生資格者,可同時辦理正備取生報到及遞補登記。

(一)正取生線上報到

正取生應於線上報到系統登錄「報到」或「放棄錄取」。逾期未依規定完 成報到或報考資格不符規定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其缺額由線上登記遞 補之備取生依名次順序遞補,考生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二)備取生線上遞補登記

逾期未依規定完成遞補登記或報考資格不符規定者,均取消其遞補資格;

考生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已辦理線上遞補登記之備取生,於報到隔日中午 12 時起可至本招生報 名系統(網址:http://reg.aca.ntu.edu.tw/ndba/),查詢備取生遞補

(14)

正取生結果。

本招生得遞補至 110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止。本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 話通知遞補生。備取生接獲通知後,應依規定辦理網路報到及驗證事宜。

(三)正、備取生現場驗證(含國防部說明會) 時間:110 年 5 月 22 日(六)上午 10 時

地點:另行公告於本招生網站:http://reg.aca.ntu.edu.tw/ndba/

驗證方式:以現場方式辦理(方式有二,請擇一辦理):

(1)本人親自辦理。

(2)委託他人代辦:附委託書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驗證所需文件:

(1)繳驗學測成績單正本 (2)繳驗學歷證明正本

① 已畢業者:查驗畢業證書正本。(改名者須附戶籍謄本)。

② 應屆畢業生:繳交在學證明正本(含學生證正、反面,且須加蓋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註冊章,或請將學生證影本至註冊組蓋章證明)。

(3)志願書正本(如附件一)。

十、放棄入學資格

已完成報到及驗證程序之正取生及經公告遞補之備取生若因特殊事故欲 放棄入學資格,應至本招生網站:http://reg.aca.ntu.edu.tw/ndba/申 辦放棄入學手續。如未辦理放棄者,不得報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 分發招生與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等入學招生管道,違者取消 本校國防學士班錄取資格。

十一、錄取軍校相關規定 (一)軍官基礎教育之課程

國防學士班學生應完成下列課程(訓練):

新生入伍訓練:配合軍校正期班學生於陸軍軍官學校實施;但曾完成入 伍訓練人員,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錄取軍事學校核准後,得予免訓,

惟仍應於錄取軍事學校接受管制。(110 年 6 月 28 日(星期一)報到、7 月 5 日(星期一)開訓)

大學階段軍事課程:大學修業期間,每週按律定時間至指定之教育中心 實施;一年級上學期,統一至指定教育中心,一年級下學期,依學生戶 籍地及個人意願重新選擇上課地點。

寒假、暑假軍事訓練:錄取學生分別由陸、海、空軍軍官學校於寒、暑 假期間,依軍種特性施予相關軍事訓練。

任官前軍事教育:國防學士班學生大學畢業,並完成新生入伍訓練、大 學階段軍事課程及寒暑訓者,依通知至指定之軍事學校接受任官前軍事 教育。

上述各款實施方式、時間及地點等,由陸、海、空軍司令部於教育計畫 中訂定。

(15)

(二)任官與服役規定

國防學士班學生大學畢業,並完成新生入伍訓練、大學階段軍事課程、

寒暑訓及任官前軍事教育者,初任少尉,自任官之日起服預備軍官現役 5 年;另畢業分發時改選飛行官科(專長)並於畢業後完成飛行訓練者,

溯自任官之日起服常備軍官現役 14 年;未完成飛行訓練者,自任官之 日起服預備軍官現役 5 年,並須按受訓時間 2 倍計算再加計延長服現役 時間。

服役期間任官停年屆滿,考績合格且佔上階官額者,依「陸海空軍軍官 士官任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逐階晉任。

役期屆滿志願續服現役者,得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 服役規則」申請續服現役;未經核定續服現役者,應依規定於役期屆滿 時辦理退伍。

因編裝裁撤或單位精減等原因,致無法分發於原報考軍種(單位)服役,

改分配作業均依國軍相關人事作業程序辦理。

(三)福利、待遇及賠償

國防學士班學生自錄取報到後至接受任官前軍事教育期間不具現役軍 人身分。

國防學士班學生於大學修業期間(不含資格保留期間),發給學雜費(依 完成繳費單據之金額)、書籍文具費及生活費,其金額由國防部定之。

軍官基礎教育期間由陸、海、空軍軍官學校辦理國軍團體意外保險,並 補助保費。

依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4 日函文,有關國防學士班學生,不得同時申領 各部會就學費用之補助或減免(國防學士班學生得補助全額學雜費,建 議以申請國防部補助為原則)。

畢業任官後之福利、待遇相關事項,依國防部訂頒之相關法令辦理(請 參考國防部網站 http://www.mnd.gov.tw 相關網頁)。

國防學士班學生於任官前,如因撤銷錄取資格或退訓,應賠償依「大學 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10 條規定所 領之全部費用,有關分期賠償、免予賠償等各項追償事宜,由陸、海、

空軍軍官學校依照「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

辦理;另服役之處理,依「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 備兵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辦理。

畢業任官後,未服滿甄選(招生)簡章所定役期者,應以任官前及接受分 科(專長)教育、國外受訓及全時進修期間,所受領公費待遇、津貼及訓 練費用合計總金額之二倍金額計算後,依應服滿與未服滿簡章所定役期 之比率賠償。有關免予賠償、分期賠償、賠償比例等事項,依軍事學校 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 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四)學生錄取報到後,應遵守「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軍

(16)

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及陸、海、空軍軍官學校相關規 定。任官後如有違反軍紀等相關情事者,依國軍相關規定辦理。

(五)錄取學生於報到後,經查有「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 12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予退訓。

十二、註冊入學、學雜費及其他規定

(一)本校預計於 110 年 8 月寄發入學通知書,新生應自行於 110 年 6 月 20 日 (星期日)起至本校新生暨轉學生入學服務網查看註冊相關資訊,並提前備 妥註冊入學所須證件及文件。

網址:https://reg.aca.ntu.edu.tw/newstu/。

(二)102 學年度起入學本校學生不得同時在本校擁有 2 個(含)以上學士班學 籍。

(三)本班學生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四)本班學生入學後不得申請轉系,亦不得以加修學系畢業。

(五)入學後因故申請休學、延長修業年限,或為參加實習或出國交換等原因致 無法參加軍官基礎教育之課程,須先徵得國防部同意保留本班資格 1 年,

且保留資格期間無各項補助。

(六)依軍校報到時所簽立之「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生志願參加合約書」(附 件二),本班學生應於 5 年內畢業及完成軍官基礎教育之課程,否則退訓。

本班學生退訓即同時喪失本校學籍,務請留意合約書所載之退訓條件。

(七)本校 110 學年度相關學院系入學新生之學雜費收費標準,依行政會議決議 後 之 正 式 公 告 為 準 , 請 參 閱 本 校 學 雜 分 費 專 區 , 網 址 :

https://info.ntu.edu.tw/schooling/。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育部 84 年 12 月 28 日臺(84)體 064256 號函規定:「應考考生在本年度 內於大學聯招或其他入學考試時,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

應由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二)錄取生如經發現報名資格不符規定者,或個人出具證明所繳之證件或證明

(含所繳學歷、歷年成績資料、得獎證明、專業訓練、營隊培訓、課外活 動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剽竊、內容重大不實 等情事,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並應負法律責任,

且不發給任何有關學業之證明,如係在本校畢業後始發覺者,除勒令撤銷 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三)錄取生持有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學歷,並符合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 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註冊入學時應檢具 經驗證之學歷證件供本校辦理查驗及查證,並於註冊時繳交正本。

(四)錄取生持大陸學歷,並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註冊入學 時應檢具經大陸公證處公證,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及各直轄市、

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之正式學歷證明文件供本校辦理查驗及查 證,並於註冊時繳交正本。

(17)

(五)錄取生其國外或香港澳門或大陸等學歷經查驗、查證後,若不符規定者,

未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且不核發任何學歷證件。

(六)本項招生考試,錄取生若已同時錄取本校學士班其他入學管道者,僅能擇 一辦理入學。本校會進行查核,將要求考生擇一辦理報到。

(七)考生對本項招生考試認有損及其權益時,得於放榜日起 30 日內以書面向 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招生委員會應於受理後 1 個月內正式函復,必要時 應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處理。考生對於招生委員會處理申訴之結果若有 不服,得依法再提行政爭訟。

(八)考生於本次招生各階段辦理過程中如遇違反性別平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請 於事實發生後 2 週內檢具相關事實及內容,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九)錄取生如在入學之前有重大行為偏差,經本校查證屬實並經招生委員會決 議,本校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十)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或經招生委員會之決議辦理。

(18)

貳、招生學系 學系

名稱 歷史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103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英文【前標】、數學【均標】、社會【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30%)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20%)

1.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2.自傳(學生自述)

3.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4.師長推薦信一封(請見甄試說明第 2 點)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著作、參與研究計畫、語言檢定證明等。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50%)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

注意事項: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及口試相關資訊 110 年 3 月 26 日 (星期五)於本系網頁公告,考生請自行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 2.審查資料 3.學測成績 4.學測社會級分

甄試說明

1.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擇優選取 3 名(如有同 分時,依(1)學測國英數社總級分(2)學測英文級分(3)學測國文級分 (4)學測社會級分比序)參加第二階段口試。

2.推薦信請由師長彌封簽名後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本系(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辦公室 信封請註明:國防學士班申請(學生姓名)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4704

網址:http://www.history.ntu.edu.tw/

(19)

學系

名稱 物理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202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英文【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0%)

*1.00 *1.00 *3.00 *6.00

審查 資料 (4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限 1000 字以內。

4.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獲獎紀錄、專利發明、科展、論文及著作、

參與研究計畫、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師長推薦函(請由師長親自彌 封簽名後於報名截止日前直接郵寄本系,以郵戳為憑)。

說明:自傳及推薦函填寫事項,請務必至本系網站查閱。

※資料繳交方式:除推薦函外,其餘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網路 上傳電子檔,逾時不予受理。

筆試 (60%)

日期:110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

時間:8:00-10:00 物理筆試,10:20-12:20 數學筆試

地點:校總區凝態科學研究中心與物理學館 111、112 教室。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物理筆試 2.數學筆試 3.審查資料

甄試說明

1.物理筆試佔 35%,數學筆試佔 25%。

2.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上述學測成績之各科採計方式計 算及審查成績達 60 分後,成績在前 3 名者參加第二階段筆試。符合參加 筆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 自行上網查詢。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5122

網址:http://www.phys.ntu.edu.tw

(20)

學系

名稱 化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203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英文【前標】、數學【前標】、自然【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30%)

*1.00 *1.00 *1.50 *1.50

審查 資料 (0%)

1.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2.個人資料表(請至本系網頁下載)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檔 案,逾時不予受理。

筆試 (40%)

科目:化學科

時間:110 年 4 月 24 日(星期六) 地點:化學系館

口試

(30%) 日期:110 年 4 月 24 日(星期六)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成績 2.化學科筆試 3.學測成績

甄試說明

1.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綜合考量後 擇優選取至多 10 名參加第二階段甄試。

2.符合參加口筆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公告於本學系網 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3.第二階段報到:4 月 24 日(星期六)13:00-13:50,至化學系館 1 樓系辦 報到並領取名牌。

4.筆試、口試:時間及試場位置於考試當日張貼於本系館大門口,筆試、

口試結束前不可離場。

5.口試成績說明:綜合考量所繳交之審查資料與面談表現。

6.筆試、口試期間不得隨身攜帶手機及穿戴式電子裝置產品。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憲兵。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1143

網址:https://www.ch.ntu.edu.tw/

(21)

學系

名稱 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208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英文【前標】、數學【前標】、社會【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5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25%)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英語能力檢定 證明、社會服務證明學習心得。

※讀書計畫中之申請動機請以「我選讀地理系的動機與期望」為 題,撰寫 500 字文章一篇。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25%)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

注意事項:口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公告 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成績 2.學測數學級分 3.學測英文級分

甄試說明

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成績擇優選 取至多 4 名參加第二階段口試。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5821

網址:http://www.geog.ntu.edu.tw/

(22)

學系

名稱 大氣科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209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均標】、英文【均標】、數學【均標】、自然【均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50%)

*1.00 *1.00 *1.50 *1.50

審查 資料

(25%)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筆試

(25%)

筆試日期: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注意事項:筆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公告 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筆試成績 2.學測自然級分 3.學測數學級分 4.審查資料

甄試說明

1.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成績擇優選 取至多 4 名參加第二階段筆試。符合參加筆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2.筆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3923

網址:http://www.as.ntu.edu.tw/

(23)

學系

名稱 經濟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303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須符合以下標準:

數學【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40%)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3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成果作品、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數理能力檢 定證明等。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30%)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注意事項:口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5日(星期四)公告於 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成績 2.審查資料 3.學測成績

甄試說明

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成績擇優選 取至多 4 名參加第二階段口試。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8446

網址:http://www.econ.ntu.edu.tw/

(24)

學系

名稱 土木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2 名 學系

代碼 501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均標】、英文【均標】、數學【均標】、自然【均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40%)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60%)

1.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2.自傳(學生自述)

3.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係指優良事蹟或競賽成果、特殊成績表 現(如資優班證明、外語能力測驗成績或檢定證明)等,其中與土 木工程相關者尤佳。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審查資料 2.學測成績 3.學測數學級分 4.學測自然級分

甄試說明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1 名、海軍 1 名,並須於報名時填寫軍種 志願序。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4286 陳小姐 網址:http://www.ce.ntu.edu.tw/

(25)

學系

名稱 機械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502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均標】、英文【均標】、數學【前標】、自然【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40%)

*1.00 *1.00 *2.00 *2.00

審查 資料 (6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優良事蹟或競賽成果、特殊成績表現 (如資優班證明、外語能力測驗成績或檢定證明)等,其中與機械 工程相關者尤佳。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審查資料 2.學測自然級分 3.學測數學級分

甄試說明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資通電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2733

網址:http://www.me.ntu.edu.tw/main.php

(26)

學系

名稱 化學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504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英文【前標】、數學【頂標】、自然【頂標】

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級分總和須達 54 級分以上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50%)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50%)

1.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2.自傳(學生自述)

3.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係指優良事蹟或競賽成果、特殊成績表現 (如資優班證明、外語能力測驗成績或檢定證明)等,其中與化學 工程學系相關者尤佳。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審查資料 2.學測成績 3.學測數學級分 4.學測自然級分

甄試說明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3001~4 曾小姐 網址:http://www.che.ntu.edu.tw/

(27)

學系

名稱 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505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英文【前標】、數學【頂標】、自然【頂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20%)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8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特殊表現證明。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審查資料 2.學測成績

甄試說明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海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5793

網址:https://www.esoe.ntu.edu.tw

(28)

學系

名稱 農業化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603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英文【前標】、數學【前標】、自然【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40%)

*1.00 *1.00 *1.50

審查 資料 (3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成果作品、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社團參與資料 及獲獎紀錄等。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30%)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注意事項:口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公告於 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成績 2.審查資料 3.學測自然級分 4.學測英文級分

甄試說明

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成績擇優選取 至多 4 名參加第二階段口試。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 (星期三)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空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4822 陳秀婷小姐 網址:http://www.ac.ntu.edu.tw/

(29)

學系

名稱 動物科學技術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606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均標】、英文【均標】、數學【均標】、自然【均標】

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級分總和須達 52 級分以上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20%)

*1.00 *1.00 *1.00 *1.50

審查 資料 (3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可包含成果作品、競賽成果、社團參與、學 生幹部、英語能力證明等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及必要之證明 文件。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筆試 (50%)

筆試日期: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上午 10:00-12:00

注意事項:筆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3:00 後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筆試成績 2.學測自然級分 3.學測數學級分 4.學測英文級分

甄試說明

備 註

1.本學系暑期需參與實習課程而無法參與暑假軍事訓練,須申請保留大 學儲備軍官訓練團資格 1 年。

2.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空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4138

網址:http://www.ansc.ntu.edu.tw/

(30)

學系

名稱 農業經濟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607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均標】、英文【均標】、數學【均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40%)

*1.25 *1.25 *1.50

審查 資料 (2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個人資料表:請至本系網站下載格式。

4.小論文:我為甚麼要讀農業經濟學系 5.學習心得

6.自傳(學生自述)

7.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英語以外的語文檢定證明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40%)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

注意事項:口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公告於 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並不接受口試時間協調變更,

敬請見諒。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學測成績 2.口試

3.學測數學級分

甄試說明

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及審查資料成績擇優選 取至多 4 名參加第二階段口試。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公告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空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2676

網址:http://www.agec.ntu.edu.tw/

(31)

學系

名稱 昆蟲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612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自然【頂標】、數學【頂標】或英文【頂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30%)

*1.00 *1.00 *1.00 *1.25

審查 資料 (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成果作品、資訊學習證明、英語能力檢定 證明、數理能力檢定證明等。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 子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70%)

口試日期:110 年 4 月 17 日(星期六)

注意事項:口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公告 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口試成績 2.學測成績 3.學測自然級分 4.學測英文級分

甄試說明

1.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擇優選取至多 3 名 參加第二階段口試,第一階段同分參酌順序為:(1)學測自然級分、

(2)學測英文級分。

2.符合參加口試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公告於本學系網 站,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通知。

3.口試必須出席,未出席者視同缺考,不予錄取。

4.口試時間不受理更改。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海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2732-5017

網址:http://www.entomol.ntu.edu.tw

(32)

學系名稱 生命科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B01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前標】、數學【前標】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20%)

*1.00 *1.00 *1.00 *1.00

審查 資料 (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個人資料表:請至本系網站下載格式。

4.學習心得

5.自傳(學生自述)

6.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學習心得、自傳(學生自述)撰寫方式請參考本系網站說明。

※歷年成績單(含名次)、個人資料表、學習心得、自傳(學生自述) 為必備資料。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筆試 (40%)

科目:生物學

時間:110 年 4 月 17 日(六) 10:00 ~ 12:00。

口試

(40%) 時間:110 年 4 月 17 日(六),依公告時間辦理。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筆試

2.學測自然級分 3.學測英文級分 4.學測成績

甄試說明

1.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擇優選取前 4 名參加第 二階段筆試與口試(如遇同分增額進入第二階段)。符合參加筆試與口試 名單,將於 110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公告於本學系網站,考生請自行 上網查詢,不另通知。

2.口試成績包含書面審查資料評比,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備 註 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2495

網址:http://www.lifescience.ntu.edu.tw

(33)

學系

名稱 生化科技學系 招生名額 1 名 學系

代碼 B020 學測

檢定標準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符合以下標準者:

國文【均標】、英文【均標】、數學【均標】、自然【均標】

國文、英文、數學、自然級分總和須達 52 級分以上

甄試項目 (甄選總成績

佔分比例)

學測 成績 (50%)

*1.00 *1.00 *1.00 *1.50

審查 資料 (50%)

1.學歷證明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 3.自傳(學生自述)

4.讀書計畫(含申請動機)

5.成果作品(含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

6.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如社團參與、學生幹部及英語(如大考中 心高中英聽測驗成績單等)或數理能力檢定證明等。

※資料繳交方式:以網路上傳電子檔案,於報名截止日前上傳電子 檔案,逾時不予受理。

口試 (0%)

口試時間:110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18:00 起或 110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18:00 起,依本學系網頁公告時間為準。

注意事項:口試相關資訊,將於 110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二)公告 於本學系網頁,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甄選總成績 同分參酌順序

1.學測成績 2.審查資料 3.學測自然級分 4.學測數學級分

甄試說明

1.本學系甄試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依學測成績擇優選取至多 5 名參 加第二階段口試,口試地點及應試日期請於 110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二) 見本學系網頁公告,考生請自行上網查詢。

2.口試必須出席,未出席者視同缺考,不予錄取。

3.口試時間不受理更改。

備 註 1.本系部分實驗課教學結果之判讀需要具備色彩觀察及辨識能力。

2.本學系畢業後分發軍種:陸軍。

聯絡資訊 電話:(02)3366-2280

網址:http://www.bst.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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