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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參與現場書寫/創作學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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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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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參與現場書寫/創作學生注意事項

壹、目的: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落實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現場書寫/創作參賽者、陪同人 員及工作人員之防疫工作,避免疫情傳播,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 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訂定之「COVID-19 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教育部通報提醒各級學校辦理集會活動防疫措施」

等相關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貳、基本防護規定:

(一)人員管制機制:

1.參加現場書寫/創作人員(以下簡稱參賽者)、陪同人員如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等情形者,禁止參加本比賽 現場活動。

2.參賽者如比賽當日仍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居家隔 離、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於活動前檢附證明文件經檢核無誤後,免參 加本年度現場書寫/創作,且不影響本年度比賽資格。

3.參賽者、陪同人員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者,應主動向承辦單 位報告,並儘速就醫診療,避免參加本比賽現場書寫/創作活動。

4.為確保防疫管制完備及報到動線順暢,參賽者及陪同人員請先行下載填列實聯制及健康聲明切 結書(詳附件1),並於現場繳交。

5.所有人員進場前皆需進行體溫量測並於手部噴灑酒精或乾洗手液消毒,並全程配戴口罩;參賽 者倘於現場書寫/創作活動當日有發燒情形(額溫≧37.5°C),原則上以10分鐘內完成2次複檢,

如複檢仍發燒者安排至獨立休息場所及備用試場應試;無法配合者,應簽結放棄應試聲明書(附 件2)並儘速離場,且不得提出補考申請。

6.除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外,每位參賽者至多得有1位家長陪同進場,並不得進入比賽 會場區域,僅能於等候區等候。

7.參賽者及陪同人員應配合配戴識別證,並請務必遵守現場防疫措施及場地相關規則。

(二)場地管制機制:

1.參賽者及陪同人員應依報到區及場地規劃動線之安排,參賽者及陪同人員分別依動線規劃前往 試場區或休息區,陪同人員不得進入試場區域;非參賽者及陪同人員應避免於試場入口逗留,

減少人潮聚集。

(2)

1

2.參賽者進入比賽會場後,應按照規劃座位就坐,如無特殊原因不得任意進出。

3.除必要之補充水份外,現場禁止飲食。

4.場地以開放冷氣、開啟角落之之對外窗(門)約5至10公分為原則,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冷氣開 放係屬服務措施,若活動進行當中臨時發生跳電、冷氣故障,將開啟門窗或風扇,繼續進行,

參賽者不得要求更換試場或延長考試時間等。

5.現場主辦單位提供之共同器具設備(如吹風機),每位使用者使用後,應先由工作人員進行消毒 後,方得由下一位使用者使用。

6.現場提供清潔消毒紙巾,請參賽者於預備期間自行將攜帶之用具進行消毒。

7.書寫/創作完成或結束時,作品留置於個人座位,參賽者離開後由工作人員統一收卷。

8.參賽者及陪同人員應於活動結束後聽從現場人員指引儘速離開,不得逗留。

參、肆、因 COVID-19 疫情嚴峻,本活動實際狀況仍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 施辦理,並隨時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相關規定將於本比賽專屬網頁公告之。

(3)

2

健康聲明切結書

為辦理 110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相關活動,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並配合疫 情警戒需要,聲明本人無下列情事,倘有不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 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個案。

2. 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居家隔離」、「居 家檢疫」、 「加強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者。

3. 本人或本人之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活動當日前 14 天內曾有發燒、咳嗽、呼吸道 症狀、嗅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 covid-19 症狀。

4.

本人或本人之家庭成員(或密切接觸者),於活動當日前 14 天內曾接觸 covid-19 之疑 似感染或確診個案者。

□縣市代表 □評審 □參賽或得獎學生/親友 □工作人員 □其他

簽 名:

連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請填列

附件 1

(4)

3

聲明書

學生 參加「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現場書寫/創作活動,

活動當日於現場量測有發燒情形(額溫≧37.5°C),並經2次複檢仍發燒有發燒狀況,因個 人因素故無法配合於主辦單位準備之備用試場應試,自願放棄本次現場書寫/創作,並已 知悉後續無補考等機制,後續均依比賽及主辦單位相關定辦理。

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簽名:

連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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