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健康促進與休閒管理碩士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周財勝 博士
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滿意度之研究 -以花東區法院為例-
研究生:吳雅傳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
英文摘要
謝 誌
求學好像種樹,春天開花,秋天結果。經過辛苦的努力,現在有了小小的果 實,現在要藉由這小小的篇幅,來表達我真誠的謝意。
首先誠摯的感謝指導教授周財勝老師,謝謝您的督促與鼓勵,讓我的論文得 以順利完成,當我寫作遇到瓶頸時,周老師好比大海中的燈塔,能指引我正確的 寫作方向。
其次,感謝口試委員盧正崇老師與洪煌佳老師的指正與教導,也謝謝您們在 百忙之餘,願意撥冗審閱我的論文,且細心的指出研究的盲點,使我的論文架構 與內涵能更為充實完整。感謝嚴詠智先生提供問卷與問卷蒐集經驗傳承,也感謝 耐心回答問卷的同事及長官,讓我的論文更有學術價值。
再者,感謝指導過我的馬素華老師、林大豐老師、劉美珠老師、王明泉老師、
黃秀蓮老師及陳瓊華老師的諄諄教誨。感謝一群一起鼓勵打氣的研究夥伴,忠志、
克敏、琳岑、添登、志才、慶鴻,謝謝你們!還要感謝絢媛學姐、采蓉、碧娟、
芳瑜、基庭、英嬌、鳳琴、素雲、淑惠以及千木在求學期間及研究過程中給我的 協助,有你們真好!!大家有空要記得常連絡歐。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家人,要感謝我最愛的老公益銘的支持與體諒,犧牲空 閒的時間,讓我在進修過程中毫無後顧之憂,以及我兩位可愛的寶貝尹穎和紆穎,
因為你們讓我有前進的動力。
在這趟豐富之旅的路上,要感謝的人太多,謹以此論文獻給所有關心我、愛 護我的親友,謝謝你們,祝福你們!
吳雅傳 謹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
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花東區法院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現況及休閒滿意度情形,
以「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現況及休閒滿意度研究問卷」為研究工具,瞭解花東 區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現況及探討休閒滿意度是否因不同背景變項而有所差 異。
本研究是以花東區法院司法人員為調查研究對象,共計發出問卷382份,經回 收有效問卷332份,有效問卷佔86%,透過問卷調查及統計,以描述性統計、t考 驗、卡方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本研究經統計分析後,結論如下:
一、司法人員從事規律休閒運動者,男性39.1%,女性22.9%,比例偏低。
二、司法人員最常從事的休閒運動項目依序是散步、羽球、桌球、騎腳踏車 及慢跑。
三、不同性別、職務的司法人員在規律休閒運動參與上有顯著差異,男性顯 著高於女性,擔任主管職的同仁顯著高於非主管職的同仁。
四、司法人員在休閒滿意度偏向正面、積極的滿意程度,其中以「放鬆」構 面得分最高(M=4.39),「教育」構面最低(M=3.61)。
五、不同性別、職務的司法人員在休閒滿意度上有顯著差異,在「心理」、
「生理」構面的得分比較,男性高於女性;其他則反。不同職務的受試 者在「美感」構面達到顯著差異。
基於上述研究發現,就本研究之結論提出對司法人員、司法機關、及未來研 究之建議,期望對司法人員之休閒運動參與有所助益。
關鍵詞: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休閒滿意度
Abstract
The study aimed at investigating the participation and satisfaction in leisure activities of judicature staffs in Hualien and Taitung county. And the researching implement “Questionnaire of the participation and satisfaction in leisure activities of judicature staffs" was designed to find out whether the differences of participation and satisfaction in leisure activities of judicature staffs in different background.
The study investigated on the officers in judicature staffs in Hualien and Taitung county. All together 382 questionnaires were issued and 332, or 86% were valid.
Through the investigation and statistics of questionnaires, the data were analyzed with descriptive statistics, T-test, Chi-square test and one-way ANOVA analysis.
The study results are as follows:
(1) The male judicature staffs who participated in regular leisure activities occupied 39.1% and female staffs occupied 22.69%. And the participation proportion is low.
(2) The major leisure activities which the judicature staffs participated in were playing badminton, walking, playing table tennis, hiking and jogging.
(3) There are obvious differences in different sex and position in regular leisure activities.
(4) The satisfaction of leisure activities of judicature staffs trend to positive degree.
The aspect of relaxation scored the highest (M=4.39), and the aspect of education scored the lowest (M=3.61).
(5) The satisfaction of leisure activities of judicature staffs has obvious differences in different sex and position.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several suggestions for judicature staffs, Judicial Institutions and further studies were made. Hope the study will benefit the participation of leisure activities of judicature staffs.
Key words: judicature staffs, participation of leisure activities, satisfaction of leisure activities
英文摘要
目 次
中文摘要 ... I 英文摘要 ... II 目 次 ... III 表 次 ... V 圖 次 ... VII
第壹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4
第三節 研究問題 ... 4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5
第五節 名詞解釋 ... 6
第貳章 文獻探討 ... 8
第一節 休閒運動參與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 8
第二節 休閒滿意度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 14
第參章 研究方法 ... 26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26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抽樣方法 ... 29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29
第四節 實施程序 ... 37
第五節 資料處理 ... 38
第肆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 39
第一節 個人基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 ... 39
第二節 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之現況 ... 43
第三節 不同背景因素之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情形之比較 ... 52
第四節 休閒滿意度現況 ... 60
第五節 不同背景因素之司法人員休閒滿意度之差異情形 ... 63
第六節 本研究假設驗證情形 ... 70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 71
第一節 結論 ...71
第二節 建議 ... 73
參考文獻 ... 75
一、中文部份 ... 75
二、英文部份 ... 79
附錄 ... 81
附錄一 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滿意度(預試)問卷 ... 81
附錄二 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滿意度研究問卷 ... 85
附錄三 研究問卷使用同意函 ... 89
表 次
表 2-1-1 休閒運動參與之相關研究一覽表 ... 9
表 2-2-1 休閒滿意度的定義 ... 15
表 3-3-1 休閒滿意度量表之項目分析摘要表 ... 32
表 3-3-2 休閒滿意度量表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 35
表 3-3-3 休閒滿意度量表之信度分析摘要表 ... 36
表 4-1-1 受試者性別分布情形 ... 39
表 4-1-2 受試者年齡分布情形 ... 40
表 4-1-3 受試者職務分布情形 ... 40
表 4-1-4 受試者服務地區分布情形 ... 41
表 4-1-5 受試者服務年資分布情形 ... 41
表 4-1-6 受試者婚姻暨家庭狀況分布情形 ... 42
表 4-2-1 受試者從事休閒運動習慣次數分布情形 ... 43
表 4-2-2 受試者每週參與休閒運動次數 ... 43
表 4-2-3 受試者參與休閒運動之星期別分布情形 ... 44
表 4-2-4 受試者每次參與休閒運動時間分布情形 ... 44
表 4-2-5 受試者從事休閒運動的場所分布情形 ... 45
表 4-2-6 受試者參與休閒運動動機分布情形 ... 46
表 4-2-7 影響或阻礙受試者參與休閒運動的原因結果分布情形 ... 47
表 4-2-8 參與休閒運動時的同伴結果分布情形 ... 47
表 4-2-9 受試者得知休閒運動資訊管道分布情形 ... 48
表 4-2-10 受試者最常參與的休閒運動項目分布情形 ... 48
表 4-2-11 從事休閒運動之運動傷害統計表 ... 49
表 4-2-12 受試者從事休閒運動最先考慮的因素... 50
表 4-3-1 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行為卡方考驗摘要表 ... 53
表 4-3-2 司法人員參與休閒運動所利用星期別考驗摘要表 ... 54
表 4-3-3 司法人員參與休閒運動之運動傷害經驗考驗摘要表 ... 57
表 4-4-1 休閒滿意度描述性統計分析表 ... 60
表 4-4-2 受試者休閒滿意量表各因素構面反應分數分析表 ... 62
表 4-5-1 不同性別之司法人員在休閒滿意度各因素摘要表 ... 63
表 4-5-2 不同年齡之司法人員在休閒滿意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64
表 4-5-3 不同職務之司法人員在休閒滿意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 65
表 4-5-4 不同服務地區之司法人員在休閒滿意度分析摘要表 ... 66
表 4-5-5 不同服務年資之司法人員在休閒滿意度摘要表 ... 67
表 4-5-6 不同婚姻暨家庭狀況之司法人員在休閒滿意度分析 ... 68
表 4-6-1 本研究假設驗證情形 ... 70
圖 次
圖 2-2-1 休閒滿意概念與研究的分類圖 ... 16
圖 2-2-2 休閒滿意回饋模式 ... 17
圖 2-2-3 休閒滿意模式 ... 18
圖 2-2-4 休閒滿意回饋修正模式 ... 19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 27
圖 3-4-1 本研究實施程序流程圖 ... 37
第壹章 緒論
本章主要以「第一節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來說明「第二節研究目 的」,進而產生「第三節研究問題」並進一步說明研究的重要性,來凸 顯此研究的價值;最後則以第四節及第五節來瞭解研究範圍、研究限制 與名詞解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法院是國家在人民權利遭到不法侵害時,提供必要的協助,依法律 規定保障權利的機關。常常可聽到的就是民眾對司法人員的投訴或抱 怨,電視媒體上常看到民眾以「司法不公」表達不滿,或是以對法律不 熟悉或聽不懂法律術語的理由投訴司法人員對人冷漠、無情或怠於處理 案件等,由此可知站在第一線的司法人員所遭受的壓力甚為沉重。
政府機關對司法人員一向只重視專業背景,而過去有關司法人員研 究的議題,多著墨於司法革新、司法體制變革、法律見解、社會責任等 方面,忽視了司法工作特殊的性質對個人心理壓力與身體反應所導致的 影響。司法人員因工作環境的特殊性,與一般的公務人員大不相同,具 有高度的專業性、強制性與一定的危險等特性。除此之外,社會大眾對 司法人員有較高的要求、關切與期待性,造成司法人員時常處於深度的 工作壓力,此負面衝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不容小覷。
如何排解沉重的壓力與負擔,是目前熱門的研究議題。週休二日的 開辦由公務機關率先實施,主要是鼓勵公務員在公務繁忙之餘能紓解身 心和放鬆心情,提振其士氣,俾能率先以身作則善加規劃休閒生活、提
升生活品質,對工商企業亦具帶動示範作用(王一中,2000)。
休閒的種類繁多,參與運動是促進健康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眾多 休閒活動中一種優質的選擇(行政院體育委員會,2005)。休閒運動的 優點極多,除了有助於鬆弛身體、降低血壓,也可使身心舒緩,進而達 到緩和壓力的功效,若能持續地參與休閒運動,身體會釋放一種化學物 質,稱為腦內啡,能麻痺痛苦且產生一種安樂的感覺,對身心健康有益。
法院內的司法人員屬於基層之公務員,職務上需要直接面對當事人 的情緒,加上升遷機會並不多,對於無法安於現狀之公務員難免引起身 心上的壓力;且司法人員在執行法令、依法行政時,因須直接承受當事 人的情緒發洩,容易陷入依法行政與維護民眾利益的兩難之中,所承受 的壓力不比民間企業員工來得低。因此,若長期處於壓力環境中不僅影 響身心健康,嚴重者甚至會導致憂鬱症、自殘等偏差行為(楊芯瑀,
2004)。若司法人員能經由參與休閒運動來調節及減緩工作壓力,不僅 平衡身心的發展,對其工作效能、生活品質等皆有助益。故了解目前司 法人員的休閒運動參與現況及休閒滿意度的情形,及不同背景變項之司 法人員,在這些項目中是否有顯著的差異,此為筆者的研究動機之一。
依據考試院委託民間研究機構調查週休二日後公務人員工作與生 活整體影響情況顯示,有63.1%的公務員認為「週休二日制」有助於工 作效率的提升,且多數公務員會利用週末的時間,從事一項以上的休閒 活動;此外,有超過75%的應答者期望休閒服務產業能在週末假期舉辦 休閒活動,供政府機關之公務員參與(銓敘部法規司,2002)。司法人 員之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滿意度兩者之間,是否有其關聯存在,此為研 究動機之二。
由此觀之,公務員對於休閒生活的觀念已愈來愈重視。自全面實施
週休二日後,相關休閒研究也隨之增多,國內有關公務員休閒運動參與 情形之研究,大都著重在教師或政府人員之休閒行為,對司法人員之休 閒行為並未加以探討,筆者本身在法院服務,發現法院雖有成立運動社 團,但並未強力宣導,同仁參加意願不是很高,都是有興趣或是同事邀 約才會加入社團,而加入後是否會去又因人而異,故司法人員是否能透 過參與休閒運動來提高休閒滿意度,此為研究動機之三。
法院是直接服務地方民眾的基層政府機關,司法人員若能透過參與 休閒運動,滿足生理、心理、身體之需求、減緩工作壓力及提高工作效 率、減少民眾抱怨外,更期望能藉由休閒運動參與,帶動地方經濟消費 及產業發展,增加地方的就業與發展機會。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針對台灣花東區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情形及休閒滿意度 現況研究兩者的關聯性,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瞭解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現況。
二、瞭解司法人員休閒滿意度現況。
三、比較不同背景變項之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之差異情形。
四、比較不同背景變項之司法人員休閒滿意度之差異情形。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的研究目的,本研究問題如下:
一、司法人員的休閒運動參與之現況為何?
二、司法人員休閒滿意程度為何?
三、不同背景變項之司法人員的休閒運動參與現況,是否有差異存 在?
四、不同背景變項之司法人員之休閒滿意度,是否有差異存在?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一) 就研究區域而言
本研究將以臺灣花東區司法人員為研究範圍,分別為臺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合計3所。
(二) 就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將以臺灣花東區司法人員為取樣範圍,對象為就 職於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花蓮地方法院、臺東地方法院 的司法人員。
(三) 就研究變項而言
本研究探討之變項,包含:休閒運動參與、休閒滿意度 等二個部分。
二、 研究限制
(一)本研究法採問卷調查法,填答的問卷屬於自陳量表,研究者無 法一一給予控制,僅能假設受試者皆能據實回答。
(二)本研究受試者均為花東區法院的司法人員,研究結果如類推到
其他地區的司法人員或其以外的族群時其結果可能不盡相同。
第五節 名詞解釋
茲將本研究中所涉及的重要名詞,依概念性定義界定如下:
一、司法人員
本研究之司法人員係指九十八年度實際任職於臺灣花東區 之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
院之司法人員。
二、休閒運動
休閒運動指在休閒時間內,以動態性身體活動為方式,選擇 具有健身性、遊戲性、娛樂性、消遣性、放鬆性,以達身心健康,
紓解壓力為目的之運動(中華民國體育學會,2000)。故將本研 究之休閒運動定義為:「個人利用閒暇時間,依興趣或其他生活 需要,自由選擇參與從事以身體動作之練習或操作為主要型態的 活動。」意即在閒暇時間內,透過自由的意願而參與的體能性、
樂趣性的身體活動,其項目包括:球類、戶外遊憩、挑戰冒險、
舞蹈律動、健身運動、水域遊憩、親子運動及空中運動等。
三、休閒運動參與
本研究係指休閒運動參與者在閒暇時間內,依據個人興趣或 其他生活需要,自由選擇參與各項休閒運動。本研究之休閒運動 參與,係指研究者自編「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調查表」上的填 答狀況,代表受試者在最近一個月的休閒運動情形。
四、休閒滿意度
依據Beard與Ragheb(1980)對休閒滿意度所下的定義:「休閒 滿意是個體在參與或選擇休閒活動時所形成、引發、獲得的一種
正向看法或感受,亦即個體知覺目前的休閒經驗及情境感到滿意 或滿足的程度。這種正向的滿足感來自個體自身所察覺到的,或 未察覺到的需求滿足。」本研究將休閒滿意度定義為:休閒滿意 度是個體在參與或選擇休閒運動時所形成、引發、獲得的一種正 向看法或感受,亦即個體知覺目前的休閒經驗及情境感到滿意或 滿足的程度。這種正向的滿足感來自個體自身所察覺到的,或未 察覺到的需求滿足。本研究休閒滿意度之測量,是以嚴詠智
(2006)之「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滿意度研究問卷」為依據,司 法人員在此表上的得分越高,表示其休閒滿意度越高;反之,得 分越低,則表示其休閒滿意度越低。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是專家學者在休閒運動參與與休閒滿意度方面的相關成 果,研究者蒐集國內外與本研究主題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進行分析與探 討,形成本研究的理論基礎,進而了解司法人員的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 滿意度,期能使司法人員本身、司法院以及政府部門重視研究成果,作 為改善司法人員休閒生活的有效指標。
全章共分為二節,第一節探討休閒運動參與之理論及相關研究;第 二節探討休閒滿意度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第一節 休閒運動參與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休閒運動參與係指個體參與某種休閒運動的過程、頻率、心理體驗 感受或個體所參與之休閒運動類型。盧俊宏(1998)提出有規律地從事 運動,能帶給人們身心上的好處高達106種以上。休閒運動是普及運動 風氣、擴充運動人口及提昇運動技術水準的最佳手段。政府要推展全民 運動理念,倡導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帶動全民參與健康活力的運動風 氣,「休閒運動參與的普及化」才是首要的任務。
學者們對休閒運動參與的看法並不相同。Long與Haney(1986)以休
閒運動參與的頻率、休閒運動時間以及休閒運動參與強度等三個向度來
代表休閒運動參與;高俊雄(1999)認為休閒活動參與可用時間運用法
與休閒運動參與的頻次,將一個人在某一個時段與某一活動的頻率,以
數字或描述差異等方式來代表;馮意雄(2006)將休閒運動參與的面向
分為休閒運動的習慣、休閒運動完疲累的程度、休閒運動參與的時間、
休閒運動是否繳費、休閒運動伴侶、休閒運動地點、休閒運動種類、休 閒運動方式。
本研究認為休閒運動參與係指處理完一切事務之後,個人可用所剩 餘的時間來從事其所好動態性休閒活動的狀況。休閒運動參與可用項 目、頻率、時間、強度來代表個體參與休閒運動的狀況。以下列舉近幾 年有關休閒運動參與之研究文獻。
表 2-1-1 休閒運動參與之相關研究一覽表
研究者 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高俊雄 1996 臺灣地區居民 經常性參加運動休閒人口比例 18%。
潘美玉 1996 公司上班白領 階級男性
僅 26.4%有規律運動習慣。
無規律運動習慣者 34%每次運動不到 20 分 鐘,45%每週運動不到一次。
牛玉珍 1997 大學教師 大學教師有規律的運動僅有 30.8%。
吳慧玲 1997 醫院護理人員 醫院護理人員有規律運動習慣者僅 14%。
同時一個月運動頻率不到者達 27.6%。
許哲彰 1999 國小教師 有運動習慣的國小教師是 31.5%。
朱嘉華 1999 國小教師 有運動習慣的國小教師是 21.6%。
主計處 2000 臺灣區 15 歲 以上國人
男子 78%、女子 75%是屬於缺乏適當運動 者。
江書良 2002 台北縣國中生 最想參與的休閒運動、最急迫充實的場地 設施需求、最期待的休閒參與機會前九項 目,除舞蹈與單車外,其於八項為,保齡 球、野外、水上、技擊、網球、溜冰、羽 球、撞球。
陳惠美 2003 南投縣民眾 每週參與 2 次以下者為最多,未違規律性 之運動頻率。
續表 2-1-1 休閒運動參與之相關研究一覽表 研究者 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張文騰 2003 國立雲林科技
大學教職員工
教職員工有規律參與休閒運動習慣者之比 率偏低。
吳承典 2003 雲林縣國小教 師
國小教師每週從事休閒運動 3 次以上者佔 32.4%。
國小教師在休閒運動設施、指導及規劃需 求的程度偏高。
張佩娟 2003 雲林醫院員工 雲林醫院員工有二分之一(58.5%)每週運動 一次以上,但其有規律參與休閒運動頻率 仍屬偏低(27.8%)
尤逸歆 2004 高雄縣、市和 屏東縣等三縣 市公立國小教 師
整體的休閒運動參與程度是屬於偏低的情 形。
王註源 2004 桃園縣國中教 師
參與休閒運動的頻率主要為「每週一次」
佔 48.6%;強度大多只達「輕鬆程度」佔 47.5%;每次參與休閒運動的時間主要介於
「31-60 分鐘」佔 51.8%;參與休閒運動的 夥伴以「家人」為主佔 41%;從事休閒運 動的主要地點為「學校」佔 44.5%。
王天威 2004 台北縣青少年 女性
參與的休閒運動類型以球類運動最多,其 次為娛樂性運動、戶外運動、水中暨水上 運動、舞蹈暨健身性運動、防衛性運動。
王儷儒 2004 台南縣國小教 師
國小教師具有積極、正向的休閒動機,而 休閒動機各層面之排序情形依序為:「健康 適能」、「刺激避免」、「知性追求」、「社交 需求」、「成就需求」。
續表 2-1-1 休閒運動參與之相關研究一覽表 研究者 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蔡文毅 2004 台南縣國小教
師
國小教師從事規律性休閒運動者男性佔 34.8%,女性佔 14.4%,參與比例偏低。
不同性別、服務年資的國小教師,在規律 性休閒運動行為的參與上有顯著差異,男 性顯著優於女性。
盧玫諭 2005 台北縣中等學 校教師
對休閒運動之整體態度傾向正面積極。
教師主要參與的休閒運動種類為「散步」, 多由「家人」相伴參與休閒運動以每週參 與 1-2 次者最多。
林佳毅 2006 台北市國中教 師
台北市國中教師之參與休閒運動阻礙因素 稍高。男教師平均月收入 40000 元以下在 整體休閒運動阻礙因素較高;未婚教師在 社會阻礙因素較高;女教師在個人內在因 素阻礙較高。
吳槐芬 2006 台北市高中職 特教教師
有規律參與休閒運動習慣者之比率偏低,
佔 16.8%;每週從事休閒運動三次以上者 佔 6.3%。
黃文宗 2006 彰化市國小教 師
每週從事休閒運動 1 次者最多;參與時數 以 31-60 分鐘最多;參與期日以週末最多、
參與資訊以親友告知最多、影響無法參與 原因以時間因素最多、最常參與休閒運動 類型以戶外遊憩性最多。
林佑隆 2006 彰化地區國小 學童
休閒運動參與現況在「性別」、「年級」、「體 育課程表現」、「運動能力」等人口統計變 項存有顯著差異。
續表 2-1-1 休閒運動參與之相關研究一覽表 研究者 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嚴詠智 2006 台南縣國民小
學行政人員
動機以促進身體健康最多;從事規律性運 動的比例只佔 7.0%。影響或阻礙國小行政 人員從事休閒運動的最主要原因是時間不 足,佔 32.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從表2-1-1所列出近幾年有關休閒運動參與研究文獻顯示,休閒運動 在現今的社會中已相當普及,而實際的參與程度卻不如預期。休閒運動 的推動不僅應有妥善的計畫與推行的辦法,各縣市更須重視休閒運動設 施的興建,大型多功能體育館的興建有其必要性,同時應優先考慮民眾 需求,規劃適合的項目讓民眾有多樣的選擇。休閒運動推展的成敗決定 於休閒運動設施是否完善,是否有多元充足的休閒運動設施,才能吸引 民眾參與休閒運動。
在相關休閒運動參與動機與需求的研究上,包括了促進體能、互相
交談、娛樂與消遣、競技比賽、社會需求、身體健康、結交新朋友、健
康適能、新的經歷、冒險、身體經驗、心理舒適等因子的探討,都是提
昇休閒運動參與上重要的研究內涵(陳文長,1995)。而國人在休閒運
動參與的程度上普遍偏低,透過休閒運動參與的調查研究,可提供休閒
運動教育推廣上的評估基準,進一步提昇推展實施的作為,例如:將休
閒運動加入體育課程中,透過體育課中的教學活動過程,加強學生對休
閒運動的認知、技能,並藉由教學課程的設計,充份激發學生對於休閒
運動的熱愛,促使學生重視休閒運動並培養休閒運動參與的習慣。
而在公司機關內可規劃多功能性的休閒運動場所,如桌球場地與羽 球場地等,讓員工的選擇性增加,參與度增高。或由康樂部門設計年度 運動競賽如桌球、羽球、壘球等,或是參與其他機關團體舉辦的運動競 賽,培養榮譽心並積極參與運動。
第二節 休閒滿意度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本節擬就休閒滿意度理論及相關研究作探討,全節共分為四部分:
一、休閒滿意度的定義;二、休閒滿意模式及休閒滿意度的測量;三、
休閒滿意度之相關研究。
一、 休閒滿意度的定義
依據Beard and Ragheb(1980)對休閒滿意度所下的定義:「休閒 滿意是個體在參與或選擇休閒活動時所形成、引發、獲得的一種正 向看法或感受,亦即個體知覺目前的休閒經驗及情境感到滿意或滿 足的程度。」
Schreyer, Lime, and Willians(1984)認為休閒活動是目的導向的 行為,此目的及個體的需求,透過休閒活動,將可達到需求的滿足。
高俊雄(1996)也提到,休閒生活積極的意義在促進個體生活的品 質,因此在休閒生活中體驗到喜悅和滿足是很重要的。而在從事休 閒生活時是否感到滿足,是影響個體是否繼續從事此種活動的重要 原因,也是影響個體生活滿意及身心愉悅與否的關鍵因素(羅明 訓,1999)。更重要的是,休閒滿意度它可以有效預測生活的品質 (Riddick & Daniel,1984; Sneegas,1986)。現將學者們對休閒滿意度的 定義彙整如表2-2-1:
表 2-2-1 休閒滿意度的定義
學者 年代 定義 Beard and
Ragheb
1980 休閒滿意是個體因從事休閒活動而形成、引出或獲得的正 向看法或感受。它是個體對自己目前一般休閒經驗及情境 覺得滿意或滿足的程度,這種正向的滿足感來自個體自身 所察覺到的,或未察覺到的需求滿足。
Franken and Van Raaji
1981 休閒滿意是一種相對的概念,其存在於一個相對的標準之 中,這些標準可能是個體先前的經驗、期待或自休閒活動 中滿意的覺察。
Bobby 1995 是一種個體經由休閒參與休閒活動中所得到的正向感。
王素敏 1997 休閒滿意是個體透過休閒活動的參與,在過程中感受到自 己需求獲得滿足的程度。
謝智謀 2000 休閒滿意度為一種個體經由參與休閒活動中所得到的正 向感。
陳艷麗 2003 休閒滿意度就是個體從休閒經驗中得到個人需求滿足的 程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由以上學者對休閒滿意度的看法中,可以發現休閒生活不只是 打發時間而已,如果個體能從休閒生活中體驗到喜悅和滿足愈強,
對休閒行為的正向回饋愈大,而對休閒活動的持續參與度也將增 加。休閒滿意度能直接且有效預測生活的品質,綜合上述觀點本研 究將休閒滿意度定義為:休閒滿意是個體在參與或選擇休閒運動時 所形成、引發、獲得的一種正向看法或感受,亦即個體知覺目前的 休閒經驗及情境感到滿意或滿足的程度。這種正向的滿足感來自個 體自身所察覺到的,或未察覺到的需求滿足。
二、 休閒滿意模式及休閒滿意度的測量
Mannell(1995)認為所謂的滿意並不是憑空而來,需經由動機的 產生才會有所謂的滿意。他從休閒動機與滿意度的相關文獻中,將 休閒滿意度概念化為動機和評價二個面向,接著將滿意度分為四種 類型:1.構成「需求-滿意」的要素;2.整體「需求-滿意」;3.
構成「評價-滿意」的要素;4.整體「評價-滿意」。該分類方法 有兩種假設,一是假定休閒需求和滿意是一體兩面,據此,當個人 透過他們的休閒參與達到休閒需求或動機的滿足或滿意時,則稱為
「需求-滿意」型態;二是假定休閒滿意的概念無關於需求或動 機,而是評估休閒品質時,則稱為「評價-滿意」型態(引自Jackson
& Burton,1999)。其分類方式如圖2-2-1 所示:
具體的層次 具體的遊憩活動
滿意度來源 動機(Motivational)
總體的休閒型態
構成「需求-滿意」
*研究個人的具體需求、動 機、或期望
*活動所提供的具體需求滿意
整體「需求-滿意」
*研究個人需求如何成功的 達成
構成「評價-滿意」
*研究個人從具體活動中所察 覺的品質
整體「評價-滿意」
*研究個人從休閒生活中所 察覺的品質
評價(Evaluation)
圖 2-2-1 休閒滿意概念與研究的分類圖 (Mannell, 1989;引自Jackson & Burton,1999)
就「評價-滿意」部分而論,Franken and Van Raiij(1981)指出,
休閒滿意度是一種相對的概念,被判斷於一些相對的標準之中,這 些標準可能包括因先前經驗而得之個體期待、個體成就、或自休閒 活動中滿意度的察覺。Franken and Van Raiij 並說明滿意度是一種 相對的指標,通常被界定在期待與實際情況間的矛盾,實際情況未 滿足期待時產生不滿;當實際情況符合期待時則產生滿意。
此類休閒滿意度常被運用於諮商與介入治療,以改善人們的休 閒品質,亦有研究者將休閒滿意度運用於工作、家庭休閒、生活滿 意度等範疇(Jackson & Burton,1999)。
就「需求-滿意」部分而論,個體在休閒情境中是否會達到滿 意則會影響休閒需求或動機,連帶也會影響休閒參與行為或活動。
Mannell 曾以圖表說明休閒滿意及動機是以心理性的需求為出發 點,當個人的信念和預期參與的某種活動失去平衡時,目標和動機 因素將會減少。如果行為或參與活動結果是達到需求滿意,所提供 正向回饋是有益的。即個體在休閒情境中是否滿意,會影響休閒需 求或動機,也會影響休閒參與行動或活動,或停止行為或活動 (Jackson & Burton,1999),如圖2-2-2 所示:
圖 2-2-2 休閒滿意回饋模式 (Mannell;引自Jackson & Burton,1999)
需求或動機 行為或活動 目標或滿意
回饋
此外,Ragheb and Tate(1993)試圖以休閒態度、休閒動機及休閒滿 意為基礎,發展出一個休閒滿意模式。他們以 372 位大學生為受試者,
研究結果發現:最有助於休閒滿意的是情感態度,其對休閒參與及休 閒動機也有顯著影響(顏智淵,2002)。他們進行路徑分析的結果,
如圖 2-2-3 所示:
圖 2-2-3 休閒滿意模式
(Ragheb & Tate, 1993;引自顏智淵,2002)
謝智謀(2000)認為情感(Affecttive)是影響需求與動機的因 素,而認知(Cognition)與人格(Personality)同樣對情感產生作用,因 為認知的改變,不一定會產生行為,情感上的轉變才能使行為改 變,但是認知可以改變情感而產生行為,而認知與情感又受到人格 特質的影響。其休閒滿意回饋修正模式如圖2-2-4 所示:
休閒態度 (認知上)
休閒態度 (情感上)
休閒動機
休閒參與
休閒滿意
.209
.356 .347 .332
.525
.135
.174
圖 2-2-4 休閒滿意回饋修正模式 (謝智謀,2000)
Mannell(1995)指出測量個體在休閒中所體驗到的品質,並解釋 它對個體身心方面的影響將有助於我們探討休閒結果。熊明禮、陳 春安、王鍵慰(2004)指出,休閒滿意是透過休閒活動的參與來獲 得滿足,而滿足的感覺是經由個體在從事休閒活動的過程中所產 生、形成或感受的看法。
對於休閒滿意度的測量大多是以Beard and Ragheb(1980)所發 展出的「休閒滿意量表」(Leisure Satisfaction Scale)來測量個體透過 參與休閒活動知覺個人的需求而獲得滿足的程度。休閒滿意量表的 六個構面為:心理的、教育的、社會的、放鬆的、生理的以及美感 的;量表上各項目得分愈高,表示休閒滿意度愈高。而休閒滿意內 容之理論基礎乃是Beard and Ragheb 綜合各學者的研究彙整而成:
(一) 心理方面(Psychological):
有許多指標形成休閒滿意的心理要素,如個體基於
「內在動機」,參與他們「自由選擇」的活動,且達成其
人格 需求或
動機 認知
情感
行為或 活動
目標或 滿意
回饋
力」以及「才智」,從中獲得成就感,表現其個別性,並 尋求自我表達。能引發個體一再參加的活動具有以下特 徵:(1)有趣;(2)引人注意;(3)好玩;(4)具愉悅感;(5) 幫助探索與發現。
(二) 教育方面(Educational):
由於神經系統複雜,個體在休閒當中追尋智力刺激,
以瞭解自己與周遭環境。因此需要新的體驗以滿足其好奇 心,並藉由學習新事物而使經驗更為寬廣。
(三) 社會方面(Social):
個體志願參與服務團體或組織,以維持或發展自由選 擇的社會關係,如此有助於社會適應。而自然形成的人際 關係有助於:(1)社會互動與溝通;(2)提供認識朋友的機 會;(3)享有良好的情誼等。且多數個體參加的活動具有「利 他性」、「有用的」、以及「為別人提供服務」等特徵。
個體有歸屬的需求,被團體認同、獲得注意與承認,這些 有助於個體取得社會尊重與他人尊重。
(四) 放鬆方面(Relaxational):
運動具有恢復元氣的作用。根據此一理論,休閒可以 得到休息、放鬆並舒解來自工作及生活上之緊張與壓力。
(五) 生理方面(Physiological):
個體參與的活動中,有些具有「生理上的挑戰性」或
「恢復健康、強化肌肉及心臟功能」並「增進健康」、「防 止肥胖」,或「藉著控制體重以增強精力」。
(六) 美感方面(Aesthetic):
若從事休閒活動的地點經過良好的規劃,且環境優 美,則更能令人感到滿意,亦使休閒體驗更有趣、愉悅。
三、 休閒滿意度之相關研究
外國學者Ragheb(1980)認為了解滿意來源很重要,找出休閒滿 意與參與、態度之間的關係,可以協助休閒決策者及休閒從業人員 提供更好的休閒服務,並有助於研究者研究休閒行為。有許多變項 會影響休閒滿意程度,例如性別、年齡、對休閒資源的了解、家庭 社經地位、休閒價值觀等,以下是一些學者對影響休閒滿意變項的 研究結果:
Ragheb & Griffith(1982)研究休閒參與、休閒滿意及生活滿意指 出:
(一)休閒活動參與頻率高則生活滿意較高。
(二)休閒活動參與頻率高則休閒滿意較高。
(三)休閒的滿意度大則生活滿意也大。
(四)六種構成休閒滿意的要素,都確實與生活滿意相關。
休閒參與和休閒滿意具有正相關,也就是休閒參與程度越高則 越滿意(劉佩佩,1999;羅明訓,1999)。
Iso-Ahola, Alien, and Buttimer(1982)在休閒滿意度之決定因素 的研究中,針對美國八年級到大四學生,分別有214位男生及284 位女生,並利用Ragheb and Beard(1980)的休閒滿意量表中57道題進 行休閒滿意度指數的測量。結果指出性別與年級皆無顯著的影響。
當不考慮任何休閒活動參與或體驗時,性別與教育水準在休閒滿意
Sneegas(1986)針對393位4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進行社會能力 的覺察對休閒參與、休閒滿意度與生活滿意度之相關研究發現,年 齡與婚姻狀態與休閒滿意度無顯著相關。而收入與生活滿意度分別 與休閒滿意度有低相關存在。
Riddick(1986)研究知覺休閒滿意度在不同年齡群的差異,以驗 證休閒滿意模式。該研究以分層隨機抽樣抽出221位18至65歲受試 者,並以Ragheb and Beard(1980)的休閒滿意量表作為休閒滿意度的 評估工具。結果發現,在22歲族群中休閒滿意度最高,10歲的族群 則無顯著差異;當進行迴歸模式預測休閒滿意度時發現,休閒資源 與休閒價值的瞭解分別為重要的預測因素,而年齡與性別則非休閒 滿意度的預測因素。
在Raymond and Kelly(1991)針對北美城市中少數失業青少年 進行休閒與生活滿意度的研究中,以228位非洲與西班牙的青少年 為樣本,結果顯示:失業男性其休閒滿意度顯著高於女性。
Misra and Mckean(2000)則對249位大學生進行學術壓力與焦 慮、時間管理與休閒滿意之相關研究,研究顯示,男生比女生在心 理及放鬆層面上體驗到較高的休閒滿意度;大一學生在生理層面的 休閒滿意度較其它年級的學生為低。
國內有關休閒滿意度的調查有:郭盈卿(1999)針對空服員之 工作壓力、工作滿意、休閒滿意與工作倦怠之關係進行研究,以便 利取樣法,取得有效樣本180份。結果發現空服員之休閒滿意度屬 於中上,其中以「放鬆」層面得分最高;男性在「心理」及「生理」
層面之休閒滿意度高於女性;31歲以上空服務員在「心理」層面之 休閒滿意度較30歲以下者為高。
梁坤茂(2000)針對高雄市698名國中教師,以分層隨機抽樣 問卷調查法,進行教師的參與休閒性社團及相關因素之探討。結果 發現40歲以上者比30歲以下者有較高的休閒生活滿意度;收入五萬 元以上者比收入五萬元以下者有較高的休閒生活滿意度;教學年資 21~30年者比10年以下者有較高的休閒生活滿意度。
蔡長清、王明元、游仁良(2001)研究指出:參與休閒的滿意 度依照滿意程度高低順序,前六項為:幫助紓解壓力、情緒更健康、
鬆弛身心、休閒夥伴、增進情感、喜歡休閒,但整體滿意度不高。
休閒參與量高的大學生其休閒滿意度也較高,此二者間存在正相 關。休閒態度和休閒滿意度亦存在顯著正相關。女性比男性對休閒 態度持更正面看法,但休閒滿意度反而較低。身體愈健康者其休閒 參與量及休閒滿意度愈高。
吳珩潔(2002)採非機率配額抽樣法取得15歲以上604位台北 地區的民眾,探討休閒滿意度與幸福感間之關係,研究發現「放鬆」
層面的滿意度最高;男性在「心理」及「生理」方面的休閒滿意度 高於女性;中年人在「生理」層面的休閒滿意度高於青少年;碩士 以上學歷者在「放鬆」層面的休閒滿意度高於中學以下者;已婚者 在「生理」及「美感」層面的休閒滿意度高於未婚者。
陳瑪莉(2002)以立意抽樣選取770名台北縣、市各中央及地 方機關之公務人員,研究其休閒認知、休閒需求與休閒滿意度之關 係,調查發現:
(一)性別、教育程度、健康狀況、休閒金額、休閒時間的不同,
公務員之休閒滿意有顯著差異。其中女性在「認同支持」的 休閒滿意度高於男性;研究所畢業者在「認同支持」的休閒
滿意度高於高中(職)以下者;健康良好者在各面向之休閒滿 意均較健康狀況尚可者為高;每月休閒花費在「4,001~7,000 元」者對「休閒條件」的休閒滿意度高於花費「1,000~4,000 元」者;每週休閒時間在8小時以內者在「休閒條件」的休 閒滿意度較9~12小時高。
(二)年齡、婚姻狀況、收入、職務、職位、年資、通勤時間、居 住情形及家庭生命週期的不同在休閒滿意度上無顯著差異。
(三)公務員的休閒認知、休閒需求與休閒滿意度各面向均呈顯著 正相關。
游淑如(2003)針對彰化縣國小教師的研究指出,男性教師在 參與休閒活動時較女性教師更能感受到休閒所帶來的滿足。在年齡 方面,年紀較輕的教師在參與休閒活動時較能感受休閒所帶來的滿 足。在任教年資方面,任教年資較久之教師休閒滿意度較高。而在 婚姻狀況,已婚之國小教師比未婚之國小教師感受到更高的滿意程 度。
黃仲明(2007)對新竹市國小教師休閒參與與休閒滿意度的研 究,其研究結果顯示:在不同「性別」、「年齡」、「擔任職務」、
「最高學歷」與「最小子女年齡」等背景變項與國小教師休閒滿意 度,有顯著差異存在。在婚姻狀況、則無顯著的差異。休閒參與六 個構念中除了「大眾媒體」外,其餘五個構念與休閒滿意度六個構 念皆具有正相關。
綜合上述有關休閒滿意度的研究結果中發現,個人背景特性和 社會經濟地位皆會影響休閒滿意度,且年齡愈長、教育程度愈高、
收入愈優渥,其休閒滿意愈高。可能因為這些人掌握比較充裕的休
閒資源,因此其休閒的經驗、認知和消費能力上皆優於其他人,故 其休閒滿意度隨之提高。休閒滿意度通常與樣本群人口統計變項中 的年齡、性別、婚姻狀況、經濟情況及教育程度做為比較,但受影 響的結果則不一致。就性別變項而言,大多數學者發現性別因子會 影響個體所感受到的休閒滿意度,認為男性的休閒滿意度高於女性 的休閒滿意度且有顯著的差異,但也有學者持相反意見(Iso-Ahola, Alien, & Buttimer,1982;游家政,1987;謝明材,2000)。就居住地 變項而言,前人研究結果亦呈現正、反兩種意見。就家庭社經背景 變項而言,本研究所蒐集到的文獻皆傾向支持家庭社經因子不影響 個體的休閒滿意度;簡言之,不同社經地位、不同族籍、年齡、婚 姻狀態、教育程度對休閒滿意的相關只有低度相關,但休閒參與量 與休閒滿意存在正相關。而大部分研究指出,在婚姻狀況方面,已 婚者較未婚者有較高的休閒滿意度;在性別方面,男性比女性有較 高的休閒滿意度。休閒滿意是個體從事休閒活動時所獲得的正向良 好感受,因此本研究將針對性別、年齡、家庭狀況及社經背景等變 項是否影響司法人員的休閒滿意度作進一步探討。
第參章 研究方法
本章主要目的在說明研究方法與架構,本研究透過問卷的方式調查 台灣花東區司法人員的休閒運動參與情形、休閒運動期望參與情形、休 閒滿意度及其影響,探討個人背景變項及休閒滿意度對休閒運動參與的 影響情形。本章根據研究目的及文獻探討所得,進行研究的設計與實 施,共分以下五節:第一節研究架構;第二節研究對象與抽樣方法;第 三節研究工具;第四節實施程序;第五節資料處理。
第一節 研究架構
基於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的結果,研究者提出本研究架構,以探討 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及阻礙因素之實際情況為何,如圖3-1-1 所示: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由圖3-1-1 所示之研究架構圖可知,本研究變項包括自變項、依變 項二類,茲說明如下:
一、自變項:
(一) 性別:分男、女等二類。
(二) 年齡:以歲為單位,共分為20--30 歲、31--40 歲、41--50 歲、
51--65 歲、等四個階段。
(三) 職務:分為錄事、庭務員、執達員、法警、科員、書記官、科 長、主任、法官等九類。
規律性 從事時間 從事地點 休閒動機 休閒阻礙 參與同伴 資訊取得 運動傷害 休閒運動參與
1.性別 2.年齡 3.職務 4.服務地區 5.服務年資 6.婚姻及家庭狀況
心理 美感 社會 生理 放鬆 教育 休閒滿意度 個人背景變項
(四) 服務地區:分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臺灣 花蓮地方法院等三區。
(五) 服務年資:分為5年以下、6—10年、11—15年、16—20年、21—25 年及26年以上等六類。
(六) 婚姻及家庭狀況:分為未婚、已婚尚無子女、最小子女在5歲 以下、最小子女在6—10歲、最小子女在11—15歲、最小子女 在16—20歲、最小子女在20歲以上等七類。
二、依變項:
(一)休閒運動參與情形:分為有無規律性、從事時間、從事地點、
休閒動機、休閒阻礙、參與同伴、資訊取得、運動傷害等八項。
(二)休閒滿意度:共分為「心理」、「美感」、「社會」、「生理」、「放 鬆」、「教育」等六個構面,計24 題。
第二節 研究對象與抽樣方法
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臺灣花東區在法院服務的司法人員為研究對象,依 據司法院人事資料顯示,98年度花東區編制的二級法院有1所、
三級法院有2所,合計3所,故花東區法院司法人員為服務於高等 法院花蓮分院、花蓮地方法院、臺東地方法院為研究母群。
二、 抽樣方法
本研究所稱之臺灣花東區法院司法人員,包括在臺灣高等法 院花蓮分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及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等地服務的 公務員,抽樣方式為隨機抽樣,總計發放382份問卷。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係採問卷調查法來蒐集相關資訊,為達到本研究之目的,本 研究以嚴詠智(2006)所編製之「臺南縣國民小學行政人員休閒運動參 與及休閒滿意度研究問卷」為本研究問卷資料蒐集的主要工具,本問卷 經指導教授及專家學者的指導後修改更名「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及休 閒滿意度研究問卷」,問卷分為三部份:一、個人基本資料;二、休閒 運動參與情形;三、休閒滿意度量表;問卷的編製內容與信效度分述如 下:
一、個人基本資料
即抽樣之背景變項,此部份在調查司法人員之個人背景因
服務地區、服務年資、婚姻暨家庭狀況等6項。
1.性別:「男」和「女」。
2.年齡:「20-30歲」、「31-40歲」、「41-50歲」、「51-65 歲」四組。
3.職務:「錄事」、「庭務員」、「執達員」、「法警」、
「科員」、「書記官」、「科長」、「主任」、「法官」
九組。
4.服務地區:區分服務地區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臺 灣花蓮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5.服務年資:區分服務年資為「5年以下」、「6-10年」、
「11-15年」、「16-20年」、「21-25年」及「26年以上」
六組。
6.婚姻暨家庭狀況:分「未婚」、「已婚尚無子女」、「最 小子女在 5 歲以下」、「最小子女在 6--10 歲」、「最 小子女在 11--15 歲」、「最小子女在 16—20 歲」、「子 女皆在 20 歲以上」。
二、休閒運動參與情形
第二部份為不同背景人員目前的休閒運動參與現況敘述,其 內容包括有無規律的休閒運動習慣、每週參與休閒運動的次數、
參與休閒運動所利用的星期別、每次參與休閒運動的時間、從事 休閒運動的場所、參與休閒運動的動機、影響或阻礙參與休閒運 動的原因、參與休閒運動時的同伴、透過何種管道獲知休閒運動 相關資訊、目前最常參與的休閒運動、在實施休閒運動時有無運
動傷害的經驗、從事休閒運動時最先考慮的因素等,共計12題,
本部分採單一選項填答方式,由填答者依個人狀況及意見,勾選 適合的選項與情形。
三、休閒運動參與情形
第三部分為休閒滿意度,問卷共分為24題;本量表採李克特 式量表(Liker-type scale)五點計分量表法,根據受試者填答於量表 之情形,從「非常同意」、「同意」、「不確定」、「不同意」、
「非常不同意」,分別給予5、4、3、2、1的分數。
四、問卷的信效度
本份預試問卷完成後,於98年12月初開始進行預試,本研究 預試對象選擇花蓮高分院、花蓮地院、臺東地院等3所法院,共 發放100份預試問卷,一週後回收91份,回收率91%,經整理後 以SPSS for Windows 12.0中文版套裝軟體進行項目分析、效度及 信度考驗,茲將各項分析結果說明如下:
(一)項目分析
項目分析的目的主要在求出問卷個別題項之決斷值(CR 值),若CR值達顯著水準即代表該題具有鑑別度,應予以保留,
如果CR值過低,未達顯著水準,該題則予以刪除,本量表以獨
立樣本t考驗進行鑑別度考驗,根據受試者填答之總分,取高低
分組上下27%處的分數,區分出高分組與低分組,再求高低二組
在每題選項的平均差異顯著性。另外參照Pearson相關係數,如
果項目與總分相關達0.3以上,且達顯著水準(p<0.05),表示該
刪除。預試各項結果說明如表3-3-1所示:
表 3-3-1 休閒滿意度量表之項目分析摘要表 預試量表
題號
決斷值(CR) 與總量表之相關 (Pearson)
正式量表 題號 C1
C2
6.092**
7.677**
0.586*
0.712*
1 2 C3
C4 C5 C6 C7 C8 C9 C10 C11 C12 C13 C14 C15 C16 C17 C18 C19 C20 C21 C22 C23
7.130**
6.241**
5.925**
4.728**
5.426**
6.924**
5.426**
4.080**
5.351**
8.165**
8.516**
8.670**
7.835**
4.701**
7.611**
5.077**
6.593**
4.532**
8.733**
5.467**
8.816**
0.624*
0.605*
0.614*
0.518*
0.641*
0.673*
0.641*
0.509*
0.656*
0.704*
0.744*
0.769*
0.716*
0.567*
0.668*
0.711*
0.660*
0.539*
0.620*
0.548*
0.726*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C24 7.822** 0.656* 24 p<0.05
依據上表,實施項目分析之結果發現,C1-C24之決斷值均達
顯著,且與總量表之相關均達顯著水準,因此C1-C24題予以保留。
(二)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可得到量表之建構效度,本研究以主成分因素分析 (principal factor analysis ; PFA)來求取休閒滿意度量表之建構效 度;其方法是以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抽取因素,並 以最大變異法正交轉軸,依據Beard與Ragheb(1980)所發展出的
「休閒滿意度量表」,共分為「心理」、「美感」、「社會」、
「生理」 、 「放鬆」 、 「教育」等六類。選取因素負荷量(factor loading) 大於0.4,以做為建構效度取捨標準。
第一項因素構面為「心理」,包含第1題「我從事的休閒運 動讓我很感興趣」、第2題「我因從事休閒運動讓我有自信心」、
第3題「我因從事休閒運動讓我很有成就感」、第4題「我能運用 各種不同的技巧和能力於我的休閒運動中」、第7題「我的休閒 運動幫助我更能了解自己」等5題。
第二項因素構面為「美感」,包含第21題「我所從事的休閒 運動場所是乾淨且清爽的」、第22題「我從事休閒運動的場所是 有樂趣的」、第23題「我從事休閒運動的場所是美麗的」、第24 題「我從事休閒運動的場所是經過良好之規劃」等4題。
第三項因素構面為「社會」,包含第9題「透過休閒運動我 與別人有社交的互動」、第10題「我的休閒運動幫助我與他人發 展友好關係」、第11題「在參與休閒運動時我所遇到的人是很友 善的」、第12題「在閒暇時,我喜歡與那些懂得享受休閒的人交 往」等4題。
第四項因素構面為「生理」,包含第17題「休閒運動對我的
體能很有挑戰性」、第18題「從事休閒運動能夠增加我的體適
能」、第19題「休閒運動幫助我恢復體力」、第20題「我的休閒 運動幫助我保持身體健康」等4題。
第五項因素構面為「放鬆」,包含第13題「我的休閒運動幫 助我身心放鬆」、第14題「我從事休閒運動幫助我紓解壓力」、
第15題「我從事休閒運動有助於我的情緒穩定」等3題。
第六項因素構面為「教育」,包含第5題「我的休閒運動能 夠幫助我增廣見聞」、第6題「我的休閒運動能夠使我有機會嘗 試新事物」、第8題「我的休閒運動幫助我了解別人」、第16題
「我從事休閒運動的原因,只因為我自己的喜好」等4題。
休閒滿意度量表因素分析摘要表如下表3-3-2所示,由表中得
知各構面的因素負荷量均大於0.4。
表 3-3-2 休閒滿意度量表之因素分析摘要表
題號 心理 美感 社會 生理 放鬆 教育 3
2
0.616 0.574 7
4 1 24 23 22 21 9 10 11 12 18 19 17 20 14 15 13 5 6 8 16 特徵值
解釋變易量
0.628 0.510 0.486
3.516 14.8%
0.783 0.538 0.523 0.462
3.180 15.2%
0.735 0.732 0.657 0.511
3.637 16.0%
0.726 0.684 0.560 0.658
2.872 11.2%
0.836 0.862 0.795
2.716 10.3%
0.776 0.540 0.628 0.529 2.132 7.3%
累積變易量 14.8% 30.0% 46.0% 57.2% 67.5% 74.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信度分析
休閒滿意度量表,以Conbach α值衡量總量表及各因素構面 之 內 部 一 致 性 , 統 計 結 果 發 現 本 量表 之 總 量 表 信 度 α 值 為 0.9148,詳如表4-3-3所示。吳明隆、涂金堂(2006)指出,就一
般態度或心理知覺量表而言,一份信度係數較佳的量表或問卷,其總量表的信度係數最好在0.80以上,若作分量表,其信度係數 最好在0.70以上。本量表之分量表及總量表係數皆高於上述標 準,因此本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如表3-3-3所示:
表 3-3-3 休閒滿意度量表之信度分析摘要表
因素 內含題目 Conbach α值
心理 1、2、3、4、7 0.8689
美感 21、22、23、24 0.8412
社會 9、10、11、12 0.8538
生理 17、18、19、20 0.8276 放鬆 13、14、15 0.8344
教育 5、6、8、16 0.7326
總量表 共 24 題 0.914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依據預試結果進行研究試題之項目分析、因素分析及信度分
析,根據所得之分析結果顯示,本研究編製之休閒滿意度量表具
有良好的鑑別度及信效度,可作為司法人員之休閒滿意程度研究
之研究工具。
第四節 實施程序
本研究在確認研究背景與動機之後,即根據研究目的著手蒐集及閱 讀休閒活動與休閒運動之相關文獻資料,並參閱相關研究問卷,採用問 卷調查法作為研究及資料蒐集工具。本研究使用的研究工具定為「司法 人員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滿意度研究問卷」。先與指導教授討論之後以 此為本研究蒐集資料之工具,本研究流程詳如圖3-4-1所示:
圖 3-4-1 本研究實施程序流程圖 研究背景與動機
研究工具
問卷調查施測 蒐集相關文獻及資料
研究設計
歸納研究結果
分析與討論
結論與建議
第五節 資料處理
本研究於問卷資料回收後,刪除無效問卷,接著針對有效問卷進行 編碼與計分,再以spss for windows 12.0中文版統計套裝軟體進行資料處 理。以描述性統計(discriptive statistics)之次數分配與百分比、t 考驗 (t-test)、卡方考驗(chi-square test, x2 test)、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
一、 描述性統計
測量各變項基本之敘述性統計量,包括次數分配與百分比、
平均數、標準差。用以說明問卷中屬於類別尺度的變項,在各題 中的分配情形,包括:個人基本資料以及在休閒運動參與狀況量 表與休閒滿意度等變項之敘述性統計之得分。
二、 t 考驗
採用t 檢定考驗個人基本資料、運動經驗等項目,對休閒運 動實際參與程度、休閒滿意度之各構面上的差異考驗。
三、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採獨立樣本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個人基本資料與休閒運 動參與、休閒滿意度之差異。
第肆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章旨在根據研究所得量表之得分,經由統計分析處理,逐一將統 計結果進行分析及討論,以瞭解臺灣花東區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現況 及休閒滿意度情形。本章內容分為四節,各節討論內容如下:第一節為 個人基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第二節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之現況,第 三節為不同背景因素之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情形之比較;第四節休閒 滿意度現況;第五節為不同背景因素之司法人員休閒滿意度之差異情 形;第六節為本研究假設驗證情形。
第一節 個人基本資料之描述性統計
本節主要在瞭解受試者之個人基本資料,本研究共發放調查問卷 382份。經回收問卷336份,有效問卷332份,有效問卷佔86%。根據受 試者在「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及休閒滿意度研究問卷」的填答結果進 行分析,所得結果以次數分配及百分比說明。
一、性別
本研究受試者性別分布情形詳如表4-1-1所示。男性司法人員共179 人,佔53.9%;女性司法人員共153人,佔46.1%,以男性司法人員居多。
表 4-1-1 受試者性別分布情形
性別 人數 百分比
男 179 53.9%
女 153 46.1%
總和 332 100.0%
二、年齡
本研究受試者年齡分布情形詳如表4-1-2所示。以年齡31-40歲組129 人最多,佔38.9%;其次依序為41-50歲組共112人,佔33.7%;20-30歲 組共55人,佔16.6%;51-65歲組最少,共36人,佔10.8%。
表 4-1-2 受試者年齡分布情形
年齡 人數 百分比
20-30 歲 55 16.6%
31-40 歲 129 38.9%
41-50 歲 112 33.7%
51-65 歲 36 10.8%
總和 332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職務
本研究受試者職務分布情形詳如表4-1-3所示。受試者職務分布情形 以書記官96人最多,佔28.9%;以科員9人,佔2.7%,人數最少。
表 4-1-3 受試者職務分布情形
職務 人數 百分比
錄事 58 17.5%
庭務員 12 3.6%
執達員 31 9.3%
法警 54 16.3%
科員 9 2.7%
書記官 96 28.9%
科長 12 3.6%
主任 13 3.9%
法官 47 14.2%
總和 332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服務地區
本研究受試者之服務地區分布情形詳如表4-1-4所示。臺灣臺東地方 法院受試者共119人,佔35.8%;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受試者共138人,佔 41.6%;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受試者共75人,佔22.6%。
表 4-1-4 受試者服務地區分布情形
服務地區 人數 百分比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119 35.8%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38 41.6%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75 22.6%
總和 332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五、服務年資
本研究受試者之服務年資分布情形詳如表4-1-5所示。5年以下共110 人,佔33.1%最多,其次依序為6至10年共72人,佔21.7%;11至15年共 59人,佔17.8%;16至20年共48人,佔14.5%;21至25年共31人,佔9.3%;
26年以上共12人,人數最少,佔3.6%。
表 4-1-5 受試者服務年資分布情形
服務年資 人數 百分比
5 年以下 110 33.1%
6 至 10 年 72 21.7%
11 至 15 年 59 17.8%
16 至 20 年 48 14.5%
21 至 25 年 31 9.3%
26 年以上 12 3.6%
總和 332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六、婚姻暨家庭狀況
本研究受試者之婚姻暨家庭狀況分布情形詳如表4-1-6所示。以未婚 共106人最多,佔31.9%;已婚尚無子女共27人,人數最少,佔8.1%。
表 4-1-6 受試者婚姻暨家庭狀況分布情形
婚姻暨家庭狀況 人數 百分比
未婚 106 31.9%
已婚尚無子女 27 8.1%
最小子女在 5 歲以下 39 11.7%
最小子女在 6 至 10 歲 42 12.7%
最小子女在 11 至 15 歲 45 13.6%
最小子女在 16 至 20 歲 37 11.1%
子女皆在 20 歲以上 36 10.8%
總和 332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七、結果討論
本研究發現,受試者中性別分布以男性居多;年齡以31-40歲組最 多,此2項的研究結果與嚴詠智
(2006)的研究結果相同;服務年資以5
年以下的組別最多,顯示受試者多為新進同仁,可知法院結構有年輕化 的趨勢;婚姻暨家庭狀況以未婚居多,此與研究對象為「教師」,如嚴 詠智(2006)、陳彥光(2007)的研究結果剛好相反。第二節 司法人員休閒運動參與之現況
本節主要在敘述並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受試者,在休閒運動參與現 況上所呈現的調查結果。
一、受試者從事休閒運動習慣分布情形
本研究受試者之從事休閒運動習慣分布情形,詳如表4-2-1所示。每 週有規律性運動者共105人,佔31.6%;沒有規律運動者共227人,佔 68.4%。
表 4-2-1 受試者從事休閒運動習慣次數分布情形
休閒運動習慣 次數 百分比
有規律性 105 31.6%
沒有規律性 227 68.4%
總和 332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受試者每週參與休閒運動次數
本研究受試者之每週參與休閒運動次數分布情形詳如表4-2-2所 示。每週參與次數以2次(含以下)者最多,共202人,佔60.8%;以5至6 次及7次以上人數最少,皆為14人,佔4.2%。
表 4-2-2 受試者每週參與休閒運動次數
參與次數 次數 百分比
2 次(含以下) 202 60.8%
3 至 4 次 102 30.7%
5 至 6 次 14 4.2%
7 次(含以上) 14 4.2%
總和 332 100.0%
三、受試者每次參與休閒運動的星期別
本研究受試者每週利用之星期別分布情形詳如表4-2-3所示。利用時 間以週一至週日時段皆有者最多,共143人,佔43.1%;其次依序為利用 週一至週五參與休閒運動者共102人,佔30.7%;利用週休二日參與休閒 運動者共87人,佔26.2%,人數最少。
表 4-2-3 受試者參與休閒運動之星期別分布情形
星期別 次數 百分比
週一至週五 102 30.7%
週休二日 87 26.2%
以上皆有 143 43.1%
總和 332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受試者每次參與休閒運動的時間
本研究受試者每次參與休閒運動時間分布情形詳如表4-2-4所示。每 次參與時間以31分至1小時次數最多,共132次,佔39.8%;2小時以上最 少,共17次,佔5.1%。
表 4-2-4 受試者每次參與休閒運動時間分布情形
每次參與時間 次數 百分比
30 分鐘以內 94 28.3%
31 分至 1 小時 132 39.8%
1 至 2 小時 89 26.8%
2 小時以上 17 5.1%
總和 332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五、受試者從事休閒運動的場所
本研究受試者從事休閒運動的場所分布情形詳如表4-2-5所示。受試 者從事休閒運動場所以無特定場所最多,共110人次,佔33.1%;以其他 人次最少,共3人次(含家裡2人、釣魚場或海邊1人),佔0.9%。
表 4-2-5 受試者從事休閒運動的場所分布情形
地點 人次 百分比
學校運動場 56 16.9%
社區公園 34 10.2%
區家附近空地 18 5.4%
各種球類專用球場 72 21.7%
游泳池 16 4.8%
運動俱樂部 12 3.6%
社區運動場 11 3.3%
無特定場所 110 33.1%
其他 3 0.9%
總和 332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六、受試者參與休閒運動的動機分布情形
本研究受試者參與休閒運動分布情形詳如表4-2-6所示。參與動機以 促進身體健康最多,共有143人次,佔43.1%;其次依序為紓解工作壓力,
共有49人次,佔14.8%;身材體重控制共45人次,佔13.6%;本身興趣共 38人次,佔11.4%;打發時間共31人次,佔9.3%;增加交友機會共16人 次,佔4.8%;獲得成就感及提升運動專業技能皆有5人次,人次最少,
佔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