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推動新普會制度歷程
發文、開會或簽准日期 文號
通知或辦理事項 104 年 9 月 25 日(104 年 9 月 18 日開會)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會金字第1040500574 號書函
1. 檢送「研商推動地方政府會計革新相關事宜」會議紀錄 1 份
2. 會議紀錄重點摘要如下:
(1) 推動地方政府會計革新相關作業: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 104
年 12 月 15 日前研訂完成地方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性規定,報送總 處。
請適時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可運 用種子教師、讀書會等方式進行。
(2) 地方版公務會計系統之開發及推動規劃:預訂 106 年 7 月進行新制及現制雙 軌作業,總處將另擬定系統實施計畫,據以推進。
104 年 9 月 24 日召開第 1 次會議
104 年 10 月 1 日處長決行「會議紀錄函送各成員
1. 研訂本市新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ㄧ致規定以分組分章節方式討論,各組 及分章節分配如下:
組 別
組長 成員 討論章節
1 劉秋 蓮
王淑徵、段幼玉、
高翠霙
第 1 章~第 5 章及 附錄 1~2
2 黃美 玲
鄧秀珍、莊淑鈴、
黃琬娟
第 6 章~第 7 章及 附錄 3
3 陳榮 發
董崇林、唐淑芳、
林惠嬅
第 8 章~第 10 章及 附錄 4
2. 選派人員參加行政院主計總處舉辦之研習課程以培訓種子教師,原則上以之 前有派訓人員為主,並鼓勵其他有興趣同仁向決算科報名參加行政院主計總 處舉辦之研習課程並擔當種子教師。
104 年 11 月 11 日發文
(104 年 10 月 21 日召開第 2 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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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推動新普會制度歷程
府主決字第1040168803 號函
1. 本市制度主要係依據主計總處提供「○○縣(市)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 一致規定參考版」為範本,配合本市作業方式據以制定,並依政府各種會計 制度設計應行注意事項第 17 條規定,邀請審計部台灣省新竹市審計室及財政 處共同參與,制度擬簽報市長核可後呈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後頒行。
2. 為順利推動新普會計制度擬訂定系統建制及教育訓練等進度:
(1) 成立讀書會(名單詳附件):
由各組召集人負責讀書會之進行,並按季提出成果;讀書會將採固定時間 (預定 隔周星期一),由本處統一函文各單位以公假方式辦理,研習地點、方式及各 分組成員如須調整等後續相關事宜,請各組召集人負責協調。
本處於辦理研習課程時,請各組發表研讀成果。
(2) 選派人員參加總處舉辦研習課程,培訓種子教師。
1.104 年 11 月 28 日簽奉市長核准 2.104 年 12 月 3 日函報總處 1.內部簽
2.府主決字第 1040179784 號函
檢陳「新竹市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草案及對照表各 1 份,謹請總 處核定。
105 年 3 月 10 日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會金字第1050500137A 號書函
1. 核定「新竹市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總處於 105 年 5 月間始將 核定之一致規定以郵寄紙本方式送本府查收)。
2. 請本市積極推進新會計制度相關作業,於正式實施前並請再函報本總處核定。
105 年 5 月 30 日 內部簽
簽奉市長核准將本市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函頒本市議會及本府所屬 機關學校,以供辦理會計業務之準據。
105 年 6 月 22 日
府主決字第1050098455 號函
1. 「本市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函頒本市議會及本府所屬機關學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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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推動新普會制度歷程
2. 電子檔同步登載於本市主計處全球資訊網-新普會專區-相關規定項下,供自 行點閱或下載列印。
105 年 7 月 5 日 通報
依據會計人員之編制員額數印製分送本數,請本市議會及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派人 至本府主計處領取並簽收。
105 年 7 月 18 日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資公字第1056000986 號書函
1. 檢送「新版縣市會計系統雛型展示說明暨推動規劃研討會」會議紀錄1 份。
2. 會議決議摘要如下:
(1) 新版會計系統推動所需教育訓練及上線輔導需求調查,由總處設計需求調查 表於會後提供各縣市,就相關項目填報105 年 11 月起至 106 年 12 月期間之需 求資訊,並回覆本總處彙整辦理。
(2) 有關新版系統推動規劃,由總處研擬系統推動計畫範本供各縣市參考,並請 各縣市於預定雙軌試辦之前先報送推動計畫,總處則據以配合辦理各項資源 配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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