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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110 年排球專任教練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二)110 年度補助高級中學及大專校院卓越運動代表隊增聘運動教練實施計畫 (三)本校教職員甄選辦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甄選項目:排球專任教練。
三、考試日期:資料送審後再行通知。
四、報名:
(一)資格條件:具有體育署排球專任教練一般初級證書。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親自或委託他人備妥各項檢附表件,至本校人事室(逸仙大樓 2 樓)繳費 報名。
2.通訊報名:備妥各項檢附表件,連同報名費(請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註明「中山工商」) 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831 高雄市大寮區正氣路 79 號中山工商人事室 收」,收件後將以 E-MAIL 方式回信告知。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2 月 17 日為止。
(四)報名費:新台幣伍佰元。
(五)檢附表件:(送件後恕不退還)
1.報名表(限用藍、黑色原子筆以正楷書寫清楚或打字,並請自行貼妥最近 3 個月內 之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2.自傳(P5) 3.切結書(P6)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影本
6.體育署排球一般初級專任教練證
7.退伍令影本(免服兵役者須附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繳) 8.上列文件請依序裝訂,4-8 項以 A4 格式影印
(六)洽詢電話:07-7815311 分機 205 或 105,07-7820746 人事室李小姐或陳組長。
五、甄試項目及配分比例:
甄試項目 配分 考試時間(分) 備註 (一)筆試 10% 每節 50 分鐘 1.教育理念
2.專業課程:運動訓練法 (二)試教 20% 約 10-15 分鐘 排球訓練
(三)口試 20%
(四)專業貢獻與專業成就積分 50% 註一
註一、指導選手參賽或個人運動成就符合下表規定者,依表列積分計算,每項擇最優一 次計算,成績積分至多 100 分。
賽會名稱 名次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 1.代表高雄市參加 106、108 年全國運動
會排球項目,獲獎者。 50 分 30 分 10 分 2.指導高雄市排球隊參加 107、108 學年
度高中排球甲級聯賽,獲獎者。 50 分 30 分 10 分 (二)試程表: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六、錄取公告、報到: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錄取者請依公告時間到校辦理接聘事宜,
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令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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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師法:
第十四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 因尚未消滅。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六、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 性侵害行為屬實。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 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 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 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一、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 機關查證屬實。
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十三、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四、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三十一條 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
一、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 消滅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七、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第三十三條 有痼病不能任事,或曾服公務交代未清者,不得任用為教育人員。已屆 應即退休年齡者,不得任用為專任教育人員。
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教師甄選報名表 應徵科別:_________
姓 名 性 別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現 職
照片 通 訊 處
戶 籍 地 址
電 話 手 機
E-mail 學
歷
學 校 名 稱 學 制 科 系 畢 / 肄 起 迄 年 月
國 中 ○畢業
○肄業 ~ 高 中 職
或 五 專
○日
○
夜(含推廣)○畢業
○肄業 ~
二 專 ○日
○
夜(含推廣)○畢業
○肄業 ~ 二 技 或
大 學
○日
○
夜(含推廣)○畢業
○肄業 ~
研 究 所 ○日
○
夜(含推廣)○畢業
○肄業 ~
其 他 ○日
○
夜(含推廣)○畢業
○肄業 ~ 教 師
登 記 證
合 格 教 師 證 國 ( 高 ) 中 科 證書字號 合 格 教 師 證 國 ( 高 ) 中 科 證書字號
技術士證照
、語文能力證 照
職 類 名 稱 級 別 證照編號 職 類 名 稱 級 別 證照編號 經
歷
曾 服 務 之 機 關 、 學 校 職 稱 起 迄 年 月 日
~
~
~ 社團、才藝專長
准考證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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