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目次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目次"

Copied!
10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2)

目次

編輯說明 章節目次

No. 1116-A 序 No. 1116-B 序 No. 1116-C 序

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 凡例 箋記綱目

前文

初教興因緣 二藏乘教攝 先藏攝者 一三藏 二四藏 三二藏 次乘攝者 一顯教 二密教 後教攝者

一十二分教 二賢首五教

一小乘教 二大乘始教 三終教 四頓教 五圓教 三所詮宗趣 四總釋名題 初釋法題 次釋人題 五別解偈文 No. 1116-D 緣起 卷目次

1 2 贊助資訊

(3)

編輯說明

本電子書以「CBETA 電子佛典集成 Version 2021.Q1」為資料來源。

漢字呈現以 Unicode 3.0 為基礎,不在此範圍的字則採用組字式表達。

梵文悉曇字及蘭札字均採用羅馬轉寫字,如無轉寫字則提供字型圖檔。

CBETA 對底本所做的修訂用字以紅色字元表示。

若有發現任何問題,歡迎來函 service@cbeta.org 回報。

版權所有,歡迎自由流通,但禁止營利使用。

(4)

No. 1116-A 序

原夫。文以詮理。理以徵心。心正則事行胥匡。儀恭則感物必應。此佛氏之教。必先 乎戒學也。戒學乃定慧之首。果能精進於此。則定慧何由而不生耶。宇內說教說禪。

亦如稻蔴竹葦。究之毗尼一宗。捷於影響。考其旨趣。無非欲人明心見性。若能日用 提持。使身心束斂。而六度萬行。有不攝入大圓鏡智矣乎。余碌碌塵坌間。甞屏息外 緣。一榻靜坐。自覺無盡藏中。圓融顯現。俱各了了意者。毛吞巨海。芥納須彌。其 信然耶。昭慶宜潔律師。以手箋香乳記一冊惠余。正值桐陰滴露。桂熟飄香之候。盥 讀一過。知其深明梵典。即專五篇三聚。令緇素者流。領會斯文。自當持半偈。於行 住坐臥中。日無間斷。將見摩尼梵網光明相映。端不負寶華正派也。詳註方策。嘉惠 後學。簡明軌範。孰能舍旃。

康熈戊秋寅九月海寧楊雍建以哉題於弗過軒 No. 1116-B 序

沙界眾生。種類千差。諸佛出世。說法萬別。約略言之。經律論而已矣。經者詮定。

律者詮戒。論者詮慧。戒定慧三。為六度之綱領。萬行之根本也。摩竭提國。談佛剎 海。稱之為經。伽耶城邊。與諸菩薩。問答業報種種因緣。稱之為論。菩提樹下。初 結菩薩波羅提木叉。稱之為律。此即佛說大乘三藏也。波羅柰。為五人說修多羅。羅 閱祇。為須提那說毗尼。毗舍離獼猴池。為䟦耆子說阿毗曇。此即佛說小乘三藏也。

經論通五人。律唯佛說。降佛已還。雖文殊。波離。不敢增減一字。如禮樂征伐。自 天子出。諸候大夫。莫能專制者也。及佛滅後。摩訶迦葉。將諸羅漢。在耆闍崛山中 集三藏。文殊。彌勒。諸大薩埵。將阿難集摩訶衍。故清涼云。華嚴般若等。為大乘 經藏。菩薩戒。善戒經為律。瑜伽。智度等為論。小乘四阿含等為經五部律為戒。婆 沙等為論。世間眾生。稟此三法修持。依教觀心者。名為增上心學。遵律持身者。名 為增上戒學。憑論悅口者。名為增上慧學。三無漏學成立。大小乘果。無不得證也。

是以佛在世時。有持修多羅比丘。持毗尼比丘。持摩多羅比丘。如來滅後。亦有禪。

教。律。三宗之區別也。迨夫漢明遣求。騰蘭傳法。迄至曹魏之初。僧徒甚眾。未稟 歸戒。止以剪髮殊俗。後有曇摩迦羅。誦諸部毗尼。立羯磨授具。準用十師。中夏戒 律始也。姚秦羅什。譯十誦律。與梵網戒本。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四分律藏。劉 宋罽賓沙門佛陀什。譯五分律。梁僧祐律師。大闡毗尼。唐南山宣律師。作戒疏。羯 磨疏。事鈔。弘四分律。由此赫奕天下。謂之行事防非止惡宗。晉魏陳隋之際。斯為 盛矣。宋仁宗嘉祐間。開元允堪律師。作會正記。靈芝照律師。述資持記。元明已 來。律宗罔聞。幸今華山見月老和尚。力弘戒學。出止作二持。黑白布薩。傳戒正 範。行羯磨。定安居。興絕舉廢。光前裕後。獨步大方。莫過於師矣。昭慶宜潔大 師。稟授良深。丕揚妙海宗猷。箋釋毗尼切要。名曰香乳記。宗說雙通。事理並暢。

(5)

誠末世之光明幢。法門中之優鉢羅也。昔我康藏和尚。以淨行品別行。宣城圭師。集 為苦海浮囊。今述香乳記。欲挈法界眾生。共入毗盧性海。取觀音大悲手乳。分芳無 盡也。其善繼之功。豈曰小補哉。余詳此源。以告來學。作一䇿發何如。

旹康熈丁丑年仲春花朝驚蟄節旦

浙水慈雲灌頂行者續法槃譚 No. 1116-C 序

夫毗尼切要者。為大道心人利生修證之本也。凡人能讀斯文。發斯願。行斯行者。即 同圓覺。無二無別。欲度眾生。欲求佛道。要須行在一心。自然功成二利。其或行願 未備。則證入無由矣。

先和尚愍惜於此。故從華嚴淨行品。并密部中。重採偈呪。彚集成卷。題名毗尼日用 切要。務令初發心人。熟讀玩索。朝夕行用。漸成道果。不致坐消信施。虗度光陰。

語謂大聖度人。功惟在戒。先聖後聖。其揆一也。憶昔和尚誡眾云。此日用一書。乃 是一乘妙法。進道鎡基。事攝身心。理歸圓頓。不得視為泛常偈呪。是知切要之功。

至矣哉。當盡壽行持。毋怠忽焉(玉)。親覲也晚。幸蒙鞭策。駑駕前行。不容暫憩。二 十年來。乾乾惕勵。甲子春。住昭慶。應眾請演。隨文箋釋。名曰香乳記。觀音大悲 手。香乳濟眾生。自愧膚學。豈敢承當。聊以下愚一瓣之心香。用酧和尚法乳之深 恩。慮江河之日下。取古鏡以鑑今。文非華美。詞涉典章。苟能依此止行。實有禆於 來學也。

旹康熙二十三年佛歡喜日律學比丘書玉述 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 凡例

題前懸敘三義門者。和尚止持會集。尚遵賢宗法式。今釋依行。豈敢違越。

題為一書之總。故先釋。人是能彚集者。故次釋。行諸久遠。恐茫昧故。偈乃所詮 正文。故後釋。

集中五十四偈。三十七呪。各以事類首標。錄開四十四門。今但隨文依次箋釋。更 不重科。以塵法眼。

偈有當願眾生。俱係華嚴淨行品文。其餘呪偈並出密部。及諸經論。今皆消文。不 暇詳演。一恐聞者厭繁。二因疏家己鈔。若欲廣明。當考藏教。

偈中四句。不出二意。一約三聚。初句攝律儀戒。次句攝眾生戒。三四攝善法戒。

二約四弘。初句學法門願。次句度眾生願。三四斷惱成佛二願。隨文配之。此皆義 易可思。故初偈略釋。餘皆隱而不發。今先表明。覽者自悉。

箋釋本意。專為發明當文。故不論經律諸書。凡相符者。咸引證於此作一助顯。

呪出密部。自古不翻。今倣先德。不敢強釋。果能依法虔誦。畢得消灾生福。

頂格書者。但屬佛說偈呪。低一格標集字者。係和尚集文。標記字者。乃今家釋 語。若不提清。恐作述成混濫也。

供養偈文。行本原無。食時念誦。烏可不解。故於中附出。略為箋釋。修持者。不

(6)

致有疑難焉。

偈末戒相。諸部具明。今略釋者。以便初學觀覽。

箋記綱目   序(三道)

  凡例(十則)

  綱目(四紙)

  箋記(二卷)

 上卷

  懸譚(五門)

  一教興(具十緣)

  二藏攝(開三)

   一藏攝 又三(一三藏 二四藏 三二藏)

   二乘攝 又二(一五乘 二四乘)

   三教攝 又二(一十二分教 二賢首五教)

  三宗趣 有二(一總一宗趣 二別分五對)

  四釋題 分二(一法題 二人題)

  五解文 五類法相(一門二偈三呪四集五記)

   一早覺門(一偈 一集 二記)

   二鳴鐘門(一偈 一集 二記)

   三聞鐘門(一偈 一呪 二集 二記)

   四着衣門(三偈 四記)

   五下單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六行步門(一偈 一呪 二記)

   七出堂門(一偈 二記)

   八登廁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九就水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十洗淨門(一偈 一呪 二記)

   (十一)洗手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十二)洗面門(一偈 一呪 二記)

   (十三)飲水門(一偈 一呪 二記)

   (十四)五衣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十五)七衣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十六)大衣門(一偈 一呪 二集 十四記)

(7)

   (十七)臥具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十八)道場門(一偈 一呪 二記)

   (十九)讚佛門(一偈 二記)

   (二十)禮佛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三記)

   (二一)淨瓶門(一偈 四呪 供瓶 蕩瓶 灌水 甘露 五集 七記)

  二卷(二十一門。二十三偈。一十九呪。一十九集。六十四記。并前人法在內)

  音釋(六紙)

 下卷

   (二二)展鉢門(一偈 一呪 二記)

   (二三)受食門(五偈 三集 十一記)

   (內附)供養門(供文 十三記)

   (二四)出生門(二偈 二呪 三集 三記)

   (二五)送食門(一偈 一呪 二記)

   (二六)僧䟦門(一跋 一集 二記)

   (二七)舉鉢門(一偈 一呪 二記)

   (內附)三匙門(三心願 一集 五記)

   五觀門(五觀文 一集 七記)

   (二八)洗鉢門(一偈 一呪 二記)

   (二九)結齋門(二偈 三記)

   (三十)受䞋門(一偈 二記)

   (三一)取枝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三二)嚼枝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三三)漱口門(一偈 一呪 二記)

   (三四)錫杖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三五)敷坐門(二偈 一呪 三記)

   (三六)睡眠門(一偈 一集 二記)

   (三七)取水門(三偈 一呪 一集 七記 佛號)

   (三八)浴佛門(一偈 二記)

   (三九)贊佛門(一偈 一呪 二記)

   (四十)繞塔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三記)

   (四一)看病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三記)

   (四二)剃髮門(一偈 一呪 一集 二記)

   (四三)沐浴門(一偈 一呪 二集 三記)

   (四四)洗足門(一偈 一呪 二記)

(8)

  下卷(二十六門。三十一偈。一十八呪。一十九集。九十一記)

 附戒相(分三)

  一沙彌及尼(又三)

   一十戒(一集 十二記)

   二五德(七記)

   三十數(十記)

  二式叉摩那(又二)

   一六戒(一集 七記)

   二縵衣(一偈 一集 二記)

  三優婆塞及夷(又二)

   一五戒(一集 七記)

   二八關齋戒(一偈 三集 六記)

  (上三。七集。五十一記。加前成二十六集。一百四十六記)

 上下二卷(總共四十四門。五十四偈。三十七呪。四十五集。二百一十記)

  緣起(二紙)音釋(六紙)

No. 1116

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卷上

清 古杭昭慶萬壽戒壇傳律比丘書玉箋記 將釋此典。先依賢首般若略疏。開為五門。一教興。二藏攝。三宗趣。四釋題。

五解文。今於題文之前。亦懸敘三義門也。

初。教興因緣

依大智度論云。如須彌山王。非無因緣。非少因緣。令得振動。毗尼教興。亦復如 是。具多因緣。一。為師資模範故。二。為行止根本故。三。為滅眾惑業故。四。

為生諸福慧故。五。為成三聚戒故。六。為弘四誓願故。七。為攝持身心故。八。

為利益自他故。九。為發覺初因故。十。為圓滿佛果故。具斯十緣。令此教興。

二。藏乘教攝 於中開三。

先。藏攝者 藏有三。

(9)

一。三藏

經律論也。經是化教。開誘化導也。律是制教。制約行業也。論則推徵解釋經律之 意也。偈出華嚴淨行品。屬於化教。經藏攝也。據問答義意。及立名題。偈後戒 相。屬於制教。律藏攝也。而無問答註解。故非論攝。

二。四藏

前三藏外。加一陀羅尼藏。偈下諸呪。陀羅尼也。經律。顯教攝。呪。則密教攝 也。

三。二藏

聲聞。菩薩也。並願利他。不專己故。菩薩藏攝。非聲聞也。

次乘攝者 乘有二。

一。顯教

明五乘。謂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也。偈是文殊以答智首。屬菩薩大乘攝。揀 非前四乘也。

二。密教

明四乘。謂聲聞。緣覺。方廣。金剛也。寶王經說。一切陀羅尼。皆從方廣大乘最 勝金剛乘中流出。此之三十七呪。並屬後二乘攝。非前二種乘也。

後。教攝者 教有二。

一。十二分教

一。修多羅。此云契經。長行文相也。二。祇夜。此云重頌。重說偈頌也。三。和 伽那。此云授記。說與果證也。四。伽陀。此云孤起。孤諷起頌也。五。優陀那。

此云無問自說。不請自陳也。六。尼陀那。此云因緣。有故而說也。七。阿波陀 那。此云譬喻。取喻得解也。八。伊帝目多伽。此云本事。本昔事業也。九。闍陀 伽。此云本生。本昔受生也。十。毗佛略。此云方廣。稱理廣談也。十一。阿浮達 磨。此云未曾有法。希有神力也。十二。優婆提舍。此云論義。逐為問答也。今是 孤起。因緣。方廣。三分教攝。非餘九部也。

(10)

二。賢首五教 一。小乘教

但說我空。縱少說法空。亦不明顯。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

故多諍論。

二。大乘始教

亦名分教。於中但說諸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為始。但說一切法相。有不成 佛。故名為分。

三。終教

亦名實教。說如來藏。隨緣成阿賴耶識。緣起無生。一切皆如。定性二乘。無性闡 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名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

四。頓教

總不說法相。惟辯真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訶教勸離。毀相泯心。但一念不生。

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故說為頓。

五。圓教

所說唯是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帝網重重。主伴無盡。故名為 圓。今多華嚴偈文。正屬圓教。偈云。入深法界。心無障礙。又云。得無礙眼。見 一切佛。皆圓義也。約所詮法。亦通前三。偈云。勤求佛道。心無懈歇。又云。具 足盛滿。一切善法。分教也。偈云。得淨法門。永無垢染。又云。成就佛身。證無 相法。始教也。偈云。設大施會。示如實理。又云。皆得妙法。究竟清淨。終教 也。偈云。心得解脫。安住不動。又云。入第一位。得不動法。頓教也。斯則有其 所通。無其所局。故此圓教。語廣。該攝無量教乘。語深。唯顯一佛乘也。準知此 部。圓頓攝矣。

三。所詮宗趣

當部所宗曰宗。宗之所歸曰趣。然先總。後別。總以自行佛戒。止惡作善。清涼心 地為宗。化他佛道。同一圓覺。一如無二為趣。別開五對。一者。教義對。毗尼教 相為宗。令悟偈呪妙義為趣。二者。行願對。隨事起行為宗。善巧發願為趣。三 者。身心對。身修行願為宗。防心不散為趣。四者智悲對。大智運心為宗。大悲利 物為趣。五者。因果對。悲智圓因為宗。成證果德為趣。此五是從前起後。漸漸相

(11)

由矣。

四總釋名題 於中分二

初釋法題 毗尼日用切要

【記】毗尼日用切要者。乃此集之總題也。對偈呪。有能所制化之別。題為能詮。

依制教得名。屬律藏也。偈呪為所詮。依化教成文。屬經藏也。然經家七種立題。

此但約法為目。如人六根。以目為首。展其目。而諸根俱現。見此題。則知有如是 偈呪也。又毗尼。是通名。日用切要。是別名。取止惡作善為宗。教化眾生同入佛 道為趣。防護諸惡。故名為止。䇿修眾善。故名為作。毗尼。止義。是惡應止也。

日用切要。作義。是善應行也(上略釋。下廣箋)。梵語毗尼。華言善治。謂能自治一切 惡。亦能治眾生一切惡也。此從功能得名。又翻為調伏。謂調練三業。制伏過非。

調練。通乎二持。制伏。惟明止惡。此從功用得名。正翻為律。律者。法令也。從 法得名。謂斷割輕重。開遮持犯。非法不能定故。譬如國家。賞罰號令。必從王 出。諸侯僭越。士庶失信。則敗亡無日矣。佛法亦爾。大千世界。佛為法王。律是 佛勅。菩薩二乘。不敢增減一字。若容他說。則羣生不奉。法不久住矣。此二字顯 教也。日用者。即從旦至暮。從暮至曉。二六時中。用此偈呪。束縛身心。令初學 受戒人。於五塵境上。四威儀間。或早覺。或洗足。涉歷事緣。皆即發弘誓願。離 諸過惡。持秘密呪。調伏三業。普令一切眾生。均霑法利。同成覺道。良以入道初 門。發心為首。欲登戒品。立願為先。心發。則眾生可度。願立。則佛道可成。是 故初學戒時。須當讀此偈呪。日用行持。證入有日矣。譬如國王。與怨敵共戰。必 得猛將。統眾向前。始能取勝。初發心人。亦復如是。欲與生死怨賊共戰。先須用 此偈呪。勇往直前。統攝身心。精修善法。方能降伏煩惱魔軍也。故遠公曰。心為 一身之主。萬法之本。心王若正。則六賊不侵。正念現前。易得入道。今日用偈 呪。正其身心。所謂生處轉熟。熟處轉生。如是用心。日新其道。故名日用。此二 字彰行也。

合上釋之。毗尼。是約教。日用。是約行。教非行而教為虗設。行非教而行為邪 謬。教行相兼。始成勝用。五祖演禪師云。衲子守心城。奉戒律。日夜思之。朝夕 行之。此之謂也。

切要者。謂親切簡要。揀非疎漫冗雜也。謂此偈呪。是切近身心。如切物器具。乃 道德要務。如要行徑路。俾學戒者。於穿衣喫飯。禮佛坐禪。乃至出入行來。大小

(12)

便利等。時時刻刻。撿束根識。不使一毫放逸。喻如調象施鈎。御猴用鎖。今以偈 呪。制心一處。晝夜無間。則無事不辨也。但不得輕此偈呪。惟是持誦邊事。當知 皆是大乘菩薩所發上求下化之弘願。及諸佛心印秘密之妙法。受戒之人。果能如是 起慈悲心。具真實念。依事顯理。發願行持者。即同究竟覺。無二無別也。此二 字。切。約理。與身心最親切故。要。約果。是道德之緊要故。合此四門。總名為 毗尼日用切要也。淨行品。智首問云。菩薩云何得無過失身語意業。云何得圓滿檀 波羅蜜。尸波羅蜜。豈非此中毗尼義耶。文殊答云。若諸菩薩。善用其心。則獲一 切勝妙功德。豈非此中日用義耶。又智首問云。云何得與一切眾生。為依為救為炬 為導。豈非此中切要義耶。準此文義。教屬圓頓。時涉華嚴。後之學者。不可忽 也。箋釋法題已竟。

次釋人題

寶華山弘戒比丘讀體重集

【記】人中三意。先。住處。寶華。山名。此山是寶誌公開闢。以人彰名。故云寶 也。華者。山似蓮華形也。誌日去金陵七十里。遠句容五十里。羣峯環繞。勢若垂 蓮。般若經云。南海北有寶華山。古佛所居。賢劫千佛名中。有華山佛。明李太 后。忽夢一山皆蓮。因下部遍搜名山。有蓮華其名者。部以此山應。勅建銅殿。并 賜寺額聖化隆昌。師住此山。弘揚法化。故先舉也。

次。人名。弘戒者。人之法行也。廣布戒法曰弘。清淨身心曰戒。比丘前立此二字 者。人能弘道故。不云經論而云戒者。三無漏學。固無不博。弘傳利濟專尚律宗。

故云弘戒也。比丘者。僧之通稱也。翻為破惡。修正助道。破見思惡故。

讀體者。師之別名也。亮如法師云。自性理體。讀教方成。因是取之。今在華山。

大闡律法。教化眾生。頓徹本源心地也。按傳。師字見月。滇南白鹿郡許氏子。祖 籍江南句容。洪武初開滇黔。以軍功封昭武將軍。世襲指揮使。遂世居白鹿焉。父 胤昌。母吳氏。感異而生師。師生而神敏。稍長。輒有曠致逸情。善繪事。尤工大 士像。人爭寶之(一時稱為小吳道子)。年十四。父母繼卒。伯無子。育師為嗣。至二十 七。忽念世相無常。棄襲爵而去。於劍川州赤宕嵓。遇一蘭若老僧。與語甚契。授 華嚴。閱世主妙嚴品有省。遂詣寶洪山亮如法師乞度。先一夕。法師夢一人。身披 袈裟。眾僧擁跽而求剃染。及旦見師。喜為再來人也。遂與禁戒。聞江南三昧律祖 慕之。偕友成拙。携瓢笠東行。艱苦備甞。先入南岳。參傘居道人顓大師。代演楞 嚴四依解。繼登破額山。馮茂山。禮諸祖道場。進九華。朝五臺。再渡大江。始遇 昧祖于海潮菴。圓具戒。充上座。代講梵網。四眾莫不稱善。師猶欿然不自足。乃 于藏中。檢四分廣律。及餘部律文覈之。遇壅滯。禱佛求解。默坐移時。渙然氷 釋。次從昧祖。傳戒金陵報恩寺。座下千人。師臨壇教授。忽憶昔時。夢至一大

(13)

寺。金碧交輝。苾蒭雲集。自顧已成僧相。一瞿曇丹衣高座。招上授經命講。眾皆 跪聽。汗流而覺。及是所見。恍符前夢焉。後隨昧祖主華山。以教授兼掌院務。廢 寢忘飡。始終不怠。昧祖甞語眾曰。老人三十年戒幢。若非見月。幾被摧折。示寂 日。取榮昌公主紫衣。并諸部戒本付之。師嗣席。即以十誦勵眾。一不與剃度為 徒。二不受納資養老。三不攢單給疏。四不積蓄香儀。五不私備菓食。六不私設厨 庫。七不避作務。八不行弔賀。九不立化主募緣。十不許絲衣晚食。有違約者。決 不留住。自後依律受具。結界安居。人見聞者。咸謂南山再世也 國初山寇入寺蹂 躪。師齋畢。以利害曉之。眾皆俯首即刻遁去。巴廒二將軍。與陳中丞異之。給帖 讚護。於是躬修般舟三昧。為眾楷模。九十晝夜。不坐不臥。如此者二次。復遵祇 園遺制。建石戒壇于銅殿之右。斸基之夜。感大士現瑞炳然。壇殿交光。直冲霄 漢。師開壇說戒。少則五千指。多至萬四千指。受別請。如常州之天寧。真州之五 臺。金陵之碧峯。及紫竹林。宿遷之極樂。并本山。慈應。天隆。所至道俗老幼。

闐咽街衢。將謝世。示微疾。囑諸門人曰。勿進湯藥。更七日行矣。至期端坐而 逝。當生于萬曆辛丑年三月三日。示寂于康熙己未年正月二十二日也。世壽七十 九。僧臘四十四。坐夏三十三。經七日。茶毗時。四眾弟子。遐邈皆集。悲鳴徧 埜。佛聲震天。燄光中或見佛相。紫烟內或現蓮華。火滅後。收取靈骨。獲舍利五 色者。不可勝數。師一生來。八坐道場。開戒七十餘期。法嗣六十餘人。門弟子以 數萬計。所著止持會集(十六卷)作持續釋(十五卷)傳戒正範(四卷)大乘玄義(一卷)藥師懺法

(一卷)剃度正範(一卷)僧行軌則(一卷)三歸五八戒正範(一卷)教誡尼正範(一卷)黑白布薩(一 卷)幽冥戒正範(一卷)等諸書。並行於世。身長大。頂肉髻。聲若鉅鐘。貌類古佛。有 自誦南雞足山來者云。師是迦葉尊者化身。至於馬陵之枯泉自溢。龍眠之三世冤 消。冥戒歸依。神龍護法。種種靈奇。難可具錄。餘詳御史李模。督河孫在豐。二 塔銘。太史尤侗。侍御方亨咸二傳。及方伯丁思孔道行碑中。須者檢之。

後。纘述。重集。重聚也。結法之詞。葢初心人。難以入道。故重採經論偈呪。類 聚成章。令其日用。警䇿身心。戒乘均急。自他共利。何因不圓。何果不證也。箋 釋人題已竟。

五。別解偈文 早覺

【記】早者。清晨也。人從寐醒曰覺。後夜初覺曰早。若人熟睡之時。煩惱覆葢。

六識歸種。不起分別。就電閃雷轟。風吹石擊。亦莫能醒。名曰不覺。誠所謂暫時 不在。如同死人。毗尼母經云。時諸比丘。貪著睡眠樂故。廢捨正業。金剛力士。

作是念言。如來三大阿僧祇劫。種種苦行。乃得成佛。今諸比丘。貪著睡眠樂故。

不復行道。云何得爾。諸比丘聞已白佛。佛告諸比丘。食人信施。不應懈怠。夜三

(14)

時中。應二時禪誦經行。加工進道。以補晝之不足。中夜神疲聽其歇息。今從睡眠 中醒。故曰早覺也。

集。經律通制。出家弟子。初夜。後夜。精勤佛道。勿貪睡眠。懶惰放逸。故醒覺 時。當誦此偈。

睡眠始寤。當願眾生。一切智覺。周顧十方。

【記】睡眠者。五葢煩惱中一葢也。謂意識惛熟曰睡。五情闇冥曰眠。即目閉神藏 寢臥時也。寐覺曰寤。古云。其寐也魂交。其寤也形開。今言始寤者。方其將醒未 醒。未受色惑以前。不落意識分別。正眼曆瞇之時。謂之始寤。即初醒也。又寤 者。如日之初昇。睡者。如日之沉墜。人之靈根。生於天地之間。稟於天道。故天 日墜。而人眼亦睡。天日昇。而人眼亦開一晝。一夜。一動。一靜。隨天道運行。

若背逆天道。雖青天白日。黑於長夜。則不成睡寤矣。惟有大覺世尊。或睡。或 寤。而作佛事。故吾人始寤之時。當作是觀。當發是願也。然一切眾生。無明障 蔽。慧照不現。如處長夜。我今覺照。令諸眾生。斷惡修善。故云當願眾生也。一 切智覺者。謂十方洞照曰智。三世齋明曰覺。又云。心有所知曰智。發明大事曰 覺。即如來所證一切種智。亦名佛智。謂能以此智。知一切眾生之道法。能以此 覺。覺一切眾生之因種。此皆如來愍眾生住於無明之地。而為黑暗之所覆蔽。以大 智慧日而覺照之。故云一切智覺也。周顧十方者。周顧。即徧觀也。斯具二義。

一。則異於凡流。二則發明大事因緣。源從指天指地處來。謂二乘人。祇見一隅。

未見全像。惟如來清淨智覺。於日月不到處。而光明普照。於夢想不到處。而寤寐 一如。故菩薩開智覺正眼。而能周顧。非獨覺照自己一隅。而能覺照不可說眾生。

不可說世界。豁然雲開日現。故云周顧十方也。佛本行經云。東方表涅槃最上。南 方表利益眾生最上。西方表解脫最上。北方表永斷輪迴最上。然此一偈之中。三聚 淨戒俱攝。初句律儀。二句眾生。三四善法。如初醒不容雜念。攝律儀戒。即令持 此偈文。攝善法戒。後三句。即饒益有情戒。又約四弘誓願。初句。學法門。次 句。度眾生。三句。成佛道。四句。斷煩惱。菩薩發心。不離四願。餘偈皆同。不 繁重例。若論持此偈呪。以凡夫口。即成佛口。攝之於頓。當願眾生。皆成佛道。

復歸於圓。故此偈呪。是一乘圓頓法門。菩薩境界。非二乘狹劣身心。所能及也。

鳴鐘

【記】聲出曰鳴。乃人所扣也。鐘者。空也。空內受氣多。故聲大。此是法器。周 禮考記云。鳧氏為鐘。五經通義云。鐘者。秋分之音。萬物至秋而成。至冬而藏。

故金為鐘。相繼不絕也。西京記云。發鯨魚。鏗華鐘。薛宗註云。海中大魚名鯨。

海島有獸名蒲牢。畏鯨擊。鯨一擊。蒲牢輒大吼。凡鐘欲令聲洪。故作蒲牢於上。

擊鐘之木。為鯨魚形也。通載傳云。拘留孫佛。於乾竺修多羅院。造青石鐘。於晨

(15)

擊時。有諸化佛。與日俱出。密說顯演十二部經。聞法證聖。不可勝數。故晨昏鳴 之。有警䇿之功。凡鳴鐘者。應先持此偈。然後執椎。念華嚴經題。并若人欲了知 等偈。及唵伽囉帝耶娑婆訶。共三十五字。一緊。一緩。為一通。三通共一百零 五。末擊三下。總成百八。所以然者。事依理起。故事能顯理也。由是百八愚痴。

聲聲喚醒。百八三昧。椎椎打就。偈曰。起七舒徐落八勤。中間二十要分明。三通 纔罷饒三下。諸佛龍天側耳聽。增一阿含經云。若打時。願一切惡道諸苦。並皆停 止。若聞鐘聲。兼說偈贊。得除五百億劫生死重罪。百丈云。叢林擊鐘。早擊。破 長夜之昏沉。暮擊。拔幽冥之苦暗。引杵宜緩。揚聲令長。如昔日誌公。借武帝道 眼。見地獄苦相。問曰。何以止之。誌曰。惟聞鐘聲。其苦暫息。遂詔天下寺院。

凡擊鐘令舒徐其聲焉。

集。凡晨昏鳴鐘時。詣鐘前。至誠合掌。誦此偈已。手方鳴鐘。口或誦諸佛名號。

或誦大乘經名。或誦秘呪。令一切有情。聞聲離苦。咸得解脫。

願此鐘聲超法界。鐵圍幽闇悉皆聞。聞塵清淨證圓通。一切眾生成正覺。

【記】志求滿足曰願。氣傳於外曰聲。謂纔打鐘時。即發弘誓。願諸眾生。聞聲成 佛也。第一句。因擊鐘發願。二三兩句。願苦惱眾生。離苦得樂。第四句。普為一 切。然聲有三種差別。一。執受大種聲。謂一切有情所具之聲也。二。非執受大種 聲。謂風性無情。所受之聲也。三。俱執受大種聲。謂鐘鼓之聲。必待楗椎而令聲 顯發於外。即此鐘聲是也。透越一切曰超。界者。限也。萬法之所出生。萬法之所 歸趣。故曰法界。然有性分二義。隨事分別。故名為分。法性不能變易。故名為 性。謂眾生心色等法。各有差別限量故。又超者。脫也。不為物障故。凡聽不出 聲。見不超色者。是為聲色所縛。今聲無聲相。不為障得之所障礙。故得鐵圍悉 聞。而聞塵清淨。所以超也。法者。統言有四。謂理。與事。理事無礙。事事無礙 也。然理法言界者。性義。事法言界者。分義。理事無礙。事事無礙者。雙具二 義。又有能所之別。謂法。是能具之體。界。即所具之量。其理事不同。謂性靜明 體曰理。形相分別曰事。廣大之理。咸歸一塵。一塵之色周徧法界。先。由事顯 理。後。得理忘言。理事交徹。圓融無礙。故名法界。即諸佛眾生之本體也。四 聖。六凡。隨因感果。界分各各不同。所謂九地不知十地事。總而言之。不出一 心。一心不生。萬法俱息。經云。心生。則種種法生。法生。則有種種界限。故有 三乘六趣。今承此願。及法力之功。總能超越也。梵語斫迦羅。應法師云。輪山。

舊云鐵圍。圍即輪義。幽暗者。日月不能照處。皆由眾生業力所成。煩惱障蔽。正 報相纏。依報於此。不能超脫。故楞嚴經云。由此無始眾生世界。生纏縛故。於器 世界。不能超越。今鳴鐘時。仗三寶威力。而令此聲。上徹天堂。下通地府。皆得 聞也。鐵圍等句。且約三惡道論。以聞聲脫苦故。幽闇二字。該具餓鬼。畜生。故 不別言也。眾生者。假五陰之實法。成眾生之假名。聞塵清淨證圓通者。謂能轉聞

(16)

塵。而成聞慧也。染汙情識曰塵。即耳根所緣之聲塵。聲塵清淨。成佛可期。如觀 音修證。初於聞中。入流亡所。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乃至忽然超越。世出世間。

證入圓通。而成正覺。故願一切眾生。亦從聞中成正覺也。此是自己鳴鐘未扣之 時。所發願力。雖非佛制。有益當行。

聞鐘

【記】耳根發識為聞。凡聞鐘聲。默念此偈。默念者。心聲也。心有聲耶。心無聲 耶。無聲之聲。秪可自聞。不堪人聽。故楞嚴經云。反聞聞自性。何不自聞聞。其 心聲之謂也。

集。晨昏於行住坐臥間。一聞鐘聲時。即誦此偈呪。

聞鐘聲。煩惱輕。智慧長。菩提生。離地獄。出火坑。願成佛。度眾生。

唵。伽囉帝耶莎訶(三遍)

【記】煩惱者。即根隨二種也。與心作煩。令心作惱。故止觀云。昏煩之法。惱亂 心神是也。若聞鐘聲。持此偈呪。縱有極重煩惱。化為輕清矣。審理曰智。分別曰 慧。即根後二智也。如觀世音。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自然煩輕。慧長。菩提者。

智果也。一聞鐘聲。智慧之心花頓發。菩提之道果速成。此謂寂滅現前。菩提自生 也。言地獄者。謂在地之下也。梵語泥犁。此翻苦具。又云苦器。亦名不可愛樂。

謂晝夜煎逼罪人故。又地者。底也。萬物之中。地最在下。故名為底。獄者。局 也。謂拘局罪人。不得安樂。故云局也。又名無有。謂彼獄中。無有義利故。正云 捺落迦。如婆沙論中。名不自在處。謂彼罪人。為獄卒阿旁之所拘制。不得自在 故。贍部洲下。過五百踰繕那。乃有其獄。然此獄有大。有小。大者。八處。謂八 寒。八熱等。各有眷屬。其類無數。此中受苦者。隨其作業。各有輕重。經劫數 等。其最重處。一日之中。八萬四千生死。經劫無量。作上品五逆。十惡者。感此 道生。小者。十六。謂煻煨鋒刃等。地獄是總名。火坑乃別指。是十六中之一名 也。今聞鐘聲。即能超越世出世間。自令離地獄。出火坑也。十方圓明。是曰成 佛。獲二殊勝。故曰度生。若論一聞鐘聲。而即生正念。是以煩惱輕微。智慧增 長。即轉惑障而成智德。故云菩提生也。然智慧。且約因論。菩提。正指果德。離 者。解也。出者。脫也。即轉地獄火坑苦障。而成解脫德。故云離出也。發願成 佛。即轉業障而成法身德。是為三障消。而三德圓。故能盡未來際度生也。然未有 不發願而度生者。從來亦未有不度生之佛。若眾生不自度。而先願度生者。此心即 是佛心。當知此心此願。皆從聞鐘聲處發起。一時無邊煩惱。從此截斷。無間地 獄。從此而破。無盡法門。從此證入。無上佛道。從此而成。可見聞鐘利益。不可 思議也。此偈呪顯密互用。理事雙彰。呪即破地獄真言。秘密故不翻。志心誦持。

(17)

自然感應。

引證。如付法藏傳中云。有罽膩吒王。以大殺害故。死入千頭魚中。劍輪繞身而 轉。隨斫隨生。剎那之間。滿于大海。羅漢為僧維那。依時打鐘。若聞鐘聲。劍輪 在空。以是因緣。遣信白令長打。使我息苦。過七日已。受苦俱息。又佛祖通載 云。上元縣有民暴死。見五木縲械者。告曰。吾南唐先主也。為宋齊丘所悞。殺降 卒千餘人。冤訴囚此。仗汝歸語嗣君。凡寺觀鳴鐘。可延其聲。吾受苦惟聞鐘聲則 暫休。或能為造一鐘尤善。復曰。吾在位日。于闐國遺我玉天王像。藏於瓦棺寺佛 左膝。人無知者。汝以此為騐。乃甦。隨奏唐主。果如其言。主感泣。造一鐘于清 涼寺。鐫其上曰。薦烈考高祖皇帝。脫幽出厄。以玉像建墖葬蔣山。雜譬喻經云。

所在聞鐘聲。臥者必須起。合掌發善心。賢聖皆歡喜。又唐京師大莊嚴寺僧。名三 果。有兄從煬帝南行中亡。不持齋戒。墮火坑地獄。蒙禪定寺打鐘。聲振地獄。同 受苦者。皆生樂處。

集。古德云。聞鐘臥不起。護法善神嗔。現前減福慧。後世墮蛇身。其懶修禪誦 者。報感廣在經律中。茲不繁引。

著衣

【記】梵語震越。此翻衣服。太古衣皮。黃帝始製衣服。上曰衣。下曰裳。白虎通 曰。衣者。隱也。裳者。障也。故涅槃經云。如世衣裳。障覆形體。遮形覆隱。故 名衣裳。又衣者。依也。萬善功德。皆依淨戒而為根本。故薩婆多論云。一切佛弟 子。皆依戒住。萬善由之生長。若能依戒修行。即獲諸勝善根。則苦海可越。彼岸 可登。

若著上衣。當願眾生。獲勝善根。至法彼岸。

【記】若者。楷定之辭。謂楷定披著此衣之時也。上衣者。俗說長衣。曰直裰。曰 褊衫。曰海青。太白詩云。翩翩舞廣袖。似鳥海東來。一名道袍。亦曰恭敬衣。又 名向上衣。乃表一身最勝之衣也。言著最勝之衣。當發最勝之心。及發最勝之願。

當知此心此願。即勝善根也。葢一切眾生。失此善根。沉溺生死。故當發是願。令 其善根。不使沉溺。而令至法彼岸。究竟之地。如二乘三乘。皆不名究竟。唯佛一 乘。乃名究竟彼岸也。又此岸。乃眾生作業受苦生死輪迴之地。彼岸。是諸佛究竟 超脫清淨安樂之地也。

著下裙時。當願眾生。服諸善根。具足慙愧。

【記】梵語泥縛些那。唐言裙。根本律云。泥婆珊。又云厥蘇洛迦。竪一肘。橫五 肘。即下裙也。亦云泥洹僧。或名舍勒。譯為內衣。又云短裙。即是下裳。裙者。

(18)

羣也。謂連接裙幅也。舊曰涅槃僧。訛也。既無帶襻。其將服也。集衣為襵。束帶 以絛襵。律攝云。謂從裙邊細疊成襵。腰間總擪。形似多羅葉。上聚下散者是也。

服。猶佩也。諸善根者。一切戒善之根本也。律中明七支戒善。謂身三。口四。戒 善也。又涅槃經明七善法。一。知法善。十二部經也。二。知義善。文字語言也。

三。知時善。以時修六度行。四。知足善。飲食衣藥。五。知自善。知自本具信戒 善根。六。知眾善。行來坐起。說法問答。七。知尊卑善。信者善。不信者。不善 等。慚愧。七法財中二法也。謂信。戒。聞。捨。慧。慙。愧。七財之中。慚愧為 守財人。內生羞恥為慚。外生羞恥為愧。又云不自失節為慚。心無非用為愧。若不 著下裙。則身形彰露。無有慚愧。既無守護之人。功德法財。便不具足。今著裙 時。善法現前。所思無邪。即慚愧具足處。慚愧具足處。即清淨本源處。人之所以 迷於五欲。不能清淨者。秪因不知慚愧。若慚愧具足則清淨善法。何曾欠少。故 云。服諸善根。具足慚愧也。

整衣束帶。當願眾生。檢束善根。不令散失。

【記】束帶以絛襵。則諸部各異。色乃黃赤不同。裙無帶。則不能收攝其身。人無 戒。則不能降伏其心。整。嚴肅也。束。收攝也。謂當檢束諸根。則外儀嚴肅其 身。而內法收攝其心。身心嚴攝。則諸善道法。自當漸次增進。乃成見道用也。

下單

【記】下者。從覺始下也。孤獨曰單。今以床榻而為單者。謂受戒之人。當獨處一 榻。多坐少臥故也。若在禪堂。事事隨眾。

集。鳴指三下。默念此偈呪。

從朝寅旦直至暮。一切眾生自迴護。若於足下喪其形。願汝即時生淨土 唵。逸帝 律尼莎訶(三遍。此是生天女呪)

【記】寅者。未明。旦者。已明。即清晨明相初出時也。梵語阿留那。或云樓那。

或云薩埵。漢言明相。有種種異名。明了論云。東方已赤故。通慧指歸云。此方約 日未出前二刻為曉。此為明相。以見掌紋為限。就中有三種色。若日照閻浮提樹。

則有黑色。若照樹葉。則有青色。若過樹照閻浮提界。則有白色。是中白色為正。

即是寅旦之時也。又別部明地了時。謂見地色明了故。暮者。金烏西墜日沒時也。

薩婆多論云。以五陰為晝夜。若日到閻浮提界。名日沒。即暮也。一切者。槩指之 辭。眾法相生曰眾生。以能所八法。謂地。水。火。風。色。香。味。觸。而稟其 質也。普曜經云。如來過去心淨離著。不惱眾生。所行之處。脚輪不汙。蟲蟻不 損。自迴護者。謂蜎飛蝡動。微細昆蟲。皆具靈覺之性。故圓覺經序云。夫血氣之

(19)

屬。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體。以我等凡夫形質。心未離著。行未齊聖。將行動 之時。而願彼等自護其生命也。設若悞傷其形。即仗偈呪法力之功。即時往生淨 土。而脫其輪迴也。淨土者。世界皎潔。目之為淨。是淨所居。名之為土。乃純善 所成。無四惡趣。法華論云。無煩惱眾生住處。名為淨土。良由眾生行有美惡。土 成穢妙。娑婆五濁。由積惡而丘坑。安養七珍。因習善而華勝。三昧經云。凡人求 道安禪。先當斷念。人生所以不得道者。但坐思想穢念多故。五濁穢汙。不名淨 土。佛制悞傷者。以其無心。故不治罪。與世律同。然亦有悞傷而還悞傷之報者。

如朝埜僉載。梁武帝素敬信榼頭師。時遣使召來。帝方與人下碁。欲殺一段。聲曰 殺却。使遂斬師。帝碁罷喚師。使言。向者陛下令臣殺却也。帝問。師臨死有何言 句。使曰。師云。貧道前劫為沙彌時。以鍬剗地。悞斷一曲[(乏-之+虫)*善]。今帝 是也。此報固宜。由是觀之。悞殺仍以悞償。可不慎歟。

引證。分別功德經云。第一念佛何事。佛身金剛。無有注漏。若行時。足離地四 寸。千輻相紋。跡現於地。足下諸蟲。七日安隱。若其命終。皆得生天。昔有一惡 比丘。本是外道。假服誹謗。逐如來行。自殺飛蟲。著佛跡處。言佛踏殺。然蟲雖 死。遇佛跡處。尋還得活。所謂念佛。其義如此。

行步不傷蟲

【記】行步者。乃四儀中之一法也。不傷蟲者。謂具仁慈之心而發護生之念也。有 足曰蟲。無足曰豸。此躡上偈而來。謂下單鳴指已。臨舉步時。心中作觀。即誦此 偈。

若舉於足。當願眾生。出生死海。具眾善法。

唵。地利日利莎訶(三遍)

【記】舉足者。行儀也。謂修道之人。行住坐臥。常當調攝其心。不使一毫走漏。

是故凡欲舉足。必先舉心持此偈呪。則心不外馳。念不虗動。善法自具。道業自 成。所謂經行及坐臥。常在於其中。即是體會中道之理。則生死大海可越。涅槃山 頂可登。生死海者。言廣大也。古云。生不知來處。謂之生大。死不知去處。謂之 死大。故云如海之廣大也。如是廣大。欲出不難。只要具眾善法也。善法者。即菩 薩行願。謂先以行滿所願故。於是菩薩。凡舉足時。即願一切眾生。出生死海也。

若眾生同于菩薩行願。何處見有生死。秪為行願不同。妄執塵勞。造諸不善。所以 飄蕩苦海。若能一念回頭。具眾善法。則彼岸在即。苦海斷流。眾生名盡。佛亦不 為。是名至善。何愁善法之不具耶。

出堂

(20)

【記】出者。對入而言。謂舉足向外行也。堂者。殿也。亦即禪堂。乃十方衲子栖 心修道之處。龐居士云。十方同聚會。箇箇學無為。此是選佛傷。心空及第歸。此 之謂也。

從舍出時。當願眾生。深入佛智。永出三界。

【記】舍者。屋也。止息為屋。又置也。能置身安宿之處。亦云堂舍。又小屋為 舍。言深入佛智。永出三界者。乃託事以明理。謂出有為之舍。而入無為之智也。

佛智者。世出世間。無有與等。以知覺之性。窮盡眾生。因果業性。若好。若惡。

一一本末。咸悉知之。大經云。如來智慧。無處不至。故云佛智。亦名自然智。無 師智也。又此佛智。人人本具。只因情塵覆蔽。乃有聖凡。故須深入也。三界者。

華嚴孔目云。一欲界。欲有四種。謂情欲。色欲。貪欲。婬欲也。下至阿鼻地獄。

上至第六他化自在天。男女相參。多諸染欲。欲名欲界。二色界。色即色質。已離 欲界穢惡之色。猶有清淨色在。始從初禪梵天。終至阿迦膩吒天。凡有十八天。並 無女形。亦無欲染。皆是化生。尚有色質。故名色界。三無色界。謂但有心識。而 無色質。始從空處。終至非非想處。凡有四天。但有受想行識四心。而無形質。故 名無色界。若出三界。得證有餘涅槃。則絕分段生死。若永出三界。得證無餘涅 槃。則無變易生死。而五住盡。煩惱忘。深入佛智矣。合參云。此偈如華嚴玄奧之 大幅。兼貫法華譬喻之全章。然毗盧圓鏡。豈有去來。火宅窄門。能無出入。故知 無火而火。歘然三界者。大火宅也。其有小智聲聞。已出此舍。暫得遊戲者。小火 宅也。不知舍外之火。殆有甚焉。若非深入佛智。曷能速離火宅。頓入清凉哉。

登廁

【記】從下而上曰登。居高臨垂曰廁。廁。圊也。說文。清也。古謂之清者。以其 至穢之處。宜常修治。使清潔也。又廁者。雜也。言一切人雜廁其上故。律攝云。

應於寺之東北角。安置圊廁。四邊應裁荊棘。大小行廁。並須別作。各安門扇。皆 著傍扂。其便利處。宜在屏處。凡欲入廁。應脫上衣。在於上風。淨處安置。

集。欲大小便即當行。莫待內逼倉卒。須脫換鞋脚。不可淨鞋入廁。至。當三彈 指。有二義。一。使內人知。不得迫促內人使出。二。恐噉穢之鬼。令他避之。上 槽。復當三彈指。默念此偈呪。

大小便時。當願眾生。棄貪嗔痴。蠲除罪法。

唵。狠魯陀耶莎訶(三遍)

【記】大小便者。謂順利不淨。令身輕安也。經云。一切眾生。皆依食住。謂資益 諸根。長養四大故。既有飲食滋味入於腸胃。則輕清上升。重濁下墜。故有便利。

(21)

可見人之一身。兼淨穢世界也。淨世界。即戒定慧之福業。穢世界。即貪嗔癡之罪 法也。貪嗔癡者。名三毒煩惱。今以棄除不淨穢濁。而對治三毒。令淨盡故。此三 毒乃是起業造罪之因。今故以戒防之。三毒之因既空。則當來業果何存。故古德 云。向穿衣喫飯時。屙屎撒尿處。不雜用心。便是好工夫。何愁不透脫也。若能悟 此淨穢本源。則可以悟大千世界不在心外。從此垢盡心淨。不知吾身之為法界。法 界之為吾身。我身法界。非一非二。則三毒自去。罪法自除也。

就水

【記】就者。近也。水者。潔身之謂也。根本百一羯磨云。世尊說不淨染汙教者。

欲除去臭氣。令安樂住故。佛言。勝義洗淨有三種。一洗身。二洗語。三洗心。毗 奈耶云。佛告苾蒭。汝等當知。此是當行法。當須存意。如是洗淨。有大利益。令 身潔淨。諸天敬奉。是故汝等。若依我為師者。咸應洗淨。若不洗者。不應遶墖。

禮佛。誦經。不禮他人。不受他禮。不應噉食。坐僧床榻。不得入眾。由身不淨 故。能令諸天。見不生喜。所持呪法。皆無靈驗。若違得惡作罪。

集。大便畢。臨水即念此偈呪。

事訖就水。當願眾生。出世法中。速疾而往。

唵。室利婆醯莎訶(三遍)

【記】事訖者。謂大小行事已畢。就水洗僻處時也。此當願者。非同世間之願。及 世間之法。當為眾生。發出世之願。說出世之法。具有優劣於此。何也。於世間 法。秪名事相而已。在出世法。中即事顯理。深達中道之義。速疾往者。言五濁惡 世。所見所聞。無非煩惱惡業。纏縛身心。沉淪生死。流轉三界。如處牢獄。受罪 之法。牢獄尚有盡期。煩惱實無邊際也。三毒如此利害。是故喻如穢廁。不可久 停。故當速離世間穢濁之行。而行出世清淨之法也。如經律所明。入廁洗淨。若不 默持諸呪。縱用七恒河水洗之。不得清淨。何以故。種子不淨故。

洗淨

【記】洗者。除也。謂除去不淨。而成潔淨。故曰洗淨。

洗滌形穢。當願眾生。清淨調柔。畢竟無垢。

唵。賀曩密栗帝莎訶(三遍。用左手後二指洗之)

【記】洗滌者。清淨義。即蠲棄也。謂此幻形之有穢濁。必假淨水方得蠲棄也。若 不滌除惡觸。不合受用僧伽敷具床榻。律攝云。若苾蒭受食。未漱口以來。乃至大

(22)

小行訖。未將淨水去穢。受禮。禮他。授法。聽法。皆不聽許。不坐床座。及噉飲 食。違者得罪。然雖洗滌。必仗偈呪法力之功。方可身心清淨。乃得調柔也。而云 畢竟無垢者。即事以明理。謂此身心。皆因煩惱。所知。二障所纏。而我法二執未 空。自從無始以來。無明障蔽。真理何能得顯。今之所以畢竟無垢者。以持戒之功 勳。以定慧之力用。畢竟清淨。畢竟無染。則知寂淨光生。煩惱永喪矣。

洗手

【記】手是總名。乃吾人身形所具。能司執持之支分。若無掌。不可名手。無指。

亦不可名手。有掌有指。方名曰手。兩手。太陽之精也。字魂陰掌圖法天。指法五 行。大曰拇指。第二曰食指。中曰將指。第四曰無名指。第五曰小指。第六曰枝 指。謂既專執持。則穢觸難免。故當洗焉。

以水盥掌。當願眾生。得清淨手。受持佛法。

唵。主迦囉耶莎訶(三遍)

【記】水。柔為性。離垢去染為用。盥者澡也。以掌掬水澡淨曰盥掌。夫手沾塵 垢。今淨水去其掌垢。表法水除其心垢。所謂日新。又新。純其德也。當願眾生 者。謂持戒之人。所修梵行願生身心清淨。受持如來清淨法味。續佛慧命。化化不 絕也。言佛法者。廣則百千三昧。無量法門。乃至三藏十二部。異則一四句偈。皆 名佛法也。唵下誦呪之時。一浣而再浣。再浣至七浣。自然佛法現前。究竟我手。

佛手。眾生之手。同於清淨。同於受持。是真清淨佛法之手。受持佛法也。

引證。師子國。釋迦彌多羅。三果人也。麟德初。來京。高宗尊處禁中。總章初。

康藏猶為居士。請受菩薩戒。眾謂梵僧曰。是行者誦華嚴。兼善講梵網。梵僧驚歎 曰。但持華嚴。功用難測。況解義耶。若人誦淨行品。百四十願。已為得菩薩具足 戒者。何煩別授。西國相傳。有人讀此經。以水盥掌。水沾蟲蟻。其捨命者。皆得 生天。何況持說此經。教化眾生者乎。此賢者後來。必廣大饒益一切也。

集。若但小便時。唯用水洗手一次即淨。若是大便。去穢後洗手。或用灰泥皂角。

如法洗之 溪堂雜錄云。元祐中有蜀僧智超法師。甞誦華嚴經。已三十年。偶見一 童子。風貌清爽。舉手高揖。超曰。何來。曰。五臺來。超曰。何遠至此。曰。有 少事欲相導故。超曰願聞。曰。吾師誦經。固可嘉矣。但失在登廁洗淨時。觸水淋 其手背。而未常用灰泥洗之。所用灰泥。律制七度。今但二三。緣此觸尚存。禮佛 誦經。悉皆得罪。言訖。不見。超慚而改過。識者或曰。此必文殊化現。有警於超 也。故知洗手。必須依法。因果經云。觸手請經。當獲廁中蟲報。

洗面

(23)

【記】額前曰面。又頭面也。凡物皆有背。有面。又相向為當面。乃一身之首。起 則先見於人。既先見人。必先見佛。故須日日早淨。以便行禮持誦也。

以水洗面。當願眾生。得淨法門。永無垢染。

唵。㘕。莎訶(默持二十一遍)

【記】以水洗面者。謂此幻質。乃不淨之體。九孔常流于外。面向竅次所在。常溢 洟唾不淨之物。故須水以滌除之。是故每於晨朝沐其面也。楞嚴經云。自未得度。

先度他人。菩薩發心。故行者洗面。即先發是願也。淨法門者。即事顯理。以八萬 四千塵勞之門。轉為八萬四千清淨法門。亦即是陀羅尼門。此門總一切法。持無量 義。乃至三賢十聖。遊履之門。一切行人解脫之門。若能真窮惑盡。本來面目。不 假拭而明矣。如上之門面。自得之後。直至成佛。畢竟清淨。故曰永無垢染也。

飲水

【記】飲者。咽也。梵語阿伽。此云水。水者。準也。準平物也。名義云。潤萬物 者。莫過於水。形為四大。氣冠五行。五分律云。有內用。有外用。內用者。飲食 之屬。外用者。澆灌浣濯洗和之屬。上偈洗面灌沐等。是外用。而此偈吞咽等事。

謂內用也。

佛觀一鉢水。八萬四千蟲。若不持此呪。如食眾生肉。

唵。嚩悉波囉摩尼莎訶(三遍)

【記】水中生靈甚微。人之眼根麁障不能觀察。惟佛五眼明淨。徹見微細昆蟲。非 凡小肉眼能視。既見斯類。以慈悲故。說此偈呪。薩婆多論云。舍利弗以淨天眼。

見空中蟲。如水邊沙。如器中粟。無量無邊見已。斷食。經二三日。佛勅令食凡制 有蟲水齊肉眼所見。漉囊所得。不制天眼見也。鉢者。受食之器。今顯一鉢水。具 有八萬四千蟲者。謂人身具有八萬四千戶蟲。今以鉢水曉之。若持此呪。即成法 水。生自遠離。如初果耕地。蟲離四寸耳。若不持者。食之盡為血肉矣。故持戒比 丘。每於飲用時。雖有漉囊濾過。而疑惑木除。必須仗此偈呪法力之功。默念三 遍。則飲用者可無愆尤矣。故云。若不持此呪。如食眾生肉也。

五衣

【記】五者。五條。衣者。依也。謂依此以庇寒暑也。斯乃出世法服。非同世俗可 比。當護之如皮。敬之如墖。薩婆多論云。此衣九十五種外道所無。惟佛法中有 也。

(24)

集。梵語安陀會。此云作務衣。五條。一長一短。凡寺中執勞服役。路途出入往 還。當著此衣。誦此偈呪。戒壇經云。五條表斷貪。淨身業也。

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世世不捨離。

唵。悉陀耶莎訶(三遍)

【記】此偈以因招果。顯密互用。二利均霑故。上二句出名義。下二句乃發願。唵 字下是密語。非名言可能解釋也。善哉者。贊美之辭。贊其衣之功德殊勝。不可思 議。有大利益故。去粘曰解。去縛曰脫。言此衣為解粘去縛。無垢之服也。如世間 美服。多屬蠶口。故塵世眾生。觸愛細滑。為惡所染。不善解脫。出家受具。由習 戒故。定便久住。由習定故。淨慧自生。由此三學精明。故於三毒邊。一一解脫。

可見此衣。能生善。法能伏煩惱。故曰解脫服也。無上者。謂此衣有出世功能。超 過世間。一切斑彩錦文。王臣之服。天上天下。乃至九十五種外道。無有勝於此 衣。故名無上也。福田者。法。喻。雙舉也。大意借田說法謂戒乃人世福田。檀越 種福。僧著袈裟。現田紋相。名曰福田。如世間之田。生長苗稼。以養形命。而此 福田之衣。能與沙門生長智慧。滋培五分法身也。我今頂戴受者。指披著之人。頂 之于首。戴之于身。如是受持。尊重之至也。世世不捨離者。謂此法服。非但今生 盡形受持。乃至盡未來際。不願捨離也。

七衣

【記】七衣者。七條之衣也。然此三衣。名義眾多。謂能降伏眾魔。故曰忍辱鎧。

不為欲泥汙染。故名蓮花服。龍得一縷。不為金翅鳥所食。故名救龍衣。生死煩 惱。由斯解脫。故名解脫服。經律通名袈裟。此云壞色。如世間紅黃紫綠白色。人 人所愛。愛即是貪也。施來我出家人得之。如法染成青。黑。木蘭。三種色。除自 己貪著之心。壞彼好色。故云壞色。亦名不正色。謂不住於色。住色即非正色。亦 云染色。表心染於法。要染無所染。方名曰染。然二乘之染。非真染。必要心染大 乘。方名真染。真染即大仙道也。能於正法除其結使。名為究竟寂滅之衣。

集。梵語鬱多羅僧。比云入眾衣。七條。二長一短。凡赴齋。聽講。持誦。坐禪。

禮佛。禮墖。禮和尚。上座。僧和集時。當著此衣。誦此偈呪。七衣表斷嗔。淨口 業也。

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我今頂戴受。世世常得披。

唵。度波度波莎訶(三遍)

【記】佛制三衣。著用有時。既披著有時。當恒近左右。不使遠離。今易常得二字

(25)

者。正明披著有時。不相混雜也。披此衣者。即解脫之服故。願世世生生常得披 着。而解脫煩惱也。

大衣

【記】大者。衣中之主也。在五七二衣之上。故稱云大。又名祖衣。謂此衣雖是麁 疎蔴布。乃佛佛授手。祖祖相傳。出世證道之衣。三世如來。皆著此衣。而成道 果。故衣名法。衣昔日世尊以實相無相之宗。傳於迦葉為西域初祖。即是此衣作 證。承此衣以傳燈。而法脉條貫。傳於今日。未常溷亂。所以名之。故此衣表傳法 之信也。妄與不得。妄受不得。會佛法者則得。不會佛法者不得。故五祖付能大師 曰。昔日達磨初來東土。人未至信。故傳衣以明得法也。有是義故。名為法衣。

引證。南山感通傳中。天人黃瓊語宣祖曰。如來臨涅槃時。告文殊師利。汝以神 力。往祗洹中堂西寶樓上。取我珠函。將示大眾。我初踰城。離父王宮。到彼叢 林。身小疲怠。權時止息。時彼樹神。現身告我言。汝今修道。定得金色之身。為 三界大師。迦葉佛涅槃時。付囑我珠函。并絹僧伽梨。令我轉付囑汝我語神言汝絹 僧伽梨。非我所用。我聞先言。諸佛出世。不著蠶絲。我今修道。如何害生。汝今 是魔。故來相惱。樹神告言。汝大智人。何輒麤言。諸佛慈悲。不著蠶衣。此絲化 出。非是害生。汝今受此。我即開圅。見迦葉書云。我初成道時。大梵天王施經。

堅牢地神施緯。共成一法衣。絲是化出。非是繰蠒。由是義故。我自成道以來。常 披此衣。未曾損失。今付悉達。若得成佛。轉毗尼時。當為我著。願汝受持。勿令 損失 又我初成道時。乃至涅槃。唯服麤布僧伽梨。及白㲲三衣。未曾著蠶衣繒 帛。何為惡比丘等。謗黷我云。毗尼開許著之。我初成道。大愛道比丘尼。手執金 縷袈裟。持施與我。我不敢受。令持施僧。我於三藏教中。雖聽用繒綵供養佛法僧 然本非蠶口所出絲綿。我此閻浮洲內。及以大洲之外。有千八百大國。並有繒帛絲 綿。皆從女口出之。由不殺害眾生命故。福業所感。故從女口中出。問。何以得 知。答。若欲須絲作衣時。至桑樹下。便有二化女子。從彼樹下出。形如八歲女。

從口吐絲。彼國人等。但設繀車。從女口中取絲。轉至繀車上。取足便止。化女即 滅。我聽著繒綵者。是此女絲。及天繒綵。本非害生取絲綿故。故此僧伽梨。當用 布褐作。令末世比丘。不得樂好衣服也。

集。梵語僧伽黎。此云雜碎衣。有上中下九品衣。下下品九條。下中品十一條。下 上品十三條。皆二長一短。中下品十五條。中中品十七條。中上品十九條。皆三長 一短。上下品二十一條。上中品二十三條。上上品二十五條。皆四長一短。長多短 少。表聖增凡減故。凡入王宮。陞座說法。入里乞食。降伏外道。當著此衣。誦此 偈呪。表斷癡。淨意業也。

善哉解脫服。無上福田衣。奉持如來命。廣度諸眾生。

(26)

唵。摩訶迦婆波吒悉帝莎訶(三遍)

【記】奉持如來命者。謂如來本願。廣度一切眾生。今受如來清淨戒法。正當恭敬 奉持如來慈命修行。紹隆佛種。以此善法。攝化眾生。前二偈秪為自利。而此偈。

專為利他。故曰廣度諸眾生。直下擔荷佛祖之慧命也。增輝記問。何不增四。減 二。惟三者何。答。三奇數屬陽。陽能生萬物。今制三衣。表生萬善。取益物之義 也。如上三衣。原是比丘法服。沙彌尚不許著。何況初發心人。今欲令其預知者。

讀此偈呪。先知菩薩行願殊勝故。然今佛法秋晚。道器難全。一有發心。三壇頓 受。故戒期中。沙彌少有兩月行持者。三衣尚難置足。何況再縵耶。故令先讀偈 呪。俟披著時。以便憶持。如年不滿。仍須縵服。僧祇律云。三衣者。聖賢沙門標 幟。非俗人所為。慈雲懺主辨惑篇云。此三衣。定是出家之服。非在家所披。舍利 弗問經云。云何於訓戒中。令諸弟子偏袒右肩。又為迦葉村人。說城喻經云。我諸 弟子。當正披袈裟。俱覆兩肩。勿露肌肉。使上下齊平。現福田相。行步庠序。又 言。勿露胸臆。於此二言。云何奉持。佛言。修供養時。應須偏袒。以便作事。作 福田時。應覆兩肩。現田文相。云何修供養。如見佛時。問訊師僧時。應隨事相。

若拂床。若掃地。若捲衣裳。若周正薦蓆。若泥地。作華。若撻高足下。若灑。若 移。種種供養之時。云何作福田時。國王請食。入里乞食。坐禪。誦經。巡行樹 下。人見端嚴。有可觀也 律制三衣。有名。有體。有色。有量。乃至造法等。事 極微細。惟願擔荷法門者。詳閱開導後學。不至斯法斷滅也。名義如上。體謂十種 衣財。異于艸木皮髮。毛綺錦綉等。邪命希求。皆不成衣故。色。謂青。黑。木 蘭。三種。非五大上色故。聽以刀截。成沙門衣。如馬齒。鳥足縫之。須順左右條 開。不作。即同縵服。非俗五彩。斑文。羅糓等。量。謂肘長短。度身而衣也。

作。謂條齒縫刺如式也。若互增互減。受用有愆。不依律法。著用犯罪。惡心毀壞 得罪如律。行則隨行。住則隨住。教甚繁廣。行之在人。信則成佛可期。違則三途 難免。

集。蓋此三衣。而稱福田者。增輝記云。田畦貯水。生長嘉苗。以養形命。法衣之 田。潤以四利之水。增其三善之苗。以養法身慧命。藏義經云。袈裟有十種利益。

一者菩提上首。

【記】菩提。大論釋名佛道。上首者。第一也。欲求佛道。先別形儀。外著袈裟。

內心自攝。身心既攝。得入道門。是知袈裟。為入佛道之第一也。

二者眾處人天。

【記】眾。即僧眾。處者。居也。諸天著樂。六道升沉。不能修行。無上菩提。故 律云。受具足戒已。於天人魔梵。外道婆羅門眾中。比丘比丘尼僧。最為第一。是 知著袈裟者。眾處人天之上也。

(27)

三者父母反拜。

【記】父母者。生身之本。辭別出家。應無子分。反者。答也。謂答其拜也。律中 見父母。秪宜問訊。適或念劬勞恩重而拜者。父母必云。身著袈裟是佛弟子。而答 拜之。此是袈裟之利益也。身無法服。未必如斯。普曜經云。淨飯王告優陀耶。汝 往佛所。稱我志意。佛本有要。得道當還。須依往言。時來相見。優陀耶到。具宣 王意。佛即許可。七日當往。時優陀耶。白王消息。王聞歡喜。與諸羣臣。四十里 外。奉迎世尊。佛與金剛力士。梵釋四王。諸比丘眾。放大光明。乘空而來。漸欲 近王。王與臣民。夫人采女。見已禮拜。佛現種種神變。諸方出沒。意遮眾生。誹 謗事故。王禮拜已。佛乃下地。問訊父王。少病少惱。起居輕利。禮問已畢。王等 與佛。一切大眾。還於國中。說法化利。得道者眾。此即父母反拜。佛示不受。佛 還問訊。說法化利。後世僧眾准此思之。

四者師子捨身。

【記】梵語僧伽彼。此云師子。賢愚經云。昔有辟支佛。在山林中。福度眾生。禽 獸亦附。時有師子。名曰堅誓。身毛金色。食菓啗草。不害羣生。有一獵師。剃除 鬚髮。身著袈裟。內佩弓箭。見師子來。而心念言。可殺取皮。以用上王。足得脫 貧。便以毒箭射傷。師子欲害。見著袈裟。便自念言。著袈裟人。必得解脫。此袈 裟乃是三世聖人標相。我若害之。則起惡心。向三世賢聖也。念已。息害而死。由 敬袈裟故而捨身也。

五者龍披免難。

【記】梵語那伽。此云龍。乃鱗蟲之長。能大。能小。能長。能短。春分而登天。

秋分而入地順也。龍王經云。龍王白佛言。如此海中。無數種龍。金翅鳥王。常來 食之。我等日夜恐怖。求佛救護。令得安隱。於時世尊即脫身上所著皂色衣。與龍 王曰。汝取是衣。分與諸龍。皆令周遍。於中乃至值一縷者。金翅鳥王。不能觸 犯。

六者國王敬信。

【記】僧祗律云。尊者達尼迦。闇取官材罪在不捨。瓶沙王信敬三寶。見達尼迦身 著袈裟。雖取官材。釋然不問。

七者眾生禮拜。

【記】經云。六道四生。見著袈裟者。莫不恭敬禮拜。奉為最上福田。故律云。比 丘浣故袈裟。湖神取汁。而灌身。外道持新氎來洗。湖神却言。莫污我水。可見袈

(28)

裟。遵重如是。

八者羅剎恭敬。

【記】昔有一山居僧。在深嵓宿。以衣障前。有異人來。形極可畏。伸臂內探。畏 觸袈裟。礙不得入。遂免得脫。如是眾相。難可具述。

九者天龍護祐。

【記】律云。凡有袈裟之處。一切天龍善神。咸皆守護故。

十者得成佛道。

【記】僧祗律云。佛告阿難。過去諸佛著如是衣。得成佛道。未來諸佛。亦當著如 是衣。得成佛道。如我今日。以刀割截。成沙門衣。不為怨賊所劫。此是解脫服。

福田之衣。若有眾生。起一惡心。向三世諸佛。辟支羅漢。及著染衣人。獲罪無 量。所以者何。壞色之衣。是賢聖標式。若能發心。敬染衣人。獲福無量。我由信 心敬戴之至。得成佛道也。

引證。宣律師感應因緣云。時四天王臣子。白宣律師曰。如來臨涅槃時。告文殊師 利及大眾言。我初入山學道。以無價寶衣。貿得鹿裘著。有樹神現身。手執僧伽 黎。告我言。汝今修道。定得正覺。過去迦葉佛涅槃時。將此布僧伽黎。付囑於 我。令善守持。以待仁者出世。令我付與。我欲受時。地便大動。樹神告言。今為 汝開衣。示福田相我見相已。即入金剛三昧定。地又大動。樹神又言。汝今猶是俗 人。未合被此法衣。當置頂上。恭敬供養。汝求佛道。不為魔撓。我依樹神。頭頂 戴之。大地震動我六年苦行。身體既羸。衣猶頂上。不敢辭疲梵王見之。起大悲 愍。將我伽黎。上至梵天。地又大動。日月無光。堅牢地神。告梵王言。汝可持 衣。還安頂上。梵王依教。大地乃安。日月還明。太子問梵王言。汝知僧伽黎在我 頂上意否。答言不知。此為未來諸惡比丘。比丘尼等。不敬我解脫法服。不受持三 衣。亦不持戒。令法速滅。故以衣在頂上住也。

又悲華經云。佛於寶藏佛前發願願我成佛時。袈裟有五種功德。一。入我法中犯重 邪見等。於其念中。敬心尊重。必於三乘授記。二。天龍鬼等。能敬此袈裟少分。

即得三乘不退。三。若有鬼神諸人。得袈裟乃至四寸。飲食充足。四。眾生共相違 背。念袈裟尋生慈心。五若持此少分。恭敬尊重。常得勝他。

【記】此五種功德。即前十種利益。及出生第二偈義也。一。即前菩提上首義。

二。即父母反拜。眾生禮拜。天龍護祐。得成佛道義。三即後出生第二偈義。四。

即師子捨身。國王敬信義。故瓔珞經云。若天龍八部鬪諍。念此袈裟生慈悲心。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滿分答案 逆旅主人拒絕耿妻留宿,可見他們寡情薄義、冷漠無情。(1 分)而李疑認為人命關天,即使會惹

反思 動詞 自我檢討、反省 視訊 卷一 動作、行為. 反映 動詞 比喻把客觀事物的實質 視訊

我認為引文較能達到「懲惡勸善」的效果。引文中詳細描述宋康王的惡行,例如無理殘害 百姓身體,

中國語文科卷一 閱讀理解 學生做小測.. 中國語文科卷一 閱讀理解

18 《瑜伽師地論》卷 21(大正 30,401a);另參,《瑜伽論記》卷 6 上(大正

希有校量功德經 (六紙)   右三經同卷 清淨觀世音普賢陀羅尼經 (五紙). 八曼荼羅經 (一名師子慧菩薩所問經)

學校只須交回一份填妥的中國語文問卷,科主任和教師應就問卷的建議在科務會議有充分討論,然後綜合意見 回覆。請將此問卷,連同其餘兩份問卷(即「校長」問卷及「中國文學」問卷)一併於 2014

  原夫三才方判一氣生於道上三春殆回一陽復乎地中三軸將行一卷顯于格下此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