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與知識分子
——王安石個案研究
香港大學中文學院 許振興
一、 導言
《新高中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中國歷史科暫定稿(第三次諮詢 用)》的〈課程內容〉為「歷史專題」單元三「時代與知識分子」有關王安石 的探究提供了若干可依循的思考重點:
《新高中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 六)中國歷史科暫定稿(第三次諮詢
用)》的介紹
思 考 重 點
1. 「時代與知識分子」選取能洞悉時 代 轉 變 而 作 出 積 極 回 應 的 知 識 分 子,研習他們的經歷,以觀察不同 時代的歷史變遷。(頁22)
1. 王安石是否「能洞悉時代轉變而作 出積極回應的知識分子」?
2. 本單元旨在讓學生從不同年代、不 同類型的知識分子身上,學習他們 獻身國家與事業的高尚情操。(頁 27)
2. 王安石是否具備知識分子「獻身國 家與事業的高尚情操」?
3. 知識分子是中國傳統社會的菁英階 層 。 他 們 不 少 深 受 儒 家 思 想 的 薰 陶,具有以天下為己任的抱負。每 當遇上時代劇變,他們更是不惜盡 展 本 身 的 才 學 以 求 貢 獻 國 家 與 人 民。(頁27)
3. 王安石是否「具有以天下為己任的 抱負」?
4. 王安石是否「遇上時代劇變」,
「不惜盡展本身的才學以求貢獻國 家與人民」的知識分子?
4. 王安石以救世濟民為己任,大力推 行北宋歷史上規模最宏大、影響最 深遠、涵蓋範圍包括政治、經濟、
教育等各層面的政治改革 —— 熙豐 變法。這次變法雖因種種原因終未 竟全功,但他的識見、魄力與處事 方法卻充分突現了北宋士大夫做人 為學的特色。(頁27—28)
5. 王安石推行變法的識見、魄力與處 事方法,是否「充分突現了北宋士 大夫做人為學的特色」?
二、 宋朝帝系
趙弘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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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趙匡 太宗趙炅 魏王趙廷美 (927-976,960-976 在位) (939-997,976-997 在位) (947—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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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趙德昭 秦王趙德芳 真宗趙恒 商王趙元份 (951-979) (959-981) (968—1022,997—1022 在位) |
︳ ︳ ︳ ︳ 冀王趙惟吉 英國公趙惟憲 仁宗趙禎 濮王趙允讓
︳ ︳ (1010-163,1022-1063 在位) ︳ ︳ ︳ ︳ ︳
廬江侯趙守度 新興侯趙從郁 └―――英宗趙曙
︳ ︳ (1032-1067,1063-1067 在位)
︳ ︳ ︱ 嘉國公趙世括 華陰侯趙世將 神宗趙頊
| ︳ (1048-1085,1067-1085 在位)
︳ | ┌┬┬┬┬――┬――┼┬┬┬┬―――┬┬┐
房國公趙令稼 成國公趙令儈 哲宗趙煦 徽宗趙佶(31 子)
| ︱ (1077-1100,1085-1100 在位) (1082-1135,1100-1125 在位)
︳ ︳ ┌―┬┬┬┬┬┬┬┬―――┬┼┬┬┬┬┐
修武郎趙子奭 秀王趙子偁 欽宗趙桓 高宗趙構
︳ | (1100-1161,1125-1127 在位) (1107-1187,1127-1162 在位)
︳ ︳ ︳
趙伯旿 孝宗趙眘 ―――――――――――――――――┘
︳ (1127-1194,1162-1189 在位)
︳ ┌┬――┼―――┐
趙師意 光宗趙惇
︳ (1147-1199,1189-1194 在位)
︳ ┌―――┴――┐
榮王趙希瓐 寧宗趙擴
│ (1168-1224,1194-1224 在位)
┌―――┼―――┐ ︳ ︳ 理宗趙昀 ――――┘
榮王趙與芮 (1204-1264,1224-1264 在位)
︳ │ ︳ │ 度宗趙禥 ――――┘
(1240-1274,1264-1274 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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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帝趙㬎 端宗趙昰 末帝趙昺
(1271-1323,1274-1276 在位) (1269-1278,1276-1278 在位 ) (1271-1279,1278-1279 在位)
三、 北宋的歷史分期
北宋前期(62 年):政權的建立與鞏固
1. 太祖趙匡胤(927-976,960-976 在位)
2. 太宗趙炅(939-997,976-997 在位)
3. 真宗趙恒(968—1022,997—1022 在位)
北宋中期(45 年):政治改革的醞釀與嘗試 4. 仁宗趙禎(1010-1063,1022-1063 在位 ) 5. 英宗趙曙(1032-1067,1063-1067 在位)
北宋後期(60 年):政治的改革與反改革、變法與黨爭 6. 神宗趙頊(1048-1085,1067-1085 在位)
7. 哲宗趙煦(1077-1100,1085-1100 在位)
8. 徽宗趙佶(1082-1135,1100-1125 在位)
9. 欽宗趙桓 (1100-1161,1125-1127 在位)
四、 北宋的時代特色
(中國境內多民族、多政權互動的時代)遼朝(907—1125)
宋朝(960—1279):北宋(960—1127)、南宋(1127—1279)
西夏(1032—1227)
金 (1115—1234)
五、 北宋的政治特色
1. 「宋之外患未弭,而繼之以黨爭與變法。變法者,外患之反動也。黨爭則因 變法而日劇,故必黨爭與變法並述,然後能明其因果之故。」(金毓黻《宋 遼金史》)
2. 「蓋宋之政治,士大夫之政治也。政治之純出於士大夫之手者,惟宋為然。
故惟宋無女主、外戚、宗王、強藩之禍。宦寺雖為禍而亦不多,而政黨政治 之風,亦開於宋。」(柳詒徵《中國文化史》)
3. 「中國之有政黨,殆自宋神宗時之新舊兩黨始。其後兩黨反復互爭政權,訖 北宋被滅於金始已。
北宋新舊黨政爭表
元首 年號 黨派 首領 執政年間
熙寧 神宗
元豐
新 王安石、呂惠卿、章惇、蔡確 十六
高太后 元祐 舊 司馬光、呂大防、范純仁 九 哲宗
親政 紹聖 新 章惇、曾布、蔡卞 六
向太后 建中靖國 舊 韓忠彥 二
徵宗
親政 崇寧以後 新 曾布、蔡京 二○
論史者恆以宋之黨禍比於漢唐,實則其性質大不相同。新舊兩黨各有政見,
皆主於救國,而行其道。特以方法不同,主張各異,遂致各走極端。縱其末 流,不免於傾軋報復,未可純以政爭目之;而其黨派分立之始,則固純潔為 國,初無私憾及利祿之見羼雜其間。此則士大夫與士大夫分黨派以爭政權,
實吾國歷史上僅有之事也。」(同上書)
六、 王安石(1021—1086)生平大事
紀年 王安石要事 備註
宋真宗
天禧五年(1021)
+ 一 月 十 三 日 生 , 江 西 臨 川 人 , 字 介 甫,號半山。
王氏先世自太原徙臨川,曾祖父王明贈 尚書職方員外郎,祖父王用之曾為衛尉 寺丞。父王益於大中祥符八年(1008)
登進士第。王安石出生時,王益正任臨 江軍判官,故生於臨江軍。父輩多官江 南,鄉間無甚田產,賴官俸維生。
生母吳氏,出於臨川金溪大族。外祖父 吳畋兄吴敏為淳化三年(992)進士,官 至尚書都官員外郎,妻曾氏,出南豐大 族,為曾鞏、曾布祖父姐妹。
宋仁宗
明道二年(1033)
王益丁父憂自韶州歸鄉,王安石隨父始 歸家。
景祐三年(1036) 隨父至汴京。
景祐四年(1037) 隨父通判江寧。
寶元二年(1039) 二月,父病故,葬於江寧牛首山。全家 自是定居江寧。
慶曆元年(1041) 赴京應試。
慶曆二年(1042) 三月,登楊置榜進士第四名,旋派赴揚 州,任韓琦幕下簽書淮南判官廳公事。
韓琦(1008—1075),相州 安陽(河南安陽)人,二十 歲中進士。
慶曆三年(1043) 簽書淮南判官。暮春乞假歸省臨川,夏 秋在故鄉。
仁宗任范仲淹參知政事,富 弼、韓琦樞密副使,歐陽修 等知諫院。
九月,范仲淹條陳十事,頒 行全國。
范仲淹(989—1052),蘇州 吳 縣 人 , 大 中 祥 符 八 年
(1008)登蔡齊榜中乙科。
富弼(1004—1083),河南 洛陽人,天聖五年(1027)
應 禮 部 試 未 中 。 天 聖 八 年
(1030),召試制科,以茂 才異第中第。
歐陽修(1007—1072),吉 州永豐(江西永豐)人。天 聖八年(1030)進士。
慶曆五年(1045) 淮南秩滿,解職還京。 正月,罷范仲淹、富弼,韓 琦出知揚州。
慶曆七年(1047) 任鄞縣知縣。
皇祐二年(1050) 鄞縣秩滿,歸訪臨川。
皇祐三年(1051) 四月,以文彥博薦,召赴京,候試畢別 授,辭不赴,旋改授舒州通判。
文彥博(1006—1097),汾 州介休(山西介休)人。少 舉進士。
至和元年(1054) 舒州通判秩滿,召試館職,辭不就試,
回京乞除在外差遣。既而除集賢校理,
以家貧口眾,難居京師,不就。歐陽修 上言群牧司領內外坊監判司,比他司俸 優,遂於九月在京除群牧司判官。
嘉祐二年(1057) 五月,由群牧司判官改太常博士,知常 州。
正 月 , 歐 陽 修 權 知 禮 部 貢 舉,欲革時文之弊,凡詭異 如劉幾者悉黜之。取蘇軾、
蘇轍兄弟高第。三月,殿試 中第者蘇軾、蘇轍、曾鞏、
曾布、呂惠卿、程顥、張載 等。
曾鞏(1019—1083),南豐
(江西南豐)人,嘗從歐陽 修學,為王安石姻親。
張載(1020—1077),鳳翔 郿縣(今陝西眉縣)橫渠鎮 人。
程顥(1032—1085),河南
(今河南洛陽)人。
呂惠卿(1032—1111),泉 州晉江(今福建晉江)人。
曾布(1036—1107),曾鞏 弟。
蘇軾(1037—1101),眉州 眉山(今四川眉山)人。
蘇轍(1039—1112),蘇軾 弟。
嘉祐三年(1058) 二月,由常州移提點江東刑獄,官署置 饒州。
十月,召回京,任度支判官。
嘉祐四年(1059) 年初入京,上〈萬言書〉(即〈上仁宗 皇 帝 萬 言 書 〉 ) , 就 度 支 判 官 任 , 作
〈明妃曲〉。
嘉祐六年(1061) 春,試進士諸科舉人,為詳定官。
六月,遷知制誥。
嘉祐八年(1063) 在知制誥任。
八月,母吳氏卒於京,護喪歸葬江寧。
宋英宗
治平二年(1065)
七月,服除,朝廷趣召赴闕,以疾辭。
自是閑居江寧。
治平四年(1067) 二月,子王雱登許安世榜進士,時年二 十四。
閏三月,應詔出知江寧府。
九月,召為翰林學士。
正月,宋英宗崩,宋神宗嗣 位,時年二十。
十 月 , 司 馬 光 進 講 《 通 志 》 , 神 宗 賜 名 《 資 治 通 鍳》。
司馬光(1019—1086),陝 州夏縣(今山西夏縣)人。
寶元元年(1038)進士。
宋神宗
熙寧元年(1068)
四月,應詔越次入對,承詢為治所先,
而以擇術為先對。上〈本朝百年無事札 子〉。
宋 神 宗 諭 朝 臣 天 下 弊 事 至 多,不可不革,而以理財最 為急務。
熙寧二年(1069) 二月,以富弼同平章事,王安石任參知 政事。設制置三司條例司,任陳升之、
王安石為主事。
陳升之(1011—1079),建 州建陽(今福建建陽)人,
進士出身。任中書門下平章
石。
七月,行均輸法。
九月,行青苗法。
十月,罷富弼,以陳升之同平章事。
名與王安石相忤,遂稱疾不 朝。
熙寧三年(1070) 仍任參知政事。
二月,韓琦請罷青苗法,王安石稱疾不 朝。
十二月,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熙寧四年(1071) 仍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二月,改貢舉法,罷進士試詩賦及明經 諸科,以經義,策論試進士。
十月,罷差役法,役募役。立太學三舍 法:外舍七百人、內舍二百人、上舍一 百人。
熙寧五年(1072) 仍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三月,行市易法。
五月,行保馬法。
十 月 , 置 熙 河 路 , 以 王 韶 為 經 略 安 撫 使。
八月,歐陽修卒。
熙寧六年(1073) 仍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三 月 , 置 經 義 局 , 主 持 編 修 《 詩 》 、
《書》、《周禮》三經義。
熙寧七年(1074) 自 去 秋 不 雨 , 至 本 年 夏 大 早 , 流 民 載 道。鄭俠繪民圖,借以指斥新法。新法 因遭反對者攻擊,太后流涕勸神宗斥王 安石,故六上〈乞解機務札子〉。
四月,罷相,出知江寧府。任韓絳為同 平章事,呂惠卿為參知政事。
韓絳(1012—1088),開封 雍丘(今河南杞縣)人。
熙寧八年(1075) 二月,由江寧應詔赴京,復同中書門下 平章事。
六月,上《三經新義》,詔頒於學官。
加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十月,罷呂惠卿參知政事,出知陳州。
熙寧九年(1076) 七 月 , 子 王 雱 死 。 支 持 變 法 者 內 訌 嚴 重,故屢稱病求去。
十 月 , 詔 准 罷 相 , 出 知 江 寧 府 , 以 吳 充、王珪同平章事。
吳充(1021—1080),建州 浦城(今福建浦城)人,進 士出身。
王珪(1019—1085),先世 成 都 華 陽 ( 今 四 川 成 都 ) 人,進士出身。
熙寧十年(1077) 退居江寧。六月,辭判江寧府銜,以集 禧觀使名義此後閑居鍾山。
元豐七年(1084) 春,卧病愈,捐半山園為報寧禪寺。
元豐八年(1085) 三月,宋神宗病逝,詔特進為司空。
七月,以呂公著為尚書左丞。先後罷保 甲法、方田法、市易法、保馬法。
宋哲宗
元祐元年(1086)
四月,王安石病逝。
七、 王安石與「三不足」說
1. 「(熙寧三年,1070)三月己未(二十八日),上(宋神宗趙頊,1048-
1085,1067-1085 在位)諭王安石,曰:『聞有「三不足」之說否?』王安 石曰:『不聞。』上曰:『陳薦言:「外人云,今朝廷為天變不足懼、人言 不足卹、祖宗之法不足守。」昨學士院進試館職策,專指此三事。此是何 理?朝廷亦何嘗有此?已別作策問矣。』安石曰:『陛下躬親庶政,無流連 之樂、荒亡之行,每事惟恐傷民,此即是懼天變。陛下詢納人言,無小大惟 言之從,豈是不卹人言!然人言固有不足卹者,苟當於義理,則人言何足 恤。故《傳》稱:「禮義不愆,何卹於人言。」鄭莊公(姬寤生,前 743-
前 701 在位)以人之多言,亦足畏矣,故小不忍致大亂,乃詩人所刺,則以 人言為不足卹,未過也。至於祖宗之法不足守,則固當如此。且仁宗(趙 禎,1010-163,1022-1063 在位)在位四十年,凡數次修敕。若法一定,
子孫當世世守之,則祖宗何故屢自變改。今議者以為祖宗之法皆可守,然祖 宗用人皆不以次。今陛下試如此,則彼異論者必更紛紛。』」(楊仲良《續 資治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卷59,〈王安石事 .上〉)迹
2. 「熙寧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時王介甫(王安石)言於上,以為『天命不足 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故因策目,以此三事質於所試者。范景仁
(范鎮,1008-1088)後至,曰:『流俗不足恤一事,我已為策目矣。』遂 刪之。明日,禁中以紙帖其上,別出策目試清臣等。」(司馬光,〈學士院 試李清臣(1032-1102)等策目〉)
八、 結語
1. 中國知識分子的特色 2. 時代與知識分子的互動 3. 實踐理想與貢獻時代
新高中國歷史知識增益-選修單元三:時代與知識分子
王安石個案研究
香港大學中文學院 許振興博士
參考書目:
李華瑞:〈九百年來社會變遷與王安石歷史地位的沉浮(上)〉,《河北學刊》第 24 卷第 2 期(2004 年 3 月),頁 170-175。
李華瑞:〈九百年來社會變遷與王安石歷史地位的沉浮(下)〉,《河北學刊》第 24 卷第 4 期(2004 年 7 月),頁 153-158。
許振興:〈論王安石的「祖宗不足法」說〉,《轉變與定型:宋代社會文化史學術 研討會論文集抽印本》(2000 年 10 月),頁 601-621。
蔡崇禧:〈論梁啟超的《王荊公》〉,《人文中國學報》(香港浸會大學)第十期(2004 年 5 月),頁 3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