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頁
報名方式與注意事項
包含報名、甄試、錄取、報到等事宜,請民眾在報名前詳細閱讀,確保自身權益,謝謝!
一、招訓對象:
(一)具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其投保身分以開 訓日為基準日。(如通過甄試錄取,若開訓當日經網路系統勾稽身分不符上述者,
需於 7 日曆天內繳交開訓日當天仍在保之勞保投保明細表,如逾期未繳交或參訓 後始發現身分不符者,僅退還所繳費用百分之五十,並強制退訓。)
(二) 志願役現役軍人(須有上校主管單位送訓證明方可參加甄試與訓練)。
二、上課時段:
(一)週一至週五,夜間班:晚間 18 時 30 分至 21 時 30 分。
(可程式控制實務班上課時間,晚間 18 時 00 分至 21 時 00 分。) (二)週六假日班:上午 08 時 20 分至 16 時 30 分。
三、甄試及上課地點(甄試地點同上課地點):
桃園職業訓練場 (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 幼獅職業訓練場 (地址: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 3 號) 四、報名資訊:免費報名
(一)填寫報名表親送或郵寄至以下地點 (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至 5 時)。
桃園職業訓練場: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洽詢電話:(03)485-5368 分機1602
~1640。
幼獅職業訓練場: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3號,洽詢電話:(03)464-1162 分機 7246。
(二)網路線上報名:
台灣就業通報名:http://www.taiwanjobs.gov.tw/
(三)傳真報名電話:桃園職業訓練場(03) 485-5973 、幼獅職業訓練場 (03) 496-2866 (四)24 小時語音報名專線:(03)485-1508(語音報名時請務必留下連絡電話,分署工
作人員會致電再次確認報名資料)
(五)甄試時段相同之班級,每人限定報 1 個班別,如有重複或多報者,以報名截止前最
後報名之班級為甄試班級。
五、甄試方式:
(一)請自行依照簡章上之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準時參加甄試,如有異動時,以本分署 網站公告為主。甄試前一週本分署於分署首頁最新消息公告甄試相關事項,並於該
2 / 6 頁
期報名時間截止後,寄發甄試通知單及手機簡訊傳送(請確實填寫通訊地址、及手 機號碼),甄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 或附有相片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者請一併攜 帶證明文件) 備檢及原子筆。
(二)身心障礙者於甄試時,若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應於報名時,繳驗「中華民國身心 障礙手冊」或「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提出申請。申請專線:(03)485-5368 分機 1623 汪小姐。
(三)甄試方式:採筆試,不論報名人數多寡,統一採取筆試測驗(選擇題共 50 題)以各 班專業科目為範圍。(考古題請閱覽桃竹苗分署網址:http://thmr.wda.gov.tw/
→左方主選單→甄選試題專區。)
(四)甄試開考時間起 15 分鐘內未完成報到或未參加甄試者則視同棄權,若有重大事故
(災害)發生,遇桃園市政府發布高中職以上停止上課,將順延至次週六實施,確 實訊息請上桃竹苗分署網站首頁查閱,網址:http://thmr.wda.gov.tw/。
(五)錄取名單(正取及備取)於甄試結束後 5 個日曆天前於本分署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內 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錄取名單及報到注意事宜,並寄出錄取通知單與錄取簡訊,未 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若報名人數、到考人數,上述任何其中一項人數未達招訓人數,本分署得延長招訓 及甄試時間或取消開班。
(七)錄取報到學員人數不滿原訂招訓人數二分之一(含)以上之班別,本分署得不予開 班。
(八)錄取標準:
1.考生具身心障礙身分者或一年內未曾參加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自辦 在職進修訓練者,筆試總成績得加計 10 分(雙重身分者僅加 10 分)。
2.依甄試(筆試)成績高低排序,依序正取預定招訓之人數,正取人員之最後一名,如 有 2 人以上成績相同且訓練崗位可足夠時,並列錄取。
3.如身心障礙者,其能自理及不影響學習狀況者,得考量優先錄取,前述身分者參加 筆試時,應出示相關證明文件表明身份別,未告知者以一般身分者論。
4.各班錄取人數依適訓人數而定,除正取人員外,另公告備取人員,備取人員以不超 過 5 員為原則,備取最後一名 2 人以上同分時,不在此限。
5.考生甄試成績相同者,以一年未參訓自辦在職訓練者優先、仍相同者依報名時間較 先者為優先。
(九)志願役現役軍人錄訓人數比率以各訓練班次預訓人數之百分之十為上限,若該班次 錄取人數低於預訓人數,不在此限;
志願役現役軍人應於報名截止日前檢附送訓單
3 / 6 頁
位(上校級以上主官)開立之送訓名冊及送訓證明正本函送訓練單位辦理資格審 查,未符合規定者,不得參加甄試。
(十)甄試相關規定請參考本分署網站【首頁主選單->職業訓練->自辦訓練->在職進修訓 練】,甄試參考題型公告於本分署網站【首頁主選單->甄選試題專區】,請自行下載 參考。
六、繳費方式:
(一)考生確認錄取後,請持繳費單於報到期限內至代收之便利商店繳費,其手續費由學 員負擔,繳費後請學員妥善保存第二聯繳費收據,於開訓報到當天繳回,始完成繳 費手續。
(二)如已過繳費期限或繳費單遺失者,請自行至郵局購買匯票(填寫抬頭及金額),需自 行負擔手續費(匯票抬頭: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三)未錄取者請勿繳費,發現者不予退費也不得參訓。
(四)離訓退費:
1.於開訓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 95%。
2.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 50%。
3.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所繳訓練費用不退還。
4.開訓前因報名參訓人數不足取消開班時,得全額退還學員所繳交之費用。
5.上述退還費用係指「學員自繳費用」不含繳費手續)。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受訓學員訓練期間應遵守本分署自辦在職訓練受訓學員應行注意事項(於報到時發 予學員)。
(二)學員於開訓報到當天,需繳交 1 吋或 2 吋照片 2 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 1 份。如 確定參訓但報到當天無法前來,請於錄取報到注意事項內所規定之日期主動來電請 假,並以 E-Mail 或傳真將繳費收據提前繳交完成請假手續,以免喪失參訓資格。
(三)身心障礙者於報名時,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
逾有效期限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註記之身心障礙者,得提驗上開文件影 本,申請於甄試時提供必要協助服務,俾利本分署評估提供。報名時未提出申請或 未檢附上開文件影本者,視同無需求。
(四)精神障礙者報名時應檢附相關醫療復健機構開立之『精神障礙者職業訓練及就業服 務醫療諮詢單』以利提供妥適之訓練及服務。
(五)對於身心障礙者之錄訓評估,除會同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或督導)辦理外,如個案 評估有困難,將另洽縣(市)政府職業重建窗口或各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
4 / 6 頁
中心協助專業評估或諮詢
(六)參訓學員請假及缺、曠課時數累積達全期訓練總節數五分之一(含)以上,或經考核 成績未達所定結訓標準者,不發給結訓證書。
(七)如有未盡事宜修正及訓練課程異動,隨時於本分署網站更新,請上桃竹苗分署網站 首頁查閱。桃竹苗分署網址:http://thmr.wda.gov.tw/
交通位置
一、如何至桃竹苗分署(桃園職業訓練場):
(一)自行開/騎車者請由楊梅往新埔方向前往桃竹苗分署(桃園職業訓練場):
(中山高速公路楊梅交流道下)請參閱圖示前往。
(二)搭乘火車者:
1.搭乘新竹客運者,請至該客運【楊梅站】(火車站出站右前方大成路口)搭乘往 新埔(5641)公車至【職訓中心】下車 (請參考新竹客運網址:
http://www.hcbus.com.tw/big5/information-3.asp 選 5641 路線 )。
2.搭乘桃園市免費市民公車者,請於【楊梅火車站】(火車站出站右方,楊梅區楊新 路 99 號前)搭車,搭乘(樂活巴士 L607 秀才雙榮線),終點站【職訓中心】下車。
3.楊梅火車站下車,轉搭乘計程車,車程約 10~15 分鐘。
5 / 6 頁
二、如何至幼獅職業訓練場:
(一)自行開車至幼獅訓練場者:
1.中山高幼獅工業區交流道(約 0.5 公里)至幼獅職業訓練場。
2.北二高大溪交流道東西向 66 號快速道路中山高(往新竹)幼獅工業區交流 道幼獅職 業訓練場。
(二)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者:
1.中壢火車站對面新竹客運往高榮(5651),在【職訓中心】站下車(請參考新竹客運 網址: http://www.hcbus.com.tw/big5/information-3.asp 選 5651 路線 )。
2.埔心火車站下車,轉計程車至幼獅職業訓練場。
3.新竹客運中壢往楊梅、新竹,在埔心站下車,轉計程車至幼獅職業訓練場。
6 / 6 頁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自辦在職進修訓練報名表
報名職類班別: 期別:第 期 報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編號: (由分署編號)
傳真專線:桃園職業訓練場 03-4855973、幼獅職業訓練場 03-4962866
洽詢電話:桃園職業訓練場 03-4855368 分機 1621 幼獅職業訓練場 03-4641162 分機 7272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西元 年 月 日 婚姻
狀況 □未婚 □已婚□暫不提供 性 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
(或護照號碼或工作證號)
兵 役 □已役 □未役 □免役 □在役中 身分別 □本國 □外籍(含大陸人士) 最高學歷 □國中(含以下) □高中職 □專科 □大學 □碩士 □博士
學校名稱 科系
畢業狀況 □畢業 □肄業 □在學中
聯絡電話 日( ) 夜( ) 行動 電話
電子信箱 □無、□有,請填寫:
通訊地址 □□□□□ 縣(市) 鄉鎮(市區)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請確實填寫,本分署將依此地址寄送甄試及錄取通知單)
身分區分 (可複選)
□勞保身分者 □農保身分者 □漁保身分者 □已勞退重返職場投保重大職災身分者
□自願役官兵(須上校級以上長官薦送函) □中高齡者 □原住民 □身心障礙者 □ 低收入戶 □更生受保護人 □外籍配偶 □大陸配偶 □重大災害受災戶 □其它。
目前 任職單位
投保
起始日期 西元 年 月 日 得知訊息
管道
□本署或分署網站□就業服務中心 □訓練單位 □搜尋網站 □報紙 □廣播 □電視
□親友介紹 □社群媒體(臉書、LINE) □10.其他(請說明) 本人同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為本人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時使用
備 註
一、填妥報名表,請親送或郵寄桃竹苗分署自辦訓練科(32651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851 號)或幼獅職業訓練場(32667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二段 3 號),或傳真(03)485-5973 或幼獅(03)496-2866。
二、請依照簡章上之甄試日期時間地點準時參加甄試,本分署亦於該期報名截止後,
以手機簡訊通知或寄發甄試通知單(請確實填寫通訊地址及手機號碼),甄試時請攜 帶國民身分證備驗,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棄權;甄試後五個工作日內,公佈錄取名單 及報到注意事項於本分署網頁,錄取者另行通知報到事宜。
三、甄試時間相同之班級,每人限報 1 個班別,如有重複或多報者,以報名截止前最 後報名之班級為甄試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