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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科能力測驗報名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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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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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100學科能力測驗報名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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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科能力測驗報 名注意事項

100學科能力測驗集 體報名作業軟體簡 介

99課綱英文考科之 邏輯思考與判斷能 力

99課綱學測自然考 科的命題方向說明 與後續發展 學測和指考成績在 考試入學分發的使 用

100大學招生資訊快 報~大學分發.科技申 請

2010海峽兩岸教育 考試評價改革發展 研討會紀要 2010參訪大陸教育 部考試中心的心得 九-十月份中心活動 焦點

100 學科能力測驗報名注意事項

【第二處 林棟柱】

10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已於10月1日開始發售簡章及寄發集體報名作業手冊,並

於11月1日起開始受理報名,請各集體報名單位及考生務必依簡章規定辦理。學測之相關 報名規定如下:

報考資格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均可報考。資賦優異縮短修 業年限學生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即在家自學學生),如因不及取得全科跳級至高三 之鑑定通過證明或本學年度鑑定及格證書者,得附相關證明並切結於大學註冊入學時繳 交符合報考資格之正式學力證明文件後,先准其報考。「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請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之法規體系/高等教育項下查詢,網 址http://edu.law.moe.gov.tw。

報名方式及日期: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 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之升大學補習班辦理集體報名,亦可以網路或郵遞辦理個別報 名;高中職畢業經原畢業學校同意者,亦可由原畢業學校辦理集體報名。未於各該報名 方式之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 費,且不得參加考試。

1.網路報名:含學校或補習班集體報名及考生個別網路報名。

(1)報名系統網址:本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

(2)系統開放時間:自99年11月1日上午9時起至11月22日下午5時止。

(3)繳費期間:99年11月1日起至11月22日止。

2.郵遞報名:僅限考生個別郵遞報名,但高中職應屆畢業生不得以此方式報考。

(1)報名表件:「個別郵遞報名繳費表」及專用信封,隨同簡章發售。

(2)郵寄時間:須於99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郵戳為憑),將報名表件以限時掛號寄 至:10099臺北郵政71-64號信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3)繳費期間:99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

(2)

報名費:

集體報名每名950元,個別報名者每名1,000元。但低收入戶考生之報名費全免,報名時即 不需繳費。低收入戶考生之證明文件,應依簡章規定辦理審驗,凡未於報名期限內繳驗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其報名費不予優待,事後亦不接受補件。

報名查詢及確認

各報名考生可於報名期間內以網路或電話語音查詢報名處理進度。並得於報名結束後,

於99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5日下午5時止,以電話語音或網路確認其報名資料是否完備。

惟考生如發現與原報名資料不符或遺漏,應即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中心申請補正,逾 期不予受理。

其他注意事項:

1.參加集體報名之考生(尤其是高中職應屆畢業生),務請依照其報名單位所訂定之作業時 程提供應繳之資料,不得因個人之疏失、延遲而要求補辦報名或相關手續。

2.委託補習班辦理集體報名之考生,應持補習班由集體報名作業軟體製發之「補習班考 生報名繳費表」自行辦理繳費,繳費收據務必自行留存,以保障自身權益。

3.考生報名時,應詳實填寫或登錄相關報名資料,並按規定仔細校核。報名日期截止 後,其考試地區等重要資料一律不得要求更改,並不得將報名資格移轉他人。

4.身心障礙考生申請延長應考時間、特殊作答方式等應考服務時,應另依簡章規定請領 申請表及辦理申請手續。未依規定申請及繳驗申請表者,一律不予延長考試時間。相 關詳細資訊已登載於本中心網站,歡迎查詢利用。

5.考生報名本測驗前,應詳閱各招生簡章之規定,報名後,不得以不符大學報名資格為 由,要求退還考試報名費。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及技專校 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等採用學測成績招生單位之聯絡資料,可至本中心網站經「相關 網站」項下聯結瀏覽。

版權所有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如欲轉載請註明索引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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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100學科能力測驗集體報名作業軟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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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科能力測驗報 名注意事項

100學科能力測驗集 體報名作業軟體簡 介

99課綱英文考科之 邏輯思考與判斷能 力

99課綱學測自然考 科的命題方向說明 與後續發展 學測和指考成績在 考試入學分發的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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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科能力測驗集體報名作業軟體簡介

【第二處 徐發興】

10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集體報名作業軟體依例已於10月1日置放於本中心網頁供集體報 名單位下載安裝。本學年度的考生基本資料檔案規格,在 [畢(肄)業年度] 欄位長度將由 2 bit增加為 3 bit。在轉入考生基本資料檔案功能中,目前除了TXT純文字檔外,還可使用 以逗號分隔格式之CSV檔。

同時為方便集報單位在傳送報名資料檔時需使用電子簽章做資料認證,及試後考生成績 檔的解密作業,集報軟體也將電子簽章功能加入,惟因軟體版權的因素,目前集報軟體 只支援GPG並不支援PGP,所以要使用軟體中此一功能的集報單位,須先安裝GPG軟 體。

其他相關重要日期、報名作業流程及報名作業注意事項,請參照集體報名作業手冊上說 明。集體報名作業手冊已於日前寄送於各集報單位,另外集報作業軟體可於本中心網 站www.ceec.edu.tw下載專區下載,以下僅就集體報名軟體之功能及較常洽詢的問題做概 略介紹。

一、集體報名作業軟體畫面剪輯

報名單位資料及統計

以下拉選單點選報名單位基本資料,可點選預設考試地區及預設相片檔名。待考生報名 資料檔轉入或建檔完成並查核無誤後,將顯示一般考生及低收入戶考生報名人數、應繳 報名費等相關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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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考生資料

此功能提供考生資料新增、修改、刪除和尋找等功能。相片檔名須為預設之報名序號

(如:97930101.jpg)或身分證號(如:S123456789.jpg)。

轉入考生資料

此功能提供使用者轉入考生資料,可選擇TXT文字檔或以逗號分隔格式之CSV檔,之後 可將對檔案做查驗及列印相關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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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100學科能力測驗集體報名作業軟體簡介

列印考生資料表

此功能提供考生資料表列印,含考生基本資料,可提供考生修正基本資料。

考生資料查核

此功能提供查核考生錯誤資料、列印考生錯誤資料查核表,另外對低於應屆考生年齡的 報考者會請報名單位對其報考資格做確認。

轉出考生資料

此功能提供使用者轉出考生資料,之後將檔案加簽後上傳至大考中心完成報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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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報表

此功能提供使用者列印報表,包括:考生資料確認表、考生名冊、需造字一覽表、低收 入戶考生清冊、特殊情況考生清單、集體報名費繳費收據、補習班考生報名繳費表等報 表。

列印空白報表

此功能提供使用者列印空白報表,包括:考生資料表、集體報名費繳費收據、補習班考 生報名繳費表等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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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100學科能力測驗集體報名作業軟體簡介

電子簽章作業

此功能提供使用者使用GPG軟體,產生鑰匙對、資料檔簽章等功能以完成報名資料檔製 作。待考試完後,可對本中心傳送之集報單位成績檔進行解密、驗證作業。同時也提供 鑰匙對匯出、匯入、 刪除等鑰匙對備分作業功能。

二、集體報名作業軟體 Q&A

Q1:如何下載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2.0 ?

A1:使用本中心集體報名作業軟體需安裝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2.0。安裝報名軟體 時系統會自動連結安裝,如無法連結或須自行下載安裝者,請參照中心網頁下載專 區(10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暨大學術科考試集體報名作業軟體)之【下載說明】

下載及安裝 Microsoft .NET Framework 2.0。

Q2:如何將報名資料檔從 Excel 中轉出成 TXT 或 CSV 格式的檔案 ?

A2:自本中心網站進入「下載專區」選單,於其中相關檔案分類中,可找到〝如何 將EXCEL檔轉成報名軟體使用之CSV檔?〞及〝如何將EXCEL檔轉成報名軟體使 用之TXT檔?〞之相關說明。在此特別提醒二點事項,(一)在轉出成CSV或TXT檔 後,應先將第一行中文欄位名稱刪去,才能轉入報名軟體。(二)在轉出成CSV檔 後,如再用EXCEL軟體開啟,會導致資料格式錯誤,如行動電話0936XXXXXX會 變成936XXXXXX,要特別小心,可先將資料先轉入報名軟體中,再於軟體中修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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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完成安裝後進入軟體時,報名單位下拉式選單無資料,應如何處理 ? A3:請確認程式自動解壓縮產生之 100sat 資料夾位置須在C磁碟下。

Q4:將 AI???.txt 轉入作業軟體時,出現「資料轉入存檔失敗」,應如何處理 ?

A4:可能因 AI???.txt 檔案中有資料位移情形或不符合檔案規格致轉入失敗,須使用漢書 或記事本,依檔案規格欄位順序(詳見「集體報名作業手冊」)將 AI???.txt 各欄位對 齊存檔後再重新轉入軟體即可。

版權所有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如欲轉載請註明索引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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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99課綱英文考科之邏輯思考與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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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科能力測驗報 名注意事項

100學科能力測驗集 體報名作業軟體簡 介

99課綱英文考科之 邏輯思考與判斷能 力

99課綱學測自然考 科的命題方向說明 與後續發展 學測和指考成績在 考試入學分發的使 用

100大學招生資訊快 報~大學分發.科技申 請

2010海峽兩岸教育 考試評價改革發展 研討會紀要 2010參訪大陸教育 部考試中心的心得 九-十月份中心活動 焦點

99課綱英文考科之邏輯思考與判斷能力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英語系 葉錫南】

【大考中心 游春琪】

《普通高級中學英文科課程綱要》(以下簡稱99課綱)係以《普通高級中學英文科暫行 綱要》(教育部,民95,以下簡稱95暫綱)為基礎增刪修訂而成,二者基本架構相同,

其中較大的變革之一乃是於「課程目標」中新增「培養以英語文進行邏輯思考、分析、

判斷與整合創新的能力」(簡稱邏輯思考能力)之目標。

事實上,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之英語課程綱要中,在所發展的十項基本能力中業已 包含了「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一項。再觀察做為美國各大學申請入學的重要參考條件 之一的SAT測驗,為因應中學課程改革及配合相關教育政策,於2005年春季推出

新SAT為強調閱讀的重要性,將原有的語文部分中的語文推理(verbal reasoning)更名為 批判性思考閱讀(critical thinking)。英國作為大學入學申請之用的GCE考試中,也有一 考科為critical thinking,顯見英美國家對批判性思考的重視。

語言是人類思考的重要媒介,語言本身的組成方式充滿邏輯性,語言的運用則體現了人 們思考的各種邏輯。因此,一個語言的學習,伴隨的便是邏輯思考的訓練;相對地,有 了良好的思考能力,會讓語言的運用更加有效率且人際溝通更為順暢。此外,在資訊爆 炸的今日,欲獲取新知則必然面對大量的訊息,如何快速、有效地加以處理,甚至轉化 及應用,也有賴良好的思考能力(教育部,民971)。

葉錫南等(民992)之研究小組依多次的小組討論與專家諮詢座談結果,逐題分析探究歷 年學測與指考閱讀測驗題型試題,以檢視原有試題是否已評量邏輯思考、判斷與創造 力。結果顯示,邏輯思考能力的評量已然隱含於大部分的試題內容中。因此,僅需將邏 輯思考能力融入各種題型的測驗目標中(詳見試題舉例),即可落實99課綱之「培養邏 輯思考、判斷與創造力」之目標;於測驗實務上,學測與指考皆毋需增加特別的題型,

而是於試題命製時,確實融入此能力,即可落實課綱之目標。 另外,就綱要之解讀,課 綱中「邏輯思考、判斷與創造力」目標下的一項指標「能根據上下語境釐清不同訊息間 的因果關係」所指之因果關係涵蓋範圍似乎較為狹隘,建議將其修改為「能根據上下語 境釐清不同訊息之間的關係(如因果、重要性、時間順序等)」,讓此能力指標適用的 範圍更為寬廣與貼切。另外,就試題能力分佈角度來說,建議未來整卷試題宜有三分之 二之試題具備評量邏輯思考之能力(詳見圖 1與圖 2中之邏輯思考能力與選擇題、非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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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之對應關係);而在八項思考能力指標中,整份試卷宜至少評量到其中之五項3。下圖 中,由於中譯英題型主要評量語言翻譯能力,內容已然確定,不需進行文意邏輯的思 考,故該題型並未標註。

圖1 :選擇題型對應邏輯思考能力

圖2:非選擇題型對應邏輯思考能力

總而言之,為因應新課程綱要英文科新增的邏輯思考與判斷能力,在準備入學考試時,

老師僅需在教學中多融入能激發學生邏輯思考能力培養的活動或問題,而學生則只要在 平日多動腦、多思考,將所學多作些比較、分析、綜合、與判斷即可,不需為了考試納 入此項能力而作額外的應考準備。

99課綱(民國102年施測)之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及指定科目考試各考科測驗 範圍暨A、B版之相關考科命題方向公告說明,請參閱大考中心網站

(http://www.ceec.edu.tw/99課綱考試說明/99課綱命題方向說明.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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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99課綱英文考科之邏輯思考與判斷能力

提示︰

請以下面編號1至4的四張圖畫內容為藍本,依序寫一篇100至120個單詞左右的文章,描 述女孩與貓之間的故事。你也可以發揮想像力,自己選定一個順序,編寫故事。請注 意,故事內容務必涵蓋四張圖意,力求情節完整、前後發展合理。

(96學測)

說明:

在決定四張圖片順序時,學生便可能開始運用多種思考能力,例如:將四圖依照室內室 外區隔開來(符合「1-1 能把各類訊息加以比較、歸類、排序」的能力指標。)、根據圖 片之間可能的因果或時間先後關係以決定圖片合理的順序(符合「1-2 能根據上下語境釐 清不同訊息之間的關係(如因果、重要性、時間順序等)」的能力指標)。除此之外,

學生也能根據前面三張圖得到一定的結論,例如第1、3、4圖女孩擅自將貓帶回家而將客 廳搞的一團亂,其結果是媽媽出面處理,因此,第2圖便可以列為最後一張,此一思考邏 輯即符合「2-1 能分析、歸納多項訊息的共通點或結論」的能力指標。同樣的思考方式,

針對最後一張圖,(圖2)考生便應該能合理的推斷母親可能作出何種反應(符合「2-3 能綜合現有訊息,預測可能的發展」的能力指標。)。部分考生有可能進一步根據女孩 的感受、媽媽的困擾、家裡的空間或相關狀況等因素綜合評估,進而提出也許這個家庭 該如何處理這些貓(符合「2-4 能評估不同資訊,提出合理的判斷或建議」的能力指 標。)。在思考如何串連各張圖片時,甚至在鋪陳各單張圖片的情節時,學生皆有極大 的空間發揮不同的創意(符合「2-5 能整合、規劃相關資訊及資源,並發揮創意」的能力 指標)。

1教育部(民97)。「普通高級中學英文科課程綱要補充說明」。台北市:作者。民99年10月8日,取 自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35/03-「英文科」課程綱要補充說明.pdf

2葉錫南、尤雪瑛、陳中漢、陳秋蘭、程玉秀、林秀慧、游春琪(民99)。新修訂課綱(99年)AB版 測驗內容與試題探究工作計畫—英文科:AB分版與思考能力評量結案報告。台北:大學入學考試中 心。

3考量高中教學實施思考能力教學初期,故作此建議;多年之後,可考慮增加其比例。

試題舉例:

版權所有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如欲轉載請註明索引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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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科能力測驗報 名注意事項

100學科能力測驗集 體報名作業軟體簡 介

99課綱英文考科之 邏輯思考與判斷能 力

99課綱學測自然考 科的命題方向說明 與後續發展 學測和指考成績在 考試入學分發的使 用

100大學招生資訊快 報~大學分發.科技申 請

2010海峽兩岸教育 考試評價改革發展 研討會紀要 2010參訪大陸教育 部考試中心的心得 九-十月份中心活動 焦點

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命題方向說明與後續發展

【第一處 吳國良】

壹、前言

教育部於民國97年1月所頒佈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以下簡稱99課綱),就其修 訂精神而言,可以簡化說明成三項,分別是通識素養、延後分流與分版課程(李坤 崇,2010)。以高中課程而言,是屬於全體國民的基本素養,故提高科學的通識素養乃 符合國際潮流與趨勢,就目前國際上各國自然領域與人文社會領域調查發現,大部分國 家是採取2:3的比例。以目前人文社會領域是24必修學分,則自然領域是16必修學分

(潘慧玲等,2005)。就自然領域而言,與《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以下簡 稱95課綱)的12~14學分相較,是增加2~4學分(教育部,2005)。此舉不僅是拉進與 社會領域學分的差距,也有助於高中延後分流。這種延後分流的課程,有助於社會組學 生,在高二階段能根據興趣與需求,選習8學分的自然領域課程(教育部,2008)。但為 賦予各校更大的開課空間,僅規範總必修學分數與各領域至少修習2學分,此舉意謂學生 修課有一定的彈性。有些文理學生可能以生物與地科為優先考慮科目,二類組學生也可 能只修習物理與化學。故就自然考科的測驗範圍設計,宜考量學生修課的彈性(吳國良 等,2008)。就延後分流的概念而言,可配合大學延後分化與大一大二不分系招生以及 通識教育的趨勢,就教育觀點而言,乃屬全人教育的理念:亦即成為一個現代公民,自 然科學的邏輯訓練與社會科學的公民素養都是不可或缺的。

除上述通識素養與延後分流之外,99課綱的另外一項特色是分版課程。此種方式乃因應 學生性向、生涯發展取向之差異,英文、數學、基礎物理三科教材自高二起分為A、B兩 版,提供不同深度、廣度與學習速度的課程,且A版教材包含於B版教材(教育

部,2008)。這種分版課程的實施,除了有助於各級學校在選擇教材時,可考量學生的 性向與發展之外,也讓文組學生若選習物理時,可用難度較低的A版,不會太早放棄學習

(楊思偉等,2005)。針對這項分版課程的實施,與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本中 心或大考中心)目前所辦理的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與指定科目考試(簡稱指考)

的關係如何,應作進一步的釐清。故本中心在教育部的補助之下,成立了四項專案計 畫,分別是「新修訂課綱(99年)測驗內容與試題探究工作計畫」-英文科、數學科、

物理科與自然科,希望能就這四項計畫,針對AB分版課程與命題方向之間的關係,作進 一步的研究。相關研究所得成果已於九月三十日公告於中心的網站

(http//www.ceec.edu.tw),有興趣的讀者,不妨上網參閱。本篇將對自然科相關內容的

(13)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命題方向說明與後續發展

報導與後續發展的狀況進行說明。首先,將介紹99課綱自然領域的設計與學測自然考科 的命題方向;接著將針對媒體的報導,進行回應;最後,則是對於此項設計方案中 對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第貳部分的題型建議,本中心的處理方式。希望藉由本文的介 紹,讓外界對於即將於102年配合99課綱實施的學測自然考科,有進一步的認識。

貳、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命題方向說明

一、99課綱自然領域的課程設計

就99課綱自然領域而言,其課程設計如表一所示:

表一、99課綱自然領域課程設計

領域 科目名稱 修課時間 學分 備註

物理

*基礎物理一

*基礎物理二A

*基礎物理二B 選修科目「物理」

高一/一學期 高二/一學期 高二/一學年 高三/一學年

二學分 二學分 四至六學分 每學期四至五學分

基礎物理至 少修習二學 分

化學

*基礎化學(一)

*基礎化學(二)

*基礎化學(三)

選修科目「化學」

高一/一學期 高二/一學期 高二/一學期 高三/二學期

二學分 至少二學分 至少二學分 每學期四學分

基礎化學至 少修習二學 分

生物

*基礎生物(1)

*基礎生物(2)

(應用生物)

選修科目「生物」

高一或高二/二學期 高二/一學期或一學年 高三/一學年

四學分 二學分 八學分

基礎生物至 少修習二學 分

地球 科學

*基礎地球科學

選修科目「基礎地球科學」

選修科目「地球科學」

高一或高二/二學期 高二/一學期 高三/二學期

四學分 二學分 四學分

基礎地球科 學至少修習 二學分 註:有〝*〞者表必修科目。

由表一中可知,自然領域的課程設計,有兩個重點,分別是(教育部,2008):

1. 自然領域包括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基礎地球科學等四科,每一科目至少 修習2學分。

2.基礎物理有AB分版的課程。

除此之外,教育部為加強全體高中學生對於自然科學的學習,於總綱中增加一項規定,

即自然領域高一與高二各學期(上學期與下學期)必修4學分,總共必修學分數為16。另 外,與現行的簡稱95課綱相比,99課綱自然領域的課程設計有些不同,其比較如表二所 示:

(14)

表二、99課綱與95課綱的異同(自然領域)

課綱 高一 學分 高二 學分

99

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 物、基礎地球科學等四科,每一 科目至少修習2學分

8

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 物、基礎地球科學等四科,每科 修習的學分數未規定,但需符合 每學期4學分

8

95

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 物、基礎地球科學等四科,每科 各修習2學分

8 物理、化學、生物、地球與環境 四科,每學期至少選習2至3學分 4~6

簡單地說,就自然領域而言,95課綱與99課綱相同的部分,包括高一的必修8學分與必修 的四個科目;而不同之處在於,99課綱比95課綱增加了必修學分數:99課綱是16學 分,95課綱是8+4~6學分,即12~14學分。

二、自然領域的課程設計與學測自然考科的命題範圍

自然領域的課程設計,確實會影響學測自然考科的測驗範圍與測驗題型,乃至於計分方 式。就目前95課綱而言,學測自然考科的試題分兩部分,其試卷架構、測驗內容、題型 題數與計分方式如表三所示:

表三、95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試卷架構

試卷架構 測驗內容 題型與題數 計分方式

第壹部分 高一為主 各科12題,傳統題型 全部計分 第貳部分 偏重高二 各科5題,4題科學推理題

型,1題學科知識題型

答對一定比例即得滿分(20題 答對16題即得滿分)

從表三來看,自然考科的試卷是分為第壹部分與第貳部分,第壹部分以評量高一課程內 容為主,第貳部分則是偏重高二課程內容。第壹部分是各科12題為傳統題型;第貳部分 是以測驗考生數據分析、資料整理、推理論證相關的科學推理題型,此題型不涉及太艱 深的學科知識內容,且在計分上是採答對一定比例即得滿分的方式。此項題型與計分方 式的設計,即是考量學生在高二課程是採「四選一」的修習方式,故以物理、化學、生 物與地科四個科目共通的「科學方法」作為命題的依歸。此種命題方式從91年學測開始 實施,頗受各界好評(大學入學考試中心,2005)。

三、自然領域的課程設計引發學生修課的相關議題

就文組學生而言,目前的95課綱,在高一與高二階段只需修習8+4~6學分,而在99課 綱,則必須修習8+8學分,多出的4學分,不論就學校排課與師資安排,都會造成不小的 衝擊。另外,99課綱預定於99學年度開始實施,在民國100年時,這些進入高二的學生,

即會面臨選課的壓力,為讓學校提早因應,本中心應各界要求於今年9月公告命題方向,

以作為學校聘請教師與開課的行政準備。

(15)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命題方向說明與後續發展

四、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測驗範圍

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測驗範圍如表四所示,自然考科的試卷分為第壹部分與第貳部分 兩部分。各部分的測驗內容、佔分比例、題型題數與計分方式說明如下:

表四、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測驗範圍

自然考科

【第壹部分】測驗範圍 學分 【第貳部分】測驗範圍 學分

基礎物理一 2 基礎物理二A 2

基礎化學(一) 2 基礎化學(二) 2

基礎生物(1)(主題 壹~參) 2 基礎生物(1)(主題 肆~陸) 2 基礎地科(主題 一~五) 2 基礎地科(主題 六~八) 2 第壹部分以評量高一課程內容為主,其測驗範圍包括:基礎物理一、基礎化學(一)、

基礎生物(1)主題壹、貳、參的內容與基礎地科主題 一~五的內容。第貳部分則是偏重 高二課程,其測驗範圍包括:基礎物理二A、基礎化學(二)、基礎生物(1)主題肆、

伍、陸的內容與基礎地科主題 六~八的內容。其中,基礎生物(1)的測驗範圍是根據教 育部的普通高級中學課務發展工作圈所作的建議而決定(教育部,2010)。考量考生因 第壹部分的8學分是全部修習,而第貳部分的8學分,可能有不同的選習方式。另

外,99課綱高二必修的8學分比95課綱的4~6學分增加,參考95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第貳部 分的佔分比例為25%,建議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第壹部分與第貳部分的佔分比例

為62.5%:37.5%。

第壹部分每科10題,共40題,每題均計分,滿分80分。第貳部分每科7題,共28題,答 對24題,即得滿分48分。兩部分加起來總分是128分,與95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總分及總 題數相同。

第壹部分是採傳統題型,第貳部分則包括學科知識題與科學推理題,其中,科學推理題 型是以測驗考生數據分析、資料整理、推理論證相關的科學能力為主,不涉及太艱深的 學科知識內容。

參、公告的後續發展

就上述公告內容而言,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測驗範圍,比目前實施的95課綱,在第貳 部分的內容,多了2~4學分。根據媒體於民國99年10月1日的報導,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 高二內容變重,可能對文組不利,本中心說明如下:

1. 就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設計而言,係依據課程總綱的規定:高二的必修學分為8學 分,比目前所實施95課綱的4~6學分,多出2~4學分。本中心測驗既依據課綱的規定而 設計,學測自然考科高二內容的佔分比例也由現行的25%,調整為37.5%。這種高二自 然領域學分數的增加,有助於學生通識教育的養成,以作為進入大學的先備知識。

(16)

2. 就學測的設計精神而言,係作為繁星推薦與申請入學的初步門檻。就文組考生而言,

不論其推薦或申請的校系為何?基本上,其競爭的對象還是文組考生本身;也就是 說:文組考生跟文組考生比、理組考生跟理組考生比。所以因應99課綱而設計的方 式,不見得會對文組考生不利。

3. 文組考生因高二自然科必需修習8學分,一般預估物理、化學、生物與地球科學四科皆 會修習,每一學科修習2學分,總計8學分。而理組考生(傳統二、三類考生),可能 會因為物理、化學、生物修習的學分較多,而無法兼顧四個自然領域,故有中學校長 與教師認為:此種設計方式可能會對文組有利。

4. 綜合來說:本中心的測驗設計是依循課綱的規定,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設計是反映 課綱的內涵。考生只要依據課綱的內容進行修課,相信不會造成對哪一類考生有利或 不利。

除此之外,針對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試卷中第貳部分,學科知識題與科學推裡題分配的 題數,外界亦有不同的聲音。目前,本中心僅說明第貳部分包括此兩種題型,並未對題 數作明確的規範,以保留命題的彈性。若依循95課綱的命題方式(表三),第貳部 分20題中採16題科學推理題,對命題會是一項挑戰。舉例而言,今年剛考過的99學測自 然考科第貳部分20題中,據筆者統計,屬於科學推理題有8題,學科知識題有12題,與公 告20題需採16題科學推理題的方式並不相符。之所以會有此種落差,主要是因為推理題 的撰寫需經長時間的資料蒐集、研發、推敲與創意的巧思,並非一蹴可及。就本中心而 言,測驗的範圍能夠符合課綱的規範,題型上保持較大的彈性,應是較合宜的作法。針 對此一議題,本中心將於十月下旬召開座談會,徵詢各界的意見,希望能夠達成一共識 的方案。

肆、結語

課綱的修訂對以課程為基礎的入學考試影響甚鉅,不論是測驗範圍、測驗內容、涵蓋的 學分數都需密切配合新課綱的修訂。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測驗範圍的訂定,乃集合眾人 的智慧與心力而完成,本中心未來尚有考試說明與參考試卷,將於明後年陸續公告,希 望各界先進能夠不吝指正,並對高中教育與大學選才有正面的助益。

參考文獻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2005)。認識學科能力測驗8。台北市: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李坤崇(2010)。高中課程99課綱與95暫綱之分析。教育資料與研究,92,1-24。台北 市:國立編譯館。

吳國良、蔡尚芳、邱美虹(2008)。學科能力測驗自然考科的發展歷史與未來展望。考 試學刊,4,27-57。台北市: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教育部(2010)。台中(三)字第0990144290號文。台北市:教育部。

教育部(2008)。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台北市:教育部。

(17)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99課綱學測自然考科的命題方向說明與後續發展

教育部(2005)。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台北市:教育部。

楊思偉、李咏吟、高新建、黃淑馨、李振賢、陳盛賢(2005)。普通高中課程分級之研 究。教育部委託專案研究報告。台北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潘慧玲、王如哲、葉興華、張炳煌、吳武雄、吳清鏞(2005)。普通高中課程必選修之 研究。教育部委託專案研究報告。台北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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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測和指考成績在考試入學分發的使用

【第二處 / 徐發興 連秋華 】 目前大學的多元入學方案分為甄選入學制和考試入學分發制兩種。對於學科能力測驗和 指定科目考試的成績有不同的使用方式。本文僅就考試入學分發制中的成績的使用規 定,做一介紹。希望對目前在學的高三學生,能有所助益。

依照「99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中「分發程序」明文規定,本招生之分 發,係依各大學校系所訂招生條件,按「先檢定、後採計、同分再參酌」之程序進行分 發。將分別詳述如下:

(一)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所設定的標準為:頂標、前標、均標、後標、底標五種。大學校系可 就上列五標中,擇一作為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未達標準者該志願校系不予分 發。

【範例】

若甲生之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為:國文12級分,英文7級分,數學10級分,社 會9級分,自然9級分,總級分47級分。

現有A,B兩校系學科能力測驗檢定項目及標準為 A校系:國文(後標),英文(均標)

B校系:國文(後標),數學(前標),總級分(均標)

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標準為:國文後標9級分,英文均標10級分,數學前標9級 分,總級分均標45級分。

如甲生登記A校系,則因其學科能力測驗英文成績未達檢定標準而不予分發;甲生登 記B校系則因其符合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標準可參與分發。

98學年度考試分發使用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標準校系數 列表如下 (以考試分發校系代碼數1726計算)

採計科目 頂標 前標 均標 後標 底標 合計

國文 0 1 26 12 21 60

英文 2 13 59 19 28 121

數學 1 0 20 3 0 24

(19)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學測和指考成績在考試入學分發的使用

社會 0 2 18 3 1 24

自然 2 4 17 6 0 29

總級分 0 0 1 17 1 19

99學年度考試分發使用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標準校系數 列表如下 (以考試分發校系代碼數1733計算)

採計科目 頂標 前標 均標 後標 底標 合計

國文 0 2 30 25 24 81

英文 2 10 63 39 29 143

數學 1 0 21 6 0 28

社會 0 2 19 2 1 24

自然 2 5 20 3 1 31

總級分 0 0 1 1 1 3

(二)指定科目考試及術科考試成績之採計與加權:

1.按大學校系訂定於校系分則中之指定科目考試及術科考試之採計科目及方式,計算成 績總分,擇優錄取。

2.其採計科目,分別在「不加權(×1.00)」、「加權25%(×1.25)」、「加

權50%(×1.50)」、「加權75%(×1.75)」、「加權100%(×2.00)」等方式中,擇一方式予 以加計總分。

3.指定科目考試(含術科各單項成績)各科成績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 (第三位以後四捨五 入)。總成績依各科成績先加權後加總再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

【範例】

若乙生之指定科目考試成績為:國文65.12分,英文74.28分,數學甲29.82分,物 理50.64分,化學48.32分,生物60.07分。

某C校系所訂定之指定科目考試採計科目及方式為:國文×1.00,英文×1.50,物 理×1.25,生物×1.25。

則乙生對C校系之加權總分為:65.12(國文)+74.28(英文)×1.50+50.64(物 理)×1.25+60.07(生物)×1.25=314.9275

經四捨五入為 314.93

98學年度考試分發指定科目考試採計科目及加權校系數 列表如下 (以考試分發校系代碼數1726計算)

採計科目 不加權 加權25% 加權50% 加權75% 加權100% 合計 國文 832 84 283 61 435 1695 英文 600 145 390 31 546 1712 數學甲 327 38 115 15 209 704 數學乙 432 25 99 13 176 745

(20)

化學 396 28 77 8 88 597

物理 352 39 80 5 116 592

生物 78 39 70 9 67 263

歷史 483 24 64 8 119 698

地理 498 9 28 11 82 628

公民與社會 92 9 11 0 17 129

99學年度考試分發指定科目考試採計科目及加權校系數 列表如下 (以考試分發校系代碼數1733計算)

採計科目 不加權 加權25% 加權50% 加權75% 加權100% 合計 國文 760 67 293 41 520 1681 英文 615 131 374 47 540 1707 數學甲 333 35 112 17 193 690 數學乙 394 21 89 18 170 692

化學 372 31 76 5 98 582

物理 301 39 74 5 113 532

生物 77 37 67 8 74 263

歷史 443 18 55 2 163 681

地理 442 5 12 0 130 589

公民與社會 86 7 16 3 43 155

(三) 最低登記標準:

係指除採計術科之校系外,大學校系依其指定科目考試採計科目組合,要求考生之原始 總分須達該組合最低登記標準,未達標準者該志願校系不予分發。最低登記標準由大學 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統一於登記志願前公告。

【範例】

若丙、丁兩生之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國文、英文、物理、生物四科之原始成績加總分別 為62.14及53.10分。

某D校系之指定科目考試採計科目組合之最低登記標準為60分。

則丙生原始總分達到D校系最低登記標準,得以分發該校系;丁生原始總分未達 到D校系最低登記標準,不得分發該校系。

統計98、99學年度各校系採計考科中設定最低登記標準之數量如下:

98學年度設定最低登記標準校系數 (以考試分發校系代碼數1726計算)

(21)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學測和指考成績在考試入學分發的使用

國文 1504 191 1695

英文 1519 193 1712

數學甲 689 15 704

數學乙 723 22 745

化學 592 5 597

物理 583 9 592

生物 244 19 263

歷史 664 34 698

地理 606 22 628

公民與社會 129 0 129

99學年度設定最低登記標準校系數 (以考試分發校系代碼數1733計算)

採計科目 設定最低登記標準 未設定最低登記標準 合計

國文 1490 191 1681

英文 1514 193 1707

數學甲 674 16 690

數學乙 674 18 692

化學 579 3 582

物理 531 1 532

生物 245 18 263

歷史 649 32 681

地理 574 15 589

公民與社會 155 0 155

(四)同分參酌方式

1. 前述分發程序,如遇校系採計之指定科目考試及術科考試之加權總分相同時,應依各 該校系所訂「同分參酌方式」之科目順序,依序< 比較以決定錄取優先次序。

2. 如遇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之結果仍相同,致使校系之錄取人數超出招生名額時,則超 額之同分者一併錄取於該校系。

98學年度同分參酌採計科目校系數 列表如下 (以考試分發校系代碼數1726計算)

採計科目 順序1 順序2 順序3 合計

國文 333 400 481 1214

英文 544 621 387 1552

採計科目 設定最低登記標準 未設定最低登記標準 合計

(22)

數學甲 301 134 78 513

數學乙 117 146 231 494

化學 66 93 91 250

物理 84 168 90 342

生物 84 80 60 224

歷史 15 55 224 294

地理 7 21 48 76

公民與社會 7 4 21 32

99學年度同分參酌採計科目校系數 列表如下 (以考試分發校系代碼數1733計算)

採計科目 順序1 順序2 順序3 合計

國文 369 386 488 1243

英文 527 611 385 1523

數學甲 286 140 74 500

數學乙 116 147 202 465

化學 64 97 92 253

物理 86 160 85 331

生物 86 82 59 227

歷史 15 70 227 312

地理 9 25 58 92

公民與社會 7 10 49 66

以上「分發程序」是分發入學成績採計的一般規定,另外,在「特殊校系限制」及「特 種生優待辦法」中,還有相關重要的計分規定,請參閱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 簡章中說明。

以98及99學年度考試入學分發結果來分析,98學年度繳卡考生數為78,687人、99學年度繳 卡考生數為75,015人,就考生錄取志願前之未錄取志願原因分析,除總分未達該校系最低 錄取分數外,其他原因分列如下:

未錄取原因 98學年度 99學年度

性別不符招生學系要求 18 12

未報考學科能力測驗 1536 756

不符學科能力測驗檢定標準 3932 3313

未報考該校系之指定考試採計科目 4628 3932 未達最低登記標準(用原始分數比) 27180 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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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報考術科考試 533 330

該校系採計科目皆缺考 0 0

未報考該校系採計音樂考試項目 19 12

音樂考試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0 3

音樂主/副修項目不符 268 268

不符音樂成績最低分之限制 42 67

未報考該校系採計美術考試項目 55 25

美術考試任一採計項目不得零分 10 0

不符美術成績最低分之限制 18 4

未報考體育考試 4 4

不符體育成績最低分之限制 20 19

單位:志願數 由以上說明學科能力測驗報考與否和指定科目考試考科的選擇,對於 參加考試入學分發 之考生志願的選填會產生極大的影響,尤其是目前大學 校系有採計之指定科目考科,考 生一定要選考才能分發至該校系。另一規 定是指定科目考科加權分數的採計,對加總後 的成績會產生極大的變化。 本文希望給目前在學的同學一個參考,能慎重的面對學科能 力測驗和指定 科目考試,並了解其和目前考試入學分發之間的關係。

註:本文內容,經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協助修正及核校,特 於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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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

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

100 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說明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提供】

「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即將於99年11月12日開始販售,簡章內容將公 告參與分發之各校學系採計標準,考生可上分發會網站訂購,或於各指定大學及大考中 心現場購買。100學年度各項重要日程:登記資格及特種生資格審查時間皆

為100年5月2日至5月27日(考生如不知道自己是否應繳件,務必先至分發會網

站查詢),100年7月19日公告指考組合成績人數累計暨最低登記標準表、各系組招生名 額及提供登記志願單機版下載,同日起開始受理繳交登記費至100年7月27日,登記志願 時間自100年7月24日至7月28日(下午4:30止),放榜日期則為100年8月8日。100學年度 各項重要日程表請參閱附表。

100學年度資格審查與登記志願之程序,非國內應屆畢業生且93~99年間不曾繳交學力證 明進行登記資格審查者,要記得於100年5月2日至5月27日郵寄學力證明文件及審查申請 表至分發會。所有欲申請特種生加分之考生,不論是否曾經通過審查,均須繳交特種生 證明文件至本會。團體報名單位今年度起除協助彙整考生資格審查文件送審外,亦須至 分發會網站登錄應繳件審查之考生資料,列印出清冊一同郵遞至本會。審查結果將 於100年6月10日在本會網站公告,考生務必自行查看,避免因資料不齊或郵遞疏失未通 過審查卻來不及申覆。

大學考試入學分發100學年度共有66所大學校院參與招生,較去年新增「國立金門大 學」,考生於99年11月12日招生簡章發售後可購買招生簡章查閱校系分則,亦可於分發 會網站下載「增刪、更名校系一覽表」比對,了解有興趣的校系其「採計科目」及「選 系說明」,才能擬定未來準備方向。另外提醒原住民學生,「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 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合格證書有限期限為3年,依簡章規定其有效期限須超 過100年6月30日始得申請增加總分35%優待,無文化語言能力證明之原住民學生100學年 度之優待比例為增加總分15%。考生完成登記志願後,務必儲存或列印「分發志願表」

作為憑證,未完成登記志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發。考生如需諮詢可洽分發會服 務專線:06-236275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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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重要時程一覽表

項 目 日 期

發售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 99年11月12日至100年7月28日 提供100學年度登記志願練習版、教學影片下載 100年5月2 日至100年7月18日 發售100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相關資訊

(含校系代碼、登記繳費單、通行碼及重要公告等)

團體訂購100年5月10日至6月 9日 個別訂購100年5月10日至7月17日 現場購買100年5月13日至7月27日 登記資格(含特種生資格)審查繳件 100年 5月 2日至5月27日

公布資格審查結果 100年 6月10日

資格審查結果申覆 100年 6月10日至6月17日 資格審查申覆結果公告 100年 6月24日

公布招生名額(含回流名額)、登記志願單機版、

指定科目考試組合成績人數累計暨最低登記標準表 100年 7月19日

繳交登記費 100年 7月19日至7月27日

網路登記分發志願 100年 7月24日至7月28日

錄取公告 100年 8月 8日

申請分發結果複查 100年 8月 8日至8月12日

分發複查結果公告 100年 8月19日

100 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招生資訊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提供】

聯絡方式

總機:(02) 2772-5333 傳真:(02) 2773-8881 網址:http://www.jctv.ntut.edu.tw E-mail:jctv@ntut.edu.tw

地址: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號(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中正館3樓) 一、100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重要日程

項 目 日 期

四技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發售 99年11月30日(星期二) 起 100年3月1日(星期二) 9:00至 學校集體報名期間

100年3月9日(星期三)17:00止 個別繳費、網路報名期間 100年3月1日(星期二) 9:00至 100年3月9日(星期三)17:00止 個別網路報名期間 100年3月 1日(星期二) 9:00至

100年3月10日(星期四)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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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凡參加申請入學申請生,須先參加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主辦之「100學年度學科能力 測驗」。

二、報名資格(請詳見簡章規定)

申請入學報名者,以下列學校之應屆畢業生或畢業生為限;惟具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 標準第二條資格者不適用。

1.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普通類學生。

2.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高中修習綜合高中學程學生。

3.職業學校附設普通類學生。

4.本項前三款所列學校附設進修學校普通類學生。

5.上列所列學校附設藝術類學生。

6.本國籍學生持有外國高級中學學歷證件,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屬實者。

7. 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籍,持有大陸高級中學學歷證件者,須經大陸公 證處,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後,向戶籍所在地(臺北市、高雄市)教育局 或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辦理換發同等學力證明書或通過學力檢覈採認者。

三、100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共76所科技校院參加聯合招生

學校編

學校名稱 學校網址 學校編 學校名稱 學校網址

1 國立臺灣科技大

www.ntust.edu.tw 39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 www.takming.edu.tw

2 國立雲林科技大

www.yuntech.edu.tw 40 南開科技大學 www.nkut.edu.tw

3 國立屏東科技大

www.npust.edu.tw 41 中華科技大學 www.cust.edu.tw

4 國立臺北科技大

www1.ntut.edu.tw 42 僑光科技大學 www.ocu.edu.tw

5 國立高雄第一科

技大學 www.nkfust.edu.tw 43 育達商業科技大學 www.ydu.edu.tw

6 國立高雄應用科

技大學 www.kuas.edu.tw 44 美和科技大學 www.meiho.edu.tw

7 國立虎尾科技大

www.nfu.edu.tw 45 吳鳳科技大學 www.wfu.edu.tw

8 國立高雄海洋科

技大學 www.nkmu.edu.tw 46 環球科技大學 www.twu.edu.tw

9 國立澎湖科技大

www.npu.edu.tw 47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

學院 www.npic.edu.tw/bin/home.php 10 國立勤益科技大

www.ncut.edu.tw 48 國立臺中技術學院 www.ntit.edu.tw 11 國立臺北護理健

康大學 www.ntunhs.edu.tw 49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

學院 www.ntcb.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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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100招生快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

13 朝陽科技大學 www.cyut.edu.tw 51 文藻外語學院 www.wtuc.edu.tw 14 南台科技大學 www.stut.edu.tw 52 大漢技術學院 www.dahan.edu.tw 15 崑山科技大學 www.ksu.edu.tw 53 慈濟技術學院 www.tccn.edu.tw 16 嘉南藥理科技大

www.chna.edu.tw 54 永達技術學院 www.ytit.edu.tw 17 樹德科技大學 www.stu.edu.tw 55 和春技術學院 www.fotech.edu.tw 18 龍華科技大學 www.lhu.edu.tw 56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

www.tsint.edu.tw 19 輔英科技大學 www.fy.edu.tw 57 致理技術學院 www.chihlee.edu.tw 20 明新科技大學 www.must.edu.tw 58 醒吾技術學院 www.hwc.edu.tw 21 弘光科技大學 www.hk.edu.tw 59 亞東技術學院 www.oit.edu.tw 22 清雲科技大學 www.cyu.edu.tw 60 南亞技術學院 www.nanya.edu.tw 23 正修科技大學 www.csu.edu.tw 61 中州技術學院 www.ccut.edu.tw 24 萬能科技大學 www.vnu.edu.tw 62 修平技術學院 www.hit.edu.tw/

25 建國科技大學 www.ctu.edu.tw 63 德霖技術學院 www.dlit.edu.tw 26 明志科技大學 www.mcut.edu.tw 64 南榮技術學院 www.njtc.edu.tw 27 高苑科技大學 www.kyu.edu.tw 65 蘭陽技術學院 www.fit.edu.tw 28 大仁科技大學 www.tajen.edu.tw 66 黎明技術學院 www.lit.edu.tw 29 聖約翰科技大學 www.sju.edu.tw 67 東方設計學院 www.tf.edu.tw 30 嶺東科技大學 www.ltu.edu.tw 68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

www.cku.edu.tw 31 中國科技大學 www.cute.edu.tw 69 長庚技術學院 www.cgit.edu.tw 32 中臺科技大學 www.ctust.edu.tw 70 崇右技術學院 www.cit.edu.tw

33

台南應用科技大

(原台南科技大 學)

www.tut.edu.tw 71 大同技術學院 www.ttc.edu.tw

34 遠東科技大學 www.feu.edu.tw 72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www.apic.edu.tw 35 元培科技大學 www.ypu.edu.tw 73 高鳳數位內容學院 www.kfcdc.edu.tw 36 景文科技大學 www.just.edu.tw 74 華夏技術學院 www.hwh.edu.tw

37 中華醫事科技大 www.hwai.edu.tw 75 臺灣觀光學院 www.tht.edu.tw 38 東南科技大學 www.tnu.edu.tw 76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 www.tcmt.edu.tw

版權所有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如欲轉載請註明索引出處**

12 國立高雄餐旅大

www.nkuht.edu.tw 50 大華技術學院 www.thi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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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100學科能力測驗報 名注意事項

100學科能力測驗集 體報名作業軟體簡 介

99課綱英文考科之 邏輯思考與判斷能 力

99課綱學測自然考 科的命題方向說明 與後續發展 學測和指考成績在 考試入學分發的使 用

100大學招生資訊快 報~大學分發.科技申 請

2010海峽兩岸教育 考試評價改革發展 研討會紀要 2010參訪大陸教育 部考試中心的心得 九-十月份中心活動 焦點

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紀要 本中心應邀參訪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

【第三處 嵇本芝】

今年9月本中心應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之邀,由牟主任宗燦率領呂副主任武志及相關業務 處同仁一行12人,前往北京參加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就學 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計算與使用、英語聽力測試的命題及考務等教育考試相關問題,和大 陸教育部考試中心進行學術研討,並順訪黑龍江和遼寧兩省的考試機構及相關學校。

海峽兩岸考試中心交流互訪已有14年歷史,自1996年12月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馬金科副 主任率團來訪開始,每年分別在北京、台北舉辦正式的「考試學術」研討會,14年的互 訪活動深具意義,已累積相當豐碩的成果,值得肯定。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與台灣的大 學入學考試中心分別於1987、1989年成立,已有20年之久,累積許多研究成果和實務經 驗,因此透過持續性的學術交流活動,分享研究心得、交換實務經驗,可共同成長互蒙 其利,創造美好願景。

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共進行四場專題報告。本中心第二處專 門委員林棟柱先生報告「台灣的大學招生現況與展望」,第一處化學科學科研究員吳國 良先生報告「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計算與使用」;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評價中心副研究 員韓寧先生報告「分數面前人人平等到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外語命題處研究 員劉慶思先生報告「中國大陸高考外語學科中的聽力測試」。與會者熱烈討論分享研究 心得、實務經驗、溝通觀念、充分討論且深入地交流意見,雙方獲益匪淺。會後並參觀 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之「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考務指揮中心」,考試期間可由考務指揮 中心考試平台網路攝影監控全國考試試場,即時掌控試場情況,全國試場網路攝影監控 系統設備完備,值得我們借鏡。

在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主管及同仁陪同下,本中心參訪團前往黑龍江省,參訪黑龍江省 招生考試辦公室、哈爾濱工業大學及牡丹江市招生考試辦公室,並舉行座談會,之後,

赴遼寧省參訪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大連醫科大學、遼寧省實驗中學及遼寧大學,並 與相關人員舉行座談會。此行,除了座談互相交流辦理考試業務經驗、雙方入學制度與 招生現況外,並藉由大學與中學的簡報介紹,瞭解學校辦學理念、教學環境設備、教學 情形,以及招收台灣學生之現況等,彼此交流學習,收穫豐碩。

本中心此次學術交流活動,藉由研討會的專題報告、參訪省市招生考試辦公室以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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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

的座談交流,彼此分享交換研究心得,互相借鑒成功經驗,尤其對於當地的專業素質、

敬業精神和嚴謹態度,更是值得我們學習。冀望未來持續透過雙方合作交流,對兩岸教 育、考試業務和人才交流各方面,有長遠美好的發展。

本中心牟宗燦主任率領一行12人前往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參加「2010海峽兩岸 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參訪團成員與該中心主管於大陸教育部考試 中心辦公大樓一樓合影。前排自左起為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張為舟主任助理、

來啟華副主任、劉軍誼副主任、李鵬副主任、本中心牟宗燦主任、大陸教育部 考試中心戴家干主任、本中心呂武志副主任、大陸教育部港澳台辦李大光副主 任、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梁育民副主任。

本中心牟宗燦主任於「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中致辭情 形。【攝影/鍾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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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第二處專門委員林棟柱先生於「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 討會」中報告「台灣的大學招生現況與展望」。【攝影/鍾同發】

本中心第一處化學科學科研究員吳國良先生於「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 革發展研討會」中報告「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計算與使用」。【攝影/鍾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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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

本中心人員參觀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之「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考務指揮中 心」。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戴家干主任(左五)向本中心牟主任(右二)、呂 副主任(右三)及同仁說明考務指揮中心設備及運作情形。【攝影/鍾同發】

本中心參訪團訪問黑龍江省哈爾濱工業大學,與黑龍江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哈 爾濱工業大學之相關人員舉行聯合座談會。

(32)

本中心參訪團訪問遼寧省大連醫科大學,與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大連醫科 大學之相關人員舉行聯合座談會。

本中心參訪團訪問遼寧省實驗中學,牟宗燦主任參觀學生上課情形。

(33)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選才電子報]第194期-2010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

遼寧大學程偉校長(右二)接待本中心牟宗燦主任(左二)、呂副主任武志

(左一)及同仁。

本中心參訪團訪問遼寧大學,與遼寧省招生考試辦公室、遼寧大學、遼寧省實 驗中學之相關人員舉行聯合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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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學科能力測驗報 名注意事項

100學科能力測驗集 體報名作業軟體簡 介

99課綱英文考科之 邏輯思考與判斷能 力

99課綱學測自然考 科的命題方向說明 與後續發展 學測和指考成績在 考試入學分發的使 用

100大學招生資訊快 報~大學分發.科技申 請

2010海峽兩岸教育 考試評價改革發展 研討會紀要 2010參訪大陸教育 部考試中心的心得 九-十月份中心活動 焦點

2010參訪大陸教育部考試中心的心得

【第一處 吳國良】

壹、前言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於9月6日到17日,應對岸考試中心的邀請,由本 中心牟主任宗燦先生的帶領下,一行12人到大陸進行參訪活動。此次有機會近距離接觸 大陸考試中心的工作人員,各地的招考辦、大學與高中,是相當難得的一次經驗。筆者 於9月7日在大陸考試中心所舉辦的「海峽兩岸教育考試評價改革發展研討會」,以「學 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計算與使用」為題,報告本中心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的發展沿革與 現況,以及學測的計分方式與成績使用。此次研討會中,除了上述的報告外,本中心第 二處的林棟柱先生以「臺灣的大學招生現況與展望」為題,介紹臺灣多元入學方案的目 前狀況與未來發展。大陸考試中心也提出兩篇論文報告,分別是韓寧先生報告的「分數 面前人人平等到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以及劉慶思先生報告的「中國大陸高考外 語學科中的聽力測試」,這兩篇報告對本中心未來若欲進行分數轉換或聽力測驗,具有 相當高的參考價值。

貳、兩點心得

此次參訪,有兩點心得,可與讀者分享。

一、大陸教育部所提出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二、韓寧先生報告中,重新提出分數轉換的議題。

關於第一點,大陸教育部所提出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 2020年)》(以下簡稱中長期綱要),是大陸於2010年7月13~14日舉行第四次全國教育 工作會議後,於7月29日正式發佈。《中長期綱要》是指導大陸未來十年教育走向的正式 文件,共分為二十二章七十條的內容。其中,與考試招生制度有關的內容主要是在第十 二章考試招生制度的改革(詳見附件)。第十二章的內容又可分成四條綱要,分別是

(三十四)推進考試招生制度、(三十五)完善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三十六)完 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與(三十七)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從這些內容來看,大 陸在改革與開放的過程中,對臺灣社會這幾年所強調的多元選才概念,也慢慢感染到對 岸的教育、考試與招生體制中。

舉例來說,第(三十四)條推進考試招生制度中,提到: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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