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1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80184941 號函備查 教育部 108 年 12 月 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80172437C 號函核定 臺北市政府 108 年 11 月 29 日府授教特字第 1083115800 號函核定 新北市政府 108 年 12 月 12 日新北府教特字第 1082293293 號函核定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簡章彙編
(含術科測驗、以競賽表現入學及分發簡章)
主辦學校: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地 址:11248 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 70 號 電 話:(02)28914131 分機 200、8101
網 址:http://www.fhsh.tp.edu.tw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編印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8 日
目次
一、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01
二、甄選入學分發作業流程………03
三、甄選入學各項管道招生名額………04
四、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05
五、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 29
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56
附 圖、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交通位置圖………89
1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109年1月8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並 提供下載。
1.「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 選入學招生資訊網」(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 學 http://www.fhsh.tp.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https://adapt.set.edu.tw/art/)
3. 「 國 教 署 資 優 教 育 資 源 網 」 (https://adapt.set.edu.tw/excellent/)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區不發售紙 本簡章。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 09:00 至 109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填報,網址: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臺北市立 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11248 臺北市 北投區復興四路 70 號),報名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
1.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 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辦 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9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 09:00 至 109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 17:00 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 系統」填報,網址: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9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至 109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臺北市立 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11248臺北市北 投區復興四路70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
1.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 錄並郵寄報名資料,報名方式 請詳閱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之學校 辦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 名參加同區「聯合術科測驗」
者,「以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 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 測驗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 向主辦學校申請退還術科測驗報 名費。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暨
寄發錄取通知單 109年3月31日(星期二)
由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 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 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9年4月6日(星期一) 09:00至16:00錄取考生須到錄取 學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 錄取考生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09年4月7日(星期二)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 當日16:00前由考生或家長親送 至錄取學校辦理。
公告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各校實際招生人數
109年4月10日(星期五)公告於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網站,
網址:http://www.fhsh.tp.edu.tw
聯合術科測驗 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詳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 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 章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 109年4月28日(星期二)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109年5月4日(星期一)至
109年5月5日(星期二) 每日09:00-16:00 寄發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
(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 109年5月13日(星期三) 登錄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109年5月13日(星期三)至
109年5月29日(星期五)
請國中端學校上網登錄已完成報名 學生之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術科測驗成績單及資賦優異鑑定
結果通知單補發
109年6月3日(星期三)至
109年6月4日(星期四) 每日09:00-16:00
國中教育會考 109 年 5 月 16 日(星期六)至 109 年 5 月 17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暨 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9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 09:00 至 109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 17:00 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 報名登錄系統」填報,網址:
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9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止,以限時掛號 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臺北市立復 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
11248 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 70 號
),報 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1.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並郵寄報名資料,報名方式請詳 閱甄選入學聯合分發簡章。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之學校辦 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寄發甄選入學聯合分發資料:
1.選校登記序號通知單 2.報到須知
109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
17:00 在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公告,並於網路公布之。
網址: http://www.fhsh.tp.edu.tw
1.學校報名者:以限時掛號寄至考 生就讀之國中轉發各考生。
2.個別報名者:以限時掛號郵寄各考生。
選校登記序號
複查暨補發 109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 09:00 至 12:00 至臺北市立復興高級 中學教務處註冊組洽辦。
現場分發作業
及錄取報到 109 年 7 月 9 日(星期四)
09:00 依報到須知規定時段至臺北 市立復興高級中學辦理現場分發及 報到。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錄取考生聲
明放棄錄取資格 109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 16:00前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 學校辦理。
3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甄選入學 分發作業流程
簡章公告
109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
聯合術科測驗 109 年 4 月 11 日(星期六)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109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
至 3 月 23 日(星期一)
依「高中藝術才能美術類學 生競賽表現採認參照標準」
進行書面審查
依「以競賽表現入學」
簡章安置 管道一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須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送鑑輔會鑑定
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109 年 5 月 16 日(星期六)
至 5 月 17 日(星期日)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報名 109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
至 6 月 12 日(星期五)
管道一:
學 生 參 加 聯 合 術科測驗後,始 可報名參加「甄 選 入 學 聯 合 分 發」。
管道二:
學生在國中階段 若有獲得政府機 關或學術研究機 構舉辦之國際性 或全國性競賽表 現特別優異,提 出 申 請 鑑 定 安 置,依「高中藝 術才能美術類學 生競賽表現採認 參照標準」進行 審查,審查結果 送鑑輔會鑑定,
經鑑定通過者則 依「以競賽表現 入學」簡章(詳見 簡章)安置入班。
備註:
報名「以競賽表 現入學」同時報 名參加同區「聯 合 術 科 測 驗 」 者,「以競賽表現 入學」辦理完成 後,若聲明不參 加聯合術科測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 本者,得向主辦 學校申請退還術 科測驗報名費。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 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
至 3 月 6 日(星期五)
管道二 競賽表現特別優異 須提出書面審查資料
依「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簡章安置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及報到 109 年 7 月 9 日(星期四)
送鑑輔會鑑定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9 年 4 月 6 日(星期一)
通過
通過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招生學校各項招生管道及招生名額
學 校 類 別
招生名額
招生名額 總計
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外加名額
備 註 以競賽表現
入學
甄選入學
聯合分發 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
國立宜蘭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國立基隆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國立新竹女子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國立苗栗
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國立苑裡
高級中學 資優類 --- 10人 1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臺北市立
中正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臺北市立
明倫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臺北市立
復興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臺北市私立
泰北高級中學 藝才類 2人 28人 30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學生鑑定 新北市立
三重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立
新莊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立
永平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私立
淡江高級中學 資優類 2人 28人 30 人 1 人 1 人
須通過藝術才能 (美術類)資賦優 異學生鑑定
備註:以競賽表現入學招生名額若安置後有餘額則併入甄選入學聯合分發招生名額,有關各校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實際
招生人數,於109 年4 月10 日(星期五)公告於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fhsh.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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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委員會編印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簡章下載
109年1月8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 站,並提供下載。
1.「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 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臺北市立復興高級 中學 http://www.fhsh.tp.edu.tw)
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https://adapt.set.edu.tw/art/) 3. 「 國 教 署 資 優 教 育 資 源 網 」
(https://adapt.set.edu.tw/excellent/)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區不發 售紙本簡章。
聯合術科測驗線上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 09:00 至 109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17:00 止 於「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填報(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至 109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
臺北市 立復興高級中學
教務處設備組 (11248 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 70 號),報名以郵 戳為憑,逾期不受理。1.報名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 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 辦理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
准考證 109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
聯合術科測驗 109年4月11日(星期六)
詳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 術科測驗簡章
寄發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 109年4月28日(星期二)
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複查
109年5月4日(星期一)至 109年5月5日(星期二)
寄發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
鑑定結果通知單 109年5月13日(星期三)
由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及就學輔導會審核。
登錄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109年5月13日(星期三)至 109年5月29日(星期五)
請國中端學校上網登錄已完成報名 學生之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術科測驗成績單及藝術才能(美術 類)資賦優異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109年6月3日(星期三)至 109年6月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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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目 次
壹、依據………08
貳、目的………08
參、辦理單位………08
肆、報名資格………09
伍、報名辦法………09
陸、聯合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12
柒、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13
捌、聯合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15
玖、聯合術科測驗成績複查………15
拾、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15
拾壹、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16
拾貳、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16
拾參、申訴處理………17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17
附件一、報名表及准考證(樣張)………19
附件二、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21
附件三、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
(含藝術才能)鑑定申請表………22
附件四、學校報名名冊(樣張) ………23
附件五、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24
附件六、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25
附件七、成績單補發申請表………26
附件八、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27
附件九、聯合術科測驗申訴書……… 28
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聯合術科測驗簡章
壹、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高 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作業要點」及「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 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暨藝術才能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工作實施計畫」等相關規定辦 理。
貳、目的
一、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分發 作業之依據。
二、測驗分數作為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
含藝術才能)鑑定之依據。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特殊教育學 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
二、主辦學校: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三、招生學校
校 名 地 址 電 話 網 址
國立宜蘭高級中學 26051 宜蘭市復興路3 段 8 號
(03)9324-154
#212 http://www.ylsh.ilc.edu.tw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20543 基隆市暖暖區
源遠路 20 號
(02)2458-2052
#228 http://www.klsh.kl.edu.tw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附屬高級中學
10658 臺北市大安區 信義路 3 段 143 號
(02)2707-5215
#172 http://www.hs.ntnu.edu.tw 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30060 新竹市中華路
2 段 270 號
(03)5456-611
#204 http://www.hgsh.hc.edu.tw 國立苗栗高級中學 36047 苗栗縣苗栗市
至公路 183 號
(037)320-072
#216 或 220 http://www.mlsh.mlc.edu.tw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35857 苗栗縣苑裡鎮
育才街 100 號
(037)868-680
#204 http://www.ylsh.mlc.edu.tw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1287 臺北市北投區
文林北路 77 號
(02)2823-4811
#220 或 251 或 260 http://www.ccsh.tp.edu.tw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 10367 臺北市大同區
承德路 3 段 336 號
(02)2596-1567
#132 或 133 http: //newweb.mlsh.tp.edu.tw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11248 臺北市北投區
復興四路 70 號
(02)2891-4131
#8101 或 8300 http://www.fhsh.tp.edu.tw 臺北市私立泰北高級中學 11141 臺北市士林區
福林路 240 號
(02)2882-5560
#215 或 234 http://www.tpsh.tp.edu.tw
9 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 24148 新北市三重區
集美街 212 號
(02)2976-0501
#140 或 142 http://www.schs.ntpc.edu.tw 新北市立新莊高級中學 24217 新北市新莊區
中平路 135 號
(02)2991-2391
#307 http://www.hcsh.ntpc.edu.tw 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 23443 新北市永和區
永平路 205 號
(02)2231-9670
#216 或 213 http://www.yphs.ntpc.edu.tw 新北市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25164 新北市淡水區
真理街 26 號
(02)2620-3850
#129 或 168 http://www.tksh.ntpc.edu.tw
肆、報名資格
一、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 九年級課程者。
二、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者。
伍、報名辦法
一、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二、國中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報名,非應屆畢業生採個別報名。
三、簡章下載
項目 說明
簡章下載
109年1月8日(星期三)起公告於下列網站,並提供下載。
1.「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
臺北市立復興 高級中學
http://www.fhsh.tp.edu.tw)2.「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https://adapt.set.edu.tw/art/) 3.「國教署資優教育資源網」(https://adapt.set.edu.tw/excellent/)
四、網路線上報名登錄並以限時掛號郵寄繳件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學校報名
1.以校為單位,上網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 個人證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檔,並再確認無誤後 將資料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登錄時間:109 年3月2日(星期 一)09:00至109 年3月6日(星期 五)17:00報名 系統關閉為止。
※逾期不受理 個別報名
1.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及上傳近3個月內個人證 件照規定格式之相片檔,並再確認無誤後將資料 自行列印。
2.將所需繳交資料彙整,以限時掛號郵寄。
(二)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網站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https://adapt.set.edu.tw/art/)
※系統操作請洽詢(e-mail:[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三)郵寄繳件時間自109年3月2日(星期一)至109年3月6日(星期五)止,以郵 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 組」(11248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70號),並於信封註明「美術班甄選入學聯 合術科測驗報名資料」字樣。
※報名收件洽詢電話:(02)28914131#230 五、報名應繳資料
(一)學校報名(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 19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系 統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後經家長 或監護人簽名。
2. 准考證(樣張如附件一,第 20 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系 統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請自行檢核無誤。(准考證由主辦 學校統一製發)。
3. 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二,第 21 頁)。
4.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申請 表(如附件三,第 22 頁)。
5. 學校報名名冊(樣張如附件四,第 23 頁)。
6.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 1,200 元。由就讀學校收齊,全校使 用同一張郵政匯票,抬頭請寫「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手 續費由報名學校自行負擔)。
7. A4 回郵信封 3 個:回郵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直接印出。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 12 頁),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 果通知單。
※考生個人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請考生就讀學校整理彙 齊,每位考生單獨一份完整的報名資料,再依學校報名名 冊順序排好,勿拆開分類;並將學校報名名冊置於第 1 頁。
◎報名表、美術性 向 ( 國 中 ) 觀 察 推薦表、藝術才 能 ( 美 術 類 ) 資 賦優異學生(含 藝術才能)鑑定 申請表,均於網 路 線 上 登 錄 完 成,檢核無誤後 自行列印。(准考 證由主辦學校統 一製發)
11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
應繳資料 備註
1. 報名表(樣張如附件一,第19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系統 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檢核無誤,請自行列印由家長或監 護人簽章。
2. 准考證(樣張如附件一,第20頁):考生須於網路報名系統 登錄各項資料,填畢後請自行檢核無誤。(准考證由主辦學 校統一製發)。
3. 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如附件二,第 21 頁)。
4.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申請表
(如附件三,第 22 頁)。
5. 身分證明文件、學歷證件影本1份,並在影本上加註「與正 本相符」及考生簽名。
6.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1,200元。請自行到郵局購買郵政匯票
,抬頭請寫「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手續費由報名者自 行負擔)。
7. A4回郵信封3個:
回郵
信封封面應由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直接印出。並貼足額限時掛號郵票(郵資參見本簡章,第 12頁),以便寄發准考證、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及鑑定結 果通知單。※考生
個人
應繳交資料請依序排列。◎報名表、美術性 向 ( 國 中 ) 觀 察 推薦表、藝術才 能 ( 美 術 類 ) 資 賦優異學生(含 藝術才能)鑑定 申請表,均於網 路 線 上 登 錄 完 成,檢核無誤後 自行列印。(准 考證由主辦學校 統一製發)
六、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網路線上報名登錄及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資料,逾時不受理。
(二)考生應依網路線上登錄報名規定及說明登錄資料,填畢檢查無誤後,請以雷 射印表機及一般白色A4影印紙列印報名表(准考證由主辦學校製發,號碼由 主辦學校編碼,勿自行填寫);若以噴墨印表機列印,請影印後繳交清晰之影 印本,再將照片貼在影印本寄交。倘若因任何因素造成報名資料錯誤,本委 員會概不負責。
(三)非應屆之考生若住偏遠地區無法利用網路使用報名系統登錄各項資料,請到 原就讀國中學校使用網路線上報名登錄系統。
(四)考生對其網路線上報名登錄資料應親自核校無誤,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五)考生報名表與准考證之照片須為同式,且為聯合術科測驗報名前3個月內所拍 攝;照片模糊不清、規格不合或拍攝時間不符者,更換後始准予報名。
(六)報名手續一經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資料,亦不得要求退還甄選入 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同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 術科測驗」者,「以競賽表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申請退還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
(七)身心障礙考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 務申請表(如附件五,第24頁),並檢附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 (手冊)正反面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由考生簽名及加蓋就讀國中學 校教務處之戳章),於郵寄報名資料時一併提出申請。
(八)突發傷病考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請填寫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申請表(如附件五,第24頁)並檢附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正本,於109年4月5日 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11248臺北市北投 區復興四路70號),信封註明「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字樣。
(九)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免收 聯合術科測驗報名費,但須隨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其有效日期 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1. 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如為影本,須由核發單位加註「與正本相符」)。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十)報名回郵信封(A4大小)郵資
件數(報名人數) 1 2-3 4-8 9-25 26-52 53-107 限掛郵資(元) 43 51 67 99 139 187
(十一)准考證之寄發、使用及補發
1. 准考證自109年3月16日(星期一)寄發。學校報名者,寄交報名學校轉發 考生;個別報名者,逕寄考生。考生若至109年3月26日(星期四)仍未收 到准考證,請洽「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申請補發,電話
:(02)28914131#230
2. 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於109年4月11日(星期六)08:00前,攜帶身分 證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2吋個人證件照一張,向「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 學教務處設備組」申請補發。
陸、術科測驗科目、地點及日程
一、測驗科目內容及方式:素描、書法、水彩、水墨。
(一)素描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創作。
測驗時間 120 分鐘,中間無休息時間。
測驗紙材 4 開素描專用紙
使用媒材 使用單色手繪,媒材不拘。以現場能乾燥、固著者為限。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觀察與描繪的單色造形表現能力
(二)書法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依試題文字描述書寫。
測驗時間 50 分鐘
測驗紙材 4 開有格宣紙(本委員會提供墊紙)
使用媒材 毛筆、墨或墨汁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對筆墨線條與文字結構之表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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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彩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創作。
測驗時間 100 分鐘
測驗紙材 4 開水彩專用紙
使用媒材 國內外市售透明與不透明水彩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色彩、造形與質感之表現能力。
(四)水墨
項目 說明
測驗方式 觀察實物或參考圖片,並依試題之文字描述創作。
測驗時間 100 分鐘
測驗紙材 4 開棉紙或宣紙(本委員會提供墊紙)
使用媒材 水、毛筆、墨或墨汁、顏料 測驗目標 檢測學生對筆墨特質之表現能力
二、地點: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70號)
三、日程:
日期 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11 日(星期六)
午別 上午 下午
節次 一 二 三 四
時間
08:10 08:20 10:50 11:00 13:00 13:10 15:20 15:30
~ ~ ~ ~ ~ ~ ~ ~
08:20 10:20 11:00 11:50 13:10 14:50 15:30 17:10 時間長度 10 120 10 50 10 100 10 100
科別 預備 素描 預備 書法 預備 水彩 預備 水墨 四、注意事項
(一)素描測驗時間120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該科一律離開試場,等待 下一科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二)試場座次表於109年4月10日(星期五)16:00公布在「臺灣北區109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http://www.fhsh.tp.edu.tw)
柒、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109年4月10日(星期五)16:00
~ 18 : 00 至 「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級 中 學 」 考 場 ( 校 區 ) 查 看 或 網 路 查 詢 ( http://www.fhsh.tp.edu.tw)。為了試務之公平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量,試場(
教室)不開放。
二、考生憑准考證入場應試,並應遵守一切相關規定。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於109 年4月11日(星期六)08:00前,攜帶身分證件及與原報名表同式之2吋個人證件照 一張,向「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三、若考生於考試開始響鈴前提前翻閱試題,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分數5分;經制止仍 再犯者以零分計算。
四、測驗中考生不得有交談、暗示、代他人描繪等情事,違者勒令退出試場,該科測 驗成績以零分計算。考生亦不得借用物品,初犯者扣減其該項目(或考科)原始 成績二分;經制止仍再犯者即請其離場,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聯合術科測驗須作答於答案卷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一)非考題之水墨題字或落款者。
(二)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其他與考題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者。
六、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憑准考證進場,未到測驗時間不得先行入場,考生請隨身攜帶 准考證,陪考人員請在休息區休息。
七、遲到30分鐘者不得入場;測驗進行未滿40分鐘不得繳卷離開試場;測驗時間結束 不得繼續作畫或書寫。
八、考生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紙、試卷是否齊備、完整,並檢查試卷之准考 證號碼是否正確,如有缺漏、污損或錯誤,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九、考生進場後應即將准考證放在畫桌之右上角,以便核驗。
十、試場備有畫板及吹風機,考生除必用之書寫文具(墊布限單色)或畫具、筆墨外
(軟橡皮、素描用固著噴膠、水墨及書法用墊布及紙膠帶請自備);有關個人之醫 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需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不得攜帶下列物品入場,測驗開始時違者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分數5分:
(一)畫架(含桌上型畫架)、畫板、書籍、圖稿、紙張、椅凳。
(二)需插電的吹風機或其他電器(得攜帶「可攜式充電吹風機」)。
(三)行動電話、數位影音器材、智慧型穿戴裝置(如智慧錶等)等具有通訊、記憶 等功能之非應考用具,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物品。
十一、素描測驗時間120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一律離開試場,等待下一場 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十二、素描、書法、水彩及水墨,考生請自行預留時間,以便畫面充分風乾及噴膠;
如因畫面未乾致損壞畫面影響成績,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三、因各考科中間換場時間緊迫,時間一到鈴響畢,考生一律立即繳卷,不得再將 作品吹乾及噴膠,作品固著噴膠時間包含於該科測驗時間內。
十四、考生繳卷時,應連同試卷、考題一併繳交;水墨與書法所發墊紙應一併繳交。
十五、繳卷時試卷上座位號碼不得自行撕毀或剪除。
十六、考卷繳回原試場,不得繳交至其它試場。
十七、考生應考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初犯者扣減其該項目(或考科)原 始成績二分;經制止仍再犯者即請其離場,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若因生 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考前持相關證明經監 試人員同意,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十八、如有上述或上述未規範而致影響試場秩序、考生權益或考試公平性之情事發生
,則提交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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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術科測驗成績核算及通知
一、本術科測驗分數採百分制,各科以 100 分為滿分計算。各科目原始成績,係以各 測驗科目評審平均分數取至小數點第 2 位,第 3 位(含)以下四捨五入計算並登載。
各科目加權成績,係以登載之原始成績依簡章加權採計方式計算。
術科測驗成績計算方式
科目 滿分 加權採計方式
素描 100 ×4.0
水彩 100 ×2.5
水墨 100 ×2.5
書法 100 ×1.0
術科加權後滿分(甄選總成績) 1000
二、本術科測驗成績採計,依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分 發簡章規定辦理。
三、一般生及特殊身分學生鑑定標準均採用原始分數。
四、109年4月28日(星期二)寄發考生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一式三份)。
玖、術科測驗成績複查
一、申請日期:109年5月4日(星期一)至5月5日(星期二)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 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應依下列方式申請複查,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如附件六,第25頁)。
(三)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 區號、地址)。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復興高級 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11248臺北市北投 區復興四路70號),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複查結果於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
,若延誤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三、複查以一次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拾、術科測驗成績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109年6月3日(星期三)至6月4日(星期四)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考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 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如附件七,第26頁)。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 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1248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70號,臺北市立復興高級 中學教務處註冊組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成績單申請補發」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拾壹、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
一、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鑑定(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一條規定略以,「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 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特制定本法。」故非本國之國民無法取得資優 鑑定之資格。
(二)申請高中
美術
資賦優異班分發之學生應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辦法」之規定通過鑑定。二、藝術才能(美術類)學生鑑定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第一條規定略以,「藝術教育以培養藝術人才……,充實國 民精神生活…為目的。」故非本國之國民無法取得具藝術才能鑑定之資格。
(二)申請高中美術藝術才能班分發之學生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 設立標準」之規定通過鑑定。
三、考生參加術科測驗後,本委員會將術科測驗分數送「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 就學輔導會」鑑定。
四、109年5月13日(星期三)寄發考生鑑定結果通知單(一式二份),請考生妥為保管
,並自行影印備用。
拾貳、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
一、申請日期:請於109年6月3日(星期三)至6月4日(星期四)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進 行補發作業。
二、辦理方式:考生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若 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
如附件八,第27頁)。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 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 學)。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1248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70號,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 學教務處註冊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 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字樣。
(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 相關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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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申請補發僅限當年度鑑定結果。
拾參、申訴處理
一、考生對於本聯合術科測驗各項作業認為有影響其權益者,得舉證並以書面向本委 員會提出申訴,申訴書(如附件九,第28頁)應書明申訴人姓名、地址、聯絡電 話及詳細申訴事由。
二、申訴書應於情事發生之日起7日內(含例假日),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立復興 高級中學教務處」(11248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70號)信封上註明「申訴書」字 樣,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委員會於收文後7日內以書面答覆為原則。
四、同一事件申訴,若無新事證,申訴以一次為限。
拾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 考生所填報名表或繳交證件倘有不實情事,應撤銷其資格並追究責任。
二、 本委員會對於報名學生個人資料之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
,說明如下:
(一)本委員會之各項報名資料係依「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及其他法律授 權之規定,由考生授權使用。
(二)學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向「109年國 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資料,
作為本委員會之學生身分認定參酌依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本委員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登 記、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至各 招生委員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報名學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委員會報名表 所列各項內容及由「109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本資 料、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本委員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報名學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 成報名作業後,即同意本委員會、本委員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
,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 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 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 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 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將無法 進行該學生之分發作業,請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
、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 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三、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之災害發生致報名或考試必須改期時,除在大眾傳播媒體發
布,並同時公告於「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招生資訊網
」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http://www.fhsh.tp.edu.tw)。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本委員會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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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報名表(樣張)
准考證號碼 (由主辦學校填寫) 報名日期 109年 3 月 日
上傳三個月內之 數位證件照
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美術班
□非美術班 畢業年月 年 月
身分別 □1.一般生 □2.身心障礙學生 □3.原住民學生 □4.其他,說明________________
繳 費 身 分 □1.一般生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 學生簽名
緊急 聯絡人
姓名
家長或監護人
簽章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 右 欄 各 項 考 生 請 勿 填 寫
繳交 證件
□ 1.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
□ 2.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申請表(含具體資料)
□ 3.繳驗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一份
□ 4.繳交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畢業證書□畢業證明書□修業證明書□同等學力證明書
□ 5.免繳報名費者證明文件
□戶口名簿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學校報名免繳3、4項 報名
手續
繳交
證件 章 收費 章 發准
考證 章
節次 素描 書法 水彩 水墨
試場 記錄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准考證(樣張)
考場電話:(02) 28914131#200、230
考場地址:11248 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 70 號 考場地點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准考證號碼
上傳三個月內之 數位證件照
考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緊急 聯絡人
姓名 關係
聯絡 電話
住家 ( ) 手機 通訊
地址
測驗科目及日程:
一、科目:
素描、書法、水彩、水墨
二、日程日期 時間
109 年 4 月 11 日
(星期六)
上午
08:10~08:20 預備
08:20~10:20 素描
10:50~11:00 預備
11:00~11:50 書法 中午休息時間
下午
13:00~13:10 預備
13:10~14:50 水彩
15:20~15:30 預備
15:30~17:10 水墨
※備註
一、素描測驗時間 120 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一 律離開試場,等待下一場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二、試場座次表於 10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16:00 公布 於「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招 生 資 訊 網 」 ( 臺 北 市 立 復 興 高 級 中 學 http://www.fhsh.tp.edu.tw)。
◎聯合術科測驗規定與注意事項
一、為方便考生家長瞭解考區交通及地理位置,請於109年4月10日(星期五)16:00~18:00至「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考場(校區)查看 或網路查詢(http://www.fhsh.tp.edu.tw)。為了試務之公平性、完整性及安全性之考量,試場(教室)不開放。
二、考生憑准考證入場應試,並應遵守一切相關規定。准考證如遺失或毀損,應於109年4月11日(星期六)08:00前,攜帶身分證件及與原報 名表同式之2吋個人證件照一張,向「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三、若考生於考試開始響鈴前提前翻閱試題,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分數5分;經制止仍再犯者以零分計算。
四、測驗中考生不得有交談、暗示、代他人描繪等情事,違者勒令退出試場,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考生亦不得借用物品,初犯者扣減 其該項目(或考科)原始成績二分;經制止仍再犯者即請其離場,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聯合術科測驗須作答於答案卷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一)非考題之水墨題字或落款者。
(二)試卷上書寫姓名或其他與考題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者。
六、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憑准考證進場,未到測驗時間不得先行入場,考生請隨身攜帶准考證,陪考人員請在休息區休息。
七、遲到30分鐘者不得入場;測驗進行未滿40分鐘不得繳卷離開試場;測驗時間結束不得繼續作畫或書寫。
八、考生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紙、試卷是否齊備、完整,並檢查試卷之准考證號碼是否正確,如有缺漏、污損或錯誤,應即舉手請 監試人員處理。
九、考生進場後應即將准考證放在畫桌之右上角,以便核驗。
十、試場備有畫板及吹風機,考生除必用之書寫文具(墊布限單色)或畫具、筆墨外(軟橡皮、素描用固著噴膠、水墨及書法用墊布及紙膠 帶請自備);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需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不得攜帶下列物品入場,測驗開始時違者扣該科測驗成績原始分數5分:
(一)畫架(含桌上型畫架)、畫板、書籍、圖稿、紙張、椅凳。
(二)需插電的吹風機或其他電器(得攜帶「可攜式充電吹風機」)。
(三)行動電話、數位影音器材、智慧型穿戴裝置(如智慧錶等)等具有通訊、記憶等功能之非應考用具,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 平之各類器材、物品。
十一、素描測驗時間120分鐘,無中場休息時間,考生考完一律離開試場,等待下一場預備鈴聲響時再行入場。
十二、素描、書法、水彩及水墨,考生請自行預留時間,以便畫面充分風乾及噴膠;如因畫面未乾致損壞畫面影響成績,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十三、因各考科中間換場時間緊迫,時間一到鈴響畢,考生一律立即繳卷,不得再將作品吹乾及噴膠,作品固著噴膠時間包含於該科測驗時 間內。
十四、考生繳卷時,應連同試卷、考題一併繳交;水墨與書法所發墊紙應一併繳交。
十五、繳卷時試卷上座位號碼不得自行撕毀或剪除。
十六、考卷繳回原試場,不得繳交至其它試場。
十七、考生應考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初犯者扣減其該項目(或考科)原始成績二分;經制止仍再犯者即請其離場,該科測驗成 績以零分計算。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考前持相關證明經監試人員同意,在監試人員協助下飲 用或服用。
十八、如有上述或上述未規範而致影響試場秩序、考生權益或考試公平性之情事發生,則提交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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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美術性向(國中)觀察推薦表
一、學生基本資料
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應屆
□非應屆 通訊
地址
聯絡 電話
住家 ( )
手機
二、美術優異能力觀察量表(由推薦人勾選,高低依次為 5 至 1,請勾選適當選項。)
觀察項目 5 4 3 2 1
01 繪畫、雕塑等表現技藝精巧,擅長平面或立體的設計。 □ □ □ □ □ 02 具有豐富的視覺意象與想像力。 □ □ □ □ □ 03 視覺記憶力優秀,回憶視覺影像的能力很強。 □ □ □ □ □ 04 經常閱讀美術方面的讀物,或蒐集與美術相關的資料。 □ □ □ □ □ 05 美術作品獨特,具有創意。 □ □ □ □ □ 06 創作表現的題材廣泛,包括:人物、動物、靜物、風景、自由
想像等。 □ □ □ □ □
07 善於運用線條、造型、色彩描繪所要表現的事物。 □ □ □ □ □ 08 作品結構、空間及物相比例之掌握良好。 □ □ □ □ □ 09 具有優秀的藝術鑑賞能力。 □ □ □ □ □ 10 參與美術展覽或競賽表現優異。 □ □ □ □ □ 三、國中階段美術表現與具體事蹟(由推薦人填寫)
申請條件一:藝術才能(美術類)特質或表現之傑出具體事蹟(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 之觀察推薦敘述,請以簡明文字描述。)
推薦人簽章: 填表日期:109 年 月 日 關係:□專家學者 □家長 □指導教師 □其他(請說明)
附件三(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 鑑定申請表
學生簽名: 申請日期:109 年 月 日
術科測驗准考證號碼
申請鑑定編號
基 本 資 料
姓名 申請類別
美術類
出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家長或
監護人 關係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通訊地址
初 選
管道 申請資格
一
(聯合分發) □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
二
(競賽表現)
□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 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請參閱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並於 109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至 3 月 23 日(星期一)辦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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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本表為參考用樣張,請於網路上填寫後列印!)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學校報名名冊(樣張)
學校名稱 聯絡電話 傳真
承辦人員 承辦人
聯絡電話
承辦人 E-mail 學校地址
郵政匯票 號碼
編號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繳費身分 備註 1 王小明 S122111999 男 1
2 *** ********** 女 1 3 *** ********** 男 2 4 *** ********** 女 1 5 *** ********** 男 3 6 *** ********** 女 1 7 *** ********** 男 1 8 *** ********** 女 1 9 *** ********** 男 1 10 *** ********** 女 1
合計
10
名,免繳報名費共2
名,報名費共計新臺幣9,600
元。繳費身分:1.一般生
2.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全免)
3.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全免)
※欄位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並於頁間加蓋騎縫章。
經辦人: 單位主管: 校長:
附件五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身心障礙暨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
考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原就讀國中 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國中部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以下文件請浮貼)
一、身心障礙考生請檢附「縣市鑑輔會證明影本」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
(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由考生簽名及加蓋就讀國中學校教務處之戳章)。
二、突發傷病考生請檢附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正本。
◎應考服務項目(請考生依需求勾選申請項目):
申請項目 需求情形 審定結果
提早入場 □是(提早 5 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否
□是
□否 放大試題 □是(提供放大為 A3 紙之影印試題)
□否
□是
□否 自備輔具
(請詳填)
□是
□否 其他特殊需求
(請詳填)
□是
□否
佐證資料/方式
□原就讀學校(國中)之評量調整服務佐證資料
□由原就讀學校(國中)之個管教師列席審查會議,說明在校期間提供之評 量調整服務內容
考生親自簽名: (無法親自簽名者由其監護人代為簽名並註明原因)
監 護 人 代 簽: 原因說明:
審查單位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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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申請日期 109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准考證號碼
通訊地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測驗科目 需複查科目
請打「
ˇ
」術科測驗
原始成績 複查後成績 素描
水彩 水墨 書法 複查結果
處理
※黑粗線框內欄位考生請勿填寫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109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至 5 月 5 日(星期二)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 理。
二、本申請表之資料,考生請以正楷親自填寫並簽名。務必在所欲複查之測驗科目欄內確實打「ˇ」 , 否則不予受理。
三、辦理方式:申請複查成績,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二)填妥「複查成績申請暨回覆表」 。
(三)檢附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正本(其中一聯,影本恕不受理)。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 43 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
(五)繳附複查費(每科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 (11248 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 70 號) ,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複查成績」字樣。
(七)複查結果於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複查作業時間,若延誤相關 報名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四、複查以一次為限,僅限成績登錄及加總覆核,不得要求調閱、複製原卷及重閱,亦不得要求告知 閱卷委員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考生簽名:
附件七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申請日期 109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考生姓名
准考證(或身分證明)
正面影本黏貼處
(超過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 向內摺齊)
※影本需清晰,否則不予受理。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申請份數 份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住家 ( ) 手機 通訊地址
※黑粗線框內欄位考生請勿填寫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請於109年6月3日(星期三)至6月4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予受理。
二、辦理方式:考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成績單若有遺失或其他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 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成績單補發申請表」。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 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 3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1248 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 70 號,「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 務處註冊組」收,並於信封註明「成績單申請補發」字樣。
(七)收件後 5 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關報名 工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10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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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
※收件編號: (不必填寫)
考生姓名
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黏貼處
(超過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向內摺齊)
注意:影本需清晰,否則不予受理 准考證號碼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性 別
□
男□
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份數 份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 )
通訊地址
□□□-□□
(請寫郵遞區號)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請日期:請於109年6月3日(星期三)至6月4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進行補 發作業。
二、辦理方式:考生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若有遺失或其他 用途使用,應依下列方式規定申請補發,否則不予受理。
(一)一律以通訊方式申請。
(二)填寫「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單補發申請表」。
(三)檢附考生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正面影本。
(四)自備貼足新臺幣43元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1個(須填寫考生之姓名、郵遞區號、地址)。
(五)繳附工本費(每份新臺幣3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
)。(六)以限時掛號寄至:11248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70號,
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 組
,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補發藝術才能(美術類)資賦優異學生(含藝術才能)鑑定結果通知 單」字樣。(七)收件後5個工作天內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人請衡酌補發作業時間,若延誤相關報名工 作而喪失報名資格,其責任自負。
申請人簽名: 申請日期:109 年 月 日
附件九
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 申訴書
學 生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 中
通訊處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通訊處
□□□
聯絡電 話
住家:( ) 手機:
申訴事由:
說 明:
申訴人 (簽章) 申訴日期:109 年 月 日
家 長
(或法定代理人) (簽章) 申訴人與學生
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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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美術班甄選入學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編印
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備註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名 暨郵寄繳件
網路線上報名登錄:
109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 09:00 至 109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 17:00 止於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線上報名登 錄系統」填報(https://adapt.set.edu.tw/art/) 郵寄繳件:
109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至 109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止
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名應繳資料至「臺北市 立復興高級中學教務處設備組」(11248 臺北市北投區復興四路 70 號),報名截止 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一律採用網路線上報名 登錄並郵寄報名資料。
2.應屆畢業生一律由就讀 之學校辦理學校報名。
3.報名費新臺幣 280 元。
4.報名「以競賽表現入學」
同時報名參加同區「聯合 術科測驗」者,「以競賽表 現入學」辦理完成後,若 聲明不參加聯合術科測驗 且繳還准考證正本者,得 向主辦學校申請退還術科 測驗報名費。
以競賽表現入學放榜
暨寄發錄取通知單 109年3月31日(星期二)
由臺灣北區109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 學聯合分發委員會寄發。
以競賽表現入學報到 109年4月6日(星期一) 當日09:00至16:00錄取考 生須到錄取學校報到。
以競賽表現入學錄 取考生聲明放棄錄
取資格
109年4月7日(星期二)
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 書」於當日16:00前由考生 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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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北區 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美術班甄選入學 以競賽表現入學簡章
目次
壹、依據………32 貳、目的………32 參、辦理單位………32 肆、招生學校及招生名額………33 伍、報名資格………34 陸、報名辦法………34 柒、報名應繳資料………35 捌、報名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