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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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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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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屆世界盃青少年兒童現場繪畫比賽 台灣賽區選拔活動實施要點

2015.01.05 公告

一、宗旨

以藝術與文化的交流,讓全世界關注、幫助兒童與青少年的成 長,逐步改善世界貧困兒童的生活。

二、目的

1.號召「每人每年為世界貧困兒童捐 1 加幣」,協助推動聯合 國 兒童基金會-盒子裏的學校援助專案。

2.回饋社會,致力於國家文化水準提升,選拔優秀作品參加國際 性兒童、青少年美術畫展及教育展等。

3.倡議個人美學素養,以提升個人「生活美學」;集體生活美學 進而形塑在地「文化美學」;多元的文化美學以創造具特色之

「環境美學」。

4.期盼徵畫得獎作品透過巡迴展出,促進國際藝術文化交流,提 升「人類身心靈」美學,推動「社會真善美」之公益活動。

三、組織

世界盃青少年現場繪畫大賽以及「全球每年每人為世界貧困兒 童捐贈1 加幣」大型慈善公益活動,是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加拿大青少年藝術發展基金會合作支持的一個全球性的青少年 兒童繪畫藝術的「奥林匹克」,也是全球性幫助世界貧困兒童 的大型公益活動。

1. (世界大賽) 主辦單位:

第 三 屆 世 界 盃 青 少 年 現 場 繪 畫 大 賽 組 委 會 (THE ORGANIZING COMMITTEE OF CHIRLDREN & YOUTH WORLD CUP FIELD PAINTING COMPETITION)、加拿大 青 少 年 藝 術 發 展 基 金 會 (CANADA YOUTH ARTS DEVELOPMENT FOUNDATION)

2. 台灣賽區(全國大賽)指導單位:

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新竹 縣

政府、宜蘭縣政府教育局

3. 台灣賽區(全國大賽)主辦單位:

(2)

中華文化經濟交流促進會

4. 台灣賽區(全國大賽)合辦單位:

社團法人臺灣美術學會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 1、 主題

2014 年第三屆世界盃青少年兒童現場繪畫比賽以

「友誼、夢想、環境保護」

為徵件主題。

2、 參賽對象與組別

1.全國喜愛繪畫之

4-25

歲兒童、青少年均歡迎參加。

2.幼兒組( 4–6 歲、2008.06.01-2010.05.31)

3.兒童組( 7–12 歲、2003.06.01-2008.05.31)

4.少年組(13–17 歲、1998.06.01-2003.05.31)

5.青年組(18–25 歲、1990.06.01-1998.05.31)

6.限 4–6 歲僅參加台灣賽區全國大賽。

7.遴選 7–12、13–17、18–25 歲之台灣選手代表,參加加拿 大現場 大賽總決賽。

3、 賽制與報名方式

1. 台灣賽區初賽(全國大賽)分為第 1 階段「畫作徵集」與第 2 階段「現場創作」2 階段。

2. 第 1 階段:畫作徵集(2014 年 12 月 15 日截止)

 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原創作品(背面須黏貼填寫表格),

且未曾在任何繪畫比賽中使用過,並依本要點規定報名 參賽之個人。

 作品請寄達第三屆世界盃青少年現場繪畫大賽台灣賽區 組委會收(郵戳日期為憑)

3. 延長畫作徵集(2015 年 01 月 10 日~2015 年 03 月 20 日截止)

(3)

 經賽區組委會敦聘繪畫專業老師、畫家、和美術教育工 作者評選通過,得參加第2 階段現場創作。

 台灣賽區組委會將於2015 年 04 月 01 日,於本活動網 站公布入選名單,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第2 階段:現場創作(2015 年 04 月 25 日全國現場同步舉行)

(1) 北部場:大觀國小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30 號、02-2960-3373

(2) 中部場:大元國小

台中市大里區現岱路60 號、04-2483-4568

(3) 南部場:文府國小

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399 號、07-348-2070

(4) 比賽當天自行攜帶畫具(不限定任何畫具、材料),

請依通知指定地點前往比賽,報到領取比賽專用紙(大 會準備油畫紙、水彩紙、模造紙三種任選)、並附上貼 紙表格、貼於作品背面,請填寫完整資料:

(5) 評審結果將於2015 年 5 月底前於本活動網頁公布。

3. 總決賽(世界大賽)2015 年 8 月中旬加拿大溫哥華冬奧館

(1) 台灣賽區優勝作品將於世界大賽規定時間2015 年 7 月前提報審定,獲選進入總決賽選手將代表台灣於世 界大賽規定時間2015 年 8 月中旬赴加拿大進行開幕 式暨現場命題總決賽。

(2) 獲選參加總決賽的選手、應繳交出國參賽之相關證件 得完成資格者,參賽經費全額補助。

4、 徵件作品及規格 1. 類別:

作品可使用鋼筆、鉛筆、油彩、丙烯、水彩等任何繪畫工具、

材料來創作;以寫實、抽象、動漫等各種形式呈現。唯水墨 畫、版畫及電腦繪圖不在徵件範圍內,恕不受理。

2. 參 賽 作 品 ( 畫 作 甄 選 ) 畫 紙 指 定 規 格 為 4 開

(54cm×39cm)

3. 現 場 創 作 畫 紙 指 定 規 格 為 A3 ( 43cm×28cm ) 或

(4)

Tabloid(42cm×29cm)

4. 提交之作品不得以共同創作之方式參賽。

5.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模仿及成人加筆者均不予評選,冒名頂 替者並追究其責任。

5、 評委會與評審機制

1. 台灣區組委會將嚴格遵守「大賽組委會」的評分標準進行評 審工作。

2. 由台灣區組委會敦聘繪畫專業老師、畫家、和美術教育工作 者組成評委會,遞交第三屆世界盃繪畫大賽組委會最終審核 確認,並授權大賽評審資格。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 行選拔。對本次比賽做出突出貢獻的評審將會獲得大賽統一 頒發的評審傑出貢獻獎。

3. 評委會由 10 人以上及監管人員 5 人組成,評審時將全程錄 影並拍照記錄。

4. 評審方式:對參賽者的原作進行現場評審。

6、 獎勵

1. 台灣分賽區(全國大賽)

(1) 每個組別分別設立金牌1 枚、銀牌 2 枚、銅牌 3 枚;

單項獎有:最佳構圖獎、最佳創意獎、最佳色彩獎、

和最佳技法獎共4 名;並設有優秀獎及熱心企業冠名 贊助禮品若干名;以上獲獎比例以所有參賽者的30%

為最高限度。

(2) 凡入選參加第2 階段現場創作之選手均可獲得「上屆 優勝作品成果專輯」,及「幫助世界貧困兒童貢獻 獎」與「參賽證書」,由大賽組委會安排統一郵寄至 學校(單位)。

(3) 獎勵:評選獲獎者一律贈企業贊助精美禮品

( 獎 金:新台幣)

金牌 銀牌 銅牌 單項獎 優秀獎 幼兒組 獎牌乙幀 獎牌乙幀 獎牌乙幀 獎牌乙幀 獎狀乙幀 兒童組 $5,000

獎牌乙幀

$3,000 獎牌乙幀

$2,000

獎牌乙幀 獎牌乙幀 獎狀乙幀

(5)

少年組 $10,000

獎牌乙幀 $5,000

獎牌乙幀 $3,000

獎牌乙幀 獎牌乙幀 獎狀乙幀 青年組 $20,000

獎牌乙幀 $10,000

獎牌乙幀 $5,000

獎牌乙幀 獎牌乙幀 獎狀乙幀

(4) 獎項由評委會視參加者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

「從缺」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若有

「從缺」則該獎金將視主辦單位或評審決定分配到其 他獎項或依其他需求彈性運用。

(5) 指導獎:各組優選獎以上之指導老師,各致贈指導獎 獎狀乙幀及上屆優勝作品成果專輯乙本。

(6) 台灣分賽區主辦單位保留替換獎品的權利。如因主辦 單位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更換,優勝者同意 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替代獎品,不得要求折現或轉 換其他商品。

2. 總決賽(世界大賽)

(1) 全國大賽獲一、二、三等獎以及單項獎的參賽者(幼 兒組除外)及其監護人將獲得赴加拿大參加2015 年 8 月總決賽的資格,參加爭奪第三屆世界盃總冠軍

(金盃)、亞軍(銀盃)、季軍(銅盃)。

(2) 每一世界大賽者都可獲得大賽組委會頒發的鼓勵獎證 書,由大賽組委會安排統一郵寄至學校(單位)。

(3) 對組織、指導及執行這次活動貢獻較大的機構(單位) 頒發「幫助世界貧困兒童貢獻獎」,並為每位參賽選 手頒發「幫助世界貧困兒童愛心獎」。

7、 頒獎、展覽與繪畫培育

1. 台灣分賽區預定於2015 年 6 月底前公布全國大賽結果,並 於2015 年 7 月以後辦理頒獎、授旗出賽記者會與全國賽成 果展。

2. 全國大賽優勝選手將於2015 年 6~7 月間邀請評審團主席 主持世界大賽賽前指導講習會。

3. 本會將於賽後舉辦全國大賽各組獲獎選手之聯合巡迴畫展。

4. 優勝選手將加冕擔任藝術愛心大使,巡迴參與傳承指導、社 區環境美化與相關藝文公益活動。

8、 附則

(6)

1. 本 實 施 要 點 刊 載 於 中 華 文 化 經 濟 交 流 促 進 會 網 站

(http://www.cepa.org.tw/),歡迎相關網站連結宣傳。

2. 參賽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善盡保密之責,絕不 外洩,敬請安心填寫。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供主辦單位作進行 相關公益活動,或非營利活動聯繫使用。

3. 得獎者資料以報名表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 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 將不負責。

4. 參賽者必須絕對遵守比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倘因未遵 守比賽截止時間或比賽規範而遭淘汰,絕無異議。

5. 參賽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 件之作品者,請自行斟酌參賽與否。

6. 著作權:參賽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不限地點、

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並授權第三人使用。有展覽、攝影、

出版及製作相關宣傳品(如畫冊集、請柬、海報、摺頁、環 保袋…)、義賣等權利。

7. 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違者若 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異議時,除依法追繳原領之獎勵外,凡 違反著作權者之法律責任一律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 單位無涉。

8. 代表參與世界大賽之參賽者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1)

必須具備合法進入加拿大之條件;(2)應能夠並願意依主 辦單位所指定之行程,到加拿大旅遊;主辦單位不負責、亦 不保證赴加旅遊簽證之核發一事。

9. 代表參與世界大賽之參賽者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自行負 擔國內往返機場的費用、其他國內旅費、以及領收獎品需繳 納的所有稅款。機票日期無法更改。

10. 如遇重大事故或其他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活動暫停,

主辦單位將以公告方式告知活動延長或暫停。

11. 本活動獎品將不得轉換、轉讓、折換現金或兌換其他商品。

12. 根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依 法辦理饋贈稅務申報。

13. 凡參賽視同同意本活動公開之辦法與規定,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得隨時於網站以最新消息說明,並得保留隨時修改 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9、 本實施要點由本會報請第三屆世界盃青少年現場繪畫大賽組

(7)

委會、加拿大青少年藝術發展基金會(Canada Youth Arts Development Foundation)備查後實施。

10、 主辦單位:

中華文化經濟交流促進會

第三屆世界盃青少年現場繪畫大賽台灣賽區組委會 地址:台灣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29 號 3 樓 TEL:02-2760-2855(代表號)

FAX:02-2760-2865

網站:http://www.cep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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