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菸 ON Line 揮灑創意 禁菸圖案與 Line 貼圖設計比賽
競賽辦法簡章
壹、活動緣起
菸品有超過7,000 多種化學物質,除造成癌症,還可能會有心臟病、
中風及皮膚老化等健康問題,而吸菸衍生之二手菸、三手菸對於 青少年、孕婦產生嚴重危害,因此辦理本次競賽辦法,透過設計 禁菸宣導圖案及禁菸 Line 貼圖,宣導拒絕菸品及二、三手菸害之 觀念,鼓勵民眾、青少年向菸品說「不」,降低本市青少年吸菸 率及維護本市無菸環境。
貳、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單位:飛力思創意廣告 參、參賽組別與資格:
一、 組別(可擇一或擇二組別皆可參加) (一) 禁菸宣導圖案組
1.主題:以「青少年拒菸」為主題發想,該主題以具有玩偶造型 人物或城市圖案,且需含有桃園市意象。
2.作品規格:A4 大小。
3.作品數量:1 件。
4.檔案解析度須為 300dpi,以 JPEG 檔案繳交。
5.獎項:第 1 名至第 3 名、創意獎 2 名及佳作 5 名,總計 10 名。
6.主辦單位得由得獎作品,擇優印製於菸害防制相關文宣或宣導 品。
(二) 禁菸 Line 貼圖組
1.主題:以「禁菸、戒菸」或「拒絕菸品」為主題發想,且需含 有桃園市意象。
2.作品規格:靜態貼圖圖片 8 張、貼圖圖片尺寸 370x320 pixel,
且其中4 張貼圖需含有文字。
3.作品數量:1 件。
4.檔案解析度須為 300dpi,以 JPEG 檔案繳交。
5.獎項:第 1 名至第 3 名、創意獎 2 名及佳作 5 名,總計 10 名。
6.主辦單位得由得獎作品,選出其中各 2 至 4 張貼圖上架,且主 辦單位得優化該貼圖後始上架。
二、資格
(一) 我國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每組報名者限投稿 1 件 作品)
(二) 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所屬員工不得參與報名。
肆、報名方式
一、採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遞送作品,將作品電子檔光碟、紙本各 1 份及報名資料(附件 1 及 2),寄至「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 段482 號 16 樓之 1」,電話:02-2728-5298 分機 171,標註「無 菸on LINE 揮灑創意競賽」活動小組收。
二、郵寄送件者,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方式送件者,應於 上班時間(早上9:00 至下午 6:00)內送達。
三、寄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 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四、所有參賽申請文件務必填妥,若有不完整之處,經承辦單位以 電子郵件通知後,需於3 個工作天內完成補件,未完成補件者 視為不合格。
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 月 31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逾 期概不受理。
陸、評審人員資格、流程及標準 一、評審人員資格:
由主辦單位遴選出具備公共衛生、醫療護理或視覺設計專家各 1 名進行評審,共計 3 名。
二、評審流程:
(一)資格審查:依收件作品進行資料審查,審查報名資料、作品是 否符合規格及格式。
(二)初審:由評審委員依評分項目,每組分別選出前 10 名高分者 為入圍名單,再依各委員分數統計總分排出序位。
(三)複審:由 3 位評審委員(同初審委員)專業評審,以評分標準之 總成績,依序遴選出每組前 3 名、創意獎 2 名、佳作 5 名,兩 組共計10 名。
二、評分標準:
(一)以主題掌握 30%、創意表現 30%、設計理念 20%及可行及實用 性20%進行評審。
(二)評分標準中,成績加總後依照得分高低方式排序第 1 名至第 3 名、創意獎2 名及佳作 5 名。
(三)如有分數相同時,依「主題掌握」、「創意表現」、「設計理 念」、「可行及實用性」排列之次序最高得分為得獎人,若分 數再次相同,由評審委員投票決定序位。
陸、獎勵辦法
一、禁菸宣導圖案組
(一)第一名:頒發 5,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獎座 1 座。
(二)第二名:頒發 3,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獎座 1 座。
(三)第三名:頒發 2,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獎座 1 座。
(四)創意獎(2 名):獎座各 1 座。
(五)佳作(5 名):獎座各 1 座。
二、禁菸Line 貼圖組
(一)第一名:頒發 5,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獎座 1 座。
(二)第二名:頒發 3,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獎座 1 座。
(三)第三名:頒發 2,000 元等值商品禮券、獎座 1 座。
(四)創意獎(2 名):獎座各 1 座。
(五)佳作(5 名):獎座各 1 座。
柒、活動聯絡人:
「無菸on LINE 揮灑創意競賽」活動小組黃小姐,電話: (02)2728-5298 轉 171。
捌、其他
一、參賽者需詳閱活動相關規範,並視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如有 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需要隨時修訂之,並公布於活動 網頁;參賽者應經常瀏覽網站公告,不得以未知悉為由提出異 議。
二、參賽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 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 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承辦(主辦)單位無法通 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且如有致損 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三、所有參賽資料凡有資料不符規定或有抄襲嫌疑者,主辦單位有 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四、所有參賽報名資料與作品,概不退還。
五、本參賽著作作品,著作財產權以參賽者為著作人,主辦單位取 得著作財產權,參賽者對機關及其同意利用之人不行使其著作 人格權。
六、得獎作品於本競賽得獎公布後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
專利權等之侵害,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期得獎資格並 追回獎項,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 律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如有違法,參賽者並 須自負法律責任。
八、如參賽作品有促銷或菸品廣告情事,例如顯示菸品品牌或菸商 標誌,如有違法,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九、評審過程採匿名方式進行,參賽者需遵守主辦單位所規定之競 賽辦法及評審委員會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
不得有異議。
十、所有參選作品主辦單位一概不予退還,參賽者應自留底稿及備 份。
十一、參賽作品因郵寄遺失、失竊或其他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 損壞者,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將依 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並將依規定於 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如價值達新台幣 2,000 元以上,將預先扣取 10%稅款,得獎者領獎須帶身分 證件以便查驗身分。
十三、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簡
郵票貼處
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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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 動 小 組 收
110
台 北 市 信 義 區 忠 孝 東 路
5
段
482
號
16
樓 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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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核報名資料
組別:□禁菸宣導圖案組 □禁菸 Line 貼圖組 □作品 1 份
□競賽報名表 1 份 □電子檔光碟
郵票 貼處
限 時 掛 號
附件1 附件2
無菸 on LINE 揮灑創意競賽報名表
參賽組別 □禁菸宣導圖案組 □
禁菸 Line 貼圖組 作品編號
(由承辦單位填寫)
姓名
連絡電話
作品名稱
作品說明
(描述與理念 300 字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