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0462652*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
地址:臺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1793
承辦人:賴玫蒨
電話:(02)23979298#656
E-Mail:[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總處給字第10500462652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105年至108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經公開 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險)承 作,請查照轉知所屬參考運用。
說明:
一、旨揭方案辦理期間自本(105)年7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 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及特色如下:
(一)適用對象:全國各級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 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及駐衛警)、退休人員及上述人員眷 屬。
(二)投保項目包含旅遊平安險、旅遊不便險及海外急難救助 服務等項目,最低保險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最高投 保年齡為85歲。公教同仁1人加入方案,每次行前以電話
、email或傳真即可完成投保程序。
(三)為提升方案之投保彈性,及考量公教員工不同旅遊投保 需求,富邦產險將於承作期間適時新增投保計畫組合,
經本總處審核確認後併入方案內容,公教員工得經由e- mail或傳真方式辦理新增投保計畫組合;至「電話投保
0
42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方式計畫組合維持不變。如需進一步瞭解方案相關新 增投保計畫組合資訊,屆時請逕洽富邦產險瞭解辦理,
洽詢電話:0809-019-888。
二、有關旨揭方案宣傳DM、要保書(個人暨家庭型)、保險費(
信用卡)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Q&A(問答集)等資料,業已 公告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公 務福利e化平台(https://eserver.dgpa.gov.tw)及富邦產 險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www.fubon.com/hwc)。
三、本期方案係由富邦產險賡續辦理,為維護業已申辦旅遊平 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富邦產險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函告知 既有會員方案內容,併予敘明。
正本: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
國家安全會議、中央研究院、國史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考選部、銓敘部、審計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 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署 (含行政院秘書長,不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臺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臺灣 省諮議會、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各直轄市議會、各縣市議會
副本: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室 2016-06-30
14: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