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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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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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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市政府109年12月28日府教高字第1090326007號函核定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校 址:336 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16號 聯絡電話:(03)3825585 分機 510

傳 真:(03)3825586

網 址:http://www.lfsh.tyc.edu.tw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5 日

(2)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1.應屆生各國中校內報名、掛號郵寄至本 校;非應屆生或具同等學力資者,親自現 場報名

110年4月12日(星期一)至 110年4月23日(星期五)止 2.公告收件學校名單 110年4月28日(星期三)

上午9時(於本校網頁) 3.公告錄取及備取名單 110年5月5日(星期三)

上午9時(於本校網頁) 4.錄取結果複查 110年5月6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上午12時

5.正取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10年5月10日(星期一)

上午9時至上午12時

6.公布缺額及備取登記名單 110年5月12日(星期三)

上午9時(於本校網頁) 7.備取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10年5月14日(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上午12時

8.錄取生繳交畢業證書 110年6月10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上午12時 9.錄取生報到 110年7月8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上午12時 10.報到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10年7月9日(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上午12時

(3)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二、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

貳、招生對象及地區:

(一)招收全國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國中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資格 者。

(二)符合身障生相關證明文件之國中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前項同等學力資格,係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 準》認定之:

1.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學校修 習三年級課程,持有修業證明書。

2.依國民教育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參加相當於國民中學階 段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二年以上,有證 明文件。

3.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校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級補 習學校修業期滿,取得結業證明書或修業證明書。

4.經國民中學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取得學力 鑑定通過證書。

5.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

參、招生名額

各身分別錄取名額 招收科別

核定名額 外加名額 備取名額 原住民族 身障生

餐飲管理科 4 1 擇優若干名

觀光事業科 6 1 擇優若干名

若錄取報到未達名額,報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辦理後續招生事宜。

肆、報名作業

一、應屆生一律由現就讀之國中代為辦理集體報名;非應屆或具同等學力資格報名 者 ,請親自至羅浮高中現場辦理報名,並請提供下列文件正本及影本,正本於 名現場檢核後歸還,影本存留本校查閱:(1)身分證(2)學歷證件。

二、各國中校內報名結束後,彙整資料於110年4月12日(星期一)至110年4月 23日(星期五)止,將報名資料正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以郵戳為 憑。郵寄報名資料前,請先傳真[報名統計表(附件6)]至(03)382-5586,並 來電(03)3825585分機510與總務主任確認。

三、報名費:免收。

四、報名應備表件

(一)報名表(附件1)。

(二)綜合學習表現資料表(附件2)。

(三)綜合學習表現證明文件:原就讀國中核章之「志願服務學習時數資料」、「學 生個人獎懲明細表」、「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才藝競賽表現之相關證

(4)

明」(無則免附)、「原住民族語認證證明」(無則免附)。

(四)報名學生資料經審查後,若有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得逕以不錄取處理。

(五)資料送至本校後,一律不受理補件。

伍、錄取規準

一、入學報名人數未超過本校核定之單獨招生名額者,全額錄取。

二、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本校核定之招生名額時,其錄取方式採計在校綜合學習表 現(附件 2),依據比序順序(總積分→志願序→品德表現→多元學習表現→

敘獎紀錄→無記過紀錄→出缺席→服務學習→語言認證)比序錄取。

三、學生依前項規定比序後仍超額時,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增額錄取或為其 他適當之處理。

陸、錄取公告:110年5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及備取名單。

柒、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

項目 上限 積分計算標準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服 務 學 習 20 分 每學期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5 分。

才 藝 競 賽 表 現 15 分

◎個人賽

全市:第1名:6分、第2名:5分、第3名:4分、第4 名3分。

全國(含國際):第1名:8分、第2名:7分、

第3名:6分、第4名至入選:5分。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族 語 認 證 10 分 通過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 試者:初級:5分;中級(含以上)10 分。

品 德 表 現

敘 獎 紀 錄 15 分

大功每次:4.5分 小功每次:1.5分 嘉獎每次:0.5分。

無 記 過 紀 錄 15 分

完全無警告(含)以上紀錄者:15 分 銷過後無警告(含)以上紀錄者:10 分 銷過後警告(含)3 次以下紀錄者:5分 出 缺 席 25 分 每學期出缺席紀錄良好且無曠課紀錄者:5 分

總積分 100 分

比序順序 總積分→志願序→品德表現→多元學習表現→敘獎紀錄→無記過紀 錄→出缺席→服務學習→語言認證

備註 服務學習、敘獎紀錄、無記過紀錄、出缺席之項目,成績計算至前五 學期為止;其餘項目成績計算至送件截止日止。

(5)

一、複查(或申訴)時間:110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二、學生於公告錄取名單後,若有疑義,應於規定時間內,由學生或法定代理 人(或監護人) 填寫「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表(附件3)」,向「桃園市立 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招生委員會」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一)複查(或申訴)者請親自或傳真複查(或申訴)表至桃園市立羅浮高中申 請;傳真複查(或申訴)表者請務必主動電話確認。本校招生委員會於 110年5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通知成績複查(或申訴)事項結果。

(二)地址:336 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16號。

(三)電話:(03)3825585分機510。傳真號碼:(03)3825586。

三、不受理「多元學習表現」及「品德表現」成績複查(或申訴)。

四、110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於本校網頁公布缺額及備取登記名單。

捌、錄取、報到入學

一、已錄取(正備取)之學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依招生重要日程表規 定時間,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5),由學生或法定代理人(或 監護人) 親送或先傳真再郵寄至本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後續由本校依備 取人員次序,通知錄取。

二、錄取生於1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繳交國中畢業證書至本 校;身障生另須繳符合身障生相關證明文件。

三、凡受通知應報到之學生,須於110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持國 中畢業證書,至本校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已報到之學生,

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於110年7月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填具「放 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5),由學生或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親送或先 傳真再郵寄至本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玖、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所填各項資料倘有不實,雖經錄取,亦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如有未盡事宜或認定有所爭議時,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之。

三、本校為技術型高中,課程係以「1主修+1特色」為培植人才重要目標,本校 設有餐飲管理科每學年招收1班25人、觀光事業科招收2班(1班為文化藝能 組、1班為新媒體暨設計組)各25人。觀光科學生錄取本校後,參考學生志 趣及學校發展特色,分為二組專長及特色授課。

四、本校是桃園市唯一一所「全額補助」公立高中。本校備有全新學生宿舍;

提供交通車供通學使用,交通車路線約2~3條路線(路線規劃待實際學生搭 乘人數及地點安排再行公告);提供營養午餐。以上補助費用依各項辦法條 件申請。

五、欲了解更多本校的相關資訊,可至本校網站 (http://www.lfsh.tyc.edu.tw)瀏覽。

拾、附件

附件1、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報名表

(6)

附件2、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綜合學習表現資料 表

附件3、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結果複查申請書 附件4、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錄取結果複查(或申 訴)結果通知書

附件5、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錄取學生放棄錄取 資格聲明書

附件6、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報名統計表

(7)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報名表

備註:1.請使用 A4 白色紙列印,以上各欄請學生詳實填寫,字體應工整清晰。

2.每欄資料請務必填寫。

學生簽名: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

該生上列資料經原就讀國中學校 確認無誤,謹此證明。

志願學校

學校代碼 034348 畢 業 國 中 學校名稱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班級 座號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別 □原住民族 □身障生

通訊地址 □□□□□

聯絡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志願序

餐飲管理科

觀光事業科

志 願 序 填 寫 說

(1)原住民身分生:請在□填入「1」或「2」,1 為第1志願、2為第2志願;身障生不用填。

(2)若只要選擇其中某一科就讀,僅需在該科前□

填入「1」即可。

(3)錄取比序順序為:總積分→志願序→品德表現 →多元學習表現→敘獎紀錄→無記過紀錄→

出缺席→服務學習→語言認證。

學生證影本

浮貼處

(請貼牢,超出頁面請自行摺疊)

(正面) (反面)

國中承辦人簽章 國中教務主任

聯絡電話 簽章 傳真電話 附件 1

(8)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綜 合 學 習 表 現 資 料 表

附件 2

項目 內 容 上限 得分

多元 學習 表現

服務 學習

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七上(5 分)

七下(5 分)

八上(5 分)

八下(5 分)

九上(5 分)

20分

才藝 競賽 表現

類別 名稱 成績 得分

15分 個人/團體

個人/團體 個人/團體 個人/團體 個人/團體

◎個人賽

全市:第1名:6分、第2名:5分、第3名:4分、第4名3分。

全國(含國際):第1名:8分、第2名:7分、第3名:6分、

第4名至入選:5分。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半計算。

族語 認證

通過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取得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考試者:

初級:5分;中級(含以上)10 分。

10 分

品德 表現

敘獎

紀錄 大功每次4.5分、小功每次1.5分、嘉獎每次0.5分。 15 分 無記過

紀錄

完全無警告(含)以上紀錄者(15分) 銷過後無警告(含)以上紀錄者(10 分) 銷過後警告(含)3 次以下紀錄者(5分)

15 分

出缺席

每學期出缺席紀錄良好且無曠課紀錄者 5 分。

七上(5 分)

七下(5 分)

八上(5 分)

八下(5 分)

九上(5 分)

25 分

總積分

就讀國中 教務處核章

(9)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表

收件編號: 第1聯 學校收執聯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複 查

(或申訴) 學 生

姓 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班 級 聯 絡 電 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申請事由

具體說明

附註:

1.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在本校公告錄取名單後,若有異議應於110年5月6日(星期四)9 時至12時,填妥本表提出複查(或申訴),逾時不予受理。

2.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填妥本表後,親自或傳真向本校辦理(傳真電話:03-3825586)。

3.不受理「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複查(或申訴)。

(請核騎縫章)

---

第2聯 複查(或申訴)者存查聯

茲受理並收執 年 班學生 提出之「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錄取結果複查(或申訴)表」(收件編號: ),將於110年5月7日(星 期五) 12時前通知複查(或申訴)結果。

附件 3

(10)

附件4 附件4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錄取結果

複查(或申訴)結果通知書

收件編號: 第1聯 學校存查聯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複查 (或申訴)

學生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班 級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申請事由 及 具體說明

如複查(或申訴)表所述

學校招生委員會回覆:

□經複審後,錄取結果無誤。

□經複審後,增額錄取。

(請核騎縫章)

---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錄取結果 複查(或申訴)結果通知書

收件編號: 第2聯 複查(或申訴)者收執聯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複查 (或申訴)

學生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班 級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學校招生委員會回覆:

□經複審後,錄取結果無誤。

□經複審後,增額錄取。

(11)

附件5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錄取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1聯 錄取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家長或監 護人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簽章: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 、 日期:110年 月 日 羅浮高中蓋章

---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錄取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2聯 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家長或監 護人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入學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簽章:

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110年 月 日 羅浮高中蓋章

注意事項:

1.錄取或報到之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本聲明書,學生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均須 親自簽章,依學校招生重要日程規定時限內,由學生或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親自送至或先 傳真再郵寄至本校辦理。

2.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請學生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慎思。

(12)

桃園市立羅浮高級中等學校110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報名統計表

國中學校名稱 縣 市

編 號 學 生 姓 名 綜 合 學 習 表 現 總 積 分 備 註

國中承辦人簽章

國中教務主任 聯絡電話 簽章

傳真電話 附件 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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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系為全師培學系,但經本入學管道錄取者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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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協助新來港非華語學生融入學校,教育局 資助啟動課程及適應課程,並為啟動課程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