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 名 方 式
應 考 須 知
一、測驗考生,攜帶本准考證及可供證明文件(
例健保卡、學生證),遲到逾十分鐘者不得 入場。入場應試者,寫作測驗前四十分鐘內
,閱讀測驗前四十分鐘內不得出場,違者取 消資格。
二、寫作測驗文具,國小低、中年級:鉛筆、橡 皮擦;國小高年級、國中組:黑色原子筆、
立可白或修正帶。
三、閱讀測驗文具,國小:鉛筆、橡皮擦;國中
:黑色原子筆、立可白或修正帶。
四、對於試卷若有疑問,應先舉手,待監考人員 准許後,方可發言且服從監考人員的指示。
五、測驗考生不得有夾帶舞弊情節,否則不予計 分。
六、測驗考生不得在試卷及答案卷做任何記號,
且不得將試題或答案卷攜出場外,違者取消 參賽資格。
七、測驗考生家長勿逗留於樓梯間及站在教室走 廊,以免影響考生作答。
八、行動電話、通訊器材等電子產品及字典不得 攜入考場,違者不予計分。
九、測驗考生不得翻動及帶走考場內任何物品。
十、考生如有感冒症狀,請自行戴口罩入場。
二、閱讀測驗
1. 70 分合格,發給合格證書一紙。
2. 國中組:90 分以上加發特優獎狀一紙。
國小組:95 分以上加發特優獎狀一紙。
三、寫作測驗及閱讀測驗兩項均達特優標準,加 發獎金 1500 元。
1. 測驗後一個月成績公布於本會各分支單位。
2. 成績特優同學名單公布於國語日報。
3. 凡特優及優等作品,版權及著作權歸本會所有。
1. 閱讀測驗:450 元。
2. 作文測驗:450 元。
3. 閱讀測驗+作文測驗:800 元。
4. 凡報名完成者,均提供閱讀測驗模擬試題及贈 書。(國小附贈《發現祕密的波波》一書一 DVD,定價 500 元;國中附贈《閱讀理解》一 書,定價 250 元)
5. 完成報名後恕不退費。
1. 寫作測驗:
依據教育部公布寫作測驗評分標準。
特優(六級分)
優等(五級分)
通過(四級分)
(各年級分別測驗、分別評分,分別獎勵)
請洽各承辦單位。
一、寫作測驗:
1. 凡通過四級分以上同學,發給合格證書一紙。
2. 特優及優等同學,加頒獎狀一張。
3. 特優同學所屬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一紙。
(指導老師獎狀取最高名次頒發)
成 績 公 布
獎 勵 辦 法 報 名 費 用
一、根據本會章程第五條第六款辦理。
二、為倡導寫作風氣,提高語文素養,了解學生 寫作及文意理解能力,特舉辦全國作文暨閱 讀測驗。
民國 104 年 4 月 12 日星期日早上 9 時至 11 時 40 分 報到時間:上午 9 : 00
1. 寫作測驗:09 : 30 ~ 10 : 20 2. 閱讀測驗:10 : 50 ~ 11 : 40
1. 作文測驗字數:國小低年級 200 ~ 300 字 中年級300 ~ 400 字 高年級 500 字以上 國中 600 字以上 2. 閱讀測驗:單一選擇題 40 題
1. 報名表可至各考區及協辦單位索取。
2. 即日起接受現場報名至 104 年 3 月 30 日截止,
逾期恕不受理。
3. 完成報名,請考生於測驗當日至所屬報名考區 參加考試,不得跨區考試。
國小組:小一~小六。
國中組:國一~國三。
※國小一、二年級限報寫作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