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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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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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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

安全指引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教育局

體育組編訂 二零一一年

(網上版更新日期:2018年12月)

(2)

香港學校體育學習領域安全指引

1. 更新「空氣質素健康指數」資料:

1) 第 6 頁第一章第四部分第 6 點: 天氣情況 2) 第 7 頁第一章第四部分第 10 點: 取消或改期 3) 第 12 頁第三章第二部分第 11 點: 取消或改期 4) 第 15 頁第四章第 16 點: 比賽日注意事項 5) 第 21 頁第七章第二部分第 12 點: 取消或改期 6) 第 32 頁第十二章第二部分第 11 點: 取消或改期 7) 第 50 頁附錄十一。

更新日期:2013 年 12 月 30 日

2. 更新「在寒冷天氣/強烈寒潮下進行體育課及體育相關活動的注意事 項」資料:

1) 第 7 頁第一章第四部分第 9 點:天氣情況 2) 第 39-40 頁附錄四

3. 更新「第十一章 游泳課和游泳訓練」資料:

第 30 頁第三部分第 2 點: 環境與設施

4. 更新「雷暴警告」資料:

1) 第 7 頁第一章第四部分8: 取消或改期;

2) 第 12 頁第三章第二部分第 14 點: 比賽日注意事項 3) 第 21 頁第七章第二部分第 14 點: 當日注意事項 4) 第 29 頁第十一章第二部第 13 點: 天氣情況 更新日期:2016 年 7 月 8 日

5. 更新「引言」資料: 第 i 頁

更新日期:2018 年 6 月 15 日

6. 更新「第四章:越野和路上賽跑」(註12) 資料: (刪除內容─『完成 有關課程的人士方可使用自動心臟復甦機』: 第 14 頁

7. 更新「附錄一:急救箱內應存放的急救物品建議清單」(註19) 資料:

(刪除內容─『完成有關課程的人士方可使用自動心臟復甦機(中文 版)。http://www.hkcchk.com/public_aed.php)』:第 36 頁

更新日期:2018 年 12 月 18 日

(3)

引言

本手冊旨在提供一些安全指引,以協助學校在進行體育課及 相關活動時,防止意外發生。

一般而言,運動的安全程度,可以透過小心安排、詳細策劃 及充分準備而加以提高。良好的觀察能力和認真的教學態度,亦 能減少意外發生。

由於環境不同,情況各異,本手冊不能涵蓋所有體育活動,

教師應運用其專業知識,並根據本手冊具列的原則和安全建議,

作出客觀、合理的判斷,以及採取適當的措施。香港的國際學校 或採用非本地課程的學校,皆建議留意本指引的適用部份,以確 保安全。

如欲查詢本手冊內容,請與本局體育組聯絡。有關個別運動項目 的資料,亦可向相關體育總會及有關專業團體查詢;至於戶外活 動(如野外定向、單車、風帆、獨木舟、賽艇、帆船等)的安全措 施,請參考本局發出的《戶外活動指引》,網址:

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admin/about-activities/sch -activities-guidelines/

,或與本局教育統籌委員會及策劃分部延 伸支援計劃組聯絡。

歡迎學校對本手冊提出意見和建議,來函請寄:

香港北角渣華道323號3樓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總課程發展主任(體育) 電郵:pe@edb.gov.hk

(4)

目錄

頁數

引言 i

目錄 ii

第一章 基本措施 1

一、專業資格 二、行政措施 三、管理措施 四、環境與設施

第二章 田徑課和田徑訓練 8

一、教學考慮 二、環境與設施

第三章 陸運會 10

一、教師資格 二、一般措施

第四章 越野和路上賽跑 14 一般措施

第五章 舞蹈 16 一、教學考慮

二、環境與設施

第六章 球類和遊戲 17

一、教學考慮 二、環境與設施

第七章 遊戲日 19

一、 教師資格 二、一般措施

第八章 體操和彈網 23

一、教師資格

(5)

二、教學考慮 三、環境與設施

頁數 第九章 體適能訓練 25

一、教學考慮

二、環境與設施

第十章 運動攀登 27

一、教師資格 二、教學考慮 三、環境與設施

第十一章 游泳課和游泳訓練 29

一、教師資格 二、教學考慮 三、環境與設施

第十二章 水運會 31

一、教師資格 二、一般措施

第十三章 拔河比賽 34

一、 教師資格 二、 一般措施 三、 環境與設施

第十四章 武術/國術 35

一、教師資格 二、教學考慮 三、環境與設施

附錄一 建議納入學校急救箱內的項目 36

附錄二 防止暴曬的措施 37

附錄三 在炎熱及潮濕天氣下運動須知 38

附錄四 在寒冷天氣/強烈寒潮下進行體育課及體育相關活動

的注意事項 39

附錄五 防止流行性感冒或傳染病在校園內擴散: 應注意事項 41

附錄六 體育課或活動意外事件報告樣本 43

附錄七 體育課家長同意書樣本 45

附錄八 學生參與聯課活動家長同意書樣本 46

(6)

附錄九 學生病歷樣本 47

附錄十 醫生讓患有心臟病學生參加運動的推薦信樣本 49

附錄十一 戶外活動指引簡介 50

(7)

第一章 基本措施

各類體育活動有不同的安全守則,但當中卻有很多共通之處。學校 宜深思熟慮,於活動籌劃階段,按學生的能力、活動的性質、環境因素 等,進行風險管理。學校應預計可能面對的困難,擬訂解決問題的方案 和準備應變措施,以加強參加者的安全意識。現將學校一般應注意的事 項列舉如下 :

一、 專業資格

1. 體育教師:學校只應委派已完成體育專科訓練 註1 的教師擔任 體育教學工作。

2. 體育教師須具備相關的資歷,始可教授危險性較高的活動,例 如游泳、彈網、運動攀登等。如有疑問,可向本局體育組查詢。

3. 若在聯課活動中帶領運動訓練的導師或教練並非體育教師,他 們應具備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 註2 聯同相關活動體育總會所發 出的「第一級教練」證書或同等資歷;如有疑問,可直接向香 港教練培訓委員會或相關體育總會查詢。

4. 負責籌辦或帶領體育活動的人員,應具備足夠的安全知識。

1 體育專科訓練

一般而言,體育專科訓練指涵蓋下列內容的大專程度課程:

甲. 教育理論 乙. 體育

(1) 體育理論 (2) 體育活動技能

(i) 必須包括最少160個課時的體育活動技能及教學法單元,而該單元應涵蓋「課程 發展議會」所建議的四類活動範疇中的八項體育活動;

(ii) 有意任教小學的人士,應修讀與「基礎活動」相關的課程。

(3) 體育科教學實習 詳情請參閱教育局網頁:

http://cd1.edb.hkedcity.net/cd/pe/tc/bb/PE_Teacher_Qualification_C.htm

2 香港教練培訓委員會網頁:http://hkcoaching.com/hk/chi/news.asp

(8)

二、 行政措施

1. 學校安排使用天台或露台時,應參閱教育規例第279A章 註3 內 相關的規條:

1.1 根據第16條 ─ 天台操場的批准:未經教育局常任秘書長以 書面批准,任何天台或露台均不得作體育或康樂用途。

1.2 根據第17條 ─ 結構規定:

(a) 天台操場須符合以下的結構規定 ─ 該天台須位於以 鋼筋混凝土建造的房產;須最少有兩道適當的樓梯,由 天台通往地面合適的露天地方,每道樓梯最少闊1.05 米,並在左右兩邊均設有連貫的扶手;每道樓梯頂部須 有梯台通往天台,每個梯台的闊度與樓梯的闊度相同,

而深度則最少為1.5米;環繞操場的外牆須一直向上伸 延,形成高度不少於1.1米的護牆圍繞操場。該護牆之上 須有連貫的鐵鏈或類似的金屬欄固定裝設在護牆向內 的垂直面或向上平面的最內邊緣。護牆連金屬欄的總高 度不得少於2.5米,而金屬欄須以緊急時可讓消防人員易 於通往操場的方式裝設;

(b) 任何天台或露台不得當作為適合該用途。除非有獲授權 人士簽發穩固證明書證明某天台適合作操場用途,則該 天台可當作為適合該用途;而該證明書須指明容許在同 一時間使用該操場的學生人數最高限額。

1.3 根據第 18 條 ─ 使用天台操場的學生須受到監管: 除非 在教員的直接監管下,否則不得容許學生置身於任何天台 操場或露台。

1.4 根據第 19 條─容許置身於天台操場或露台的學生人數: 在 一名教員掌管下,同一時間置身於任何天台操場的學生不 得超過 60 人。學校督學檢查獲授權人士證明書後所發的證

3 教育規例第 279A 章 (網上版):

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WebView?OpenAgent&vwpg=CurAllChinDoc*262*100*

279.2#279.2 天台操場

(9)

明書,須在校舍的顯眼處展示;而有關的獲授權人士證明 書是述明容許置身於任何獲批准的天台操場或露台的學生 人數最高限額。除非在教員的直接監管下,否則不得容許 學生置身於任何天台操場或露台。

2. 用作上體育課或舉行聯課體育活動的天台,其護牆連金屬欄的 周邊延續高度最少為 6.0 米。

3. 根據教育規例第 279A 章第 55 條 ─ 急救 : 每間學校最少須有 兩名教員曾接受急救訓練。每間學校的房產內最少須備有一個 急救箱。急救箱無論何時均須保持設備齊全。

4. 學校應通知所有教職員:

4.1 曾接受急救訓練及專責處理意外事件的教員名單;

4.2 鄰近救護站的電話號碼;

4.3 處理意外的程序。

5. 體育教師及各項體育活動的負責人,應參加由香港聖約翰救傷 會、香港醫療輔助隊、香港紅十字會等機構舉辦的急救証書課 程,並要熟悉學校處理意外的程序。

6. 救傷用品應放置在容易取用的位置,並須定期檢查物品是否齊 備。學校應知會全校學生及教職員急救箱擺放的位置。有關急 救箱內的用品請參閱建議項目(附錄一)。

7. 若發生意外,學校應立即處理,並通知受傷學生的家長。學校 亦應在處理該事件後作紀錄,並保存有關資料(附錄六)。

8. 學校應準備用完即棄的膠手套,供處理傷口時穿戴,以避免與 傷者血液直接接觸。有關接觸血液的預防措施,可參閱教育局

「血液傳染病在校內的預防指引」 註 4

9. 學年開始時,學校應致函學生家長(附錄七),強調體育為學校 課程的基要部分。倘其子女因健康理由需要豁免上體育課,須 呈交由註冊醫生所簽發的證明書,註明豁免上體育課的期間。

學校應將有關資料存檔,並禁止該學生在該段期間參加任何體 育活動。

10.舉辦聯課體育活動前,學校應知會學生家長,並獲得他們書面

4 「血液傳染病在校內的預防指引」(網上版):http://www.chp.gov.hk/files/pdf/g102.pdf 學生病

歷紀錄 家長同 意書 急救措施

(10)

同意其子女參加有關活動(附錄八)。

11. 每學年開始時,學校應給家長發函件,鼓勵他們向學校填報其 子女的病歷(附錄九),特別是有可能影響上體育課或參加其他 體育活動的病歷。在函件中學校必須註明,家長向學校報告子 女的病歷,純屬自願性質。學校亦須確保這些資料只供學校使 用,在未取得有關家長同意前,不會向其他人士透露。

12.體育教師及體育活動負責人應參考有健康問題的學生紀錄,例 如經家長/監護人遞交由家庭、兒科或心臟科醫生填寫的醫生推 薦書(附錄十)。

13.如在校外場地上體育課或進行聯課體育活動,學校應訂定惡劣 天氣情況下的應變措施,並讓所有相關人員及學生知悉有關安 排。

14.如在校外場地上體育課或進行聯課體育活動時,香港天文台發 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教師或活動負責人應帶領學生到 安全地方躲避,直至情況安全才可讓學生回家。

15.為保障學生在郊外(包括所有郊野公園及離島)參與活動時的 人身安全,學校須遵守本局發出的《戶外活動指引》(附錄十一) 所載的「學校在郊區舉辦戶外活動時知會警方或有關政府部門 的程序」註5

16.學校應採取有效措施,清理校內的積水,以防止蚊蟲滋生及阻 止經由蚊子傳播的疾病擴散。

17.學校應留意進行體育課或聯課體育活動場地附近的環境,若發 現環境衞生有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單位反映。

18.學校應適時為體育器材、場地及更衣室進行消毒。

19.學校須經常清潔用作體育教學或進行聯課體育活動的室內場 所,並保持空氣流通。

20.學校應要求學生自備飲用水或自備器皿盛載和飲用飲水機的 水。學生不應與他人共用盛載器皿或直接使用噴射式飲水器。

21.學校應提醒學生注意個人衛生。學生不應共用個人衛生物品,

5: 《戶外活動指引》(附錄 IV)學校在郊區舉辦戶外活動時知會警方或有關政府部門的程序﹝網 上版﹞:

http://www.edb.gov.hk/tc/sch-admin/admin/about-activities/sch-activities-guideline s/

應變措施

預防疾 病擴散

(11)

例如毛巾等。於體育活動後,學生必須將皮膚上受污的地方徹 底清潔,包括用正確的洗手方法。

22.學校應提醒體育活動負責人採取本手冊(附錄五)具列的措施,

以防止流行性感冒或傳染病在校園內擴散。

三、 管理措施

1. 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時,宜穿合適的衣履、束起長髮及剪短指甲。

2. 學生如需配戴眼鏡參加體育活動,應配戴不易破碎的鏡片,並 將眼鏡繫穩。

3. 當進行體育活動時,學生不應佩戴飾物(包括手錶)。

4. 學生應注意個人健康狀況,如生病或身體不適,不應上體育課 或參加聯課體育活動,並應盡快求醫。

5. 學生應在進行體育活動前作充分的熱身準備,但應避免做一些 有潛伏危險性的動作,例如劇烈的頭部旋轉動作、身體後彎動 作、深蹲動作、直腿仰臥起坐以及仰臥提腿等。

6. 不應在體育課教授搏擊技術。

7. 應留意體質較弱、需要特別照顧的學生,並因應他們的學習需 要在學習內容上作適當的調適。

8. 應防止學生參與超越其身心能力的活動。

9. 留意學生的身體狀況,尤其是患有心、血管或呼吸系統疾病的 學生。應提醒學生如有不適,須立刻報告。

10. 應培養學生的責任感,讓他們認識到在進行體育活動時,要保 障自己、同學和在場人士安全。

11.在體育課、聯課體育活動或運動競賽中,應要求學生保持良好 的秩序。

12.應教導學生搬運及使用運動器材的正確方法。

四、 環境與設施

1. 教師在授課或進行活動前,應留意天氣及環境情況,判斷應否 按計劃進行。

2. 進行體育活動時,教師應安排足夠及安全的活動空間。

3. 所有接近活動範圍的玻璃門窗、燈、柱、風扇、銳角等,均須

學生注 意事項

教師或 體育活 動負責 人注意 事項

(12)

安裝保護設施。

4. 教師應對教材有充分的認識,並知道有關活動及其教學環境所 潛伏的危機。當使用非標準的器材時,更要格外小心。

5. 教師須小心視察教學環境及檢查器材,以確保安全,並鼓勵學 生在發覺場地及器材有任何不妥善時,立刻報告。

6. 當「空氣質素健康指數」或指數預報達至下列級別,特別在交 通繁忙地方,須注意學生在受影響地區進行體力消耗或戶外活 動的安排:

健康 風險

級別 環境保護署的 健康忠告

教育局對學 校的建議 高 7 減少戶外體力消

耗和減少在戶外 逗留的時間

體育活動/運動的強 度及時間可維持於

中等程度 甚高 8-10 盡量減少戶外體

力消耗和盡量減 少在戶外逗留的

時間

體育活動/運動 的強度及時間應 維持於中至低等

程度 嚴重 10+ 避免戶外體力消

耗和避免在戶外 逗留

避免體力消耗活 動及在戶外逗留

有關「空氣質素健康指數」的資料,請參閱教育局網頁:

http://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kla/pe/reference s_resource/index.html

或環境保護署空氣質數健康網頁:

http://www.aqhi.gov.hk/tc.html.

7. 在紫外線指數偏高的日子,如有需要長時間處於室外環境時,

學生可塗上可阻隔紫外線 A 及紫外線 B 的廣譜防曬油(防曬系 數為 15 或以上),並在出汗或游泳後再塗上。學生亦可戴上闊 邊帽及使用能阻隔紫外線的太陽眼鏡,並穿長袖而寬鬆的衣物。

8. 當紫外線指數 註6 達到極高(11 或以上)時,學生應避免長時間

6 查詢最新的紫外線指數資料,請瀏覽香港天文台網頁:

www.weather.gov.hk/wxinfo/uvindex/chinese/cuvindex.htm 天氣情況

(13)

在室外曝曬(附錄二)。

9. 在酷熱天氣及潮濕或寒冷天氣及強烈寒潮的環境下進行劇烈或 持久的體力運動,要特別注意作出適當的安排(附錄三)及(附錄 四)。

10.如遇以下情況,在校外場地進行的體育活動應予中止、取消或 改期:

10.1 教育局宣佈學校停課;

10.2 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10.3 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10.4 場地所在地區當時的「空氣質素健康指數」或指數預報達 到 10+級 註7

10.5 學校或場地所處地區嚴重水浸;

10.6 香港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 註8 (不適用於室內場)。

有關紫外線的健康知識,請瀏覽衞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組網頁:

www.cheu.gov.hk/b5/info/accident_08.htm

7 請參閱本章第四部分第 6 點有關「空氣質素健康指數」的資料。

8 在室外場地舉行活動前,如香港天文台發出局部性雷暴警告,學校應與有關康樂場地負 責人聯絡,根據香港天文台最新的天氣情況,以商討並決定該活動是否取消或延期。如 取消於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場地舉行的活動,學校可與場地負責人商擬另選日期(如 仍有適合的日期)或申請退款。查詢最新雷暴警告資料,請瀏覽香港天文台網頁:

www.weather.gov.hk/contentc.htm 取消或

改期

(14)

第二章 田徑課和田徑訓練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學考慮

1. 學生應在合適的場地才穿著釘鞋進行活動。

2. 進行長跑時,教師應經常留意學生的健康狀況,並應避免安排 在橫過危險地點進行,例如馬路、單車徑、溪澗、濕滑和浮鬆 地面、深坑、有刺的鐵絲網、欄杆等地帶。

3. 不應用椅子或笨重物件作欄架。

4. 確保欄架沒有尖銳或破爛的邊緣。在使用時,支架須與欄架成 直角,欄架的佩重應按不同的欄高予以調整。

5. 小學體育課不應教授「背越式」跳高。

6. 如要教授「背越式」跳高,必須由具有專業知識的人負責指導,

並應在有適當落地設施的場地進行。

7. 教授跳高時,橫杆的高度應因應學生的能力,循序漸進地進行 調節。

8. 進行跳高時,負責拾放橫竿的學生應遠離跳高架。如使用橡筋 或長繩充作跳高橫竿時,應確保跳高架穩固,避免翻倒引致意 外。

9. 在教授跳高項目時,應教導學生找出適當的起跳點,使他們能 安全地落在落地區。

10. 在教授跳遠或三級跳遠項目時,應根據學生的能力設置起跳 區,並教導學生找出適合自己的起跳點,使他們能安全落在落 地區。應指示學生不要在離開落地區時奔跑。

11. 學生不應橫越落地區。

12. 同一時間只可教授一個擲類項目。

13. 練習擲類項目時,學生之間應有適當的距離,並應:

13.1 遵照發號員的信號投擲(發出信號前應確保落地區內並無其他 人士);

13.2 向同一指定方向投擲;

13.3 在指定界線後投擲(投擲完畢後,必先經發號員准許,才可 踏進落地區拾回投擲器具)。

14. 輪候投擲的學生應站在遠離投擲者的安全範圍內,並留意其動 擲類項目

跑類項目

跳類項目

(15)

作以及適時作出閃避。當使用左手投擲的同學進行練習時,安 全範圍應作適當調整。

15. 待發號員發出信號後,學生方可拾回投擲器具,並須用正確的 方法攜回,更不應攜著投擲器具奔跑。

16. 不應截停在移動中的投擲器具。

17. 應將濕滑的投擲器具拭乾方可投擲。

18. 攜帶標槍時,應垂直握持,槍尖應盡量接近地面。

19. 除正式投擲外,嚴禁學生持槍奔跑。

20. 放置標槍時,應平放在地上或垂直擺放在標槍架內。

21. 體育課不應教授「旋轉式」推鉛球技術。

二、 環境與設施

1. 練習場地應有足夠的緩衝區。

2. 在炎熱及潮濕天氣下不宜進行長跑。

3. 落地區未清理妥當時,不應試跳。

4. 用作落地區的安全墊必須寬闊柔軟,厚度適中。同時墊與墊之 間要緊密連接,覆蓋面積亦須足以使學生能安全著地。

5. 跳高著地區不應少於 4.8 米乘 3 米。中學用的安全墊總厚度最 少應為 0.6 米(約 12 張),小學則為 0.4 米(約 8 張)。但教師可 根據專業判斷,因應其教學進度而調整落地區的面積。

6. 必須確保沙池內沒有雜物及碎片等,並應不時用耙或鏟平整沙 池。切勿把工具留在沙池內或放在沙池邊緣附近,而耙齒和鏟 口應向下擺放。

7. 應預留足夠空間作為落地區,並應將該區列為禁區。

8. 鐵餅須在護籠內進行,護籠的擋網高度最少為 4 米。如採用代 用投擲器具教授鐵餅項目時,教師應根據其專業知識,在投擲 範圍、落地區、安全區及練習程序上作出適當安排。

跑類項目

擲類項目 跳類項目

(16)

第三章 陸運會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師資格

負責或協助組織陸運會的人須曾接受相關的訓練,以及具備相關 的經驗和知識。

二、 一般措施

1. 組織陸運會時,學校應適當地安排下列事項:

1.1 須向所有工作人員講解比賽規則、潛在的危險、安全措施、

裁判與其他工作人員之間的協調方法、學生紀律與秩序管 理等;

1.2 須提示所有參賽者(包括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教職員、校 友等)於比賽前應進行適當的訓練或練習;

1.3 應訂定惡劣天氣情況下的應變措施,並讓所有相關人士知 悉有關安排。

2. 陸運會前,必須獲得參賽學生家長的書面同意。

3. 報名前,須提示參賽者注意個人的健康狀況、量力而為和穿著 合適的服裝參加。

4. 學校應盡量邀請救護隊伍(例如:聖約翰救傷隊、醫療輔助隊等) 派員在場擔任救護工作。如救護隊伍未能派員當值,應委任持 有效急救證書的人士負責執行救護工作。

5. 須預先計劃進出運動場的秩序安排及緊急疏散時的步驟和路 線,並讓所有相關人士知悉。

6. 應於賽前最少三個工作天與有關運動場的主管及比賽日當值的 職員聯絡,確保所提供的用具及設施能符合陸運會所需。學校必須 留意下列事項:

6.1 記錄與運動場職員達成的協議及討論要點;

6.2 索取該運動場的平面圖,圖上應清楚及準確地顯示各個項 目的舉行地點、緊急出口、急救室、供緊急事故應用的停 車位置等。

行政措施

(17)

7. 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於陸運會前接受適當的訓練。

8. 應安排足夠人員執行場內的各項工作,但不應編排低年級的學 生協助擲類項目。

9. 在陸運會前,應提示全校師生注意下列各點 : 9.1 各比賽項目的潛在危險和安全措施;

9.2 要維持良好紀律和遵守規則;

9.3 在預防意外方面各人應有的責任;

9.4 惡劣天氣情況下的應變措施和相關安排;

9.5 進出運動場的秩序安排及緊急疏散時的步驟和路線;

9.6 知悉場地分佈情況,例如各個項目的舉行地點、緊急出口、

急救室、供緊急事故應用的停車位置等;

9.7 遇到意外或突發事件,應立即向負責教師或危機處理小組 通報。

10.編排比賽項目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0.1 選擇項目時,應配合參賽者的能力和比賽場地的環境與設 施;

10.2 學生不得在一日內,參加超過三項個人比賽項目及三項接 力項目;

10.3 在編排跑、跳、擲項目時,應注意場地的分配(例如:當徑賽 項目的起點與鐵餅比賽地點十分接近,應避免安排這兩個項 目同時舉行) ;

10.4 不宜把同一組別而性質相近的徑賽項目(例如:一百米和二 百米、八百米和千五米等)編排得太接近;

10.5 應適當地分隔同一項目的初、複及決賽的舉行時間;而最 短的相隔時間建議如下:

六十米、一百米、二百米 - 四十五分鐘 四百米、八百米 - 九十分鐘 千五米或以上 - 三小時 10.6 不應同時舉行標槍、鐵餅或擲壘球項目。

11. 如遇下列情況,陸運會應予取消或改期:

11.1 教育局宣佈學校停課;

11.2 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11.3 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取消或 改期 項目編排

(18)

11.4 場地所在地區當時的「空氣質素健康指數」或指數預報達 到 10+級 註9

11.5 學校或場地所處地區嚴重水浸。

12.負責教師在陸運會當日應與運動場負責職員核對本章「一般措 施」第 6.1 段提及的協議及討論要點,檢查是否已妥善安排。

13.如比賽當日天氣炎熱或過於潮濕,應考慮取消或延期舉行劇烈 或持久性的運動項目。

14.當香港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時,在室外進行的體育活動應予中 止、取消或改期。如香港天文台發出局部性雷暴警告,請參閱 第一章註 8以作適當的安排。

15.應提示參賽者注意當日的健康狀況,量力而為;如在比賽前或 在比賽中感到不適,應立即停止比賽,並向相關教師報告。

16.應提示參賽者在每次比賽前,作充分的熱身準備;在輪候比賽 時,應保持體溫。

17. 比賽前必須檢查所有器材。如發覺投擲器具濕滑時,應用布或 毛巾抹乾,方可使用。天雨時,跳高、跨欄及投擲項目等特別 容易發生意外的項目應予取消或延期舉行。

18. 所有工作人員應穿著易於識別的服飾或佩戴標記。

19. 應禁止與賽事無關的人士進入比賽場地。

20. 參賽者完成賽事後必須立刻離開比賽場地。

21. 不應將釘鞋、起跑器及其他器材隨意放置。

22. 徑賽開始前,應確保跑道上沒有雜物及與賽事無關的人士。

23. 應妥善管理 4 x 400 米的接棒區,避免參賽者在交棒時發生碰 撞。

24. 每項長跑項目的比賽人數應規限在一個合適的數目內。應採用 分組起跑或安排分組比賽,以避免過多參加者同時起跑。

25. 不應在終點加設衝線帶。

26. 於每項跨欄比賽前,宜提示場地的工作人員檢查欄架的佩重,

並按不同的欄高予以調整。

27. 每次試擲或試跳前,裁判員應站於投擲圈/孤內、跳高杆或起跳 板前,並提示參賽者在場地未清理妥當或工作人員未完成量度

9 請參閱第一章第四部分第 6 點有關「空氣質素健康指數」的資料。

田賽項目 比賽日 注意事

徑賽項目

(19)

成績前,均不能進行試擲或試跳。

28. 當參賽者察覺有人闖入落地區或助跑道時,必須立刻停止試跳 或試擲。

29. 應向參賽者明確訓令,在裁判員未發出信號前,不可擲出投擲 器具。

30. 當參賽者進行投擲時,工作人員及其他輪候的參賽者必須遠離 投擲圈或助跑道,並應留意該參賽者的動作及投擲器具的飛行 路線,以作適當的反應。

31. 參賽者在投擲後,必須停留在投擲圈或助跑道,切勿跟隨投擲 器具跑出。裁判員發出信號後,工作人員方可進入落地區撿拾 投擲器具。嚴禁把投擲器具擲回。

32. 搬運投擲器具時要小心,絕對禁止攜著投擲器具奔跑。可用籃 子盛載鉛球和鐵餅;標槍須垂直握持,槍尖盡量保持接近地面。

33. 所有投擲器具,不得隨意放置在地面或落地區上。例如標槍應 平放在集合點的地面上或垂直擺放在標槍架內。

34. 應用繩圍著落地區,使它與其他地區分隔。圍繩應設在遠離落 地區的界線外,並應於圍繩外豎立警告牌。

35. 必須在設有網高不少於 4 米的護籠內進行擲鐵餅;並應著令其他 參賽者留在護籠擋網外面,與擋網保持一定的距離。

36. 賽前必須確保沙池內沒有雜物和碎片。工作人員應適時用耙或 鏟平整沙池。切勿將工具放在沙池內或沙池邊緣附近,而耙齒 和鏟口必須向下擺放。

37. 必須在適當地點設置起跳線,以確保參賽者能在沙池內著地。

在三級跳項目中,可因應參賽者不同的能力,加設額外的起跳 線,惟不宜以草地作起跳區。

38. 跳高的落地區必須以寬闊柔軟和厚度適中的安全墊鋪設, 其表 面應為柔軟、舒適、磨擦度低、沒有空隙和破洞。各組安全墊 必須高低平均和緊密連接,能均勻地承托著整個參賽者的重 量,並應用防水布罩將整個落地區覆蓋。

39. 當進行跳高,負責擺放橫杆的工作人員應於試跳時遠離跳高架 的範圍。

投擲項目

跳躍項目

(20)

第四章 越野和路上賽跑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般措施

1. 賽 前 須 作 實 地 視 察 , 找 出 途 中 有 潛 在 危 險 的 地 方 而 作 出 適 當 的 安 排 , 以 減 少 意 外 的 發 生 。

2. 賽前應向各工作人員和運動員提供沿途有潛在危險的位置、急 救站、檢查站、應急程序等資料。

3. 學校宜於賽前向學生簡介活動有關安排,讓他們明白應注意的 事項。

4. 賽前必須獲得學生家長的書面同意。除獲醫生建議外,凡患有 氣管、心血管疾病的學生,不宜參加這類活動。

5. 比賽前應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私人機構的批准,例如警務處

10、漁農自然護理署 註11 等。

6. 校 方 應 邀 請 或 委 任 持 有 效 急 救 證 書 的 人 士 負 責 急 救 , 並 在 必 要 時 負 責 運 送 傷 者 的 工 作 。 如 有 需 要 , 校 方 可 在 比 賽 場 地 配 備 「 自 動 心 臟 復 甦 機 」, 並 安 排 曾 接 受 相 關 訓 練 的 人 士 協 助 急 救 工 作 。

7. 賽 道 距 離 和 難 度 須 配 合 學 生 的 能 力 。

8. 不 要 編 排 賽 事 在 溫 度 和 濕 度 較 高 的 時 段 舉 行,尤 須 注 意 炎 熱 季 節 時 的 情 況 。

9. 賽道安排應避免橫過危險地點,如馬路、單車徑、溪澗、濕滑 和浮鬆地面、深坑、有刺的鐵絲網、欄杆等地帶。

10.起 點 處 應 有 足 夠 空 間,以 避 免 運 動 員 互 相 擠 碰。 於 個 人 項 目 中 , 成 績 較 佳 的 運 動 員 宜 排 前 ; 隊 制 賽 事 宜 以 分 區 列 陣 方 式 安 排 起 跑 。

11. 因應賽道的容量而決定每場比賽運動員的人數。

12.在較長距離的賽事中,應沿途編排適量的檢查站,並應在部份 站頭供應飲品。

10 在一般道路舉辦賽跑活動,須向活動舉行地區的警務處總區指揮官申領許可證。

11 在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舉辦賽跑活動,須向漁農自然護理署申領許可證。

比賽日 注意事 行政措施

路程安排

(21)

13.安排通訊系統,以便工作人員能盡快報告沿途的情況,以及經 過每個檢查站的人數。

14.工作人員應有明顯識別,例如制服或臂章等,讓運動員容易辨 識及尋求協助。

15.在出發時、比賽途中,以及終點處,應檢查和點核學生人數。

組織者應指派殿後工作人員負責監察,並確保沒有學生逗留在 跑程上。

16.比賽當日,應留意香港環境保護署和香港天文台發出的資訊,

包括空氣質素健康指數、寒冷或酷熱天氣警告等,以便決定當 天是否適合進行比賽。

(22)

第五章 舞蹈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學考慮

1. 學生應穿著合適的衣履。

2. 活動開始時,學生應有適當的熱身準備(特別是高難度或劇烈的 舞蹈活動)。活動完結前亦應有適當的整理活動。

3. 進行熱身時,應避免進行壓迫力及拉力過強的動作,以防止關 節及肌肉受傷。

4. 應教導學生充分運用空間,避免互相妨礙及碰撞。

5. 應因應學生的能力擬定活動,並必須禁止學生作出互相逞強的 行為。

二、 環境與設施

1. 舞蹈活動應在平坦、乾爽地面進行。

2. 舞蹈室應保持乾爽及空氣流通,並應定期清潔及消毒。

3. 必須定期檢查舞蹈室的設施、器材及安全裝備,在設施周邊的 方角宜貼上防撞軟墊。

4. 應妥善擺放舞蹈鏡及扶把,並提示學生避免碰撞有關設施。

5. 音響器材及電源連接應符合安全規格。

6. 使用器材或道具時,應評估其風險及制定相關的安全措施。

(23)

第六章 球類和遊戲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學考慮

1. 進行有身體接觸的活動時,應盡量安排體型與體力相若的學生 對壘、作賽。

2. 應提醒學生不可攀爬或懸垂在球門或球架上,也不應拉扯或懸 垂在籃球圈。

3. 進行活動時,應按場地和環境的情況,適當安排活動範圍和緩 衝區,以及每組或每隊的人數和他們之間的活動距離。

4. 進行擊打物體(例如壘球、高爾夫球等),使之飛行的活動時,

應安排適當的活動範圍,並提醒學生留意飛行中的器材(例如球) 的距離、速度和方向。

5. 應提醒學生不可進入正在進行活動的場區拾球。如球將會或已 經滾入正在進行活動的場區範圍,並可能會引致危險時,應暫 停場區內正在進行的活動。

6. 在進行排球扣球練習時,切勿將球經網下滾向對面場區,應把 球經場邊送回。

7. 應提醒學生不能跳越球網或在網下穿過。

二、 環境與設施

1. 應在平坦、不易滑倒的場地上進行球類活動或遊戲。

2. 球門、網柱及球架應適當地固定或緊扣於地上,並應適度加上 保護設施。

3. 學校應裝置平滑、無尖銳凸出物的籃圈。

4. 在不使用時,應保持網柱捲軸的攪柄摺合。

5. 在以下情況,場區內如有不能清除的障礙物,應以軟墊包裹:

5.1 籃球場邊線及底線 1 米範圍內;

5.2 手球場邊線 1 米及底線外 2 米範圍內;

5.3 排球場邊線及底線 3 米範圍內;

5.4 羽毛球場邊線及底線 1 米範圍內。

(24)

6. 不使用的器材,不應放置在活動範圍內。

7. 只准在草地、人造草或仿真草球場上穿著鞋底有膠粒的足球 靴。當有球員穿著足球靴,其他球員必須穿著護脛。

(25)

第七章 遊戲日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學校如在遊戲日舉辦田徑比賽項目,應同時參考第二章『田徑課 和田徑訓練』及第三章 『陸運會』

一、 教師資格

負責或協助組織遊戲日的人須曾接受相關的訓練,以及具備相關 的經驗和知識。

二、 一般措施

1. 組織遊戲日時,學校應適當地安排下列事項:

1.1 須向所有工作人員講解比賽規則、潛在危機、安全措施、

裁判與其他工作人員之間的協調方法、學生的紀律和秩序 管理等;

1.2 須提示所有參賽者(包括學生、家長/監護人、校友、教職員 等)於比賽前應進行適當的訓練或練習;

1.3 應訂定惡劣天氣情況下的應變措施,並讓所有相關人員、

學生知悉有關安排。

2. 遊戲日前,必須獲得參賽學生家長的書面同意。

3. 報名前,須提示參賽者注意個人的健康狀況,量力而為,並須 穿著合適的衣履。

4. 學校應盡量邀請救護隊伍(例如聖約翰救傷隊、醫療輔助隊等) 派員在場擔任救護工作。如救護隊伍未能派員當值,應委任持 有效急救證書的人士負責執行救護工作。

5. 須預先計劃遊戲日進出場地的秩序安排及緊急疏散時的步驟和 路線,並讓所有相關人士知悉。

6. 如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或房屋署的場地舉辦遊戲日,應於事前 獲場地負責人准許舉辦各項遊戲。

7. 應於遊戲日前最少三個工作天與有關場地的主管及當日當值職 員聯絡,確保所提供的用具及設施符合遊戲日所需。學校必須

行政措施

(26)

留意下列事項:

7.1 記錄與場地職員達成的協議及討論要點;

7.2 索取該場地的平面圖,圖上清楚及準確地顯示各個項目的 舉行地點、緊急出口、急救室、供緊急事故應用的停車位 置等。

8. 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於遊戲日前接受適當訓練。

9. 應安排足夠人員執行場內的各項工作,可編排高小(擲項除外) 及以上級別的學生協助工作。

10. 在遊戲日前,應提示全校師生注意下列各點 : 10.1 各遊戲日項目的潛在危險和相關的安全措施;

10.2 要維持良好紀律和遵守規則;

10.3 在預防意外方面各人應有的責任;

10.4 惡劣天氣情況下的應變措施和相關安排;

10.5 進出場地的秩序安排及緊急疏散時的步驟和路線;

10.6 知悉場地分佈情況,例如各個項目的舉行地點、緊急出 口、急救室、供緊急事故應用的車輛停車位置等;

10.7 遇到意外或突發事件,立即向負責教師或危機處理小組 通報。

11.編排遊戲日項目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

11.1 應在空曠、平坦、不易滑跌的場地上舉行遊戲日。如在 室內進行,應保持空氣流通及充足的光線。如接近比賽 範圍內有風扇、燈、柱、銳角等,應進行安全檢查和作 出相應措施;

11.2 選擇遊戲項目的性質和設計遊戲時,要配合參賽者的能 力、比賽場地的環境與設施;

11.3 在編排秩序表時,應充分考慮各項遊戲規則、工作分配、

場地運用、報名人數、場地可運用的時間等因素;

11.4 編排有身體接觸的遊戲時,應把以年齡、體力及體型大 致相若的學生編入同一組別;

11.5 事前應清楚訂明遊戲的規則及方法;

11.6 如果在斜坡或在有斜度的障礙物上進行遊戲,向上跑較 往下跑為佳;

11.7 所有競賽項目須預留足夠的緩衝區,各分道應有適當的

項目編排

(27)

活動範圍,不應在終點設衝線帶;

11.8 設有初賽、複賽及決賽的項目,舉行的時間應作適當的 分隔。

12.在室外舉行遊戲日,如遇到以下情況,學校遊戲日應予取消或 改期:

12.1 教育局宣佈停課;

12.2 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12.3 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12.4 場地所在地區當時的「空氣質素健康指數」或指數預報 達到 10+級 註12 ;

12.5 學校或場地所處地區嚴重水浸。

13.如天氣炎熱或過於潮濕,應考慮取消或延期舉行劇烈或持久性 的遊戲項目。

14.當香港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時,在室外進行的體育活動應予中 止、取消或改期。如香港天文台發出局部性雷暴警告,請參閱 第一章註 8以作適當的安排 (室內場地除外)。

15.應提示參賽者應注意當日身體狀況,量力而為;如在比賽前或 在比賽進行中感到不適,應立即停止比賽,並向相關教師報告。

16.應提示參賽者在每次比賽前,應作充分的熱身準備;在輪候比 賽時,應保持暖身。

17.活動前必須檢查所有器材。如發覺投擲器具濕滑時,應用乾布 或毛巾抺乾,方可使用。

18.所用器材,必須牢固穩妥。

19.作跨越用的障礙物,被踫撞時應能立即鬆脫或順勢倒下,以免 絆倒參與者。

20.嚴格執行既定的遊戲規則,以確保遊戲在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21.所有工作人員,應穿著易於識別的服飾或配戴標記。

22.應禁止與賽事無關的人士進入比賽場地。

23.參賽者完成賽事後必須立刻離開比賽場地。

24.每次試擲或試跳前,裁判員應站於投擲圈/區內、跳高杆或起跳 板前﹐並提示參賽者在場地未清理妥當或工作人員未完成量度

12 請參閱第一章第四部分第 6 點有有關空氣質素健康指數資料。

取消或 改期

當日注 意事項

(28)

成績前,均不可進行試擲或試跳。

25.提示跳項或擲項參賽者如察覺有人突然闖入落地區或助跑路 線,必須立刻停止試跳或試擲。

26.當參賽者進行投擲時,工作人員及其他輪候的參賽者必須遠離 投擲圈或助跑道,並應留意該參賽者的動作及投擲器具的飛行 路線,以作出適當的反應。

27.提示參賽者在投擲後,必須停留在投擲圈或助跑道,切勿跟隨 投擲器具跑出;當裁判員發出信號後,工作人員方可步往撿拾 投擲器具,嚴禁把投擲器具擲回。

28.應在平坦的地方設置跳類活動的落地區,並應清除其周邊的雜 物。如有需要,在落地區鋪設安全墊。

(29)

第八章 體操和彈網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師資格

曾考獲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初級金章或教育局認可資歷的人,方 可教授彈網活動。

二、 教學考慮

1. 應制定合適的教學進度,並讓學生了解清楚有關動作的學習要 點。

2. 應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同時亦須禁止他們作出互相逞強的行 為。

3. 應教導學生穿著合適的衣履,並且不可佩戴飾物和手錶進行體 操活動。

4. 應教導學生在練習前作充分的熱身準備。

5. 應教導學生進行適當的輔助練習,提高柔軟度和力量,以協助 學習各種體操技術。

6. 應教導學生充分運用空間,避免互相阻礙和碰撞。

7. 有需要時,可在器材上加上護墊,以避免身體直接撞擊器材,

並提供鎂粉、護掌等給學生使用。

8. 教授體操技術時,應同時教授相關的正確保護法。

9. 應教導學生搬運、裝拆和檢查器材的正確方法。任何時候,不 可使用損壞或不穩固的器材。

10.應禁止過多學生同時使用同一器材,以免發生危險。

11.切勿在體育課教授空翻。

12.切勿在體育課教授技巧體操中的拋接隊員動作。

13.應教授開、摺彈網的正確方法,每次開、摺彈網時,教師均須 在場嚴格督導。彈網底不可放置任何物品,並嚴禁學生爬入。

當輪架除離後,必須放置遠離彈網的地方。彈網在不使用時,

必須摺合及鎖上。

14.進行彈網活動時,必須有四名或以上保護者分別站在彈網的四

彈網 一般注 意事項

(30)

周,而附近亦不宜同時進行球類活動或遊戲。

15.必須教授保護技術。在活動進行中,經常提示保護者保持專 注,隨時準備保護正在進行彈網活動者。

16.學生應先踏上彈網的框架,再進入網內。學生不應踏上彈簧或 鐵索,更不可從彈網跳下著地。

17.在同一時間內,只容許一名學生在彈網上彈跳,並不可讓他們 赤足進行活動。

18.應先教導學生掌握彈跳及急停技巧,方可教授其他技巧。

三、 環境與設施

1. 教授體操時,應使用合適的地墊或安全墊作著地區,其表面須 平坦,而墊與墊之間應緊密連接。

2. 應擺放器材在恰當的位置,確保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以免學生 活動時撞及門窗、牆壁、障礙物或其他學生。助跑區及著地區 應保持暢通。

3. 應確保所有器材已妥善安裝和放置,並須配合學生的需要而作 適當調較。

4. 上課後須把器材存放妥當,並在當眼處掛上警告牌,提醒學生 不可亂動所有器材。

5. 在進行彈網教學時,彈網周圍應最少有 2 米空間,地面與天花 板或懸掛物的距離不應少於 5 米。彈網四邊放置足夠的安全 墊。

(31)

第九章 體適能訓練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學考慮

1. 活動前,應了解學生的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當日的體適能活 動。

2. 應提示學生在進行體適能活動時,如有不適,立即停止活動,

並向教師報告。

3. 應了解學生的能力,選擇他們能勝任的體適能活動項目和負荷 量,循序漸進,並應按學生的個別體質和能力,作出適當的調 節。

4. 應強調在進行重量訓練及等長訓練時,要保持自然呼吸,不應

「閉氣」。

5. 進行等長訓練時,每個動作的持續時間不應過長。

6. 宜以雙人或小組形式進行訓練,並按需要安排保護者,以及鼓 勵學生互相協助和照顧。

7. 關於使用健身器材,學校:

7.1 應制定使用守則,任何人未經准許,不得隨意接觸或使用 器材;

7.2 應在進行體適能活動前,小心檢查器材,並確保重量平衡 和砝碼穩固;

7.3 須在體育教師或受過訓練的人員的督導下,才能使用體適 能訓練器材;

7.4 應提示使用者穿著合適的運動衣履;

7.5 須在設計重量訓練活動時,考慮學生的年齡、體質、能力 和健康狀況;

7.6 應提示學生在完成重量訓練時,要小心放下器材;

7.7 應在硬地上進行站立式舉重;

7.8 應在進行引體向上活動時,按實際情況在槓下擺放保護 墊,以確保安全。

(32)

二、 環境與設施

1. 進 行 活 動 時 , 應 保 持 有 充 足 的 活 動 空 間 。 2. 應保持活動場地空氣流通,並定期清潔各種器材。

3. 應妥善存放各種器材。

4. 關 於 設置健身器材,學校:

4.1 須向相關專業人士、供應商等徵詢意見,選擇合適地方擺 放器材。

4.2 應在選購健身器材前,選擇適合學校使用的器材,並考慮 個別器材的使用及負荷量、訓練功能和學生的能力。

4.3 須以正確方法裝置健身器材,並確保器材穩固。

4.4 應在各器材之間預留足夠的活動空間,並考慮在地上鋪設 防震、防滑裝置等。

4.5 應在健身器材上或當眼位置,張貼個別器材的正確使用方 法和應注意的事項。

4.6 應定期檢查器材,按需要進行維修和保養(應妥善保存健 身器材出廠文件、使用指南和相關資料)。

5. 應在活動場地及適當地方設置急救箱,並定期檢查箱內用品

13

13 請閱讀附錄一 17,有關 “急救箱內應存放的急救物品建議清單”

(33)

第十章 運動攀登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師資格

本章所指的只是在人工攀登牆上進行的攀登活動。持有相關運動 總會發出的下列資歷的人方可教授運動攀登活動:

1. 具督導員資格:可在指定攀登牆進行教學活動。

2. 具一級或以上教練資格:可在不同的攀登牆進行教學活動。

二、 教學考慮

1. 使用學校所建的攀登牆進行活動:

1.1 所有學員必須在教練或督導員現場指導下,方可進行攀登 活動;

1.2 所有參與自行練習者須擁有二級或以上訓練證書,並須在 同伴協助下,方可進行練習;

1.3 如攀登超逾 3 米高度(以觸高點計算),參與者須使用保 護器材(Belay System) ;

1.4 教練或督導員與學員比例須遵照相關總會的要求;

1.5 參與者不應佩戴飾物及手錶,須束起長髮,方可進行活動。

2. 使用校外的人工攀登牆進行活動:

2.1 教練或督導員與學員比例須遵照相關總會的相關活動性 質要求;

2.2 應遵守該場地的安全指引。

三、 環境與設施

1. 學校所建的攀登牆,使用前應經由相關專業機構檢驗,以確定 其安全性,並應定期作出檢查、保養。

2. 學校場地負責人應定期及於活動前檢查攀登牆(特別是定索系 統 Anchor System)及所有器材的安全狀況,確保安全。

3. 採用的攀登設備必須要符合國際標準,例如國際攀山聯盟 (International Mountaineering and Climbing Federation

(34)

(UIAA))。

4. 攀登牆下應安放足夠的安全裝置,例如安全墊。

5. 在超逾 3 米高度(以觸高點計算)的攀登牆下,其 3 米地面範圍 應無障礙物,以確保保護者 (Belayer) 有足夠的移動空間。

6. 在攀登牆當眼處張貼警告板和安全守則,以便參與者閱覽。

(35)

第十一章 游泳課和游泳訓練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師資格

1. 具備拯溺資格(銅章或以上救生證書)的體育教師,均可教授游 泳課。

2. 如有需要,校方可安排助教,以協助教授游泳課/活動。助教 須由持有效拯溺證書(銅章或以上)的人士擔任。

二、 教學考慮

1. 每位教師在同一時段最多可負責教授或訓練四十五名學生。

2. 應常查核學生人數,尤以授課前、後更為重要。

3. 學生須佩戴泳帽或手帶,以便識別。

4. 教學位置及視線應能顧及全班學生。

5. 除在緊急情況或要進行水中示範外,教師不應進入水中;當 教師在水中示範時,學生應離開水面。

6. 應教導學生水上學習安全知識和泳池規則,包括不應在池邊 奔跑或在泳池範圍內胡鬧嬉戲。

7. 應採用「同伴制」、「按能力分組」等方式教授游泳課/活動;

並須教導學生遇到意外時,同伴或其他同學應立即通知教師。

8. 學生如身體有傷口或患有傳染性疾病,例如皮膚病、紅眼症、

手足口病等,不應參與游泳活動。

9. 須確保學生在未獲得教師准許前不得下水,並於課後全部離 開池面,在泳池範圍外解散。

10. 於泳池分段休息時間使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泳池時,須自行 安排一位持有效拯溺銅章或以上資格的人士,協助照顧學生。

11.遇上寒冷天氣,學生應有足夠的熱身活動,並且不宜在水中逗 留過久。

12. 在紫外線指數偏高的日子或在有需要時,學生可於上游泳課 前塗上防曬系數 15 或以上的防曬油。

13. 當雷暴警告於游泳活動進行時發出,室外游泳活動必須立刻

助教 教師

水上安全 師生比例 游泳裝備

天氣情況

(36)

終止,學生應迅速離開水面,往有遮蓋的安全地方暫避。如 香港天文台發出局部性雷暴警告,請參閱第一章註 8以作適當 的安排。

14.若有學生遇溺,應盡快拯救和進行急救,並須立即召喚救傷 車,以及通知校方、泳池當值人員和家長。

15.學校自設的泳池須領有牌照和符合安全規格;校方須防止任 何人士在泳池非使用時擅自進入。

16. 自設泳池的學校應定期進行水上安全演習。

三、 環境與設施

1. 初學者不可在水深超越胸部或水深超過 1.2 米的泳池內習泳。

2. 安排學生作淺插式跳水或進行背泳起步練習時,泳池水深須 在1.35米或以上;進行其他跳水練習時,水深須為 3 米或以 上。

3. 應提示學生於跳水前,須清楚入水範圍內沒有其他人士,其 他學生亦不可游近。

處理意外

學校泳池

(37)

第十二章 水運會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師資格

負責或協助組織水運會的人須曾接受相關的訓練,以及具備相關 的經驗和知識。

二、 一般措施

1. 組織水運會時,學校應適當地安排下列事項:

1.1 須向所有工作人員講解比賽規則、潛在危險、安全措施、

工作人員間的溝通方法、學生紀律、秩序管理等;

1.2 須提示所有參賽者(包括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教職員、

校友等)於比賽前進行適當的訓練或練習;

1.3 應訂定惡劣天氣情況下的應變措施,並讓所有相關人士知 悉有關安排。

2. 水運會前,校方須獲得參賽學生家長的書面同意。

3. 應盡量邀請聖約翰救傷隊、醫療輔助隊等在場當值和提供救護 服務;如未能安排,應委派持有效急救證書的人士負責有關工 作。

4. 須預先計劃水運會進出場地的秩序安排及緊急疏散時的步驟 和路線,並讓所有相關人士知悉。

5. 如租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泳池舉行水運會,須於賽前 三星期將擬舉行的比賽項目,送交有關康文署分區康樂事務經 理。

6. 須於賽前三個工作日,與有關泳池負責人或在比賽日當值的職 員聯絡,確保各項措施能保障學生的安全,聯絡時,應注意下 列各點:

6.1 記錄校方與泳池職員達成的協議和討論要點;

6.2 索取泳池平面圖,圖上清楚及準確地顯示各救生員更台、

救生器材、緊急出口、急救室、供緊急事故應用的停車位 置。

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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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確保泳池在租用期間有救生員當值。

8. 所有工作人員須在水運會舉行前接受適當的訓練。

9. 在水運會舉行前,應提示全校師生注意下列各點:

9.1 活動潛在的危險和安全措施;

9.2 維持良好紀律和遵守規則;

9.3 在預防意外方面各人應有的責任;

9.4 惡劣天氣情況下的應變措施;

9.5 進出泳池範圍的秩序安排和緊急疏散時的步驟和路線;

9.6 設施的位置,例如召集地點、出口、急救室等;

9.7 遇到意外或突發事件,應立即通知負責教師或危機處理小 組。

10.編排比賽項目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0.1 所有比賽項目,都曾經在體育課或聯課活動中教授,並已 提供練習機會予各參賽學生;

10.2 編排比賽項目和賽程時,須考慮學生的能力;

10.3 學生不得在同日賽事中參加超過三項個人項目和三項接 力賽項目;

10.4 短距離賽事,如 25 米賽事、新秀賽等,應在訓練池舉行 或利用主池而水深不超過 1.5 米的淺水區域作橫渡方式進 行。切勿以主池的中央部份作為賽事的起點或終點,更不 應為不諳泳術的學童舉行利用助浮物的賽事;

10.5 水運會中只宜舉行正規的游泳或拯溺項目;不宜舉行水上 遊戲,例如「捉鴨遊戲」、「水中或水底尋寶」、浮板比賽 等。

11. 如遇以下情況,學校水運會應予取消或改期:

11.1 教育局宣佈學校停課;

11.2 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11.3 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11.4 場地所在地區當時的「空氣質素健康指數」或指數預報達 到 10+級 14

11.5 學校或場地所處地區嚴重水浸;

14 請參閱第一章 第一章第四部分第 6 點有有關「空氣質素健康指數」資料。

取消或 改期 項目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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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香港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 15(不適用於室內泳池)。 12. 負責教師在水運會當日應與泳池負責職員核對本章「一般措

施」第 6.1 段所提及的協議和討論要點,並查核一切是否已安 排妥當。

13. 工作人員應穿著制服或佩戴標誌,而參賽者也應戴上泳帽,以 資識別。

14. 所有進入泳池範圍的人士均須遵守泳池規則。

15. 熱身時段只容許參賽者使用泳池,並應維持良好秩序。

16. 租用泳池舉行水運會期間,應確保在任何時間內,學生不會使 用其他沒有租用的泳池及設施。

17. 除大會工作人員、裁判和即將參與比賽的運動員外,應禁止學 生或非比賽人士進入池面範圍。

18.須委派工作人員負責檢察工作,以確保所有參賽者於每項比賽 或接力泳賽完成後,盡快離開泳池。

19.在午膳期間,學校應確保任何人在未經許可下,均不可進入池 面範圍。

15 請參閱第一章 8 有關雷暴警告的資料和安排。

比賽日 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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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拔河比賽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師資格

負責或協助組織拔河比賽的人須具備相關的資格和經驗。

二、 一般措施

1. 身體不適或患有心血管病或慣性脫臼的學生不可參加。

2. 凡未滿十五周歲的學生不應參加。

3. 每隊比賽的人數不應超過 8 名。

4. 學生宜穿著長袖衣服、適當鞋履、護肘、護膝等。

5. 應訂定規則,包括時限,以避免雙方爭持過久。

6. 比賽前,學生應做熱身和針對性的伸展動作。

7. 比賽時,同隊學生需有節奏地發力和呼吸,不應長時間「閉氣」。 8. 比賽期間,學生不可無故突然鬆手或刻意搖晃繩子。

9. 當裁判宣佈比賽結束時,雙方隊員應慢慢放開繩子。

三、

環境與設施

1. 溫度和濕度較高的時段,不宜進行拔河比賽。

2. 比賽範圍應有足夠的安全空間和緩衝區。

3. 凹凸不平、過於粗糙、滑溜或濕滑的場地,皆不適宜舉行拔 河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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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武術/國術

(閱讀本章內容前,宜先熟讀第一章) 一、 教師資格

1. 學校應委任具備武術/國術訓練、經驗和對該項目的安全措施 有深切認識的教師或導師教授基本的拳術套路;

2. 委任具備相關體育總會發出的「第一級教練」或以上的資歷 的教師或導師教授武術/國術器材(例如棍、劍、龍、獅)活動。

二、 教學考慮

1. 體育課不應教授武術/國術器材活動。

2. 應先教導學生武德,同時亦須嚴禁他們打架和作出互相逞強的 行為。

3. 初學者宜先學習拳術套路,熟習後才可學習武術/國術器材運用。

4. 進行武術/國術活動時,應考慮學生的體型、體力和技術差異,

以免學生受傷。

5. 應教導學生使用武術/國術器材的正確方法,不可使用損壞或不 穩固的武術/國術器材。

6. 使用的武術/國術器材除應符合相關總會規格外,還須適合學生 的體型和體力。

三、 環境與設施

1. 進行武術/國術活動時,應安排足夠及安全的活動空間。

2. 所有武術/國術器材須妥為儲存,學生在未得教師或導師許可下,嚴 禁取用。

3. 必須定期檢查各項武術/國術器材及安全裝備。

4. 教授騰空動作時,應使用合適的地墊或安全墊作著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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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急救箱內應存放的急救物品建議清單

註16

1. 經消毒的生理鹽水或蒸餾水(清潔傷處用)

2. 酒精(清潔器具用)

3. 用後即棄膠手套(以避免徒手直接接觸傷患處或血液)

4. 外科用口罩

5. 不同大小的消毒敷料/敷料包/紗布(獨立包裝)

6. 不同闊度的彈性繃帶 7. 三角繃帶

8. 棉棒、藥棉 9. 不同尺碼的膠布 10. 剪刀

11. 鑷子

12. 洗眼用的噴壺或眼杯 13. 冷敷墊 註17

14. 電子體溫計

15. 人工呼吸面膜(用後即棄)或人工呼吸袋裝面罩 16. 緊急求助資料(例如鄰近救護站的聯絡電話號碼)

*建議額外設置用品:

自動心臟復甦機(學校應考慮添置此急救器材,以加強保護學生和 員工)

備註:負責管理急救箱的人士須確保以下事項:

 急救箱內備有急救用品一覽表;

 所有藥物均貼上適當的標籤;

 定期檢查物品的數量,看看是否需要增補;

 檢查藥物的有效日期,以便預早更換。

16 應留意各項急救用品的有效日期,並應適時添補或更換。

17 部分冷敷墊須存放於雪櫃冰格內。有關使用冷敷墊的安全指引,請瀏覽衞生署網頁:

http://www.mdco.gov.hk/tc_chi/emp/emp_gp/emp_gp_hcg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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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防 止 曝 曬 的 措 施

一、 教學考慮

在強烈的陽光下進行戶外活動, 教師/導師應建議參加者採取以 下防止曝曬的措施:

1. 穿上防護服裝, 例如長袖襯衣、褲子、闊邊帽子和有需要配 戴能過濾紫外光的太陽眼鏡。

2. 在外露的皮膚處大量塗抹防曬指數(S P F) 15 或以上及PA+ + 或以上的防曬油,以避免紫外光A(UVA)及紫外光B(UVB)的傷 害。

3. 暴露在陽光下約三十分鐘前應塗抹足夠份量的防曬油,以達到 預期的保護;

4. 若需長時間停留在戶外,應每兩小時再塗抹防曬油,在混身濕 透或冒汗後,亦應再塗抹防曬油,並不應以曾塗抹防曬油來延 長在強烈陽光下曝曬的時間(因為甚至於室內照太陽燈也不適 宜);

5. 尋找適當的遮蔭地方,避免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三時進行長時 間的戶外活動,因這段時間的紫外光最具損害性。

二 、 相 關 網 址

1. 香港防癌會 ─「皮膚癌」:

https://www.hkacs.org.hk/tc/knowcancer_detail.php?id=9

2. 衞生署 ─「紫外線與我們的健康」:

www.cheu.gov.hk/b5/info/accident_08.htm

3. 香港天文台 ─ 紫外線資訊和指數:

http://www.hko.gov.hk/wxinfo/uvindex/chinese/cuv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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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在炎熱及潮濕天氣下運動須知

在炎熱及潮濕的環境下進行劇烈或持久的體力運動,可能引致熱 痙攣、熱衰竭、中暑、甚至死亡,因此教師應注意下列事項:

1. 鼓勵學生在活動前或期間多喝清水,以補充失去的水分。

2. 應注意氣溫和濕度,並在活動上作出適當的調節。

3. 安排訓練應循序漸進,讓學生易於適應。

4. 進行大運動量的練習時,應留意學生因受熱而引致不適的徵 狀,並及時採取適當的措施,例如在陰涼的地方休息、飲水、

尋求醫療援助等。教師也應提醒學生,如有不適,立刻報告。

5. 學生應穿著輕薄及透氣質料造的衣服。

6. 進行持久及劇烈的訓練時,應適當地安排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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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四

在寒冷天氣/強烈寒潮下進行體育課及體育相關活動的注意事項 學校應按不同的天氣狀況,制定相關的應變措施,讓相關人士知悉有 關安排,以保障學生健康。當天文台發出或預報發出寒冷天氣/強烈寒 潮的訊息時,學校應注意下列事項:

1. 體育課及相關的聯課活動:

a. 進行體育課及相關的聯課活動前,學校應留意有關天氣預報及最 新的天氣資訊,並按現場的天氣及環境情況,判斷應否按計劃進 行、調整、押後或取消活動。

b. 在活動前應安排學生作充分的熱身準備,以增加血液循環及產生 熱能。學校亦可考慮安排學生逗留在室內進行活動,以避免長時 間暴露於室外。

c. 可彈性處理體育服裝安排,讓學生在活動時穿著適當的禦寒衣 履,以保體溫。

d. 注意學生的健康狀況,尤其是患有慢性疾病、心血管或呼吸系統 等疾病的學生,提醒學生如有不適,須立刻報告,並盡快作出適 當的安排。

2. 運動比賽/戶外教育營:

留意相關指引,包括《戶外活動指引》及主辦機構/營舍就不同天氣情 況下所制訂的活動安排,並作出適當的應變措施。如遇異常天氣情況,

學校應向主辦單位/營舍查詢最新資訊,並適時通知相關人士 (如學 生、家長)有關安排。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為麥樹堅散文集《對話無多》作序的葉輝指出,收錄 於集中的另一篇作品《家訪》,曾獲 2002 年中文文學

李焯芬,地質及水利工程專家,曾任 香港大學副校長、香港大學專業進修

目的 ^ 材料 ^ 步驟 ^ 結果/結論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岑紹基博士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岑紹基博士

課程內容 教學指引 活動建議 4.4

Travel Coordinators (HARTCO) 香港註冊導遊協會 Hong Kong Hotels Association (HKHA) 香 港 酒 店 業 協 會 Hong Kong Tourism Board (HKTB)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港大學中文系哲學碩士、博士,現 任香港中文大學人間佛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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