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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臺中市立南屯幼兒園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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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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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臺中市立南屯幼兒園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貳、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33 之 情事者。

二、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 學程、科畢業。

三、任職前取得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27條第2項) 四、3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

參、進用名額:契約進用代理教保員正取 2 名 (備取若干名)。

甄選類別 甄選

名額 聘期 備註

代理教保員 2 名 自 110 年 3 月 15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如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

簽訂定期勞動 契約人員,其 契約期間不得 超過 6 個月(以 6 個月為限)。

肆、工作內容:幼兒園教保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伍、薪給:依代理教保員學歷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之教保員薪資支基 準表之薪資第 1 級給付計算。

陸、 報名方式:檢具下列證件

一、個人履歷表 1 份(含自傳)(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份證明文件影本。

四、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證照。

五、曾任幼保相關工作證明及相關專長證照(如教師證)等資料影本,以上資料請以 A4 規格製作。

柒、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 時截止(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註明甄選代理 教保員及聯絡電話)此案徵才已投履歷者請與本園人事做收件確認,如有遺漏件 數概不負責,收件資訊:臺中市立南屯幼兒園人事收(40850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 18 路 33 號,聯絡電話:04-23580181 轉 203);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一切後 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捌、甄選時間及地點:110 年 3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00 報到

臺中市立南屯幼兒園 (40850 臺中市南屯區工業 18 路 33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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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

一、試教:成績佔 60%。(試教時間 15 分鐘)

試教內容:主題自訂,教具自備並準備教案 1 份(A4 直式),於甄選當天報到時繳交。

二、口試:成績佔 40%。(口試時間 10 分鐘)

口試內容:含教學實務、班級經營、教室管理、教育理念及教育專業知識等。

※試教、口試二項成績合計總分,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總分相同時以試教成績先錄取,

試教成績相同時,以抽籤決定。

※徵選資料恕不退還

拾、甄選結果:110 年 3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後公告於本園網頁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

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或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 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拾壹、報到日期:110 年 3 月 12 日(五) 上午 9:30,經錄取人員應依本園指定報到時間攜帶學、

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園接受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 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

拾貳、附則

(一)代 理 教 保 員 經 甄 選 錄 取 , 須 配 合 本 園 行 政 需 求 與 安 排 。

(二)經甄試錄取之代理教保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 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 責,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 取 分 發 任 用 後 如 發 現 有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 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33 之情事者, 依 有 關 法 令 規 定 處 理 。

(四)經甄選錄取者,應依幼兒園規定之期限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三個月 內胸部 X 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 病或未繳交公立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參考文獻